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大战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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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亨早就往潼关派去了一小队人马混在官兵中。他派去的人都是他按照特种兵的要求训练出来的。他选择了一些天资很高的人进行了针对性训练,他们今晚会在城墙接任。
进入潼关并不难,李来亨(李响)生前是特种兵中的佼佼者,隐蔽,可以在敌人眼皮底下潜伏数日不露痕迹;攀爬,城市里的建筑物,他徒手可以爬上任何一栋。潼关的城墙,李来享要上去不费吹灰之力。
散会后,李来享对他的部下交代了明天的任务,今晚,他们就是吃饱睡足,明天的恶战肯定比任何一次都惨烈。交代完任务,李来亨穿上牛皮背心,腰上除了一柄宝剑之外,还有两口削铁如泥的匕首,再就是十几把飞刀。要是他没穿越前,他身上的兵器肯定是另一种装束了,手雷、短枪、冲锋枪,当然,匕首和飞刀肯定也是有的。李响的刀,在他的特战部队中是很有名的,一出手,刀锋必定见血。
李来亨借助夜色的掩护很快就到了城墙下。现在他不急于换上官兵的衣裤,他这身伪装很好,这种伪装也只有二十一世纪的人才研究得出,他和壁虎一样上了城墙,等第一个倒霉鬼突然发现一个似人非人的人出现在他面前时,那人唯一的反应只会觉得喉咙一凉,接着,脑子就变得空荡荡的,没有了意识。
李来亨杀人已经超过菜市场上杀鸡人的手艺了,快刀一抹,脖子一拧,把人轻轻一放,连丝毫的声音也不会发出。
就这样,他很顺利地就到了总兵府外围。这里的戒备十分严格,口令千变万化,巡逻队一队接一队,甚至还布置了暗哨。洪承畴不简单,治军之严不亚于当年的周亚夫。不过,这种冷兵器时代,对于一个特种兵来说,再怎么戒备森严也难不倒他的。
没多久,李来亨和先前派来的人接上了头。
现在首要的任务是搞清楚洪承畴的处所。
“他在黄昏时离开了总兵府,往南去了,那里是贺人龙的营地。我们有两个兄弟跟踪过去了。”来和李来亨接头的人告诉他。
贺人龙的部队应该是今天下午才开到的,他们避开了李自成,直接进了关。这种布置很显然追兵那边又增加了新的部队,那边是万无一失的了,所以他们才敢把贺人龙的部队调往南面。洪承畴两手准备都做得十分充分,无论闯王往那一个方向逃,他都有十足的把握把起义军一网打尽。
洪承畴亲自到贺人龙的部队干什么?没人知道。但这是一个问题。
洪承畴去见贺人龙,按例是不合规矩的,他是不是在做最坏的打算?譬如,是不是北京出了事?如果他要急于回北京,而假如潼关也没能阻止李自成的前进,那么,追击李自成的任务他就得交给贺人龙等人了。洪承畴和孙传庭没有时间和闯王周旋,他们必须回京,他还得带回一部分主力,从这里到伏牛山的数百里追击,只能交给贺人龙了。
只有这种可能。
李来享问他的部下,这几天,这里除了准备迎击闯王以外,还有没有其他异象?
“有啊,有过三起太监进关,几乎是每天一起。”
“清兵!清兵进关了。北京告急!”
果然不错。李来亨心里一喜,洪承畴无心恋战,三起钦差,肯定是北京十分的危机了。这对于李自成来说是个小小的利好,只要闯王不在潼关被擒,洪承畴就会熬不住,他一离开,不仅仅是他一个人,他必定要带走孙传庭的一部分主力。这样,追击的兵力就减少了,一旦李自成进入伏牛山中,与他纠缠的敌人就大大减弱了。这个消息要尽快告诉闯王。
关键是李自成得先突围出去。所以,刺杀洪承畴的冒险行动还得进行。
李来享顺便给他的部下交代了一个新的任务,他要他们打进官兵里潜伏下来。这是混进北京的好机会。李来亨明白,虽然他们目前的敌人是明朝官兵,但今后真正的对手还是满族人,所以,尽早收集朝廷和满族人的情报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事。
就在这时,一队官兵开过来。
和普通的巡逻兵不同,这是一队精锐。李来亨心里一动,肯定是哪位重要人物过来了,这排场,只有可能是洪承畴,或者孙传庭。
果然是洪承畴。孙传庭没有坐轿,他正骑着马上跟在后面。洪承畴大人在此,他是不能摆资格坐轿子的。一副八人大轿在开路的兵勇后面抬过来,李来亨和身边的两个士兵对视了一眼。
“一击!迅速撤离!”
两人点头。
轿子渐渐过来了。
“杀!”李来亨低沉地发出出击号令。
三个黑影箭一般射向大轿,三柄长剑同时刺进了轿内,鲜血喷射。有死无伤,李来亨不会判断错误,人被杀死的手感,他很熟悉。
“得手。”
三个人影分三个方向迅速飘离。
街道上像是砸了锅,“抓刺客,抓刺客”的叫唤声迅速传遍了整个关隘。叫喊声、跑步声、兵器的碰击声……这些嘈杂的声音渐渐在李来亨的后面变得模糊了。他留下了他的部下,他们继续隐蔽,而他回来报告闯王,刺杀洪承畴得手,闯出潼关有希望了。
李自成的老营里,很多将领被召集起来,他们凝重的脸上都流露出兴奋的表情。李自成朝李来亨打量了片刻,说:“老营的三百精锐你带着,明天朝东出击!”
“不,我有我的两百多骑兵就行了,这三百人是闯王的标营,我怎么可以带走你的护卫呢?”
“明天,你就一直跟在我的左右。”闯王有些许的激动。接着,他心里说,“将来,你就是扛大旗的人,除了总哨刘爷,没人胜得过你。”
李来亨同样激动,但是,特种兵不会过分激动,有时候,他们就是冷血动物。
明天,他一直紧跟闯王,这是闯王对他最大的嘉许。过去,只有李双喜才是紧随闯王的人,而明天,闯王在一生中最为危机的时候,他要求李来亨和他在一起。
闯王把生命寄托在李来亨的身上!另一层意思,他把李来亨的命看得比自己还重!战场上,很多时候,谁保护谁根本就没法子说清,有句古话:上阵父子兵。李自成把李来亨当成了最亲的人。
今天之前,闯王绝不会对一个年轻人给予这么大的期望,哪怕是他的养子李双喜。虽然这半年来李来亨突然成长起来了,并且成长快得有些吓人,但这几天的战斗,李闯王才真正发现,李来亨不再是十几岁的年轻人了,他是所有将领中最值得信赖和依仗的大将。他想,如果这次能够成功脱险,今后他要让李来亨挑一份更大的担子。
----.
天色蒙蒙亮,闯营的将士已经整装待发。刘宗敏去了先头部队,在闯王身边,高一功等大将都紧跟周围。本来,他们都是各领一军的猛将,可是今天无兵可领,三千将士,一千给了袁宗第,一千给了刘宗敏,中军也就一千多,还包括一些非战斗人员。闯王的乌龙驹显得格外的兴奋,它每次在大战前都会兴奋不已,似乎它能嗅到大战前的紧张气息。
李来亨的二百多精锐整齐地站在他的身后,再远一点,就是闯王给他的三百骑,他们是闯王的忠实死士。他们只有一个信条,为闯王而活。今天,闯王对他们说,李来亨指挥你们。李来亨伤,你们伤,李来亨死,你们死。
回答李闯的只有一个字,整齐而又响亮的:“诺!”
这三百死士,和李闯出生入死数年,个个都是老兵,没几个人身上没有伤痕的。如果说精兵能以一当十,那这群人就可能以一当百了。
但李来亨更信赖他那两百多人,亲手调理出来的人知根知底,李来亨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动作,他们都心领神会,不需他多解释。他的一个“冲”,前面哪怕是一座山也会被他们踏平,他低沉的一个“杀”,就算是千军万马中,敌人的人头也会如滚瓜一样纷纷落地。
李来亨知道,闯王的三百死士交给了自己,那就是说,闯王意识到,今天的危险远远超过过去的任何一次,或者说,闯王已经明白,任何一种策略,任何一个方向,突围出去的希望都十分的渺茫。
这是李闯十多年来第一次这么悲观。
队伍成“品”字形排列。刘宗敏突前,他后面两侧,一是李自成的中军,打着“闯”字旗号,另一侧是袁宗第,打着“袁”字旗。到底哪一路是李自成,虚虚实实,让敌人琢磨去。
“品”字型布阵,这是闯王最常见的阵型。当然,今天他只能是最简单的“品”字排阵了,无兵可排,无阵可布。本来,他的品字阵是非常实用的战阵,它有很复杂的变形,简单的品字有丰富的内涵。大品中有小品,小品中有更小的品。李来亨也很欣赏这种布阵,简单实用,也符合二十一世纪的三三制理论。更符合物理学中三角形是最稳定的铁律。
品字又像是一把尖刀。
刘宗敏是尖刀!他的枣红马挺立在队伍的最前锋,手中的大刀闪闪发光。只要一接仗,这把大刀就是鲜红。
不愧是闯王手下第一大将。
这里是潼关南原。
历史上这里必然的大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未完待续)
李来亨早就往潼关派去了一小队人马混在官兵中。他派去的人都是他按照特种兵的要求训练出来的。他选择了一些天资很高的人进行了针对性训练,他们今晚会在城墙接任。
进入潼关并不难,李来亨(李响)生前是特种兵中的佼佼者,隐蔽,可以在敌人眼皮底下潜伏数日不露痕迹;攀爬,城市里的建筑物,他徒手可以爬上任何一栋。潼关的城墙,李来享要上去不费吹灰之力。
散会后,李来享对他的部下交代了明天的任务,今晚,他们就是吃饱睡足,明天的恶战肯定比任何一次都惨烈。交代完任务,李来亨穿上牛皮背心,腰上除了一柄宝剑之外,还有两口削铁如泥的匕首,再就是十几把飞刀。要是他没穿越前,他身上的兵器肯定是另一种装束了,手雷、短枪、冲锋枪,当然,匕首和飞刀肯定也是有的。李响的刀,在他的特战部队中是很有名的,一出手,刀锋必定见血。
李来亨借助夜色的掩护很快就到了城墙下。现在他不急于换上官兵的衣裤,他这身伪装很好,这种伪装也只有二十一世纪的人才研究得出,他和壁虎一样上了城墙,等第一个倒霉鬼突然发现一个似人非人的人出现在他面前时,那人唯一的反应只会觉得喉咙一凉,接着,脑子就变得空荡荡的,没有了意识。
李来亨杀人已经超过菜市场上杀鸡人的手艺了,快刀一抹,脖子一拧,把人轻轻一放,连丝毫的声音也不会发出。
就这样,他很顺利地就到了总兵府外围。这里的戒备十分严格,口令千变万化,巡逻队一队接一队,甚至还布置了暗哨。洪承畴不简单,治军之严不亚于当年的周亚夫。不过,这种冷兵器时代,对于一个特种兵来说,再怎么戒备森严也难不倒他的。
没多久,李来亨和先前派来的人接上了头。
现在首要的任务是搞清楚洪承畴的处所。
“他在黄昏时离开了总兵府,往南去了,那里是贺人龙的营地。我们有两个兄弟跟踪过去了。”来和李来亨接头的人告诉他。
贺人龙的部队应该是今天下午才开到的,他们避开了李自成,直接进了关。这种布置很显然追兵那边又增加了新的部队,那边是万无一失的了,所以他们才敢把贺人龙的部队调往南面。洪承畴两手准备都做得十分充分,无论闯王往那一个方向逃,他都有十足的把握把起义军一网打尽。
洪承畴亲自到贺人龙的部队干什么?没人知道。但这是一个问题。
洪承畴去见贺人龙,按例是不合规矩的,他是不是在做最坏的打算?譬如,是不是北京出了事?如果他要急于回北京,而假如潼关也没能阻止李自成的前进,那么,追击李自成的任务他就得交给贺人龙等人了。洪承畴和孙传庭没有时间和闯王周旋,他们必须回京,他还得带回一部分主力,从这里到伏牛山的数百里追击,只能交给贺人龙了。
只有这种可能。
李来享问他的部下,这几天,这里除了准备迎击闯王以外,还有没有其他异象?
“有啊,有过三起太监进关,几乎是每天一起。”
“清兵!清兵进关了。北京告急!”
果然不错。李来亨心里一喜,洪承畴无心恋战,三起钦差,肯定是北京十分的危机了。这对于李自成来说是个小小的利好,只要闯王不在潼关被擒,洪承畴就会熬不住,他一离开,不仅仅是他一个人,他必定要带走孙传庭的一部分主力。这样,追击的兵力就减少了,一旦李自成进入伏牛山中,与他纠缠的敌人就大大减弱了。这个消息要尽快告诉闯王。
关键是李自成得先突围出去。所以,刺杀洪承畴的冒险行动还得进行。
李来享顺便给他的部下交代了一个新的任务,他要他们打进官兵里潜伏下来。这是混进北京的好机会。李来亨明白,虽然他们目前的敌人是明朝官兵,但今后真正的对手还是满族人,所以,尽早收集朝廷和满族人的情报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事。
就在这时,一队官兵开过来。
和普通的巡逻兵不同,这是一队精锐。李来亨心里一动,肯定是哪位重要人物过来了,这排场,只有可能是洪承畴,或者孙传庭。
果然是洪承畴。孙传庭没有坐轿,他正骑着马上跟在后面。洪承畴大人在此,他是不能摆资格坐轿子的。一副八人大轿在开路的兵勇后面抬过来,李来亨和身边的两个士兵对视了一眼。
“一击!迅速撤离!”
两人点头。
轿子渐渐过来了。
“杀!”李来亨低沉地发出出击号令。
三个黑影箭一般射向大轿,三柄长剑同时刺进了轿内,鲜血喷射。有死无伤,李来亨不会判断错误,人被杀死的手感,他很熟悉。
“得手。”
三个人影分三个方向迅速飘离。
街道上像是砸了锅,“抓刺客,抓刺客”的叫唤声迅速传遍了整个关隘。叫喊声、跑步声、兵器的碰击声……这些嘈杂的声音渐渐在李来亨的后面变得模糊了。他留下了他的部下,他们继续隐蔽,而他回来报告闯王,刺杀洪承畴得手,闯出潼关有希望了。
李自成的老营里,很多将领被召集起来,他们凝重的脸上都流露出兴奋的表情。李自成朝李来亨打量了片刻,说:“老营的三百精锐你带着,明天朝东出击!”
“不,我有我的两百多骑兵就行了,这三百人是闯王的标营,我怎么可以带走你的护卫呢?”
“明天,你就一直跟在我的左右。”闯王有些许的激动。接着,他心里说,“将来,你就是扛大旗的人,除了总哨刘爷,没人胜得过你。”
李来亨同样激动,但是,特种兵不会过分激动,有时候,他们就是冷血动物。
明天,他一直紧跟闯王,这是闯王对他最大的嘉许。过去,只有李双喜才是紧随闯王的人,而明天,闯王在一生中最为危机的时候,他要求李来亨和他在一起。
闯王把生命寄托在李来亨的身上!另一层意思,他把李来亨的命看得比自己还重!战场上,很多时候,谁保护谁根本就没法子说清,有句古话:上阵父子兵。李自成把李来亨当成了最亲的人。
今天之前,闯王绝不会对一个年轻人给予这么大的期望,哪怕是他的养子李双喜。虽然这半年来李来亨突然成长起来了,并且成长快得有些吓人,但这几天的战斗,李闯王才真正发现,李来亨不再是十几岁的年轻人了,他是所有将领中最值得信赖和依仗的大将。他想,如果这次能够成功脱险,今后他要让李来亨挑一份更大的担子。
----.
天色蒙蒙亮,闯营的将士已经整装待发。刘宗敏去了先头部队,在闯王身边,高一功等大将都紧跟周围。本来,他们都是各领一军的猛将,可是今天无兵可领,三千将士,一千给了袁宗第,一千给了刘宗敏,中军也就一千多,还包括一些非战斗人员。闯王的乌龙驹显得格外的兴奋,它每次在大战前都会兴奋不已,似乎它能嗅到大战前的紧张气息。
李来亨的二百多精锐整齐地站在他的身后,再远一点,就是闯王给他的三百骑,他们是闯王的忠实死士。他们只有一个信条,为闯王而活。今天,闯王对他们说,李来亨指挥你们。李来亨伤,你们伤,李来亨死,你们死。
回答李闯的只有一个字,整齐而又响亮的:“诺!”
这三百死士,和李闯出生入死数年,个个都是老兵,没几个人身上没有伤痕的。如果说精兵能以一当十,那这群人就可能以一当百了。
但李来亨更信赖他那两百多人,亲手调理出来的人知根知底,李来亨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动作,他们都心领神会,不需他多解释。他的一个“冲”,前面哪怕是一座山也会被他们踏平,他低沉的一个“杀”,就算是千军万马中,敌人的人头也会如滚瓜一样纷纷落地。
李来亨知道,闯王的三百死士交给了自己,那就是说,闯王意识到,今天的危险远远超过过去的任何一次,或者说,闯王已经明白,任何一种策略,任何一个方向,突围出去的希望都十分的渺茫。
这是李闯十多年来第一次这么悲观。
队伍成“品”字形排列。刘宗敏突前,他后面两侧,一是李自成的中军,打着“闯”字旗号,另一侧是袁宗第,打着“袁”字旗。到底哪一路是李自成,虚虚实实,让敌人琢磨去。
“品”字型布阵,这是闯王最常见的阵型。当然,今天他只能是最简单的“品”字排阵了,无兵可排,无阵可布。本来,他的品字阵是非常实用的战阵,它有很复杂的变形,简单的品字有丰富的内涵。大品中有小品,小品中有更小的品。李来亨也很欣赏这种布阵,简单实用,也符合二十一世纪的三三制理论。更符合物理学中三角形是最稳定的铁律。
品字又像是一把尖刀。
刘宗敏是尖刀!他的枣红马挺立在队伍的最前锋,手中的大刀闪闪发光。只要一接仗,这把大刀就是鲜红。
不愧是闯王手下第一大将。
这里是潼关南原。
历史上这里必然的大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