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同学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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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楼是沧阳县城里最好的餐馆,聚义阁包箱面临沧江,虽然不大,但环境较好,透过窗口,可欣赏到沧江的百舸争流。黄凯家境殷实财大气粗,又非常重视为康明接风的这次同学聚会,接到电话就订下了这最好的包箱。
圆桌上已经坐了六七个人,但主角康明还没有露面,大家就七嘴八舌地交谈起来,上题当然是围着康明转。
“称杆是我们班上的才子,大学也考得最好,那么好的学校毕业,怎么就选择到米仙桥乡去?”李昌欣在班上成绩不怎么好,但有运动员体魄,蓝球打得比较好,且腿勤嘴快,比较受人欢迎。
“这就叫人各有志,称杆的选择哪一次是错误的?只不过我们不能领会他的意图,我想他一定有他的道理。”魏小连与康明关系不错,他家境不怎么好,但学习成绩还不错,第一次高考失了误,复读了一年考上了省财政学院,现在休假在家,一听说为康明接风,他第一个跑到包箱。
称杆是康明的外号,高中时长得又高又瘦,身边又总是跟着矮胖的黄凯,大家就给他们俩分别取了个称杆、称砣的外号,取意于他们俩形体的描绘,更多的是对他俩公不离婆称不离砣的调侃。
张建军高中毕业后还真的去参了军,那是他高中时的理想,现在在部队里混得不错,已当了排长,春节因为执行任务没回来,这些天正好探亲在家,也就来了。他穿一身迷彩服还真有军人的气势,大手一挥:“管那么多干嘛?军人以……领导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不管在哪里都能大干一场。”
于是大家就笑他是军迷,程贤亮还似笑非笑地补了一句:“首长,那现在我们冲向哪里?”又引来一阵大笑。
张建军也毫不介意,挺了挺军人的胸脯,用一手指着桌子说:“冲向饭桌!”然后笑着向椅背一靠,故作痛苦状地摸着肚皮说:“他妈的称杆怎么还不来,老子肚子里都暴发世界大战了。”
程贤亮是人事局副局长程坤的儿子,程局长想为儿子谋个好位置,但因为只有高中文凭,只好安排在近郊的桃江镇企业办,去年还升了副主任。他收起笑容,露出了企业办领导的气质,就开始装深沉了:“其实康明的选择是有着他深刻的用意的,但凡胸怀大志者,行为都不为常人所理会,这也是很正常的事。”
众人一听心里就有点不高兴了,因为他嘴里的“常人”就有庸人的意思,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和自信,没有人甘心将自己归类于庸人之列。你这么一说,不是把我们都划到了“常人”之例了,唯独你就清高了?
沉默了一阵,还是刘露岔开了话题:“听说康明找了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还是省里一个大官的女儿,不知道她分在哪里,距离太远的话,他们的关系就有点悬。”
刘露曾经与康明同过桌,考试的时候没少抄过康明的试卷,心里对康明最是佩服,也夹杂着一些说不清的情结,只是自认为般配不上,也就不敢起那份心。她父亲在县商业局工作,毕业后就被安排在百货公司上班。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她长相平平,却也不算丑,加上有了工资,打扮起来也很入时,青黑的连衣裙将白皙的皮肤较好的衬托出来,走在街道上也算有几分姿色。
魏小连也在省城读书,他见过湘芸,因此接过话题:“那女孩我见过,叫季湘芸,长得非常漂亮,是湖西大学的一朵校花,那气质……”他扫视了一眼众人,眼光落在程贤亮身上,因为刚才程贤亮将大家划到了庸人的行列,就有点报复性的说:“你见了也会流口水。”
其实最清楚康明的还是黄凯,他知道康明与季湘芸的恋情已经黄了,正想解释几句,包箱的门这时打开了。康明挎着一个大包,背上还背着一床被子,一进门就道歉:“对不起,迟到了,在家清理一些东西,清着清着就晚了,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桌子的主席空着,那是给康明留的,因为他今天是主角。康明存心请大家吃一顿,放下行李后,也就不客气的坐到了主席上。主席旁边坐的是黄凯,黄凯边上还坐着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人,那是黄凯带来的,说是兄弟,长得还有几分英武,但气质却不行,怎么看也很象社会上的混混。
他一直没有说话,这是同学聚会,他也插不上嘴,口也收臭了,正感到十分无趣。这时一见主角露面,刚才又听说康明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这是同学聚话中唯一刺激他神经的内容,就忍不住讨好地说了一句:“大哥,听说你泡了个漂亮的嫂子,怎么没带来?舍不得让我们……”
“叫你多嘴!”话还没说完,头上猛然被黄凯重重的扫了一下,转过头怔怔地看着黄凯,不敢再往下说。黄凯绷紧了脸,狠狠地骂道:“今天是我们同学聚会,你给我闭上你那张臭鸟嘴!”
一提起湘芸,康明胸口一阵剧疼,就好象心上伤口结的疤突然被人狠狠地揭开了一样。那是心灵上的痛苦,却比肉体上的痛苦更难忍耐,康明满脑子里全是湘芸的影子,往日里湘芸的一频一笑,象快速播放的录像一样在脑海里闪过,尤其是他与湘芸的那个初夜,更是如同就在刚才发生的一样清晰。可一想到那个朝山下奔去的背影,心脏就象是被千万只蚂蚁啃咬着,扰动了满腔的酸楚翻腾上涌,集结在喉咙里,随时都会喷发而出。
他闭上眼睛,将快要涌出的泪水强行忍下,又府首垂目平静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来,双手举起桌子上的杯子站起来,说:“感谢大家来为我送行,康明无以为谢,以此酒表明心意。”说着,仰首将酒倒里喉咙里,又默默地坐下。
见此情形,大家都明白了怎么回事,都为康明难过,也都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康明,一时包箱里沉静得叶落闻声。
一场好好的聚会,让那混混扰成这样,黄凯气不打一处来,扬手就要再给他几下,被康明拦住:“不知者无罪,他也是一片好心。”
张建军最受不得这沉闷的气氛,他立身而起,挺胸收腹,举着满杯酒,说:“称杆,老子是个军人,也是个粗人,漂亮的话不会说,就以这杯酒,祝你旗开得胜!”一口将酒喝了。康明也不说话,站起来陪喝了一杯,又坐下了。
程贤亮也举起了酒杯,说:“同学们,我建议,我们用这杯酒为称杆送行,祝称杆到工作岗位上大展宏图,用他那宽厚的肩膀,挑起米仙桥那一方江山。干杯!”
“干杯!”
热烈的气氛并没有被这一圈酒掀起,在大家同情的目光中,康明总是半含着首,他的心早已飞了出去,飞到了湖西大学后山那个山坡上,脑子里一遍一遍地放影着那个分别的场景。回到沧阳这些天,一直在忙于找工作,这两天又陪在那老人病床前呼前呼后,失恋的创伤已经在慢慢地愈合,一下子被那混混当着同学的面提起,就如储势已久的山洪突然破了开洪口,伤感奔流而出,就怎么也控制不住了,可当着同学的面也不好发作,只好强咽在喉结上。
康明知道,同学们的友情是最纯洁的,祝福都出自真心实意,但他们哪里知道,自己选择走这条路,也正是被那场失恋激起的,到了米仙桥能不能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走出程贤亮说的用肩膀挑起米仙桥一方江山的结果来,还很难说。可他的骨子里,有着一颗好胜的心,他不甘失败于某一个人,尽管那个人远在北方,以后还可能高高在上,但他要用自己的努力去超越他,打败他,就算夺不回自己心爱的人,也了定要夺回自己的尊严。心里百感交集,可这里不是宣泄的场所,只坐在那里长吁短叹。
黄凯跟随康明多年,他是最了解康明的人,知道任何安慰只会加重康明的创伤,别看他嘻嘻哈哈大大列列,心细的时候也能入微。见康明还穿着学生时期的装束,运动衣虽然能凸显出康明强劲的体魄,却掩盖不住那书生的气息,就想着从这个角度来分散康明的注意力:“杆哥,你都参加工作了,怎么还穿着运动装?不行,得换一件。”
康明对他很免强地笑了笑,做了个数钞票的动作。
“没钱?你怎么不早说呀,兄弟我别的没有,就是这钱还不缺。明天……哎,明天来不及了。”他与康明约好,明天一大早送康明去米仙桥,来不及买衣服,就转过头对身边的混混说:“黑皮,把我今天给你买的那套衣服拿出来,先给杆哥穿。”
原来那混混叫黑皮,他的身材与康明差不多,他穿的衣服康明应该也能合适。
“我?……”黑皮舍不得拿出那套衣服来,他今天陪黄凯去打猎,黄凯让他到树上去取打中了挂在枝条上的野鸡,不小心将衣服扯破了,就向着黄凯抱怨。黄凯无意间说为他买新衣,回来后还真的给他买了套斑尼路休闲装,一条深蓝色休闲裤,一件花格T恤,那可是三百多元钱买的,他只是看见别人穿过这么好的品牌服,还从来就没自己体验过,现在一听说在献出来,自然不愿意。
“我什么我,过天再给你买一套就是了,拿来!”黄凯的口气毫无商量余地。
黑皮无可奈何地从背后拿出一个装服装的袋子,小心翼翼地向康明陪着笑递了过去:“杆哥,给你。”
“杆什么哥,那是你叫的吗?叫大哥!”黄凯吼道。
“嘿嘿,大哥。”
九十年代初开始流行休闲服,而自己那五百元钱打了水漂,衣服买不成了。这衣服看上去还不错,穿到乡镇去应该有点体面,而他走向新工作岗位也要一件象样的衣服,康明便也不做作,接过袋子顺手挂在了椅子靠背上。
聚会终究没有如康明想象的那样*叠起,都是因为自己的失落情绪破坏了聚会气氛,这怪不得谁,到使康明感到对同学们有了一份歉疚感,心里想着,等我在米仙桥打开了局面,一定补上这一聚。
于是,聚会就以抑郁寡欢而结束。(未完待续)
春江楼是沧阳县城里最好的餐馆,聚义阁包箱面临沧江,虽然不大,但环境较好,透过窗口,可欣赏到沧江的百舸争流。黄凯家境殷实财大气粗,又非常重视为康明接风的这次同学聚会,接到电话就订下了这最好的包箱。
圆桌上已经坐了六七个人,但主角康明还没有露面,大家就七嘴八舌地交谈起来,上题当然是围着康明转。
“称杆是我们班上的才子,大学也考得最好,那么好的学校毕业,怎么就选择到米仙桥乡去?”李昌欣在班上成绩不怎么好,但有运动员体魄,蓝球打得比较好,且腿勤嘴快,比较受人欢迎。
“这就叫人各有志,称杆的选择哪一次是错误的?只不过我们不能领会他的意图,我想他一定有他的道理。”魏小连与康明关系不错,他家境不怎么好,但学习成绩还不错,第一次高考失了误,复读了一年考上了省财政学院,现在休假在家,一听说为康明接风,他第一个跑到包箱。
称杆是康明的外号,高中时长得又高又瘦,身边又总是跟着矮胖的黄凯,大家就给他们俩分别取了个称杆、称砣的外号,取意于他们俩形体的描绘,更多的是对他俩公不离婆称不离砣的调侃。
张建军高中毕业后还真的去参了军,那是他高中时的理想,现在在部队里混得不错,已当了排长,春节因为执行任务没回来,这些天正好探亲在家,也就来了。他穿一身迷彩服还真有军人的气势,大手一挥:“管那么多干嘛?军人以……领导指向哪里就冲向哪里,不管在哪里都能大干一场。”
于是大家就笑他是军迷,程贤亮还似笑非笑地补了一句:“首长,那现在我们冲向哪里?”又引来一阵大笑。
张建军也毫不介意,挺了挺军人的胸脯,用一手指着桌子说:“冲向饭桌!”然后笑着向椅背一靠,故作痛苦状地摸着肚皮说:“他妈的称杆怎么还不来,老子肚子里都暴发世界大战了。”
程贤亮是人事局副局长程坤的儿子,程局长想为儿子谋个好位置,但因为只有高中文凭,只好安排在近郊的桃江镇企业办,去年还升了副主任。他收起笑容,露出了企业办领导的气质,就开始装深沉了:“其实康明的选择是有着他深刻的用意的,但凡胸怀大志者,行为都不为常人所理会,这也是很正常的事。”
众人一听心里就有点不高兴了,因为他嘴里的“常人”就有庸人的意思,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和自信,没有人甘心将自己归类于庸人之列。你这么一说,不是把我们都划到了“常人”之例了,唯独你就清高了?
沉默了一阵,还是刘露岔开了话题:“听说康明找了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还是省里一个大官的女儿,不知道她分在哪里,距离太远的话,他们的关系就有点悬。”
刘露曾经与康明同过桌,考试的时候没少抄过康明的试卷,心里对康明最是佩服,也夹杂着一些说不清的情结,只是自认为般配不上,也就不敢起那份心。她父亲在县商业局工作,毕业后就被安排在百货公司上班。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她长相平平,却也不算丑,加上有了工资,打扮起来也很入时,青黑的连衣裙将白皙的皮肤较好的衬托出来,走在街道上也算有几分姿色。
魏小连也在省城读书,他见过湘芸,因此接过话题:“那女孩我见过,叫季湘芸,长得非常漂亮,是湖西大学的一朵校花,那气质……”他扫视了一眼众人,眼光落在程贤亮身上,因为刚才程贤亮将大家划到了庸人的行列,就有点报复性的说:“你见了也会流口水。”
其实最清楚康明的还是黄凯,他知道康明与季湘芸的恋情已经黄了,正想解释几句,包箱的门这时打开了。康明挎着一个大包,背上还背着一床被子,一进门就道歉:“对不起,迟到了,在家清理一些东西,清着清着就晚了,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桌子的主席空着,那是给康明留的,因为他今天是主角。康明存心请大家吃一顿,放下行李后,也就不客气的坐到了主席上。主席旁边坐的是黄凯,黄凯边上还坐着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人,那是黄凯带来的,说是兄弟,长得还有几分英武,但气质却不行,怎么看也很象社会上的混混。
他一直没有说话,这是同学聚会,他也插不上嘴,口也收臭了,正感到十分无趣。这时一见主角露面,刚才又听说康明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这是同学聚话中唯一刺激他神经的内容,就忍不住讨好地说了一句:“大哥,听说你泡了个漂亮的嫂子,怎么没带来?舍不得让我们……”
“叫你多嘴!”话还没说完,头上猛然被黄凯重重的扫了一下,转过头怔怔地看着黄凯,不敢再往下说。黄凯绷紧了脸,狠狠地骂道:“今天是我们同学聚会,你给我闭上你那张臭鸟嘴!”
一提起湘芸,康明胸口一阵剧疼,就好象心上伤口结的疤突然被人狠狠地揭开了一样。那是心灵上的痛苦,却比肉体上的痛苦更难忍耐,康明满脑子里全是湘芸的影子,往日里湘芸的一频一笑,象快速播放的录像一样在脑海里闪过,尤其是他与湘芸的那个初夜,更是如同就在刚才发生的一样清晰。可一想到那个朝山下奔去的背影,心脏就象是被千万只蚂蚁啃咬着,扰动了满腔的酸楚翻腾上涌,集结在喉咙里,随时都会喷发而出。
他闭上眼睛,将快要涌出的泪水强行忍下,又府首垂目平静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来,双手举起桌子上的杯子站起来,说:“感谢大家来为我送行,康明无以为谢,以此酒表明心意。”说着,仰首将酒倒里喉咙里,又默默地坐下。
见此情形,大家都明白了怎么回事,都为康明难过,也都不知道怎么来安慰康明,一时包箱里沉静得叶落闻声。
一场好好的聚会,让那混混扰成这样,黄凯气不打一处来,扬手就要再给他几下,被康明拦住:“不知者无罪,他也是一片好心。”
张建军最受不得这沉闷的气氛,他立身而起,挺胸收腹,举着满杯酒,说:“称杆,老子是个军人,也是个粗人,漂亮的话不会说,就以这杯酒,祝你旗开得胜!”一口将酒喝了。康明也不说话,站起来陪喝了一杯,又坐下了。
程贤亮也举起了酒杯,说:“同学们,我建议,我们用这杯酒为称杆送行,祝称杆到工作岗位上大展宏图,用他那宽厚的肩膀,挑起米仙桥那一方江山。干杯!”
“干杯!”
热烈的气氛并没有被这一圈酒掀起,在大家同情的目光中,康明总是半含着首,他的心早已飞了出去,飞到了湖西大学后山那个山坡上,脑子里一遍一遍地放影着那个分别的场景。回到沧阳这些天,一直在忙于找工作,这两天又陪在那老人病床前呼前呼后,失恋的创伤已经在慢慢地愈合,一下子被那混混当着同学的面提起,就如储势已久的山洪突然破了开洪口,伤感奔流而出,就怎么也控制不住了,可当着同学的面也不好发作,只好强咽在喉结上。
康明知道,同学们的友情是最纯洁的,祝福都出自真心实意,但他们哪里知道,自己选择走这条路,也正是被那场失恋激起的,到了米仙桥能不能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走出程贤亮说的用肩膀挑起米仙桥一方江山的结果来,还很难说。可他的骨子里,有着一颗好胜的心,他不甘失败于某一个人,尽管那个人远在北方,以后还可能高高在上,但他要用自己的努力去超越他,打败他,就算夺不回自己心爱的人,也了定要夺回自己的尊严。心里百感交集,可这里不是宣泄的场所,只坐在那里长吁短叹。
黄凯跟随康明多年,他是最了解康明的人,知道任何安慰只会加重康明的创伤,别看他嘻嘻哈哈大大列列,心细的时候也能入微。见康明还穿着学生时期的装束,运动衣虽然能凸显出康明强劲的体魄,却掩盖不住那书生的气息,就想着从这个角度来分散康明的注意力:“杆哥,你都参加工作了,怎么还穿着运动装?不行,得换一件。”
康明对他很免强地笑了笑,做了个数钞票的动作。
“没钱?你怎么不早说呀,兄弟我别的没有,就是这钱还不缺。明天……哎,明天来不及了。”他与康明约好,明天一大早送康明去米仙桥,来不及买衣服,就转过头对身边的混混说:“黑皮,把我今天给你买的那套衣服拿出来,先给杆哥穿。”
原来那混混叫黑皮,他的身材与康明差不多,他穿的衣服康明应该也能合适。
“我?……”黑皮舍不得拿出那套衣服来,他今天陪黄凯去打猎,黄凯让他到树上去取打中了挂在枝条上的野鸡,不小心将衣服扯破了,就向着黄凯抱怨。黄凯无意间说为他买新衣,回来后还真的给他买了套斑尼路休闲装,一条深蓝色休闲裤,一件花格T恤,那可是三百多元钱买的,他只是看见别人穿过这么好的品牌服,还从来就没自己体验过,现在一听说在献出来,自然不愿意。
“我什么我,过天再给你买一套就是了,拿来!”黄凯的口气毫无商量余地。
黑皮无可奈何地从背后拿出一个装服装的袋子,小心翼翼地向康明陪着笑递了过去:“杆哥,给你。”
“杆什么哥,那是你叫的吗?叫大哥!”黄凯吼道。
“嘿嘿,大哥。”
九十年代初开始流行休闲服,而自己那五百元钱打了水漂,衣服买不成了。这衣服看上去还不错,穿到乡镇去应该有点体面,而他走向新工作岗位也要一件象样的衣服,康明便也不做作,接过袋子顺手挂在了椅子靠背上。
聚会终究没有如康明想象的那样*叠起,都是因为自己的失落情绪破坏了聚会气氛,这怪不得谁,到使康明感到对同学们有了一份歉疚感,心里想着,等我在米仙桥打开了局面,一定补上这一聚。
于是,聚会就以抑郁寡欢而结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