128.沅沅想秀恩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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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名:《完美实验品》
作者名:蒋小韫
chapter1
审讯室内。
“姓名。”一个黑皮肤年轻男警官严肃地拿着笔在做笔录。他讲英文的时候带了些美国西部某个地方的口音,听上去和纯正的美式英语不全一样。
“陆摇。”被审讯的人脸色有些苍白,双目浮肿,眼睛似乎没有什么焦距地看着前方。
“年龄。”
“25。”她的声音不大,显然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她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忘记了她有申请律师的权利,也忘记了如果律师不在场她有权保持沉默。
“性别。”
“女。”
“学历。”
“MBA硕士。”
“毕业学校。”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
“职业。”
“鲁西社特约记者。”
这个答案让黑皮肤的警官有些诧异,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商学院的MBA硕士居然做了记者?而且还是著名的鲁西社的特约记者?
他有些费解地看了看这个瘦弱而漂亮的黑直发东方女孩儿。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儿是一个华人,而且还是一个太过年轻的华人。
既然是华人,又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就成为一名记者?而且还是鲁西社的特约记者?
要知道,鲁西社的特约记者,基本上是驻外部为了完成战地采访任务而约请的社外记者。也就是说,眼前这个瘦弱得仿佛随时都要倒下的年轻女孩儿是一名战地记者。
战地记者,包含的含义太多。
这代表着她要在枪林弹雨中完成采访任务,在炮火纷飞中传回交战状况。
不管是哪一方的军队,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不想曝光某些东西而将她杀害。也意味着她为了活下来就必须要有“冷静、理智、临危不乱、善于抓住机遇、会审时度势临场应变”等等一系列的心理素质。
当然,过硬的身体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但他现在还没有在这个女孩儿身上看到。
陆摇的双眼中开始有了焦距。
她看向黑皮肤警官,放在桌面上的右手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面:“你可以继续。我本科毕业后考过法学博士JD,学过三年法律。我在配合你们的调查。”
她解释了她没有申请律师的原因。
黑皮肤警官敛了心神,继续问她:“案发时你在哪里?”
“就在你们发现我的地方。”
“你什么时候到的?”
“不知道。”
“为什么会睡在案发现场外的路边?”
“不知道。”
黑皮肤警官心里隐约有些怒气了:眼前这个瘦弱的女孩儿显然是一个“硬茬儿”,不会乖乖地配合。
他忍住心头的隐怒,把手里的文件放在桌上,准备再问一个问题让这个女孩儿放松,再利用审讯技巧让她说出一些有用的线索。
“我很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因为不知道的原因晕倒在路边醒来后就成为了犯罪嫌疑人,这对你来说肯定是荒谬的。所以,你能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事情吗?这样对洗刷你的嫌疑会更有利。”
陆摇抬头看了一眼黑皮肤警官,他眉毛下垂、前额紧皱,这是愤怒的表情,而他在说话的时候又貌似真诚地直视着她的眼睛,似乎是在看她的反应。
结论很明显,他在撒谎。
陆摇能够猜到,眼前这个人甚至已经在猜想,或许她就是凶手。
他只是希望她能放松,然后从她的语言中找到破绽,从而逼问出证据来证明她是凶手。
但,陆摇腰背挺得笔直,双眼平静无波地看着他:“我醒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你们过来,之前的事情我一无所知。2月16号,我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人捂住了口鼻。最近的记忆就是你们叫醒了我。”
陆摇说的是实话,她不知道是什么人掳走了她。
今天已经是3月16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穿着和2月16日一模一样的衣服躺在路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到了这个小镇,她的住处在距离这一个小镇六十千米的另一个小镇。
过去的这一个月,就像是被人硬生生地从她的人生里挖走,她完全找不到任何痕迹。而她的记忆除开缺失的那一个月外,还多了另外一个人的。
要不是她很确定自己的经历,以及身上那些在战地受伤痊愈后留下的疤痕都是真的,她几乎就要分不清,她到底是陆摇还是另外一个人。
显然的是,那个黑皮肤警官不大相信陆摇的话。因为医生已经对陆摇进行过检查,她的大脑没有受过任何创伤,不大有失忆的可能。
所以按照陆摇的说法,她就是睡了一个月的觉。而这显然不太可能是事实,睡一个月的觉那这一个月是什么维持了她生理系统的运转?
毕竟照她的说法,她肯定不会自己进食补充生命所需的营养和能量。就在他要抛出下一个问题的时候,敲门声响起。
黑皮肤警官拿起笔录和笔去开了门,就有一个穿着制服的中年白种女人低声对他说:“恰巧有一个犯罪心理学专家在这边,这个案子已经破了,人也抓到了。放人吧。”
那个黑皮肤警官闻言对陆摇有些愧疚,这种愧疚在他谷歌过陆摇的名字后,就变得肃然起敬起来。他实在无法想象,眼前的这个女孩儿20岁的时候就硕士毕业,22岁的时候成为华尔街的股神,然后彻底消失了三年。
今年年初才有爆料称,陆瑶就是推特上名气极高的特约驻外记者D.L.Yao。当初传言中的那个年轻的股神,竟然弃商当了记者?
黑皮肤警官现在才敢相信是真的。要知道,华尔街年少成名的人不少,但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转行去做战地记者。记者的工资再高,也没有她之前做投资赚钱来得快。
所以当他告诉陆摇可以离开的时候,有些担心陆摇,要送陆摇回去。陆摇平静地看了他一眼,拒绝了他,她并不需要这种莫名其妙的崇拜和担忧,
就在陆摇将将才脚步虚浮地走出警局之时,那个黑皮肤的警官又跑了出来对她说:“Hey,等等。Dr.Linko恰好和你住在同一个镇,我们和他商量过了,他答应捎带你回去。你现在很虚弱,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你就答应吧,谁知道路上又会有多少困难呢?毕竟这里几乎每天都会有些不大不小的事情发生。”
陆摇皱了皱眉,她双手半插在宽松小脚休闲牛仔裤的裤兜里,挺直的脊背在阳光下像是镀上了一层光边儿。
正要拒绝时,抬眼间却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人逆光走来。
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外搭浅灰色薄毛背心,质地考究的黑色长裤。身材颀长,上半身和下半身正好构成1:1.618的黄金比例,符合最佳审美标准。往上是细长的脖子,轮廓分明的脸、精致立体的五官,黑色的头发。
待他走近时,陆摇微微地抬起头打量他。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他是……陆摇并不认识他,黑人警官叫他Dr.Linko,但他的长相兼具了东西方的特点,漂亮得不可思议。
这是一个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至于身高,据陆摇预测应该差不多快一米九三,至少不会低于一九零。他的眼神是清澈的,但是这种清澈间带有一种疏离和淡漠,整个人周身甚至有一种清贵的气场。
他绝对不会是心理变态更不会是什么暴力犯罪分子纵火犯等等。他和人习惯性地保持着距离,这说明,他是安全的。至少对于陆摇来说,他是安全的。
这个场景,好像和她记忆中的某一幕重合,莫名地有些熟悉。陆摇轻轻颔首,阳光刺得她微眯着眼,对着男人伸出右手:“麻烦你了。”
她的手指素白而干净,没有留指甲,略微带了一些茧。
男人看着陆摇的手犹豫了一瞬,就在黑人警官惊诧的眼光中,伸出指骨修长的手来,和陆摇轻轻握了下。他打量了陆摇一番,睫羽低垂,和陆摇对视,唇角几不可见地上扬了下:“确实麻烦,不过在可承受范围内。”
黑人警官有些尴尬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和陆摇说了句“他会说汉语而且家里很多人都是汉人”之后,男人就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轻轻皱了皱眉头说:“你可以进去了。”
当陆摇坐在男人的SUV里之后,就有些犯困。男人的司机在前面开车,所以他和她一起坐在后面。
陆摇揉了揉眉心,大脑似乎还晕沉沉的。她背靠座椅的靠背上,双眼紧闭,努力地回想过去那一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良好的记忆此时并没有发挥作用,除了空白,还是一片空白。
“三年前为什么要走?”男人双眼直视着陆摇,问得十分克制,但眼眉间还是有了一丝怒气。
“为什么一生不吭地就走了?我找了你三年。”
陆摇听见男人的话,觉得有些奇怪,诧异地看着他:“三年?你确定三年前你认识我?”
男人皱眉:“你……”
话还没出口,就被陆摇毫不客气地打断。她冷笑:“不管是你是谁派来的人,我可以清楚地告诉你,他们,不管是谁,都不可能操纵我的生活。”
陆摇双眼直视着男人,打量着他,评判着他。眉毛收紧,嘴角下拉,下巴收紧,他在伤心。据他所说,他认识她,但,她的记忆里没有他。
chapter2
“你是谁?”
“林恪,英文名Linko。你18岁那年,我们结婚。感情一直很好,但三年前,你没留下任何消息,无故消失。”
林恪这个名字,陆摇没听说过,但Linko的名字却是如雷贯耳。他是业内有名的密码学、痕迹学、犯罪心理学专家。
陆摇常常听到有同事说要采访他,但一直没能联上。传言他曾是FBI行为分析部的侧写师,离开后成为其顾问,很多时候,拿破不了的案子去找他,通过他的帮助,基本都能取得重大的进展。他就像是21世纪的夏洛克一样,孤僻、古怪、不擅与人交往却又天赋异凛。
但她没想到的是,那传说中久负盛名的人,居然这么年轻。
她的记忆里,关于林恪的内容只有这么多,没有“陆摇的丈夫”这个角色。
“我只相信我自己。但我的判断告诉我,你没有撒谎。这里,出现了悖论。悖论的产生总是有原因的。”
陆摇闭上了眼,感觉有些无力。那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林恪眸光暗沉而克制地看了看陆摇,伸出手想拍拍陆摇的肩安慰她,又想起现在的陆摇不认识他,伸出去的手只能放下。
他和陆摇的感情一直都很甜蜜、融洽。陆摇绝无可能一声不吭地就消失,而陆摇的消失,他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我一直在找你,等你给我答案。”
曾经的陆摇说过,他是一个天才,不管是出了什么错误,他都可以修正。
他们的感情和关系,也可以修正。
“很抱歉,我暂时没有答案。”
陆摇揉了揉眉心,大脑中仍旧是昏昏沉沉的。从醒过来到现在,过去了两天,她仍旧没有理清楚来龙去脉,未知的恐惧仍旧弥漫在她的心间。
午后的阳光透过车窗照了进来,细碎的光芒洒在厚格子衬衣的纹理间,隐隐若现的一段儿锁骨上,一绺细碎的头发随风飘摆着。
渐渐地风有些大,略微凌乱的头发被风吹着盖住了陆摇的半张脸。
林恪抿了抿唇,看着闭眼靠着座椅背上的陆摇完全脱力甚至没有反应的模样,越过身去关上了车窗。
低头时,正对上陆摇清亮而带着几分凌厉的眼神。
他扯开薄唇,淡淡地笑了笑,如同那温暖的阳光一般,让人十分安心。随后想起陆摇现在不认识他,他有些生气,又别扭地别开了脸,坐回原位。
陆摇又闭上了眼。
六十千米的路程,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走完。身边的气息,莫名地让陆摇觉得安心,神思慢慢地变得飘忽,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就陷入一片祥和的黑暗之中。
她睡着了。
林恪又负气地看了陆摇一眼,然后默默地回过头闭目养神。身旁像是有一个荷尔蒙挥发器在不间歇地散发雌性荷尔蒙干扰他的生理系统。
陆摇醒来时,天已经快黑了。前面驾驶座上的司机大约是已下班回家,而林恪仍旧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坐着。她的脑袋正搁在林恪的肩膀上。
她坐上林恪车子的时候,应该是下午三点左右,而现在,约摸六点多,车程不超过一小时。所以,她睡了快三个小时。而因为她的关系,林恪在这车子里多坐了两个多小时。
她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丈夫,沉默了一瞬,开口:“我该回去了。”
林恪转头,清澈的琥珀色眼眸不满地看着陆摇:“当然,离家三年,不回家你还想去哪里?”
陆摇的意思是回她原来的住处。但想到林恪是她丈夫,而她离开了三年,还不记得他,理亏得有些不敢看林恪。
林恪已经下车,为她开了身侧的车门。
下了车之后,陆摇才发现,车子停在一座湖边别墅前的路上,门口的灯将路边的树照出了斑驳的影子。
陆摇跟着林恪走进了白栅栏,越过一条曲径,曲径边是各种形状的花地,种着花花草草,花地边还摆着一些盆栽。
走上台阶,进入正门,又走过玄关,换过鞋子,在沙发上坐下。大厅里的装修风格是黑白经典的简约风格,在沙发中间的茶几上摆着一只插着几枝蓝色妖姬。
而墙壁上挂着的,是陆摇和林恪的巨幅婚纱照。
在沙发旁边的柜子上,还有他们的日常合影。
在合影上,陆摇双腿紧紧地盘着林恪的腰,后脚跟蹭着他在白衬衣中隐隐若现的腹肌,双手揽着他的脖子,整个上半身贴在他的背上,脑袋搁在他的肩窝,让自己的头和林恪的紧紧地挨着。
她甜蜜地笑着,略弯的眼尾勾起一个极漂亮的弧度,显得清纯中不失妩媚。而林恪则冷着脸,似乎是很嫌弃镜头,讨厌出镜的模样,嘴角却带着显而易见的温柔。
“阿恪,阿恪,你头低一点,你脖子好长,我的脸都碰不到你脸。”
“哦,怪我脖子长太长。”清冽的声音一本正经。
“好吧,我承认是我脖子短,但是,你头低一点,低一点。”
男人抿着唇,无奈地着低头,正好把下巴搁在女友的额头上。咔擦一声,他唇角的那一丝温柔被记录在照片里。
看着相框里的照片,拍照片的那一幕隐约像是陆摇亲历。那时候的声音、情形,忽地在心间隐隐若现,瞬时间又消弭无踪。再要想时,又是一片空白了。
女佣还在做饭,林恪给陆摇和他自己煮了两杯咖啡。
他将一杯放在陆摇面前,又端起另外一杯浅啜一口放下,还没说话,就听到陆摇声音:“看到我,你的感受是什么?”
毕竟她不记得他。
琥珀色的眸子往左边转了一瞬,低沉而清冽的声音响起:“伤心,然后欣慰。”
陆摇不解,抬眼:“为什么?”
林恪淡淡地看了眼陆摇:“现在又不欣慰了。”
陆摇抿唇,略微睁大了眼。
“原本以为我老婆笨得不那么明显了。”
陆摇脸黑,从来没有人说她笨,几乎大多数知道她的人都说她天赋过人,余下的都只有嫉妒的冷嘲热讽。
林恪清润的眸子看了陆摇一眼,似乎要看到她心里去:“结果还是这么明显。不过比大多数愚蠢的人还是好很多。只有我这样的天才看得出来你的笨明显在哪里。”
陆摇深吸一口气:“在哪里?”
他起身,拿起一架小提琴,试了试音,回头,下巴微扬:“很明显,真实的我比照片上的好看,你看照片却不看我。有我这个最好看的老公,你没想着怎么扑倒我,这是优质资源的闲置浪费。你不用看着我测试真实性,很明显我是在真诚地告诉你我的想法。但经过我的提醒,你依然没有反应过来。还是笨。”
高雅柔美的琴音浮起在空气里,灯光下拉着弓弦的男人微微闭着眼,仿佛沉静在音乐当中。弓弦之间轻柔地流泻出柔丽而婉约的旋律,是门德尔松E小调协奏曲。
陆摇看了他一眼,双目淡淡:“这又是怎么说?”
林恪拉着弓弦的动作不变,琴音依旧浮起在房间里,低垂的眼睫遮住他的眼眸,声音清冷而动听:“很明显,我在幽默地和你调情,而你并没意识到这一点,还像一只冬眠的考拉一样停止了思考。”
陆摇:“……”
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后,林恪又拉起了另外一段曲子。旋律熟悉而带着甜蜜,轻快的曲调,不是为大众所熟悉的名曲,却让陆摇似乎听到了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
“阿恪,这就是你专门为我们的婚礼谱的曲吗?”
“不是,是我太无聊,才放下还没解出来的密码和有趣的案子,在这里虚度光阴。”他唇角带笑地说着反话。
“唉,我知道啦。”眼眉间都是甜蜜笑容的女人跳在男人的身上,双腿盘在他的腰上,凑过去含住男人温软的薄唇。
“曲名叫什么呀?总不能叫《结婚进行曲》吧?那多没新意。”
“世间唯一的你。”
“什么?”
“果然笨得明显。”
“啊?”
“曲名,世间唯一的你。”
“嗷!阿恪,你以后不能再说我笨!我会生气的!”
“我说的是事实。我智商197,你只有173。哎……君子动口不动手,你在做什么?别咬那里!”
两个人笑闹成一团,就像是那灵动的琴音一样,甜蜜而欢乐。
轻忽而隐约的画面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像是被削薄了一样,让人想要抓住,却只能看着他们飘远。仿若只是一瞬,又仿若是幻象,再要去仔细想时,又什么都没了。
轻快的琴声尾音落下时,林恪放下小提琴,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放松时间结束。现在,你不觉得有话要和我说?三年前,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就离开去做了战地记者?2月16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文名:《完美实验品》
作者名:蒋小韫
chapter1
审讯室内。
“姓名。”一个黑皮肤年轻男警官严肃地拿着笔在做笔录。他讲英文的时候带了些美国西部某个地方的口音,听上去和纯正的美式英语不全一样。
“陆摇。”被审讯的人脸色有些苍白,双目浮肿,眼睛似乎没有什么焦距地看着前方。
“年龄。”
“25。”她的声音不大,显然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她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忘记了她有申请律师的权利,也忘记了如果律师不在场她有权保持沉默。
“性别。”
“女。”
“学历。”
“MBA硕士。”
“毕业学校。”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
“职业。”
“鲁西社特约记者。”
这个答案让黑皮肤的警官有些诧异,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商学院的MBA硕士居然做了记者?而且还是著名的鲁西社的特约记者?
他有些费解地看了看这个瘦弱而漂亮的黑直发东方女孩儿。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儿是一个华人,而且还是一个太过年轻的华人。
既然是华人,又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就成为一名记者?而且还是鲁西社的特约记者?
要知道,鲁西社的特约记者,基本上是驻外部为了完成战地采访任务而约请的社外记者。也就是说,眼前这个瘦弱得仿佛随时都要倒下的年轻女孩儿是一名战地记者。
战地记者,包含的含义太多。
这代表着她要在枪林弹雨中完成采访任务,在炮火纷飞中传回交战状况。
不管是哪一方的军队,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不想曝光某些东西而将她杀害。也意味着她为了活下来就必须要有“冷静、理智、临危不乱、善于抓住机遇、会审时度势临场应变”等等一系列的心理素质。
当然,过硬的身体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但他现在还没有在这个女孩儿身上看到。
陆摇的双眼中开始有了焦距。
她看向黑皮肤警官,放在桌面上的右手手指轻轻地敲了敲桌面:“你可以继续。我本科毕业后考过法学博士JD,学过三年法律。我在配合你们的调查。”
她解释了她没有申请律师的原因。
黑皮肤警官敛了心神,继续问她:“案发时你在哪里?”
“就在你们发现我的地方。”
“你什么时候到的?”
“不知道。”
“为什么会睡在案发现场外的路边?”
“不知道。”
黑皮肤警官心里隐约有些怒气了:眼前这个瘦弱的女孩儿显然是一个“硬茬儿”,不会乖乖地配合。
他忍住心头的隐怒,把手里的文件放在桌上,准备再问一个问题让这个女孩儿放松,再利用审讯技巧让她说出一些有用的线索。
“我很能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因为不知道的原因晕倒在路边醒来后就成为了犯罪嫌疑人,这对你来说肯定是荒谬的。所以,你能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事情吗?这样对洗刷你的嫌疑会更有利。”
陆摇抬头看了一眼黑皮肤警官,他眉毛下垂、前额紧皱,这是愤怒的表情,而他在说话的时候又貌似真诚地直视着她的眼睛,似乎是在看她的反应。
结论很明显,他在撒谎。
陆摇能够猜到,眼前这个人甚至已经在猜想,或许她就是凶手。
他只是希望她能放松,然后从她的语言中找到破绽,从而逼问出证据来证明她是凶手。
但,陆摇腰背挺得笔直,双眼平静无波地看着他:“我醒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你们过来,之前的事情我一无所知。2月16号,我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人捂住了口鼻。最近的记忆就是你们叫醒了我。”
陆摇说的是实话,她不知道是什么人掳走了她。
今天已经是3月16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穿着和2月16日一模一样的衣服躺在路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到了这个小镇,她的住处在距离这一个小镇六十千米的另一个小镇。
过去的这一个月,就像是被人硬生生地从她的人生里挖走,她完全找不到任何痕迹。而她的记忆除开缺失的那一个月外,还多了另外一个人的。
要不是她很确定自己的经历,以及身上那些在战地受伤痊愈后留下的疤痕都是真的,她几乎就要分不清,她到底是陆摇还是另外一个人。
显然的是,那个黑皮肤警官不大相信陆摇的话。因为医生已经对陆摇进行过检查,她的大脑没有受过任何创伤,不大有失忆的可能。
所以按照陆摇的说法,她就是睡了一个月的觉。而这显然不太可能是事实,睡一个月的觉那这一个月是什么维持了她生理系统的运转?
毕竟照她的说法,她肯定不会自己进食补充生命所需的营养和能量。就在他要抛出下一个问题的时候,敲门声响起。
黑皮肤警官拿起笔录和笔去开了门,就有一个穿着制服的中年白种女人低声对他说:“恰巧有一个犯罪心理学专家在这边,这个案子已经破了,人也抓到了。放人吧。”
那个黑皮肤警官闻言对陆摇有些愧疚,这种愧疚在他谷歌过陆摇的名字后,就变得肃然起敬起来。他实在无法想象,眼前的这个女孩儿20岁的时候就硕士毕业,22岁的时候成为华尔街的股神,然后彻底消失了三年。
今年年初才有爆料称,陆瑶就是推特上名气极高的特约驻外记者D.L.Yao。当初传言中的那个年轻的股神,竟然弃商当了记者?
黑皮肤警官现在才敢相信是真的。要知道,华尔街年少成名的人不少,但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转行去做战地记者。记者的工资再高,也没有她之前做投资赚钱来得快。
所以当他告诉陆摇可以离开的时候,有些担心陆摇,要送陆摇回去。陆摇平静地看了他一眼,拒绝了他,她并不需要这种莫名其妙的崇拜和担忧,
就在陆摇将将才脚步虚浮地走出警局之时,那个黑皮肤的警官又跑了出来对她说:“Hey,等等。Dr.Linko恰好和你住在同一个镇,我们和他商量过了,他答应捎带你回去。你现在很虚弱,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你就答应吧,谁知道路上又会有多少困难呢?毕竟这里几乎每天都会有些不大不小的事情发生。”
陆摇皱了皱眉,她双手半插在宽松小脚休闲牛仔裤的裤兜里,挺直的脊背在阳光下像是镀上了一层光边儿。
正要拒绝时,抬眼间却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人逆光走来。
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外搭浅灰色薄毛背心,质地考究的黑色长裤。身材颀长,上半身和下半身正好构成1:1.618的黄金比例,符合最佳审美标准。往上是细长的脖子,轮廓分明的脸、精致立体的五官,黑色的头发。
待他走近时,陆摇微微地抬起头打量他。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他是……陆摇并不认识他,黑人警官叫他Dr.Linko,但他的长相兼具了东西方的特点,漂亮得不可思议。
这是一个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至于身高,据陆摇预测应该差不多快一米九三,至少不会低于一九零。他的眼神是清澈的,但是这种清澈间带有一种疏离和淡漠,整个人周身甚至有一种清贵的气场。
他绝对不会是心理变态更不会是什么暴力犯罪分子纵火犯等等。他和人习惯性地保持着距离,这说明,他是安全的。至少对于陆摇来说,他是安全的。
这个场景,好像和她记忆中的某一幕重合,莫名地有些熟悉。陆摇轻轻颔首,阳光刺得她微眯着眼,对着男人伸出右手:“麻烦你了。”
她的手指素白而干净,没有留指甲,略微带了一些茧。
男人看着陆摇的手犹豫了一瞬,就在黑人警官惊诧的眼光中,伸出指骨修长的手来,和陆摇轻轻握了下。他打量了陆摇一番,睫羽低垂,和陆摇对视,唇角几不可见地上扬了下:“确实麻烦,不过在可承受范围内。”
黑人警官有些尴尬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和陆摇说了句“他会说汉语而且家里很多人都是汉人”之后,男人就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轻轻皱了皱眉头说:“你可以进去了。”
当陆摇坐在男人的SUV里之后,就有些犯困。男人的司机在前面开车,所以他和她一起坐在后面。
陆摇揉了揉眉心,大脑似乎还晕沉沉的。她背靠座椅的靠背上,双眼紧闭,努力地回想过去那一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良好的记忆此时并没有发挥作用,除了空白,还是一片空白。
“三年前为什么要走?”男人双眼直视着陆摇,问得十分克制,但眼眉间还是有了一丝怒气。
“为什么一生不吭地就走了?我找了你三年。”
陆摇听见男人的话,觉得有些奇怪,诧异地看着他:“三年?你确定三年前你认识我?”
男人皱眉:“你……”
话还没出口,就被陆摇毫不客气地打断。她冷笑:“不管是你是谁派来的人,我可以清楚地告诉你,他们,不管是谁,都不可能操纵我的生活。”
陆摇双眼直视着男人,打量着他,评判着他。眉毛收紧,嘴角下拉,下巴收紧,他在伤心。据他所说,他认识她,但,她的记忆里没有他。
chapter2
“你是谁?”
“林恪,英文名Linko。你18岁那年,我们结婚。感情一直很好,但三年前,你没留下任何消息,无故消失。”
林恪这个名字,陆摇没听说过,但Linko的名字却是如雷贯耳。他是业内有名的密码学、痕迹学、犯罪心理学专家。
陆摇常常听到有同事说要采访他,但一直没能联上。传言他曾是FBI行为分析部的侧写师,离开后成为其顾问,很多时候,拿破不了的案子去找他,通过他的帮助,基本都能取得重大的进展。他就像是21世纪的夏洛克一样,孤僻、古怪、不擅与人交往却又天赋异凛。
但她没想到的是,那传说中久负盛名的人,居然这么年轻。
她的记忆里,关于林恪的内容只有这么多,没有“陆摇的丈夫”这个角色。
“我只相信我自己。但我的判断告诉我,你没有撒谎。这里,出现了悖论。悖论的产生总是有原因的。”
陆摇闭上了眼,感觉有些无力。那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林恪眸光暗沉而克制地看了看陆摇,伸出手想拍拍陆摇的肩安慰她,又想起现在的陆摇不认识他,伸出去的手只能放下。
他和陆摇的感情一直都很甜蜜、融洽。陆摇绝无可能一声不吭地就消失,而陆摇的消失,他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我一直在找你,等你给我答案。”
曾经的陆摇说过,他是一个天才,不管是出了什么错误,他都可以修正。
他们的感情和关系,也可以修正。
“很抱歉,我暂时没有答案。”
陆摇揉了揉眉心,大脑中仍旧是昏昏沉沉的。从醒过来到现在,过去了两天,她仍旧没有理清楚来龙去脉,未知的恐惧仍旧弥漫在她的心间。
午后的阳光透过车窗照了进来,细碎的光芒洒在厚格子衬衣的纹理间,隐隐若现的一段儿锁骨上,一绺细碎的头发随风飘摆着。
渐渐地风有些大,略微凌乱的头发被风吹着盖住了陆摇的半张脸。
林恪抿了抿唇,看着闭眼靠着座椅背上的陆摇完全脱力甚至没有反应的模样,越过身去关上了车窗。
低头时,正对上陆摇清亮而带着几分凌厉的眼神。
他扯开薄唇,淡淡地笑了笑,如同那温暖的阳光一般,让人十分安心。随后想起陆摇现在不认识他,他有些生气,又别扭地别开了脸,坐回原位。
陆摇又闭上了眼。
六十千米的路程,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走完。身边的气息,莫名地让陆摇觉得安心,神思慢慢地变得飘忽,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就陷入一片祥和的黑暗之中。
她睡着了。
林恪又负气地看了陆摇一眼,然后默默地回过头闭目养神。身旁像是有一个荷尔蒙挥发器在不间歇地散发雌性荷尔蒙干扰他的生理系统。
陆摇醒来时,天已经快黑了。前面驾驶座上的司机大约是已下班回家,而林恪仍旧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坐着。她的脑袋正搁在林恪的肩膀上。
她坐上林恪车子的时候,应该是下午三点左右,而现在,约摸六点多,车程不超过一小时。所以,她睡了快三个小时。而因为她的关系,林恪在这车子里多坐了两个多小时。
她有些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丈夫,沉默了一瞬,开口:“我该回去了。”
林恪转头,清澈的琥珀色眼眸不满地看着陆摇:“当然,离家三年,不回家你还想去哪里?”
陆摇的意思是回她原来的住处。但想到林恪是她丈夫,而她离开了三年,还不记得他,理亏得有些不敢看林恪。
林恪已经下车,为她开了身侧的车门。
下了车之后,陆摇才发现,车子停在一座湖边别墅前的路上,门口的灯将路边的树照出了斑驳的影子。
陆摇跟着林恪走进了白栅栏,越过一条曲径,曲径边是各种形状的花地,种着花花草草,花地边还摆着一些盆栽。
走上台阶,进入正门,又走过玄关,换过鞋子,在沙发上坐下。大厅里的装修风格是黑白经典的简约风格,在沙发中间的茶几上摆着一只插着几枝蓝色妖姬。
而墙壁上挂着的,是陆摇和林恪的巨幅婚纱照。
在沙发旁边的柜子上,还有他们的日常合影。
在合影上,陆摇双腿紧紧地盘着林恪的腰,后脚跟蹭着他在白衬衣中隐隐若现的腹肌,双手揽着他的脖子,整个上半身贴在他的背上,脑袋搁在他的肩窝,让自己的头和林恪的紧紧地挨着。
她甜蜜地笑着,略弯的眼尾勾起一个极漂亮的弧度,显得清纯中不失妩媚。而林恪则冷着脸,似乎是很嫌弃镜头,讨厌出镜的模样,嘴角却带着显而易见的温柔。
“阿恪,阿恪,你头低一点,你脖子好长,我的脸都碰不到你脸。”
“哦,怪我脖子长太长。”清冽的声音一本正经。
“好吧,我承认是我脖子短,但是,你头低一点,低一点。”
男人抿着唇,无奈地着低头,正好把下巴搁在女友的额头上。咔擦一声,他唇角的那一丝温柔被记录在照片里。
看着相框里的照片,拍照片的那一幕隐约像是陆摇亲历。那时候的声音、情形,忽地在心间隐隐若现,瞬时间又消弭无踪。再要想时,又是一片空白了。
女佣还在做饭,林恪给陆摇和他自己煮了两杯咖啡。
他将一杯放在陆摇面前,又端起另外一杯浅啜一口放下,还没说话,就听到陆摇声音:“看到我,你的感受是什么?”
毕竟她不记得他。
琥珀色的眸子往左边转了一瞬,低沉而清冽的声音响起:“伤心,然后欣慰。”
陆摇不解,抬眼:“为什么?”
林恪淡淡地看了眼陆摇:“现在又不欣慰了。”
陆摇抿唇,略微睁大了眼。
“原本以为我老婆笨得不那么明显了。”
陆摇脸黑,从来没有人说她笨,几乎大多数知道她的人都说她天赋过人,余下的都只有嫉妒的冷嘲热讽。
林恪清润的眸子看了陆摇一眼,似乎要看到她心里去:“结果还是这么明显。不过比大多数愚蠢的人还是好很多。只有我这样的天才看得出来你的笨明显在哪里。”
陆摇深吸一口气:“在哪里?”
他起身,拿起一架小提琴,试了试音,回头,下巴微扬:“很明显,真实的我比照片上的好看,你看照片却不看我。有我这个最好看的老公,你没想着怎么扑倒我,这是优质资源的闲置浪费。你不用看着我测试真实性,很明显我是在真诚地告诉你我的想法。但经过我的提醒,你依然没有反应过来。还是笨。”
高雅柔美的琴音浮起在空气里,灯光下拉着弓弦的男人微微闭着眼,仿佛沉静在音乐当中。弓弦之间轻柔地流泻出柔丽而婉约的旋律,是门德尔松E小调协奏曲。
陆摇看了他一眼,双目淡淡:“这又是怎么说?”
林恪拉着弓弦的动作不变,琴音依旧浮起在房间里,低垂的眼睫遮住他的眼眸,声音清冷而动听:“很明显,我在幽默地和你调情,而你并没意识到这一点,还像一只冬眠的考拉一样停止了思考。”
陆摇:“……”
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后,林恪又拉起了另外一段曲子。旋律熟悉而带着甜蜜,轻快的曲调,不是为大众所熟悉的名曲,却让陆摇似乎听到了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
“阿恪,这就是你专门为我们的婚礼谱的曲吗?”
“不是,是我太无聊,才放下还没解出来的密码和有趣的案子,在这里虚度光阴。”他唇角带笑地说着反话。
“唉,我知道啦。”眼眉间都是甜蜜笑容的女人跳在男人的身上,双腿盘在他的腰上,凑过去含住男人温软的薄唇。
“曲名叫什么呀?总不能叫《结婚进行曲》吧?那多没新意。”
“世间唯一的你。”
“什么?”
“果然笨得明显。”
“啊?”
“曲名,世间唯一的你。”
“嗷!阿恪,你以后不能再说我笨!我会生气的!”
“我说的是事实。我智商197,你只有173。哎……君子动口不动手,你在做什么?别咬那里!”
两个人笑闹成一团,就像是那灵动的琴音一样,甜蜜而欢乐。
轻忽而隐约的画面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像是被削薄了一样,让人想要抓住,却只能看着他们飘远。仿若只是一瞬,又仿若是幻象,再要去仔细想时,又什么都没了。
轻快的琴声尾音落下时,林恪放下小提琴,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者:“放松时间结束。现在,你不觉得有话要和我说?三年前,你为什么一声不吭就离开去做了战地记者?2月16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