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七章和张凤的第三次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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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六的事情处理好了。林轩打理了一下空间。也就退了出积周万姬给出来的一个采购单,并不仅仅是罐头,还有其他的一些过冬的衣服,一些其他的吃喝的东西,衣服林轩先前已经采购了,周万姬只需要曲套冬天的衣服,倒也没有费多大时间。
现在到天黑还有2个小时,还有时间去采购别的,林轩想了一下,并不急着回家,而是去联系上都市的一些小工厂,去采购他们仓库里的存货,超市里的东西质量好,但价格也很贵,林轩采购的东西需要花钱,到小工厂里直接批发,可以省不少钱,他现在和吴丽云的关系,像是哥哥妹妹一样,一个电话找她帮忙,十多分钟后就能得到一大堆小工厂负责人的电话和联系地址,自然是乐意采用后者的方式去采购商品。
林轩这一次忙活,一直到晚上8点才回家里,最近他不去公司,林雅晴也不知情,她到现在还没有去过林轩的公司里一趟,一直都在店里忙活,有林轩提供的空间菜,新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尽管重新开业的时间很短,名气却已经彻底的在上都市打响了,每天的生意都很火爆,竟然出现了要排队才能就餐的状况。
林雅晴把店里的生意经营的红红火火,林轩自然是极为开心的,他给了她一个平台,她就像是跳到了龙门的鲤鱼,可以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要求管理店里,当初林轩抱着的想法是,就算是赔了也没关系,最起码可以增加一些经验,现在赚了很多钱,他当然是很开心了。两人本来晚上呆在家里腻在一起,白天上班了就各自分开,可是最近几天,林轩偶尔晚上不回家里,呆在仓库里忙活,林雅晴也就有些小小担心了,最起码得两个电话问候一下,而林轩知道她的心思,也就改变了策略,争取白天把货物全部拉到仓库,再转到空间仓库里,然后在晚上旧点之前回到家里,这样她回到家能见到他的人,自然是不需要担心了,也不会疑神疑鬼的,以为他在外面有了女人。
林雅晴不是傻子,林轩和几个女人关系密切,比如,吕芳菲,吴丽云,还有则是偷偷喜欢林轩,比如莫晓丽,这些她都知道,她选择了林轩,把这一生都交给他,也选择了相信林轩,但,人的内心和情感,总不可能一成不变,男人是经不起诱惑的,林雅晴知道这一点,她尽管相信林轩这一生都会爱着她护着她。但若是经不起诱惑,偶尔犯点小错误那也是很有可能的,毕竟人非圣贤,就算是圣贤,也有犯错的时候嘛。
林轩现在的身体素质,可以比拟国家级运动员,跑了一天了,倒也不觉得累,只是身上脏了一些,稍微出了点汗罢了,回家稍事休息一下,他觉得肚子饿了,去卫生间里洗漱了一下,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打算出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把车子开到了住处的一楼,林轩锁好门,步行去了商业街,那里面的夜市一条街,各种东西都有,很多小吃都是林轩喜欢吃的,他也就不选择去酒店?大鱼大肉的吃一顿了,
这个时候是商业街最繁忙的时候,到处都挤满了人,各种小吃摊前更是热闹非凡,各种声音层出不穷。
和人流擦肩而过,五分钟后,林轩钻进了一家沙县小吃店里,店主是一个刃来岁的男子,他做出来的水晶蒸饺很好吃,皮薄馅多味美,林轩以前吃过,现在走到门口就不自禁的钻了进来。
店里的生意很好,林轩进来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在旁边等了好几分钟,看到有空位,立即过去坐在了靠门的座位边,跟老板要了两笼包子,再要了一个卤鸡蛋和鸡腿,以及一份滋补的龙骨玉米臭,其实这龙骨玉米炎就是排骨炖玉米,之所以叫龙骨也是为了取个好听的名字罢了,不过味道很好,汤汁炖的都发白了,营养也很不错,现在天气渐冷,喝下去全身都发暖,自然是需要来一份了。
店里有两咋,女服务员,林轩点了没多久,服务员就端来包子,林拜道了声谢,从桌上拿起醋,倒了些辣抓油和着醋当作料,夹起热气腾腾的包子开始吃了起来。
“老板,帮我拿半笼包子,打包带走。小正吃着,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林轩抬头一看,脸带寒霜一般的张凤也来到了店门口,正好就在他左边,相距不到2米的地方。
“你好,张凤!”想就开车撞伤她,林轩也挺内疚的,此刻再见她,就打了个招呼。张凤疑惑的看了看他,也想起来他的身份,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连句话都不说,就快步走到了店里收钱的柜台边。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铁定会气的想要吐血,林轩不是泥人,何况泥人也有三分土性,他当然也生气,心想我跟你打招呼,你竟然理都不带理得,装什么高傲啊?就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实在是气人。
旁人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再说了,出来吃饭遇到熟人,打个招呼说句话也很正常,倒也没有人关注他们。
“我吃我吃我吃吃吃!,小林轩心里有气,倒也不会再拿热脸茄介屁股自找没激。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美味的包子卜念叨着,发泄心头的火。
“这是你要打包的包子,2块钱。”服务员把张凤要的半笼包子打包,递到了她的手里。“谢谢!”张凤接过打包袋,付了钱转身就离开了,整个过程,也没有多看林轩一眼,仿佛他就是个透明人,完全不存在一般。
“气死我了林轩心里哼了一句,这时候电话响了,他看了一下竟然是吕芳菲打来的电话,连忙接了电话。“喂,什么,来了?还有力分钟到站,哦,好啊,我现在下班了,我去接你吧
挂了电话,林轩对服务员道:“老板,结账
老板正好把龙骨玉米楚端了出来,闻言一愣“额,炎都好了,算了,一共给口块钱吧。”他晃了晃手里的茨,如果加上哭的话,就得旧块钱了,而林轩是老熟人,这份炎没动,还可以卖给别人,他也就没有再算贷的钱。
林轩付了帐,带着一肚子气离开了店里。
商业街的人似乎是越来越多了,人挤人的几乎走不动,几百米的一条街,林轩花了分钟时间,竟然还没有出去,想想吕芳菲所乘的火车,还有旧来分钟就要到站,他就加快脚步,专门找人少的地方走。
再走了两分钟,林轩终于绕到了一条巷子里,这是商业街东面的巷子,和金城小区连着,能直接进出小区里,还能从巷子的丁字路口拐进商业街具,更能直通北面的大马路,而到了大马路就到了林轩住的地方,他才会选择这条小路。
“呼呼,这里的人少了些。”这条小巷子的人倒是不多,林轩擦了擦额头急得冒出来的几滴汗珠,一路往北疾走,争取在吕芳菲到来之前,开车赶到车站。
正走着,他忽然听到了女性的呼叫声:小偷,抓小偷
林轩抬头一看,一叮,人影急匆匆的从北面往南跑来,林轩注意看了一下,这里距离北面的大马路就只有不到百米的距离。而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十字路口边还有一个治安岗厅,里面随时有巡警出没,这咋。小偷竟然就在这里偷钱,真是胆大包天。
“***,现在的小偷可真是倡狂,竟然在警察脸面前抢东西。”林轩心里嘀咕了一下,他倒是知道这里的状况,虽然整个上都市大环境不错,但也有一些宵特别是三只手的小偷,在商业街附近屡屡作案。
没办法,谁让商业街人多,而女孩子也很多呢,那些小偷基本上都是选择女性下手,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割开包包偷窃,或者有的胆大的,直接选择一个人来逛街的女孩子暴力抢夺,随后和同伙一起转移赃物,一般被偷或者被抢的受害者,很少有机会可以抓到小偷,即便是抓到了,他们被关几天也就被放了出来,之后还会继续作案。
林轩大学时候曾经在公交车上被偷过东西,那一次是暑假了,和班级同学一起聚会喝多了,坐上回家的公交车,他上车就睡,到中途钱包被偷小偷下了车子,才被旁边的老人摇醒,才知道东西被偷,虽然下车了寻找,却也没有找到元凶,此后就对小偷深恶痛绝。
上次和高峰一起去玩,他从驾校回来的车上,遇到了小偷,狠狠的惩戒了一番,把他小偷的手都差不多给废了,今天再次遇到小偷,他虽然要去接吕芳菲,却也不会袖手旁观视而不见。
林轩不会没事了找事,非要在商业街巡逻,遇到小偷就去抓,如果亲自碰到了,却是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此时那小偷已经碍手,失主在后面去追小偷正好往他这边跑,他就慢慢放缓了脚步,打算等小偷跑到身边的时候,出其不意将他制住。
此时,巷子里的路灯亮着,巷子里虽然有很多人,然而看到了那介,小偷,却都没有人敢出手,大部分都远远的看着,并没有人愿意上前帮忙。
这个社会并不缺少英雄,但是各类媒介报道的英雄,大部分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比如,见义勇为得不到失主的一句感谢话,比如,见义勇为下水救人,救了落水者,最后自己却失去了性命,或者是在这个过程中受伤了,得不到感谢的话,最后还得自己出医药费,甚至还会被某些无耻的人诬赖,比如南京的徐老太案子。
正是因为种种原因,造就了很多人在见义勇为之前,会有心理负担,尽管部分人也会有这个念头,可是在事到临头的时候,想一想还是放弃了,更有大部分人,本来就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则,造就了见义勇为事件的逐步递减,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实。
而前段时间,林轩甚至看到了,只是在路上扶一个被车子撞倒的老人之前,都要让他或者她,亲自写下一个声明,说不是扶我的人把我摔倒,而是另外的人开车把我撞倒,事故责任完全不在帮我的人,而那个愿意帮他的人才敢动手把老人扶起来的事情。
这些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下,那小偷已经冲到林轩的面前,林轩本来已经停住的身体动了动,一个箭步窜。迂接窜到了小偷的身边,嘴里大喝道!,站住。那小偷跑了一段路,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来不及擦汗,他看到林轩,立即骂了起来:“妈的,滚一边去说着还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匕首,眼光里满是凶恶神色,还很灵活的盯着前面不远的路口。
林轩随着看了一眼,发现那边是一个巷子口,那是通往商业街的小小路,只要这厮进入了商业街,现在那里面最起码有好几千人,一个小偷进了里面,无异于鱼入大海,想要找他可就难了。
林轩嘿嘿笑了一下,轻描淡写的说道:“放下你的匕首,把东西交出来。”
“我交你妈小偷听到了后面失主的脚步声,更怕林轩出手,会引来其他人的热血和冲动,若是很多人一起上来,他别说是三只手,就算是旧只手怕也不是对算杀鸡做猴,放倒林轩为自己搏一介,出路,再震慑一下旁边的人,于是就直接持匕首扎向林轩的胸口。
一般人即便是见义勇为,看到对方露刀或者拿出其他的凶器,怕是也就要闪开了,毕竟自己的安全重要啊,然而林轩却是不怕的,他不是热血冲动的小孩子,只凭借着一时胆气支撑就上前来,他的身手给了他足够的信心,现在他的身七八个这种人还是没问题,在这小偷捅来的时候,他心里一丝怯意都没有。
林轩轻轻垫步,肩膀晃了一下,就躲开小偷捅来的致命的一刀,他这一个垫步,身体已经窜到了小偷的身前,离他只有晦米的距离。那小偷看到了林轩眼里的笑意,像是在嘲笑他一般,眼睛一闪,现出一抹子怯意和惊诧,立即就想要反手回来一下,把匕首往林轩的胳膊上戈,然而还没等他回刀,林轩的双手闪电般伸出来,直接抓住他的胳膊,一拉一扯,小偷的身体忍不淄被他拉得重心不稳,然后他抬起膝盖,凶猛的一个膝撞,直接顶在了那小偷的肚子上。
噗嗤。
下一刻,林轩的耳朵里传进来噢的一声惨叫,小偷疼得身体弯成了供字型,像是一个虾米一般,剧痛之下,连手里的匕首也丢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林轩也不停留,一击碍手立即紧握小偷的胳膊,稍微用力,猛地拧腰,肩部,腰椎的力道使出来,一记漂亮的过肩摔,直接把那小偷给摔了出去。
啪的一下,:卜偷四多斤重的身体凌空摔倒在地,又张大嘴巴,发出了一声惨嚎,双手伸出来,像是一个狗吃屎一般的动作,趴在地上摔得晕乎乎的,更是连爬都爬不起来。
林轩对小偷深恶痛绝,这一下把他打得失去了行凶和还手的能力,此玄还没停手,看准他伸出来的双手,直接上前去,抬起脚狠狠的踩出去,正中小偷的手,顿时就把他的手踩得血肉模糊,还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吧声小偷的手被他踩得骨折了。
仅仅几秒钟,原本气焰嚣张的小偷就被林轩给制服,林轩也不停留,毕竟吕芳菲从外地赶回来,还等着他去接,不过就算是没有昌芳菲的事情,他也不想停留了。虽然他出手见义勇为,却出手稍微重了一下,遇到好说话的警察还好说,遇到不好说话的,说不定还要扣押他,就算是林轩找关系,也还得麻烦别人不是?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林轩制服了小偷,头也不回的就往北走,根本不想停留。
他制服小偷的一幕幕,被周围的人看到,此刻有差不多三四十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他,一些人的脸上还露出了敬佩的神色,甚至还有人在低声议论着,以他的耳力,完全可以听得到,都是在夸赞他身手好,还有人羡慕的说:“我要是有他身手那么好,就不会装孬一样的躲在一边了
尽管认为见义勇为的越来越少,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不过林轩也无权干涉他人的行为,毕竟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所能接受的事情也不同,他没有多想,继续往北走,而这个时候,那个失主也一拐一拐的跑来了。
林轩看得真切,这失主竟然是张凤,而且看她走路的姿势,显然是跑伤了脚,那么不用说,也知道是刚才在追小偷的时候扭伤了,要不然怕是早就追上来了。
张凤也看到了林轩,她打包了东西打算回家里吃饭,却想不到被小小偷下手,摸走了她装在屁股兜里的手机,小偷手法不是很好,她当即就察觉出来,于是大声求救,并且亲自追了上来。
她手里提着东西,网追了几步,就不小心踢到了地砖上,重心不稳扭到了脚脖子,不过手机是她现在最贵重的一件东西了,里面还有一些人的联系方式,她自然是不能容忍被小偷偷去,就一边呼救一边继续追。
一路上看到的人,都不敢出手帮忙,让她觉得很无助很失望,却没有想到,最后出手的人,竟然是刚才跟她打招呼,她却几乎没有搭理的儿时好友吴丽云的朋友的男子,顿时就呆愣了起来。请登陆凶叭,!
品六的事情处理好了。林轩打理了一下空间。也就退了出积周万姬给出来的一个采购单,并不仅仅是罐头,还有其他的一些过冬的衣服,一些其他的吃喝的东西,衣服林轩先前已经采购了,周万姬只需要曲套冬天的衣服,倒也没有费多大时间。
现在到天黑还有2个小时,还有时间去采购别的,林轩想了一下,并不急着回家,而是去联系上都市的一些小工厂,去采购他们仓库里的存货,超市里的东西质量好,但价格也很贵,林轩采购的东西需要花钱,到小工厂里直接批发,可以省不少钱,他现在和吴丽云的关系,像是哥哥妹妹一样,一个电话找她帮忙,十多分钟后就能得到一大堆小工厂负责人的电话和联系地址,自然是乐意采用后者的方式去采购商品。
林轩这一次忙活,一直到晚上8点才回家里,最近他不去公司,林雅晴也不知情,她到现在还没有去过林轩的公司里一趟,一直都在店里忙活,有林轩提供的空间菜,新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尽管重新开业的时间很短,名气却已经彻底的在上都市打响了,每天的生意都很火爆,竟然出现了要排队才能就餐的状况。
林雅晴把店里的生意经营的红红火火,林轩自然是极为开心的,他给了她一个平台,她就像是跳到了龙门的鲤鱼,可以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的要求管理店里,当初林轩抱着的想法是,就算是赔了也没关系,最起码可以增加一些经验,现在赚了很多钱,他当然是很开心了。两人本来晚上呆在家里腻在一起,白天上班了就各自分开,可是最近几天,林轩偶尔晚上不回家里,呆在仓库里忙活,林雅晴也就有些小小担心了,最起码得两个电话问候一下,而林轩知道她的心思,也就改变了策略,争取白天把货物全部拉到仓库,再转到空间仓库里,然后在晚上旧点之前回到家里,这样她回到家能见到他的人,自然是不需要担心了,也不会疑神疑鬼的,以为他在外面有了女人。
林雅晴不是傻子,林轩和几个女人关系密切,比如,吕芳菲,吴丽云,还有则是偷偷喜欢林轩,比如莫晓丽,这些她都知道,她选择了林轩,把这一生都交给他,也选择了相信林轩,但,人的内心和情感,总不可能一成不变,男人是经不起诱惑的,林雅晴知道这一点,她尽管相信林轩这一生都会爱着她护着她。但若是经不起诱惑,偶尔犯点小错误那也是很有可能的,毕竟人非圣贤,就算是圣贤,也有犯错的时候嘛。
林轩现在的身体素质,可以比拟国家级运动员,跑了一天了,倒也不觉得累,只是身上脏了一些,稍微出了点汗罢了,回家稍事休息一下,他觉得肚子饿了,去卫生间里洗漱了一下,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打算出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把车子开到了住处的一楼,林轩锁好门,步行去了商业街,那里面的夜市一条街,各种东西都有,很多小吃都是林轩喜欢吃的,他也就不选择去酒店?大鱼大肉的吃一顿了,
这个时候是商业街最繁忙的时候,到处都挤满了人,各种小吃摊前更是热闹非凡,各种声音层出不穷。
和人流擦肩而过,五分钟后,林轩钻进了一家沙县小吃店里,店主是一个刃来岁的男子,他做出来的水晶蒸饺很好吃,皮薄馅多味美,林轩以前吃过,现在走到门口就不自禁的钻了进来。
店里的生意很好,林轩进来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在旁边等了好几分钟,看到有空位,立即过去坐在了靠门的座位边,跟老板要了两笼包子,再要了一个卤鸡蛋和鸡腿,以及一份滋补的龙骨玉米臭,其实这龙骨玉米炎就是排骨炖玉米,之所以叫龙骨也是为了取个好听的名字罢了,不过味道很好,汤汁炖的都发白了,营养也很不错,现在天气渐冷,喝下去全身都发暖,自然是需要来一份了。
店里有两咋,女服务员,林轩点了没多久,服务员就端来包子,林拜道了声谢,从桌上拿起醋,倒了些辣抓油和着醋当作料,夹起热气腾腾的包子开始吃了起来。
“老板,帮我拿半笼包子,打包带走。小正吃着,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林轩抬头一看,脸带寒霜一般的张凤也来到了店门口,正好就在他左边,相距不到2米的地方。
“你好,张凤!”想就开车撞伤她,林轩也挺内疚的,此刻再见她,就打了个招呼。张凤疑惑的看了看他,也想起来他的身份,只是微微点了点头,连句话都不说,就快步走到了店里收钱的柜台边。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铁定会气的想要吐血,林轩不是泥人,何况泥人也有三分土性,他当然也生气,心想我跟你打招呼,你竟然理都不带理得,装什么高傲啊?就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实在是气人。
旁人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再说了,出来吃饭遇到熟人,打个招呼说句话也很正常,倒也没有人关注他们。
“我吃我吃我吃吃吃!,小林轩心里有气,倒也不会再拿热脸茄介屁股自找没激。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美味的包子卜念叨着,发泄心头的火。
“这是你要打包的包子,2块钱。”服务员把张凤要的半笼包子打包,递到了她的手里。“谢谢!”张凤接过打包袋,付了钱转身就离开了,整个过程,也没有多看林轩一眼,仿佛他就是个透明人,完全不存在一般。
“气死我了林轩心里哼了一句,这时候电话响了,他看了一下竟然是吕芳菲打来的电话,连忙接了电话。“喂,什么,来了?还有力分钟到站,哦,好啊,我现在下班了,我去接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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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正好把龙骨玉米楚端了出来,闻言一愣“额,炎都好了,算了,一共给口块钱吧。”他晃了晃手里的茨,如果加上哭的话,就得旧块钱了,而林轩是老熟人,这份炎没动,还可以卖给别人,他也就没有再算贷的钱。
林轩付了帐,带着一肚子气离开了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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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走了两分钟,林轩终于绕到了一条巷子里,这是商业街东面的巷子,和金城小区连着,能直接进出小区里,还能从巷子的丁字路口拐进商业街具,更能直通北面的大马路,而到了大马路就到了林轩住的地方,他才会选择这条小路。
“呼呼,这里的人少了些。”这条小巷子的人倒是不多,林轩擦了擦额头急得冒出来的几滴汗珠,一路往北疾走,争取在吕芳菲到来之前,开车赶到车站。
正走着,他忽然听到了女性的呼叫声:小偷,抓小偷
林轩抬头一看,一叮,人影急匆匆的从北面往南跑来,林轩注意看了一下,这里距离北面的大马路就只有不到百米的距离。而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十字路口边还有一个治安岗厅,里面随时有巡警出没,这咋。小偷竟然就在这里偷钱,真是胆大包天。
“***,现在的小偷可真是倡狂,竟然在警察脸面前抢东西。”林轩心里嘀咕了一下,他倒是知道这里的状况,虽然整个上都市大环境不错,但也有一些宵特别是三只手的小偷,在商业街附近屡屡作案。
没办法,谁让商业街人多,而女孩子也很多呢,那些小偷基本上都是选择女性下手,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割开包包偷窃,或者有的胆大的,直接选择一个人来逛街的女孩子暴力抢夺,随后和同伙一起转移赃物,一般被偷或者被抢的受害者,很少有机会可以抓到小偷,即便是抓到了,他们被关几天也就被放了出来,之后还会继续作案。
林轩大学时候曾经在公交车上被偷过东西,那一次是暑假了,和班级同学一起聚会喝多了,坐上回家的公交车,他上车就睡,到中途钱包被偷小偷下了车子,才被旁边的老人摇醒,才知道东西被偷,虽然下车了寻找,却也没有找到元凶,此后就对小偷深恶痛绝。
上次和高峰一起去玩,他从驾校回来的车上,遇到了小偷,狠狠的惩戒了一番,把他小偷的手都差不多给废了,今天再次遇到小偷,他虽然要去接吕芳菲,却也不会袖手旁观视而不见。
林轩不会没事了找事,非要在商业街巡逻,遇到小偷就去抓,如果亲自碰到了,却是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此时那小偷已经碍手,失主在后面去追小偷正好往他这边跑,他就慢慢放缓了脚步,打算等小偷跑到身边的时候,出其不意将他制住。
此时,巷子里的路灯亮着,巷子里虽然有很多人,然而看到了那介,小偷,却都没有人敢出手,大部分都远远的看着,并没有人愿意上前帮忙。
这个社会并不缺少英雄,但是各类媒介报道的英雄,大部分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比如,见义勇为得不到失主的一句感谢话,比如,见义勇为下水救人,救了落水者,最后自己却失去了性命,或者是在这个过程中受伤了,得不到感谢的话,最后还得自己出医药费,甚至还会被某些无耻的人诬赖,比如南京的徐老太案子。
正是因为种种原因,造就了很多人在见义勇为之前,会有心理负担,尽管部分人也会有这个念头,可是在事到临头的时候,想一想还是放弃了,更有大部分人,本来就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原则,造就了见义勇为事件的逐步递减,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实。
而前段时间,林轩甚至看到了,只是在路上扶一个被车子撞倒的老人之前,都要让他或者她,亲自写下一个声明,说不是扶我的人把我摔倒,而是另外的人开车把我撞倒,事故责任完全不在帮我的人,而那个愿意帮他的人才敢动手把老人扶起来的事情。
这些念头在脑海里转了一下,那小偷已经冲到林轩的面前,林轩本来已经停住的身体动了动,一个箭步窜。迂接窜到了小偷的身边,嘴里大喝道!,站住。那小偷跑了一段路,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来不及擦汗,他看到林轩,立即骂了起来:“妈的,滚一边去说着还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匕首,眼光里满是凶恶神色,还很灵活的盯着前面不远的路口。
林轩随着看了一眼,发现那边是一个巷子口,那是通往商业街的小小路,只要这厮进入了商业街,现在那里面最起码有好几千人,一个小偷进了里面,无异于鱼入大海,想要找他可就难了。
林轩嘿嘿笑了一下,轻描淡写的说道:“放下你的匕首,把东西交出来。”
“我交你妈小偷听到了后面失主的脚步声,更怕林轩出手,会引来其他人的热血和冲动,若是很多人一起上来,他别说是三只手,就算是旧只手怕也不是对算杀鸡做猴,放倒林轩为自己搏一介,出路,再震慑一下旁边的人,于是就直接持匕首扎向林轩的胸口。
一般人即便是见义勇为,看到对方露刀或者拿出其他的凶器,怕是也就要闪开了,毕竟自己的安全重要啊,然而林轩却是不怕的,他不是热血冲动的小孩子,只凭借着一时胆气支撑就上前来,他的身手给了他足够的信心,现在他的身七八个这种人还是没问题,在这小偷捅来的时候,他心里一丝怯意都没有。
林轩轻轻垫步,肩膀晃了一下,就躲开小偷捅来的致命的一刀,他这一个垫步,身体已经窜到了小偷的身前,离他只有晦米的距离。那小偷看到了林轩眼里的笑意,像是在嘲笑他一般,眼睛一闪,现出一抹子怯意和惊诧,立即就想要反手回来一下,把匕首往林轩的胳膊上戈,然而还没等他回刀,林轩的双手闪电般伸出来,直接抓住他的胳膊,一拉一扯,小偷的身体忍不淄被他拉得重心不稳,然后他抬起膝盖,凶猛的一个膝撞,直接顶在了那小偷的肚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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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林轩的耳朵里传进来噢的一声惨叫,小偷疼得身体弯成了供字型,像是一个虾米一般,剧痛之下,连手里的匕首也丢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林轩也不停留,一击碍手立即紧握小偷的胳膊,稍微用力,猛地拧腰,肩部,腰椎的力道使出来,一记漂亮的过肩摔,直接把那小偷给摔了出去。
啪的一下,:卜偷四多斤重的身体凌空摔倒在地,又张大嘴巴,发出了一声惨嚎,双手伸出来,像是一个狗吃屎一般的动作,趴在地上摔得晕乎乎的,更是连爬都爬不起来。
林轩对小偷深恶痛绝,这一下把他打得失去了行凶和还手的能力,此玄还没停手,看准他伸出来的双手,直接上前去,抬起脚狠狠的踩出去,正中小偷的手,顿时就把他的手踩得血肉模糊,还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吧声小偷的手被他踩得骨折了。
仅仅几秒钟,原本气焰嚣张的小偷就被林轩给制服,林轩也不停留,毕竟吕芳菲从外地赶回来,还等着他去接,不过就算是没有昌芳菲的事情,他也不想停留了。虽然他出手见义勇为,却出手稍微重了一下,遇到好说话的警察还好说,遇到不好说话的,说不定还要扣押他,就算是林轩找关系,也还得麻烦别人不是?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林轩制服了小偷,头也不回的就往北走,根本不想停留。
他制服小偷的一幕幕,被周围的人看到,此刻有差不多三四十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他,一些人的脸上还露出了敬佩的神色,甚至还有人在低声议论着,以他的耳力,完全可以听得到,都是在夸赞他身手好,还有人羡慕的说:“我要是有他身手那么好,就不会装孬一样的躲在一边了
尽管认为见义勇为的越来越少,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不过林轩也无权干涉他人的行为,毕竟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所能接受的事情也不同,他没有多想,继续往北走,而这个时候,那个失主也一拐一拐的跑来了。
林轩看得真切,这失主竟然是张凤,而且看她走路的姿势,显然是跑伤了脚,那么不用说,也知道是刚才在追小偷的时候扭伤了,要不然怕是早就追上来了。
张凤也看到了林轩,她打包了东西打算回家里吃饭,却想不到被小小偷下手,摸走了她装在屁股兜里的手机,小偷手法不是很好,她当即就察觉出来,于是大声求救,并且亲自追了上来。
她手里提着东西,网追了几步,就不小心踢到了地砖上,重心不稳扭到了脚脖子,不过手机是她现在最贵重的一件东西了,里面还有一些人的联系方式,她自然是不能容忍被小偷偷去,就一边呼救一边继续追。
一路上看到的人,都不敢出手帮忙,让她觉得很无助很失望,却没有想到,最后出手的人,竟然是刚才跟她打招呼,她却几乎没有搭理的儿时好友吴丽云的朋友的男子,顿时就呆愣了起来。请登陆凶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