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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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严就这么气呼呼开车走了,尾气喷了两人一脸,搞得林广乐十分尴尬。他倒不在乎损失一驾机车,也无所谓被陆孝严骂得狗血淋头,只是跟“小朋友”那跌了面子,以后还怎么好意思充“大哥”呢!
见凌希盯着堆废铜烂铁满脸纠结,林广乐一迭声解释道:“别介意别介意,千万不要放在心上,他天生就是性子急加脾气臭,让他出去转一圈儿,吹吹风消消火自己就好了……”
可惜凌希没能体会到林广乐的用意:“他又不是冲着我,我干嘛介意?”
林广乐被噎得脖子一梗,他挠了挠头,翻了两下白眼,自己给自己圆场道:“是哦,哈哈哈,我觉得他也不是冲着我,他可能……是不喜欢那车的颜色吧……”
凌希当即深表赞同:“你漆得太艳了,花花绿绿的,看着眼睛疼。”
作为一名研究美术史和艺术理论的专业人士,林广乐感觉自己生生被捅了一刀,他有气无力勾住凌希肩膀,恨不能干脆挂在上头:“不说了不说了,咱们去吃咱们的饭,刚才灌了一肚子凉风,得先喝杯热茶暖暖肠胃……”
没多久,戴志友载着一车新鲜食材赶过来了。他刚刚和心爱的女朋友分别,心情正惆怅万分,急需依靠友情的温暖和烹饪的乐趣来暂时忘记痛苦。从打进门他就一刻不停地忙碌了起来,又是洗菜又是切菜又是熬汤底,渐渐地整个人都充满了干劲。
林广乐空着两只手无所事事,就拉过凌希站在厨房门口边围观戴志友下厨边闲聊了起来:“我们跟孝严很早就认识了,他是属炸弹的,点火就爆,越是亲近的人越不给面子。不过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对付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别搭理他,让他自己去发泄,等发泄完就好了,当中千万别拦着,不然容易被误伤……”
凌希专心致志研究着拉门上的雕花图案,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听。
林广乐从案板上偷了两块烧肉,自己吞下一块,另一块塞进了凌希嘴里:“其实孝严小时候也不是这样的,都怪他老妈死得早,家里还有一对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他老爸也不太重视他,所以你知道啦,小孩子叛逆起来都一个样,总想靠调皮捣蛋、惹是生非来引起大人的注意。说起孝严闹出的笑话还真不少,他一定没跟你讲过他往校长坐垫底下塞生鸡蛋和带宠物蛇跟女生一起去上游泳课的事吧……”
林广乐喝了两口水正要大讲特讲,就被一声咳嗽给打断了,转头一看,陆孝严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正满面怒容站在身后,他赶紧做了个夸张的鬼脸,一溜烟跑去戴志友身边假装帮忙了。
其实陆孝严砸车砸得根本没解气,当时他恨不能把林广乐放倒在地狠狠踹两脚,但是碍于凌希在旁边看着,他还是咬牙忍住了。刚刚才和凌希建立起那么点联系,他可不想暴露出可怕的一面把人吓跑了,所以只能自己开车跑出去躲一躲了。
可跑出去没多远,想想又不对,怎么能放任凌希和林广乐待在一起?林广乐从头到脚写满了“不靠谱”,什么蠢事都做得出来,凌希的脑子更是从来就跟正常人不一样,把凌希丢给林广乐绝对不是正确的选择。好在他回来得还算及时,没给林广乐机会说出他更多的暗黑历史。
打发掉林广乐,陆孝严一时也没什么话说,沉默片刻,他习惯性从衣袋里掏出根烟点了起来。谁知这头刚抽了两口,就见凌希微垂着眼睑幽幽瞄了过来。陆孝严接收到凌希的眼神,不等大脑做出指令,身体已经条件反射般跑去了茶几旁边,一秒钟不耽搁直接将烟灰缸端在了手上。
凌希自己从不在房间里抽烟,如果烟灰不慎落在地毯、沙发或者衣服上,他会像生了虱子一样浑身难受。换成陆孝严在房间里抽烟,他也不多啰嗦,只管举着烟灰缸走一步跟一步,直到陆孝严整支烟抽完,烟头掐灭了才肯罢休。
最开始陆孝严不堪其扰,几乎快被逼疯了,可慢慢的习惯养成自然,不用凌希再提醒他就烟灰缸不离手了。这下意识的举动就跟他对凌希的感情一样,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转变着,可惜他太粗心,自己竟完全没有察觉到。
凌希站着看了半天,总觉得这样白吃白喝有点过意不去,他探头往厨房里瞧了瞧,见插不上什么手,就趁戴志友得空的时候试着问了一句:“呆头哥,需要我帮忙吗?”
不等戴志友给出答案,陆孝严赶紧替他指派了一项力所能及的工作:“别看了,那些你都做不来,去帮着摆摆碗筷吧。”
对于凌希糟糕的厨艺,陆孝严至今心有余悸——如果那能称之为厨艺的话。烧饭、煲汤这些凌希是不会的,他最多能在早餐时烤两片吐司煎两只鸡蛋。他煎的蛋总是一面焦糊,一面散黄,黏糊糊硬邦邦撕也撕不开。
但凌希就是有这份儿自信,每每端了拿手好蛋上桌,还要特意问过陆孝严的意见:“好吃吗?”
陆孝严自然不会给他留面子:“像屎一样,叫人怎么吃?”
尝试过无数次之后,凌希终于接受了自己厨艺很糟糕这一现实,再碰到两人要留在家吃早餐的时候,他会这样询问陆孝严:“今天想吃|屎蛋吗?”
听着像是开玩笑话,可他又说得一本正经,让陆孝严瞬间连啃干吐司的食欲都没有了。好在凌希还有一张秀色可餐的脸,可以弥补陆孝严在视觉和味觉上受到的双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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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希也觉得陆孝严的建议很有道理,菜刀锅铲这些他根本碰都没碰过,空有帮忙的心,万一弄巧成拙就不好了。于是他跑去仔仔细细洗干净两只手,又取来餐具一一摆到了桌面上。
他是个别扭的人,凡事都要遵照一定规律,比如汤碗要放在骨碟左边,碗碟距离桌子边缘的宽度要保持一致,筷子都要以相同角度架在碟子上,半点不能出错。
陆孝严就知道他会犯些乱七八糟的臭毛病,故意走到桌边用指尖儿一带,使坏把摆好的筷子给拨到了旁边。凌希弄完手边这些,抬起头发现别处还有问题,以为是自己疏忽了,又走过去照原样重给摆放得整整齐齐。他做事的时候表情很专注,头颈低低垂着,用手指一点点认真做着比对,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眼底勾出一片浓密的阴影,时不时还颤动一下,让人冲动着总想去摸摸。
说不出什么原因,看着这样的凌希陆孝严就是忍不住要去逗他,还趁他没留神故技重施飞快伸出手去挑开了另一双筷子。不想这次失误了,手还没来得及撤走就被凌希逮了个正着,不用特地去看他也感受得到凌希那双大眼睛正直笔笔盯在他脸上,眨也不眨的,里头除了狐疑、费解肯定还有那么丁点儿的鄙视。心里糗了那么一小下,陆孝严又迅速恢复成旁若无人的模样,吹着口哨坐到沙发里抽烟去了。过了一会儿,他偷偷用余光瞥向凌希,还好凌希并未深究,继续执着地调整起了筷子的摆放角度。
阿Mo有事耽搁了,林广乐又不停嚷饿,所以菜一烧好戴志友就招呼他们几个人先吃了起来。见凌希光顾着闷头吃饭,林广乐好心想夹菜给凌希以尽地主之谊,不想手刚伸到半截,就被陆孝严一记凶悍的眼神儿给瞪住了,他筷子一抖,夹在半空中的菜心“吧唧”摔回了盘子里。
陆孝严很嫌弃地夹起那根菜心甩回林广乐碗里,又重新夹起一根塞到了凌希碗里:“慢慢吃,呆头手艺不错的,别人用来背法律条文的时间他都用来背菜谱了,等级证书不知考下了多少个。”
眼见凌希一粒不剩地吃光了两碗饭,戴志友生怕他没吃饱,又从碟子里拿了块蛋黄酥递给他:“这是我从西区那家龙凤老字号买来的,每天都限量供应,外头吃不到的,你尝尝。”
蛋黄酥是猪油烤的,表皮鲜亮,香气诱人,可惜上头撒着薄薄一层芝麻,凌希只有看着的份儿。还没等他开口拒绝,陆孝严已经先一步推开了戴志友的手:“这个他不能吃……”一转头发现凌希在用惊讶的表情对着自己,陆孝严顿时察觉到自己多嘴了,赶紧找话遮掩着,“上次一起吃饭你说过的嘛,你对芝麻过敏,不能吃这类东西。”
凌希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盯着陆孝严看了半天,似乎有话想说,最后还是没开口。他记性从小就很好,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什么话都记得一清二楚,更何况他根本就不喜欢跟人聊些过于私密的事。很明显陆孝严是在撒谎,可他思前想后觉得没有去拆穿的必要,不管陆孝严从哪里知道了这些,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想知道这些,只要不是出于恶意,他都丝毫不会计较。
外公去世后凌希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独自生活并不叫孤独,真正的孤独是无论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都没有人会去在意。小孩子跌倒了会哭,是因为哭了就有人跑来安慰,一旦身边没人在意了,就连哭的资格都没有了。能被别人花费精力去了解,去关心,这都是莫大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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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凌希本打算散步到山下搭公车回家,结果刚走出门口就直接被陆孝严扯着肩膀拽上了车。
途中陆孝严忍不住关心起了凌希的生活:“最近过得怎么样?上次那些家伙有没有再找你麻烦?无聊人以后少去招惹,管好自己的事就够了。记得每天好好吃饭,不要图方便只吃杯面,没营养的,要是生活费不够就打给我,别难为情,大家都是朋友……”
之前他问那一长串凌希都没搭话,到这会儿才小声嘟囔了一句:“我在辉途做事有薪水拿的。”
陆孝严很不满意凌希的态度:“我说了你就好好听着,照做就得了。还有,往后少跟着阿乐胡闹。你才认识他几天,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就敢随便跟他满世界乱跑?不怕他把你骗去卖了?”
凌希同样不满陆孝严的态度:“乐哥是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但他热爱音乐和户外运动,我和他很有话聊。而且看他把车子漆成那么大红大绿幼稚的颜色,心境一定不会阴暗到哪里去。”
听凌希一口一个“乐哥”叫着,安在林广乐头上的全是好话,陆孝严不禁微微泛酸,语气也烦躁了起来:“乐哥乐哥,你跟他很熟吗?”
凌希扭头看了看他,垂下眼皮没声音了。
沉默老半天,陆孝严忍不住追问:“你怎么不说话?”
凌希很无奈:“你不是不爱听嘛。”
“没有,没有不爱听!”陆孝严一迭声解释着,“我没有不爱听,我就是说你张嘴闭嘴都是乐哥,不能说点儿别的?”
凌希想了一下,有些沮丧:“我聊的你可能都不爱听……”
车上音响开着,正播放到一首老歌,恰巧那是凌希很喜欢的歌,他顿时来了精神,“要不我唱歌给你听吧!”然后他就随着音乐很专注地唱个起来……
凌希声音里有种独特的韵味,咬字比一般人清晰,无论高音、低音都能处理得轻松自然毫不费力,听着听着,陆孝严也不自觉跟着唱了起来。
可他才刚唱了几句,凌希那边就停了,还眉眼纠结地望着他:“陆孝严,你抢拍子了。”
陆孝严简直无语:“随便哼两句而已,你要不要这么认真?我又不是歌手。”
“可我是!”凌希嘴唇一抿,挤出半边大大的酒窝。
面对这样的凌希,陆孝严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情,一边觉得不可理喻,一边又觉得爱意萌生,最后只有缴械投降了:“好吧好吧好吧,那你说怎么唱。”
凌希坐在那等着,直到间奏结束,他用手势指挥着陆孝严:“听我数拍子,一,二,三,进……”
陆孝严没跟着唱,他扭回头双眼直视着前方,实在不想去看凌希。凌希这股执着劲儿使他越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不管从前还是现在,凌希果然都是个白痴,而且白痴这种病很可能还会传染。
是啊,好羞耻!怎么就那么傻!连带着他也变得好傻……可是又真的好开心……
-
目送凌希上了楼,直到房间的灯光亮起,陆孝严才重新坐回到了车子里。
手摸向旁边的座位,上头还留存着凌希的体温,想起凌希犯傻的模样,他不由得又是摇头又是苦笑。和上辈子相比,十九岁的凌希表情要丰富很多,性格也要开朗很多,虽然都像蜗牛一样罩在壳子里,起码这个壳子还留了扇通往外界的窗口。
他不求有一天能顺着窗口爬进凌希的蜗牛壳,只希望自己能变得足够强大,能每天守在窗子外头,替凌希遮风挡雨。
电话响起,是派出去的人手打给他汇报每天秘密追查所得的信息了。陆孝严戴好耳机,打开随身电脑,翻阅起了着对方回传的资料与图片。
见过一段时间观察所得,小妈方瑶的生活看上去极有规律,每天早起晨跑,和父亲一起用餐,上午大多会请老师到家里学习些插花、茶道或者书法之类的课程,最近她正迷交际舞,还说要和父亲一起去参加慈善舞蹈大赛。下午她有空就约朋友去逛街扫货或者喝喝下午茶,偶尔也参加些贵妇之间的无聊聚会。
她的照片大多千篇一律,无非是画着不同色调的妆容,穿着不同品牌的洋装,在不同场合搔首弄姿惺惺作态……快速翻过几页,陆孝严眯起眼睛又翻了回去,一张方瑶与旧同事说笑的照片引起了陆孝严注意。那是方瑶为数不多还保持着联系的同事,照片拍摄地应该是她从前任职的医院,照片本身并没什么特别,特别的是挂在两人背后墙壁上相框,那里头除了方瑶,方瑶的同事,还有个男人,样子十分面熟。
陆孝严在脑海中极力搜寻着,猛然间,他想起了自己葬礼上姐姐陆孝仪当面指责小妈的话,姐姐说:“别忘了,你和那个小医师的事儿还没说清楚呢!”
没错,照片里的男人正是上辈子最后几年由朋友推荐给父亲的私人健康顾问,陆孝严清楚记得,当时方瑶和那男人是在父亲介绍后才渐渐开始交流的。如今有了照片作为佐证,陆孝严更想弄明白方瑶与小医师之间的关系了,他们明明相识多年,为什么要装成从未见过彼此?这中间一定有另有玄机……
暂时放下小妈身上的疑点,陆孝严又研究起了大哥。大哥的行踪很隐蔽,隐蔽到几乎有些不正常。除了上班,下班,和人喝酒应酬,其余时间几乎捉不住他人影儿,他出入都格外小心,每次坐车都要在闹事特意兜好多圈子,就像特意提防着被人跟踪一样。
全赖上辈子积攒下的信息和人脉,陆孝严所雇佣的都是业内顶级人才,经验丰富、能力卓越,行动从未失手,绝对没有给大哥发现的道理。那大哥到底在防着什么?
反复琢磨许久,陆孝严推断大哥身边存在着一个秘密情人——可能是明星名媛,可能是已婚女性,总之身份特殊不敢给外人知晓。
这种推断的证据就是大哥开给秘书的购物清单里曾经包含了一双女性丝袜,看款式应该是买给年轻女性穿的。而当天下午在大哥房间送出的垃圾里,就出现了属于那款丝袜的标签。很可能大哥是在办公室里将丝袜送给对方的,也可能他们还在办公室里发生过什么……大哥不是GAY,他喜欢女人,只和女人上床。到底他的秘密情人是什么身份,可以自由出入他的办公室,却需要他像保护军事机密一样严防死守住呢?
除开小妈与大哥,陆孝严的人这些天也一并跟踪了沐夏。
不出陆孝严所料,沐夏果然跑去见了周挺,两人在周挺经营的茶楼里坐了几个小时,不知都谈了些什么,只是起身离开时,周挺直接递给了沐夏一张支票。
屏幕射出的光线照在陆孝严脸上,蓝幽幽的,像是挂了一层冷霜。这样很好,本来就是想通过沐夏透露虚假消息给大哥和周挺的,看到周挺出手阔绰,就证明自己的功夫没白下,自己的演技也过关了。
可即便这样,陆孝严心里还是堵得慌。毕竟他是死过一次的人,这辈子可以洞察先机,防患于未然,可这辈子再大的成就也抹不掉上辈子愚蠢的印记。什么处处碰壁、一事无成,到底和沐夏有着多少关系?想到自己还曾抱着那个假惺惺的家伙在床上大呼“宝贝”,陆孝严一把扣上了电脑,手指捏在鼻梁上仰起头闭上了眼睛。他心里有团火在熊熊燃着,脑子里都要沸腾了,如果此刻沐夏出现在他面前,他还真不敢保证会做出什么恐怖的行为。
鬼使神差的,陆孝严抓起电话打给了凌希。
听见凌希在电话里富有磁性地“喂”了一声,积聚在陆孝严胸口的戾气顿时消散了,他很不要脸地命令凌希道:“刚才那首歌好像不错,再唱一遍给我听!”
此刻他很需要从凌希那得到更多的安抚与慰藉,来让他冷静且冷却下来。
隔着电波,凌希短暂停顿了两秒,十分平静地回答他:“选择你音响里的CD-3,曲目-5,按下play键即可……”
陆孝严就这么气呼呼开车走了,尾气喷了两人一脸,搞得林广乐十分尴尬。他倒不在乎损失一驾机车,也无所谓被陆孝严骂得狗血淋头,只是跟“小朋友”那跌了面子,以后还怎么好意思充“大哥”呢!
见凌希盯着堆废铜烂铁满脸纠结,林广乐一迭声解释道:“别介意别介意,千万不要放在心上,他天生就是性子急加脾气臭,让他出去转一圈儿,吹吹风消消火自己就好了……”
可惜凌希没能体会到林广乐的用意:“他又不是冲着我,我干嘛介意?”
林广乐被噎得脖子一梗,他挠了挠头,翻了两下白眼,自己给自己圆场道:“是哦,哈哈哈,我觉得他也不是冲着我,他可能……是不喜欢那车的颜色吧……”
凌希当即深表赞同:“你漆得太艳了,花花绿绿的,看着眼睛疼。”
作为一名研究美术史和艺术理论的专业人士,林广乐感觉自己生生被捅了一刀,他有气无力勾住凌希肩膀,恨不能干脆挂在上头:“不说了不说了,咱们去吃咱们的饭,刚才灌了一肚子凉风,得先喝杯热茶暖暖肠胃……”
没多久,戴志友载着一车新鲜食材赶过来了。他刚刚和心爱的女朋友分别,心情正惆怅万分,急需依靠友情的温暖和烹饪的乐趣来暂时忘记痛苦。从打进门他就一刻不停地忙碌了起来,又是洗菜又是切菜又是熬汤底,渐渐地整个人都充满了干劲。
林广乐空着两只手无所事事,就拉过凌希站在厨房门口边围观戴志友下厨边闲聊了起来:“我们跟孝严很早就认识了,他是属炸弹的,点火就爆,越是亲近的人越不给面子。不过火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对付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别搭理他,让他自己去发泄,等发泄完就好了,当中千万别拦着,不然容易被误伤……”
凌希专心致志研究着拉门上的雕花图案,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听。
林广乐从案板上偷了两块烧肉,自己吞下一块,另一块塞进了凌希嘴里:“其实孝严小时候也不是这样的,都怪他老妈死得早,家里还有一对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他老爸也不太重视他,所以你知道啦,小孩子叛逆起来都一个样,总想靠调皮捣蛋、惹是生非来引起大人的注意。说起孝严闹出的笑话还真不少,他一定没跟你讲过他往校长坐垫底下塞生鸡蛋和带宠物蛇跟女生一起去上游泳课的事吧……”
林广乐喝了两口水正要大讲特讲,就被一声咳嗽给打断了,转头一看,陆孝严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正满面怒容站在身后,他赶紧做了个夸张的鬼脸,一溜烟跑去戴志友身边假装帮忙了。
其实陆孝严砸车砸得根本没解气,当时他恨不能把林广乐放倒在地狠狠踹两脚,但是碍于凌希在旁边看着,他还是咬牙忍住了。刚刚才和凌希建立起那么点联系,他可不想暴露出可怕的一面把人吓跑了,所以只能自己开车跑出去躲一躲了。
可跑出去没多远,想想又不对,怎么能放任凌希和林广乐待在一起?林广乐从头到脚写满了“不靠谱”,什么蠢事都做得出来,凌希的脑子更是从来就跟正常人不一样,把凌希丢给林广乐绝对不是正确的选择。好在他回来得还算及时,没给林广乐机会说出他更多的暗黑历史。
打发掉林广乐,陆孝严一时也没什么话说,沉默片刻,他习惯性从衣袋里掏出根烟点了起来。谁知这头刚抽了两口,就见凌希微垂着眼睑幽幽瞄了过来。陆孝严接收到凌希的眼神,不等大脑做出指令,身体已经条件反射般跑去了茶几旁边,一秒钟不耽搁直接将烟灰缸端在了手上。
凌希自己从不在房间里抽烟,如果烟灰不慎落在地毯、沙发或者衣服上,他会像生了虱子一样浑身难受。换成陆孝严在房间里抽烟,他也不多啰嗦,只管举着烟灰缸走一步跟一步,直到陆孝严整支烟抽完,烟头掐灭了才肯罢休。
最开始陆孝严不堪其扰,几乎快被逼疯了,可慢慢的习惯养成自然,不用凌希再提醒他就烟灰缸不离手了。这下意识的举动就跟他对凌希的感情一样,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转变着,可惜他太粗心,自己竟完全没有察觉到。
凌希站着看了半天,总觉得这样白吃白喝有点过意不去,他探头往厨房里瞧了瞧,见插不上什么手,就趁戴志友得空的时候试着问了一句:“呆头哥,需要我帮忙吗?”
不等戴志友给出答案,陆孝严赶紧替他指派了一项力所能及的工作:“别看了,那些你都做不来,去帮着摆摆碗筷吧。”
对于凌希糟糕的厨艺,陆孝严至今心有余悸——如果那能称之为厨艺的话。烧饭、煲汤这些凌希是不会的,他最多能在早餐时烤两片吐司煎两只鸡蛋。他煎的蛋总是一面焦糊,一面散黄,黏糊糊硬邦邦撕也撕不开。
但凌希就是有这份儿自信,每每端了拿手好蛋上桌,还要特意问过陆孝严的意见:“好吃吗?”
陆孝严自然不会给他留面子:“像屎一样,叫人怎么吃?”
尝试过无数次之后,凌希终于接受了自己厨艺很糟糕这一现实,再碰到两人要留在家吃早餐的时候,他会这样询问陆孝严:“今天想吃|屎蛋吗?”
听着像是开玩笑话,可他又说得一本正经,让陆孝严瞬间连啃干吐司的食欲都没有了。好在凌希还有一张秀色可餐的脸,可以弥补陆孝严在视觉和味觉上受到的双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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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希也觉得陆孝严的建议很有道理,菜刀锅铲这些他根本碰都没碰过,空有帮忙的心,万一弄巧成拙就不好了。于是他跑去仔仔细细洗干净两只手,又取来餐具一一摆到了桌面上。
他是个别扭的人,凡事都要遵照一定规律,比如汤碗要放在骨碟左边,碗碟距离桌子边缘的宽度要保持一致,筷子都要以相同角度架在碟子上,半点不能出错。
陆孝严就知道他会犯些乱七八糟的臭毛病,故意走到桌边用指尖儿一带,使坏把摆好的筷子给拨到了旁边。凌希弄完手边这些,抬起头发现别处还有问题,以为是自己疏忽了,又走过去照原样重给摆放得整整齐齐。他做事的时候表情很专注,头颈低低垂着,用手指一点点认真做着比对,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眼底勾出一片浓密的阴影,时不时还颤动一下,让人冲动着总想去摸摸。
说不出什么原因,看着这样的凌希陆孝严就是忍不住要去逗他,还趁他没留神故技重施飞快伸出手去挑开了另一双筷子。不想这次失误了,手还没来得及撤走就被凌希逮了个正着,不用特地去看他也感受得到凌希那双大眼睛正直笔笔盯在他脸上,眨也不眨的,里头除了狐疑、费解肯定还有那么丁点儿的鄙视。心里糗了那么一小下,陆孝严又迅速恢复成旁若无人的模样,吹着口哨坐到沙发里抽烟去了。过了一会儿,他偷偷用余光瞥向凌希,还好凌希并未深究,继续执着地调整起了筷子的摆放角度。
阿Mo有事耽搁了,林广乐又不停嚷饿,所以菜一烧好戴志友就招呼他们几个人先吃了起来。见凌希光顾着闷头吃饭,林广乐好心想夹菜给凌希以尽地主之谊,不想手刚伸到半截,就被陆孝严一记凶悍的眼神儿给瞪住了,他筷子一抖,夹在半空中的菜心“吧唧”摔回了盘子里。
陆孝严很嫌弃地夹起那根菜心甩回林广乐碗里,又重新夹起一根塞到了凌希碗里:“慢慢吃,呆头手艺不错的,别人用来背法律条文的时间他都用来背菜谱了,等级证书不知考下了多少个。”
眼见凌希一粒不剩地吃光了两碗饭,戴志友生怕他没吃饱,又从碟子里拿了块蛋黄酥递给他:“这是我从西区那家龙凤老字号买来的,每天都限量供应,外头吃不到的,你尝尝。”
蛋黄酥是猪油烤的,表皮鲜亮,香气诱人,可惜上头撒着薄薄一层芝麻,凌希只有看着的份儿。还没等他开口拒绝,陆孝严已经先一步推开了戴志友的手:“这个他不能吃……”一转头发现凌希在用惊讶的表情对着自己,陆孝严顿时察觉到自己多嘴了,赶紧找话遮掩着,“上次一起吃饭你说过的嘛,你对芝麻过敏,不能吃这类东西。”
凌希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盯着陆孝严看了半天,似乎有话想说,最后还是没开口。他记性从小就很好,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什么话都记得一清二楚,更何况他根本就不喜欢跟人聊些过于私密的事。很明显陆孝严是在撒谎,可他思前想后觉得没有去拆穿的必要,不管陆孝严从哪里知道了这些,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想知道这些,只要不是出于恶意,他都丝毫不会计较。
外公去世后凌希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独自生活并不叫孤独,真正的孤独是无论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都没有人会去在意。小孩子跌倒了会哭,是因为哭了就有人跑来安慰,一旦身边没人在意了,就连哭的资格都没有了。能被别人花费精力去了解,去关心,这都是莫大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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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凌希本打算散步到山下搭公车回家,结果刚走出门口就直接被陆孝严扯着肩膀拽上了车。
途中陆孝严忍不住关心起了凌希的生活:“最近过得怎么样?上次那些家伙有没有再找你麻烦?无聊人以后少去招惹,管好自己的事就够了。记得每天好好吃饭,不要图方便只吃杯面,没营养的,要是生活费不够就打给我,别难为情,大家都是朋友……”
之前他问那一长串凌希都没搭话,到这会儿才小声嘟囔了一句:“我在辉途做事有薪水拿的。”
陆孝严很不满意凌希的态度:“我说了你就好好听着,照做就得了。还有,往后少跟着阿乐胡闹。你才认识他几天,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就敢随便跟他满世界乱跑?不怕他把你骗去卖了?”
凌希同样不满陆孝严的态度:“乐哥是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但他热爱音乐和户外运动,我和他很有话聊。而且看他把车子漆成那么大红大绿幼稚的颜色,心境一定不会阴暗到哪里去。”
听凌希一口一个“乐哥”叫着,安在林广乐头上的全是好话,陆孝严不禁微微泛酸,语气也烦躁了起来:“乐哥乐哥,你跟他很熟吗?”
凌希扭头看了看他,垂下眼皮没声音了。
沉默老半天,陆孝严忍不住追问:“你怎么不说话?”
凌希很无奈:“你不是不爱听嘛。”
“没有,没有不爱听!”陆孝严一迭声解释着,“我没有不爱听,我就是说你张嘴闭嘴都是乐哥,不能说点儿别的?”
凌希想了一下,有些沮丧:“我聊的你可能都不爱听……”
车上音响开着,正播放到一首老歌,恰巧那是凌希很喜欢的歌,他顿时来了精神,“要不我唱歌给你听吧!”然后他就随着音乐很专注地唱个起来……
凌希声音里有种独特的韵味,咬字比一般人清晰,无论高音、低音都能处理得轻松自然毫不费力,听着听着,陆孝严也不自觉跟着唱了起来。
可他才刚唱了几句,凌希那边就停了,还眉眼纠结地望着他:“陆孝严,你抢拍子了。”
陆孝严简直无语:“随便哼两句而已,你要不要这么认真?我又不是歌手。”
“可我是!”凌希嘴唇一抿,挤出半边大大的酒窝。
面对这样的凌希,陆孝严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情,一边觉得不可理喻,一边又觉得爱意萌生,最后只有缴械投降了:“好吧好吧好吧,那你说怎么唱。”
凌希坐在那等着,直到间奏结束,他用手势指挥着陆孝严:“听我数拍子,一,二,三,进……”
陆孝严没跟着唱,他扭回头双眼直视着前方,实在不想去看凌希。凌希这股执着劲儿使他越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不管从前还是现在,凌希果然都是个白痴,而且白痴这种病很可能还会传染。
是啊,好羞耻!怎么就那么傻!连带着他也变得好傻……可是又真的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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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凌希上了楼,直到房间的灯光亮起,陆孝严才重新坐回到了车子里。
手摸向旁边的座位,上头还留存着凌希的体温,想起凌希犯傻的模样,他不由得又是摇头又是苦笑。和上辈子相比,十九岁的凌希表情要丰富很多,性格也要开朗很多,虽然都像蜗牛一样罩在壳子里,起码这个壳子还留了扇通往外界的窗口。
他不求有一天能顺着窗口爬进凌希的蜗牛壳,只希望自己能变得足够强大,能每天守在窗子外头,替凌希遮风挡雨。
电话响起,是派出去的人手打给他汇报每天秘密追查所得的信息了。陆孝严戴好耳机,打开随身电脑,翻阅起了着对方回传的资料与图片。
见过一段时间观察所得,小妈方瑶的生活看上去极有规律,每天早起晨跑,和父亲一起用餐,上午大多会请老师到家里学习些插花、茶道或者书法之类的课程,最近她正迷交际舞,还说要和父亲一起去参加慈善舞蹈大赛。下午她有空就约朋友去逛街扫货或者喝喝下午茶,偶尔也参加些贵妇之间的无聊聚会。
她的照片大多千篇一律,无非是画着不同色调的妆容,穿着不同品牌的洋装,在不同场合搔首弄姿惺惺作态……快速翻过几页,陆孝严眯起眼睛又翻了回去,一张方瑶与旧同事说笑的照片引起了陆孝严注意。那是方瑶为数不多还保持着联系的同事,照片拍摄地应该是她从前任职的医院,照片本身并没什么特别,特别的是挂在两人背后墙壁上相框,那里头除了方瑶,方瑶的同事,还有个男人,样子十分面熟。
陆孝严在脑海中极力搜寻着,猛然间,他想起了自己葬礼上姐姐陆孝仪当面指责小妈的话,姐姐说:“别忘了,你和那个小医师的事儿还没说清楚呢!”
没错,照片里的男人正是上辈子最后几年由朋友推荐给父亲的私人健康顾问,陆孝严清楚记得,当时方瑶和那男人是在父亲介绍后才渐渐开始交流的。如今有了照片作为佐证,陆孝严更想弄明白方瑶与小医师之间的关系了,他们明明相识多年,为什么要装成从未见过彼此?这中间一定有另有玄机……
暂时放下小妈身上的疑点,陆孝严又研究起了大哥。大哥的行踪很隐蔽,隐蔽到几乎有些不正常。除了上班,下班,和人喝酒应酬,其余时间几乎捉不住他人影儿,他出入都格外小心,每次坐车都要在闹事特意兜好多圈子,就像特意提防着被人跟踪一样。
全赖上辈子积攒下的信息和人脉,陆孝严所雇佣的都是业内顶级人才,经验丰富、能力卓越,行动从未失手,绝对没有给大哥发现的道理。那大哥到底在防着什么?
反复琢磨许久,陆孝严推断大哥身边存在着一个秘密情人——可能是明星名媛,可能是已婚女性,总之身份特殊不敢给外人知晓。
这种推断的证据就是大哥开给秘书的购物清单里曾经包含了一双女性丝袜,看款式应该是买给年轻女性穿的。而当天下午在大哥房间送出的垃圾里,就出现了属于那款丝袜的标签。很可能大哥是在办公室里将丝袜送给对方的,也可能他们还在办公室里发生过什么……大哥不是GAY,他喜欢女人,只和女人上床。到底他的秘密情人是什么身份,可以自由出入他的办公室,却需要他像保护军事机密一样严防死守住呢?
除开小妈与大哥,陆孝严的人这些天也一并跟踪了沐夏。
不出陆孝严所料,沐夏果然跑去见了周挺,两人在周挺经营的茶楼里坐了几个小时,不知都谈了些什么,只是起身离开时,周挺直接递给了沐夏一张支票。
屏幕射出的光线照在陆孝严脸上,蓝幽幽的,像是挂了一层冷霜。这样很好,本来就是想通过沐夏透露虚假消息给大哥和周挺的,看到周挺出手阔绰,就证明自己的功夫没白下,自己的演技也过关了。
可即便这样,陆孝严心里还是堵得慌。毕竟他是死过一次的人,这辈子可以洞察先机,防患于未然,可这辈子再大的成就也抹不掉上辈子愚蠢的印记。什么处处碰壁、一事无成,到底和沐夏有着多少关系?想到自己还曾抱着那个假惺惺的家伙在床上大呼“宝贝”,陆孝严一把扣上了电脑,手指捏在鼻梁上仰起头闭上了眼睛。他心里有团火在熊熊燃着,脑子里都要沸腾了,如果此刻沐夏出现在他面前,他还真不敢保证会做出什么恐怖的行为。
鬼使神差的,陆孝严抓起电话打给了凌希。
听见凌希在电话里富有磁性地“喂”了一声,积聚在陆孝严胸口的戾气顿时消散了,他很不要脸地命令凌希道:“刚才那首歌好像不错,再唱一遍给我听!”
此刻他很需要从凌希那得到更多的安抚与慰藉,来让他冷静且冷却下来。
隔着电波,凌希短暂停顿了两秒,十分平静地回答他:“选择你音响里的CD-3,曲目-5,按下play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