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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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镇。
当秋浦歌把满满一箱的银子摆在老鸨子的面前时,她顿时傻了眼。“公子这是——”秋浦歌知道她明知顾问,却还是点明:“我要买红玫的卖身契。”
“哎哟!公子,您知道红玫是我们焕春阁的头牌,这身子价啊可不便宜,您这一箱子钱虽然足够买下我这焕春阁,但红玫将来的价值可不是这一箱子的银子啊!”老鸨子的意思很明显,如果要赎回红玫,就得翻倍加钱。秋浦歌毫不动色,又拿出一个重重的箱子。老鸨子一看,这下可高兴了。“我说公子啊,谁不知道您最近把那沈大霸给除了,占了他的家产,众乡亲都把您当英雄呢!可是谁也都知道,沈老爷那可是三乡五申少有的有钱人,他的家产能堆满十几个焕春阁,您竟然有心想要红玫,就不愿意多出点么?红玫的价值就这么小么?区区两箱银子就把她买走了,白雪镇其他有钱的主当然也可以,您又不是欺乡霸村的沈大霸,他们不怕您了,自然也出得起这个价钱,也敢出这个价钱了。”秋浦歌没说一句话,接着又拿出了四箱银子。“如果还不够的话,如你所说,我将把你整个焕春阁都买下来,到时候所有的姑娘和下人就都归我,你做不成生意,就只能得到这六箱银子了。”老鸨子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六箱银子,早已超出了她的预想,做生意还能再赚钱,当然选择拿钱和继续做生意了。“好好!成交!”她随意地从袖口里拿出一张叠好的纸递给秋浦歌,然后就凑到那六箱银子上去打开箱子检查一下,刚一打开箱盖,她的整张脸都发光了,旁边的下人也看的两眼发直。她喵喵两边,赶紧关上了箱子,吩咐他们把箱子抬了进去,同时笑*地对着秋浦歌道:“公子,您随时可以进去把红玫带走了,她现在已经是您的人了。”他看着手中的卖身契,撕掉了,然后向楼上红玫的房间走去。
刚打开房门,他就听到一阵抽泣的声音,看到红玫坐在梳妆镜前神色憔悴地抹着泪,他走上前去对着她道:“卖身契已经被撕掉了,以后你再也不是焕春阁的人了,你自由了。”红玫红肿的眼睛抬起脸来望着他,然后哭的更厉害了,一下子抱住了秋浦歌的脖子,抽泣道:“我知道你会来赎我的,所以我一直等着,等着你来把我带走。”秋浦歌闭上眼,深呼吸了一下,她身上味道就如那晚的一样,勾引着他,让他有些沉醉。他微微地发颤着抬起双手,想抱住她,可是最终却又放了下去。
“你自由了,可以随时离开这里。”
“我哪儿都不去,就跟着你。是你赎回我的,从此以后我红玫就是你的女人。”红玫认真的眼光与他对视,却被他避开了。“我是个浪子,行踪不定,身边不方便带着人。”其实他是怕苦了她,不能给她想要的幸福。
“你怕我拖累你么?我不会的,只要让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就好了,我什么都可以自己来的,我可以帮你洗衣做饭,帮你添衣盖被,我真的不会拖累你。”她说着,眼泪又流了下来。秋浦歌不忍去看她,转身要走。红玫惊惶地叫住了他:“公子!求你让我跟着你吧!不然这世上我也没有去的地方了,我没有父母、没有家,也没有朋友,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再也不想一个人飘荡,受尽尘世的风波。如果不能和公子在一起,红玫宁愿现在就死掉,也好过日后再被其他的男人欺负!”说着,她竟把早已藏好的一把短刀拿出来,拔开后就直接毫不犹豫地想自己的心口插了去。秋浦歌立即转身,打掉了她手中的匕首。最后,红玫只能坐在地上无声地哭泣了。
秋浦歌心里挣扎着,想着离开天山前师父的交代,寻找自己的有缘人和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有缘人是谁,师父也没有给任何的提示,但是他却点明了因果就是缘分的由来,这会不会是提示呢?红玫到底是不是他命中的有缘人?狠一狠心,最后他还是捧起了地上无助的红玫。没有经历过,又怎么会知道是不是呢?一切随缘吧!既然自己放不下,何不尝试去经历一番?结果怎么样,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
第三天的时候,按照秋浦歌的计划,两人上路了。为了红玫,他租了一辆马车,自己则是驾车人。山路崎岖,有些颠簸,红玫却没有在意,心情不错地和秋浦歌聊着天。“浦歌,既然花力气得到了沈老爷的财产,你为什么又要把家产给散了呢?”
“我对他的家产不感兴趣,他欺负的是那些辛苦的农户们,不是我,这样做只是为那些农户们寻回一些利益。”
红玫嘟着嘴,有些不高兴。“那本来就是你应得的啊!那些农户都累了一辈子了,何曾想过天上会掉这么大的馅饼啊?而且他刻意捣坏你的房间,怎么算是没欺负你呢?”见秋浦歌半天没有声音,红玫突然又冒出一个想法,他因为那个理由专门去向沈老爷索赔,现在却很不在意地说他没欺负他,难道——“你的房间真的不是他弄坏的?”
“聪明。”秋浦歌带着盈盈的笑意赞赏道,马车里响起了红玫爽朗的笑声。“哈哈,浦歌,你才真是聪明!不用这个方法还真是扳不倒沈老爷呢!看着那些被他欺负的农户们群殴他的样子,现在想起来都很享受呢!”马车里响起红玫咯咯的笑声,外面秋浦歌浅笑着。这一路,他不再那么寂寞了。
经过几天的行程,红服来到了距绿漫林五万里之遥的清风谷,这里风景宜人,微风渺渺,时刻都有鸟儿在山谷间唱着歌,花朵的芬芳飘在山谷,馨香怡人,确是一处隐居的好去处。可是红服却无心欣赏风景,一心赶着路。
“咱哥们当了这么多年的山贼,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妞呢?哈哈……”从山谷上面传下来一些人的笑声。“只不过怎么全身都是红色呢?”
“大哥,这有什么关系?这样的女人有激情!你说是不是?哈哈……”
“是啊,三弟说的是!我喜欢有激情的女人!兄弟们,把她给我抓回去给当家的我做压寨夫人!”紧接着,一堆人从山谷上冲了下来,红服向上一看,既是不会法术的凡人,就只能依靠谷壁的藤蔓了,看他们的身手,却是轻巧熟练,是练家子。就算再有阵势,在红服看来,不过是没用的凡人,连近都近不了她的身,更别说是抓到她了。一贯执行紫罗的原则,她不想伤害他们,于是准备直接化身离开,不与他们正面交锋。
“呃……”正准备运用法力的时候,竟觉得崔动不了法力,身上的力气没减少,却是使用不了法力,连血魂蚀也不听使唤了。
“冲啊!”山贼们已经冲下了峭壁,向红服涌来,而他们的头目就在上面吩咐了一声:“不要伤害了我的压寨夫人!”众人就缓缓地围了上来,结果都垂涎三尺地望着红服。“真是个美人啊!以前那些与她相比,简直成了猪,以前怎么就遇不到这样的妞呢?”贼头扒开了众人。“去去!这是我压寨夫人!你们好色的不是时候啊!”说着,手就要放上红服的肩。红服毫不犹豫地一剑下去,鲜血直喷,贼头的一只手臂被砍断了,血溅在了其他山贼的脸上和身上,吓得其他山贼们一愣,然后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贼头痛苦地大叫起来。“你竟敢砍本大王的手?!啊——”
“手不干不净,为什么不能砍?”
“你这婊子,竟敢这么大胆!兄弟们,给我做了她!”山贼们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可谁也没真正对红服下手,毕竟面对这么个绝色的美女,老大的命令也敌不过自己心里的诱惑。“你们还等什么?!还不快点?!”
“老大,你说让我们做了她,是说让我们那个她,还是杀了她啊?”有人怯怯地问道。“当然是——”山贼的问题在贼头的脑海里过了一遍,忽然发觉两者对自己都没好处,杀了她只能解气,那个她又让自己吃了亏,还不如留着她,在身体上折磨她,精神上摧残她,自己既享受了,也算报了仇。“把这个娘们给我带回去!”
“如果在说鄙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忍了很久,若不是考虑到主人,红服早就把他们都一一杀掉,然后转身离去,耽误她的时间是最不能让她容忍和原谅的事。
“老子都习惯了,你听也得听着,不听还得听着,一个娘们在男人面前有什么说话的权利?——啊!”实在是忍无可忍,她终于出剑,剑贯穿了贼头的脖子,血喷了出来,只叫了半声就出不了气了,看得其他山贼目瞪口呆,一动不动。贼头连一句话都没说就睁着眼睛倒了下去。过了好一会儿,山贼们才纷纷惊慌起来,却发现老大已经死了,而这时红服已经离开了。她终于知道在这清风谷,为什么没有任何的妖气,却是纯天然清晰的感觉。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妖精都使用不了法术,对于向来自视甚高、不习惯成群结队的妖灵来说,结成团伙的山贼们倒是占了优势,以少敌多确实不是上策,所以妖灵们宁愿选择去其他的地方,也不愿呆在这清风谷。
只是没了法术加身,行起路来确实困难了许多,除了容易疲劳之外,也没有了以往的速度。看来要走出这清风谷,除了最应该考虑这里是山贼的地盘,自己刚刚杀了他们的山贼王,想要在这里顺利走出去,恐怕很困难,也要考虑路线的问题,否则可能要耽误好几天说不定更长的时间了。(未完待续)
白雪镇。
当秋浦歌把满满一箱的银子摆在老鸨子的面前时,她顿时傻了眼。“公子这是——”秋浦歌知道她明知顾问,却还是点明:“我要买红玫的卖身契。”
“哎哟!公子,您知道红玫是我们焕春阁的头牌,这身子价啊可不便宜,您这一箱子钱虽然足够买下我这焕春阁,但红玫将来的价值可不是这一箱子的银子啊!”老鸨子的意思很明显,如果要赎回红玫,就得翻倍加钱。秋浦歌毫不动色,又拿出一个重重的箱子。老鸨子一看,这下可高兴了。“我说公子啊,谁不知道您最近把那沈大霸给除了,占了他的家产,众乡亲都把您当英雄呢!可是谁也都知道,沈老爷那可是三乡五申少有的有钱人,他的家产能堆满十几个焕春阁,您竟然有心想要红玫,就不愿意多出点么?红玫的价值就这么小么?区区两箱银子就把她买走了,白雪镇其他有钱的主当然也可以,您又不是欺乡霸村的沈大霸,他们不怕您了,自然也出得起这个价钱,也敢出这个价钱了。”秋浦歌没说一句话,接着又拿出了四箱银子。“如果还不够的话,如你所说,我将把你整个焕春阁都买下来,到时候所有的姑娘和下人就都归我,你做不成生意,就只能得到这六箱银子了。”老鸨子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六箱银子,早已超出了她的预想,做生意还能再赚钱,当然选择拿钱和继续做生意了。“好好!成交!”她随意地从袖口里拿出一张叠好的纸递给秋浦歌,然后就凑到那六箱银子上去打开箱子检查一下,刚一打开箱盖,她的整张脸都发光了,旁边的下人也看的两眼发直。她喵喵两边,赶紧关上了箱子,吩咐他们把箱子抬了进去,同时笑*地对着秋浦歌道:“公子,您随时可以进去把红玫带走了,她现在已经是您的人了。”他看着手中的卖身契,撕掉了,然后向楼上红玫的房间走去。
刚打开房门,他就听到一阵抽泣的声音,看到红玫坐在梳妆镜前神色憔悴地抹着泪,他走上前去对着她道:“卖身契已经被撕掉了,以后你再也不是焕春阁的人了,你自由了。”红玫红肿的眼睛抬起脸来望着他,然后哭的更厉害了,一下子抱住了秋浦歌的脖子,抽泣道:“我知道你会来赎我的,所以我一直等着,等着你来把我带走。”秋浦歌闭上眼,深呼吸了一下,她身上味道就如那晚的一样,勾引着他,让他有些沉醉。他微微地发颤着抬起双手,想抱住她,可是最终却又放了下去。
“你自由了,可以随时离开这里。”
“我哪儿都不去,就跟着你。是你赎回我的,从此以后我红玫就是你的女人。”红玫认真的眼光与他对视,却被他避开了。“我是个浪子,行踪不定,身边不方便带着人。”其实他是怕苦了她,不能给她想要的幸福。
“你怕我拖累你么?我不会的,只要让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就好了,我什么都可以自己来的,我可以帮你洗衣做饭,帮你添衣盖被,我真的不会拖累你。”她说着,眼泪又流了下来。秋浦歌不忍去看她,转身要走。红玫惊惶地叫住了他:“公子!求你让我跟着你吧!不然这世上我也没有去的地方了,我没有父母、没有家,也没有朋友,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我再也不想一个人飘荡,受尽尘世的风波。如果不能和公子在一起,红玫宁愿现在就死掉,也好过日后再被其他的男人欺负!”说着,她竟把早已藏好的一把短刀拿出来,拔开后就直接毫不犹豫地想自己的心口插了去。秋浦歌立即转身,打掉了她手中的匕首。最后,红玫只能坐在地上无声地哭泣了。
秋浦歌心里挣扎着,想着离开天山前师父的交代,寻找自己的有缘人和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有缘人是谁,师父也没有给任何的提示,但是他却点明了因果就是缘分的由来,这会不会是提示呢?红玫到底是不是他命中的有缘人?狠一狠心,最后他还是捧起了地上无助的红玫。没有经历过,又怎么会知道是不是呢?一切随缘吧!既然自己放不下,何不尝试去经历一番?结果怎么样,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
第三天的时候,按照秋浦歌的计划,两人上路了。为了红玫,他租了一辆马车,自己则是驾车人。山路崎岖,有些颠簸,红玫却没有在意,心情不错地和秋浦歌聊着天。“浦歌,既然花力气得到了沈老爷的财产,你为什么又要把家产给散了呢?”
“我对他的家产不感兴趣,他欺负的是那些辛苦的农户们,不是我,这样做只是为那些农户们寻回一些利益。”
红玫嘟着嘴,有些不高兴。“那本来就是你应得的啊!那些农户都累了一辈子了,何曾想过天上会掉这么大的馅饼啊?而且他刻意捣坏你的房间,怎么算是没欺负你呢?”见秋浦歌半天没有声音,红玫突然又冒出一个想法,他因为那个理由专门去向沈老爷索赔,现在却很不在意地说他没欺负他,难道——“你的房间真的不是他弄坏的?”
“聪明。”秋浦歌带着盈盈的笑意赞赏道,马车里响起了红玫爽朗的笑声。“哈哈,浦歌,你才真是聪明!不用这个方法还真是扳不倒沈老爷呢!看着那些被他欺负的农户们群殴他的样子,现在想起来都很享受呢!”马车里响起红玫咯咯的笑声,外面秋浦歌浅笑着。这一路,他不再那么寂寞了。
经过几天的行程,红服来到了距绿漫林五万里之遥的清风谷,这里风景宜人,微风渺渺,时刻都有鸟儿在山谷间唱着歌,花朵的芬芳飘在山谷,馨香怡人,确是一处隐居的好去处。可是红服却无心欣赏风景,一心赶着路。
“咱哥们当了这么多年的山贼,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妞呢?哈哈……”从山谷上面传下来一些人的笑声。“只不过怎么全身都是红色呢?”
“大哥,这有什么关系?这样的女人有激情!你说是不是?哈哈……”
“是啊,三弟说的是!我喜欢有激情的女人!兄弟们,把她给我抓回去给当家的我做压寨夫人!”紧接着,一堆人从山谷上冲了下来,红服向上一看,既是不会法术的凡人,就只能依靠谷壁的藤蔓了,看他们的身手,却是轻巧熟练,是练家子。就算再有阵势,在红服看来,不过是没用的凡人,连近都近不了她的身,更别说是抓到她了。一贯执行紫罗的原则,她不想伤害他们,于是准备直接化身离开,不与他们正面交锋。
“呃……”正准备运用法力的时候,竟觉得崔动不了法力,身上的力气没减少,却是使用不了法力,连血魂蚀也不听使唤了。
“冲啊!”山贼们已经冲下了峭壁,向红服涌来,而他们的头目就在上面吩咐了一声:“不要伤害了我的压寨夫人!”众人就缓缓地围了上来,结果都垂涎三尺地望着红服。“真是个美人啊!以前那些与她相比,简直成了猪,以前怎么就遇不到这样的妞呢?”贼头扒开了众人。“去去!这是我压寨夫人!你们好色的不是时候啊!”说着,手就要放上红服的肩。红服毫不犹豫地一剑下去,鲜血直喷,贼头的一只手臂被砍断了,血溅在了其他山贼的脸上和身上,吓得其他山贼们一愣,然后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贼头痛苦地大叫起来。“你竟敢砍本大王的手?!啊——”
“手不干不净,为什么不能砍?”
“你这婊子,竟敢这么大胆!兄弟们,给我做了她!”山贼们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可谁也没真正对红服下手,毕竟面对这么个绝色的美女,老大的命令也敌不过自己心里的诱惑。“你们还等什么?!还不快点?!”
“老大,你说让我们做了她,是说让我们那个她,还是杀了她啊?”有人怯怯地问道。“当然是——”山贼的问题在贼头的脑海里过了一遍,忽然发觉两者对自己都没好处,杀了她只能解气,那个她又让自己吃了亏,还不如留着她,在身体上折磨她,精神上摧残她,自己既享受了,也算报了仇。“把这个娘们给我带回去!”
“如果在说鄙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忍了很久,若不是考虑到主人,红服早就把他们都一一杀掉,然后转身离去,耽误她的时间是最不能让她容忍和原谅的事。
“老子都习惯了,你听也得听着,不听还得听着,一个娘们在男人面前有什么说话的权利?——啊!”实在是忍无可忍,她终于出剑,剑贯穿了贼头的脖子,血喷了出来,只叫了半声就出不了气了,看得其他山贼目瞪口呆,一动不动。贼头连一句话都没说就睁着眼睛倒了下去。过了好一会儿,山贼们才纷纷惊慌起来,却发现老大已经死了,而这时红服已经离开了。她终于知道在这清风谷,为什么没有任何的妖气,却是纯天然清晰的感觉。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妖精都使用不了法术,对于向来自视甚高、不习惯成群结队的妖灵来说,结成团伙的山贼们倒是占了优势,以少敌多确实不是上策,所以妖灵们宁愿选择去其他的地方,也不愿呆在这清风谷。
只是没了法术加身,行起路来确实困难了许多,除了容易疲劳之外,也没有了以往的速度。看来要走出这清风谷,除了最应该考虑这里是山贼的地盘,自己刚刚杀了他们的山贼王,想要在这里顺利走出去,恐怕很困难,也要考虑路线的问题,否则可能要耽误好几天说不定更长的时间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