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一棵蘑菇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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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华兀地想起自己当年是小恐龙那会儿立下的宏大志愿,好像是说要在新生代留下一些让后世琢磨不透的文化遗迹来着,后来就把这事儿给搁置一旁了。
现在回想起来,乔华觉得自己倒是可以先从研究这些奇怪的花草开始。自己本来就是學生物的,如果要是能够把这些花草的作用研究清楚,再想办法将这些结论刻到大树或石头上面。随着时间的流逝,树变成了化石,石头沉入地下——
这样下来,经过几千万年的沉淀,或许就会有一个偶然的机会,自己刻的那些东西被人类发现,被送到科學院去研究。然后全球的科學家们就会围绕一个逗比的话题展开一场大讨论:石板上的汉字是不是新生代时期的生物留下的。
当然,如果让科學家们知道那些汉字是新生代的一只矮暴龙留下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立刻疯掉。
想想这些,乔华的心中就一阵洋洋得意,觉得捉弄一下这些科學家们也未为不可。虽然想要把刻下的字清晰地保存那么长的时间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但只要刻字的时候用的力气大一些、刻字的地点多一些,日后被发现的概率就会增大很多。
乔华这样十分美好地憧憬了一小会儿,突然发现自己有两个很严重的问题摆在面前:
自己现在只不过才刚刚认识了一种草药而已,要想认识更多的草药就必须不断地接触植物。可是又不能每遇到一种草就尝尝看,自己可不是神农氏,万一吃到什么毒草一定就玩儿完了;
此外,用什么方法才能在大树上、石头上刻字呢?自己的前爪虽然能够握住东西,无奈太短,连脑袋都碰不到,当然不能期望能用它握住石头来刻字。
每种生物都有着符合自身需要的身体条件,乔华作为矮暴龙当然也不例外——谁尼玛知道一只恐龙还有刻字的需求?
在经过了一段儿时间的思考之后,乔华渐渐地发现自己倒是可以解决掉第一个难题。虽然自己作为肉食动物无法判断哪种草具有毒性,但是那些草食动物却是天生就有辨别能力的。只要偷偷地观察它们吃哪种草,就可以知道什么草是无毒的了。
然后自己便可以采集那些无毒草来自己品尝,大致地摸索每种草是否具有药用价值,以及对身体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想到这里,乔华顿时感到一阵兴奋,迫不及待地想要实施,可是独自在周围转了一圈儿后,却发现因为天色已晚,所有的动物都早已经回老窝去了。
果核正在树上剥栗子吃,见到乔华回来,还以为要开荤了,于是兴奋地跳到了那头犬熊尸体的旁边。
然而乔华在查看了一下犬熊的尸体后,发现经过半天的时间似乎有些变质了。肉味不再鲜美不说,吃了还有可能坏肚子,于是低下头用嘴巴拽着犬熊的皮肤,一直拖到了大河里面,看其顺水漂流。
“吱叽叽!”
对于乔华的行为,果核显然是越来越看不懂了。这么多上好的熊肉,怎么就给扔掉了呢?
乔华大致地理解了小松鼠的意思,但是却无法向它传达自己的想法。可惜自己和果核之间虽然亲密,却在交流上有一个天然的沟渠难以跨越,每天除了看它卖萌以外,就只能不断地大眼瞪小眼而已。
和犬熊留下的血渍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乔华决定在这里留宿一个晚上。而果核也才从树上跳了下来,直接趴在了矮暴龙那宽阔厚实的脑袋上面睡了起来——这貌似是它最近才形成的习惯。
……
第二天一早,太阳刚从地平线冒出来,乔华便将果核赶到了树上,自己则随便找了个地势稍微高一些的地段潜伏下来,等着去观察周围那些食草动物的进食情况。
随着太阳的不断升高,地面上的雾气开始渐渐散开。各种动物也渐渐活跃起来。几只身上带着白斑、大小和家猫相仿的始祖马最先从旁边奔跑了过来,在地上挑挑拣拣地吃了一些青草之后,又朝着另一侧跑远了。
或许这些小家伙并没有注意到,就在离它们不足十米的地方,一只身形高大的矮暴龙正躲在一些高大草木之中,头上盯着一些带着树叶的枝杈,整个身体如同雕塑一般静止不动,眼睛却鬼鬼祟祟地朝它们这里望着。
凭着这样高超的潜伏技巧,乔华相信自己在恐龙家族中绝逼算是一个杰出的伏击手。刚才的情况如果自己出击的话,这几只小不点儿始祖马估计就被生吞了。
见始祖马离开后,乔华便从一旁跳了出来,张开大嘴将始祖马吃过的草咬断,杂乱地堆放在一旁,随即又回到原地伪装起来。
这次来的是一只冠齿兽。
对于这种动物,乔华并不感到陌生。以前在自己山头的时候,他和果核吃到最多的就是冠齿兽的肉。虽然这种家伙看起来十分凶狠,实际上却只是吃草而已,而且四条腿粗而短,跑起来并不快,很容易便会成为大中型肉食动物的猎物。
然而这次乔华却并没有吃掉它的打算,而是静静地看着冠齿兽在自己面前肆无忌惮地啃食着地上的野草。
这只庞大的食草动物在东啃西啃地吃了个半饱之后,突然像是看到了什么,转过身朝一旁慢慢地挪动过去。
顺着冠齿兽移动的方向,乔华赫然发现有一棵像蘑菇又像灵芝的东西正在一颗茂盛的大树下面生长着,上面还带着一些清晨的露珠。
整片区域似乎就只有那里有一棵这种东西。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如果它不是一种毒物的话,乔华就可以断定是一种好东西了。
冠齿兽小心翼翼地在那白色的“蘑菇”上面闻了闻,突然就张开大嘴咬了上去。
“卧槽!”
乔华几乎是在一瞬间从自己藏身的地方跑了出来,迈动有力的后腿,有如神兵天降般两三步蹿到了冠齿兽的后面,一口便结结实实地咬住了对方的喉咙。
可怜的冠齿兽连凶手的模样都没有看见,就已经被这只行动诡异的矮暴龙干掉了。
而且它至死也不会知道,对方之所以会咬死自己,竟然只是为了一棵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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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听说这书的简介火了……
乔华兀地想起自己当年是小恐龙那会儿立下的宏大志愿,好像是说要在新生代留下一些让后世琢磨不透的文化遗迹来着,后来就把这事儿给搁置一旁了。
现在回想起来,乔华觉得自己倒是可以先从研究这些奇怪的花草开始。自己本来就是學生物的,如果要是能够把这些花草的作用研究清楚,再想办法将这些结论刻到大树或石头上面。随着时间的流逝,树变成了化石,石头沉入地下——
这样下来,经过几千万年的沉淀,或许就会有一个偶然的机会,自己刻的那些东西被人类发现,被送到科學院去研究。然后全球的科學家们就会围绕一个逗比的话题展开一场大讨论:石板上的汉字是不是新生代时期的生物留下的。
当然,如果让科學家们知道那些汉字是新生代的一只矮暴龙留下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立刻疯掉。
想想这些,乔华的心中就一阵洋洋得意,觉得捉弄一下这些科學家们也未为不可。虽然想要把刻下的字清晰地保存那么长的时间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但只要刻字的时候用的力气大一些、刻字的地点多一些,日后被发现的概率就会增大很多。
乔华这样十分美好地憧憬了一小会儿,突然发现自己有两个很严重的问题摆在面前:
自己现在只不过才刚刚认识了一种草药而已,要想认识更多的草药就必须不断地接触植物。可是又不能每遇到一种草就尝尝看,自己可不是神农氏,万一吃到什么毒草一定就玩儿完了;
此外,用什么方法才能在大树上、石头上刻字呢?自己的前爪虽然能够握住东西,无奈太短,连脑袋都碰不到,当然不能期望能用它握住石头来刻字。
每种生物都有着符合自身需要的身体条件,乔华作为矮暴龙当然也不例外——谁尼玛知道一只恐龙还有刻字的需求?
在经过了一段儿时间的思考之后,乔华渐渐地发现自己倒是可以解决掉第一个难题。虽然自己作为肉食动物无法判断哪种草具有毒性,但是那些草食动物却是天生就有辨别能力的。只要偷偷地观察它们吃哪种草,就可以知道什么草是无毒的了。
然后自己便可以采集那些无毒草来自己品尝,大致地摸索每种草是否具有药用价值,以及对身体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想到这里,乔华顿时感到一阵兴奋,迫不及待地想要实施,可是独自在周围转了一圈儿后,却发现因为天色已晚,所有的动物都早已经回老窝去了。
果核正在树上剥栗子吃,见到乔华回来,还以为要开荤了,于是兴奋地跳到了那头犬熊尸体的旁边。
然而乔华在查看了一下犬熊的尸体后,发现经过半天的时间似乎有些变质了。肉味不再鲜美不说,吃了还有可能坏肚子,于是低下头用嘴巴拽着犬熊的皮肤,一直拖到了大河里面,看其顺水漂流。
“吱叽叽!”
对于乔华的行为,果核显然是越来越看不懂了。这么多上好的熊肉,怎么就给扔掉了呢?
乔华大致地理解了小松鼠的意思,但是却无法向它传达自己的想法。可惜自己和果核之间虽然亲密,却在交流上有一个天然的沟渠难以跨越,每天除了看它卖萌以外,就只能不断地大眼瞪小眼而已。
和犬熊留下的血渍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乔华决定在这里留宿一个晚上。而果核也才从树上跳了下来,直接趴在了矮暴龙那宽阔厚实的脑袋上面睡了起来——这貌似是它最近才形成的习惯。
……
第二天一早,太阳刚从地平线冒出来,乔华便将果核赶到了树上,自己则随便找了个地势稍微高一些的地段潜伏下来,等着去观察周围那些食草动物的进食情况。
随着太阳的不断升高,地面上的雾气开始渐渐散开。各种动物也渐渐活跃起来。几只身上带着白斑、大小和家猫相仿的始祖马最先从旁边奔跑了过来,在地上挑挑拣拣地吃了一些青草之后,又朝着另一侧跑远了。
或许这些小家伙并没有注意到,就在离它们不足十米的地方,一只身形高大的矮暴龙正躲在一些高大草木之中,头上盯着一些带着树叶的枝杈,整个身体如同雕塑一般静止不动,眼睛却鬼鬼祟祟地朝它们这里望着。
凭着这样高超的潜伏技巧,乔华相信自己在恐龙家族中绝逼算是一个杰出的伏击手。刚才的情况如果自己出击的话,这几只小不点儿始祖马估计就被生吞了。
见始祖马离开后,乔华便从一旁跳了出来,张开大嘴将始祖马吃过的草咬断,杂乱地堆放在一旁,随即又回到原地伪装起来。
这次来的是一只冠齿兽。
对于这种动物,乔华并不感到陌生。以前在自己山头的时候,他和果核吃到最多的就是冠齿兽的肉。虽然这种家伙看起来十分凶狠,实际上却只是吃草而已,而且四条腿粗而短,跑起来并不快,很容易便会成为大中型肉食动物的猎物。
然而这次乔华却并没有吃掉它的打算,而是静静地看着冠齿兽在自己面前肆无忌惮地啃食着地上的野草。
这只庞大的食草动物在东啃西啃地吃了个半饱之后,突然像是看到了什么,转过身朝一旁慢慢地挪动过去。
顺着冠齿兽移动的方向,乔华赫然发现有一棵像蘑菇又像灵芝的东西正在一颗茂盛的大树下面生长着,上面还带着一些清晨的露珠。
整片区域似乎就只有那里有一棵这种东西。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如果它不是一种毒物的话,乔华就可以断定是一种好东西了。
冠齿兽小心翼翼地在那白色的“蘑菇”上面闻了闻,突然就张开大嘴咬了上去。
“卧槽!”
乔华几乎是在一瞬间从自己藏身的地方跑了出来,迈动有力的后腿,有如神兵天降般两三步蹿到了冠齿兽的后面,一口便结结实实地咬住了对方的喉咙。
可怜的冠齿兽连凶手的模样都没有看见,就已经被这只行动诡异的矮暴龙干掉了。
而且它至死也不会知道,对方之所以会咬死自己,竟然只是为了一棵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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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听说这书的简介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