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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克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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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霍青没有料到伯爵会提出这种要求,不明白伯爵为何如此迫切地想增强城堡中的守备力量。
“我听说大人您可以拥有久经训练的八百名家族骑士,以我估计,守卫这么大的城堡,八百人虽说少了一点,但并不至于太过紧张。您知道,山谷中的难民更需要保护。”
“八百人?”伯爵苦笑一声,“对我来说,那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
他用手拍了拍地图上标出的一块区域,道:“我的领地只有这一块盆地,有三千多民众。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也只能供养五百名家族骑士。一名骑士,需要五到十家人供养,才能保证他的装备和训练。事实上,我的家族骑士中只有十几名是获得帝国封号,进入帝国贵族行列的正规骑士。其他的人不过是见习骑士,平时还要耕作,农闲时才有空训练。这一仗打下来,我只有三百人了,守卫城堡捉襟见肘啊。”
帝国的军制,以重甲骑士为中坚力量,一旦成为重甲骑士,则迈入了贵族门槛。而步兵和预备役——平时耕作,闲时训练,战时征召的农兵,其中的精锐可以被认定是见习骑士,作为正规骑士的后备补充。老奥斯汀公爵在征服了鄂斯人后,因为这片盆地是战略要点,特意把这里安排为老部下德门斯伯爵的封地,给予了他自行招募八百骑士和见习骑士的名额。德门斯伯爵深知他的用意,几十年来不图享受,倾尽家产,尽力维持一支精锐骑士队。但盆地狭小,人口不多,伯爵只建成了五百人的队伍。
霍青听了伯爵这一番话,才知道自己以前高估了城堡中的实力。他沉吟良久,最后还是摇摇头,道:“虽说大人缺乏人手,但依我之意,山谷中的难民更需要人保护,一片寨栅总比不过城墙。我不能丢下处境更危险的难民不管。”
伯爵脸上浮起失望之色,背着手在房中踱步。格雷芬斯道:“如果先生不能到城堡中来,能否帮助我们训练一些民众,协助骑士们作战呢?”
霍青不理解格雷芬斯的意思。
“难道城堡中的骑士不能训练民众吗?”
格雷芬斯不好向霍青解释帝国政治的微妙,只得搪塞道:“骑士们都有各自职责,我们抽不出人来负责训练。”
霍青狐疑地望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答应下来了。多训练一点人马总是好的。
伯爵虽然对霍青不到城堡中很是失望,但还是对霍青愿意为城堡中训练民众表示感谢。他接着向霍青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我听约夫洛说,你所在的国度曾经打败了匈人,我很想知道你们用什么样的战术,什么样的兵种战胜了他们。匈人的弓骑兵来去如风,我们的战士明显受制于强弓和轻骑。”
霍青答道:“我不太清楚帝国的军制,只看到了今天您的城堡出来的两支军队。他们都存在两个弱点,缺乏远攻手段和机动能力。没有与匈人同样的轻骑和强弓,是无法与匈人作战的。”
伯爵皱着眉头道:“帝国缺乏这样的兵种。难道其他兵种全都无效吗?要将其他兵种全部改变成轻骑兵,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霍青摇头道:“没有把全部军队都改成轻骑兵的必要,只需有一两支精锐的轻骑就可以了。匈人是马背上的民族,论弓马娴熟我们很难比得过他们。仅有轻骑和强弓,最多只能与匈人打个平手。要破匈人的战术,关键在于各兵种的配合。您需要的是一支轻骑、重骑、步兵、车兵均有的混合部队,各兵种承担不同的战斗任务,相互配合,进退有序,如同一体。”
伯爵听得大感兴趣,道:“如你所说,我的重装骑士队也能够对付匈人?”
霍青道:“不错。比如说您今天的指挥,取得了一些战绩,关键在于抓住了匈人一刹那间丧失了度的机会。匈人轻骑在与重装骑士正面作战时,完全没有抗衡的能力。如果您有其他兵种的配合,指挥得好,可以将匈人逼到不得不正面作战的境地。倘若这时重装骑士队杀出,匈人必败无疑。您的重盾步兵同样也可以挥出防御力强的长处,掩护防御力弱的弓手,阻挡匈人的冲阵。如果他们换掉短刀,使用重矛,应付轻骑强攻再好不过。实际上,我的家乡——天朝军队中兵种的划分更为细致,有冒刃之士、陷阵之士、勇锐之士、寇兵之士、死愤之士、待命之士,各有不同,指挥官依据战场形势变化,灵活运用不同的士卒。”
伯爵又提出新的问题:“但是,如果你把部队划分得这么细,又如何指挥呢?战场上分处各处的士兵,这一支要上前线,那一支要退后,或者左右互调,你怎么下达命令?这难道不会造成阵形混乱吗?”
霍青点头道:“这当然需要精妙的指挥。我注意到,您的军队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都是一种紧密的队形,只能同进同退,内部无法调动。在天朝的军队中很少有这样的情况。一支部队,或分三军,或六军,或九军,每军之间,必留通道,以便交通。如果是一支数万人的大部队,每军内部也可能留下通道。指挥的方式,靠的是旗幡金鼓。总指挥官居中,掌握各支部队的令旗,属于哪一支部队的令旗摇动,则是命令哪一支部队行动。鼓声和锣声,则是指挥如何行动。鸣鼓则进,鸣金则退,金鼓声有缓急、有遍数,各军闻声进退,不得迟疑。如此,则全军如臂使指,宛若一人。”
伯爵听得呆了,半晌方道:“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指挥方式。帝**队的指挥,靠的是传令兵。小部队不存在大的问题,但大部队的指挥就常常延误。你所说的指挥方式,真是适合大部队。我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霍青暗想,帝国国土虽然广大,但论起人民众多那就远远不如天朝。一个伯爵,在帝国已经能算是高等贵族了,守卫的封地是军事要道,手下也不过区区五百人,其他人可想而知。听老约夫洛说过,近几十年来帝国最大规模的一次军队出动,不过三万人。可想而见,帝国将领在大部队指挥上缺乏经验。这恐怕是帝**事上一个极大的缺憾。
伯爵继续道:“霍克先生,你这一番话,让我理解了如何与匈人对抗。但对目前的形势,我还希望你能给我一些建议。我知道你是有着丰富经验的军人,对匈人这样的游牧民族很了解,你的建议对我来说很重要。”
霍青沉思了一会儿,道:“目前最大的困难,在于我们不知道整个战场的态势。派人尽快与彼菲克堡和后方联络上,这是最重要的事。除此之外,我们必须迅训练出一批新兵,寻找与堡外匈人决战的机会。驱逐了这批匈人的干扰,我们就可以进退自如,不至于危险到来之时连走都走不掉。伯爵大人,我会用克制匈人的办法训练新兵,但愿匈人会给我一些时间。”
二人正谈说间,伯爵的侍从来报:“外面有人求见霍克先生。”
霍青和伯爵均感到大为诧异,霍青第一次进入城堡,并无熟识的人,是什么人会想见霍青呢?
“这个……”霍青没有料到伯爵会提出这种要求,不明白伯爵为何如此迫切地想增强城堡中的守备力量。
“我听说大人您可以拥有久经训练的八百名家族骑士,以我估计,守卫这么大的城堡,八百人虽说少了一点,但并不至于太过紧张。您知道,山谷中的难民更需要保护。”
“八百人?”伯爵苦笑一声,“对我来说,那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
他用手拍了拍地图上标出的一块区域,道:“我的领地只有这一块盆地,有三千多民众。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也只能供养五百名家族骑士。一名骑士,需要五到十家人供养,才能保证他的装备和训练。事实上,我的家族骑士中只有十几名是获得帝国封号,进入帝国贵族行列的正规骑士。其他的人不过是见习骑士,平时还要耕作,农闲时才有空训练。这一仗打下来,我只有三百人了,守卫城堡捉襟见肘啊。”
帝国的军制,以重甲骑士为中坚力量,一旦成为重甲骑士,则迈入了贵族门槛。而步兵和预备役——平时耕作,闲时训练,战时征召的农兵,其中的精锐可以被认定是见习骑士,作为正规骑士的后备补充。老奥斯汀公爵在征服了鄂斯人后,因为这片盆地是战略要点,特意把这里安排为老部下德门斯伯爵的封地,给予了他自行招募八百骑士和见习骑士的名额。德门斯伯爵深知他的用意,几十年来不图享受,倾尽家产,尽力维持一支精锐骑士队。但盆地狭小,人口不多,伯爵只建成了五百人的队伍。
霍青听了伯爵这一番话,才知道自己以前高估了城堡中的实力。他沉吟良久,最后还是摇摇头,道:“虽说大人缺乏人手,但依我之意,山谷中的难民更需要人保护,一片寨栅总比不过城墙。我不能丢下处境更危险的难民不管。”
伯爵脸上浮起失望之色,背着手在房中踱步。格雷芬斯道:“如果先生不能到城堡中来,能否帮助我们训练一些民众,协助骑士们作战呢?”
霍青不理解格雷芬斯的意思。
“难道城堡中的骑士不能训练民众吗?”
格雷芬斯不好向霍青解释帝国政治的微妙,只得搪塞道:“骑士们都有各自职责,我们抽不出人来负责训练。”
霍青狐疑地望了他一眼,想了想还是答应下来了。多训练一点人马总是好的。
伯爵虽然对霍青不到城堡中很是失望,但还是对霍青愿意为城堡中训练民众表示感谢。他接着向霍青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我听约夫洛说,你所在的国度曾经打败了匈人,我很想知道你们用什么样的战术,什么样的兵种战胜了他们。匈人的弓骑兵来去如风,我们的战士明显受制于强弓和轻骑。”
霍青答道:“我不太清楚帝国的军制,只看到了今天您的城堡出来的两支军队。他们都存在两个弱点,缺乏远攻手段和机动能力。没有与匈人同样的轻骑和强弓,是无法与匈人作战的。”
伯爵皱着眉头道:“帝国缺乏这样的兵种。难道其他兵种全都无效吗?要将其他兵种全部改变成轻骑兵,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霍青摇头道:“没有把全部军队都改成轻骑兵的必要,只需有一两支精锐的轻骑就可以了。匈人是马背上的民族,论弓马娴熟我们很难比得过他们。仅有轻骑和强弓,最多只能与匈人打个平手。要破匈人的战术,关键在于各兵种的配合。您需要的是一支轻骑、重骑、步兵、车兵均有的混合部队,各兵种承担不同的战斗任务,相互配合,进退有序,如同一体。”
伯爵听得大感兴趣,道:“如你所说,我的重装骑士队也能够对付匈人?”
霍青道:“不错。比如说您今天的指挥,取得了一些战绩,关键在于抓住了匈人一刹那间丧失了度的机会。匈人轻骑在与重装骑士正面作战时,完全没有抗衡的能力。如果您有其他兵种的配合,指挥得好,可以将匈人逼到不得不正面作战的境地。倘若这时重装骑士队杀出,匈人必败无疑。您的重盾步兵同样也可以挥出防御力强的长处,掩护防御力弱的弓手,阻挡匈人的冲阵。如果他们换掉短刀,使用重矛,应付轻骑强攻再好不过。实际上,我的家乡——天朝军队中兵种的划分更为细致,有冒刃之士、陷阵之士、勇锐之士、寇兵之士、死愤之士、待命之士,各有不同,指挥官依据战场形势变化,灵活运用不同的士卒。”
伯爵又提出新的问题:“但是,如果你把部队划分得这么细,又如何指挥呢?战场上分处各处的士兵,这一支要上前线,那一支要退后,或者左右互调,你怎么下达命令?这难道不会造成阵形混乱吗?”
霍青点头道:“这当然需要精妙的指挥。我注意到,您的军队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都是一种紧密的队形,只能同进同退,内部无法调动。在天朝的军队中很少有这样的情况。一支部队,或分三军,或六军,或九军,每军之间,必留通道,以便交通。如果是一支数万人的大部队,每军内部也可能留下通道。指挥的方式,靠的是旗幡金鼓。总指挥官居中,掌握各支部队的令旗,属于哪一支部队的令旗摇动,则是命令哪一支部队行动。鼓声和锣声,则是指挥如何行动。鸣鼓则进,鸣金则退,金鼓声有缓急、有遍数,各军闻声进退,不得迟疑。如此,则全军如臂使指,宛若一人。”
伯爵听得呆了,半晌方道:“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指挥方式。帝**队的指挥,靠的是传令兵。小部队不存在大的问题,但大部队的指挥就常常延误。你所说的指挥方式,真是适合大部队。我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霍青暗想,帝国国土虽然广大,但论起人民众多那就远远不如天朝。一个伯爵,在帝国已经能算是高等贵族了,守卫的封地是军事要道,手下也不过区区五百人,其他人可想而知。听老约夫洛说过,近几十年来帝国最大规模的一次军队出动,不过三万人。可想而见,帝国将领在大部队指挥上缺乏经验。这恐怕是帝**事上一个极大的缺憾。
伯爵继续道:“霍克先生,你这一番话,让我理解了如何与匈人对抗。但对目前的形势,我还希望你能给我一些建议。我知道你是有着丰富经验的军人,对匈人这样的游牧民族很了解,你的建议对我来说很重要。”
霍青沉思了一会儿,道:“目前最大的困难,在于我们不知道整个战场的态势。派人尽快与彼菲克堡和后方联络上,这是最重要的事。除此之外,我们必须迅训练出一批新兵,寻找与堡外匈人决战的机会。驱逐了这批匈人的干扰,我们就可以进退自如,不至于危险到来之时连走都走不掉。伯爵大人,我会用克制匈人的办法训练新兵,但愿匈人会给我一些时间。”
二人正谈说间,伯爵的侍从来报:“外面有人求见霍克先生。”
霍青和伯爵均感到大为诧异,霍青第一次进入城堡,并无熟识的人,是什么人会想见霍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