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条最重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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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思维德侦探带来的坏消息,非常突然而又重要,完全出乎我们大家的预料。我们听完之后,全都惊愕无比,好一阵子沉默不语。格莱格森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来,竟然打翻了他杯中剩下的威士忌。
我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紧闭着嘴唇,眼睛上边双眉紧锁。
我的伙伴自言自语:“斯坦杰逊也被害了,这样,案情就更加扑朔迷离了。”
“案情早就够复杂的了。”雷思维德一边抱怨,一边在椅子上坐下来,然后说:“我真像参加军事会议一般,一点儿头绪也没有。”
“你……你这消息……确实可靠吗?”格莱格森期期艾艾地问道。
雷思维德说:“我刚从斯坦杰逊住的旅社那儿来,我还是首先发现这一情况的人呢!”
福尔摩斯说:“刚才,我们正在聆听格莱格森对于这件罪案的高见,你可否也把你的所见与所做的事说一说呢?”
“当然可以。”雷思维德不假思索答应说:“我承认,我原本以为德里伯被害跟斯坦杰逊密切相关。这个新的情况让我明白自己根本就搞错了。最初我抱定这样的想法,于是就着手侦查这个秘书的下落。3号晚上8点30左右,有人曾在尤思顿车站看见德里伯跟斯坦杰逊在一起。4号凌晨2点,警察朗斯就在布里克斯顿路发现了德里伯的尸体。我当时所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要搞清楚从8点30之后一直到凶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里,斯坦杰逊到底都做过什么?后来他又到哪儿去了?我一边给利物浦发了电报,了解斯坦杰逊的长相,而且请对方监视美国的船只;另一方面,我在尤思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社、公寓等地方排查。当时我以为,若德里伯跟他朋友已分手,根据常理推断,当晚斯坦杰逊一定会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来,第二天早上他才到车站。”
“很有可能,他们先约好了会面的地方。”福尔摩斯提醒说。
事实证明,的确是这样。昨天我整整奔走了一个晚上,不断打听他的下落,但毫无音讯。今天凌晨,我很早又开始查访了。8点左右,我找到了小乔治街的豪理代旅社。当我询问是不是有一个斯坦杰逊先生住在这儿时,他们马上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肯定就是他等候的那位先生吧!他等你已等了两天了。’
我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现在还在楼上睡觉。他吩咐,到9点才叫他起来。’
我说:‘我要马上见到他!’
我当时是如此打算,我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面前,很可能让他大吃一惊,在他手足无措之时,或许会暴露出一些重要情况。一个擦鞋的茶房领我上楼。他的房间在三楼,有一条不太长的走廊直接到达。擦鞋人把他的房门指给我看以后,就要下楼去。忽然,我发现一个景象,令我特别恶心,有点儿想呕吐的感觉。尽管我有20年的办案经历,但当时也无法自持。一道血迹由房门下边流出来,弯弯曲曲地一直流过走道,聚积在对面的墙脚跟。我情不自禁地大叫了一声,擦鞋人听到后,就转身回来。他一看到这个情景,吓得差点儿晕了过去。房门反锁着,我用肩膀撞开它进入屋内。里面窗户大开着,窗户边俯卧着一具男尸,死者身上穿着睡衣,蜷成一团。他早就断了气,手足已经冰冷、僵硬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擦鞋人马上认出,他就是这间屋子的住客斯坦杰逊。他致命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刀刺入,伤口很深,伤到了心脏。还有一个古怪的情形,你们猜一猜,死尸脸上有什么呢?
听到这儿,我不知不觉魂不守舍,感到很可怕。我的伙伴却马上回答说:“是‘拉契’这个词,用血写成的。”
“正是这个词。”雷思维德说,声音里还带有恐惧心理。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不语。
这个暗中凶手的谋杀行动好像是按部就班的,但同时又不可捉摸、不可思议,所以也就使得他的罪行更令人恐怖。尽管我的神经在血肉横飞、死伤遍地的战场上锻练得十分坚强,但一想到此情此景,我难免觉得恐怖无比。
雷思维德继续说:“这个凶手曾有人看到过。一个送牛奶的少年在去牛奶房之际,偶然路过旅社后边的那个小巷,小巷通往旅社后面的马车房。他发现平日搁置在地上的梯子被竖起来,顶端对着三楼的一个窗户,窗户大开着。这个少年走过去以后,又回过头看了看,正看到一个人顺着梯子爬下来,他看上去很从容,毫不慌张地向下爬,这个少年还以为是旅社里的木匠在工作,因此并没有特别留意,只不过心里总是感到,这时工作未免太早了。这个少年依稀记得,此人个子颇高,红脸,穿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估计他在行凶后,肯定还在屋子里逗留了一小段时间。因为我发现洗脸盆的水中有血,证明凶手曾洗过手;血迹也在床单上,可见,他行凶后还镇定地擦过行凶的刀子。”
听到凶手的身形、面目跟福尔摩斯的推断基本吻合,我就看了他一眼,但我的伙伴脸上没有一丝一毫得意的神色。
“在房间里,你就没有发现什么能够提供拘捕凶手的线索吗?”福尔摩斯问。
雷思维德说:“没有什么线索。德里伯的钱袋在斯坦杰逊的身上,看来平时就是他携带着,由他管理开支。钱袋里有80多英镑,一分也不少。犯罪行为看来非同寻常,不管凶手的动机如何,但绝对不会是图财害命。斯坦杰逊衣袋里也没有日记本、文件等,只有一份电报,是一个月之前从克利夫兰城发来的,电报内容是‘JH……现在欧洲’,但没有署名。”
“再没有其他重要的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任何重要的东西了。不过,还有一本小说在床上,看来是死者临睡前捧读的;在床边的一个椅子上,放着死者的烟斗;还有一杯水在桌子上,有个盛药的木匣在窗台上,里面有两个药丸。”
我的伙伴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来,高兴得眉飞色舞,他大声说:“这是最后的一个关键环节了。现在,我的论断总算是完整了。”
两个侦探无比惊诧地看着福尔摩斯。
我的伙伴充满自信地说:“构成这个案件的每一条重要线索,都已被我掌握在手上了。当然,某些细节还有待补充完善。然而,从德里伯在火车站跟斯坦杰逊分手开始,一直到斯坦杰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一切主要情节,我都搞得清清楚楚,犹如我亲眼目睹那样。我的观点、见解,我马上要给你们证明看一看。雷思维德,那两个药丸带来了吗?”
“在这儿!”雷思维德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来一个小小的白匣子,他说:“钱袋、电报、药丸,我都带来了。本来,我想将这些物品放置在警察分局里稳妥的地方。我把药丸带来,仅仅是出于偶然,我声明,我以为这并非一件特别重要的物品。”
“请交给我吧!”我的伙伴说,“医生。”他又转向我问:“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确实不普通。珍珠一般的灰色,又小又圆,对着光看是透明的。我说:“从重量轻、透明这两个特征来看,我想,药丸在水中会溶解。”
“正是如此!”福尔摩斯说,“医生,请你下楼将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它一直拖着病,房东太太昨天还请我们帮它安乐死,免得它活受罪呢!”
于是,我走下楼去将病狗抱了上来。只见它呼吸困难,目光呆滞,这些都表明它活不太久了。确实,它那苍白的嘴唇说明,它的寿命早就远远地超过普通的狗了。我先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接着把病狗放在上边。
“现在,我要将其中一个药丸一分为二。”我的伙伴一边说着,一边用小刀将一个药丸切开,他说:“这半颗放回匣子里留着以后用,这半颗我马上放在杯子里,杯子里有一匙水。二位请看,我们这个医生朋友的话没有错,药丸迅速溶解在水里了。”
“尽管这有点儿意思。”雷思维德带着不满的语调说,他很可能认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们,“但我看不出来,这跟斯坦杰逊的被杀又有什么关系呢?”
“耐心点儿!朋友们,耐心点儿!到时候,你们就会知道它跟这案件大有关系了。现在,我要给它添加一些牛奶,它就变得味美了。接下来,我把它放在狗的眼前,狗会马上舔光它的。”
福尔摩斯说着,就将杯子里的混合液体倒进盘子里,放在狗的眼前,果然,狗飞快地就把它舔得干干净净。我的伙伴认真严肃的态度几乎使我们完全相信了,大家都默默无语地坐着,瞧着那只狗,期待着发生某种惊人的结果。不过,特殊的现象并没有发生,狗仍然躺在垫子上,困难地呼吸着。显而易见,药丸对狗既没有任何益处,也没有任何坏处。
我的伙伴掏出表来看着时间,1分钟过去了,又1分钟地过去了,但没有什么结果,他的神色显得无比失望。他咬着下嘴唇,用手指敲击桌子,表现出内心的焦急。他情绪颇为激动,我心中不由得跟他一起难过。不过,两个官方侦探却露出嘲讽的微笑,福尔摩斯遇到挫折,他们觉得很高兴。
“这绝不可能!”我的伙伴终于大声说话了,他站起来,在客厅内烦躁地走过来走过去,喃喃说道,“绝不可能只是巧合。在德里伯被杀案中,我就怀疑有药丸,而今药丸在斯坦杰逊被杀后真的发现了。但它居然没起什么作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的一系列推论绝不可能发生错误!绝不可能!但这可怜的狗并没有吃出问题来。哎呀,我清楚了!我清楚了……”他高兴地叫了起来,跑到药匣子前,取出另一个药丸,先将它也切成两半,接着将半颗溶在水里,再加上牛奶,放在狗的跟前。这不幸的狗舔了起来,但狗的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四条腿就痉挛起来,颤抖着,最后就像被雷电击一般,直挺挺地死去了。
我的伙伴长长地舒了口气,擦一下额头上的汗,说道:“我的信心还不够坚定。刚才,我就应该发现,若某个情节好像与一系列的精密推论相矛盾,则必定有其他解决的办法。那小匣子里的两个药丸,一颗是无毒的,另外一颗则含有剧毒。事实上,在我没有看到这个小匣子之前,早就应当推论得到。”
我以为,我的伙伴最后所说的这段话,实在是语出惊人,以致令人怀疑他是否处于清醒状态。然而,死狗又真真切切地躺在大家面前,说明他的推断是精确无误的。我好像感到自己头脑中的疑云已慢慢消失,我对于这个案件的真相开始有了整体模糊的认识。
我的伙伴继续说:“所有的这一切,你们听起来之所以感到奇怪,是因为你们在最初侦查时,没有充分体会到你们面前唯一正确的线索的重要性。幸好,这个线索被我紧紧抓住了,此后所发生的一切,都完全可以用来证明我最初的推断,一连串事件都是有逻辑的必然结果。所以,那些让你们疑惑不解而且令案情变得更加复杂的东西,却深深启发了我,并且不断加强我的推论。若把稀奇古怪与神秘莫测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最普通、最平常的犯罪行为,往往才是最神秘莫测的,这是由于根本看不出有任何新鲜或奇特的地方,能够做为推理的依据。若这个案件中被害人的尸体是在街道上发现的,并且也没有什么令这个案件显得超出正常轨道的情节,那么,要破这个案件就更不容易了。因此,可以这样说,情节奇怪、复杂非但没有增加办案的困难程度,反而让破案的困难减少了。”
格莱格森听着福尔摩斯这番议论,始终表现得很不耐烦,此时,他再也忍不住了,急切地说:“你瞧,福尔摩斯先生,我们一致承认,你是一个能力超强的侦探,并且你也拥有自己一套完整的侦查办法。不过,我们如今对你的要求,不仅仅是纸上谈兵或说教,而是要抓住这个凶犯。我所了解的案情,我已经和盘托出,看来,我错了。夏彭蒂中尉,这个年轻人,是不可能与第二宗谋杀案有任何牵扯的。雷思维德追踪的那个斯坦杰逊,看来,他也错了。然而,你一会儿说东,一会儿说西,好像比我们知道的多得多。但现在是时候了,我以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你痛快直接地说出来。对于案情你到底了解多少?你能说出凶手的名字吗?”
雷思维德跟着说:“我以为,格莱格森的要求是正当的,先生,我们两个都尝试过了,而且我们都没有成功。从我到你这儿开始,你就说了好几次:你已经取得或掌握了所有罪证。当然,如今你不应当再秘而不宣了吧!”
我也说:“若我们迟迟不去抓住凶手,他就有机会做出新的暴行来呢!”
被我们如此一逼迫,福尔摩斯反而露出犹犹豫豫的样子。他在客厅里不断地来回走着,低着头,皱着眉,他思考问题时总是如此。
“不会再有谋杀了。”福尔摩斯忽然停住脚步,对我们说:“你们放心,这一点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你们问我是否知道凶手的名字,我是知道的。不过,单单知道凶手的名字,算不了本事,若把凶手抓住,才算真有本事。我预测,很快我就可以抓住凶手了。对于这件事,我愿意亲自安排组织,亲自着手进行。但办法必须周到,注意细节,我们要对付的,可是一个穷凶极恶而又狡猾无比的家伙。有事实证明,还有一个跟他一般狡猾、机警的人帮助他。只有这个凶手感觉不到有人可以掌握重要线索,才有抓住他的机会。然而,一旦他稍有疑虑,他就会改名换姓,很快消失在伦敦城的四百万居民当中,融入茫茫人海啊!我绝对没有伤害两位侦探的感情的意思,但我始终认为,你们官方侦探绝非他的对手,这就是我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缘故。若我失败了,没请求你们协助这一条我难辞其咎,但我准备承担这责任。现在,我愿意保证,只要对我的全盘计划没有什么危害,到时我肯定马上告诉你们。”
雷思维德、格莱格森对于福尔摩斯轻视官方侦探的态度以及这种虚无缥缈的保证,很不满意。格莱格森听后满脸通红,红到他的发根。雷思维德则瞪着他的那对眼珠,滚圆滚圆的,眼神闪烁着惊异、恼怒。不过,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反驳我的伙伴,就听见有人敲大门,原来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人物,那个小维金斯来报告了。
“请吧,先生,马车已经叫来了,就在下面!”维金斯对福尔摩斯举手敬礼说。
“好的,孩子!”我的伙伴温柔和蔼地说:“这样好的手铐,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采用啊?”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介绍说:“请看,弹簧锁多好用,一碰就卡住了,牢牢的。”
雷思维德说:“只要我们可以找到戴用这副手铐的人,老式的手铐也就够用了。”
“好的,很好!”我的伙伴一边微笑着,一边说:“最好叫马车夫上来帮我搬箱子。维金斯,去叫他上来吧!”
我不禁暗自诧异,根据福尔摩斯的说法,好像他是要准备出远门旅行,但他却一直没对我提及。他的卧室里只有一个较小的旅行箱,他把它拉了出来,忙着扣箱子上的皮带扣。当他正忙着时,马车夫走进客厅来。
“车夫,请帮我扣好这个皮带扣。”我的伙伴曲膝在那儿弄着箱子,头也不回地说。
只见这个车夫绷着脸,不太情愿地走上前,伸出手正要帮福尔摩斯的忙,我的伙伴突然跳起来,只听见钢手铐“咔哒”一声。
“先生们!”福尔摩斯两眼灼灼发亮说:“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杰斐逊·霍普先生,他,就是杀死德里伯、斯坦杰逊的凶手!”
这仅仅是转眼间的事,我根本来不及思索。此时此刻,福尔摩斯露出胜利的表情,他那响亮的话语,以及车夫眼看着闪亮的手铐像变魔术一样,一下子铐上自己的手腕时的那种茫然神色,我直到如今仍记忆犹新、一清二楚。那时,我们犹如塑像一般呆住了一两秒钟的时间。随即车夫无比愤怒地大叫一声,挣脱我的伙伴的掌握,向窗户猛冲过去,窗户的木框、玻璃被他撞得粉碎。然而,就在车夫要钻出去时,我与福尔摩斯、雷思维德、格莱格森等犹如一群猎狗,蜂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打斗开始了。这个家伙无比凶猛,我们4个人被他多次击退,他好像有一股疯子似的蛮力。尽管他的脸、手等部位在跳窗时割破了,血一直流,但他抵抗的力量并未因此而减弱。后来,他的脖子终于被雷思维德用手卡住了,他透不过气来,他才知道挣扎已无用了。这样,我们还不放心,便把他的手、脚都牢牢地捆绑了起来。捆好他之后,我们站起身来,已经累得大口喘着气。
“他的马车,在这儿!”福尔摩斯高兴地说:“就用他的马车将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好了,先生们!”他微笑着说,“这个小小的神秘的案件,总算告一段落了。现在,欢迎各位提问,我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雷思维德侦探带来的坏消息,非常突然而又重要,完全出乎我们大家的预料。我们听完之后,全都惊愕无比,好一阵子沉默不语。格莱格森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来,竟然打翻了他杯中剩下的威士忌。
我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紧闭着嘴唇,眼睛上边双眉紧锁。
我的伙伴自言自语:“斯坦杰逊也被害了,这样,案情就更加扑朔迷离了。”
“案情早就够复杂的了。”雷思维德一边抱怨,一边在椅子上坐下来,然后说:“我真像参加军事会议一般,一点儿头绪也没有。”
“你……你这消息……确实可靠吗?”格莱格森期期艾艾地问道。
雷思维德说:“我刚从斯坦杰逊住的旅社那儿来,我还是首先发现这一情况的人呢!”
福尔摩斯说:“刚才,我们正在聆听格莱格森对于这件罪案的高见,你可否也把你的所见与所做的事说一说呢?”
“当然可以。”雷思维德不假思索答应说:“我承认,我原本以为德里伯被害跟斯坦杰逊密切相关。这个新的情况让我明白自己根本就搞错了。最初我抱定这样的想法,于是就着手侦查这个秘书的下落。3号晚上8点30左右,有人曾在尤思顿车站看见德里伯跟斯坦杰逊在一起。4号凌晨2点,警察朗斯就在布里克斯顿路发现了德里伯的尸体。我当时所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要搞清楚从8点30之后一直到凶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里,斯坦杰逊到底都做过什么?后来他又到哪儿去了?我一边给利物浦发了电报,了解斯坦杰逊的长相,而且请对方监视美国的船只;另一方面,我在尤思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社、公寓等地方排查。当时我以为,若德里伯跟他朋友已分手,根据常理推断,当晚斯坦杰逊一定会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来,第二天早上他才到车站。”
“很有可能,他们先约好了会面的地方。”福尔摩斯提醒说。
事实证明,的确是这样。昨天我整整奔走了一个晚上,不断打听他的下落,但毫无音讯。今天凌晨,我很早又开始查访了。8点左右,我找到了小乔治街的豪理代旅社。当我询问是不是有一个斯坦杰逊先生住在这儿时,他们马上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肯定就是他等候的那位先生吧!他等你已等了两天了。’
我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现在还在楼上睡觉。他吩咐,到9点才叫他起来。’
我说:‘我要马上见到他!’
我当时是如此打算,我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面前,很可能让他大吃一惊,在他手足无措之时,或许会暴露出一些重要情况。一个擦鞋的茶房领我上楼。他的房间在三楼,有一条不太长的走廊直接到达。擦鞋人把他的房门指给我看以后,就要下楼去。忽然,我发现一个景象,令我特别恶心,有点儿想呕吐的感觉。尽管我有20年的办案经历,但当时也无法自持。一道血迹由房门下边流出来,弯弯曲曲地一直流过走道,聚积在对面的墙脚跟。我情不自禁地大叫了一声,擦鞋人听到后,就转身回来。他一看到这个情景,吓得差点儿晕了过去。房门反锁着,我用肩膀撞开它进入屋内。里面窗户大开着,窗户边俯卧着一具男尸,死者身上穿着睡衣,蜷成一团。他早就断了气,手足已经冰冷、僵硬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擦鞋人马上认出,他就是这间屋子的住客斯坦杰逊。他致命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刀刺入,伤口很深,伤到了心脏。还有一个古怪的情形,你们猜一猜,死尸脸上有什么呢?
听到这儿,我不知不觉魂不守舍,感到很可怕。我的伙伴却马上回答说:“是‘拉契’这个词,用血写成的。”
“正是这个词。”雷思维德说,声音里还带有恐惧心理。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不语。
这个暗中凶手的谋杀行动好像是按部就班的,但同时又不可捉摸、不可思议,所以也就使得他的罪行更令人恐怖。尽管我的神经在血肉横飞、死伤遍地的战场上锻练得十分坚强,但一想到此情此景,我难免觉得恐怖无比。
雷思维德继续说:“这个凶手曾有人看到过。一个送牛奶的少年在去牛奶房之际,偶然路过旅社后边的那个小巷,小巷通往旅社后面的马车房。他发现平日搁置在地上的梯子被竖起来,顶端对着三楼的一个窗户,窗户大开着。这个少年走过去以后,又回过头看了看,正看到一个人顺着梯子爬下来,他看上去很从容,毫不慌张地向下爬,这个少年还以为是旅社里的木匠在工作,因此并没有特别留意,只不过心里总是感到,这时工作未免太早了。这个少年依稀记得,此人个子颇高,红脸,穿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估计他在行凶后,肯定还在屋子里逗留了一小段时间。因为我发现洗脸盆的水中有血,证明凶手曾洗过手;血迹也在床单上,可见,他行凶后还镇定地擦过行凶的刀子。”
听到凶手的身形、面目跟福尔摩斯的推断基本吻合,我就看了他一眼,但我的伙伴脸上没有一丝一毫得意的神色。
“在房间里,你就没有发现什么能够提供拘捕凶手的线索吗?”福尔摩斯问。
雷思维德说:“没有什么线索。德里伯的钱袋在斯坦杰逊的身上,看来平时就是他携带着,由他管理开支。钱袋里有80多英镑,一分也不少。犯罪行为看来非同寻常,不管凶手的动机如何,但绝对不会是图财害命。斯坦杰逊衣袋里也没有日记本、文件等,只有一份电报,是一个月之前从克利夫兰城发来的,电报内容是‘JH……现在欧洲’,但没有署名。”
“再没有其他重要的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任何重要的东西了。不过,还有一本小说在床上,看来是死者临睡前捧读的;在床边的一个椅子上,放着死者的烟斗;还有一杯水在桌子上,有个盛药的木匣在窗台上,里面有两个药丸。”
我的伙伴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来,高兴得眉飞色舞,他大声说:“这是最后的一个关键环节了。现在,我的论断总算是完整了。”
两个侦探无比惊诧地看着福尔摩斯。
我的伙伴充满自信地说:“构成这个案件的每一条重要线索,都已被我掌握在手上了。当然,某些细节还有待补充完善。然而,从德里伯在火车站跟斯坦杰逊分手开始,一直到斯坦杰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一切主要情节,我都搞得清清楚楚,犹如我亲眼目睹那样。我的观点、见解,我马上要给你们证明看一看。雷思维德,那两个药丸带来了吗?”
“在这儿!”雷思维德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来一个小小的白匣子,他说:“钱袋、电报、药丸,我都带来了。本来,我想将这些物品放置在警察分局里稳妥的地方。我把药丸带来,仅仅是出于偶然,我声明,我以为这并非一件特别重要的物品。”
“请交给我吧!”我的伙伴说,“医生。”他又转向我问:“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确实不普通。珍珠一般的灰色,又小又圆,对着光看是透明的。我说:“从重量轻、透明这两个特征来看,我想,药丸在水中会溶解。”
“正是如此!”福尔摩斯说,“医生,请你下楼将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它一直拖着病,房东太太昨天还请我们帮它安乐死,免得它活受罪呢!”
于是,我走下楼去将病狗抱了上来。只见它呼吸困难,目光呆滞,这些都表明它活不太久了。确实,它那苍白的嘴唇说明,它的寿命早就远远地超过普通的狗了。我先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接着把病狗放在上边。
“现在,我要将其中一个药丸一分为二。”我的伙伴一边说着,一边用小刀将一个药丸切开,他说:“这半颗放回匣子里留着以后用,这半颗我马上放在杯子里,杯子里有一匙水。二位请看,我们这个医生朋友的话没有错,药丸迅速溶解在水里了。”
“尽管这有点儿意思。”雷思维德带着不满的语调说,他很可能认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们,“但我看不出来,这跟斯坦杰逊的被杀又有什么关系呢?”
“耐心点儿!朋友们,耐心点儿!到时候,你们就会知道它跟这案件大有关系了。现在,我要给它添加一些牛奶,它就变得味美了。接下来,我把它放在狗的眼前,狗会马上舔光它的。”
福尔摩斯说着,就将杯子里的混合液体倒进盘子里,放在狗的眼前,果然,狗飞快地就把它舔得干干净净。我的伙伴认真严肃的态度几乎使我们完全相信了,大家都默默无语地坐着,瞧着那只狗,期待着发生某种惊人的结果。不过,特殊的现象并没有发生,狗仍然躺在垫子上,困难地呼吸着。显而易见,药丸对狗既没有任何益处,也没有任何坏处。
我的伙伴掏出表来看着时间,1分钟过去了,又1分钟地过去了,但没有什么结果,他的神色显得无比失望。他咬着下嘴唇,用手指敲击桌子,表现出内心的焦急。他情绪颇为激动,我心中不由得跟他一起难过。不过,两个官方侦探却露出嘲讽的微笑,福尔摩斯遇到挫折,他们觉得很高兴。
“这绝不可能!”我的伙伴终于大声说话了,他站起来,在客厅内烦躁地走过来走过去,喃喃说道,“绝不可能只是巧合。在德里伯被杀案中,我就怀疑有药丸,而今药丸在斯坦杰逊被杀后真的发现了。但它居然没起什么作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的一系列推论绝不可能发生错误!绝不可能!但这可怜的狗并没有吃出问题来。哎呀,我清楚了!我清楚了……”他高兴地叫了起来,跑到药匣子前,取出另一个药丸,先将它也切成两半,接着将半颗溶在水里,再加上牛奶,放在狗的跟前。这不幸的狗舔了起来,但狗的舌头还没有完全沾湿,四条腿就痉挛起来,颤抖着,最后就像被雷电击一般,直挺挺地死去了。
我的伙伴长长地舒了口气,擦一下额头上的汗,说道:“我的信心还不够坚定。刚才,我就应该发现,若某个情节好像与一系列的精密推论相矛盾,则必定有其他解决的办法。那小匣子里的两个药丸,一颗是无毒的,另外一颗则含有剧毒。事实上,在我没有看到这个小匣子之前,早就应当推论得到。”
我以为,我的伙伴最后所说的这段话,实在是语出惊人,以致令人怀疑他是否处于清醒状态。然而,死狗又真真切切地躺在大家面前,说明他的推断是精确无误的。我好像感到自己头脑中的疑云已慢慢消失,我对于这个案件的真相开始有了整体模糊的认识。
我的伙伴继续说:“所有的这一切,你们听起来之所以感到奇怪,是因为你们在最初侦查时,没有充分体会到你们面前唯一正确的线索的重要性。幸好,这个线索被我紧紧抓住了,此后所发生的一切,都完全可以用来证明我最初的推断,一连串事件都是有逻辑的必然结果。所以,那些让你们疑惑不解而且令案情变得更加复杂的东西,却深深启发了我,并且不断加强我的推论。若把稀奇古怪与神秘莫测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最普通、最平常的犯罪行为,往往才是最神秘莫测的,这是由于根本看不出有任何新鲜或奇特的地方,能够做为推理的依据。若这个案件中被害人的尸体是在街道上发现的,并且也没有什么令这个案件显得超出正常轨道的情节,那么,要破这个案件就更不容易了。因此,可以这样说,情节奇怪、复杂非但没有增加办案的困难程度,反而让破案的困难减少了。”
格莱格森听着福尔摩斯这番议论,始终表现得很不耐烦,此时,他再也忍不住了,急切地说:“你瞧,福尔摩斯先生,我们一致承认,你是一个能力超强的侦探,并且你也拥有自己一套完整的侦查办法。不过,我们如今对你的要求,不仅仅是纸上谈兵或说教,而是要抓住这个凶犯。我所了解的案情,我已经和盘托出,看来,我错了。夏彭蒂中尉,这个年轻人,是不可能与第二宗谋杀案有任何牵扯的。雷思维德追踪的那个斯坦杰逊,看来,他也错了。然而,你一会儿说东,一会儿说西,好像比我们知道的多得多。但现在是时候了,我以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你痛快直接地说出来。对于案情你到底了解多少?你能说出凶手的名字吗?”
雷思维德跟着说:“我以为,格莱格森的要求是正当的,先生,我们两个都尝试过了,而且我们都没有成功。从我到你这儿开始,你就说了好几次:你已经取得或掌握了所有罪证。当然,如今你不应当再秘而不宣了吧!”
我也说:“若我们迟迟不去抓住凶手,他就有机会做出新的暴行来呢!”
被我们如此一逼迫,福尔摩斯反而露出犹犹豫豫的样子。他在客厅里不断地来回走着,低着头,皱着眉,他思考问题时总是如此。
“不会再有谋杀了。”福尔摩斯忽然停住脚步,对我们说:“你们放心,这一点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你们问我是否知道凶手的名字,我是知道的。不过,单单知道凶手的名字,算不了本事,若把凶手抓住,才算真有本事。我预测,很快我就可以抓住凶手了。对于这件事,我愿意亲自安排组织,亲自着手进行。但办法必须周到,注意细节,我们要对付的,可是一个穷凶极恶而又狡猾无比的家伙。有事实证明,还有一个跟他一般狡猾、机警的人帮助他。只有这个凶手感觉不到有人可以掌握重要线索,才有抓住他的机会。然而,一旦他稍有疑虑,他就会改名换姓,很快消失在伦敦城的四百万居民当中,融入茫茫人海啊!我绝对没有伤害两位侦探的感情的意思,但我始终认为,你们官方侦探绝非他的对手,这就是我没有请求你们协助的缘故。若我失败了,没请求你们协助这一条我难辞其咎,但我准备承担这责任。现在,我愿意保证,只要对我的全盘计划没有什么危害,到时我肯定马上告诉你们。”
雷思维德、格莱格森对于福尔摩斯轻视官方侦探的态度以及这种虚无缥缈的保证,很不满意。格莱格森听后满脸通红,红到他的发根。雷思维德则瞪着他的那对眼珠,滚圆滚圆的,眼神闪烁着惊异、恼怒。不过,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反驳我的伙伴,就听见有人敲大门,原来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人物,那个小维金斯来报告了。
“请吧,先生,马车已经叫来了,就在下面!”维金斯对福尔摩斯举手敬礼说。
“好的,孩子!”我的伙伴温柔和蔼地说:“这样好的手铐,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采用啊?”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介绍说:“请看,弹簧锁多好用,一碰就卡住了,牢牢的。”
雷思维德说:“只要我们可以找到戴用这副手铐的人,老式的手铐也就够用了。”
“好的,很好!”我的伙伴一边微笑着,一边说:“最好叫马车夫上来帮我搬箱子。维金斯,去叫他上来吧!”
我不禁暗自诧异,根据福尔摩斯的说法,好像他是要准备出远门旅行,但他却一直没对我提及。他的卧室里只有一个较小的旅行箱,他把它拉了出来,忙着扣箱子上的皮带扣。当他正忙着时,马车夫走进客厅来。
“车夫,请帮我扣好这个皮带扣。”我的伙伴曲膝在那儿弄着箱子,头也不回地说。
只见这个车夫绷着脸,不太情愿地走上前,伸出手正要帮福尔摩斯的忙,我的伙伴突然跳起来,只听见钢手铐“咔哒”一声。
“先生们!”福尔摩斯两眼灼灼发亮说:“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杰斐逊·霍普先生,他,就是杀死德里伯、斯坦杰逊的凶手!”
这仅仅是转眼间的事,我根本来不及思索。此时此刻,福尔摩斯露出胜利的表情,他那响亮的话语,以及车夫眼看着闪亮的手铐像变魔术一样,一下子铐上自己的手腕时的那种茫然神色,我直到如今仍记忆犹新、一清二楚。那时,我们犹如塑像一般呆住了一两秒钟的时间。随即车夫无比愤怒地大叫一声,挣脱我的伙伴的掌握,向窗户猛冲过去,窗户的木框、玻璃被他撞得粉碎。然而,就在车夫要钻出去时,我与福尔摩斯、雷思维德、格莱格森等犹如一群猎狗,蜂拥而上,把他揪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打斗开始了。这个家伙无比凶猛,我们4个人被他多次击退,他好像有一股疯子似的蛮力。尽管他的脸、手等部位在跳窗时割破了,血一直流,但他抵抗的力量并未因此而减弱。后来,他的脖子终于被雷思维德用手卡住了,他透不过气来,他才知道挣扎已无用了。这样,我们还不放心,便把他的手、脚都牢牢地捆绑了起来。捆好他之后,我们站起身来,已经累得大口喘着气。
“他的马车,在这儿!”福尔摩斯高兴地说:“就用他的马车将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好了,先生们!”他微笑着说,“这个小小的神秘的案件,总算告一段落了。现在,欢迎各位提问,我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