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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汉(小宪咧嘴大笑傻狗一样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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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回家时,还怏求着爸爸,要从秋田会馆再绕一圈,孩子心里一线希望,说不定再绕一圈就能碰到大白,看看它过的好不好呢。

    但让孩子失望了,秋田会馆依旧大门紧锁,里面拴的,还是那只藏獒。

    这还是半夏自从回到顾家后,头一回真正意义上的伤心难过,小女孩的嘴角明显撇了下来。

    小民还没见过秋田犬,搞不懂,一条狗哪来的魔力,能让他本该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妹妹伤心成这个样子。遂问半夏:“半夏,是因为那条狗生得好看你才喜欢它的吗,要不咱们去狗市,哥给你买条一模一样的?”

    半夏说:“不是啦,哥哥。”又说:“我喜欢它,是因为觉得它就好像原来住在沈四宝爸爸家的我一样,特别可怜。”

    曾经,住在沈四宝家时,因为喜欢听她的尖叫声,小龙就总是掐她,打她,秦秀还为了逼问银元的下落,每天都在刑迅逼供她。

    半夏为什么放不下大白,是因为当她看到它时,就会想起那段不愉快的过往。

    她觉得现在的大白,就像曾经的她一样。

    林珺坐在后排,一伸手,女儿就乖乖的依过来了。

    她柔声说:“咱们半夏是想救大白,让它以后变的像半夏一样幸福,对不对?”

    半夏轻轻点头,却也小声问:“它是不是很贵,要花妈妈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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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贵,妈妈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把它买回来了。”林珺把女儿横抱到了怀里,轻轻的拍着:“睡一觉吧,改天妈妈亲自去问小林伯伯,让他把狗狗卖给你。”

    “谢谢妈妈。”女孩喃喃说着,偎进妈妈怀里,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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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秋田犬装窃听器这件事,在小民和顾谨想来,挺难的。

    狗身上除了项圈就没别的东西了,把窃听器装在项圈上,太显眼了。而要粘在毛上,狗一洗澡,或者蹭一蹭就会掉,根本不保险。

    但既然连李部长都夸,说法典是个人材,那他必定就有其过人之处。

    法典看看老爹,再看看大哥,说:“爸,秋田犬是一条军犬,它的脖子上有犬牌的,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可以加工一个跟秋田犬的犬牌一样的窃听器,拿它,把目前秋田犬的犬牌给换掉?”

    世界上所有的军犬都有犬牌,每只军犬也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编号。

    东岛军犬的犬牌是圆型的,铜质的,如果能把它分成两瓣,是可以把窃听器藏在中间的。

    法典知道秋田犬的偏号,只要再找一块一模一样的犬牌,分成两瓣藏上窃听器,再改一下编号,把狗狗现在挂的那块替换下来,神不知鬼不觉呀。

    小民听完,拍了法典一把,说:“你小子,看不出来啊,脑瓜子还挺灵。”

    顾谨估计自己要把这事告诉李部长,他都得惊叹一番。

    法典在反间方面能想到的,总是常人不敢想的东西。

    但作为当事人本身,法典还是很谦虚的,给大哥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一点也不骄傲,反而嘿嘿一笑,自己摸摸脑袋就完了。

    说干就干,顾谨立刻打电话,叫反间处的人找一个东岛军犬的犬牌来,照着样子去改造犬牌。

    法典也得去现场守着,因为秋田犬的

    犬牌目前只有法典见过,成色是几成新,上面有没有印痕,只有他知道,像做出只一模一样的,就必须他跟制作的人进行沟通。

    而这事,反间部门把它派到了军工厂。

    一家人于是开着车,把法典送到军工厂门口,等他们到时,门口已经有七八个工兵在等着他了。

    见了法典,一帮工兵集体列队,给他敬礼,再握手,拉他进门去了。

    据说这个国家大部分的男孩子都有军人情结,喜欢当兵,而女孩子,也喜欢找个兵哥哥谈恋爱。

    但顾家三兄弟于军旅,原来并不喜欢。

    小民穿军装,只是为了更好的开展科研工作,小宪就不用说了,他那种散漫的性格,根本受不了军人严苛的管理和作息习惯。

    而法典,原本一门心思只想早点当民警,跑街道办案子的,但最近跑了一段时间的反间,就给反间工作的复杂和刺激性折服了。

    顾谨以为他的理想还是当片儿警,但其实他磨拳霍霍,早就准备好去部队反间处施展自己了,

    这夜他就在军工厂蹲守,待犬牌做出来,眼看天也快亮了,他独自一人,拿着犬牌,就去Bill上校下榻的威斯特大酒店蹲守秋田犬,给他装窃听器了。

    天刚亮,小民的假期结束了,该回药研基地上班去了。

    大清早的,顾谨因为担心法典办事会出意外,早早就起床,就去照看法典了。

    小儿子一夜未归,林珺也担心他,也早早起了床,正好给小民煎个鸡蛋,煮一杯牛奶,做一份瞎糊弄的早餐。

    小民还不知道第二个阶段的实验开始后,多久能结束,而这期间,他是回不了家的。

    半夏虽然是法典晒黑的,但这也暴露了林珺抚养半夏时的一个缺点,那就是,明明半夏是她唯一的女儿,可她对半夏,太过粗养,放养了。

    从食物的安全性,到她出门时有可能遇到的危险,碰伤,磕伤,留疤,小民哪怕在部队时,也总是在担心,可林珺于此,似乎特别淡然。

    虽然她一直说粗养,是为了让半夏长大后能够更好的独立生存,可小民于此是持反对意见的。

    正所谓长兄如父,他自己意识不到,但他于半夏,是一种老父亲式的感情,看不得半夏晒太阳,想想她万一嗑了,碰了,留疤了,更加无法接受。

    而且他是反对林珺把半夏培养成医生的,因为医生太辛苦了,他希望妹妹能学一些副课,比如钢琴,舞蹈和绘画,有助于,让她从艺术爱好中寻找到乐趣。

    而且慈心厂虽然赚得不错,但林珺也太辛苦,正好现在小宪工资不错,顾谨今年也提了工资,小民目前在部队,一月能拿1500,所以他们家的男人们加起来,是能养家的。

    这小子大清早的,就想跟老娘谈谈,让她给慈心搞个改制,把管理和经营整体交出去,一月在厂里拿点分红,再,他和小宪每个月给她一部分钱,让她专职在家,给半夏多报几门辅导课程,从上小学开始,专心陪着半夏。

    当然,林珺是个事业女性,这话不好直说,小民转着弯儿,先说:“妈,孝顺父母是咱们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现在工资还不错的,准备一个月给你上缴一部分,让你用来养家,做开支。”

    按理,全世界的父母,听说孩子准备给自己一部分钱,都会很开心,也会乐于接受。

    可林珺偏偏就不,她说:“你想给妈妈钱,妈特别开心,但是妈妈自己有钱,就不用你的钱了,你自己留着花吧。”

    出师不利,小民有点头疼,想了想,他又说:“妈,父母最疼爱的孩子,长大以后肯定会比别的孩子更加对父母好。被疼

    爱的孩子,会加倍的孝顺父母,对吗?”

    他其实是想说,他们三个是男孩,养糙点没关系,但半夏是女孩,林珺养精细点,更疼爱她一点,等她长大,就会比他们三个更爱林珺,这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作为母亲,林珺难道不想要女儿更多的爱?

    小民觉得从这个角度劝,林珺一定会听。

    可他再聪明,嘴巴再能言善辩,毕竟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年青人,而林珺,四十好几了,于世道看得也更透彻。

    而小民的这个观点,恰恰是跟现实相反的。

    林珺笑着跟儿子说:“小民,咱们的老祖宗有句古话,叫棍棒底下出孝子。前些年妈妈出诊,走过很多人家,就妈妈所见,被父母偏心,宠爱的孩子,大多都不孝顺,反而,最孝顺父母的,大多是被父母最嫌弃的那个孩子。”

    小民毕竟一直长在西方,于国内的人情世故钻研的没那么深,立刻说:“不可能,父母给予那个孩子的陪伴更多,那个孩子就更爱父母才对,因为爱是相互的。”

    林珺笑着摇了摇头,说:“你还小,见识得太少,等你长大你就知道了。”

    看时间差不多,该去上班了,小民也顾不得绕弯子了,干脆说:“妈,我和小宪都参加工作了,以后可以给你一部分钱,在慈心厂,哪怕您不参与经营,凭股权也可以分红的,您别再上班了,专心在家照顾半夏吧,我知道您想培养她做个医生,但做医生太辛苦了,我反对,我希望她能多学点艺术类的副课,将来也不需要她去从事某一行,特定的职业,而是,能够尽情的享受生活,领略生活的美好。”

    丈夫都没有因为林珺的工作而碎嘴过,倒是儿子,居然想让她放弃工作,当家庭妇女了?

    虽然林珺知道,儿子除了对半夏太护犊子,也是看她上班太辛苦才会这样说,但她还是很生气。

    此时半夏还在甜甜的梦乡里,林珺就准备好好跟儿子掰扯掰扯自己于半夏未来的规划。

    不过她正准备说话呢,手机响了,她于是出来接电话。

    电话居然是反间处打来的,反间处的同志说:“林珺女士您好,昨晚我们窃听了小林阿西,并听到他讲起一件跟您有关的事情,想跟您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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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间处的同志说:“小林阿西吩咐保镖,让他们买一些慈心厂的人参再造丸,并嘱咐保镖,让多买几支水银温度计,我们不太理解他的意图,所以想请问您一下,您作为医生,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买这些东西。”

    小林阿西专门买慈心牌的人参再造丸,还买了水银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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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珺一时间也想不明白他这是要干嘛,就跟反间处的同志说自己需要想一想,然后挂了电话。

    这时小民已经换好衣服,准备要去上班了,林珺忽而心头一动,问小民:“顾民,你是不是觉得,只要父母对哪个孩子更好,那个孩子就一定对父母好。”

    戴上大檐帽,对着镜子将它戴正,小民反问:“难道不是?”

    林珺说:“不是。”见小民挑眉,一副不信的样子,她又说:“小林阿西是林悯最疼爱的儿子,可你知道他是怎么对林悯的吗,大概是怕林东会威胁到他继承遗产的地位,他,正在计划杀了林悯。”

    小林阿西,当初林悯唯一带出国的儿子,也是林悯最骄傲的小儿子,他居然想杀了林悯?

    这又是人情世故中,小民所不懂的了。

    他又摘了帽子,一脸惊讶:“妈,不会吧,当初林悯可是撇下我林东舅舅,独自带小林阿西走的,就证明林悯非常爱他,对一个深爱自己的人,他怎么下得去手,还有,你怎么知道的?”

    关于小林阿西想害死林悯,林珺是从反间处的人提供的消息来判断的。

    林悯已经七十多岁了,这个年龄的老人,是最容易脑梗的,而人参再造丸可以益气养血,活血通络,如果林悯有脑梗前兆,或者身体不舒服时,吃点人参再造丸,就可以有效的预防脑梗。

    而人参再造丸里是含水银的,当然,含量在药用许可的范围之内。

    但如果小林阿西从体温计中提取水银,加添人参再造丸里了呢?

    那么,它的水银含量超标了。

    而如果林悯吃了以后中毒,或者死亡了呢?

    既他是吃慈心的人生再造丸出的事,那小林阿西是不是可以在林悯出事后,又来找慈心的麻烦?

    所以林珺大胆推断,小林阿西买人生再造丸和温度计,就是想要用它害死林悯。

    这就又回到,是不是父母更疼爱哪个孩子,哪个孩子就会更加爱父母的论题了。

    小民不得不承认,从医学方面讲,老娘的推断是对的。可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又把帽子摘了,他说:“妈,小林阿西可是林悯最疼爱的儿子,想害死亲爹,这不合常理呀。”

    其实林珺觉得,小林阿西要害死林悯,合情合理。

    林东从小就被父亲遗弃,他对父亲不抱希望,他会自己奋斗,丰衣足食,也不贪图林悯的财产。

    而小林阿西,从小就独霸了父亲的宠爱和财富。

    他独占惯了,觉得父亲的财产就该是自己一个人的。

    而且因为林悯曾经为了他而牺牲了另一个孩子的幸福,潜意识里,他认为别人为自己牺牲是正常的。

    之所以想用慈心的人参再造丸加上水银来害林悯,一是,他怕老爹活得再久一点,会给林东分一部分财产出去,二是,用慈心的人参再造丸害人,他正好可以把事情嫁祸给慈心,并用这件事攻击慈心,这叫一举两得,一箭双貂。

    一手惯大的亲儿子要杀老子,听起来不可思议,但这,恰是父母溺爱孩子后会收获的报应。

    当然,既然林珺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她就会跟反间处的人反映情况。

    而现在,她得好好跟顾民聊一下,关于半夏的教育问题。

    她先问:“小民,半夏读书时受欺负了,怎么办?”

    只是假设而已,小民已经气的面色惨白了:“谁敢欺负我妹?怕是不要命了吧。”

    “那她将来工作了,有人给她穿小鞋,欺负她呢?”林珺再问。

    小民说:“谁敢那么干,就是在我顾民这儿挂上号了,妈,我是绝不可能让半夏受人际关系方面的窝囊气的。”

    “可是她谈恋爱,失恋了呢?她结婚了,跟丈夫吵架了呢,她生了孩子,孩子惹她生气了呢,再或者她将来年龄大了,孩子不孝顺她呢?这些,你也能管得了?”林珺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这下小民被问的哑口无言了。

    因为他只考虑如何让她平安,健康,发育良好的长大,但没有考虑得更远。

    看儿子给自己问傻眼了,林珺这才说:“我是养得粗了点,而且我还会坚持培养,让半夏将来当一名医生。是,在学校里,她要受了欺负,你们哥仨可以去给她撑腰,出头,在工作中,人际关系方面,等她长大时你们兄弟应该也可以帮忙照顾她,但是小民,她将来还会恋爱,结婚,也许还要生孩子,这些方面你们兄弟是帮

    不了她的,她的人生必须自己面对,医生是很辛苦,可这是个只要学精,就不会被替代的行业,是她可以赖以生存,谋生的职业,而你,护得了她一时,护不了她一世的。将来你还会结婚,等你结婚了,生孩子了,你就要分出大部分的精力去照顾你的家庭,到那时,如果你把妹妹宠坏了,她该怎么面对自己的生活?”

    小民还想再辩,林珺抛了个杀手锏:“看看你小姑,当初你爸对她,就像现在你对半夏。”

    俩母子正争的不可开交,这时半夏的卧室门悄悄打开,睡的眯眯糊糊的小女孩揉着眼睛出来,伸开双臂,抱上了妈妈。

    时间差不多,小民也该走了,他温声对半夏说:“大哥去上班了,你在家可要乖乖的。”

    半夏给妈妈抱着,就还能再睡会儿,眯眯糊糊中笑眯眯的点头:“嗯。”

    小民,小宪和法典都有起床气,但这小丫头从来没有,哪怕在梦里,也总是笑眯眯的。

    俩母子的争论没有结果,小民又不想服输,临出门时,他又对林珺说:“妈,您不要拿我跟我爸比,还有,半夏也不是我小姑,而且我始终觉得,你虽然也爱半夏,但付出的心血远不及当初给妍妍的。”

    这小子,说完,不及老娘多说,扣上帽子,他扭头走了。

    林珺团着女儿,柔声问:“饿不饿,要不要刷牙洗脸,吃早饭啦?”

    半夏在妈妈怀里笑眯眯的摇头:“我还想再眯会儿。”

    林珺在半夏身上付出的心血,确实远不及给妍妍付出的,可两个孩子是不一样的,妍妍是来折磨林珺的,险些就索走了她的命,半夏却是来帮助她,抚慰她的,她所做的每一件事,冥冥之中都在帮助林珺。

    远的就不说了,昨天,要不是她非要闹着去一趟秋田会馆,法典就不会碰上小林阿西,而要不是法典给小林阿西装了窃听器,又有谁能知道,小林阿西丧心病狂到,要杀害他的亲爹林悯呢。

    在这个经济高速增长,财富井喷的九十年代,世道复杂,人心险恶,林珺作为一个女性企业家,更是随时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陷阱和危机。

    半夏似乎什么都没做,可恰恰是她,带着林珺避开了一个个的雷区。

    她又怎么可能不疼她,不爱她?

    只是相比于顾谨父了无限度的溺爱,她更希望能把半夏培养的独立,坚强点罢了。

    毕竟作为一个女性,林珺深切的明白一点。

    一个女性,想在社会上立足,光凭家人的宠爱和疼爱,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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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小林阿西想用水银害林悯的事,林珺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林悯,但那得部队反问部门专门分析之后,才会告诉林珺具体该怎么办。

    而今天,法典于神不知鬼不觉中,已经找到Bill上校,并给秋田犬装好窃听器了。

    现在,关于捕捉核潜艇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而那股东风,顾宪,就在今天下午,终于从大洋彼岸回来了。

    九十年代出国热,东海机场如今开通的国际又多,平常都人山人海的,这几天蓝国部队方面又时不时传出要打仗的消息,出国的人就更多了,候机的长队排出了候机大厅,甚至排到了停车场。

    路上堵了会儿车,林珺来得有点晚,来时小宪下了飞机,出接机口了。

    林珺并没有认出来,一眼扫过,只看到乌乌泱泱的人群中,有个皮肤

    黝黑,个头高高,胡子拉茬的,瘦瘦的年青人逆人流,正在大步的往前走。

    因那人戴着墨镜,面貌硬朗,她于是多瞧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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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同志也爱看男人生得好看点,尤其是这种硬朗性的黝黑硬汉,林珺上了年龄之后口味重了,瞧着就很喜欢。

    但是,盯着对方看了至少五秒钟,她都没有认出那是小宪来。

    可半夏认得二哥,她拍窗户,喊:“妈妈你快看啊,那是小宪哥哥。”

    摇开窗户,她卖力的招手:“二哥,二哥,我在这儿。”

    林珺停了车细看,见了鬼了,她刚才兴致勃勃盯着的硬汉,居然是她儿子。

    但神奇的是,小宪原本肉乎乎的下颌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跟顾谨一样硬朗的线条,不像去年,他再瘦都有个小肚腩,这回他是真瘦了,穿着T恤,腹部是空荡荡的。

    小伙子一手一个行李箱,墨镜一戴,再是长胡须,居然有种冷酷感。

    半夏都嘟囔说:“妈妈,小宪哥看看起来有点凶喔。”

    不过那只是假像而已,胡茬硬汉在看到林珺的车,再看到妹妹在向自己招手时,一把就摘了墨镜了,拎着两只箱子,他咧嘴大笑,傻狗一样就朝着霸道车奔来了。

    半夏要伤心死了,因为二哥瘦了太多,一看就是给饿瘦的。

    他的胡子又变得好长,都可以编小辫儿了,肯定是因为没钱买刮胡刀的原因。

    半夏可心疼他了。

    待他上车,林珺摸了一把,发现儿子的股肉是瓷实的,倒是挺欣慰,那证明他不是被饿瘦的,而是,这半年多在国外,保持了自律和健身的原因。

    甫一上车,小宪就捏着半夏的小面颊说:“妈,妹妹这个肤色好,我喜欢!”

    穿着小吊带儿的妹妹肩膀和胳膊尤其黑,越看越可爱。

    半夏看二哥瘦的厉害,连忙把保姆给她做的阿华田捧了过来,要给他喝。

    林珺心急的则是核潜艇,一把拉上手刹,她说:“那东西你能保证留下来吧?”

    其实红国国防信息的网络安全,防火墙已经今非昔比了。

    小宪在红国的工作,就是在为红国的国防事业添砖加瓦,在蓝国部队眼里,他是个人材,可在红国,在那些电子信息大厂里来自全世界的顶尖精英人材里,他也不过普普通通一员。

    如今的他,等于是要逆天而行,亲手击毁他自己添砖加瓦,筑起来的大坝。

    就算他有部队给的大型服务器撑腰,还能号令一众红客,但胜算并不大。

    不过艺高人胆大,小宪向来喜欢自夸,也喜欢吹牛批。

    而且据他的老伙计说,这回,只要他能给红国一个下马威,可保二十年南海无战事,那小宪必须全力以赴啊。

    咂了一口妹妹的阿华田,小宪惊喜的发现,这是冰饮,嚼一嚼,里面还有珍珠,他再吸一口,一杯阿华田已经下去一半了。

    “喝吧,赶紧喝。”半夏说着,又把杯子捧了过来。

    二哥的狮子大口再一嘬,一杯阿华田就见底啦。

    把空调开到最大,凉风吹上胡须,他信心十足:“放心吧妈,包在我身上。”

    扭头,又对半夏说:“哥好容易批到的假期,来的太急,没时间给你买礼物,但哥过两天给你套个大船回来给你玩儿,好不好?”

    半夏先说:“没关系啦哥哥,我只要看到你就很高兴了,不需要礼物。”可一听大船,她心动了,因为甭看

    半夏生在大海边,但长到六岁了,可她从来没有坐船出过海,她每天都能看到茫茫大海,但从来没有出海旅游过。

    小女孩的嘴巴张成了个O,伸出一根手指,她说:“我不要大船的,哥哥,只要你让我和爸爸妈妈,点点哥哥,我们大家坐船旅游一次就可以啦。”

    半夏已经去首都爬过山了,她还渴望乘船出一次海呢。

    唉,要是大白也能在,就更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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