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两袖日月轮 第二章 祭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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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李行欢忽然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这声音竟是那么的虚弱沙哑,仿佛是一个病得快死的人。
终于,他睁开眼,映入眼帘的仍是那个鲜活而明媚世界,而自己正倚着一株垂柳,似乎刚从一场大梦中悠悠醒来。
揉了揉痛得快要炸裂的头,过了半天李行欢才摇晃着坐了起来,却是一脸苦笑,只感觉自己的头好像被车轮碾过。
彼时已是黄昏,一轮残阳渐渐隐没在浩渺的玉龙河中,残晖斜映垂柳,好似黄金雕成。
鼻间似乎还留有佳人身上的余香,然而佳人不再,一抹倩影不知何处,李行欢忽然觉得心头有些空落落的。
一阵轻风拂过,吹起柳条纷纷,似有一声轻叹散入其中,化作漫天云流。
……
十二楼五城,天上白玉京。
玉京,就是大靖朝的都城,也是李行欢生活了十六年的城市。
天色渐晚,各大坊市都敲响了关门的锣声,空阔的街道上几乎见不到几个行人,唯有五城兵马司的巡夜士兵还在街上巡弋着。
几乎是踩着坊门关闭的点,李行欢才在几名坊丁的催促声中,慢腾腾地走进了长康坊。
即便是身为这个世间最繁华、最璀璨的城市,也总有着其光辉无法照亮的地方。
长康坊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这里是整个玉京最破落的地方,逼仄而狭窄的坊市中挤满了一间间破旧的棚屋。
而李行欢的“家”,就在这里。
虽然与声名远扬的玉京第一销金窟“长乐坊”仅仅一字之差,二者之间却是天差地别。
当长乐坊中的一座座秦楼楚馆灯光璀璨、笙歌曼舞的时候,整个长康坊早已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绝大部分人为了省下几分灯油钱,在天色初暗的时候就早早地睡下了。
唯有几间酒馆饭店半死不活地开着,从门中透出几道昏黄的灯光,一闪一闪,似乎随时都要熄灭。
李行欢借着这黯淡的灯光,如往常一般,轻车熟路地摸回了自己的屋子。
他并没有点灯,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早已熟得不能再熟,即使是闭着眼睛,他也能准确地找到每一件东西的摆放位置。
更何况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从顾羡云在他的眉心种下了一枚墨玉莲子之后,他的五感都有了很明显的提升,即便是在这一片漆黑中,也能依稀看到一些物品的轮廓。
从卷轴上他得知,这枚墨玉莲子被称为魔种。
“以身为饲,以念为种……”
李行欢反复念叨着这句口诀,心中却是闪过一道倩影,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不由怔怔出神。
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从怀中掏出火折子,点上了一盏灯烛。
手中一展,顾羡云送给他的残卷被他展了开来。
烛光照在他的脸上,有些明灭不定。
犹豫良久,他咬了咬牙,将手中的残卷往火上一凑,看着渐渐烧为灰烬的残卷,心中一松的同时,又有些怅然若失。
秘密只有记在脑子里才是秘密,他并不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
整个《种魔篇》他早已记清,手中的残卷留着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说不定还会成为祸害。
怀璧其罪的道理他当然明白。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两短一长的节奏很有韵律。
李行欢眉头一皱,轻轻地拂去落到身上的些许灰烬,起身拉开了门。
一道人影从门外闪了进来。
“你怎么来了?”李行欢皱着眉,将门关上,“不是说了最近不要联络吗?”
来人是一名身材魁梧的壮汉,浑身肌肉虬结,屹立时有如一座铁塔。
黯淡的烛光照在他黝黑的脸上,若是有常年在码头做工的人在这里,定能认出此人就是近来风头正盛的漕帮龙头,刘向柱。
而更让人惊异的是,这位赫赫有名的大枭面对着李行欢的责问,竟然没有丝毫不满,反而是笑着说道:“当然是有重要的消息要告诉你了!放心,附近我都看过了,没有留下尾巴!”
只有他自己知道,眼前这其貌不扬的少年,那看似瘦弱的身体中究竟潜藏着怎样的智慧,才能在短短两年内,把他从一个混吃等死的小混混,变成雄霸码头、掌管玉京漕运的漕帮龙头!
然而,对于这个回答李行欢却并不满意,却没有表露出来。
他深吸口气,耸了耸肩道:“你都这样说了,还能不信你吗?”
刘向柱笑了笑,道:“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第一件,是上次联系的那个书商有消息了,同意发行《春秋新编》……对了,样本你应该看过了,感觉如何?”
李行欢拿起桌上的线装大书扬了扬,道:“还行吧,今天抽空看了看,字样还算清晰。”
“听你这么说我倒是松了口气,”刘向柱说着,眼中露出一丝毫不掩饰的赞赏,“也不知你这脑子到底怎么长的,连‘活字印刷术’这种好办法也想得出,那些书商都快疯了呢!”
李行欢摆了摆手道:“既然你说了这是第一件事,那肯定还有第二件吧?”
刘向柱目光微闪,面色严肃了几分,“东边传来消息,今天傍晚,有人闯城而出,连伤数十名暗夜司精锐……”
听到这里,李行欢瞳孔一缩,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
事情发生的时间,倒是和顾羡云离开的时候差不多……
虽然心中暗忧,李行欢却没有多问,眼角余光瞥见刘向柱正不动声色地看着自己,他当即眉头一皱,故作不满地说道:“这就是你说的重要消息?”
刘向柱心头一跳,却耸了耸肩,若无其事地说道:“缇骑四出,暗夜司的人都快疯了,我以为你会对这个消息感兴趣!”
李行欢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难得你这么有心!”
刘向柱转身,避开了他的目光,“好了,消息也传到了,那我就先走了!”
说着,也不等李行欢的回应,便推开门走了出去。
李行欢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良久,方才长长地叹了口气。
……
二月二,龙抬头。
昨天晚上下过小雨,清晨的空气中还带着些许湿意,好在是入了春的时节,倒也没有多少寒意。
山道上,李行欢背着一个书箱,手中提着一把黄纸,一坛酒,脚步有些沉重。
玉京的北面,是玉山,玉龙河水从中穿过,绕着玉京流了一圈,用某些方士的话来说,也算得上盘风聚水,王气所钟之地。
然而李行欢要去的地方,却不是玉山,而是玉山旁边一座低矮的无名山丘。
大概走了小半个时辰,他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一条小径曲折,隐隐通向一块平地,平地上,一座孤坟耸立。
周围草木丛生,坟前却很干净,没有丝毫杂草,显然是经常有人打理。
孤零零的墓碑上,只有简单明了的四个大字——“老黄之墓”。
李行欢放下背上的书箱,取过香烛,在墓碑前点了起来。
“老黄,我又来看你了!”
李行欢取出一块抹布,轻轻地擦拭着墓碑,如以往一样轻声打着招呼,脑中却是浮现出一张满是皱纹的苍老面孔。
“在下面过得怎样?有段时间不见了,是不是特想听我在你面前唠叨?”李行欢嘿嘿一笑,拆开一包黄纸点燃。
“得了,我知道你也不喜欢这种东西,不过人家都这样,在下面打点总免不了花销,你就将就着吧!”李行欢拨弄着点燃的黄纸,似乎早就知道墓碑的主人想说些什么。
“好了,我知道你其实从来都不信什么鬼神的,不过人嘛,总得有个念想不是?”李行欢絮絮说着,“该不会是你脸皮薄,羞于谈这些阿堵物吧?”
李行欢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又笑了起来,一脸促狭。
“好吧好吧,开玩笑的!”李行欢摆了摆手,从身后取出一坛酒,在墓碑前晃了晃,“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
李行欢拍开泥封,笑道:“猜对了,四十年的桂花酿,可是今年的贡品呢,我也是花了不少功夫才弄到这一坛,将就着喝吧!”
他倾起瓶口,在墓前淋了一遭,然后自己轻抿一口,絮絮叨叨地说着,“知道你生平就好这一口,今天倒是有口福了!”
他每说一句话,就淋一遭酒,自己抿一口,以话佐酒,恍如故友相逢。
“老黄……算了,还是这样叫你把,反正你也不会介意!”李行欢话音一顿,又拍了拍脑袋,“说起来还得感谢你的收留,不然我在这个世界也活不到今天!”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当时的画面,风雪交加的夜晚,一盏孤灯明灭,正在读书的老人推开门,一眼就看见了门口的弃婴,轻轻抱起,对视的一眼,如同宿命中注定的邂逅,从此结下比血脉羁绊还要深厚的渊源。
“你可能不知道,当时的画面我一直都记着!”李行欢的嘴角微微上扬。
“你不是好奇我为什么从小就不哭不闹,还懂得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吗?也常常感慨‘世上果有生而知之者乎?’”李行欢耸了耸肩,“好吧,我承认,我确实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不过你也别想歪了,里面并没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这完全就是一个意外!”
李行欢抿一口酒,脸色微红,“我来自一个叫地球的地方,那里有比山还高的大楼,不用马拉就能自己走的火车,可以像鸟一样飞到天上的飞机……”
李行欢不停地说着,不时伸手比划,轻抿一口酒的同时,倒也没有忘了给老黄倒上一遭。
很快,一坛酒就见底了。
扔掉酒坛的同时,李行欢如释重负,横亘在胸中十六年的块垒,似乎也随着刚才的倾诉而冲散不少。
没有人能体会那种感觉,心中憋着一个秘密,永远不能对人倾诉,只能独自品味,在心中渐渐郁结。
多少次,他曾想不管不顾,痛痛快快地说出一切,哪怕被人当成疯子也无所谓,然而最后关头却还是忍住了。
也只有在此刻的老黄面前,他才能无拘无束地说出这一切。
“好吧,说了这么多,其实你也未必相信!”目光落到那孤零零的墓碑上,李行欢的眼中闪过一丝黯然,“不过也无所谓了!”
“对了,”李行欢忽然想起什么,从书箱中取出一套线装大书,扉页上赫然写着“春秋新编”四个大字,“这几年来闲着没事,我把你以前写的书整理了一下,都了印出来,一共十三卷,你瞧瞧怎样?”
李行欢一页一页地翻开来,每一页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楷,却并不潦草,显得极为工整。
“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谁,能写出这样煌煌巨著的人,怎么也是一代文宗了,为什么会窝在长康坊这样的地方,甘于贫苦,籍籍无名?”
李行欢轻叹,“算了,既然你没有对我说,肯定有你的苦衷,都说人死万事消,就让它永远成为秘密吧!”
李行欢拿起手中的一套《春秋新编》,一本一本在坟前点燃。
“你好好看看吧,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记得给我拖个梦,我让柱子改改……”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了,长叹口气。
“还是你看人准,当初你就说柱子这人可共患难,而不能同富贵,我还将信将疑,”李行欢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人终究是会变的,想不到他真的出卖我,投靠暗夜司了!”
“倒也是,权力就像一杯甘美的毒药,有谁愿意大权在手,还要听人指手画脚?”李行欢的眼中闪过一丝自嘲,接着又变成讥讽。
“不过就他那点心思,以为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若是他昨晚就直接带人来抓我,倒还有些麻烦,”李行欢笑得有些苦涩,脸上又有些不屑,“不过以他那多疑的性子,肯定是要试探一番的,现在才动手,也只能扑个空了!”
“本来我还打算趁着二月初九春闱放榜再走,现在也只能提前改变计划了!”
李行欢看着墓碑说道:“你临终前曾告诉我,玉京终非善地,不可久留,让我在两年后离开,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意思,不过现在也有了些猜测……”
“这两年来,总有人监视我,后来才知道是暗夜司的人,我一直都想不通其中的因由,现在看来,或许和你有关!”李行欢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老黄啊老黄,你到底是什么人?”
李行欢轻问,然而墓碑无声。
“好了,我也该走了,这次一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老黄你多保重了!”
看着最后一页书被烧成灰烬,深深地看了一眼墓碑,仿佛要将它映入脑中。
他忽然跪下,对着墓碑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动作缓慢而坚定,连头皮破了也全然不觉,过往的一幕幕却不断在脑中浮现。
咚!咚!咚!
三个头磕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毅然,便要起身离去。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他猛然发现自己眉心中那枚形如墨玉莲子般的魔种动了,滴溜溜地转个不停。
簌簌,簌簌……
天地间不知何时起了大风,摇曳着四周的草木,卷起砂石无数,吹得人睁不开眼。
李行欢将手挡在眼前,强行睁眼,想看一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见一道白光忽然自身前的墓中冲出,朝着他激射而来!
这个时候,李行欢忽然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这声音竟是那么的虚弱沙哑,仿佛是一个病得快死的人。
终于,他睁开眼,映入眼帘的仍是那个鲜活而明媚世界,而自己正倚着一株垂柳,似乎刚从一场大梦中悠悠醒来。
揉了揉痛得快要炸裂的头,过了半天李行欢才摇晃着坐了起来,却是一脸苦笑,只感觉自己的头好像被车轮碾过。
彼时已是黄昏,一轮残阳渐渐隐没在浩渺的玉龙河中,残晖斜映垂柳,好似黄金雕成。
鼻间似乎还留有佳人身上的余香,然而佳人不再,一抹倩影不知何处,李行欢忽然觉得心头有些空落落的。
一阵轻风拂过,吹起柳条纷纷,似有一声轻叹散入其中,化作漫天云流。
……
十二楼五城,天上白玉京。
玉京,就是大靖朝的都城,也是李行欢生活了十六年的城市。
天色渐晚,各大坊市都敲响了关门的锣声,空阔的街道上几乎见不到几个行人,唯有五城兵马司的巡夜士兵还在街上巡弋着。
几乎是踩着坊门关闭的点,李行欢才在几名坊丁的催促声中,慢腾腾地走进了长康坊。
即便是身为这个世间最繁华、最璀璨的城市,也总有着其光辉无法照亮的地方。
长康坊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这里是整个玉京最破落的地方,逼仄而狭窄的坊市中挤满了一间间破旧的棚屋。
而李行欢的“家”,就在这里。
虽然与声名远扬的玉京第一销金窟“长乐坊”仅仅一字之差,二者之间却是天差地别。
当长乐坊中的一座座秦楼楚馆灯光璀璨、笙歌曼舞的时候,整个长康坊早已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绝大部分人为了省下几分灯油钱,在天色初暗的时候就早早地睡下了。
唯有几间酒馆饭店半死不活地开着,从门中透出几道昏黄的灯光,一闪一闪,似乎随时都要熄灭。
李行欢借着这黯淡的灯光,如往常一般,轻车熟路地摸回了自己的屋子。
他并没有点灯,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早已熟得不能再熟,即使是闭着眼睛,他也能准确地找到每一件东西的摆放位置。
更何况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从顾羡云在他的眉心种下了一枚墨玉莲子之后,他的五感都有了很明显的提升,即便是在这一片漆黑中,也能依稀看到一些物品的轮廓。
从卷轴上他得知,这枚墨玉莲子被称为魔种。
“以身为饲,以念为种……”
李行欢反复念叨着这句口诀,心中却是闪过一道倩影,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不由怔怔出神。
忽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从怀中掏出火折子,点上了一盏灯烛。
手中一展,顾羡云送给他的残卷被他展了开来。
烛光照在他的脸上,有些明灭不定。
犹豫良久,他咬了咬牙,将手中的残卷往火上一凑,看着渐渐烧为灰烬的残卷,心中一松的同时,又有些怅然若失。
秘密只有记在脑子里才是秘密,他并不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
整个《种魔篇》他早已记清,手中的残卷留着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说不定还会成为祸害。
怀璧其罪的道理他当然明白。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两短一长的节奏很有韵律。
李行欢眉头一皱,轻轻地拂去落到身上的些许灰烬,起身拉开了门。
一道人影从门外闪了进来。
“你怎么来了?”李行欢皱着眉,将门关上,“不是说了最近不要联络吗?”
来人是一名身材魁梧的壮汉,浑身肌肉虬结,屹立时有如一座铁塔。
黯淡的烛光照在他黝黑的脸上,若是有常年在码头做工的人在这里,定能认出此人就是近来风头正盛的漕帮龙头,刘向柱。
而更让人惊异的是,这位赫赫有名的大枭面对着李行欢的责问,竟然没有丝毫不满,反而是笑着说道:“当然是有重要的消息要告诉你了!放心,附近我都看过了,没有留下尾巴!”
只有他自己知道,眼前这其貌不扬的少年,那看似瘦弱的身体中究竟潜藏着怎样的智慧,才能在短短两年内,把他从一个混吃等死的小混混,变成雄霸码头、掌管玉京漕运的漕帮龙头!
然而,对于这个回答李行欢却并不满意,却没有表露出来。
他深吸口气,耸了耸肩道:“你都这样说了,还能不信你吗?”
刘向柱笑了笑,道:“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第一件,是上次联系的那个书商有消息了,同意发行《春秋新编》……对了,样本你应该看过了,感觉如何?”
李行欢拿起桌上的线装大书扬了扬,道:“还行吧,今天抽空看了看,字样还算清晰。”
“听你这么说我倒是松了口气,”刘向柱说着,眼中露出一丝毫不掩饰的赞赏,“也不知你这脑子到底怎么长的,连‘活字印刷术’这种好办法也想得出,那些书商都快疯了呢!”
李行欢摆了摆手道:“既然你说了这是第一件事,那肯定还有第二件吧?”
刘向柱目光微闪,面色严肃了几分,“东边传来消息,今天傍晚,有人闯城而出,连伤数十名暗夜司精锐……”
听到这里,李行欢瞳孔一缩,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
事情发生的时间,倒是和顾羡云离开的时候差不多……
虽然心中暗忧,李行欢却没有多问,眼角余光瞥见刘向柱正不动声色地看着自己,他当即眉头一皱,故作不满地说道:“这就是你说的重要消息?”
刘向柱心头一跳,却耸了耸肩,若无其事地说道:“缇骑四出,暗夜司的人都快疯了,我以为你会对这个消息感兴趣!”
李行欢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难得你这么有心!”
刘向柱转身,避开了他的目光,“好了,消息也传到了,那我就先走了!”
说着,也不等李行欢的回应,便推开门走了出去。
李行欢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良久,方才长长地叹了口气。
……
二月二,龙抬头。
昨天晚上下过小雨,清晨的空气中还带着些许湿意,好在是入了春的时节,倒也没有多少寒意。
山道上,李行欢背着一个书箱,手中提着一把黄纸,一坛酒,脚步有些沉重。
玉京的北面,是玉山,玉龙河水从中穿过,绕着玉京流了一圈,用某些方士的话来说,也算得上盘风聚水,王气所钟之地。
然而李行欢要去的地方,却不是玉山,而是玉山旁边一座低矮的无名山丘。
大概走了小半个时辰,他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一条小径曲折,隐隐通向一块平地,平地上,一座孤坟耸立。
周围草木丛生,坟前却很干净,没有丝毫杂草,显然是经常有人打理。
孤零零的墓碑上,只有简单明了的四个大字——“老黄之墓”。
李行欢放下背上的书箱,取过香烛,在墓碑前点了起来。
“老黄,我又来看你了!”
李行欢取出一块抹布,轻轻地擦拭着墓碑,如以往一样轻声打着招呼,脑中却是浮现出一张满是皱纹的苍老面孔。
“在下面过得怎样?有段时间不见了,是不是特想听我在你面前唠叨?”李行欢嘿嘿一笑,拆开一包黄纸点燃。
“得了,我知道你也不喜欢这种东西,不过人家都这样,在下面打点总免不了花销,你就将就着吧!”李行欢拨弄着点燃的黄纸,似乎早就知道墓碑的主人想说些什么。
“好了,我知道你其实从来都不信什么鬼神的,不过人嘛,总得有个念想不是?”李行欢絮絮说着,“该不会是你脸皮薄,羞于谈这些阿堵物吧?”
李行欢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又笑了起来,一脸促狭。
“好吧好吧,开玩笑的!”李行欢摆了摆手,从身后取出一坛酒,在墓碑前晃了晃,“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
李行欢拍开泥封,笑道:“猜对了,四十年的桂花酿,可是今年的贡品呢,我也是花了不少功夫才弄到这一坛,将就着喝吧!”
他倾起瓶口,在墓前淋了一遭,然后自己轻抿一口,絮絮叨叨地说着,“知道你生平就好这一口,今天倒是有口福了!”
他每说一句话,就淋一遭酒,自己抿一口,以话佐酒,恍如故友相逢。
“老黄……算了,还是这样叫你把,反正你也不会介意!”李行欢话音一顿,又拍了拍脑袋,“说起来还得感谢你的收留,不然我在这个世界也活不到今天!”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当时的画面,风雪交加的夜晚,一盏孤灯明灭,正在读书的老人推开门,一眼就看见了门口的弃婴,轻轻抱起,对视的一眼,如同宿命中注定的邂逅,从此结下比血脉羁绊还要深厚的渊源。
“你可能不知道,当时的画面我一直都记着!”李行欢的嘴角微微上扬。
“你不是好奇我为什么从小就不哭不闹,还懂得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吗?也常常感慨‘世上果有生而知之者乎?’”李行欢耸了耸肩,“好吧,我承认,我确实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不过你也别想歪了,里面并没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这完全就是一个意外!”
李行欢抿一口酒,脸色微红,“我来自一个叫地球的地方,那里有比山还高的大楼,不用马拉就能自己走的火车,可以像鸟一样飞到天上的飞机……”
李行欢不停地说着,不时伸手比划,轻抿一口酒的同时,倒也没有忘了给老黄倒上一遭。
很快,一坛酒就见底了。
扔掉酒坛的同时,李行欢如释重负,横亘在胸中十六年的块垒,似乎也随着刚才的倾诉而冲散不少。
没有人能体会那种感觉,心中憋着一个秘密,永远不能对人倾诉,只能独自品味,在心中渐渐郁结。
多少次,他曾想不管不顾,痛痛快快地说出一切,哪怕被人当成疯子也无所谓,然而最后关头却还是忍住了。
也只有在此刻的老黄面前,他才能无拘无束地说出这一切。
“好吧,说了这么多,其实你也未必相信!”目光落到那孤零零的墓碑上,李行欢的眼中闪过一丝黯然,“不过也无所谓了!”
“对了,”李行欢忽然想起什么,从书箱中取出一套线装大书,扉页上赫然写着“春秋新编”四个大字,“这几年来闲着没事,我把你以前写的书整理了一下,都了印出来,一共十三卷,你瞧瞧怎样?”
李行欢一页一页地翻开来,每一页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楷,却并不潦草,显得极为工整。
“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谁,能写出这样煌煌巨著的人,怎么也是一代文宗了,为什么会窝在长康坊这样的地方,甘于贫苦,籍籍无名?”
李行欢轻叹,“算了,既然你没有对我说,肯定有你的苦衷,都说人死万事消,就让它永远成为秘密吧!”
李行欢拿起手中的一套《春秋新编》,一本一本在坟前点燃。
“你好好看看吧,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记得给我拖个梦,我让柱子改改……”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了,长叹口气。
“还是你看人准,当初你就说柱子这人可共患难,而不能同富贵,我还将信将疑,”李行欢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人终究是会变的,想不到他真的出卖我,投靠暗夜司了!”
“倒也是,权力就像一杯甘美的毒药,有谁愿意大权在手,还要听人指手画脚?”李行欢的眼中闪过一丝自嘲,接着又变成讥讽。
“不过就他那点心思,以为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若是他昨晚就直接带人来抓我,倒还有些麻烦,”李行欢笑得有些苦涩,脸上又有些不屑,“不过以他那多疑的性子,肯定是要试探一番的,现在才动手,也只能扑个空了!”
“本来我还打算趁着二月初九春闱放榜再走,现在也只能提前改变计划了!”
李行欢看着墓碑说道:“你临终前曾告诉我,玉京终非善地,不可久留,让我在两年后离开,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意思,不过现在也有了些猜测……”
“这两年来,总有人监视我,后来才知道是暗夜司的人,我一直都想不通其中的因由,现在看来,或许和你有关!”李行欢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老黄啊老黄,你到底是什么人?”
李行欢轻问,然而墓碑无声。
“好了,我也该走了,这次一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老黄你多保重了!”
看着最后一页书被烧成灰烬,深深地看了一眼墓碑,仿佛要将它映入脑中。
他忽然跪下,对着墓碑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动作缓慢而坚定,连头皮破了也全然不觉,过往的一幕幕却不断在脑中浮现。
咚!咚!咚!
三个头磕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毅然,便要起身离去。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他猛然发现自己眉心中那枚形如墨玉莲子般的魔种动了,滴溜溜地转个不停。
簌簌,簌簌……
天地间不知何时起了大风,摇曳着四周的草木,卷起砂石无数,吹得人睁不开眼。
李行欢将手挡在眼前,强行睁眼,想看一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见一道白光忽然自身前的墓中冲出,朝着他激射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