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君子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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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易开始并不理解这首诗的韵味,仍旧沉浸在云杨先前那番话中无法自拔。但当他回过味来,仔细一琢磨这首诗的时候,脸色不由得又是一变。
如果没有云杨前面那番话,这首诗自然十分难懂。但既然前面都有所解释,那么这首诗就仅剩下诠释的作用。
虽然没有优渥的出身,但洪易自诩博学多才,就算是那些教书先生也未必有自己知识丰富。但他今日对云杨,真的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没有半句废话,每个字都形容的恰到好处,听在耳中,真如醍醐灌顶一般。
洪易心中暗惊,往日只从书上读到过,先贤之言能够让人开窍、念头通达。没想到今日,自己真真切切的体验了一回。
外界都盛传,散财童子云杨是个鱼肉乡里的恶霸纨绔,心思整天放在女人身上。年龄都十五六了,仍旧没有修炼出半点灵气。别说修炼儒道了,就连成为武者都求而不得。
可是今日一见,哪里跟传闻中有着半分相似?
难不成,他也跟我一样,在韬光养晦?
他背负各种骂名,究竟图的是什么。自己短暂的蛰伏是为了复仇,而他呢?
望着洪易眼中流露出思考之色,云杨心中不由得暗暗发笑。先丢一个烟雾弹,让对方摸不清自己的底细,然后手段频出,使一番苦肉计,到时不信这小子不上当。
过了好久,洪易才回过神来。当他看到云杨已经坐在座上闭目养神的时候,这才发觉自己有些失态了。
“姑爷,这首诗是哪位先贤所创作,叫什么名字?”洪易连忙询问,打破了尴尬。
“什么先贤,随口所作,让你见笑了。”云杨心中得意的紧,反正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自己厚着脸皮占为己有,应该不用付陆游版权费吧?
“姑爷作的?”虽然早就有心里准备,但听到云杨承认,洪易还是不由得大吃了一惊:“这首诗如果用灵气写在纸上,必定又是一部绝佳传世之作!”
“至于名字嘛……”云杨想了想,自信满满的笑道:“就叫夏午读书示洪易。”
云杨这下,是真的把洪易给惊到了。一般读书人作诗,特别注重名字。只有加上诗名,那才能叫一首完整的诗。
而姑爷这首诗,居然是特意写给自己的,以至于在诗名上都特别标注了出来。夏午读书示洪易,浅显易懂,同时也让洪易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看到洪易眼中那不可置信的光彩,云杨知道时候到了。
“洪易,坐。没必要在我面前拘束,我们两个年龄也差不多,就当是朋友之间的聊天。”云杨指了指床,笑着对洪易道。
云杨客气起来,反倒是洪易有些不自在了。他后退两步,坐在了床上。
“姑爷……”
“别叫我姑爷,叫我云杨就行。如若不嫌弃,唤声杨哥也好。”云杨面带微笑,哪怕是再不懂得人情世故,这个时候也应该知道怎么做。就像是朋友在闲聊,随便扯扯,这点云杨还是很擅长的。
洪易平时性格算的上是开朗,只是因为身份原因,所以示以外人的是一种愚笨的形象。但他今日在面对云杨的时候,总是有些不自在。因为云杨的一些言论,他需要好半天才能够理解,所以事事都显得慢了半拍。
“先前我看到你在外面偷听了,我觉得你的求学欲非常的强。腹中知识,胜过一般人太多,甚至比起那些过了童试的秀才都不遑多让。所以我很疑惑,你为什么不去考取功名呢?那样的话,你在秦家的处境应该会好上许多。”云杨询问道。
他当然不能说“我知道你缺钱,也知道你是私生子,但你以后会特别牛逼”这些话。想要跟一个人做朋友,就得一步一步来。太急,会让人警觉,以为你有目的性;太缓,会让人觉得你跟他合不来,不适合做朋友。
说道这个,洪易的脸色一下黯淡下去,摇头道:“我当然想去参加科考,可是处处受限。你看,我连买笔墨纸砚的银子都没有,平时练笔都只能去捡别人用过的废纸废笔。童试在即,但我却连报名的银子都没有……”
云杨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腰间,装有五十两银子的荷包鼓鼓囊囊的。虽然自己也缺钱,但比起洪易来还是好了不少。
如果自己现在提出要给洪易银两,那么以他的性格多半会拒绝。刚刚建立的那一点关系也会瞬间土崩瓦解、烟消云散。
“洪易,你看我如何?”云杨突然开口。
“不知姑……杨哥说的是什么意思?”洪易对面前的云杨有着一股莫名的好感,并非是因为他开口点醒了自己、也并非是因为他作诗一首送给自己。是因为从他的身上,洪易没有感觉出半点仗势欺人。
自己跟对方的身份差距颇大,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但他并没有任何瞧不起自己的意思,相反还真诚的为自己作诗,这让洪易心中大为感动。
“对啊,我是姑爷,秦家的姑爷。”云杨自嘲的一笑:“你以为我在秦家,就很风光么?秦家上下,有谁瞧得起我这个姑爷?但凡男人有骨气一点,都不会选择入赘。”
深吸一口气,云杨缓缓说道:“我着实是有难言之隐,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以纨绔子弟的形象示人的目的。哪怕有半点希望,我都不会这么做。”
沙哑的嗓音配合那略显黯淡的脸庞,云杨将一个失意者的角色塑造的近乎完美。这些话中,未必不含一些真情实感。穿越到这个世界,自己已经成了姑爷,这是既定无法改变的事实。除非自杀一了百了,否则怎样都无法摆脱这个烙印。
云杨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上一生在网络论坛上各种指点江山、唇枪舌战,不就是为了弥补现实中的失意吗?
但凡有点成就,做现充还来不及呢,谁会吃饱撑的去论坛跟别人骂战?
吾有凌云志,奈无登天梯!
这一番话,包含了云杨对这一生的无奈。但既然来了,必定要轰轰烈烈走一遭。反正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谁怕谁?
既然无法摆脱“赘婿”这个名号,那就不妨换种思考的方式。努力做出点事业来,让所有瞧不起自己的人大跌眼镜。
到那时,谁还会在乎这个赘婿的称呼?
朱元璋成了皇帝后,还会有人整天说他是和尚出身吗?
洪易被云杨这一番话所触动,心底隐约有些钦佩。能够随口作出这种诗的人,岂是泛泛之辈?对于先贤之言理解的那般透彻,悟性奇佳,如果不是刻意的韬光养晦,保不准早就名动曹州府了。
原来他跟自己一样,有着难言之隐。
想到这里,洪易心中生出一抹同命相连的感觉来。
“你呢,我也听闻了一些风声,但我对于那些流言蜚语一向是不信的。我想从你口中听听,你的故事。”云杨抬起头来,双目盯着洪易,眼底有些感伤。
小子,我都这么卖力了,你多少得卖我点面子吧?
洪易心中无比触动,开口言道:“杨哥,我之所以这么努力,是因为我想报仇。”
接着,洪易讲述了一个故事。
十四年前,秦府中有一位能歌善舞的婢女,名叫洪彩。因为年轻貌美,所以在秦家颇有些名声。只是她一直都洁身自好,从来没有传出过什么有损名誉的事情。
一次酒醉,洪彩跟当时还只是秦家大少爷的秦文轩发生关系,意外怀孕。
以当时的风气,黄花闺女婚前若是怀孕,那会被所有人瞧不起。加上又是在制度森严的秦家,没有谁去同情洪彩。
但洪彩坚持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跟随娘姓,叫做洪易。
没人帮她,她就独自将孩子抚养长大。
在孩子七岁那年,洪彩独身一人去山上采野果,却再也没有回来。
别人都说,洪彩死在了山上,再也不会回来了。
七年的时间,秦文轩从秦家大少爷变成了秦家老爷,但却从来没有帮过母子俩丝毫。
……
说完最后一句后,洪易也有些哽咽。
云杨在一旁听的头大,自己的岳父大人为人忠厚、待人实诚,怎么看都不像是负心汉啊。可洪易就站在面前,应该不会说谎。再看他的模样,的确跟秦文轩的确有着三分相似,也怪不得外面会传些流言蜚语。
“一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一个入赘的姑爷。哈哈哈,洪易,你我还真是同病相怜啊。”云杨笑道。
洪易也露出笑容,经过一番畅聊,他发现自己跟云杨很是聊得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触。加上经历又有些相似,自然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
两人就坐在破落的房屋内讨论诗词、讨论文赋;畅聊先贤说过的名言,笑谈太乾大陆的历史。
不管讨论什么,云杨都有自己独到的观点,字字珠玑。说起诗词,更是能够妙语连珠、舌绽莲花。一些辩论,往往都是洪易拱手言败。而云杨也足够大方,并不深究,哈哈一笑便开启下个话题。
这一不小心,就从正午时分聊到了黄昏。
人生第一次,洪易懂了“朋友”二字的含义。
说来也奇怪,读书人的友谊,偏偏就是这么简单。不需要喝的叮咛大醉,也不需要什么歃血为盟。
倒也应了那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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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云杨前面那番话,这首诗自然十分难懂。但既然前面都有所解释,那么这首诗就仅剩下诠释的作用。
虽然没有优渥的出身,但洪易自诩博学多才,就算是那些教书先生也未必有自己知识丰富。但他今日对云杨,真的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没有半句废话,每个字都形容的恰到好处,听在耳中,真如醍醐灌顶一般。
洪易心中暗惊,往日只从书上读到过,先贤之言能够让人开窍、念头通达。没想到今日,自己真真切切的体验了一回。
外界都盛传,散财童子云杨是个鱼肉乡里的恶霸纨绔,心思整天放在女人身上。年龄都十五六了,仍旧没有修炼出半点灵气。别说修炼儒道了,就连成为武者都求而不得。
可是今日一见,哪里跟传闻中有着半分相似?
难不成,他也跟我一样,在韬光养晦?
他背负各种骂名,究竟图的是什么。自己短暂的蛰伏是为了复仇,而他呢?
望着洪易眼中流露出思考之色,云杨心中不由得暗暗发笑。先丢一个烟雾弹,让对方摸不清自己的底细,然后手段频出,使一番苦肉计,到时不信这小子不上当。
过了好久,洪易才回过神来。当他看到云杨已经坐在座上闭目养神的时候,这才发觉自己有些失态了。
“姑爷,这首诗是哪位先贤所创作,叫什么名字?”洪易连忙询问,打破了尴尬。
“什么先贤,随口所作,让你见笑了。”云杨心中得意的紧,反正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自己厚着脸皮占为己有,应该不用付陆游版权费吧?
“姑爷作的?”虽然早就有心里准备,但听到云杨承认,洪易还是不由得大吃了一惊:“这首诗如果用灵气写在纸上,必定又是一部绝佳传世之作!”
“至于名字嘛……”云杨想了想,自信满满的笑道:“就叫夏午读书示洪易。”
云杨这下,是真的把洪易给惊到了。一般读书人作诗,特别注重名字。只有加上诗名,那才能叫一首完整的诗。
而姑爷这首诗,居然是特意写给自己的,以至于在诗名上都特别标注了出来。夏午读书示洪易,浅显易懂,同时也让洪易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看到洪易眼中那不可置信的光彩,云杨知道时候到了。
“洪易,坐。没必要在我面前拘束,我们两个年龄也差不多,就当是朋友之间的聊天。”云杨指了指床,笑着对洪易道。
云杨客气起来,反倒是洪易有些不自在了。他后退两步,坐在了床上。
“姑爷……”
“别叫我姑爷,叫我云杨就行。如若不嫌弃,唤声杨哥也好。”云杨面带微笑,哪怕是再不懂得人情世故,这个时候也应该知道怎么做。就像是朋友在闲聊,随便扯扯,这点云杨还是很擅长的。
洪易平时性格算的上是开朗,只是因为身份原因,所以示以外人的是一种愚笨的形象。但他今日在面对云杨的时候,总是有些不自在。因为云杨的一些言论,他需要好半天才能够理解,所以事事都显得慢了半拍。
“先前我看到你在外面偷听了,我觉得你的求学欲非常的强。腹中知识,胜过一般人太多,甚至比起那些过了童试的秀才都不遑多让。所以我很疑惑,你为什么不去考取功名呢?那样的话,你在秦家的处境应该会好上许多。”云杨询问道。
他当然不能说“我知道你缺钱,也知道你是私生子,但你以后会特别牛逼”这些话。想要跟一个人做朋友,就得一步一步来。太急,会让人警觉,以为你有目的性;太缓,会让人觉得你跟他合不来,不适合做朋友。
说道这个,洪易的脸色一下黯淡下去,摇头道:“我当然想去参加科考,可是处处受限。你看,我连买笔墨纸砚的银子都没有,平时练笔都只能去捡别人用过的废纸废笔。童试在即,但我却连报名的银子都没有……”
云杨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腰间,装有五十两银子的荷包鼓鼓囊囊的。虽然自己也缺钱,但比起洪易来还是好了不少。
如果自己现在提出要给洪易银两,那么以他的性格多半会拒绝。刚刚建立的那一点关系也会瞬间土崩瓦解、烟消云散。
“洪易,你看我如何?”云杨突然开口。
“不知姑……杨哥说的是什么意思?”洪易对面前的云杨有着一股莫名的好感,并非是因为他开口点醒了自己、也并非是因为他作诗一首送给自己。是因为从他的身上,洪易没有感觉出半点仗势欺人。
自己跟对方的身份差距颇大,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但他并没有任何瞧不起自己的意思,相反还真诚的为自己作诗,这让洪易心中大为感动。
“对啊,我是姑爷,秦家的姑爷。”云杨自嘲的一笑:“你以为我在秦家,就很风光么?秦家上下,有谁瞧得起我这个姑爷?但凡男人有骨气一点,都不会选择入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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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哑的嗓音配合那略显黯淡的脸庞,云杨将一个失意者的角色塑造的近乎完美。这些话中,未必不含一些真情实感。穿越到这个世界,自己已经成了姑爷,这是既定无法改变的事实。除非自杀一了百了,否则怎样都无法摆脱这个烙印。
云杨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甘于平凡的人。上一生在网络论坛上各种指点江山、唇枪舌战,不就是为了弥补现实中的失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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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番话,包含了云杨对这一生的无奈。但既然来了,必定要轰轰烈烈走一遭。反正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谁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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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时,谁还会在乎这个赘婿的称呼?
朱元璋成了皇帝后,还会有人整天说他是和尚出身吗?
洪易被云杨这一番话所触动,心底隐约有些钦佩。能够随口作出这种诗的人,岂是泛泛之辈?对于先贤之言理解的那般透彻,悟性奇佳,如果不是刻意的韬光养晦,保不准早就名动曹州府了。
原来他跟自己一样,有着难言之隐。
想到这里,洪易心中生出一抹同命相连的感觉来。
“你呢,我也听闻了一些风声,但我对于那些流言蜚语一向是不信的。我想从你口中听听,你的故事。”云杨抬起头来,双目盯着洪易,眼底有些感伤。
小子,我都这么卖力了,你多少得卖我点面子吧?
洪易心中无比触动,开口言道:“杨哥,我之所以这么努力,是因为我想报仇。”
接着,洪易讲述了一个故事。
十四年前,秦府中有一位能歌善舞的婢女,名叫洪彩。因为年轻貌美,所以在秦家颇有些名声。只是她一直都洁身自好,从来没有传出过什么有损名誉的事情。
一次酒醉,洪彩跟当时还只是秦家大少爷的秦文轩发生关系,意外怀孕。
以当时的风气,黄花闺女婚前若是怀孕,那会被所有人瞧不起。加上又是在制度森严的秦家,没有谁去同情洪彩。
但洪彩坚持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跟随娘姓,叫做洪易。
没人帮她,她就独自将孩子抚养长大。
在孩子七岁那年,洪彩独身一人去山上采野果,却再也没有回来。
别人都说,洪彩死在了山上,再也不会回来了。
七年的时间,秦文轩从秦家大少爷变成了秦家老爷,但却从来没有帮过母子俩丝毫。
……
说完最后一句后,洪易也有些哽咽。
云杨在一旁听的头大,自己的岳父大人为人忠厚、待人实诚,怎么看都不像是负心汉啊。可洪易就站在面前,应该不会说谎。再看他的模样,的确跟秦文轩的确有着三分相似,也怪不得外面会传些流言蜚语。
“一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一个入赘的姑爷。哈哈哈,洪易,你我还真是同病相怜啊。”云杨笑道。
洪易也露出笑容,经过一番畅聊,他发现自己跟云杨很是聊得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触。加上经历又有些相似,自然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
两人就坐在破落的房屋内讨论诗词、讨论文赋;畅聊先贤说过的名言,笑谈太乾大陆的历史。
不管讨论什么,云杨都有自己独到的观点,字字珠玑。说起诗词,更是能够妙语连珠、舌绽莲花。一些辩论,往往都是洪易拱手言败。而云杨也足够大方,并不深究,哈哈一笑便开启下个话题。
这一不小心,就从正午时分聊到了黄昏。
人生第一次,洪易懂了“朋友”二字的含义。
说来也奇怪,读书人的友谊,偏偏就是这么简单。不需要喝的叮咛大醉,也不需要什么歃血为盟。
倒也应了那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