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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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二叔说了一下自己要去工作香江一个礼拜,许天良也和他一起入,并且看了从系统香江公司发来的工作邀请函后。
许阳和许天良,二人之前就已经花了点钱办好了工作签证,便直接坐飞机前往香江。
“诛仙的作者,要来香江办事,”星岛日报的,何仙早已经和许阳在信中联系确定好了时间。
为了以示尊重,6月19日,何仙便派出“星岛日报”的主编李智华和他的一个侄子去启德机场接许阳来星岛日报总部。
如此重视,也只是《诛仙》一文在香江实在太火了,自家的星岛日报本来在面对众多报纸的竞争已有颓势,不在像以前那样快速发展了。但是《诛仙》一出,从本港八万分的基础发行到九万分,十万分,甚至到现在的十四万分。虽然“尊皇”此来一定会重新谈稿费的事情,但又何尝不是个机会呢?
当年金庸凭借着自己的武侠小说把一份新报纸《明报》打造成香江顶级报纸,甚至一度成为香江发行量第一的报社。那只要“尊皇”继续写下去,不只要写个两三本书,她胡仙就有信心把自家的星岛日报打造成香江,乃至东南亚的顶级报刊,把“香江报业女王”换成“东南亚报业女亚”。
“没想到许生这么年轻,还这么帅,呵呵!”李智华接到许阳有些吃惊于他的年轻,也么看也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没想到竟然写书写的这么好。
“李生那可看走眼了,我这侄子今年才满十六,可比你看到的还要年轻。”
没错,许天良是会粤语的,虽然和香江这边口音不同,但是大概能够通用,只有一些复杂的一般用不太到词语有些许不同。
“哦,许先生才十六岁,这是真的吗?”李智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十六岁,他十六岁的时候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所以这次又用国语问了遍许阳自己。
“是的,今年9月份满16岁。”听到许阳肯定的回答,李智华不禁瞄了眼坐在车后的胡仙的儿子,胡家义。
胡家义是胡仙的侄子,今年23岁,勉强读完预科后,就被送往澳大利亚读大学,前些日子才回来。这是个纨绔子弟加花花公子的结合体,读国中的时候就根着人家混社团,结果被胡仙一顿痛骂之后,安排人手跟着他去读书。好不容易把他和社团的关系弄断之后,稍微放松懈一点,这小子就去把人家小姑娘的肚子搞大了。结果只能是送钱安排去打胎,后来被安排去澳大利亚读大学回来之后,就被安排进,星岛日报做事,结果这货,要么上班迟到,要么下班早退要么干脆不来。胡仙停了他工资他就去找朋友借,甚至还借高利贷,你说气人不气人。不过好在这货有副好皮囊,在姑姑胡仙的安排下,现在准备转行做模特,据说还赚了不少。
也算是个“年少有为”的富二代了,但是拉出来和许阳对比,许阳还只有16岁,这样一看,怎么说呢?
还是那句老话说的好,“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虽然胡家义不学无术,但是对于《诛仙》这样精彩的小说他还是很喜欢的,他一直就很喜欢看小说,不然胡仙也不会让他去接人。万一纨绔子弟的气质一爆发,那许阳得对他们“星岛日报”怎么看啊。
所以这去星岛日报的路上,几人倒是相谈甚欢。也让李智华肯定了,这个待人接物,言谈举止之中无不带着些堂皇大气的十六岁少年就是《诛仙》的作者。
不然一般的大陆人,是没有这股气的,会像许阳的那个表叔一样,虽然表面上装的一脸健谈,若无其事样子,但实际上很紧张也很自卑,时不时的会对突然出现的高楼大厦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甚至他还猜测如果没有他和胡家义在这里,许天良会激动的浑身颤抖。所以基本上来香江的大陆人很容易辨别,也被很多香江本地人称之为“大陆佬”,“大陆仔”和“北佬”。
许阳的一切表现,让他觉得对面坐着的仿佛是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一样。不过也对,只有特别的人,才能在十六岁这个年纪写出《诛仙》这样的书来。
文人么,特别是有成就的文人,总是会有一些属于自己得独特气质,就像曾经的“大陆仔”倪匡一样不是么。
在星岛日报的大楼里,胡仙正在接待一个六十多岁,带着黑框眼镜的老人,“小胡啊,诛仙的作者真的是大陆人啊,之前我还以为你是骗我老头子的呢。”
“查叔啊,是真的,我怎么会骗你老人家呢,只是之前我也没有见过本人,怎么给您介绍。诺,这不,这次许生来香江我就第一时间告诉您了吗”胡仙好似有些委屈的回答着老者的问题。
“你就不怕我把人给挖到明报去,到时候你可就不止是委屈而是要哭了。”老者玩心大发半开玩笑的对着胡仙说道。
“您可是武林前辈,报业的泰山北斗,怎么可能会欺负侄女呢,不过就算是欺负了,我也什么办法,毕竟比不过您老在江湖上的声明啊。”以退为进,胡仙不愧被誉为“报业女王”。
“哦,小仙啊,你都把我老头子捧的这么高了,我确实不能挖你墙角,毕竟泰山北斗呢,以大欺小这种事情我金庸做不来。”
没错这老者就是金庸,查良镛,在昨天接到胡仙的电话说诛仙的作者,今天要来香江。
所以,按耐不住好奇心的他,就到“星岛日报”报道来了。
金庸有预感,这一次和诛仙作者尊皇的见面,会像很多年前和古龙的见面一样,那时候的他就知道有了古龙之后的武侠小说会更加的精彩和完善。
只是自己和古龙,终究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他的那种生活终究不是自己所喜欢的,所以两人只能成为武林里的黄药师和洪七公,武功理念不同,为人处世也不同,但却对各自的武功惺惺相惜。
“不知道,这次的这位尊皇是个怎么样的人。”想着想着,金庸先生发现自己,竟也生出一种别样的期待来。
“嘎吱”一声,办公室的门被推开来,金庸先生和胡仙女士,齐刷刷的转头去看门口。
只见门口正站着,李智华和两个年轻人。
在和二叔说了一下自己要去工作香江一个礼拜,许天良也和他一起入,并且看了从系统香江公司发来的工作邀请函后。
许阳和许天良,二人之前就已经花了点钱办好了工作签证,便直接坐飞机前往香江。
“诛仙的作者,要来香江办事,”星岛日报的,何仙早已经和许阳在信中联系确定好了时间。
为了以示尊重,6月19日,何仙便派出“星岛日报”的主编李智华和他的一个侄子去启德机场接许阳来星岛日报总部。
如此重视,也只是《诛仙》一文在香江实在太火了,自家的星岛日报本来在面对众多报纸的竞争已有颓势,不在像以前那样快速发展了。但是《诛仙》一出,从本港八万分的基础发行到九万分,十万分,甚至到现在的十四万分。虽然“尊皇”此来一定会重新谈稿费的事情,但又何尝不是个机会呢?
当年金庸凭借着自己的武侠小说把一份新报纸《明报》打造成香江顶级报纸,甚至一度成为香江发行量第一的报社。那只要“尊皇”继续写下去,不只要写个两三本书,她胡仙就有信心把自家的星岛日报打造成香江,乃至东南亚的顶级报刊,把“香江报业女王”换成“东南亚报业女亚”。
“没想到许生这么年轻,还这么帅,呵呵!”李智华接到许阳有些吃惊于他的年轻,也么看也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年轻,没想到竟然写书写的这么好。
“李生那可看走眼了,我这侄子今年才满十六,可比你看到的还要年轻。”
没错,许天良是会粤语的,虽然和香江这边口音不同,但是大概能够通用,只有一些复杂的一般用不太到词语有些许不同。
“哦,许先生才十六岁,这是真的吗?”李智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十六岁,他十六岁的时候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所以这次又用国语问了遍许阳自己。
“是的,今年9月份满16岁。”听到许阳肯定的回答,李智华不禁瞄了眼坐在车后的胡仙的儿子,胡家义。
胡家义是胡仙的侄子,今年23岁,勉强读完预科后,就被送往澳大利亚读大学,前些日子才回来。这是个纨绔子弟加花花公子的结合体,读国中的时候就根着人家混社团,结果被胡仙一顿痛骂之后,安排人手跟着他去读书。好不容易把他和社团的关系弄断之后,稍微放松懈一点,这小子就去把人家小姑娘的肚子搞大了。结果只能是送钱安排去打胎,后来被安排去澳大利亚读大学回来之后,就被安排进,星岛日报做事,结果这货,要么上班迟到,要么下班早退要么干脆不来。胡仙停了他工资他就去找朋友借,甚至还借高利贷,你说气人不气人。不过好在这货有副好皮囊,在姑姑胡仙的安排下,现在准备转行做模特,据说还赚了不少。
也算是个“年少有为”的富二代了,但是拉出来和许阳对比,许阳还只有16岁,这样一看,怎么说呢?
还是那句老话说的好,“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虽然胡家义不学无术,但是对于《诛仙》这样精彩的小说他还是很喜欢的,他一直就很喜欢看小说,不然胡仙也不会让他去接人。万一纨绔子弟的气质一爆发,那许阳得对他们“星岛日报”怎么看啊。
所以这去星岛日报的路上,几人倒是相谈甚欢。也让李智华肯定了,这个待人接物,言谈举止之中无不带着些堂皇大气的十六岁少年就是《诛仙》的作者。
不然一般的大陆人,是没有这股气的,会像许阳的那个表叔一样,虽然表面上装的一脸健谈,若无其事样子,但实际上很紧张也很自卑,时不时的会对突然出现的高楼大厦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甚至他还猜测如果没有他和胡家义在这里,许天良会激动的浑身颤抖。所以基本上来香江的大陆人很容易辨别,也被很多香江本地人称之为“大陆佬”,“大陆仔”和“北佬”。
许阳的一切表现,让他觉得对面坐着的仿佛是一个英国人或者美国人一样。不过也对,只有特别的人,才能在十六岁这个年纪写出《诛仙》这样的书来。
文人么,特别是有成就的文人,总是会有一些属于自己得独特气质,就像曾经的“大陆仔”倪匡一样不是么。
在星岛日报的大楼里,胡仙正在接待一个六十多岁,带着黑框眼镜的老人,“小胡啊,诛仙的作者真的是大陆人啊,之前我还以为你是骗我老头子的呢。”
“查叔啊,是真的,我怎么会骗你老人家呢,只是之前我也没有见过本人,怎么给您介绍。诺,这不,这次许生来香江我就第一时间告诉您了吗”胡仙好似有些委屈的回答着老者的问题。
“你就不怕我把人给挖到明报去,到时候你可就不止是委屈而是要哭了。”老者玩心大发半开玩笑的对着胡仙说道。
“您可是武林前辈,报业的泰山北斗,怎么可能会欺负侄女呢,不过就算是欺负了,我也什么办法,毕竟比不过您老在江湖上的声明啊。”以退为进,胡仙不愧被誉为“报业女王”。
“哦,小仙啊,你都把我老头子捧的这么高了,我确实不能挖你墙角,毕竟泰山北斗呢,以大欺小这种事情我金庸做不来。”
没错这老者就是金庸,查良镛,在昨天接到胡仙的电话说诛仙的作者,今天要来香江。
所以,按耐不住好奇心的他,就到“星岛日报”报道来了。
金庸有预感,这一次和诛仙作者尊皇的见面,会像很多年前和古龙的见面一样,那时候的他就知道有了古龙之后的武侠小说会更加的精彩和完善。
只是自己和古龙,终究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他的那种生活终究不是自己所喜欢的,所以两人只能成为武林里的黄药师和洪七公,武功理念不同,为人处世也不同,但却对各自的武功惺惺相惜。
“不知道,这次的这位尊皇是个怎么样的人。”想着想着,金庸先生发现自己,竟也生出一种别样的期待来。
“嘎吱”一声,办公室的门被推开来,金庸先生和胡仙女士,齐刷刷的转头去看门口。
只见门口正站着,李智华和两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