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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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火车冲阵这个主意,还是从上次的大围猎中得来的。
当时,愤怒并且皮糙肉厚的野猪不顾身上血流如注,硬生生的撞开了士兵的密集超长枪阵,并且以完全不逊色于战马的威势把几个士兵压成了破麻袋。
于是,唐伯爵就有了灵感。
但是德斯蒙德领地内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野猪,就算有,又有什么办法把它们带到战场上去?因此,他就需要一种平时老实温厚,但是一旦发起火来同样是无人能挡,而且更加的,最少是同样皮糙肉厚的畜生,那就是牛。
火牛=野猪=战马。
但是想要控制牛往哪冲一样不容易,牛毕竟不是战马,牛也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一旦到时候起了火,火牛却是在自家阵型里面横冲直撞,那乐子可就大了。
于是,在经过了好几次的演练之后——当然,演练的时候牛都是没火的,唐伯爵终于想出了一个完美的主意,那就是用红布。
就好像是西班牙斗牛士那样的,只要一把红布支起来,牛就会好像发疯了一样直直的往红布那里跑,这中间被剑砍,被刀刺都不会有一反应,它们就这样一直的跑,一直到血流干流尽为止。
于是,唐伯爵就十分坏心眼的挑出了一匹快马,再由一个技术十分好的轻骑兵骑着,等到牛身上晒干的草杆一被燃,轻骑兵立刻放下手中卷着的红布,骑着马就没了命的往前跑,而火牛也就像是赛跑一样疯狂的在后面追,只要火牛群一跑起来,那么它们再想停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别的不,身上火焰滋滋的烤着,光是这样的刺痛就足以让它们发狂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设置,也难免会有火牛没有跟上阵型到处乱跑最后撞回原地的——事实上,唐伯爵一共放了五百头火牛,而最后撞到他自己的大概就有着三四十头左右——但是!但是无论如何,被三四十头牛撞,总比被二百名全副武装总重达到半吨的重装骑士正面撞击要好的多!
“全体都有——立正!品字阵,弩手在前,快!”
看见火牛阵一击奏效,唐伯爵兴奋的涨红了脸,这样的高声大喊着,废掉了艾德公爵的骑兵,他已经赢了一半了!
所谓品字阵,顾名思义,就是结成三个阵型以品字形排列,唐伯爵的超长枪兵每一队有十一人,一列就是有五个这样的队,然后纵深是四排,这样的一个阵型中超长枪兵就有0人,然后左右两翼分别放上100人的刀盾兵作为护卫。而弩兵则站到队列的最前端,追击的时候可以进行压制性射击,一旦敌人步兵冲锋了,也可以立刻就跑到品字的中间,在这个地方再射击。
实际上,唐伯爵的这个阵型已经有了早期瑞士佣兵的风范了,早期的瑞士佣兵,就是以这样的品字阵型独步欧陆,在1477年的南锡会战中,不但彻底击败了当时称霸西欧的勃艮底公**队,甚至用长戟砍破了公爵“大胆查理”的脑袋。
不过,瑞士佣兵们采用这个阵型的时候,他们的阵线要更宽广,他们的纵深要更浅,而且他们的周围不仅仅有着刀盾兵,还有着轻骑兵的守护。但是唐伯爵,他并没有足够的轻骑兵,而且他也没有足够多的信心,要知道,超越时代半步是天才,超越时代一步却是疯子!况且,几百年后的阵列拿到现在来真的可以大杀四方吗?这一唐伯爵也不敢确认,所以他只能更加保守一。
但是,事实证明,它就是可以大杀四方的!
当时,艾德公爵眼看着唐伯爵的超长枪兵枪阵以密集阵型层层推进,步伐整齐而寒枪森严,犹如铜墙铁壁一般不可撼动,又如同滔天巨狼一般呼啸而来,他的心中都快绝望了,他实在想不出来,要怎么样才能够对付这样的军队,要靠天上的天使吗?
但是最终,作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他压服了自己的恐惧,并且开始大声的发号施令:“命令,让所有的重装步兵上前,准备迎接第一波攻击,然后让弓箭手全力的射击,一秒钟都不准停!”
所谓重装步兵,其实就是身穿着锁子甲,经过了非常非常严苛训练的士兵,他们一般都有着极强的战斗力,并且由于身穿锁子甲,所以他们的防御力也不差——事实上,他们几乎就可以堪比下了马的骑士了!
因此这样的重装步兵也是极其昂贵,通常艾德公爵都不舍得他们上战场,而是把他们充当自己的禁卫军来用。但是眼下,情况已经危急到了这个地步,再不上战场就来不及了!
总共00名的重装步兵被投入了第一线,这些浑身着甲,手里拿着巨剑的铁甲兵第一时间就安定了整只军队——通过血淋淋的人头,以及沾满了鲜血的大剑的方式。
不得不,艾德公爵到底是有水准的,超长枪兵击破重装步兵相当的困难,因为超长枪的重量原因,超长枪兵根本无法奔跑,也就无法刺穿重装步兵的装甲,而重装步兵却可以从容的用巨剑斩断超长枪,然后逼近把长枪兵一剑两段。
但是,布置在长枪兵两侧的刀盾兵,就是为了这个时候才出现的!
当时,眼看着对面的重装步兵已经冲了上来,刀盾兵们立刻按照平时的训练,迅速的结成双排阵型,排列在超长枪兵的前方——这个前方并不是太远,大概就是第一排距离四米,第二排距离两米,刚好在超长枪兵的长枪范围之内。
至于超长枪兵,事实上,六米的超长枪是相当的难操控的,尤其是在推进的时候平举着超长枪的第一列,尽管唐伯爵已经在超长枪的中间加上了铁皮以加固,还在超长枪的尾部配重,但是在重力的作用下枪头难免会有下坠,因此他们在前进的时候都是必须把超长枪举过头的。
这样做无疑是相当累,而现在,由于前方有着刀盾兵的存在,这些超长枪兵只需要将超长枪架在刀盾兵的肩膀上,自己只需要控制住尾杆就行,就省力的多了。(真实的瑞士佣兵方阵就是这样的。)
同样的,尽管重装步兵不怕超长枪,但是刀盾兵们缩在超长枪的范围之内,一旦重装步兵想要砍掉超长枪,刀盾兵们就立刻抓住机会,对着重装步兵们因为挥刀露出来的破绽就是狠狠的一刀刺进去,即使是重装步兵能够及时回防,那他也不敢追击,否则超长枪的枪头就要直接穿过他的脑袋了,他的脑袋上可是没有覆面甲的!
战场就这样陷入了僵持?
不,大错特错!现在是唐伯爵的军队在前进,他们按照步调,喊着一二一,步伐一致的往前推进,而艾德公爵的军队只能节节后退,最终整个阵型都会被撕裂成两半!即使是艾德公爵想要从侧面进攻,但是品字形的另外两端,另外两个超长枪兵方阵随时都可以互相支援,更可况还有隐藏在品字阵中的弩手,尽管他们的射速慢,但是完全不消耗力气啊!只要身上还带的有弩矢,他们就能这样一直射到天荒地老。
至于被艾德公爵给予厚望的弓箭手,超长枪兵只需要向我们在第三十一章描写的那样,摇晃着空中的枪头不停的划着圆,就能够打乱从天而降的箭矢,让它们失去准头,然后无力的坠落到地上。
因此,事到如今,艾德公爵只剩下最后一个希望,最后一张王牌了。
“把剩下的所有骑兵们都聚集起来吧,我们再来一次冲锋,再来一次决死的冲锋。”
艾德公爵回到头来,对着他身边忠心耿耿的骑士们道。骑士们则以抚胸礼作为回答。
于是很快的,剩下的所有骑兵们,不管是幸存的重装骑兵,还是轻骑兵,他们都聚集到了一起,等待着这可能是人生中最后一次的冲锋。
“诸位!生死存亡,荣华富贵,尽在今日了!前进,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后退,我们就必死无疑!诸位,冲锋吧!”
事实上,火车冲阵这个主意,还是从上次的大围猎中得来的。
当时,愤怒并且皮糙肉厚的野猪不顾身上血流如注,硬生生的撞开了士兵的密集超长枪阵,并且以完全不逊色于战马的威势把几个士兵压成了破麻袋。
于是,唐伯爵就有了灵感。
但是德斯蒙德领地内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野猪,就算有,又有什么办法把它们带到战场上去?因此,他就需要一种平时老实温厚,但是一旦发起火来同样是无人能挡,而且更加的,最少是同样皮糙肉厚的畜生,那就是牛。
火牛=野猪=战马。
但是想要控制牛往哪冲一样不容易,牛毕竟不是战马,牛也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一旦到时候起了火,火牛却是在自家阵型里面横冲直撞,那乐子可就大了。
于是,在经过了好几次的演练之后——当然,演练的时候牛都是没火的,唐伯爵终于想出了一个完美的主意,那就是用红布。
就好像是西班牙斗牛士那样的,只要一把红布支起来,牛就会好像发疯了一样直直的往红布那里跑,这中间被剑砍,被刀刺都不会有一反应,它们就这样一直的跑,一直到血流干流尽为止。
于是,唐伯爵就十分坏心眼的挑出了一匹快马,再由一个技术十分好的轻骑兵骑着,等到牛身上晒干的草杆一被燃,轻骑兵立刻放下手中卷着的红布,骑着马就没了命的往前跑,而火牛也就像是赛跑一样疯狂的在后面追,只要火牛群一跑起来,那么它们再想停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别的不,身上火焰滋滋的烤着,光是这样的刺痛就足以让它们发狂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设置,也难免会有火牛没有跟上阵型到处乱跑最后撞回原地的——事实上,唐伯爵一共放了五百头火牛,而最后撞到他自己的大概就有着三四十头左右——但是!但是无论如何,被三四十头牛撞,总比被二百名全副武装总重达到半吨的重装骑士正面撞击要好的多!
“全体都有——立正!品字阵,弩手在前,快!”
看见火牛阵一击奏效,唐伯爵兴奋的涨红了脸,这样的高声大喊着,废掉了艾德公爵的骑兵,他已经赢了一半了!
所谓品字阵,顾名思义,就是结成三个阵型以品字形排列,唐伯爵的超长枪兵每一队有十一人,一列就是有五个这样的队,然后纵深是四排,这样的一个阵型中超长枪兵就有0人,然后左右两翼分别放上100人的刀盾兵作为护卫。而弩兵则站到队列的最前端,追击的时候可以进行压制性射击,一旦敌人步兵冲锋了,也可以立刻就跑到品字的中间,在这个地方再射击。
实际上,唐伯爵的这个阵型已经有了早期瑞士佣兵的风范了,早期的瑞士佣兵,就是以这样的品字阵型独步欧陆,在1477年的南锡会战中,不但彻底击败了当时称霸西欧的勃艮底公**队,甚至用长戟砍破了公爵“大胆查理”的脑袋。
不过,瑞士佣兵们采用这个阵型的时候,他们的阵线要更宽广,他们的纵深要更浅,而且他们的周围不仅仅有着刀盾兵,还有着轻骑兵的守护。但是唐伯爵,他并没有足够的轻骑兵,而且他也没有足够多的信心,要知道,超越时代半步是天才,超越时代一步却是疯子!况且,几百年后的阵列拿到现在来真的可以大杀四方吗?这一唐伯爵也不敢确认,所以他只能更加保守一。
但是,事实证明,它就是可以大杀四方的!
当时,艾德公爵眼看着唐伯爵的超长枪兵枪阵以密集阵型层层推进,步伐整齐而寒枪森严,犹如铜墙铁壁一般不可撼动,又如同滔天巨狼一般呼啸而来,他的心中都快绝望了,他实在想不出来,要怎么样才能够对付这样的军队,要靠天上的天使吗?
但是最终,作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他压服了自己的恐惧,并且开始大声的发号施令:“命令,让所有的重装步兵上前,准备迎接第一波攻击,然后让弓箭手全力的射击,一秒钟都不准停!”
所谓重装步兵,其实就是身穿着锁子甲,经过了非常非常严苛训练的士兵,他们一般都有着极强的战斗力,并且由于身穿锁子甲,所以他们的防御力也不差——事实上,他们几乎就可以堪比下了马的骑士了!
因此这样的重装步兵也是极其昂贵,通常艾德公爵都不舍得他们上战场,而是把他们充当自己的禁卫军来用。但是眼下,情况已经危急到了这个地步,再不上战场就来不及了!
总共00名的重装步兵被投入了第一线,这些浑身着甲,手里拿着巨剑的铁甲兵第一时间就安定了整只军队——通过血淋淋的人头,以及沾满了鲜血的大剑的方式。
不得不,艾德公爵到底是有水准的,超长枪兵击破重装步兵相当的困难,因为超长枪的重量原因,超长枪兵根本无法奔跑,也就无法刺穿重装步兵的装甲,而重装步兵却可以从容的用巨剑斩断超长枪,然后逼近把长枪兵一剑两段。
但是,布置在长枪兵两侧的刀盾兵,就是为了这个时候才出现的!
当时,眼看着对面的重装步兵已经冲了上来,刀盾兵们立刻按照平时的训练,迅速的结成双排阵型,排列在超长枪兵的前方——这个前方并不是太远,大概就是第一排距离四米,第二排距离两米,刚好在超长枪兵的长枪范围之内。
至于超长枪兵,事实上,六米的超长枪是相当的难操控的,尤其是在推进的时候平举着超长枪的第一列,尽管唐伯爵已经在超长枪的中间加上了铁皮以加固,还在超长枪的尾部配重,但是在重力的作用下枪头难免会有下坠,因此他们在前进的时候都是必须把超长枪举过头的。
这样做无疑是相当累,而现在,由于前方有着刀盾兵的存在,这些超长枪兵只需要将超长枪架在刀盾兵的肩膀上,自己只需要控制住尾杆就行,就省力的多了。(真实的瑞士佣兵方阵就是这样的。)
同样的,尽管重装步兵不怕超长枪,但是刀盾兵们缩在超长枪的范围之内,一旦重装步兵想要砍掉超长枪,刀盾兵们就立刻抓住机会,对着重装步兵们因为挥刀露出来的破绽就是狠狠的一刀刺进去,即使是重装步兵能够及时回防,那他也不敢追击,否则超长枪的枪头就要直接穿过他的脑袋了,他的脑袋上可是没有覆面甲的!
战场就这样陷入了僵持?
不,大错特错!现在是唐伯爵的军队在前进,他们按照步调,喊着一二一,步伐一致的往前推进,而艾德公爵的军队只能节节后退,最终整个阵型都会被撕裂成两半!即使是艾德公爵想要从侧面进攻,但是品字形的另外两端,另外两个超长枪兵方阵随时都可以互相支援,更可况还有隐藏在品字阵中的弩手,尽管他们的射速慢,但是完全不消耗力气啊!只要身上还带的有弩矢,他们就能这样一直射到天荒地老。
至于被艾德公爵给予厚望的弓箭手,超长枪兵只需要向我们在第三十一章描写的那样,摇晃着空中的枪头不停的划着圆,就能够打乱从天而降的箭矢,让它们失去准头,然后无力的坠落到地上。
因此,事到如今,艾德公爵只剩下最后一个希望,最后一张王牌了。
“把剩下的所有骑兵们都聚集起来吧,我们再来一次冲锋,再来一次决死的冲锋。”
艾德公爵回到头来,对着他身边忠心耿耿的骑士们道。骑士们则以抚胸礼作为回答。
于是很快的,剩下的所有骑兵们,不管是幸存的重装骑兵,还是轻骑兵,他们都聚集到了一起,等待着这可能是人生中最后一次的冲锋。
“诸位!生死存亡,荣华富贵,尽在今日了!前进,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后退,我们就必死无疑!诸位,冲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