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冠绝天下,独步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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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刀哈哈一笑,道:“小兄弟你可是当今武朝天子,再这般喊,胡某可不敢认。”
封建社会,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对维持社会运转的这一套还是挺认可的,若不是岳风、胡一刀相识已久,胡一刀看着岳风一步步荣登皇位,他可不敢这般开玩笑。
苗人凤神色为之一动,道:“武皇帝?”
岳风洒然一笑,淡然道:“我本江湖人,入了庙堂,也只是穿上一件比较好看的衣服。但这衣服实在有些不大合身,什么皇帝不皇帝,我倒是没怎么放在眼里。”
胡一刀、苗人凤身体俱是一颤,谁也没料到岳风会这般。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毫不夸张的说,这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男人生在人世间,奋斗的终极目标了。但放在岳风这里,他却是毫不在意,弃之如敝履,观之无半分作伪,怎能教人不惊叹?
几人随即寒暄介绍起来,果不其然,那绝色美妇正是南兰,小女孩是苗若兰。
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怎会来这里?
田归农先被岳风变成太监,而后几年醉心练武,自然不会闲得无聊去骚i扰苗人凤,顺便再送好友一顶绿油油的帽子戴——当然,他若成了太监还有这本事,那岳风简直该去日狗。
而后,苗人凤便将情况简单说了下去。
这些年,他与毒手药王无嗔不打不相识,成了至交好友,而胡一刀又恰好拜访,两家遂打定主意,一起前来药王谷,拜访无嗔。
总算没那么苦逼了。
岳风心中轻轻一叹,又扫了一眼南兰,察觉她眉宇之间,并不十分开心,又是一叹,果然,这俩人就不该在一起,就算没有田归农,以后肯定也会有李归农、张归农。
甚至是隔壁老王!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岳风又不是苗人凤的保姆,管不了,也不愿管,一切但凭造化吧。
几人聊了一阵,正要一起进谷,苗人凤忽然道:“五年以前,岳公子已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而后四年没有任何消息,再度现身,世人谓之神仙中人,说的可是岳风岳公子?”
岳风稍稍一愣,随即洒然一笑,道:“正是。”
他当然明白苗人凤的意思,就是有些不能相信,想要亲身一试而已。
这几年他也算是勤练剑法,苗家剑的造诣,早已远非昔日可比,至于岳风如何神功盖世,亦或是好友胡一刀如何描述,不论外界传闻如何神乎其神,不亲身一试,总是不能甘心。
当年,苗人凤背着“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黄布包袱走遍江湖,从南打到北,虽是为了激胡一刀现身一战,但他敢自号“无敌”,便知他是多么的骄傲、自负。
果不其然,苗人凤下一刻便道:“苗某想试一下,请岳公子赐教。”
“好!”
岳风只说了这一个字,便再无其他。对苗人凤这等嗜武如命的武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与高手相战,更值得高兴的了,只是很可惜,两人差距太大,这注定只能是单方面的虐杀。
而南兰,则是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她喜欢花前月下,她喜欢吟诗作对,她更喜欢山盟海誓,唯独不喜欢乱七八糟的比武打架,一言以蔽之,这位官家小姐直到现在都拥有一颗少女心。
两人的结合,实在是一场孽缘,真不该走到一起。
说话间,苗人凤已将苗若兰交到南兰的怀里。
呛啷!
一声脆响,苗人凤迅捷如电地拔剑,然后,虚晃一剑,点刺岳风咽喉,一上来便使出苗家剑法中的杀手锏,辛辣无比,没有任何留手。
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一场必败的挑战。
他也没想过自己能取胜。
他只想知道的是……自己与岳风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事实证明,两人之间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苗人凤一剑如风,岳风却是始终站着不动,直至苗人凤铁剑快刺中他咽喉时,他才终于行动。
他动了。
不动如岳,动则迅捷如电,猛若雷霆。倏忽一下,岳风形如鬼魅,忽然凭空消失!更准确的说,是从苗人凤的视线消失!
苗人凤脸色一变,失声惊呼道:“什么?!”
下一刻。
只是瞬息,噗噗数十声轻微响动,苗人凤咽喉、眉心、心脏、眼睛……等周身数十个要害部位,均被岳风轻轻点了一下,而后飘然后退,立在原处。
苗人凤彻底呆住。
快!
正如葵花宝典的奥义,也如黑木崖上,东方不败对阵任我行、向问天、令狐冲、任盈盈四人联手,手上可以说是什么招式都没用,单纯以一个“快”字取胜。
从始至终,岳风连云霁剑都没有动用。
苗人凤现下的实力,比全真七子都弱不少,岳风连丘处机都是一招秒杀,对上苗人凤,更是无需多少。
用剑,是对苗人凤的尊重,但却是对自己的侮辱。
在侮辱自己还是侮辱别人的问题上,岳风向来是选择侮辱别人的,毫不犹豫。
胡一刀摇了摇头,看着好友,实不知该怎样劝解。
苗人凤精默半响,方才长长叹息一声,道:“呵……冠绝武林,独步江湖!岳公子修为已经通神,武功之高,不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怕是肯定的了,佩服、佩服!”
岳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冠绝武林,独步江湖?
如果说冠绝的是这个武林,独步的是这个江湖,那这个称号,不要也罢。就跟拍个电影,拿到非洲得了个奖,走得是国际路线,看似高大上,但实际上连本省举办的电影节都不如,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胡一刀哈哈一笑,拍了拍苗人凤的肩膀,随即又回到胡夫人身旁,牵着小胡斐的手,朗声道:“苗兄何必如此?人各有志,岳兄追求武道,那便在武道上一骑绝尘,你我年已四十,有儿有女,岂不快哉?!”
苗人凤神情一怔,目光落在苗若兰身上,眼神充满了宠溺之情,道:“胡兄所言极是,倒是苗某入了障。”
胡一刀看了看小胡斐,又看了看胡夫人,嘿嘿笑了起来。
一阵风吹过,刮翻了胡一刀的衣领,胡夫人温柔地替他理了理,如葱玉般的食指在他额头轻轻一点:“傻样儿。”
胡一刀仍旧嘿嘿傻笑,真的很傻,也真的很幸福。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你羡慕他有钱,他又何尝不羡慕你有闲?
幸福的坐标究竟该怎样定义,只取决于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得到的是否便是我们想要的,而不是别人,也不是整个社会价值观强加在我们身上、硬塞给我们的。
胡一刀哈哈一笑,道:“小兄弟你可是当今武朝天子,再这般喊,胡某可不敢认。”
封建社会,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对维持社会运转的这一套还是挺认可的,若不是岳风、胡一刀相识已久,胡一刀看着岳风一步步荣登皇位,他可不敢这般开玩笑。
苗人凤神色为之一动,道:“武皇帝?”
岳风洒然一笑,淡然道:“我本江湖人,入了庙堂,也只是穿上一件比较好看的衣服。但这衣服实在有些不大合身,什么皇帝不皇帝,我倒是没怎么放在眼里。”
胡一刀、苗人凤身体俱是一颤,谁也没料到岳风会这般。
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毫不夸张的说,这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男人生在人世间,奋斗的终极目标了。但放在岳风这里,他却是毫不在意,弃之如敝履,观之无半分作伪,怎能教人不惊叹?
几人随即寒暄介绍起来,果不其然,那绝色美妇正是南兰,小女孩是苗若兰。
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怎会来这里?
田归农先被岳风变成太监,而后几年醉心练武,自然不会闲得无聊去骚i扰苗人凤,顺便再送好友一顶绿油油的帽子戴——当然,他若成了太监还有这本事,那岳风简直该去日狗。
而后,苗人凤便将情况简单说了下去。
这些年,他与毒手药王无嗔不打不相识,成了至交好友,而胡一刀又恰好拜访,两家遂打定主意,一起前来药王谷,拜访无嗔。
总算没那么苦逼了。
岳风心中轻轻一叹,又扫了一眼南兰,察觉她眉宇之间,并不十分开心,又是一叹,果然,这俩人就不该在一起,就算没有田归农,以后肯定也会有李归农、张归农。
甚至是隔壁老王!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岳风又不是苗人凤的保姆,管不了,也不愿管,一切但凭造化吧。
几人聊了一阵,正要一起进谷,苗人凤忽然道:“五年以前,岳公子已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而后四年没有任何消息,再度现身,世人谓之神仙中人,说的可是岳风岳公子?”
岳风稍稍一愣,随即洒然一笑,道:“正是。”
他当然明白苗人凤的意思,就是有些不能相信,想要亲身一试而已。
这几年他也算是勤练剑法,苗家剑的造诣,早已远非昔日可比,至于岳风如何神功盖世,亦或是好友胡一刀如何描述,不论外界传闻如何神乎其神,不亲身一试,总是不能甘心。
当年,苗人凤背着“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黄布包袱走遍江湖,从南打到北,虽是为了激胡一刀现身一战,但他敢自号“无敌”,便知他是多么的骄傲、自负。
果不其然,苗人凤下一刻便道:“苗某想试一下,请岳公子赐教。”
“好!”
岳风只说了这一个字,便再无其他。对苗人凤这等嗜武如命的武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与高手相战,更值得高兴的了,只是很可惜,两人差距太大,这注定只能是单方面的虐杀。
而南兰,则是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她喜欢花前月下,她喜欢吟诗作对,她更喜欢山盟海誓,唯独不喜欢乱七八糟的比武打架,一言以蔽之,这位官家小姐直到现在都拥有一颗少女心。
两人的结合,实在是一场孽缘,真不该走到一起。
说话间,苗人凤已将苗若兰交到南兰的怀里。
呛啷!
一声脆响,苗人凤迅捷如电地拔剑,然后,虚晃一剑,点刺岳风咽喉,一上来便使出苗家剑法中的杀手锏,辛辣无比,没有任何留手。
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一场必败的挑战。
他也没想过自己能取胜。
他只想知道的是……自己与岳风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事实证明,两人之间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苗人凤一剑如风,岳风却是始终站着不动,直至苗人凤铁剑快刺中他咽喉时,他才终于行动。
他动了。
不动如岳,动则迅捷如电,猛若雷霆。倏忽一下,岳风形如鬼魅,忽然凭空消失!更准确的说,是从苗人凤的视线消失!
苗人凤脸色一变,失声惊呼道:“什么?!”
下一刻。
只是瞬息,噗噗数十声轻微响动,苗人凤咽喉、眉心、心脏、眼睛……等周身数十个要害部位,均被岳风轻轻点了一下,而后飘然后退,立在原处。
苗人凤彻底呆住。
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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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始至终,岳风连云霁剑都没有动用。
苗人凤现下的实力,比全真七子都弱不少,岳风连丘处机都是一招秒杀,对上苗人凤,更是无需多少。
用剑,是对苗人凤的尊重,但却是对自己的侮辱。
在侮辱自己还是侮辱别人的问题上,岳风向来是选择侮辱别人的,毫不犹豫。
胡一刀摇了摇头,看着好友,实不知该怎样劝解。
苗人凤精默半响,方才长长叹息一声,道:“呵……冠绝武林,独步江湖!岳公子修为已经通神,武功之高,不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怕是肯定的了,佩服、佩服!”
岳风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冠绝武林,独步江湖?
如果说冠绝的是这个武林,独步的是这个江湖,那这个称号,不要也罢。就跟拍个电影,拿到非洲得了个奖,走得是国际路线,看似高大上,但实际上连本省举办的电影节都不如,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胡一刀哈哈一笑,拍了拍苗人凤的肩膀,随即又回到胡夫人身旁,牵着小胡斐的手,朗声道:“苗兄何必如此?人各有志,岳兄追求武道,那便在武道上一骑绝尘,你我年已四十,有儿有女,岂不快哉?!”
苗人凤神情一怔,目光落在苗若兰身上,眼神充满了宠溺之情,道:“胡兄所言极是,倒是苗某入了障。”
胡一刀看了看小胡斐,又看了看胡夫人,嘿嘿笑了起来。
一阵风吹过,刮翻了胡一刀的衣领,胡夫人温柔地替他理了理,如葱玉般的食指在他额头轻轻一点:“傻样儿。”
胡一刀仍旧嘿嘿傻笑,真的很傻,也真的很幸福。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你羡慕他有钱,他又何尝不羡慕你有闲?
幸福的坐标究竟该怎样定义,只取决于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得到的是否便是我们想要的,而不是别人,也不是整个社会价值观强加在我们身上、硬塞给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