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杀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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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刀看了看那豪华的马车,以及马车门口的人,还是选择了不理会。但是他不理会人家,人家也不会来了就这么轻易放弃。
方小刀跑了一会,立刻就找到了宋克杰带给自己的骏马。正要上骏马离开,那马车中的人突然跳到了马车顶上,拿出一张劲驽道:“方小刀,你还不停下来。”
方小刀回头看了一眼终于还是停了下来,并且策马迎了上去。在她劲驽之下,方小刀道:“秋夫人,我虽然不敢自称是君子,但是我的确很少与一个女人为难。”
来人是折思玫。可能整个刀马川都没有几个人会想到,这位夫人竟然会出现在黑风林,而且还比所有人的做法都聪明。
折思玫道:“我以为,像你这样的人如果受了冤屈一定会迎难而上,而不是疲于奔命。”
方小刀道:“我以为,以秋夫人你的才智,这会一定会头也不回的离去。”
折思玫依旧用箭指着方小刀道:“尽管我认为你不会去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但是我的确找不到什么人陷害你的理由。”
方小刀道:“我也找不到,但是只要不停的找,我想一定能够找到的。”
折思玫道:“你现在去干嘛?”
方小刀道:“你不用问我去干嘛,只要我没有死,那一定会回来的。”
折思玫收了弓弩道:“你好自为之吧!有时候一个不该死的人,却有足够该杀的理由。”
方小刀点了点头道:“多谢夫人,我也送夫人一句话。你该想想,世上到底有什么人能够偷走无用刃。”
折思玫似乎很不满意方小刀送她的这句话,冷冰冰道:“多谢!”然后跳下了马车定篷,钻进车里离开了。
方小刀对于折思玫的那句话很有感触,“有时候一个不该死的人,却有足够该杀的理由”。他自认为没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但是刀马川最近的麻烦似乎都和他有关。而且,只要杀了他,刀马川就能够平息来自中原朝廷的怒火。站在为整个刀马川考虑的角度上,秋章翼杀方小刀居然是一件很值得的事情。
至于他送折思玫那句话,也并不是信口开河。供奉无用刃的地方他去过,可谓是天罗地网。门外守着的是厉幽,还有前面十七个高手。试问天下有什么人,能够在那样的地方盗走一把刀呢?如果有,这个人武功才智都应该是举世罕有的。方小刀也想过这个问题,他觉得唯一可行的办法是,把屋顶掀开,用绳索一类的东西悄无声息得把刀拿出去。但是这个办法他绝对做不到,因为他如果在屋顶,厉幽一定会察觉。何况,还有一个刀马王也在隔壁闭关。方小刀想到得第一个人,是一个叫越渊的人,他是天底下最好的贼。
北漠和刀马川的秋色是不同的,尽管草黄的大地也能见到,但是不只是秋天才黄的黄沙才是主要的风景。如果刀马川的秋景用悲壮来形容,那北漠应该用悲凉,因为除了必不可少的秋悲之外,还有随处可见的荒凉。
方小刀准备了一大堆的说辞,到头来却只是报了名字就见到了单老魔。单老魔到底叫什么名字,好像没什么人关心,大家只记住的是,他是无上宫的宫主。比起他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魔门在北漠最大的魔头,这就够了。其实上,单老魔为什么会被人忘了名字,这可能跟他的做事有关系。他不会把自己的名号放在前面,而是始终把北漠无上宫这五个字当做是自己的旗号。于是,他这个人的名字就变成了北漠无上宫宫主。在中原人眼里,他是个魔头,而且年纪很大,所以他就变成了“老魔头”。其实上,在无上宫,他的名字应该不是个秘密。只是,北漠这些年和中原往来太少了,而且后来他们想入关被叶云桥阻止,这就让他在中原变成了一个没有名字的人。
单老魔坐在宽大的椅子上,似乎已经衬不起椅背上的那张虎皮。但是他的眼神还是凛利,说明他还能够震慑北漠群雄。这样的人,只要活着就没有一个手下敢去造反。
听了方小刀的叙述,单老魔好像并不着急,指了指桌上的酒杯道:“这是很烈的酒,希望你能够喜欢。”
方小刀哪里有心情喝酒,他正在对于是否刺杀的事情犹豫不决。此刻,他距离单老魔只有五步,以他的速度,在单老魔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定能够刺中。如果再靠近一点,三步之内;他有把握在单老魔心烦意乱而且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以“生死契阔”将单老魔杀死。不过,这也是一件冒险的事情。向单老魔这样的人,他历经无数风浪,其敏捷也不是常人能比,更加不容易心烦意乱,毫无防备。如果为了单胭,冒险是很值得的。但是要杀的人是单胭的爷爷,这就必须权衡了。
人世间两难的事情都是这样,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什么,总得有一个取舍。他杀了单老魔,就能够得到单胭长命百岁,但是会失去一位红颜知己。他不杀单老魔,单胭会死,但是单胭知道真相之后不会恨他,反而会带着对他的念念不忘离开人世。不得不承认,人在感情里面的自私有时候不仅是对于白头偕老的渴求,有时候只是想让自己永远在对方的心里。方小刀是个人,而且还没有想过做一个无情的神,自然会有这种自私。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一道剑芒从天而降。这偷袭者,居然能够潜入北漠无上宫,而且在单老
魔的眼皮底下先行发起袭击。
单老魔绝坐而起,侧身跨开两步,那座椅顷刻间四分五裂。这一剑的威力,的确是令人惊骇。
这是方小刀第二次看见九重离魂剑,但是他没有欣赏,而是拔剑去杀。
单老魔白须飘动,突然发出一招流花神掌,想要逼得宋克杰后退。谁知道宋克杰并没有后退,而是挺剑而上,用出了最强一剑。
第十重九重离魂剑,方小刀本来很好奇这是怎样的一招剑法,但是真正剑道之后,他心里只剩下恐慌。
如何来形容这剑法呢,这是一种道,一种杀生之道。传言,这第十重“轮转不休”,是让人生不如死的剑法。但是真正看到之后,“轮转不休”这四个字,却好像是用剑者自己在安慰自己。应该解读为,视死如归,下辈子再来一类的词句。
杀生,从来不是一种单方面的伤害。你杀了一个人,必须记住这是一件违背天理的事情;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而上天的报应,是从来都不会爽约的。杀的人越多,罪孽就越重,可能会死得更惨。所谓杀生之道,原来只有四个字,“因果循环”而已。
那天在刀马川,宋克杰承认第十重剑法是前面九重剑法的融汇。现在看来也一点都没有错。这第十重剑法,把前面九重的所有杀人招式精髓都融合成为了一剑。这一剑是九重离魂剑的终极奥义“不计一切后果的杀死对手”。
方小刀大惊之下已经忘记了使什么招式。而是用了自己极致的速度,极致的力量,向毫不设防的宋克杰一剑刺了出去。
事情的发生并不漫长,这三个人动手都很快。
“掌落,剑中,剑再中”。
之后,倒下的是宋克杰,站立的是毫发无伤的方小刀和胸口还插着一把剑的单老魔。
方小刀有点伤感,并没有同情宋克杰的意思,而是感慨一条生命去的如此之快,如此容易。宋克杰算是个大人物了,可是死的时候,也不过一个瞬间就变成了一个随处都可以腐败的尸体。一个人,不管生前是什么样的人物,死后都不会挑地方,死在什么地方,魂在哪里飘荡,都已经无法控制。强者最讨厌的事情无疑是事情失去自己的控制,但是到头来连自己的皮囊都无法控制。
单老魔面不改色得将长剑拔了出来,举起手来对着冲进来的弟子叫道:“都给我退出去!”没有人敢违抗他,自然都退了出去。
单老魔看了看自己的胸口道:“你应该知道这点伤不会要了我的老命,你为什么还不动手?”
方小刀大惊失色道:“你既然知道,你又为什么不动手?”
单老魔道:“你可能还不知道,你的命在我这里比我自己的命值钱。”
方小刀道:“为什么?”
单老魔道:“因为我一生都为了生我养我的无上宫而做事,老死之前想自私一下,为我的孙女做一些事情。而且,我还是一个重诺的人,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
方小刀还不知道单老魔答应叶慈悲的事情,当然不明白重诺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此刻也没有去计较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而是赞叹道:“你不仅是武功绝顶,智慧也是绝顶的。”
单老魔冷笑了一声,坐在了地上道:“年轻人,我要告诉你的是。如果你下次去做一个刺客,千万不要把你的手离自己的剑太近,也不要犹犹豫豫,时不时的盯着别人的要害计划用什么招式。如果你做一个逃亡而来的刺客;千万记得不要骑一匹价值千金的骏马;尤其是一匹马鞍有金饰,身上有刀伤的战马。”
方小刀没想到,在自己进门的时候,单老魔已经看出了异常。在自己说出单胭被劫持的时候,他的心思还是如此缜密。和单老魔比起来,方小刀稚嫩得像是刚刚破土的黄芽。
单老魔道:“我要你做一件事,带着我的头颅去刀马川,把我的孙女带走。不要来北漠,找一个山明水秀又无人打搅的地方,生上许多孩子,其中一个姓单。”
方小刀摇头道:“这不可能,我若杀了你,单胭肯定会杀了我。”
单老魔笑道:“但是你还是愿意提着我的头颅去刀马川的,只是,从此你和胭儿就成了仇人了。”
方小刀道:“所以,我现在觉得死了一了百了,是一个很不错的办法。”
单老魔严厉道:“放屁,你才活了多大年纪,又算什么东西,居然要破坏你爷爷我的计划。你听我的自然不会有错,你提着一颗白发苍苍的头颅,路上被我无上宫追杀,耽误一些日子。等头颅腐烂之后,扔给秋鼎,他绝对认不出来。”
方小刀看了看宋克杰,立刻明白那颗白发苍苍的头颅是谁的了。
方小刀道:“这个,的确可行。”
单老魔道:“其实,你拿的这颗头颅只是以防万一,到时候我会把事情做到秋鼎不得不信我已经死了。”
方小刀一愣道:“你是想,在无上宫也死一回?”
单老魔笑道:“这个叫做挖疮。”
方小刀点了点头,已经明白单老魔要在无上宫做什么了。
单老魔从怀中拿出一个很旧的护身符,而且很粗糙。但是他拿出来的时候目光柔和,好像已经不是一个魔头,而是一个普
普通通的慈祥老人。然后,他把这个送给了方小刀,作为一个信物。
原来,在刀马王眼里,方小刀就算能够靠近并取信单老魔,也很难刺杀成功。所以牺牲宋克杰换来单老魔重伤之后,才是方小刀出手的最佳时机。方小刀会不会出手他不能确定,却能够堵上宋克杰一条命。方小刀既佩服他的计谋,又因他的狠毒而胆寒。他不由得想起了秋凤岚,好像天下姓秋的都是一个样子,不仅狠毒,而且奸邪。仔细得回想一下,秋凤岚居然和秋鼎极为相似。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即没,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一个人魅力足够大,他会有大量忠实的拥趸。但是如果一个人独断专行,他就可能会后继无人。这一点在北漠无上宫非常明显。单老魔从来不允许宫中有质疑自己的声音,于是这些年来无上宫任何事情都能以他一家之言为准。可是如果他死了,北漠无上宫的人就会陷入争权夺利之中。因为作为一个无尽门派,无上宫不是家天下,有德者居之是一个惯例。而人只要不自卑,都会觉得自己不是失德之人。
如今在无上宫,四大殿以青龙殿江楚最具实力,而他亲善刀马川的态度,却使他失去了不少的人心。白虎,玄武,朱雀三殿手里握的人马不及青龙殿,但是他们的殿主却没有一个是没有野心,甘愿平凡的。左右二使者,宇文睿是个智谋型人物,向来人缘极好。但是他在单老魔那里却不如皮锦超讨喜,可能聪明人和聪明人容易疏远,反而和看起来有些蠢的人亲近。这皮锦超,就是个愚蠢的人,他长得似一座小山,走起路来滑稽可笑。但是有些事情是相对的,皮锦超总是显得比宇文睿笨很多,却不能小看他成为右使的本事。
如果方小刀避开青龙殿,这也意味着要走更远的路。而这一路上,谁都有可能出现,谁都有可能将方小刀截住。如果他一路平安无事,那意味着作假不够逼真。总是要有一些波折,最好九死一生。
在中原,风餐露宿最大的原因是囊中羞涩。而在北漠,最大的问题是能够找到一家客栈。方小刀觉得,如果能够找到一家客栈是个运气,能够找到一个酒肉飘香,没有风沙的地方,那是福气。
显然,方小刀是个很有福气的人,走着走着就走进了绿洲,而且里面看起来很温暖。一个美女翩翩起舞,酒香四溢而且篝火上架着整只羊的地方,那一定是个温暖的地方。
既然来了,还有不进去的理由吗,好像没有。所以,方小刀很坦然得走了进去,坐在了一张毡布上。
盘腿而坐的人并不一定是圣,但是把双腿张开簸箕一样坐的人一定失礼。方小刀这样坐并不是因为想失礼,而是骑马时间太长,腿有些麻木了,弯曲起来有点疼。
在大漠里,能够看到一群美女在跳着充满了挑逗的舞,实在是一件不常见的事情。而且,在风沙里露出胸脯,光着半截腿和脚丫子,实在是与风物不搭。方小刀想,这个时候作为一个颇具风度的男人,是不是应该上去帮帮忙;扯一些毡布,替她们包裹一下身躯,好抵挡随时可能因风而起的黄沙。是的,应该这样做,既显得有风度又能够借机满足“占便宜”的私欲。
本来他只想好好的休息休息,吃上一块烤肉的。但是有人偏偏想要见识他的风度,那是很难拒绝的。
一个丰腴的女人。在方小刀看来,她穿衣服实在像是使足了劲打一个包裹。而且还没有完全包裹住,总有一些地方呼之欲出,令人想入非非。
这女人走到方小刀旁边,媚眼如丝得看着方小刀。然后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并且膝盖以上半尺,都没有一根丝来遮蔽她白的刺目的玉腿。再然后,她很妩媚得向方小刀喂酒。
这种酒,一般男人都会喝掉,但是不会喝掉的男人未必做对了。因为懂得欣赏美色的男人,也应该给予美色足够的尊重。
方小刀选择了尊重这位美人,于是喝下了这杯酒。然后,他从另外一边撕开毡布,将这位美人几乎整个人包裹起来,只露出了脸蛋。在这位美人的惊讶中,方小刀笑道:“快入冬了,你要懂得将美丽的东西暂时藏起来。因为寒霜,可没有我这般怜香惜玉。”
这女人似乎很开心的笑着,等她觉得魅力散发的已经足够,笑的够真诚的时候停了下来道:“我虽然不该将美丽坦然得面对寒霜,但是公子这句话,似乎不够坦然。”
方小刀道:“那自然是了,因为我其实是个鼠辈罢了。就像鼠类在地穴里贪婪的屯积冬天的食物,而我也喜欢贪婪的将美色私藏。”
她好像很懂方小刀一样的笑,很爱方小刀一样的献出自己的柔情。从毡布里面伸出手臂来,轻抚方小刀下巴稚嫩得几根胡须道:“鼠类藏食物,那是为了度过无法觅食的寒冬,是一种窘迫的举动。但是公子这般迷人,可不会有这种窘迫。”
方小刀摇了摇头道:“你说话那是真的中听。只是你应该知道我即将失去什么,所以对于赝品,我也是非常喜欢的。毕竟失去的东西,总是宝贵得很。”
方小刀说她是个赝品,自然她能够听懂,而且还很清楚自己做了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所以,她只好瞪大了眼睛道:“你居然还有心思说笑,你难道不觉得自己该放松一下吗?”
方小刀笑而不语,似乎对这个问题并不想给出答案。
方小刀看了看那豪华的马车,以及马车门口的人,还是选择了不理会。但是他不理会人家,人家也不会来了就这么轻易放弃。
方小刀跑了一会,立刻就找到了宋克杰带给自己的骏马。正要上骏马离开,那马车中的人突然跳到了马车顶上,拿出一张劲驽道:“方小刀,你还不停下来。”
方小刀回头看了一眼终于还是停了下来,并且策马迎了上去。在她劲驽之下,方小刀道:“秋夫人,我虽然不敢自称是君子,但是我的确很少与一个女人为难。”
来人是折思玫。可能整个刀马川都没有几个人会想到,这位夫人竟然会出现在黑风林,而且还比所有人的做法都聪明。
折思玫道:“我以为,像你这样的人如果受了冤屈一定会迎难而上,而不是疲于奔命。”
方小刀道:“我以为,以秋夫人你的才智,这会一定会头也不回的离去。”
折思玫依旧用箭指着方小刀道:“尽管我认为你不会去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但是我的确找不到什么人陷害你的理由。”
方小刀道:“我也找不到,但是只要不停的找,我想一定能够找到的。”
折思玫道:“你现在去干嘛?”
方小刀道:“你不用问我去干嘛,只要我没有死,那一定会回来的。”
折思玫收了弓弩道:“你好自为之吧!有时候一个不该死的人,却有足够该杀的理由。”
方小刀点了点头道:“多谢夫人,我也送夫人一句话。你该想想,世上到底有什么人能够偷走无用刃。”
折思玫似乎很不满意方小刀送她的这句话,冷冰冰道:“多谢!”然后跳下了马车定篷,钻进车里离开了。
方小刀对于折思玫的那句话很有感触,“有时候一个不该死的人,却有足够该杀的理由”。他自认为没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但是刀马川最近的麻烦似乎都和他有关。而且,只要杀了他,刀马川就能够平息来自中原朝廷的怒火。站在为整个刀马川考虑的角度上,秋章翼杀方小刀居然是一件很值得的事情。
至于他送折思玫那句话,也并不是信口开河。供奉无用刃的地方他去过,可谓是天罗地网。门外守着的是厉幽,还有前面十七个高手。试问天下有什么人,能够在那样的地方盗走一把刀呢?如果有,这个人武功才智都应该是举世罕有的。方小刀也想过这个问题,他觉得唯一可行的办法是,把屋顶掀开,用绳索一类的东西悄无声息得把刀拿出去。但是这个办法他绝对做不到,因为他如果在屋顶,厉幽一定会察觉。何况,还有一个刀马王也在隔壁闭关。方小刀想到得第一个人,是一个叫越渊的人,他是天底下最好的贼。
北漠和刀马川的秋色是不同的,尽管草黄的大地也能见到,但是不只是秋天才黄的黄沙才是主要的风景。如果刀马川的秋景用悲壮来形容,那北漠应该用悲凉,因为除了必不可少的秋悲之外,还有随处可见的荒凉。
方小刀准备了一大堆的说辞,到头来却只是报了名字就见到了单老魔。单老魔到底叫什么名字,好像没什么人关心,大家只记住的是,他是无上宫的宫主。比起他的名字,更重要的是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魔门在北漠最大的魔头,这就够了。其实上,单老魔为什么会被人忘了名字,这可能跟他的做事有关系。他不会把自己的名号放在前面,而是始终把北漠无上宫这五个字当做是自己的旗号。于是,他这个人的名字就变成了北漠无上宫宫主。在中原人眼里,他是个魔头,而且年纪很大,所以他就变成了“老魔头”。其实上,在无上宫,他的名字应该不是个秘密。只是,北漠这些年和中原往来太少了,而且后来他们想入关被叶云桥阻止,这就让他在中原变成了一个没有名字的人。
单老魔坐在宽大的椅子上,似乎已经衬不起椅背上的那张虎皮。但是他的眼神还是凛利,说明他还能够震慑北漠群雄。这样的人,只要活着就没有一个手下敢去造反。
听了方小刀的叙述,单老魔好像并不着急,指了指桌上的酒杯道:“这是很烈的酒,希望你能够喜欢。”
方小刀哪里有心情喝酒,他正在对于是否刺杀的事情犹豫不决。此刻,他距离单老魔只有五步,以他的速度,在单老魔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定能够刺中。如果再靠近一点,三步之内;他有把握在单老魔心烦意乱而且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以“生死契阔”将单老魔杀死。不过,这也是一件冒险的事情。向单老魔这样的人,他历经无数风浪,其敏捷也不是常人能比,更加不容易心烦意乱,毫无防备。如果为了单胭,冒险是很值得的。但是要杀的人是单胭的爷爷,这就必须权衡了。
人世间两难的事情都是这样,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什么,总得有一个取舍。他杀了单老魔,就能够得到单胭长命百岁,但是会失去一位红颜知己。他不杀单老魔,单胭会死,但是单胭知道真相之后不会恨他,反而会带着对他的念念不忘离开人世。不得不承认,人在感情里面的自私有时候不仅是对于白头偕老的渴求,有时候只是想让自己永远在对方的心里。方小刀是个人,而且还没有想过做一个无情的神,自然会有这种自私。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一道剑芒从天而降。这偷袭者,居然能够潜入北漠无上宫,而且在单老
魔的眼皮底下先行发起袭击。
单老魔绝坐而起,侧身跨开两步,那座椅顷刻间四分五裂。这一剑的威力,的确是令人惊骇。
这是方小刀第二次看见九重离魂剑,但是他没有欣赏,而是拔剑去杀。
单老魔白须飘动,突然发出一招流花神掌,想要逼得宋克杰后退。谁知道宋克杰并没有后退,而是挺剑而上,用出了最强一剑。
第十重九重离魂剑,方小刀本来很好奇这是怎样的一招剑法,但是真正剑道之后,他心里只剩下恐慌。
如何来形容这剑法呢,这是一种道,一种杀生之道。传言,这第十重“轮转不休”,是让人生不如死的剑法。但是真正看到之后,“轮转不休”这四个字,却好像是用剑者自己在安慰自己。应该解读为,视死如归,下辈子再来一类的词句。
杀生,从来不是一种单方面的伤害。你杀了一个人,必须记住这是一件违背天理的事情;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而上天的报应,是从来都不会爽约的。杀的人越多,罪孽就越重,可能会死得更惨。所谓杀生之道,原来只有四个字,“因果循环”而已。
那天在刀马川,宋克杰承认第十重剑法是前面九重剑法的融汇。现在看来也一点都没有错。这第十重剑法,把前面九重的所有杀人招式精髓都融合成为了一剑。这一剑是九重离魂剑的终极奥义“不计一切后果的杀死对手”。
方小刀大惊之下已经忘记了使什么招式。而是用了自己极致的速度,极致的力量,向毫不设防的宋克杰一剑刺了出去。
事情的发生并不漫长,这三个人动手都很快。
“掌落,剑中,剑再中”。
之后,倒下的是宋克杰,站立的是毫发无伤的方小刀和胸口还插着一把剑的单老魔。
方小刀有点伤感,并没有同情宋克杰的意思,而是感慨一条生命去的如此之快,如此容易。宋克杰算是个大人物了,可是死的时候,也不过一个瞬间就变成了一个随处都可以腐败的尸体。一个人,不管生前是什么样的人物,死后都不会挑地方,死在什么地方,魂在哪里飘荡,都已经无法控制。强者最讨厌的事情无疑是事情失去自己的控制,但是到头来连自己的皮囊都无法控制。
单老魔面不改色得将长剑拔了出来,举起手来对着冲进来的弟子叫道:“都给我退出去!”没有人敢违抗他,自然都退了出去。
单老魔看了看自己的胸口道:“你应该知道这点伤不会要了我的老命,你为什么还不动手?”
方小刀大惊失色道:“你既然知道,你又为什么不动手?”
单老魔道:“你可能还不知道,你的命在我这里比我自己的命值钱。”
方小刀道:“为什么?”
单老魔道:“因为我一生都为了生我养我的无上宫而做事,老死之前想自私一下,为我的孙女做一些事情。而且,我还是一个重诺的人,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
方小刀还不知道单老魔答应叶慈悲的事情,当然不明白重诺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此刻也没有去计较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而是赞叹道:“你不仅是武功绝顶,智慧也是绝顶的。”
单老魔冷笑了一声,坐在了地上道:“年轻人,我要告诉你的是。如果你下次去做一个刺客,千万不要把你的手离自己的剑太近,也不要犹犹豫豫,时不时的盯着别人的要害计划用什么招式。如果你做一个逃亡而来的刺客;千万记得不要骑一匹价值千金的骏马;尤其是一匹马鞍有金饰,身上有刀伤的战马。”
方小刀没想到,在自己进门的时候,单老魔已经看出了异常。在自己说出单胭被劫持的时候,他的心思还是如此缜密。和单老魔比起来,方小刀稚嫩得像是刚刚破土的黄芽。
单老魔道:“我要你做一件事,带着我的头颅去刀马川,把我的孙女带走。不要来北漠,找一个山明水秀又无人打搅的地方,生上许多孩子,其中一个姓单。”
方小刀摇头道:“这不可能,我若杀了你,单胭肯定会杀了我。”
单老魔笑道:“但是你还是愿意提着我的头颅去刀马川的,只是,从此你和胭儿就成了仇人了。”
方小刀道:“所以,我现在觉得死了一了百了,是一个很不错的办法。”
单老魔严厉道:“放屁,你才活了多大年纪,又算什么东西,居然要破坏你爷爷我的计划。你听我的自然不会有错,你提着一颗白发苍苍的头颅,路上被我无上宫追杀,耽误一些日子。等头颅腐烂之后,扔给秋鼎,他绝对认不出来。”
方小刀看了看宋克杰,立刻明白那颗白发苍苍的头颅是谁的了。
方小刀道:“这个,的确可行。”
单老魔道:“其实,你拿的这颗头颅只是以防万一,到时候我会把事情做到秋鼎不得不信我已经死了。”
方小刀一愣道:“你是想,在无上宫也死一回?”
单老魔笑道:“这个叫做挖疮。”
方小刀点了点头,已经明白单老魔要在无上宫做什么了。
单老魔从怀中拿出一个很旧的护身符,而且很粗糙。但是他拿出来的时候目光柔和,好像已经不是一个魔头,而是一个普
普通通的慈祥老人。然后,他把这个送给了方小刀,作为一个信物。
原来,在刀马王眼里,方小刀就算能够靠近并取信单老魔,也很难刺杀成功。所以牺牲宋克杰换来单老魔重伤之后,才是方小刀出手的最佳时机。方小刀会不会出手他不能确定,却能够堵上宋克杰一条命。方小刀既佩服他的计谋,又因他的狠毒而胆寒。他不由得想起了秋凤岚,好像天下姓秋的都是一个样子,不仅狠毒,而且奸邪。仔细得回想一下,秋凤岚居然和秋鼎极为相似。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即没,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一个人魅力足够大,他会有大量忠实的拥趸。但是如果一个人独断专行,他就可能会后继无人。这一点在北漠无上宫非常明显。单老魔从来不允许宫中有质疑自己的声音,于是这些年来无上宫任何事情都能以他一家之言为准。可是如果他死了,北漠无上宫的人就会陷入争权夺利之中。因为作为一个无尽门派,无上宫不是家天下,有德者居之是一个惯例。而人只要不自卑,都会觉得自己不是失德之人。
如今在无上宫,四大殿以青龙殿江楚最具实力,而他亲善刀马川的态度,却使他失去了不少的人心。白虎,玄武,朱雀三殿手里握的人马不及青龙殿,但是他们的殿主却没有一个是没有野心,甘愿平凡的。左右二使者,宇文睿是个智谋型人物,向来人缘极好。但是他在单老魔那里却不如皮锦超讨喜,可能聪明人和聪明人容易疏远,反而和看起来有些蠢的人亲近。这皮锦超,就是个愚蠢的人,他长得似一座小山,走起路来滑稽可笑。但是有些事情是相对的,皮锦超总是显得比宇文睿笨很多,却不能小看他成为右使的本事。
如果方小刀避开青龙殿,这也意味着要走更远的路。而这一路上,谁都有可能出现,谁都有可能将方小刀截住。如果他一路平安无事,那意味着作假不够逼真。总是要有一些波折,最好九死一生。
在中原,风餐露宿最大的原因是囊中羞涩。而在北漠,最大的问题是能够找到一家客栈。方小刀觉得,如果能够找到一家客栈是个运气,能够找到一个酒肉飘香,没有风沙的地方,那是福气。
显然,方小刀是个很有福气的人,走着走着就走进了绿洲,而且里面看起来很温暖。一个美女翩翩起舞,酒香四溢而且篝火上架着整只羊的地方,那一定是个温暖的地方。
既然来了,还有不进去的理由吗,好像没有。所以,方小刀很坦然得走了进去,坐在了一张毡布上。
盘腿而坐的人并不一定是圣,但是把双腿张开簸箕一样坐的人一定失礼。方小刀这样坐并不是因为想失礼,而是骑马时间太长,腿有些麻木了,弯曲起来有点疼。
在大漠里,能够看到一群美女在跳着充满了挑逗的舞,实在是一件不常见的事情。而且,在风沙里露出胸脯,光着半截腿和脚丫子,实在是与风物不搭。方小刀想,这个时候作为一个颇具风度的男人,是不是应该上去帮帮忙;扯一些毡布,替她们包裹一下身躯,好抵挡随时可能因风而起的黄沙。是的,应该这样做,既显得有风度又能够借机满足“占便宜”的私欲。
本来他只想好好的休息休息,吃上一块烤肉的。但是有人偏偏想要见识他的风度,那是很难拒绝的。
一个丰腴的女人。在方小刀看来,她穿衣服实在像是使足了劲打一个包裹。而且还没有完全包裹住,总有一些地方呼之欲出,令人想入非非。
这女人走到方小刀旁边,媚眼如丝得看着方小刀。然后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并且膝盖以上半尺,都没有一根丝来遮蔽她白的刺目的玉腿。再然后,她很妩媚得向方小刀喂酒。
这种酒,一般男人都会喝掉,但是不会喝掉的男人未必做对了。因为懂得欣赏美色的男人,也应该给予美色足够的尊重。
方小刀选择了尊重这位美人,于是喝下了这杯酒。然后,他从另外一边撕开毡布,将这位美人几乎整个人包裹起来,只露出了脸蛋。在这位美人的惊讶中,方小刀笑道:“快入冬了,你要懂得将美丽的东西暂时藏起来。因为寒霜,可没有我这般怜香惜玉。”
这女人似乎很开心的笑着,等她觉得魅力散发的已经足够,笑的够真诚的时候停了下来道:“我虽然不该将美丽坦然得面对寒霜,但是公子这句话,似乎不够坦然。”
方小刀道:“那自然是了,因为我其实是个鼠辈罢了。就像鼠类在地穴里贪婪的屯积冬天的食物,而我也喜欢贪婪的将美色私藏。”
她好像很懂方小刀一样的笑,很爱方小刀一样的献出自己的柔情。从毡布里面伸出手臂来,轻抚方小刀下巴稚嫩得几根胡须道:“鼠类藏食物,那是为了度过无法觅食的寒冬,是一种窘迫的举动。但是公子这般迷人,可不会有这种窘迫。”
方小刀摇了摇头道:“你说话那是真的中听。只是你应该知道我即将失去什么,所以对于赝品,我也是非常喜欢的。毕竟失去的东西,总是宝贵得很。”
方小刀说她是个赝品,自然她能够听懂,而且还很清楚自己做了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所以,她只好瞪大了眼睛道:“你居然还有心思说笑,你难道不觉得自己该放松一下吗?”
方小刀笑而不语,似乎对这个问题并不想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