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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离别,才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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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阿飞在客栈的这几天,叶闲闲着也是闲着,索性便向阿飞请教剑法。

    拿着他在藏剑山庄得到的那柄北寒剑,再加上阿飞的指点,叶闲练了几天的剑法倒也有些感觉。

    虽然阿飞并没有教叶闲具体的剑法,只是指导叶闲一些普通的出剑和使剑动作,但这些正是叶闲需要的。

    现在就算给叶闲一套绝世剑法,叶闲也练不来。

    七天的时间,叶闲在剑法虽然谈不上入门,但是也算会用剑了。

    再加上阿飞把快剑的精髓一点一点分析给叶闲听,只要叶闲持之以恒的练下去,肯定也会有不弱的剑术。

    所以如今在叶闲的心目中,阿飞已经成为了亦师亦友的存在!

    和阿飞分别在即,叶闲心中真的是很不舍,因为从今以后他或许不会再回来了。

    “不错,大喝一场,一醉方休!”叶闲也是对着阿飞说道。

    “小二,上酒!!”

    酒是烈酒。

    两大坛烧刀子。

    既然要喝个痛快,又怎能喝那些软绵绵的酒?

    一碗酒下肚,叶闲擦嘴道:“痛快,再来!”

    阿飞不甘示弱,直接两碗烧刀子往肚子里灌,眼睛都不眨。

    客栈之外,雪水渐渐融化,周围也不时的有行人路过,不再似前几日那么冷清。

    “阿飞,到了京城之后,什么时候累了乏了,就去看看胡姑娘吧。”叶闲突然说道。

    阿飞一愣:“胡姑娘,胡茜芸?”

    随即笑着说道:“也是,除你之外,胡姑娘是唯一和我喝过酒的人了。你放心,以后我肯定去请她喝酒!”

    叶闲心底默默的叹息一声,他看出来了胡茜芸对阿飞有情愫,阿飞却是懵懂不知。

    不过对于阿飞的感情叶闲是懒得再管,反正林仙儿已经被他杀了,阿飞不会再被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玩弄鼓掌之间。

    至于胡茜芸和阿飞,一切随缘吧!

    脑海中的倒计时一分一秒的流逝着。

    两个小时。

    一个小时。

    59分钟。

    58分钟。

    …………

    ……

    当倒计时还有十分钟的时候,叶闲猛然提起面前的那坛烧刀子,对着阿飞说道:“兄弟,今日一别,不知何时还能再见,我走了……你自己保重!”

    阿飞抬头。“保重!”

    叶闲心底突然滋生了一种难言的惆怅和忧伤,仅仅是一个月的时间,他居然会有些不舍。

    提起酒坛子叶闲大步往客栈外走去,不再回头。

    “阿飞,记住了,如果你以后和一个叫做李寻欢的成为了朋友,那么便永远不要怀疑他。”

    “因为,他从不会骗你!”

    说完,叶闲头依旧没回,提着酒坛子往嘴里灌了一口,毅然离去。

    背后,阿飞坐在凳子上,一只脚放在地上,另一只脚搭在凳子边缘。

    “李寻欢?”

    “李寻欢是谁?”阿飞喃喃自语,摇了摇头没放在心上,看着叶闲离去的背影再次痛饮。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阿飞不喜欢离别,从小就不喜欢!

    所以他从不送人。

    ————————————

    信马由缰,恣意潇洒。

    叶闲离开客栈便直接直接策马奔腾,一手持缰,一手提着那坛烧刀子。

    狂风从他的耳边呼啸,顶着狂风他不时的灌一口烈酒,尽显男儿莽性。

    “咳咳……”

    “江湖,多姿多彩的江湖,我还没有来得及尽情享受,便已经结束了!”

    叶闲突然间面色一变,猛的一拉马缰。

    “律——”

    叶闲的身形猛的一个踉跄。

    阿飞前方,雪还未完全消融的路面上,一辆马车疾驰而来,同样是猛的一个刹车。

    如果叶闲停的慢了,亦或是马车停的慢了,都能直接撞上。

    “怎么了?”马车的帘子掀开,露出了一张苍白的脸上,可这苍白的脸色上又泛着一丝病态的嫣红。

    这是一个穿着长袍的男人,他已不再年轻,因为他的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道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

    他左手握着一块木头,右手拿着一柄小刀,正在雕刻着一个人像。

    叶闲看的清楚,那是一个女子的模样。

    “好烈的酒味,年轻人,我来讨一口酒水可好?”他是如此的自来熟,天性豪迈,说话间把木雕放回车厢,然后从腰间取出了一个酒壶,直接扔给了叶闲。

    叶闲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男人。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正因为知道是谁,所以他才目瞪口呆。

    木雕,酒壶,飞刀。

    冰天雪地,马车北来,这明明是书中的开篇场景,小李飞刀李寻欢和阿飞第一次相见的画面。

    这个男人,正是被称之威神话一般的人物,李寻欢。

    是的,李寻欢,从关外回来了。

    叶闲神情愕然的接过酒葫芦,提起酒坛子往里面倒酒,直接灌满,然后再扔了回去。

    李寻欢随意的一探手,便将酒壶接了回来,惬意的往嘴里灌了一口。

    “好酒,哈哈,咳咳咳……”可是话还没完,他便忍不住的咳嗽。

    他的身子不好,不该喝酒的,可他偏偏日日夜夜离不开酒,或许他就是要糟蹋自己身体吧。

    “少爷,你怎么还喝这么烈的酒,唉!”那个赶车的大汉似乎早已知晓自己说了没用,所以便摇了摇头不再劝说。

    这个世间,已经没有一个人能够劝阻他不喝酒了。

    或许有一个,但是她不会劝。

    “小兄弟,既然你请我喝酒,我便给你一个忠告。”李寻欢拿着酒壶,笑呵呵的说道:“我看你一路向北,赶紧掉头离去吧,不能再往北去了,北边有危险!”

    说完,李寻欢放下车帘子,便不再多言,马车再次启动。

    叶闲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什么话来。

    他做梦都没想到,在回归地球的最后一分钟,他居然能够看见了真正的偶像。

    使用飞刀的人,谁不崇拜这个名字?

    小李飞刀,李寻欢。

    或许,这便是缘分。

    这一次穿越降临,真的不虚此行!

    叶闲的身影,渐渐的化为了光,消散在整个天地间,一个月的时间,最后的期限终于到了。

    李寻欢打开马车的后窗,想再看一眼刚刚那个少年。

    “嗯?”他的面色猛然一变。

    “停车!!”李寻欢猛的大声喊道。

    赶车大汉停车,问道:“少爷,又怎么了?”

    李寻欢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一脸惊讶的说道:“那个少年,消失了?”

    之间马车后方,一眼望过去,没有丝毫的遮拦,但是少年的身影就是消失了。

    大汉也是目瞪口呆,震惊道:“大白天见鬼了,这么一马平川的,人怎么看不见了?就算是十倍的马速,也不会这么快消失啊!”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走吧!”

    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个世界哪来的鬼?

    至于少年为何消失,与他何干?

    他有酒,足矣。

    李寻欢往嘴里灌了一口叶闲的烧刀子,咳嗽中再次踏上了马车。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方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

    ps:最后两句话是《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用来做本书第一卷的结尾正合适。

    这一卷是结束了,可是小李飞刀的故事才刚开始。

    另外,今天本书上网站的第一个推荐位了,虽然是蚊子腿,但是俗话说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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