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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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时尚先锋的三件必备:听歌、跳舞、烫头。
电视内容太过贫乏,而且能收到的台太少,往往还要等到晚上才有,根本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于是,拥有一台高清晰立体声的双卡收录机,就成了刚需,比凤凰牌自行车还硬的刚需。
磁带就像钥匙,不仅能满足精神需求,有时还会有意外收获。
拎着收录机的小伙子只要在大街上一站,身边的同龄男女就会自动向他汇集,聊着聊着没准就能擦出火花,从音乐的共鸣,发展到身体的共振,成就一段佳话,一段姻缘。
只是取向一定要正常。
市场潜力很大,很有搞头。
路子算是找到了,接下来就是一些细节,如假期、资金、还有最重要的人手。
资金不愁,林启风存折里从开学初就躺着近一万块没动过,现在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在这个万元户都很稀奇,能横着走的时代,一万多的启动资金,绰绰有余了。
假期也好办,李想这幅状态,只要眼不瞎,请个病假应该很轻松,林启风也可以用陪护的名义,顺带着把他的假也请下来。
至于柔道队,如果不是为了追他媳妇,他才不会没事去找虐呢,现在两人已经认识了,而且看李欣对他这段时间的态度,已经有明显改观,误会应该已经消了,准假更好,不准他还不伺候了,前世不也这么慢慢接触、日久生情了吗,重生一次要是还能出了岔子,林启风干脆买块豆腐,拍死自己算了。
最后只剩下人手,这还真的是个问题,李想是不用指望了,即便跟着去了,以他的身体状态,最多也就是精神助攻,林启风一个人就算把他累死了,能抗多少货?
戴强、刘建武俩人也直接排除,一个文艺青年,视金钱如粪土,一个着了魔,一门心思的出国留学,其他事一概不问。
这可把林启风给难住了,班里的同学,关系好的就宿舍这几个兄弟,至于其他人,重生回来后,名字还没认全,而且人家也不一定信他。
思来想去,林启风最终把主意打到了胡同身上。
目前看来,胡同的人品还是不错的,虽说林启风帮他解了围,可他也帮了林启风,而且还是两次,钱也还了。
更重要的是,胡同身手很好,出家人,除了吃斋念佛,也练了一手好功夫,路上要是碰到什么事,有他在,大概率能扛得住。
越想越觉得胡同这个人选不错,简直是完美,而且以他那手剃头的技术,以后大概率是要挨饿的,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黑夜里,林启风眼神越来越亮,暗道:“就他了,宜早不宜迟,明天找个机会,问一下他。”
“我以茶代酒,敬兄弟一杯,感谢兄弟昨天的帮助。”
早上起床,林启风就把昨天的想法跟李想说了,李想大概也是觉得有搞头,这些天给人送货,他可是亲眼见到人家大把赚钱的,要不是没有本钱,说不定他也支个摊,卖货去了。
俩人一拍即合,商量了一下怎么把胡同给拉上马,就用感谢的名义,把他约进了饭馆,饭菜上桌,李想端起杯茶感谢道。
“什么谢不谢的,林兄弟帮了我,你又是他兄弟,应该的。”胡同笑着客气道,端起茶杯,俩人碰了下。
“茫茫人海中,能碰见就是有缘,现在也都认识了,以后就是朋友,不用客气。”林启风接了句,话题一转道:“今天的生意,看起来不怎么好啊?”
这是明知故问了,那么大条街,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别人摊子前都围满了人,就他那里无人问津,闲得都蹲在路边数蚂蚁了,能好才怪。
“唉。”胡同一声叹息,满脸心酸,抬眼就看到林启风那个剃的板正的小寸头,道:“头发找人给剃了?”
“剃了,早上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碰到一个老大爷,在路口支了个摊,没想着麻烦你,就顺便给剃了。”林启风心里暗骂,嘴上解释道。
这可是他花了八毛钱专门请大师傅给剃的,头发虽然短了,可人看着精神。
“剃了也好,唉,昨晚才跟师傅学了一手,还想着挺适合你的。”胡同一脸可惜道。
林启风撇撇嘴,没接话,旁边李想倒是忍不住道:“兄弟有没有考虑过换个营生?我说句实话你别介意,以你现在的水平,别说养家糊口了,养活你自己都很困难,还是要考虑长远,为将来做个打算。”
这是直接接了短,胡同的脸色一下子就难看起来,沉默一阵,叹了口气,无奈道:“怎么没想过,可我从小就被送进了庙里,除了会念几本佛经,练了两膀子力气,其他什么都不会,回来大半年,才找了这么个营生,先勉强混日子吧。”
“兄弟,咱们认识的时间虽短,可经历的事却不少了,我帮过你,你也帮过我,咱们也算是患难见真情了。”林启风接过话茬,开始忽悠道:“我拿你当兄弟,就直说了,我有个门路,做好了能赚钱,赚大钱,缺人手,你……要不就跟着我干吧。”
这是他和李想商量好的说法,话说完,俩人紧张的盯着胡同。
“什么门路,我……可以先问一下吗?”胡同端起茶杯喝口水,开口道。
林启风李想俩人开始画饼,往大了画。
“听着倒是可行,天桥也有不少摆摊的,一天到晚生意不停,赚钱赚的我都眼红,可是本钱从哪来?”胡同提出问题。
“本钱我出,你负责进货,老大负责管理和经营,等赚了钱,咱们三个平分。”林启风直接摊开牌来说。
看这态度,大概率是同意了,既然决定合伙,那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免得日后找麻烦。
分成比例是林启风自己决定的,本来鼓捣这事就是为了帮李想,而且以后这摊子事也要交给他们两个来做。
“不行不行,我就跑个腿,哪能跟你们平分啊。”胡同连连摆手,直接拒绝道。
“不能这么分,钱是你出的,风险都是你一个人担,我俩就跟着搭把手,就拿走这么多收益,没有这么办事的。”李想也连连摇头,就差拍屁股不干了。
“那要不四三三?”林启风试探着道。
俩人接着摇头,最后一阵扯皮,比例最终定了下来,林启风占七成,他俩一人一成五。
纯真年代的人啊……太可爱了。
林启风只能这么感叹。
八十年代时尚先锋的三件必备:听歌、跳舞、烫头。
电视内容太过贫乏,而且能收到的台太少,往往还要等到晚上才有,根本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于是,拥有一台高清晰立体声的双卡收录机,就成了刚需,比凤凰牌自行车还硬的刚需。
磁带就像钥匙,不仅能满足精神需求,有时还会有意外收获。
拎着收录机的小伙子只要在大街上一站,身边的同龄男女就会自动向他汇集,聊着聊着没准就能擦出火花,从音乐的共鸣,发展到身体的共振,成就一段佳话,一段姻缘。
只是取向一定要正常。
市场潜力很大,很有搞头。
路子算是找到了,接下来就是一些细节,如假期、资金、还有最重要的人手。
资金不愁,林启风存折里从开学初就躺着近一万块没动过,现在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在这个万元户都很稀奇,能横着走的时代,一万多的启动资金,绰绰有余了。
假期也好办,李想这幅状态,只要眼不瞎,请个病假应该很轻松,林启风也可以用陪护的名义,顺带着把他的假也请下来。
至于柔道队,如果不是为了追他媳妇,他才不会没事去找虐呢,现在两人已经认识了,而且看李欣对他这段时间的态度,已经有明显改观,误会应该已经消了,准假更好,不准他还不伺候了,前世不也这么慢慢接触、日久生情了吗,重生一次要是还能出了岔子,林启风干脆买块豆腐,拍死自己算了。
最后只剩下人手,这还真的是个问题,李想是不用指望了,即便跟着去了,以他的身体状态,最多也就是精神助攻,林启风一个人就算把他累死了,能抗多少货?
戴强、刘建武俩人也直接排除,一个文艺青年,视金钱如粪土,一个着了魔,一门心思的出国留学,其他事一概不问。
这可把林启风给难住了,班里的同学,关系好的就宿舍这几个兄弟,至于其他人,重生回来后,名字还没认全,而且人家也不一定信他。
思来想去,林启风最终把主意打到了胡同身上。
目前看来,胡同的人品还是不错的,虽说林启风帮他解了围,可他也帮了林启风,而且还是两次,钱也还了。
更重要的是,胡同身手很好,出家人,除了吃斋念佛,也练了一手好功夫,路上要是碰到什么事,有他在,大概率能扛得住。
越想越觉得胡同这个人选不错,简直是完美,而且以他那手剃头的技术,以后大概率是要挨饿的,成功的可能性很大。
黑夜里,林启风眼神越来越亮,暗道:“就他了,宜早不宜迟,明天找个机会,问一下他。”
“我以茶代酒,敬兄弟一杯,感谢兄弟昨天的帮助。”
早上起床,林启风就把昨天的想法跟李想说了,李想大概也是觉得有搞头,这些天给人送货,他可是亲眼见到人家大把赚钱的,要不是没有本钱,说不定他也支个摊,卖货去了。
俩人一拍即合,商量了一下怎么把胡同给拉上马,就用感谢的名义,把他约进了饭馆,饭菜上桌,李想端起杯茶感谢道。
“什么谢不谢的,林兄弟帮了我,你又是他兄弟,应该的。”胡同笑着客气道,端起茶杯,俩人碰了下。
“茫茫人海中,能碰见就是有缘,现在也都认识了,以后就是朋友,不用客气。”林启风接了句,话题一转道:“今天的生意,看起来不怎么好啊?”
这是明知故问了,那么大条街,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别人摊子前都围满了人,就他那里无人问津,闲得都蹲在路边数蚂蚁了,能好才怪。
“唉。”胡同一声叹息,满脸心酸,抬眼就看到林启风那个剃的板正的小寸头,道:“头发找人给剃了?”
“剃了,早上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碰到一个老大爷,在路口支了个摊,没想着麻烦你,就顺便给剃了。”林启风心里暗骂,嘴上解释道。
这可是他花了八毛钱专门请大师傅给剃的,头发虽然短了,可人看着精神。
“剃了也好,唉,昨晚才跟师傅学了一手,还想着挺适合你的。”胡同一脸可惜道。
林启风撇撇嘴,没接话,旁边李想倒是忍不住道:“兄弟有没有考虑过换个营生?我说句实话你别介意,以你现在的水平,别说养家糊口了,养活你自己都很困难,还是要考虑长远,为将来做个打算。”
这是直接接了短,胡同的脸色一下子就难看起来,沉默一阵,叹了口气,无奈道:“怎么没想过,可我从小就被送进了庙里,除了会念几本佛经,练了两膀子力气,其他什么都不会,回来大半年,才找了这么个营生,先勉强混日子吧。”
“兄弟,咱们认识的时间虽短,可经历的事却不少了,我帮过你,你也帮过我,咱们也算是患难见真情了。”林启风接过话茬,开始忽悠道:“我拿你当兄弟,就直说了,我有个门路,做好了能赚钱,赚大钱,缺人手,你……要不就跟着我干吧。”
这是他和李想商量好的说法,话说完,俩人紧张的盯着胡同。
“什么门路,我……可以先问一下吗?”胡同端起茶杯喝口水,开口道。
林启风李想俩人开始画饼,往大了画。
“听着倒是可行,天桥也有不少摆摊的,一天到晚生意不停,赚钱赚的我都眼红,可是本钱从哪来?”胡同提出问题。
“本钱我出,你负责进货,老大负责管理和经营,等赚了钱,咱们三个平分。”林启风直接摊开牌来说。
看这态度,大概率是同意了,既然决定合伙,那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免得日后找麻烦。
分成比例是林启风自己决定的,本来鼓捣这事就是为了帮李想,而且以后这摊子事也要交给他们两个来做。
“不行不行,我就跑个腿,哪能跟你们平分啊。”胡同连连摆手,直接拒绝道。
“不能这么分,钱是你出的,风险都是你一个人担,我俩就跟着搭把手,就拿走这么多收益,没有这么办事的。”李想也连连摇头,就差拍屁股不干了。
“那要不四三三?”林启风试探着道。
俩人接着摇头,最后一阵扯皮,比例最终定了下来,林启风占七成,他俩一人一成五。
纯真年代的人啊……太可爱了。
林启风只能这么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