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激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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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表达我对秦乐天的不满,我接连几天都去语言学校上课。
上课的内容依旧很Boring,我和那两个韩国妞的话题已经从韩国整容业聊到了石锅拌饭的做法。黄璐依旧每节课呼呼大睡,Bruce依旧坐在我旁边。
他和我过去遇到的那些讨厌的追求者很不一样,只是静静地坐在我旁边听课,没有刻意地搭讪,也没有流着口水盯着我看。
等等,人家貌似根本没有在追我吧!只不过我第一次去实验室的时候,人家因为见到中国老乡,主动和我打了一次招呼,我就自作多情地将他归类成“追求者”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有够不要脸的,决定摘下乱给他扣的那顶帽子,从今以后都以友好的态度面对他。
虽然我和秦乐天处于冷战期,可奇怪的是,每次下课后,他都能准时来接送——即使我有时候翘课,他也料事如神地提早到达。
用屁股想也知道,究竟是谁在通风报信。不过没关系,天枰座的我最看重的就是有来有往,我也给了黄璐同等的“回报”,每天将她的消息透露给李博文,还热情邀请李博文有空来澳洲旅游。
终于有一天,黄璐生病了,再也没人给秦乐天通风报信了。我很高兴,故意忽略秦乐天给我发的微信,并且提前翘课跑路。
刚走到公交车站,就接到Amy的电话,约我晚上一起去夜店玩。
夜店?我突然想到我人生唯一一次去夜店的经历,我还记得那一次,秦乐天很生气。很好,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现在就是千方百计地要惹他生气!
所以,虽然我对夜店这种地方没有半点好感,但我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Amy的邀约。
Amy很高兴,主动提出要来接我。更主动地为了提供了混夜店必备的行头——一件紧身小裹胸,还有一条短得都能看见屁股的热裤。
这还不算完,她还自告奋勇地给我化了一个烟熏妆。我被画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感觉自己突然变成了一个勾人的小妖精——和我过去所走的女汉子路线完全不同。
我突然觉得自己真应该去进军演艺圈——不但人长得美。风格还这么多变,将来戏路一定很宽!
A,你今晚看起来很平常很不一样,好性感、好撩人。”
“谢谢,你也是。”说实话。她一直都很性感、很撩人,连我这个女人都快被她给撩拨了——所以我才对秦乐天不放心。
就这样,我以这辈子最清凉的造型,第一次走进了墨尔本的夜店。
在那里,我大大开了一次眼界,亲眼见识了什么叫做“开放”……一群群穿着清凉的女人,和一群群如狼似虎的男人在昏暗暧昧的光线下纠缠在一起。
进去以后,我开始感觉到不自在了,毕竟我实在不喜欢夜店这种地方。其实我的初衷也无非就是想气一气秦乐天而已,顶着这身装扮回家。告诉他我去过夜店,应该够他气好几天了。
十分钟之后,在喧闹的音乐声中,我突然有些想念起秦乐天来,想念起那个安静温暖的家来,于是我对Amy说我要回家。
彼时她正在和一个肌肉型男贴身热舞,两个人就差没当场圈圈叉叉了。
她说好吧,但她现在没空送我回去,让我自己坐车回家。
正当我准备离开舞池的时候,突然冒出了几个十八九岁的小混混。围着我跟吃了yao头丸似的扭了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夸张的欢呼声。
这要是还在中国,我早就一脚把他们踹飞了。可是现在在澳洲,我英语不好。不敢动粗,否则到了警察局我都没法好好为自己辩护。
于是,我选择沉默以对,想着等这群神经病自己high完就会歇了。没想到他们像上了发条似的,围着我转圈圈,其中有个高个子还上来准备搭我的肩膀。
没等我动手。就听到那个高个惨叫一声,然后其余几个小混混也停了下来。
“Hi,Bruce!原来是你的女人啊,早说嘛!”他们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连爬带滚地走了。
我转身,只见在不断变换的光线下,穿着新潮的Bruce表情严肃地看着我,和夜店轻浮的气氛格格不入。
“这个地方,不适合你;这种妆容,更不适合你。”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神比平常多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便很快移开了视线。
要是别的男人这样看我,我一定会很排斥,可是他的目光沉静、内敛,并不让我觉得讨厌。
他很绅士地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走吧,我送你回家。”
说完,脱下自己身上的灰色外套,轻轻地披在了我的肩头。
那些人好像都认得他,纷纷自觉让路,我就这样很顺利地走出了人头攒动的夜店。
Bruce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对我说:“以后不要再来这种地方,那些人刚刚吸完毒,所以特别亢奋。”
“吸毒?”我这才有些后怕。
“这里和国内不一样,十几岁和二十出头的小老外是最叛逆,最惹不得的。今晚还好有我在,否则……”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只是又对我强调了一遍,“总之,以后不要再来。”
一路上,他没有再和我说话,只是在车里放起了怀旧的钢琴曲。那悠远绵长的乐声,仿佛从时空的另一头传来,让我又联想起了他那天在僵尸游行上的那一身“吸血伯爵”装扮。
他真是个特别的男人,整个人就是矛盾的集合体,却又能将这些矛盾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穿着时尚新潮,性格却成熟稳重;气质优雅高贵,但又透着一丝邪魅轻狂。
后来的后来,我就睡着了,直到他叫醒了我。
“已经到了。”他推了推我,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就像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那么恰到好处。
我这才猛然惊醒:自己竟然毫无防备地在一个不算很熟的男人车上睡着了。要是对方是坏人的话,我现在早就……
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我这才舒了一口气,对他说了声谢谢。
他并没有因为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举动有半点不悦,对我优雅地笑了笑:“不客气,大家都是中国人,在异国他乡都不容易,以后多多照应。”
我恩了一声,刚准备推开车门,他就抢在我之前很有风度地为我打开了车门:“再见,晚安!”(未完待续。)
为了表达我对秦乐天的不满,我接连几天都去语言学校上课。
上课的内容依旧很Boring,我和那两个韩国妞的话题已经从韩国整容业聊到了石锅拌饭的做法。黄璐依旧每节课呼呼大睡,Bruce依旧坐在我旁边。
他和我过去遇到的那些讨厌的追求者很不一样,只是静静地坐在我旁边听课,没有刻意地搭讪,也没有流着口水盯着我看。
等等,人家貌似根本没有在追我吧!只不过我第一次去实验室的时候,人家因为见到中国老乡,主动和我打了一次招呼,我就自作多情地将他归类成“追求者”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有够不要脸的,决定摘下乱给他扣的那顶帽子,从今以后都以友好的态度面对他。
虽然我和秦乐天处于冷战期,可奇怪的是,每次下课后,他都能准时来接送——即使我有时候翘课,他也料事如神地提早到达。
用屁股想也知道,究竟是谁在通风报信。不过没关系,天枰座的我最看重的就是有来有往,我也给了黄璐同等的“回报”,每天将她的消息透露给李博文,还热情邀请李博文有空来澳洲旅游。
终于有一天,黄璐生病了,再也没人给秦乐天通风报信了。我很高兴,故意忽略秦乐天给我发的微信,并且提前翘课跑路。
刚走到公交车站,就接到Amy的电话,约我晚上一起去夜店玩。
夜店?我突然想到我人生唯一一次去夜店的经历,我还记得那一次,秦乐天很生气。很好,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现在就是千方百计地要惹他生气!
所以,虽然我对夜店这种地方没有半点好感,但我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Amy的邀约。
Amy很高兴,主动提出要来接我。更主动地为了提供了混夜店必备的行头——一件紧身小裹胸,还有一条短得都能看见屁股的热裤。
这还不算完,她还自告奋勇地给我化了一个烟熏妆。我被画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感觉自己突然变成了一个勾人的小妖精——和我过去所走的女汉子路线完全不同。
我突然觉得自己真应该去进军演艺圈——不但人长得美。风格还这么多变,将来戏路一定很宽!
A,你今晚看起来很平常很不一样,好性感、好撩人。”
“谢谢,你也是。”说实话。她一直都很性感、很撩人,连我这个女人都快被她给撩拨了——所以我才对秦乐天不放心。
就这样,我以这辈子最清凉的造型,第一次走进了墨尔本的夜店。
在那里,我大大开了一次眼界,亲眼见识了什么叫做“开放”……一群群穿着清凉的女人,和一群群如狼似虎的男人在昏暗暧昧的光线下纠缠在一起。
进去以后,我开始感觉到不自在了,毕竟我实在不喜欢夜店这种地方。其实我的初衷也无非就是想气一气秦乐天而已,顶着这身装扮回家。告诉他我去过夜店,应该够他气好几天了。
十分钟之后,在喧闹的音乐声中,我突然有些想念起秦乐天来,想念起那个安静温暖的家来,于是我对Amy说我要回家。
彼时她正在和一个肌肉型男贴身热舞,两个人就差没当场圈圈叉叉了。
她说好吧,但她现在没空送我回去,让我自己坐车回家。
正当我准备离开舞池的时候,突然冒出了几个十八九岁的小混混。围着我跟吃了yao头丸似的扭了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夸张的欢呼声。
这要是还在中国,我早就一脚把他们踹飞了。可是现在在澳洲,我英语不好。不敢动粗,否则到了警察局我都没法好好为自己辩护。
于是,我选择沉默以对,想着等这群神经病自己high完就会歇了。没想到他们像上了发条似的,围着我转圈圈,其中有个高个子还上来准备搭我的肩膀。
没等我动手。就听到那个高个惨叫一声,然后其余几个小混混也停了下来。
“Hi,Bruce!原来是你的女人啊,早说嘛!”他们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连爬带滚地走了。
我转身,只见在不断变换的光线下,穿着新潮的Bruce表情严肃地看着我,和夜店轻浮的气氛格格不入。
“这个地方,不适合你;这种妆容,更不适合你。”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神比平常多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便很快移开了视线。
要是别的男人这样看我,我一定会很排斥,可是他的目光沉静、内敛,并不让我觉得讨厌。
他很绅士地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走吧,我送你回家。”
说完,脱下自己身上的灰色外套,轻轻地披在了我的肩头。
那些人好像都认得他,纷纷自觉让路,我就这样很顺利地走出了人头攒动的夜店。
Bruce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对我说:“以后不要再来这种地方,那些人刚刚吸完毒,所以特别亢奋。”
“吸毒?”我这才有些后怕。
“这里和国内不一样,十几岁和二十出头的小老外是最叛逆,最惹不得的。今晚还好有我在,否则……”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只是又对我强调了一遍,“总之,以后不要再来。”
一路上,他没有再和我说话,只是在车里放起了怀旧的钢琴曲。那悠远绵长的乐声,仿佛从时空的另一头传来,让我又联想起了他那天在僵尸游行上的那一身“吸血伯爵”装扮。
他真是个特别的男人,整个人就是矛盾的集合体,却又能将这些矛盾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穿着时尚新潮,性格却成熟稳重;气质优雅高贵,但又透着一丝邪魅轻狂。
后来的后来,我就睡着了,直到他叫醒了我。
“已经到了。”他推了推我,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就像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那么恰到好处。
我这才猛然惊醒:自己竟然毫无防备地在一个不算很熟的男人车上睡着了。要是对方是坏人的话,我现在早就……
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我这才舒了一口气,对他说了声谢谢。
他并没有因为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举动有半点不悦,对我优雅地笑了笑:“不客气,大家都是中国人,在异国他乡都不容易,以后多多照应。”
我恩了一声,刚准备推开车门,他就抢在我之前很有风度地为我打开了车门:“再见,晚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