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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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群混混就这么把晕倒在地的荀笙拖走了。
毕竟余钱邑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加上有太虚剑宗这么个武道圣地在,民风也算剽悍。见到这些混混的行径,过往和围观的人只当什么也没见到,就各自散去了。
领头的混混将昏倒的荀笙塞进一个麻袋里,指挥几个小弟将荀笙扛到了自己家中。说是家,其实这些常年在街巷间干脏活的,若是无人豢养,别说光鲜亮堂的砖瓦房,连草庐都盖不起的。
好在这个领头的混混向来好勇斗狠,这才占据了余钱邑边陲的一座山神庙。常有些兄弟来此,倒是让这神仙居所,有了些人间烟火气。
除了麻袋之外,领头的混混还指使自己的小弟,用荀笙给的银子买了几只烧鸭烧鸡,又弄了些酒水。荀笙出手阔绰,上来就赏了好几两纹银,这些人长这么大,还从未喝过未曾兑水的酒。
酒入口和兑水酒水的苦涩不同,有些辛辣,顺着喉咙下去之后,却返上舌根一股甘甜。十几人分食了一坛酒,加上白面的馍馍和油汪汪的烧鸭烧鸡,不一会儿就豪气云干的指天骂地,好不快哉。
领头的混混又拿出一点碎银子,交给自己手下的人,又去提了两坛酒。众人齐下了肚,面上泛起了红光。走起路来,两腿不住的打摆子。
领头混混打了一个满足的酒嗝,这不兑水的酒后劲就是大,他直觉脑中热血上涌,对着自己手下的小弟说道:“今天算是咱们兄弟们出道以来干的最大的一票买卖,弟兄们,咱们今日可说好了。这肥羊来路不明,但是看出手这程度,肯定不是什么轻与之辈。今日之事,谁要是吐露半分出去,休怪我不讲兄弟情分……我等享受一番完毕,这余钱邑怕是就待不下去了。不过这肥羊内里的衣服都是绸缎的,估计能当不少银钱,加上我从他背囊里搜罗出一些银票……嘿嘿,重要的是他这把刀。”
领头混混拿出一块黑布包裹的长条状东西,回来的路上,荀笙既然被塞进了麻袋,这刀放在里面肯定不好。他们身份低贱,一没有世家或者乡绅的身份,二来没有功名在身,三者没有宗门的身份牒,若是随意携带金属制的长兵刃上街,那是违反昭律的。所以回来的路上,他们便将称手刀用黑布包裹了起来。
领头混混说道:“我们小时候可是跟着家里人去林檎城讨过饭的,那些太虚剑宗的弟子,可都是高高在上的神仙中人。老子之所以能当你们的老大,那还不是老子英明神武……”
话还没说完,有个小弟就接了这混混的话头说道:“您英明神武,凑近看了一眼当时出来寻道缘的刘剑仙一眼,这话您说了都得八百遍了,我们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
领头混混砸吧着嘴说道:“咱爹咱娘都饿死了,咱当时不也饿的和鬼一样。尤其是你,小六子,当时你年纪还小,你爹娘还想着把你和四蛋他爹娘换了煮了吃。要不是你小子嗓门大,嚎了两嗓子,你爹娘心一软把你留下了,你还有命在这跟我吃这烧鸭烧鹅,还有这白面馍馍?”
被叫做小六子的混混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领头混混有些怀念的说道:“当初大家都饿的走不动道儿,就老子有力气凑到刘剑仙面前看了一眼。那刘剑仙腰佩长剑,可真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说到这里,领头混混顿了顿,然后嘿嘿一笑:“可是依我看,当初那刘剑仙手里的剑,可是不如这头肥羊的刀来的好。这口刀若是卖出去,定能有个不错的价格。”
其实,那个所谓的刘剑仙,不过是太虚剑宗的一个小小执事。所谓的道缘,其实是花钱越多越有缘分。大家心里都清楚,只是谁也不愿意戳破这个每个江湖少年都曾做过的美梦。
说到这里,领头混混不无可惜的说道:“本来有了那些银票,咱们兄弟都能捐一笔道缘,没准儿能去太虚剑宗做一回杂役弟子。那可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太虚剑宗的弟子都是神仙中人,这杂役弟子怎么也算是个半仙儿。要不是太虚剑宗不让带刀进去,咱爷们儿也算是有正式兵刃的半仙儿了。”
就在这时,山神庙外,传来了一阵嗤笑的声音。
“想加入太虚剑宗,以你们的身份和天赋机缘,该把求人不如求己这句话颠倒过来,改为求己不如求人。只可惜,天大的一份机缘摆在你们面前,你们没有珍惜。”
领头的混混站起身来,只是刚喝完酒,加上坐在地上半天,居然有些脑袋充血,险些坐倒回去。
一群混混骂骂咧咧的走出山神庙,看到门口有三个精壮的汉子。站在中间的是一个国字脸,三个人虽然没有显露什么手段。但是只看面向和气度,就知道这三人肯定是习武之人,而且武功肯定不低,没准是入了品,也就是三品的高手。
即使是太虚剑宗这种武学圣地,入了品的高手,恐怕也不过千余人。今天除了那个外地商客以外,居然又在这里见到三个。
那个名叫小六子的混混突然有些惊慌失措的说道:“大哥,这肥羊到底是什么人。我听那说书的讲,那些富贵公子出门的时候,背地里都有人守护,咱们该不会是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吧,咱们这到底是接了一笔什么样的买卖啊。”
国字脸武者发出爽朗的笑声:“确实,你们确实惹上了不该惹的人。你们可知道,你们丢入麻袋的那个人,是什么身份么?”
领头的混混回头看了一眼两股战战的小六子,暗骂了一声不争气,然后板着一张脸对国字脸的武者说道:“我们绑的这个人,是太虚剑宗的人。”
那个国字脸的武者有些惊讶:“你倒是个不错的苗子,虽然生在这种环境,倒也有几分灵性和眼光。不错,他确实是太虚剑宗中的人,也就是你们口中所说的神仙中人。”
领头混混倒是实诚,听罢只是冷着一张脸说道:“我没你想的那么聪明,他的身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
国字脸有些惊讶:“哦?他竟然会将他的身份告诉你?不过依我看,他只是告诉了你他是太虚剑宗人,没有告诉你他的真实身份吧。”
那些小混混面面相觑,过了好一会儿那个领头混混才声音颤抖的问道:“你什么意思,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国字脸叹道:“你方才说太虚剑宗的都是神仙中人,那你绑的这个人,就是所有神仙都要供奉的神王。太虚剑宗法理上的主宰者,太虚剑宗宗主,李夙夜!”
领头混混听了这话,惊叫出声:“什么!他居然真是大人物!还是这般大的人物!”
“所以方才我们老大说,天大的一份机缘摆在你们面前,你们没有珍惜。”那个国字脸身后一个武者嘲讽道。
国字脸皱了皱眉。
从领头混混的话里,他似乎没有听到太大的惊讶。
按理说……
等等!
国字脸面色一变,一张脸板起来吼道:“你们做了什么!?”
那领头混混微微一笑,身后的混混们也露出了奇怪的笑容。一群混混退避两侧,让出一条道儿来。
国字脸和两个手下对视一眼,没有理这些混混,径直闯进了山神庙中。
国字脸抽出腰间的佩剑,一剑斩落,那麻袋裂开,竟未伤到内里分毫,只是切开了麻袋。
望着其中裸露出来的稻草,国字脸愤怒的声音穿过了山神庙漏风的墙壁:“李夙夜!!!”
那群混混就这么把晕倒在地的荀笙拖走了。
毕竟余钱邑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加上有太虚剑宗这么个武道圣地在,民风也算剽悍。见到这些混混的行径,过往和围观的人只当什么也没见到,就各自散去了。
领头的混混将昏倒的荀笙塞进一个麻袋里,指挥几个小弟将荀笙扛到了自己家中。说是家,其实这些常年在街巷间干脏活的,若是无人豢养,别说光鲜亮堂的砖瓦房,连草庐都盖不起的。
好在这个领头的混混向来好勇斗狠,这才占据了余钱邑边陲的一座山神庙。常有些兄弟来此,倒是让这神仙居所,有了些人间烟火气。
除了麻袋之外,领头的混混还指使自己的小弟,用荀笙给的银子买了几只烧鸭烧鸡,又弄了些酒水。荀笙出手阔绰,上来就赏了好几两纹银,这些人长这么大,还从未喝过未曾兑水的酒。
酒入口和兑水酒水的苦涩不同,有些辛辣,顺着喉咙下去之后,却返上舌根一股甘甜。十几人分食了一坛酒,加上白面的馍馍和油汪汪的烧鸭烧鸡,不一会儿就豪气云干的指天骂地,好不快哉。
领头的混混又拿出一点碎银子,交给自己手下的人,又去提了两坛酒。众人齐下了肚,面上泛起了红光。走起路来,两腿不住的打摆子。
领头混混打了一个满足的酒嗝,这不兑水的酒后劲就是大,他直觉脑中热血上涌,对着自己手下的小弟说道:“今天算是咱们兄弟们出道以来干的最大的一票买卖,弟兄们,咱们今日可说好了。这肥羊来路不明,但是看出手这程度,肯定不是什么轻与之辈。今日之事,谁要是吐露半分出去,休怪我不讲兄弟情分……我等享受一番完毕,这余钱邑怕是就待不下去了。不过这肥羊内里的衣服都是绸缎的,估计能当不少银钱,加上我从他背囊里搜罗出一些银票……嘿嘿,重要的是他这把刀。”
领头混混拿出一块黑布包裹的长条状东西,回来的路上,荀笙既然被塞进了麻袋,这刀放在里面肯定不好。他们身份低贱,一没有世家或者乡绅的身份,二来没有功名在身,三者没有宗门的身份牒,若是随意携带金属制的长兵刃上街,那是违反昭律的。所以回来的路上,他们便将称手刀用黑布包裹了起来。
领头混混说道:“我们小时候可是跟着家里人去林檎城讨过饭的,那些太虚剑宗的弟子,可都是高高在上的神仙中人。老子之所以能当你们的老大,那还不是老子英明神武……”
话还没说完,有个小弟就接了这混混的话头说道:“您英明神武,凑近看了一眼当时出来寻道缘的刘剑仙一眼,这话您说了都得八百遍了,我们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
领头混混砸吧着嘴说道:“咱爹咱娘都饿死了,咱当时不也饿的和鬼一样。尤其是你,小六子,当时你年纪还小,你爹娘还想着把你和四蛋他爹娘换了煮了吃。要不是你小子嗓门大,嚎了两嗓子,你爹娘心一软把你留下了,你还有命在这跟我吃这烧鸭烧鹅,还有这白面馍馍?”
被叫做小六子的混混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领头混混有些怀念的说道:“当初大家都饿的走不动道儿,就老子有力气凑到刘剑仙面前看了一眼。那刘剑仙腰佩长剑,可真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说到这里,领头混混顿了顿,然后嘿嘿一笑:“可是依我看,当初那刘剑仙手里的剑,可是不如这头肥羊的刀来的好。这口刀若是卖出去,定能有个不错的价格。”
其实,那个所谓的刘剑仙,不过是太虚剑宗的一个小小执事。所谓的道缘,其实是花钱越多越有缘分。大家心里都清楚,只是谁也不愿意戳破这个每个江湖少年都曾做过的美梦。
说到这里,领头混混不无可惜的说道:“本来有了那些银票,咱们兄弟都能捐一笔道缘,没准儿能去太虚剑宗做一回杂役弟子。那可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太虚剑宗的弟子都是神仙中人,这杂役弟子怎么也算是个半仙儿。要不是太虚剑宗不让带刀进去,咱爷们儿也算是有正式兵刃的半仙儿了。”
就在这时,山神庙外,传来了一阵嗤笑的声音。
“想加入太虚剑宗,以你们的身份和天赋机缘,该把求人不如求己这句话颠倒过来,改为求己不如求人。只可惜,天大的一份机缘摆在你们面前,你们没有珍惜。”
领头的混混站起身来,只是刚喝完酒,加上坐在地上半天,居然有些脑袋充血,险些坐倒回去。
一群混混骂骂咧咧的走出山神庙,看到门口有三个精壮的汉子。站在中间的是一个国字脸,三个人虽然没有显露什么手段。但是只看面向和气度,就知道这三人肯定是习武之人,而且武功肯定不低,没准是入了品,也就是三品的高手。
即使是太虚剑宗这种武学圣地,入了品的高手,恐怕也不过千余人。今天除了那个外地商客以外,居然又在这里见到三个。
那个名叫小六子的混混突然有些惊慌失措的说道:“大哥,这肥羊到底是什么人。我听那说书的讲,那些富贵公子出门的时候,背地里都有人守护,咱们该不会是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吧,咱们这到底是接了一笔什么样的买卖啊。”
国字脸武者发出爽朗的笑声:“确实,你们确实惹上了不该惹的人。你们可知道,你们丢入麻袋的那个人,是什么身份么?”
领头的混混回头看了一眼两股战战的小六子,暗骂了一声不争气,然后板着一张脸对国字脸的武者说道:“我们绑的这个人,是太虚剑宗的人。”
那个国字脸的武者有些惊讶:“你倒是个不错的苗子,虽然生在这种环境,倒也有几分灵性和眼光。不错,他确实是太虚剑宗中的人,也就是你们口中所说的神仙中人。”
领头混混倒是实诚,听罢只是冷着一张脸说道:“我没你想的那么聪明,他的身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
国字脸有些惊讶:“哦?他竟然会将他的身份告诉你?不过依我看,他只是告诉了你他是太虚剑宗人,没有告诉你他的真实身份吧。”
那些小混混面面相觑,过了好一会儿那个领头混混才声音颤抖的问道:“你什么意思,他的真实身份是什么?”
国字脸叹道:“你方才说太虚剑宗的都是神仙中人,那你绑的这个人,就是所有神仙都要供奉的神王。太虚剑宗法理上的主宰者,太虚剑宗宗主,李夙夜!”
领头混混听了这话,惊叫出声:“什么!他居然真是大人物!还是这般大的人物!”
“所以方才我们老大说,天大的一份机缘摆在你们面前,你们没有珍惜。”那个国字脸身后一个武者嘲讽道。
国字脸皱了皱眉。
从领头混混的话里,他似乎没有听到太大的惊讶。
按理说……
等等!
国字脸面色一变,一张脸板起来吼道:“你们做了什么!?”
那领头混混微微一笑,身后的混混们也露出了奇怪的笑容。一群混混退避两侧,让出一条道儿来。
国字脸和两个手下对视一眼,没有理这些混混,径直闯进了山神庙中。
国字脸抽出腰间的佩剑,一剑斩落,那麻袋裂开,竟未伤到内里分毫,只是切开了麻袋。
望着其中裸露出来的稻草,国字脸愤怒的声音穿过了山神庙漏风的墙壁:“李夙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