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镇国ⅤS王之军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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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的固有结界,全都各自展开。
一边是毫无遮蔽物,热沙乱舞的平原。而另一边则是一个巨大的城池,秦枫就站在城墙之上,整齐的青玉色石块排成了路面。城池上的木匾写着**凤舞的两个大字——大汉。两个固有结界以一种诡异的方式融合在了一起。
"这就是你的固有结界吗,还真不错啊。"
征服王摸着下巴,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城池。
"啊,征服王,如果说你的心象,不应该说你们的心象是这块沙漠的话。"
秦枫拍了拍手下的城池,激动的大吼这:
"那我心中所想的,正是这永恒的大汉帝国。"
"很不错,"征服王看着眼前雄伟的城池,不由得赞叹道:"它算是我见过所有城池里面最好了的吧!"
"那是自然,这可是汉帝国的都城啊!"秦枫无比自傲的向征服王介绍着,"汉帝都——洛阳,经扩建后占地面积达9.99平方千米,整个城市全是用经过切割后大小一致的石块组成的,最重要的是,它没有任何的防御措施。"
"哈?这有什么可骄傲的啊!"一旁的韦伯看见秦枫这样自豪,感到十分不解。"这还怎么防御敌人啊!"
反倒是征服王表情十分严肃,对着韦伯说道:"小鬼,你不懂,一个国家的都城如果不设防的话,那就说明他有自信任何敌人都攻不过来。"
"不过,Caster,如果它没有防御措施的话,你又如何阻挡我的大军呢?"
征服王的话音刚落,在他的身后就出现了浩浩荡荡的军队,整齐划一的朝征服王走来。
"你要怎么办呢?Caster"
"哼,"没有给征服王太多得意的时间,秦枫立马发动了他的另一个宝具。
"帝国之军队——全面展开。"
在汉都城的前面,属于秦枫的,浩浩荡荡的军队展开了阵型。
在最前面的是大汉的重骑兵——神铁骑,他们骑着黑色的马,手中拿着长矛,腰间别着弯刀。人与马都身着铁制铠甲,共有编制6000人。
紧随其后的是盾卫与锐士,他们各有两千人,结阵站在一起,每一名盾卫的身后都站着一名锐士。盾卫全身穿着板甲,每人手持一个一人高的银色钢铁巨盾,腿上还别着两把短刀。至于锐士并没有穿任何铠甲,他们身着布衣,只有腰间别着一把长剑。
在盾卫与锐士的两翼,是轻骑兵之最——白马义从。他们每个人的胯下都骑着一匹白马,在旁边还系着一匹白马,每人都是一人双马。短刀别在腰间,短枪挂在马上,至于弓箭与箭矢则是放在另一匹马上。编制4000人,8000马。
跟在盾卫与锐士之后的,则是重弩兵——先登死士,他们每人都背着一个巨盾,手中拿着一把巨型弓弩,腰间还别着一把细弩,背上背着各种箭矢,编制4000人。
在先登身后的则是两个弓箭手军团——射声与长水,他们穿着着统一的布甲,手持巨弓。如果不是刻意分成了两个军团,绝对分辨不出它们的差别。编制各两千人。
护在远程兵团侧翼的是并州狼骑,他们应该算是所有军团中卖相最差的了,穿着不一样的普通的铠甲,马背上別着正常的长刀,就连骑着的马既然都不是同一种颜色,与前面的骑兵军团显得格格不入。编制为6000人。
最后则是站在最后面的军团,军魂军团。编制1万人。
秦枫的宝具帝国之军队,总共可以召唤多达4万人的军队,除去监视整个冬木市的轻羽灵卫的2000人,其他的所有军队都在这里了。
征服王看见眼前雄伟的军队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十分兴奋。
"厉害啊!"征服王激动的大吼着,"Caster你这家伙果然不错!"
紧接着,征服王举起剑来,转头对着他身后的大军说道:
"来吧,兄弟们,让对面见识见识我们的军势!"
"然也!"
"然也!"
"然也!"
每个士兵朝天都举起长矛兴奋地大吼着。
征服王成为英灵后遇见的每一个对手,都不可能像秦枫这样也召唤出相同数量的军队。
每一次都是征服王绝对的数量碾压对手,自然也没有排兵布阵的必要。所以平常的他们只是松松垮垮的和自己认识的人站在一起,没有结成任何战阵。这是第一次遇见同样有大军团的对手,在征服王的指挥下,所有人迅速结阵,按照生前的编制,迅速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方阵。
首当其冲的正是马其顿方阵,他们每个人都拿着一个一米长的圆盾,提着六米长的长枪。以16个人为一个纵队,依次排开,共有一万人,浩荡的军队仿佛将整个沙漠的边际都挡住了。
他们的侧翼是由贵族组成的共2000人的王伴骑兵,每个人都骑着有肩高的宝马,手中提着马其顿长矛,腰间别着或锋利或坚韧的刀或剑。
除此之外,还有着多达4000人的轻装步兵,守护着方阵的侧翼。
在方阵后面,则是辅助兵种,他们或提着标枪或抓着长弓蓄势待发。共4000人。
除此之外还有提着金,银,铜三色盾牌的防御兵种,结成了三个方阵。除了银盾队只有1000人外,其他两个盾队各有两千人。
征服王的骑兵则是有四支,人数最多的是枪骑兵,他们手持一米的长枪,马侧面的布袋上还插着短刀。共5000人。
在枪骑兵的右侧,是铁甲骑兵,人与马都穿着铁制板甲,他们的武器则是两支长枪。共有3500人。
在枪骑兵的左侧是投射骑兵,马侧放着他们的标枪,腰间别着锋利的弯刀。他们共有3500人。
最后则是独立在其他三支骑兵之外的骆驼骑兵,因为骆驼的味道使马恐惧,所以这支3000人的骑兵远远的跟在最后。
征服王两臂张开,对秦枫大笑道:
"如何?这就是我的王之军势。"
两个人的军队各自展开了阵形,秦枫的军队是一字排开的,看上去仿佛像一个坚状的长条。
而征服王的军队,大体看上去是横着列队的,只是有零星的几个兵团在横条的上或者下。
两人的固有结界,全都各自展开。
一边是毫无遮蔽物,热沙乱舞的平原。而另一边则是一个巨大的城池,秦枫就站在城墙之上,整齐的青玉色石块排成了路面。城池上的木匾写着**凤舞的两个大字——大汉。两个固有结界以一种诡异的方式融合在了一起。
"这就是你的固有结界吗,还真不错啊。"
征服王摸着下巴,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城池。
"啊,征服王,如果说你的心象,不应该说你们的心象是这块沙漠的话。"
秦枫拍了拍手下的城池,激动的大吼这:
"那我心中所想的,正是这永恒的大汉帝国。"
"很不错,"征服王看着眼前雄伟的城池,不由得赞叹道:"它算是我见过所有城池里面最好了的吧!"
"那是自然,这可是汉帝国的都城啊!"秦枫无比自傲的向征服王介绍着,"汉帝都——洛阳,经扩建后占地面积达9.99平方千米,整个城市全是用经过切割后大小一致的石块组成的,最重要的是,它没有任何的防御措施。"
"哈?这有什么可骄傲的啊!"一旁的韦伯看见秦枫这样自豪,感到十分不解。"这还怎么防御敌人啊!"
反倒是征服王表情十分严肃,对着韦伯说道:"小鬼,你不懂,一个国家的都城如果不设防的话,那就说明他有自信任何敌人都攻不过来。"
"不过,Caster,如果它没有防御措施的话,你又如何阻挡我的大军呢?"
征服王的话音刚落,在他的身后就出现了浩浩荡荡的军队,整齐划一的朝征服王走来。
"你要怎么办呢?Caster"
"哼,"没有给征服王太多得意的时间,秦枫立马发动了他的另一个宝具。
"帝国之军队——全面展开。"
在汉都城的前面,属于秦枫的,浩浩荡荡的军队展开了阵型。
在最前面的是大汉的重骑兵——神铁骑,他们骑着黑色的马,手中拿着长矛,腰间别着弯刀。人与马都身着铁制铠甲,共有编制6000人。
紧随其后的是盾卫与锐士,他们各有两千人,结阵站在一起,每一名盾卫的身后都站着一名锐士。盾卫全身穿着板甲,每人手持一个一人高的银色钢铁巨盾,腿上还别着两把短刀。至于锐士并没有穿任何铠甲,他们身着布衣,只有腰间别着一把长剑。
在盾卫与锐士的两翼,是轻骑兵之最——白马义从。他们每个人的胯下都骑着一匹白马,在旁边还系着一匹白马,每人都是一人双马。短刀别在腰间,短枪挂在马上,至于弓箭与箭矢则是放在另一匹马上。编制4000人,8000马。
跟在盾卫与锐士之后的,则是重弩兵——先登死士,他们每人都背着一个巨盾,手中拿着一把巨型弓弩,腰间还别着一把细弩,背上背着各种箭矢,编制4000人。
在先登身后的则是两个弓箭手军团——射声与长水,他们穿着着统一的布甲,手持巨弓。如果不是刻意分成了两个军团,绝对分辨不出它们的差别。编制各两千人。
护在远程兵团侧翼的是并州狼骑,他们应该算是所有军团中卖相最差的了,穿着不一样的普通的铠甲,马背上別着正常的长刀,就连骑着的马既然都不是同一种颜色,与前面的骑兵军团显得格格不入。编制为6000人。
最后则是站在最后面的军团,军魂军团。编制1万人。
秦枫的宝具帝国之军队,总共可以召唤多达4万人的军队,除去监视整个冬木市的轻羽灵卫的2000人,其他的所有军队都在这里了。
征服王看见眼前雄伟的军队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十分兴奋。
"厉害啊!"征服王激动的大吼着,"Caster你这家伙果然不错!"
紧接着,征服王举起剑来,转头对着他身后的大军说道:
"来吧,兄弟们,让对面见识见识我们的军势!"
"然也!"
"然也!"
"然也!"
每个士兵朝天都举起长矛兴奋地大吼着。
征服王成为英灵后遇见的每一个对手,都不可能像秦枫这样也召唤出相同数量的军队。
每一次都是征服王绝对的数量碾压对手,自然也没有排兵布阵的必要。所以平常的他们只是松松垮垮的和自己认识的人站在一起,没有结成任何战阵。这是第一次遇见同样有大军团的对手,在征服王的指挥下,所有人迅速结阵,按照生前的编制,迅速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方阵。
首当其冲的正是马其顿方阵,他们每个人都拿着一个一米长的圆盾,提着六米长的长枪。以16个人为一个纵队,依次排开,共有一万人,浩荡的军队仿佛将整个沙漠的边际都挡住了。
他们的侧翼是由贵族组成的共2000人的王伴骑兵,每个人都骑着有肩高的宝马,手中提着马其顿长矛,腰间别着或锋利或坚韧的刀或剑。
除此之外,还有着多达4000人的轻装步兵,守护着方阵的侧翼。
在方阵后面,则是辅助兵种,他们或提着标枪或抓着长弓蓄势待发。共4000人。
除此之外还有提着金,银,铜三色盾牌的防御兵种,结成了三个方阵。除了银盾队只有1000人外,其他两个盾队各有两千人。
征服王的骑兵则是有四支,人数最多的是枪骑兵,他们手持一米的长枪,马侧面的布袋上还插着短刀。共5000人。
在枪骑兵的右侧,是铁甲骑兵,人与马都穿着铁制板甲,他们的武器则是两支长枪。共有3500人。
在枪骑兵的左侧是投射骑兵,马侧放着他们的标枪,腰间别着锋利的弯刀。他们共有3500人。
最后则是独立在其他三支骑兵之外的骆驼骑兵,因为骆驼的味道使马恐惧,所以这支3000人的骑兵远远的跟在最后。
征服王两臂张开,对秦枫大笑道:
"如何?这就是我的王之军势。"
两个人的军队各自展开了阵形,秦枫的军队是一字排开的,看上去仿佛像一个坚状的长条。
而征服王的军队,大体看上去是横着列队的,只是有零星的几个兵团在横条的上或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