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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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塘镇之后,孟蘅先去玉锦草堂走了一趟,随即带着苏念与宋寻准备先去寻一间客栈安顿下来。
三人走在青石板路上,宋寻正晃头探脑,兴致勃勃地打量着周围来来往往的路人里边有没有漂亮的姑娘。苏念也理着自己披散在肩头的垂发,一对美眸时不时地望向孟蘅,眉眼之中,依旧是青春少女的绵绵情意。唯有孟蘅,眼神虽说是平淡如常,但是透着一丝暗淡,显然,他有了心事。
如今莲台静心诀只修炼到了第一册,还需要继续寻找世间六大恸,原本打算寻回心木菩提之后便起身前往月狐一族探听小荛的下落,不管有没有结果,顺势南下寻找燧人族,取到燧木之火,而如今他却不能放着苏念不顾。
最难消受美人恩,恐怕说的就是他现在的心情。
“先与念儿成亲之后,再去理会其他吧。”孟蘅尽力拂去心头繁杂的心事,与自己的未婚妻子,享受在这小镇上的半日清闲。
“郎君,我们去前面那座酒楼吃饭吧。”苏念指着前面一间刻上“明廊酒楼”四个大字的招牌说道。
孟蘅提起兴致来,展颜一笑道:“好,在万兽魔渊这几日一直是风餐露宿,没吃好也没睡好,今日就暂且抛开其它,安安静静的吃上一顿饭。”
宋寻欢呼道:“孟蘅大人说得太对了,今天夜里我们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醉不归!”
提到酒,苏念突然想起了刚认识孟蘅的那天夜里,他因为醉酒,倒在了自己的房中,而自己就枕在桌上迷迷糊糊地睡了一晚,当时的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不会喝酒还逞强的醉鬼,居然成了如今的心头好,意中人。
这世间的缘分就是如此这般奇妙,或许只是因为惊鸿一瞥,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就互生情愫,然后渐渐地走到了一起,携手白头。
苏念喜欢上孟蘅,或许是因为他三番五次的搭救过自己,或许是因为他是自己心中完美的伴侣形象,又或许是剑尊洞府中两人度过的一夜*。
往事种种,万般机缘来得太过突然,让人不胜防备,等回头看时,又却是那般的自然。
三人走到店门口,踏上三阶红木,方才进了大门,明廊酒楼是明塘镇的第一大酒楼,无论是精细的装修还是整个店内的陈设,服务的水准,以及最重要的饭菜的口味,都比镇里的其他饭店都高上了一大截。
这里的店小二极会察言观色,比起其他酒楼只看衣着服饰来断定一个客人是不是有钱人,明廊酒楼的店小二水准明显要高尚一个层次,他们灰溜溜的双眼只要从任何一个客人身上扫过,不管他的衣着是否华贵,都能将他们的身份地位猜个七七八八。
“三位客官,楼上请!”柜台前的一个小厮见三人走进店来,由于刚从万兽魔渊出来,三人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找到,就直奔了酒楼来,因此除了素来好洁的苏念之外,两个大男人都显得风尘仆仆,但是这个小厮只瞟了孟蘅与苏念一眼,就断定他们身份不一般。
小厮第一眼看到的是三人的步伐,苏念出身高门,从小除了修炼之外,必要的礼仪还是得讲究的。
作为一个豪族闺秀步履轻盈,稳重,端庄,即便是踩踏在滚滚黄尘之上,也不会溅起一丝灰尘。
苏念莲步轻摇,一眼就能让人看出她的气质非凡。
至于孟蘅,他虽然在孟家当过几天少爷,关于家族礼仪这一方面他是丝毫没有学到,不过在与叔言生活的这三年之中,他除了日夜苦修,还跟着叔言学会了一些高雅的生活情调。
叔言喜欢品茶,喜欢听人奏乐,也喜欢美食,他无一错漏地将这些爱好都传给了自己的好兄弟。
孟蘅饱受了这些情趣的陶冶,加上本身的修为与实力让他有着一股超脱凡俗的淡然,这种气场让人一眼望去就觉得此人很不一般。
至于宋寻,他已经彻底完成了一个闪人不眨眼的山贼到小厮的完美转变,东张西望的眼神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厮判断出三人的身份肯定是某个世家豪族中人,当下吆喝了一嗓子,直接把三人送上了二楼的雅座。
孟蘅与苏念坐在了右侧,而宋寻则是一人坐在了左侧,一道古香古色的屏风挡住了外面的视线,三人的身前摆放着一张暗红色的矮脚桌,上面摆放着各种闪闪发亮的碗筷餐具。
宋寻从桌上抓起一只绿色的碗来,放在眼前细看了一会,又晃了晃,笑道:“这上等酒楼果然不同一般,连吃饭的碗都是玉做的。”
苏念微微一笑道:“这是绿松玉,用这种玉石盛装食物能够隔绝高温,并且能够长时间的保证食物的新鲜,这儿除了筷子之外的一套餐具都是用绿松玉打造而成的,也算是马马虎虎了。”
宋寻把碗放在了桌上,嘿嘿一笑道:“这都算是马马虎虎,那少奶奶家吃饭肯定是用金碗银碗吃的吧。”
苏念扑哧一笑道:“绿松玉说起来比金子还要贵上一分呢。”
“就这破碗比黄金还贵,那在这酒楼吃上一顿得花上多少钱?”宋寻摸了摸口袋,将一些零碎的银子丢在了桌上道:“今天本来是我想请孟蘅大人和少奶奶吃上一顿的,可估计这些钱只能去买上几只大母鸡,自己回家烤着吃了。”
苏念笑道:“你有这份心就行了,至于请客吃饭就免了,不然我担心你在这里打杂一年也还不上这一顿饭钱。”
听到这里,孟蘅也略微有些尴尬了起来,他出门在外,也没带什么钱,以前吃住都在叔言家中,因此要钱也没什么用,不过眼下却引来了燃眉之急。
“念儿,我…”孟蘅话音未落,突然觉得手中多了一个沉甸甸的小布袋,发现是苏念在一旁悄悄塞给他的,打开看时,里边是一整块碧绿的晶石。
在昆之界中,除了金银铜钱之外,各种名贵的宝石也可以充当货币使用,而钱袋中的这一块碧绿晶石就称作“碧母晶”,它的价值几乎是黄金的十倍,通常普通人是肯定拿不出来的。
孟蘅看着苏念脸上的一阵甜丝丝的笑意,心头不禁一暖,女孩子家在生活细节方面往往都比男人要考虑得周到一些,苏念对他自己郎君的任何一个细小眼神变化都看在眼中,因此当孟蘅开口时,她就把自己的钱袋悄悄递了过去,因为在她的心里,郎君就是她的一切,能够让他欢喜,苏念就觉得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客官,这是我们的菜谱,你看看要点些什么。”
三人每人接过一份菜谱来,只见上面用娟秀清晰的小字整齐地写着店里的每一道菜名,孟蘅看着这些陌生的菜名,也是有些发懵了,他在疏叶林的日子基本上一日三餐都很简单,清晨一碗稀粥,中午青菜叶加白豆腐,偶尔会有一小碟咸菜,晚上是馒头或者稀粥,平日要是饿了想多吃一些,叔言便会去买一些水果,对于修仙者来说,经常食用荤腥之物不利于修炼,当然这也是听叔言讲的。
孟蘅扫了一眼,发现菜谱上的菜名几乎他一个都没见过,当下放下菜谱,淡淡一笑道:“你们点吧,我随便吃就行了。”
“一道火夹熊掌!”
“一份银丝蒸四宝。”
“一道火烧羊羔!”
“一份玉顶花间露。”
“一道蜜香肉肘子!”
“一份鲜笋荷叶稀。”
“一道黄油焖山鸡!”
“一份冰削豆腐。”
“一份清炖虎鞭!”
“…。。”
两人一言我一语地点了足足有一刻钟,方才停了下来,最后越有二十多道菜摆了满满一桌,一荤一素分列两旁,泾渭分明。
宋寻直接用手抓起了一个香喷喷的肘子,将它塞进了嘴里,吧唧吧唧地嚼得肉香四溢,油光沾了满满一嘴。
“我说大人,少奶奶,你们怎么都不吃肉喝酒啊,这得多不带劲啊!”
宋寻一面往自己嘴里胡吞海塞着,一面看着孟蘅和苏念小块小块的夹着素菜向嘴里送,一碗米饭吃了老半天还剩半碗,当下抹了把嘴上的油渍,边大口下咽便说道。
孟蘅咽下一小块豆腐,将筷子放在碗的一侧,用心地解释道:“但凡是修为到了一定境界的高人,都开始忌食荤腥,因为这些食物难以消化,而且过多油腻的脂物堆积在五脏六腑之中,不利于天地灵气的吸收,你日后若想修行能小有所成,尽量少食荤腥,这样才…“
“不是,大人,要小的我不吃肉不喝酒,那简直是要活生生的把我给憋死,如果非得如此,那我还是不要小有所成好了。”宋寻把一块肥肉塞进嘴中,又端起一碗酒来咕噜咕噜地灌了下去,高声道:“这才叫舒坦!”
孟蘅苏念见了,齐齐摇了摇头,这一自发的举动倒显得两人颇有了夫妻神态。
到了明塘镇之后,孟蘅先去玉锦草堂走了一趟,随即带着苏念与宋寻准备先去寻一间客栈安顿下来。
三人走在青石板路上,宋寻正晃头探脑,兴致勃勃地打量着周围来来往往的路人里边有没有漂亮的姑娘。苏念也理着自己披散在肩头的垂发,一对美眸时不时地望向孟蘅,眉眼之中,依旧是青春少女的绵绵情意。唯有孟蘅,眼神虽说是平淡如常,但是透着一丝暗淡,显然,他有了心事。
如今莲台静心诀只修炼到了第一册,还需要继续寻找世间六大恸,原本打算寻回心木菩提之后便起身前往月狐一族探听小荛的下落,不管有没有结果,顺势南下寻找燧人族,取到燧木之火,而如今他却不能放着苏念不顾。
最难消受美人恩,恐怕说的就是他现在的心情。
“先与念儿成亲之后,再去理会其他吧。”孟蘅尽力拂去心头繁杂的心事,与自己的未婚妻子,享受在这小镇上的半日清闲。
“郎君,我们去前面那座酒楼吃饭吧。”苏念指着前面一间刻上“明廊酒楼”四个大字的招牌说道。
孟蘅提起兴致来,展颜一笑道:“好,在万兽魔渊这几日一直是风餐露宿,没吃好也没睡好,今日就暂且抛开其它,安安静静的吃上一顿饭。”
宋寻欢呼道:“孟蘅大人说得太对了,今天夜里我们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醉不归!”
提到酒,苏念突然想起了刚认识孟蘅的那天夜里,他因为醉酒,倒在了自己的房中,而自己就枕在桌上迷迷糊糊地睡了一晚,当时的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不会喝酒还逞强的醉鬼,居然成了如今的心头好,意中人。
这世间的缘分就是如此这般奇妙,或许只是因为惊鸿一瞥,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就互生情愫,然后渐渐地走到了一起,携手白头。
苏念喜欢上孟蘅,或许是因为他三番五次的搭救过自己,或许是因为他是自己心中完美的伴侣形象,又或许是剑尊洞府中两人度过的一夜*。
往事种种,万般机缘来得太过突然,让人不胜防备,等回头看时,又却是那般的自然。
三人走到店门口,踏上三阶红木,方才进了大门,明廊酒楼是明塘镇的第一大酒楼,无论是精细的装修还是整个店内的陈设,服务的水准,以及最重要的饭菜的口味,都比镇里的其他饭店都高上了一大截。
这里的店小二极会察言观色,比起其他酒楼只看衣着服饰来断定一个客人是不是有钱人,明廊酒楼的店小二水准明显要高尚一个层次,他们灰溜溜的双眼只要从任何一个客人身上扫过,不管他的衣着是否华贵,都能将他们的身份地位猜个七七八八。
“三位客官,楼上请!”柜台前的一个小厮见三人走进店来,由于刚从万兽魔渊出来,三人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找到,就直奔了酒楼来,因此除了素来好洁的苏念之外,两个大男人都显得风尘仆仆,但是这个小厮只瞟了孟蘅与苏念一眼,就断定他们身份不一般。
小厮第一眼看到的是三人的步伐,苏念出身高门,从小除了修炼之外,必要的礼仪还是得讲究的。
作为一个豪族闺秀步履轻盈,稳重,端庄,即便是踩踏在滚滚黄尘之上,也不会溅起一丝灰尘。
苏念莲步轻摇,一眼就能让人看出她的气质非凡。
至于孟蘅,他虽然在孟家当过几天少爷,关于家族礼仪这一方面他是丝毫没有学到,不过在与叔言生活的这三年之中,他除了日夜苦修,还跟着叔言学会了一些高雅的生活情调。
叔言喜欢品茶,喜欢听人奏乐,也喜欢美食,他无一错漏地将这些爱好都传给了自己的好兄弟。
孟蘅饱受了这些情趣的陶冶,加上本身的修为与实力让他有着一股超脱凡俗的淡然,这种气场让人一眼望去就觉得此人很不一般。
至于宋寻,他已经彻底完成了一个闪人不眨眼的山贼到小厮的完美转变,东张西望的眼神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厮判断出三人的身份肯定是某个世家豪族中人,当下吆喝了一嗓子,直接把三人送上了二楼的雅座。
孟蘅与苏念坐在了右侧,而宋寻则是一人坐在了左侧,一道古香古色的屏风挡住了外面的视线,三人的身前摆放着一张暗红色的矮脚桌,上面摆放着各种闪闪发亮的碗筷餐具。
宋寻从桌上抓起一只绿色的碗来,放在眼前细看了一会,又晃了晃,笑道:“这上等酒楼果然不同一般,连吃饭的碗都是玉做的。”
苏念微微一笑道:“这是绿松玉,用这种玉石盛装食物能够隔绝高温,并且能够长时间的保证食物的新鲜,这儿除了筷子之外的一套餐具都是用绿松玉打造而成的,也算是马马虎虎了。”
宋寻把碗放在了桌上,嘿嘿一笑道:“这都算是马马虎虎,那少奶奶家吃饭肯定是用金碗银碗吃的吧。”
苏念扑哧一笑道:“绿松玉说起来比金子还要贵上一分呢。”
“就这破碗比黄金还贵,那在这酒楼吃上一顿得花上多少钱?”宋寻摸了摸口袋,将一些零碎的银子丢在了桌上道:“今天本来是我想请孟蘅大人和少奶奶吃上一顿的,可估计这些钱只能去买上几只大母鸡,自己回家烤着吃了。”
苏念笑道:“你有这份心就行了,至于请客吃饭就免了,不然我担心你在这里打杂一年也还不上这一顿饭钱。”
听到这里,孟蘅也略微有些尴尬了起来,他出门在外,也没带什么钱,以前吃住都在叔言家中,因此要钱也没什么用,不过眼下却引来了燃眉之急。
“念儿,我…”孟蘅话音未落,突然觉得手中多了一个沉甸甸的小布袋,发现是苏念在一旁悄悄塞给他的,打开看时,里边是一整块碧绿的晶石。
在昆之界中,除了金银铜钱之外,各种名贵的宝石也可以充当货币使用,而钱袋中的这一块碧绿晶石就称作“碧母晶”,它的价值几乎是黄金的十倍,通常普通人是肯定拿不出来的。
孟蘅看着苏念脸上的一阵甜丝丝的笑意,心头不禁一暖,女孩子家在生活细节方面往往都比男人要考虑得周到一些,苏念对他自己郎君的任何一个细小眼神变化都看在眼中,因此当孟蘅开口时,她就把自己的钱袋悄悄递了过去,因为在她的心里,郎君就是她的一切,能够让他欢喜,苏念就觉得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客官,这是我们的菜谱,你看看要点些什么。”
三人每人接过一份菜谱来,只见上面用娟秀清晰的小字整齐地写着店里的每一道菜名,孟蘅看着这些陌生的菜名,也是有些发懵了,他在疏叶林的日子基本上一日三餐都很简单,清晨一碗稀粥,中午青菜叶加白豆腐,偶尔会有一小碟咸菜,晚上是馒头或者稀粥,平日要是饿了想多吃一些,叔言便会去买一些水果,对于修仙者来说,经常食用荤腥之物不利于修炼,当然这也是听叔言讲的。
孟蘅扫了一眼,发现菜谱上的菜名几乎他一个都没见过,当下放下菜谱,淡淡一笑道:“你们点吧,我随便吃就行了。”
“一道火夹熊掌!”
“一份银丝蒸四宝。”
“一道火烧羊羔!”
“一份玉顶花间露。”
“一道蜜香肉肘子!”
“一份鲜笋荷叶稀。”
“一道黄油焖山鸡!”
“一份冰削豆腐。”
“一份清炖虎鞭!”
“…。。”
两人一言我一语地点了足足有一刻钟,方才停了下来,最后越有二十多道菜摆了满满一桌,一荤一素分列两旁,泾渭分明。
宋寻直接用手抓起了一个香喷喷的肘子,将它塞进了嘴里,吧唧吧唧地嚼得肉香四溢,油光沾了满满一嘴。
“我说大人,少奶奶,你们怎么都不吃肉喝酒啊,这得多不带劲啊!”
宋寻一面往自己嘴里胡吞海塞着,一面看着孟蘅和苏念小块小块的夹着素菜向嘴里送,一碗米饭吃了老半天还剩半碗,当下抹了把嘴上的油渍,边大口下咽便说道。
孟蘅咽下一小块豆腐,将筷子放在碗的一侧,用心地解释道:“但凡是修为到了一定境界的高人,都开始忌食荤腥,因为这些食物难以消化,而且过多油腻的脂物堆积在五脏六腑之中,不利于天地灵气的吸收,你日后若想修行能小有所成,尽量少食荤腥,这样才…“
“不是,大人,要小的我不吃肉不喝酒,那简直是要活生生的把我给憋死,如果非得如此,那我还是不要小有所成好了。”宋寻把一块肥肉塞进嘴中,又端起一碗酒来咕噜咕噜地灌了下去,高声道:“这才叫舒坦!”
孟蘅苏念见了,齐齐摇了摇头,这一自发的举动倒显得两人颇有了夫妻神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