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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救了白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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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这个繁华的地方,太阳刚刚露出一点点光芒,就已经有许多小贩肩挑货担,抢占街头的好位置。
苏墨一身简朴短衣,站在熙攘的街道上,随意地环顾四周。周围的平民百姓都远远地看着他,窃窃私语,既渴望接近又不敢上前搭讪,毕竟他们生活在社会底层,平时见到富贵之人尚且避之不及,更别提像他这样的公门中人了。
一路上,倒是不断有达官显贵恭敬地与他打招呼,他也一一回应。
此时,前方传来叫卖声:“大家快来看看啊,昨天晚上新捕获的猎物,皮毛质地优良,骨肉饱满,早上现杀的,喜欢的可以随便讲价带走。”
这吆喝声立刻吸引了不少人围上去。其中一个小贩是个壮实的大汉,下巴留着一圈络腮胡,虽然外表凶悍,眼神却透出一股讨好的意味。在羊城这样的地方,猎户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一个穿着华丽绸缎的富家公子半蹲在地,盯着铁笼里一只大小如狼狗般的狐狸,全身皮毛洁白无瑕,令人惊奇。狐狸的眼中流露出恐慌与焦急,其洁净的皮毛上沾满了血迹。
“公子您的眼光真好。”猎户瞄了眼对方那华丽的衣服,急忙介绍道:“这狐狸昨晚费了我好大的劲才抓到的,我几乎忙活了一整夜呢。”
富家公子摆了摆手,说:“别扯那些没用的,直接报价吧。正好我要剥下它的皮来做个披风装饰。”
猎户犹豫了一下,伸出十个手指:“八百大洋!”
听到这个价格,富家公子瞪大了眼睛:“就一狐狸值八百大洋?你不会是想钱想疯了吧?”
猎户脸上顿时闪过尴尬的表情。的确,这狐狸虽毛色雪白,但顶多也就只能做成一件披风,市面上品质好的白狐皮披风也只需五六百大洋而已。
正当猎户准备降价之际,人群中忽然传出一声:“八百大洋,我要了。”
人群纷纷侧目,只见一位富家公子满脸惊讶。他平日在羊城横行霸道,还没见过谁敢跟他抢购商品。
然而当他扭头看去,脸上的怒气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热情的笑容:“哟,苏仙人,您怎么来了?”
走进人群的正是苏墨。他蹲下身,透过铁笼凝视着那只白狐,而狐狸显然也认出了苏墨,但由于被关在铁笼之中,无法行动,只能哀求地看着他。
富家公子这时主动凑了过来:“苏仙人,我是王通,上次吃饭的时候就坐在您对面的那位。”
“哦,王老板的公子?”苏墨瞥了他一眼。
王通赶紧点头,接着转向猎户大声说:“喂,你没听见苏仙人要买这只狐狸吗?喏,这里有八张兑换券,在我们市中心的店铺就能换成大洋。”
猎户显然听说过苏墨的大名,忙接过兑换券,笑眯眯地对苏墨说:“苏仙人,这狐狸……我现在就帮您剥皮,手工费就不收了。”
然而苏墨却淡淡地说:“打开笼子吧。”
猎户略显迟疑,最终还是拿出钥匙打开了笼子,同时手持木棍防备狐狸逃跑。谁知那只濒临死亡的白狐竟安安静静地走出来,并以人类的姿态用后腿跪地,两只前爪合并,恭恭敬敬地朝苏墨叩首三次。
众人皆惊愕不已。
“去吧。”苏墨挥手示意。
白狐再次朝苏墨感恩叩首,随后转身化作一道白光窜出门外,消失在荒野之中。不一会儿,一阵风吹来,五根金条落在了苏墨的手上。
“多谢王公子了,但我向来不喜欢欠人情,尤其是涉及利益的事。这五根金条就当作是你那八百大洋的回报。”
实际上,五根金条的价值超过了两千大洋。
苏墨准确无误地将金条塞进了王通的口袋,随后转身离去。直至苏墨身影消失许久,周围的人群才爆发出热烈的讨论声。
“我的天哪,我没看错吧?”
“这可是神仙啊!竟然能让狐狸叩拜!”
而王通站在原地,望着口袋里沉甸甸的金条,脸上浮现出苦笑。
下午时分,苏墨回到羊城,身后还跟着十几具尸体——他是赶尸人,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里,各个门派的赶尸人都小心翼翼地行走江湖,赚钱的同时也挣得盆满钵满。
按规定,赶尸人赚来的钱要上交门派三成,剩下的七成归个人。然而作为茅山派真传弟子的苏墨,享有特殊待遇,他赚的钱无需上交。
“师弟。”四目妥善安置好尸体后,径直走向苏墨的小院。“嗯?有妖气?”他停下来,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
“没事,我已经处理好了。”苏墨笑着回答。
四目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提议道:“我们在羊城也停留了不少时间,明晚我们就出发吧。”
“好。”苏墨点头应允。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后,四目便返回了自己的院子。
夜幕降临,苏墨盘腿坐在月光下,胸膛随着呼吸起落。夜晚修炼《周易参同契》,清晨吸纳纯阳之气,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
至于炼体的功夫,自从与纸人建立起初级羁绊后,他已经不再需要修炼。
正在苏墨专注于内脏世界的修炼时,鼻子微微动了动,似乎闻到了什么异样。他缓缓睁开眼睛,察觉到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羊城这个繁华的地方,太阳刚刚露出一点点光芒,就已经有许多小贩肩挑货担,抢占街头的好位置。
苏墨一身简朴短衣,站在熙攘的街道上,随意地环顾四周。周围的平民百姓都远远地看着他,窃窃私语,既渴望接近又不敢上前搭讪,毕竟他们生活在社会底层,平时见到富贵之人尚且避之不及,更别提像他这样的公门中人了。
一路上,倒是不断有达官显贵恭敬地与他打招呼,他也一一回应。
此时,前方传来叫卖声:“大家快来看看啊,昨天晚上新捕获的猎物,皮毛质地优良,骨肉饱满,早上现杀的,喜欢的可以随便讲价带走。”
这吆喝声立刻吸引了不少人围上去。其中一个小贩是个壮实的大汉,下巴留着一圈络腮胡,虽然外表凶悍,眼神却透出一股讨好的意味。在羊城这样的地方,猎户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一个穿着华丽绸缎的富家公子半蹲在地,盯着铁笼里一只大小如狼狗般的狐狸,全身皮毛洁白无瑕,令人惊奇。狐狸的眼中流露出恐慌与焦急,其洁净的皮毛上沾满了血迹。
“公子您的眼光真好。”猎户瞄了眼对方那华丽的衣服,急忙介绍道:“这狐狸昨晚费了我好大的劲才抓到的,我几乎忙活了一整夜呢。”
富家公子摆了摆手,说:“别扯那些没用的,直接报价吧。正好我要剥下它的皮来做个披风装饰。”
猎户犹豫了一下,伸出十个手指:“八百大洋!”
听到这个价格,富家公子瞪大了眼睛:“就一狐狸值八百大洋?你不会是想钱想疯了吧?”
猎户脸上顿时闪过尴尬的表情。的确,这狐狸虽毛色雪白,但顶多也就只能做成一件披风,市面上品质好的白狐皮披风也只需五六百大洋而已。
正当猎户准备降价之际,人群中忽然传出一声:“八百大洋,我要了。”
人群纷纷侧目,只见一位富家公子满脸惊讶。他平日在羊城横行霸道,还没见过谁敢跟他抢购商品。
然而当他扭头看去,脸上的怒气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热情的笑容:“哟,苏仙人,您怎么来了?”
走进人群的正是苏墨。他蹲下身,透过铁笼凝视着那只白狐,而狐狸显然也认出了苏墨,但由于被关在铁笼之中,无法行动,只能哀求地看着他。
富家公子这时主动凑了过来:“苏仙人,我是王通,上次吃饭的时候就坐在您对面的那位。”
“哦,王老板的公子?”苏墨瞥了他一眼。
王通赶紧点头,接着转向猎户大声说:“喂,你没听见苏仙人要买这只狐狸吗?喏,这里有八张兑换券,在我们市中心的店铺就能换成大洋。”
猎户显然听说过苏墨的大名,忙接过兑换券,笑眯眯地对苏墨说:“苏仙人,这狐狸……我现在就帮您剥皮,手工费就不收了。”
然而苏墨却淡淡地说:“打开笼子吧。”
猎户略显迟疑,最终还是拿出钥匙打开了笼子,同时手持木棍防备狐狸逃跑。谁知那只濒临死亡的白狐竟安安静静地走出来,并以人类的姿态用后腿跪地,两只前爪合并,恭恭敬敬地朝苏墨叩首三次。
众人皆惊愕不已。
“去吧。”苏墨挥手示意。
白狐再次朝苏墨感恩叩首,随后转身化作一道白光窜出门外,消失在荒野之中。不一会儿,一阵风吹来,五根金条落在了苏墨的手上。
“多谢王公子了,但我向来不喜欢欠人情,尤其是涉及利益的事。这五根金条就当作是你那八百大洋的回报。”
实际上,五根金条的价值超过了两千大洋。
苏墨准确无误地将金条塞进了王通的口袋,随后转身离去。直至苏墨身影消失许久,周围的人群才爆发出热烈的讨论声。
“我的天哪,我没看错吧?”
“这可是神仙啊!竟然能让狐狸叩拜!”
而王通站在原地,望着口袋里沉甸甸的金条,脸上浮现出苦笑。
下午时分,苏墨回到羊城,身后还跟着十几具尸体——他是赶尸人,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里,各个门派的赶尸人都小心翼翼地行走江湖,赚钱的同时也挣得盆满钵满。
按规定,赶尸人赚来的钱要上交门派三成,剩下的七成归个人。然而作为茅山派真传弟子的苏墨,享有特殊待遇,他赚的钱无需上交。
“师弟。”四目妥善安置好尸体后,径直走向苏墨的小院。“嗯?有妖气?”他停下来,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
“没事,我已经处理好了。”苏墨笑着回答。
四目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提议道:“我们在羊城也停留了不少时间,明晚我们就出发吧。”
“好。”苏墨点头应允。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后,四目便返回了自己的院子。
夜幕降临,苏墨盘腿坐在月光下,胸膛随着呼吸起落。夜晚修炼《周易参同契》,清晨吸纳纯阳之气,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
至于炼体的功夫,自从与纸人建立起初级羁绊后,他已经不再需要修炼。
正在苏墨专注于内脏世界的修炼时,鼻子微微动了动,似乎闻到了什么异样。他缓缓睁开眼睛,察觉到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