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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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色衣衫的丫鬟悄悄抬头看一眼包拯,被那如黑无常一般的黑脸吓了一跳,急忙道:“草民冬梅,是三少爷的丫鬟。”

    肿着脸的那个绿衣丫鬟泪眼朦胧,抽噎着道:“小民夏荷,与死者秋菊,身边的冬梅,还有府里的春桃,我们四人都是三少爷的贴身丫鬟。”

    小厮低着头唯唯诺诺地道:“草民富贵,是梅家管后门的小厮。”

    中年男子酝酿了好一会儿,一抬头看到包拯那一张黑脸登时吓得忘光,愣愣地道:“草民文章,是死者秋菊的爹。”

    向晴语默默地瞅了一眼包拯,心说没那么可怕啊。

    展昭瞥见她没有掩饰的反应,无语地往身旁侧了侧,遮住某人肆无忌惮的目光。

    长得黑怪他喽?

    包拯无奈,手放在惊堂木上却没有拍下去:“你四人在梅宅大吵大闹,可有此事?”

    这一说,夏荷的眼泪扑簌簌地滚落下来:“大人,小民,小民无辜啊!秋菊的爹跑来梅家闹事,他就是个赌棍,闹事也是为了银子。三少爷想要息事宁人,我给了他十两银子,秋菊卖身进府也只有三两,可他嫌少,打了我一巴掌。您看!”

    夏荷侧过左脸,那里没有冰敷没有擦药,已经肿了起来,再看仔细一点还能看见皮肤下的条条红血丝,足可见文章那一巴掌打得到底有多用力。

    再对比夏荷另一边完好的娇美脸蛋……不忍直视!

    “胡说!”文章心惊肉跳,赶紧跪着往前爬了两步,“大人,草民没有!草民那闺女是卖身给了梅家,可没有说把命也卖了啊!如今秋菊不明不白地死了,作为爹,草民讨要一个公道,一个解释,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他说得倒是有些道理,仿佛去梅家闹事只是为了心爱的闺女讨个公道。

    卖身进府的丫鬟抵了卖身契,就算被主人家打了杀了也是一句话的事,最后一卷草席丢进乱葬岗,不是多稀奇的事。

    稍微有点钱的人家哪里舍得孩子去给大户人家做丫鬟,做那终日伺候人的事,弄不好就被骂被打?穷人家养不起孩子才这么干,女孩多得是,得到一笔钱财息事宁人也就罢了。

    这些事大家心知肚明,可话说到明面上总是不好听的,也因此,文章才敢有恃无恐。

    “讨要公道是没错,可你是要公道吗?”夏荷瞪着文章,恨恨地道,“我亲耳听到富贵告诉过你,秋菊的死官府还没有定论。你是怎么做的?在梅家撒泼打滚不走威胁,这就是你所谓的讨要公道?!”

    说到这,夏荷已经咬牙切齿。如果目光能够杀人,文章早被她撕成了碎片。

    富贵慌忙点头:“草民的确说过。”

    那时梅家后门的人很多,能作证的人更多。文章一时有些慌,手又抬了起来:“你个贱蹄子!”

    “住手!”包拯一拍惊堂木,瞪眼呵斥道,“公堂之上岂能由你打打杀杀!”

    “草民知错。”文章浑身一抖,老老实实地跪着。

    夏荷也老实地低下头,不再多话。

    梅修平镇定得不似跪在公堂,他这模样引起包拯的注意,可也不急着只问他一人:“夏荷,冬梅,你们与死者一同伺候梅修平,可曾见过秋菊死前握在手里的这枚平安扣?”

    包拯话音刚落,张龙端着证物走到四人面前。

    文章首先摇头,他要是知道小蹄子还有这东西早就拿去抵押赌钱了,怎么可能还会让她留着?

    夏荷依然是那番话:“大人,这东西我曾见秋菊贴身佩戴,宝贝得很,许是哪位情郎赠送。”

    冬梅古怪地看夏荷一眼,低声道:“大人,这枚平安扣是一年前三少爷赏给秋菊的。”

    线索有了!

    包拯道:“梅修平,你仔细看看,是不是你送给死者的那一枚。”

    这么一说,梅修平也觉得似乎有这么回事。

    然而平安扣的模样都差不多,他实在想不起来,摇了摇头:“启禀大人,小民家里富裕,这种小物件不上千也过百,随手拿来一件作为赏赐实在平常不过,无法一一记得。”

    梅家开设酒楼、钱庄,是开封数一数二的大家。宣林街那一条街上所住的皆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很多朝廷官员的府邸就在那,再不济也是有钱人家。

    京白玉材质的平安扣,普通人家都佩戴得起,又有保平安这等含义,梅家用来赏赐下人也说得过去。

    包拯微一沉思,看向两个丫鬟:“夏荷,冬梅,你们可能确定这就是梅修平一年前赏赐给死者的那枚平安扣?”

    夏荷不假思索地点头:“之前我一直以为是情郎送的,秋菊才那般欢喜。冬梅一说,我就想起来了,那次老太太祝寿,秋菊的那幅《麻姑献寿》让老太太眉开眼笑,三少爷一高兴就赏了秋菊。”

    冬梅也道:“正是那一次。秋菊并不聪明,经常做不好事,三少爷心善才留她在身边,她一直很愧疚。秋菊的娘生前是彩秀坊的绣娘,她有一手好绣艺,为了那幅刺绣半年前就开始准备,十根手指又红又肿。好不容易能帮了三少爷一次,她高兴得天天捧着平安扣念叨。”

    没想自己随手给的一个赏赐对人的影响这么大,梅修平闭上了眼。

    认清楚了,张龙把平安扣拿了下去。

    包拯再问:“你们谁与死者同住一屋?”

    夏荷摇了摇头,冬梅点了点头。

    “昨晚子时,你在何处?可曾见秋菊?”

    “春夏秋冬,昨夜轮到秋冬值夜,秋菊身体不适便与春桃换了班,早早回屋歇息。平日里我们几个谁身体不适就会商量着换班,也不是什么大事,所以没有注意到。”

    不待包拯问,夏荷就摇头:“我们两两一屋,虽是隔壁,可昨晚我早早歇息,并未注意。”

    如此,线索就断了。

    包拯皱着眉,面无表情的黑脸更为严肃,吓得偶然抬头的文章急忙缩回脑袋,乖乖跪好。

    自始至终没有梅修平什么事,他闲得无聊,抬头一看,就见公堂之上黑面包拯身边竟然有个姑娘!

    姑娘!!!

    那姑娘清丽脱俗,不施脂粉,双眼明亮有神,唇微抿似上翘,一身素净的白色褙子将她的肌肤衬得更为白皙,胜似仙子。

    更为关键的是,她一介女子如此大大方方地站在公堂之上!

    梅修平痴痴地看着她,忘记收回视线。

    直到听到一声隐含警告的轻咳,夏荷推了推他,他才恍过神,低下了头,可那一抹白色就这么深深地印入脑海。

    咚咚咚——

    梅修平摸了摸狂跳的心脏,脸上发烧。

    母亲,平儿对一个还不知晓名字的姑娘一见钟情了!

    公堂上没有一个瞎子,梅修平看向晴语的眼神直愣愣的,还看了那么久,谁都发现了不对。

    就算没有,听到展昭那一声咳,也发现了,不然低着头的夏荷也不会推醒愣住的梅修平。

    这梅家三少爷的心还真大,都到了公堂之上还有心思看人家姑娘,还是个早已名花有主的姑娘。

    公孙策无奈摇头,直觉未来开封府的日子会热闹不少。

    向晴语也察觉到了,不过她没在意,她的注意力都被梅修平身边的夏荷吸引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这个丫鬟……不太像丫鬟。

    这种感觉,有一旁的冬梅一比,那违和感越发严重。

    可在展昭看来,继梅修平直愣愣看着向晴语之后,向晴语夜仿佛中了魔似的直愣愣地看了回去。

    方才梅修平离得远,他才咳嗽提醒,而这一咳同样把其他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展昭一想,把巨阙换到右手,左手自然垂下,悄悄拉了拉向晴语的手。

    向晴语回神,不明所以:怎么了?

    没事,展昭若无其事地收回了手。

    他以为没人看到,却不知公孙策正巧看向晴语,想看她什么反应,把这一幕收入眼底。

    呵,一向守礼的展护卫居然会在公堂之上做出如此之事,真真是长了见识。

    可接下来的事情才真正让公孙策大开眼界。

    只见向晴语拉住展昭的手,左手包裹住展昭的左手手背,右手以手心相抵,十指相扣……真真是长了见识!

    多年单身的公孙策觉得膝盖有点疼。

    看似亲密无间,实则,向晴语正在展昭手心写字:手绢是谁的?

    展昭则一勾食指:夏。

    夏荷的手绢吗?

    向晴语想起那朵精致的雏菊,松开了手,眉头却越发紧皱。

    与此同时,小小白突然从展昭的衣襟中钻了出来。

    包大人正公堂审案,岂能让小小白破坏了气氛?

    展昭抬臂一挡,左手一按,把刚冒出头的小脑袋按了回去。

    可小小白不知怎的,不依不挠地想要钻出来,小爪子胡乱挥着,蹬着,展昭的胸前鼓起一大片。

    展昭拿小小白没办法,回头以眼神示意:你是主人,你来!

    向晴语也不明白小小白怎么了,小小走了一步站到展昭身侧,从他手臂下看到小小白抬起的脑袋。那双大眼睛乌溜溜的,嘴巴可怜兮兮地抿着,见到她委屈地喊了一声:【姨姨!】

    乖,别闹!

    向晴语不忍心骂他,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安慰着。

    梅修平再抬头,就看到他刚一见钟情的姑娘,正大胆地伸出手摸着身边那个红衣男子的……胸!

    等等,他居然没有眼花!

    红衣男子是谁?

    南侠展昭,御猫展昭,全开封未出阁女子都想要嫁的展昭展大人啊!

    相貌、武功、人品、名声都是一等一的好,再加上他还有一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官职,圣上御赐的“御猫”封号,开封府尹包大人面前的红人,江湖人送“南侠”称号一呼百应。

    而他,一个小小的梅家最不出众的三少爷,比不上善于经商的大哥,比不上才华横溢的二哥,只是梅家最无用的三少爷,仅此而已。

    顿时,梅修平一颗刚春心萌动的少男心碎了一地。

    包拯问不出什么,略微警告一番放了人。

    退堂之后,几人再度聚集在书房谈案子,这时,听闻风声的白玉堂也来了。

    公孙策简明扼要地向白玉堂解释了这桩案件的来龙去脉,几人看着案桌上摆放的证物犯了难。

    向晴语一直盯着包裹平安扣的那块手绢,突地,她看向白玉堂:“五爷,我记得你随身携带手绢,能否让我一看?”

    “给。”白玉堂也不扭捏,从怀里抽出一块手绢递给了她。

    向晴语接过,摊开手绢,盯着手绢的右下角。那里有一只用银线绣着的小白鼠,长长的尾巴衔在嘴里,绕成了一个圈。

    “果然!”

    公孙策看看白玉堂和手绢,再看向晴语之前盯着的那块手绢:“向姑娘可是明白其中的蹊跷之处?”

    想起公堂上向晴语在他手心里写的字,展昭明白了其中的关键,向她求证道:“那块手绢是秋菊的!”

    “对!”向晴语左手摊着白玉堂的手绢,右手拿起那块绣着雏菊的手绢摊开,一左一右地展示给众人,“一般情况下,女子随身携带手绢,手绢的右下角要么绣着名字,要么绣着喜欢的花样。”

    五爷随身携带手绢就不男人了?

    白玉堂嘴角一抽,不由解释道:“那是五爷为了擦剑的!”

    是是是,您的剑不是被展昭断了,还没找到新的么?

    向晴语也不拆穿他,继续道:“这块手绢以双面绣的绣法绣着雏菊,还是正面雏菊背面菊字,这种绣法一般绣娘都不容易做到。展大哥说这是夏荷给的,而方才冬梅曾在公堂上说秋菊的绣艺承袭她娘,彩秀坊的绣娘。若是派人前去彩秀坊一问,或者再去问问夏荷,便能证实这块手绢出自秋菊之手。”

    “便是如此,也与案件无关吧?”白玉堂不明白向晴语为何一直纠结这块手绢,不明白的还有展昭。

    要知道,白玉堂只是从进来之时看着向晴语盯着那块手绢,他却是从拿出手绢之后就见她盯着了,还害得他以为她介意他拿了别的姑娘的手绢。

    “是。”向晴语放下雏菊那块手绢,又把白玉堂的手绢还他,笑得很无辜,“我只是有强迫症,非要把不明白的地方弄明白了不可。”

    众人:“……”

    虽不明白这所谓的“强迫症”是什么的,但顾名思义,总觉得很有道理。

    他们身为官场中人,为破一件案,非要将案子里所有的疑点破除,弄个清楚明白,可不是一个个身患强迫症的人么?

    首当其冲的便是重度强迫症患者——包拯。

    包拯轻咳一声,拿起平安扣,“向姑娘可是疑虑这枚平安扣?”

    “正是,冬梅说这枚平安扣是一年前梅修平赏给秋菊的,但以平安扣佩着的红绳来看……我无法确定佩戴的时间,可总觉得不止一年。”

    向晴语也曾佩戴过玉饰,佩戴过的东西多多少少会有些磨损,这条红绳却很古怪,说不出的古怪。

    想法不谋而合!

    包拯微微一笑,把东西递给公孙策:“公孙先生以为,这枚平安扣至少佩戴了多久?”

    公孙策将红绳仔仔细细地查看一遍:“至少已有两年光景。”

    一年前得到的平安扣佩戴时间超过两年?

    “看来,还得传那梅修平前来一问。”公孙策笑着,不动声色地看着展昭。

    果不其然,一听到“梅修平”,展昭的身子微乎其微地僵硬了一下。

    向晴语自告奋勇:“公孙先生,我去吧。”

    “为何?”公孙策是真诧异。

    “除此之外,我还有其他事情想要问他。”

    脑海中梅修平痴痴地盯着向晴语的画面挥之不去,展昭不及思考,脱口而出:“我陪你去!”

    向晴语只诧异了一秒,点了点头:“好,那便不需其他人带路了。”

    只有带路作用的展昭:“……”

    ――――

    梅宅。

    “三少爷,三少爷,开封府的官差又来了!”小厮急急忙忙地跑进来。

    “又来?”梅修平皱了皱眉。他才刚回到家不久,若是有事方才公堂之上便能问,这次莫非是来拿人?

    “是啊,这次那展大人还带着一个姑娘一起,也不知道是来干嘛的。”

    和展昭一起的姑娘?

    梅修平眼睛一亮,急忙抓着小厮:“是否是个一身白衣美得像仙子的姑娘?”

    “是,是的!三少爷你果然料事如……”小厮恭维的话还没说完,梅修平已经蹿了出去。

    此时,展昭和向晴语被管家引进梅宅,正在大门通向前院的笔直走道上。

    梅家不愧为商贾大家,开封府内种的最多就是茶花树,梧桐树,到了梅家,四季兰、墨兰、大花蕙兰、瓣莲兰花,地上全是一盆盆名贵的花卉。

    梅修平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刚站定就迫不及待地开口:“姑姑娘,我……”待看到身边的展昭,他不结巴了,词穷。

    说曹操,曹操就到。

    向晴语笑道:“梅公子喘喘气再说,不着急。”

    “是!”梅修平不敢一直盯着她那么失礼,小心地偷瞟了她一眼,顿时心口小鹿乱撞,红着脸低下头,呼吸比起方才更急促了两分。

    梅修平自以为小动作没人看到,不想三人全部收入眼底。

    向晴语:“……”不至于吧?

    展昭:“……”他就知道!

    管家:“……”三少爷,稳住!不能给梅家丢脸啊!

    没过一会儿,梅修平走在向晴语身侧,看似正常,只有在他身后的管家看到自家三少爷的耳垂到底有多红。

    夫人,三少爷终于有了意中人,三少奶奶有着落了!

    “梅三少爷……”

    “姑娘叫我名字就好!”壮着胆子说出这话,梅修平默默低了音量,眼神慌乱,不敢直视,“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向晴语,向南的向,晴天的晴,言语的语。敢问梅……”向晴语并未隐瞒,叫名字也叫得还算自然,“修平,你们府上赏赐下人的小物件平常放在何处?”

    真,真的叫了!

    梅修平还没来得及心神荡漾就被接下去的问题醒了神,原来她是来查案的。也对,她是开封府的人,若不来查案,难道还期待她对他也有那种想法吗?

    管家更清楚这种事,但梅修平不愿意失去这个机会:“府里主子多下人也多,梅家不缺那么点银子,名下还有好几家玉石铺,这种小东西随处可见。”

    他信手一指,路过的小厮丫鬟腰间果然挂着一些小玉饰。成色不见得多好,然而每人身上都有,小玉佩,小吊坠的小物件的确可以算得上“随处可见”了。

    梅修平知道向晴语过府是为了查案,可他是真心有余而力不足,帮不上什么忙,“晴语姑娘,那枚平安扣我是真不记得,平日里管家会时不时送一些过来,春桃管理这些,我都不过问。一般大物件会登记入册,这种小东西就没人在意了。”

    向晴语:“……”梅家居然有钱到这种程度!

    展昭:“……”总有种话里有话的感觉。

    来之前,向晴语还向公孙策打探过梅家的情况,稍稍了解一些,以防万一。

    公孙策的原话简单明了:“梅家是开封数一数二的商贾之家,家缠万贯。”

    如今这情况,岂能用一个简单的“家缠万贯”来形容?

    向晴语有些无力,低头看看自己的腰间,再看看展昭的腰间……好吧,他们都是穷人,穷到连梅家的小厮丫鬟也比不上,穷到只能吃土的穷人。

    梅修平一直关注着向晴语,一见她的动作,也跟着往下一看。

    这一看,他的脸更红了。

    不是因为看到裙下那隐隐显露的绣花鞋,不是因为看到那让人想牵一牵的纤纤玉手,而是——

    他刚刚的话中还隐隐显露出“梅家富有”的意思,想要暗示一二,下一刻,看到人姑娘身上手上毫无丁点饰品,素净得不得了,他的脸有点疼。

    母亲,这时候送玉佩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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