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生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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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宪洲的建议下,协会迅速壮大起来,广播电台还专门做了采访,让江涛和元宪洲等人一下子知名度大增。
元宪洲知道,随着知名度提升,随着组织的庇佑,自己以及自己周围的亲人们的安全系数也会大大提高。
但只有剪除了蓝公子、周华这样祸患,才会有安全可言。
孟繁明出狱之际就是蓝公子噩梦到来之时。
当然,孟繁明并不是真正的出狱,北盘大狱哪有那么大的权限,他们只能提供保外就医。
这就足够了。
或许是元宪洲给的好处足够多,或许是蓝公子太得意忘形了,孟繁明出狱不到一周,就传来蓝公子被砍成植物人的消息。
元宪洲第一时间赶到市中心医院。
走廊里,吃得脑满肠肥的粮库主任一脸悲戚,在和另一个哭哭啼啼的女人说着什么,看来这就是蓝公子的父母了。
蓝公子的父母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宠上了天,能有这样的下场他们难辞其咎。
元宪洲直接钻进病房里。
跟传说的不同,蓝公子其实并不是变成了植物人,只是不能动弹不能说话而已,他的眼珠子还能转,而且明显能听见人说话。
看见元宪洲进来,蓝公子眼神里显出几分恐惧,元宪洲走到他身边叹口气:“我说的没错吧,活着比死难过!”
蓝公子狠狠瞪着元宪洲,眼睛都快流出血来。
“现在后悔已经晚了。其实你父母比你更难过!你说你浑身上下连块儿硬的地方都没有,连个种儿都不能给他们留下。哎,好死不如赖活着!”
蓝公子气的拼命想挣扎起来,但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看着元宪洲大摇大摆走了。
重生归来,元宪洲已经来过中心医院好多次了,今天他却想起来,该仔细看看这个停留在时空隧道里的景致。
墙皮已经斑驳了,到处是阴渗的湿痕或者干裂的纹路。灯光昏暗,不时有灯泡发出滋滋的响声。走廊深处不时传来吵骂声、喊叫声。在元宪洲看来,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富有人情味儿。
到了九十年以后,开始讲经济效益了,医院倒是变得干净整洁了,但这种人情的味道儿却渐渐消失了。
元宪洲正打算朝门口走去时,几名护士喊叫着跑过来。
“抓住她!抓住她!”元宪洲定睛一看,只见腰疼摇摇晃晃跑过来。
没等元宪洲拦阻,腰疼自己先停下来了,指着元宪洲大喊:“美男子!美男子!”
护士趁机冲过来,扭住了腰疼。
元宪洲看看腰疼的腰腹立刻知道,她是跑来堕胎了,怕疼又想跑掉。
上一世,腰疼就被车把式、流浪汉之类搞大过几次肚子,每次都跑到医院来堕胎。医院也不讲经济效益,每次都无偿给她堕胎,但来的次数多了,医生护士也很烦,有时甚至连麻药都不打够。最后一次,腰疼大出血死在了手术台上。
护士正准备拖走腰疼时,元宪洲叫住了她们,从怀里掏出支票:“好好给她做手术。连绝育也一块儿做了!”
“好的!”领头的护士微笑着点点头。
走出大楼,来到医院院子里,元宪洲又看到那个时代的产物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
男孩名叫院生,是医院里养的。但却是无奈养的。
男孩出生时住在医院,结果护士没看护好,让老鼠啃掉了鼻子。男孩家人不干了,不光要赔钱,还不要孩子了。
医院只好把孩子养了起来。
上一世90年代的时候,元宪洲见过院生,那时他已经长成了英俊的小伙子了,戴着假鼻子,留在医院里打杂,后来还娶了个农村女孩做老婆。
元宪洲离开医院没走几步远,就来到薇薇小院,他打开院门走了进去。
好多天没住人了,院子里的石板地上飘着一层尘土。
屋子里却是一尘不染,看来小翠离开时把门窗封的很严实。
屋子里的各种物品也摆放的十分整齐有序。
元宪洲看向大床,眼前突然浮现出边薇薇各种姿态的丰盈身体,忍不住就解开裤带,掏出家伙套弄起来。
眼前一会儿浮现出边薇薇胸前硕大的两团,一会儿又浮现出肖蝶白玉兰一样的双腿。
突然,一阵开门的声音传来,元宪洲连忙把家伙塞回去,还没提上裤子,人就进来了。
这要是小翠,尴尬就大了。
幸好进来的是边薇薇。
边薇薇愣了一下,立刻咬牙切齿地扑过来,一把将元宪洲的家伙重新拽出来,嘴里嚷嚷着:“让薇薇来帮小爸爸!”
直接将元宪洲推倒在床上,骑了上去。
边薇薇疯狂地颠了一会儿,元宪洲却感觉不太舒适了,推起边薇薇,揽着她的腰肢把她按在缝纫机案几上,然后冲刺进去,狠狠撞击着。
边薇薇很快兴奋起来,嚷嚷着:“来呀!小爸爸!狠狠欺负薇薇吧!”
站着运动本来就比较累,元宪洲没一会儿便筋疲力尽了,两人紧紧搂抱在一起,大口喘息着。
“你还没好好看看吧?”边薇薇一边喘息着一边推开元宪洲,亮出她的内衣。
原来,边薇薇穿着元宪洲二十一世纪才见过的内衣。
“是你们的样品吧。”元宪洲知道内衣生产线马上就要开工了。
“是啊。”边薇薇有些扫兴地穿回衣服。
“没事,我们晚上还可以继续看。”一方面为了安慰薇薇,一方面确实意犹未尽。
“不行哦!没时间了。”边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找出几本书,放到包里。
“怎么了?这么着急。”
“劳伦斯还在工厂里等着呢。”
这老家伙每一次都是这样不声不响地跑过来,元宪洲已经适应了,不过他晚上肯定还要回市内,恐怕还得元宪洲接他。
“我送你过去吧,反正还得接他回来。”
“好啊!好啊!”
吉普车已经修来了,元宪洲拉着边薇薇行驶在依山傍海的公路上。
此时刚好傍晚,微风拂面夕阳西下,一切都是那么的安好静谧。
上一世的二十一世纪,这条马路拓宽了,改名叫滨海大道,茶余饭后经常有市民在此踏足观海。
到了厂区,元宪洲并没看见劳伦斯,却只看到一个长身玉立,白衣胜雪的白人帅小伙。
在元宪洲的建议下,协会迅速壮大起来,广播电台还专门做了采访,让江涛和元宪洲等人一下子知名度大增。
元宪洲知道,随着知名度提升,随着组织的庇佑,自己以及自己周围的亲人们的安全系数也会大大提高。
但只有剪除了蓝公子、周华这样祸患,才会有安全可言。
孟繁明出狱之际就是蓝公子噩梦到来之时。
当然,孟繁明并不是真正的出狱,北盘大狱哪有那么大的权限,他们只能提供保外就医。
这就足够了。
或许是元宪洲给的好处足够多,或许是蓝公子太得意忘形了,孟繁明出狱不到一周,就传来蓝公子被砍成植物人的消息。
元宪洲第一时间赶到市中心医院。
走廊里,吃得脑满肠肥的粮库主任一脸悲戚,在和另一个哭哭啼啼的女人说着什么,看来这就是蓝公子的父母了。
蓝公子的父母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宠上了天,能有这样的下场他们难辞其咎。
元宪洲直接钻进病房里。
跟传说的不同,蓝公子其实并不是变成了植物人,只是不能动弹不能说话而已,他的眼珠子还能转,而且明显能听见人说话。
看见元宪洲进来,蓝公子眼神里显出几分恐惧,元宪洲走到他身边叹口气:“我说的没错吧,活着比死难过!”
蓝公子狠狠瞪着元宪洲,眼睛都快流出血来。
“现在后悔已经晚了。其实你父母比你更难过!你说你浑身上下连块儿硬的地方都没有,连个种儿都不能给他们留下。哎,好死不如赖活着!”
蓝公子气的拼命想挣扎起来,但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看着元宪洲大摇大摆走了。
重生归来,元宪洲已经来过中心医院好多次了,今天他却想起来,该仔细看看这个停留在时空隧道里的景致。
墙皮已经斑驳了,到处是阴渗的湿痕或者干裂的纹路。灯光昏暗,不时有灯泡发出滋滋的响声。走廊深处不时传来吵骂声、喊叫声。在元宪洲看来,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富有人情味儿。
到了九十年以后,开始讲经济效益了,医院倒是变得干净整洁了,但这种人情的味道儿却渐渐消失了。
元宪洲正打算朝门口走去时,几名护士喊叫着跑过来。
“抓住她!抓住她!”元宪洲定睛一看,只见腰疼摇摇晃晃跑过来。
没等元宪洲拦阻,腰疼自己先停下来了,指着元宪洲大喊:“美男子!美男子!”
护士趁机冲过来,扭住了腰疼。
元宪洲看看腰疼的腰腹立刻知道,她是跑来堕胎了,怕疼又想跑掉。
上一世,腰疼就被车把式、流浪汉之类搞大过几次肚子,每次都跑到医院来堕胎。医院也不讲经济效益,每次都无偿给她堕胎,但来的次数多了,医生护士也很烦,有时甚至连麻药都不打够。最后一次,腰疼大出血死在了手术台上。
护士正准备拖走腰疼时,元宪洲叫住了她们,从怀里掏出支票:“好好给她做手术。连绝育也一块儿做了!”
“好的!”领头的护士微笑着点点头。
走出大楼,来到医院院子里,元宪洲又看到那个时代的产物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
男孩名叫院生,是医院里养的。但却是无奈养的。
男孩出生时住在医院,结果护士没看护好,让老鼠啃掉了鼻子。男孩家人不干了,不光要赔钱,还不要孩子了。
医院只好把孩子养了起来。
上一世90年代的时候,元宪洲见过院生,那时他已经长成了英俊的小伙子了,戴着假鼻子,留在医院里打杂,后来还娶了个农村女孩做老婆。
元宪洲离开医院没走几步远,就来到薇薇小院,他打开院门走了进去。
好多天没住人了,院子里的石板地上飘着一层尘土。
屋子里却是一尘不染,看来小翠离开时把门窗封的很严实。
屋子里的各种物品也摆放的十分整齐有序。
元宪洲看向大床,眼前突然浮现出边薇薇各种姿态的丰盈身体,忍不住就解开裤带,掏出家伙套弄起来。
眼前一会儿浮现出边薇薇胸前硕大的两团,一会儿又浮现出肖蝶白玉兰一样的双腿。
突然,一阵开门的声音传来,元宪洲连忙把家伙塞回去,还没提上裤子,人就进来了。
这要是小翠,尴尬就大了。
幸好进来的是边薇薇。
边薇薇愣了一下,立刻咬牙切齿地扑过来,一把将元宪洲的家伙重新拽出来,嘴里嚷嚷着:“让薇薇来帮小爸爸!”
直接将元宪洲推倒在床上,骑了上去。
边薇薇疯狂地颠了一会儿,元宪洲却感觉不太舒适了,推起边薇薇,揽着她的腰肢把她按在缝纫机案几上,然后冲刺进去,狠狠撞击着。
边薇薇很快兴奋起来,嚷嚷着:“来呀!小爸爸!狠狠欺负薇薇吧!”
站着运动本来就比较累,元宪洲没一会儿便筋疲力尽了,两人紧紧搂抱在一起,大口喘息着。
“你还没好好看看吧?”边薇薇一边喘息着一边推开元宪洲,亮出她的内衣。
原来,边薇薇穿着元宪洲二十一世纪才见过的内衣。
“是你们的样品吧。”元宪洲知道内衣生产线马上就要开工了。
“是啊。”边薇薇有些扫兴地穿回衣服。
“没事,我们晚上还可以继续看。”一方面为了安慰薇薇,一方面确实意犹未尽。
“不行哦!没时间了。”边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找出几本书,放到包里。
“怎么了?这么着急。”
“劳伦斯还在工厂里等着呢。”
这老家伙每一次都是这样不声不响地跑过来,元宪洲已经适应了,不过他晚上肯定还要回市内,恐怕还得元宪洲接他。
“我送你过去吧,反正还得接他回来。”
“好啊!好啊!”
吉普车已经修来了,元宪洲拉着边薇薇行驶在依山傍海的公路上。
此时刚好傍晚,微风拂面夕阳西下,一切都是那么的安好静谧。
上一世的二十一世纪,这条马路拓宽了,改名叫滨海大道,茶余饭后经常有市民在此踏足观海。
到了厂区,元宪洲并没看见劳伦斯,却只看到一个长身玉立,白衣胜雪的白人帅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