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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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之后一连好些天我都没能联系上林绢。

    打了不少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在服务区内,留言没人回,去她家三次,没有一次碰上她在家,也不知道她到底跑去了哪里。眼看着课程就那么给荒废了,我所能做的只有把所有笔记复印一份,以备她到时候临时抱佛脚。

    说真的,很有些担心她,虽然她做事向来都是凭着性子喜好来的,但这次她的男朋友实在是和以前太不一样了。不仅是因为身份,而是整个人都让人感觉有点怪怪的。一个染了绿头发的酗酒的和尚,连说话都颠三倒四仿佛神志不清,我真不明白像林绢这样现实的女人到底是怎么看上他的。

    不管怎样,不要沾染上什么不好的事情才好,那男孩虽然样貌是不错的,但看起来实在不怎么靠谱。

    真是很不放心她。

    而同时店里的生意也依旧持续清淡中。

    一天难得有几拨客人,所以手头变得紧紧巴巴,连着两个月的样子,基本上赚的钱只够抵消水电煤和材料费,没什么剩余,真不知道这倒霉的淡季什么时候才能熬过去……狐狸倒是无所谓的,反正多少钱到他手里都是眨眼就没,生意不好反给了他拖欠房租的借口。闲了用夏天卖剩下的冰激凌装满一大杯,在靠窗的桌子前一坐,切水果,搅拌,不一会儿弄得整个店里浓香四溢,他就能自得其乐地眉开眼笑。然后一边挖着那些喷香的冰激凌诱惑放在嘴边诱惑我:“小白,要吃不?”一边不紧不慢地打击我:“啧,馋得那样儿,难怪闹减肥。”

    好吧,就冲着他这德行,以后不想办法加点利息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自己。

    转眼又是个晴朗而生意寡淡的一天。

    眼看着过了晚饭时间,依旧没客人上门,看样子到打烊也是不会再有客人的了。琢磨着,打开收银机翻了翻,不出所料一天的数额仍然没有达到预算。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天,再这样下去,恐怕这个月得入不敷出。想到这个不禁让人有点心烦,我关了收银机打开电视。

    电视的嗡嗡声让安静的店内有了点人气。杰杰跳上收银台把我放在上面的冰激凌舔了个精光,我懒得理它,电视里正在介绍某家颇有情调的咖啡屋。橙色的灯光,巧克力色和奶油色混合的布置基调,让人有种很窝心的感觉。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向往自己的店也是这样充满了奶油和巧克力的颜色,但没人会把一家点心店布置成那样。这叫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恰在这时门铃响了,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欢迎光临。”

    难得的客人叫我精神一振,可是在看清楚那客人是谁的时候,却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了,因为来的那个人是清慈。

    好些天没见,他身上依旧离开那天穿的那身衣服,只是把外套上的帽子套在了头上,帽檐压得很低,似乎怕被人看到他那张脸似的。尽管如此,还是不难让人辨认出他的样子,他看起来比上回见到时更加苍白,并且有些急促地喘着气,似乎是一路跑过来的。

    “清慈?”

    见状我叫了他一声,但他没有理睬我,低头径自走到上次他坐的那张桌子前坐了下来,胸脯一起一伏,高挺的鼻梁里发出一阵阵细微的嘶嘶声。我留意到他身后背着只长长的皮袋子。

    袋子蛮大,看起来也颇有点分量,因为他把那只袋子放到地上后有些如释重负般地吐了口气。直到呼吸慢慢平稳,他从口袋里掏出只装满了浅黄色液体的瓶子放到桌上,抬头道:“给我点吃的,随便什么都可以。”

    “我们无权替客人做决定点单的。”走到他边上,我把菜单放到清慈面前:“不过晚上了有些点心缺货,我推荐你试试看奶酪海鲜焗饭或者蛋包色拉。”

    “就这两样好了。”他似乎并不关心菜单上有什么,或者我推荐了什么,只管要了这两样我推荐的东西,随后拧开瓶子,将里头的液体倒进嘴里。

    扑鼻一股浓烈的酒味,不禁叫人皱了皱眉。

    那么年轻的一个人,对酒的嗜好就好像电影里那些被酒精浸泡了大半辈子的老酒鬼,而这恰恰是男人最要不得的缺点之一。于是不再多话,我抽了菜单朝厨房走去。

    刚走没两步,却不由得又停了下来,我回头朝他看了一眼。

    果然没有看错,就在清慈扬起的下巴上,我看到一圈青青的胡渣,真的是青青的,或者说,绿色。

    这人居然把自己的胡子也染成了绿色……

    “你看什么。”忽然意识到了我的视线,清慈放下瓶子倏地将目光转向我。这目光是警惕的,像只突然警觉起来的猎狗。

    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手指碰到胡渣,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不再看我,只低下头又朝嘴里灌了口酒。“请快点。”

    把点心端出厨房的时候,清慈背对着我正看着窗外,不知道在看什么看得非常专注,身体紧贴着玻璃,几乎像随时要跨了出去。

    听见声音他立刻回过身,可是目光依旧没离开窗户,并且带着丝颇为古怪的神色。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这样的神态看起来有点紧张,而窗外除了偶尔一两辆车飞驰而过,基本上空荡荡的,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这样关注。

    我把两样食物放到他桌子上,他随即走了过来。

    桌子上那瓶酒只剩下一小半,他拿起来想喝,想了想又放回到了桌子上。“林绢没和你在一起?”等他坐下,我问他。

    他只顾着狼吞虎咽地朝嘴里扒了几口奶酪饭,似乎没听见我的问话。

    “林绢没和你在一起?”于是我又问了一遍。

    他这才抬起头看向我,反问:“林绢是谁?”

    他眼睛里满是血丝,看上去好像很长时间没有睡过觉似的,因此一碰到头顶的灯光,眼睛立刻眯了起来。闷哼了声,他又道:“哦,林绢,她回去了。”

    “什么时候。”

    “不知道。”丢下这三个字,他低头继续快速地朝嘴里扒饭,刚出炉的奶酪焗饭是很烫的,但他吃得那么快,仿佛嘴巴没有知觉似的。

    “我是她朋友,最近一直都联系不上她,如果你知道她在哪里,请告诉我。”

    “我说了我不知道。”三下五除二解决掉了一整盆饭,他开始挖边上的蛋包色拉,这两样东西都是荤腥的,而他吃起来的样子一点都看不出他是个和尚。

    又喝酒,又食荤腥,还把自己的头发胡子染成那么奇怪的颜色,也难怪身为和尚却会同林绢纠缠不清。

    我想我开始讨厌这个人了,或者其实一开始就没对他有任何好印象过。

    又在他身边站了会儿,看他吃得那么专注,我转身回到收银台,拿起电话往林绢家里拨了过去。但无论响多少次依旧没人接。

    “林绢没在家。”挂了电话我对清慈道。

    他面前的两份东西都已经都被他吃完了,吃得很干净,可以用风卷残云来形容。吃完了东西脸色不再像刚进门时那样苍白,但两眼依旧是无神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在问他,他只是低头用叉轻轻敲打着那只还剩下小半瓶酒的瓶子。

    我改拨林绢的手机,但回答我的是手机已停机,于是忍不住再问:“你和林绢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他朝我看看,抿着嘴唇似乎是在思考这个问题,虽然在我看来,这种问题实在是不需要多少思考的。

    半晌,他道:“不记得了。”

    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又不是分开了一年半载,不过几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不记得。我皱紧眉头看着这个浑身酒气,憔悴得似乎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的人,原先对于林绢的隐隐的不安这一瞬间膨胀了起来。

    他不会对林绢做了什么吧……

    这念头一出,又被我很快否决。不太可能,如果真的做了什么,他应该走得远远的,而不是上我这里来吃东西,他应该是知道我和林绢的关系的。可是他看起来真的很怪,一种说不出的怪。

    正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也许是因为他盯着我看的时间太久了,沉默又持久,让人心里一阵不舒服。

    “我好像见过你,老板娘。”然后他忽然很莫名地对我说了这句话。

    这让我愣了愣,半天反应过来:“……对,上次你也来过我的店。”

    “不是上次。”微皱了下眉,他侧头继续直直望着我:“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

    “……”我一时无语。

    他说这话什么意思,好像三流电视剧里某段用滥了的情节似的,什么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多拙劣的攀谈方式,他以为自己在做什么。

    说完那句话后他似乎朝我笑了笑,或者说是匆忙地牵了牵嘴角。我没有理会,伸手把杰杰抓起来丢到一边,拿起被它压热了的抹布转身去洗水槽里的杯子。哗哗的水声让我的情绪略微平静了些,我开始琢磨该怎么从这怪人嘴里问出更多关于林绢的消息。虽然看起来,他似乎对这事情压根漠不关心。

    林绢到底是怎么会看上这种人的,现在的我真的一点也想不通,他甚至看起来有点精神问题,原谅我这么不客气地形容。而现今我甚至都无法知道林绢的行踪。

    如此一想,问话似乎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能沉默,继续沉默。沉默里我感觉清泽那双没精打采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有时候我回过头,他就把头低下了,这种被人刻意打量的感觉让我很反感,尤其是这样一个人。

    我想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却反而在被他观察,这对于一个试图套话的人来说很不利,也许是因为我肢体语言太情绪化,所以很容易让人看穿了我的心思。

    而时间就在这久久的沉默里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很快到了打烊的时间,清慈却似乎没有一点准备结账的意思。我手头待洗刷的碗碟倒是不多了,洗完后做什么,我却还是没有一点准备。直白的人向来说话直来直去,我就是这样。想问别人些什么,很直接的就问了,可显然这个人并不会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说他忘了,鬼才相信,可是怎么样的问法才能让一个“忘”了的人重新把记忆“找”回来呢,这真的难住我了。

    “老板娘,”最后一只碟子洗干净后,我听见清慈叫我。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

    也许是吃饱了东西,也许是坐得太久了,这个一脸憔悴的男孩终于连身体也显示出了疲倦。他背靠着墙壁懒散地坐着,伸长了腿,用一种最舒缓的方式。手里的玻璃瓶已经空掉了,他拈着那只空瓶朝我指了指,用一种似乎快要睡着了的声音对我道:“卖给你一样东西,好么。”

    我再次无语。

    这人的头脑一定有问题,不是因为喝多了,就是本身存在些什么病症。上次是把我的点心店当成酒吧,这回又突然间要卖给我东西。这次在他睡意朦胧的被酒精泡烂了的脑袋里以为我这里做什么的,开当铺的?

    心里这么想着,嘴里却脱口而出:“你要卖什么给我。”我想我这人真的逆反心很重。

    擦了擦手转过身,见他低头将地上那只黑色的长包提了起来,横放到腿上,颇为谨慎的样子。然后将边缘的拉链拉开,里头一件漆黑的东西随即在灯光里幽幽划出道乌亮的光来。

    直到整圈拉链全部扯开,我看到一把古朴的,做工相当精致的黑色古琴。

    “这个。”手在琴身上轻摸了一把,清慈对我道。

    我看着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居然在点心店里要卖一把古琴给点心店的老板娘,有哪个正常人可以理解他的思维么?起码我理解不了。

    “做什么要把它卖给我。”半晌,我这么问了句。

    “因为我身边一分钱也没有。”他回答。那表情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

    “所以?”

    “所以我只好把它卖给你,因为它是我身上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了。”说完,不等我开口他站起身朝前走了几步,将那把琴放到离我最近的一张桌子上。“鹤鸣秋月式,羊脂玉的琴徽,象牙的琴轸。雁足损毁过,补的珐琅质,大约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买来的时候二十五万,这里的话,你估摸个价钱看着合适给就行了。”

    他一定是醉得厉害了,我想。

    可是他在洋洋洒洒说出那大段话的时候我真的从他苍白的脸上看不出半点醉意来。他那双无精打采的眼睛似乎只有在面对这把琴时是闪亮的,炯炯有神。

    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这个林绢认识了一个月就变成她男朋友的和尚,居然在我店里白吃完了东西以后,要将一把据称值二十五万的古琴卖给我这个开点心店的……我想,这会儿不是他醉,那就是我醉了。

    而面对这样一种局面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回头朝一旁安静蹲着的杰杰看了一眼,它眨巴着眼睛看着我,嘴角扬着,似乎有点幸灾乐祸。

    “我买不起……”最后我只能有点挫败地这么对他道。

    而他似乎并没有留意到我眼里的无奈,低头,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了一下,琴上那根看起来并非是金属的粗大弦丝随即发出阵清脆沉缓的音调:当……

    “买得起的。”然后他抬头对我道:“如果包括房租在内的话。”

    “房租?”于是我觉得我的头脑更加混乱了。“什么房租??”

    “我想在这里住上一阵。所有生活费和房租就包括在内了,所以你一定是买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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