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孰友孰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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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铭轼的腿受到连续重击,倒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虽然依靠着意志,强忍着没有发出惨叫,并几次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无奈受伤过重,未能如愿。
吴铭轼眼见牛必大哈哈大笑着逼近自己,亦是无计可施。难道今天当真要受尽屈辱。
求饶,非男子汉所为,即便如非,牛必大亦不一定放过自己。
不求饶,当真是不死亦成废人。
与其受尽屈辱而死,还不如自行了断来得痛快。
不由得想死的心再次油然而生。
生存真的就那样难吗?
憋屈的吴铭轼,憋红了双眼,戾气狂盛,催动这金仙心意功的内劲,从上丹田冲出,似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在身体内游走。
这戾气裹来着内力来得是那样的迅速与突然,除了少部分冲入中丹田无影无踪之外,大部分很快充满了上半身,吴铭轼就像是快要爆炸的气球。
噗,吴铭轼狂喷了一口鲜血。
常言道,人生得意须尽欢。但得意时亦易忘形,一但忘形,便是悲剧的开端。
牛必大眼见这个外乡小子,几次挣扎都难以站立,且还憋红了双眼,狂喷了一口鲜血。
此时此刻更是得意忘了形。他意味深长地眼看着花千寻,只用余光看着这个外乡人,起脚就向他狠狠地踢去。
悲剧毫无意外地继续了,但是悲剧并没有发生在吴铭轼身上,而是出现在了牛必大的脚上。
剧情要从吴铭轼戾气狂盛那时说起。
憋屈的吴铭轼正当想自我了断之时,他转念一想,与其一个人受尽屈辱而死,还不如同归于尽拉个垫背的。虽然此生苦短,男儿当死得轰轰烈烈。
此念一起,他拚尽全力,催动金仙心意功,却不曾想戾气狂盛,不受控制,眼见要爆体而亡。
他是急中生智,也算是不是办法的办法,急忙咬破舌尖。戾气与内劲终于找到突破口,带着鲜血从他口中狂喷而出,无意间反而让牛必大认为他受伤太重而口吐鲜血,因此而降低了对他的防备之心。
说时迟那时快,牛必大的腿脚到了近前,虽还未触及吴铭轼的身体,但吴铭轼的内劲已到。
牛必大也算是久经沙场的战将,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让他感觉到不对劲了,忙不迭的想收回腿脚,但还是迟了半拍,他的腿被强大的内劲反弹了回来,他的腿像是踢到了厚实的石板,顿时失去了知觉。
电光火石的一刹那,牛必大就地十八滚,滚到了半丈开外。
外人看来,只当是牛必大虽胜券在握,然攻击还是十分谨慎,一击即退,再伺机而上。
牛必大可是心中叫苦不迭,实在是吃了大亏,一条腿就差残了,只能就地十八滚先逃了再说。
当下,吴铭轼一击得手,内劲经过刚才也得到部分释放,至少不会爆体而亡,然而他也只能先控制一下在体内到处乱走的内劲,无心它顾,再言之,以他的招法和腿上的伤势,也无法移动身形去进攻。他定了定神,一门心事,先做自身的调息,至于下一步如何处置,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就在这时,有人出声音了,是个瘦瘦的身著黑袍的人,从花挽楼的二楼发话了。
他在二楼也算是从头至尾看了个大致,他发话道:“牛大人,你好歹也是军官,有名有姓,何苦与一个外乡无名小子见气。如今他已大败,我看就此作罢吧,改日我请你,花挽楼的姑娘随你选,你我一醉方休,如何?”
牛必大吃了暗亏,想发作,但一条腿已没有了知觉,如想再战,只怕在场的人都会看出他受伤了,面子可就丢大了。现有人抬举着他,还请他喝花酒,于是正好就坡下驴。再说,这个外乡人本就与他无冤无仇,只是他刚才在花千寻面前触犯了自己的忌讳,才一时怒火中烧。
他定了定神,高声叫道:“孩儿们,本大人可是胜了?”
众人忙附和:“大人神勇,大人得胜。”此时的他还不忘向花千寻处望了几眼。见花千寻也没什么反应,依然故我地在不紧不慢吃瓜子。
牛必大见花千寻没反应,很是无趣,于是收回目光,对着士兵道:“得胜将军当如何?”
忙有四个会拍马屁的下属跑过来,手叠手搭了个人轿,牛必大爬了上去道:“回营。”
这四人手轿抬着牛必大在前,其余士兵簇拥在后。齐呼:“大人神勇,得胜回营!!!”
其实牛必大也必须被抬着,因为他自己靠一条腿无论如何是无法走的。
他虽然今天放过了这个外乡人,但内心,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心想这个外乡人太厉害了,那儿冒出来的,下次不要让我再见到你,哼。
这里牛必大一干人等欢呼着散去。
花千寻丢了一句:“不好玩。”只一闪,从窗前失去了人影。
只有吴铭轼悲催地倒在地上,他摸了摸自己的腿,还好,没伤到骨头,但的确伤得不轻,一时半会儿还站不起来,他只能爬向路边。
今天这一劫算是过去了,这是他初入江湖的第一战,就这样败了。败到需要一个从不相识的人求情,才算逃过一劫。
劫后余生的他,心情算是一时放松下来,而肚子的饥饿立刻占据了他。
被暴打后的他,不仅伤疼,更是饿得二眼发黑,不由得悲从中来,思忖着这今后的路当如何走。人活着怎么这样艰难,一个生活在底层的无名之辈想活着,为什么就这样难。
他凌乱了,倒在路边的他,在风中彻底的凌乱了。
此时,从花挽楼中斯斯然走出一个小厮,鄙视的地对他说:“我们家姑娘说了,她不想你像条受伤的流浪狗一样躺在这里等死,去找个医生看看吧。”说着话,远远地丢过来一个碎银子。临走还不忘嘀咕着:“没本事,强出什么头,不是自找残废。”
吴铭轼当下是非常想要这个碎银子的,他太需要了,无论是填饱肚子,还是去买创伤药,都需要银子。但是,这是花挽楼中的烟花女子与大茶壶小厮带着鄙视的可怜。我难道沦落到如此地步。
吴铭轼狂喷一口鲜血,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一口鲜血,是郁闷之极的一口鲜血。他狂呼:“不要。死也不要。”说完这声,眼一黑,这就要晕死过去。
我不能晕,我不能晕,吴铭轼努力地告诉自己不能在这个小厮走之前晕倒,我是男子汉,是堂堂的男子汉,身负血仇的男子汉。他极力地想让自己保持清醒,但意识还是在渐渐模糊。
那个刚才在窗口叫了一嗓子,解救了吴铭轼的瘦瘦的男子此时出现了,他一边用十两一锭的银子砸着那个小厮,一边数落道:“乱说什么呢?乱说什么呢?滚,快滚。
小厮一边嬉笑着,一边从地上捡起那一锭锭的十两的雪花银子跑开了。
此时的吴铭轼终于再也坚持不住,晕过去了。
吴铭轼悠悠醒转,只见自己躺在一张绣罗床上,身上衣衫已然被脱去,只剩一条内裤而已,身边是一位衣衫不整的姐儿,左手托着一个小白瓷碗,右手在自己身上抚来摸去。
吴铭轼本能地一挥手,拨开那姐儿在自己身上抚来摸去的手,吼道:“你想干什么,滚开。”
想必是吴铭轼力大,那姐儿立马被这一拨,身体倒向一边,手中的白瓷碗也不由得摔了出去。
那姐儿本能地:“呦,呦,呦,什么人啊。”她一脸的不乐意,对着一边在喝茶的人道:“阴郎,你看看他。”
那位坐在一边喝茶的人道:“小兄弟醒啦,切莫责怪,只是给你上金创药,并无其它。”
吴铭轼原以为那姐儿在非礼自己,听得此言略略心安,随后向那发声之人看去。
只见那人,脸无三两肉,瘦得像个骷髅头。如果不是眼框中还镶着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珠,也就只能算是风干的骷髅头了。他干瘦干瘦的身体上挂着一件黑袍,因为太瘦,不能算是穿着,只能算是挂在身上。他那端着茶盏的手,也毫无意外地黑瘦,于其说是手,其实更像是爪子,无一点点的肉,且还留了长长的指甲,那指甲粗粗一看,呈现着紫色,且紫中隐隐的是黑色。
他看上去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黑无常更为贴切。
吴铭轼只看了一眼,心中不免一沉,难道这是黑无常,我死了吗?
那人略略笑了笑,其实不笑还好,因为他的笑比哭还难看。他言道:“在下阴存仁,得见小兄弟刚才的不平遭遇,略尽绵力。敢问小兄弟贵姓,何故至此?”
吴铭轼略略心安,看来自己没有死,应该是被此人救了。但这相救之人,横看竖看的确让自己难以产生一丝丝的好感,只想离他越远越好。偏偏是他救了自己,见他问话,也只能出于礼貌回道:“我并不知自己叫什么,我失去了记忆,你可以叫我吴铭轼。”这是铃儿为自己起的名字。
阴存仁喃喃自语道:“无名氏,无名氏,好,好。”他并不因为吴铭轼的这段很奇怪而不太合常理的回答而不快,反而心中暗喜。
他对那姐儿言道:“春儿,你去备些酒菜,我要与此小兄弟小酌一番。”
“不,不,不,你先上点小米粥吧,然后再上酒菜。”阴存仁补充道,因为只要不是聋子的人,都能听到吴铭轼那饥饿的肚子在咕咕地乱叫。
虽然,吴铭轼自打看到阴存仁第一眼,就没有任何好感,但毕竟是他救了自己,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反正是多看一眼都感到反胃。也罢,依靠他先解当下之困,随后越早离开他越好。吴铭轼的第六感告诉自己,他非善类,救自己必有企图。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第十七章何许人也
吴铭轼的腿受到连续重击,倒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虽然依靠着意志,强忍着没有发出惨叫,并几次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无奈受伤过重,未能如愿。
吴铭轼眼见牛必大哈哈大笑着逼近自己,亦是无计可施。难道今天当真要受尽屈辱。
求饶,非男子汉所为,即便如非,牛必大亦不一定放过自己。
不求饶,当真是不死亦成废人。
与其受尽屈辱而死,还不如自行了断来得痛快。
不由得想死的心再次油然而生。
生存真的就那样难吗?
憋屈的吴铭轼,憋红了双眼,戾气狂盛,催动这金仙心意功的内劲,从上丹田冲出,似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在身体内游走。
这戾气裹来着内力来得是那样的迅速与突然,除了少部分冲入中丹田无影无踪之外,大部分很快充满了上半身,吴铭轼就像是快要爆炸的气球。
噗,吴铭轼狂喷了一口鲜血。
常言道,人生得意须尽欢。但得意时亦易忘形,一但忘形,便是悲剧的开端。
牛必大眼见这个外乡小子,几次挣扎都难以站立,且还憋红了双眼,狂喷了一口鲜血。
此时此刻更是得意忘了形。他意味深长地眼看着花千寻,只用余光看着这个外乡人,起脚就向他狠狠地踢去。
悲剧毫无意外地继续了,但是悲剧并没有发生在吴铭轼身上,而是出现在了牛必大的脚上。
剧情要从吴铭轼戾气狂盛那时说起。
憋屈的吴铭轼正当想自我了断之时,他转念一想,与其一个人受尽屈辱而死,还不如同归于尽拉个垫背的。虽然此生苦短,男儿当死得轰轰烈烈。
此念一起,他拚尽全力,催动金仙心意功,却不曾想戾气狂盛,不受控制,眼见要爆体而亡。
他是急中生智,也算是不是办法的办法,急忙咬破舌尖。戾气与内劲终于找到突破口,带着鲜血从他口中狂喷而出,无意间反而让牛必大认为他受伤太重而口吐鲜血,因此而降低了对他的防备之心。
说时迟那时快,牛必大的腿脚到了近前,虽还未触及吴铭轼的身体,但吴铭轼的内劲已到。
牛必大也算是久经沙场的战将,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让他感觉到不对劲了,忙不迭的想收回腿脚,但还是迟了半拍,他的腿被强大的内劲反弹了回来,他的腿像是踢到了厚实的石板,顿时失去了知觉。
电光火石的一刹那,牛必大就地十八滚,滚到了半丈开外。
外人看来,只当是牛必大虽胜券在握,然攻击还是十分谨慎,一击即退,再伺机而上。
牛必大可是心中叫苦不迭,实在是吃了大亏,一条腿就差残了,只能就地十八滚先逃了再说。
当下,吴铭轼一击得手,内劲经过刚才也得到部分释放,至少不会爆体而亡,然而他也只能先控制一下在体内到处乱走的内劲,无心它顾,再言之,以他的招法和腿上的伤势,也无法移动身形去进攻。他定了定神,一门心事,先做自身的调息,至于下一步如何处置,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就在这时,有人出声音了,是个瘦瘦的身著黑袍的人,从花挽楼的二楼发话了。
他在二楼也算是从头至尾看了个大致,他发话道:“牛大人,你好歹也是军官,有名有姓,何苦与一个外乡无名小子见气。如今他已大败,我看就此作罢吧,改日我请你,花挽楼的姑娘随你选,你我一醉方休,如何?”
牛必大吃了暗亏,想发作,但一条腿已没有了知觉,如想再战,只怕在场的人都会看出他受伤了,面子可就丢大了。现有人抬举着他,还请他喝花酒,于是正好就坡下驴。再说,这个外乡人本就与他无冤无仇,只是他刚才在花千寻面前触犯了自己的忌讳,才一时怒火中烧。
他定了定神,高声叫道:“孩儿们,本大人可是胜了?”
众人忙附和:“大人神勇,大人得胜。”此时的他还不忘向花千寻处望了几眼。见花千寻也没什么反应,依然故我地在不紧不慢吃瓜子。
牛必大见花千寻没反应,很是无趣,于是收回目光,对着士兵道:“得胜将军当如何?”
忙有四个会拍马屁的下属跑过来,手叠手搭了个人轿,牛必大爬了上去道:“回营。”
这四人手轿抬着牛必大在前,其余士兵簇拥在后。齐呼:“大人神勇,得胜回营!!!”
其实牛必大也必须被抬着,因为他自己靠一条腿无论如何是无法走的。
他虽然今天放过了这个外乡人,但内心,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心想这个外乡人太厉害了,那儿冒出来的,下次不要让我再见到你,哼。
这里牛必大一干人等欢呼着散去。
花千寻丢了一句:“不好玩。”只一闪,从窗前失去了人影。
只有吴铭轼悲催地倒在地上,他摸了摸自己的腿,还好,没伤到骨头,但的确伤得不轻,一时半会儿还站不起来,他只能爬向路边。
今天这一劫算是过去了,这是他初入江湖的第一战,就这样败了。败到需要一个从不相识的人求情,才算逃过一劫。
劫后余生的他,心情算是一时放松下来,而肚子的饥饿立刻占据了他。
被暴打后的他,不仅伤疼,更是饿得二眼发黑,不由得悲从中来,思忖着这今后的路当如何走。人活着怎么这样艰难,一个生活在底层的无名之辈想活着,为什么就这样难。
他凌乱了,倒在路边的他,在风中彻底的凌乱了。
此时,从花挽楼中斯斯然走出一个小厮,鄙视的地对他说:“我们家姑娘说了,她不想你像条受伤的流浪狗一样躺在这里等死,去找个医生看看吧。”说着话,远远地丢过来一个碎银子。临走还不忘嘀咕着:“没本事,强出什么头,不是自找残废。”
吴铭轼当下是非常想要这个碎银子的,他太需要了,无论是填饱肚子,还是去买创伤药,都需要银子。但是,这是花挽楼中的烟花女子与大茶壶小厮带着鄙视的可怜。我难道沦落到如此地步。
吴铭轼狂喷一口鲜血,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一口鲜血,是郁闷之极的一口鲜血。他狂呼:“不要。死也不要。”说完这声,眼一黑,这就要晕死过去。
我不能晕,我不能晕,吴铭轼努力地告诉自己不能在这个小厮走之前晕倒,我是男子汉,是堂堂的男子汉,身负血仇的男子汉。他极力地想让自己保持清醒,但意识还是在渐渐模糊。
那个刚才在窗口叫了一嗓子,解救了吴铭轼的瘦瘦的男子此时出现了,他一边用十两一锭的银子砸着那个小厮,一边数落道:“乱说什么呢?乱说什么呢?滚,快滚。
小厮一边嬉笑着,一边从地上捡起那一锭锭的十两的雪花银子跑开了。
此时的吴铭轼终于再也坚持不住,晕过去了。
吴铭轼悠悠醒转,只见自己躺在一张绣罗床上,身上衣衫已然被脱去,只剩一条内裤而已,身边是一位衣衫不整的姐儿,左手托着一个小白瓷碗,右手在自己身上抚来摸去。
吴铭轼本能地一挥手,拨开那姐儿在自己身上抚来摸去的手,吼道:“你想干什么,滚开。”
想必是吴铭轼力大,那姐儿立马被这一拨,身体倒向一边,手中的白瓷碗也不由得摔了出去。
那姐儿本能地:“呦,呦,呦,什么人啊。”她一脸的不乐意,对着一边在喝茶的人道:“阴郎,你看看他。”
那位坐在一边喝茶的人道:“小兄弟醒啦,切莫责怪,只是给你上金创药,并无其它。”
吴铭轼原以为那姐儿在非礼自己,听得此言略略心安,随后向那发声之人看去。
只见那人,脸无三两肉,瘦得像个骷髅头。如果不是眼框中还镶着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珠,也就只能算是风干的骷髅头了。他干瘦干瘦的身体上挂着一件黑袍,因为太瘦,不能算是穿着,只能算是挂在身上。他那端着茶盏的手,也毫无意外地黑瘦,于其说是手,其实更像是爪子,无一点点的肉,且还留了长长的指甲,那指甲粗粗一看,呈现着紫色,且紫中隐隐的是黑色。
他看上去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黑无常更为贴切。
吴铭轼只看了一眼,心中不免一沉,难道这是黑无常,我死了吗?
那人略略笑了笑,其实不笑还好,因为他的笑比哭还难看。他言道:“在下阴存仁,得见小兄弟刚才的不平遭遇,略尽绵力。敢问小兄弟贵姓,何故至此?”
吴铭轼略略心安,看来自己没有死,应该是被此人救了。但这相救之人,横看竖看的确让自己难以产生一丝丝的好感,只想离他越远越好。偏偏是他救了自己,见他问话,也只能出于礼貌回道:“我并不知自己叫什么,我失去了记忆,你可以叫我吴铭轼。”这是铃儿为自己起的名字。
阴存仁喃喃自语道:“无名氏,无名氏,好,好。”他并不因为吴铭轼的这段很奇怪而不太合常理的回答而不快,反而心中暗喜。
他对那姐儿言道:“春儿,你去备些酒菜,我要与此小兄弟小酌一番。”
“不,不,不,你先上点小米粥吧,然后再上酒菜。”阴存仁补充道,因为只要不是聋子的人,都能听到吴铭轼那饥饿的肚子在咕咕地乱叫。
虽然,吴铭轼自打看到阴存仁第一眼,就没有任何好感,但毕竟是他救了自己,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反正是多看一眼都感到反胃。也罢,依靠他先解当下之困,随后越早离开他越好。吴铭轼的第六感告诉自己,他非善类,救自己必有企图。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第十七章何许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