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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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漫小心撕去贴在伤口上的衣片,嘶啦,已经被染得血肉模糊的衣裳终于脱了下来,却也连带着撕下几块血肉,她额上的冷汗涔涔冒出,却愣是没有哼一声。苏辰夏的眼睛红了,此时他再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在黎漫的授意下,在她白色的中衣上撕下一块浸了水替她细细擦拭。
她已经疼得抬不起手了。
破碗里的水一碗接一碗的换,她身上的血迹逐渐被拭去,伤口显露出来。
苏辰夏一阵抽气,前面的伤口比较少,可整个后背几乎血肉模糊,他的眼泪一下子滚落下来,不小心滴在她背上,咸涩的泪溶入她的血肉,她蓦地大口地抽着气,他慌忙擦着泪,更加小心地擦着,生怕再将她弄疼。
她就这么光果着上半身坐在他面前,苏辰夏毕竟已有十四,正是青涩懵懂的季节,对于男女之事自然懂得,一张脸虽然爆红,但在瞧见她背上的血色,最后一丝悸动也消失了。
他的眼不时被泪模糊了,他自己经常被同城的乞丐欺负,打得遍体鳞伤,所以经常上山采些止血的草放在破庙里,这回算是派上用场了。
将草捣成碎末敷在她的后背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整个背都僵了,他才意识到,这么冷的天,她一直光果着让他处理伤口。
敷好了药草,他又从她丢弃的白色中衣上撕了几条比较干净的布裹在她背后,这才将那件给她买来的新衣穿上。
回过头看向她时,苏辰夏吓了一跳,就在他处理背后伤口的同时,她也用水擦净了脸。
好美的人啊!苏辰夏呆傻了,怔怔地盯着那张脸回不了神。
柳叶双眉因为疼痛而稍稍蹙着,一双眸子此时闭着,忍受着撕心裂肺的疼痛。挺翘的鼻梁冒出一颗颗细小的冷汗,唇如玫瑰,却失了血色,可是怎么看都还是那般耀眼夺目。
即使,她身上穿的是粗布麻衣,依然醒目。
泪还挂在眼角,美人睁开眼,一双秋泓水眸隐约泛着痛楚,在看到苏辰夏时,露出几许不满:“只是受伤而已,又不是死了,哭什么!不要像个娘们哭哭啼啼,让我瞧不起你!”
虽然她嘴里这么说,苏辰夏还是瞥见她眼底一闪而过的暖色。
不声不响地擦去眼角湿意,“明天我再去山上采些新鲜的草药。”
三日后,她背上的伤痕终于开始慢慢结痂,由于衣裳粗糙,贴着后背摩挲产生一阵阵揪心的疼痛。
黎漫看了看自己的处境,不由自嘲,自己竟然会沦落到当乞丐的地步。
昨日随辰夏到罗城看了看,她心里已经有了目标,当务之急是赚到足够的银两,否则自己的伤口再得不到好的处理可能会恶化,由其心底传来一阵阵蚀骨的疼让她脸上不时冒起冷汗。
难道是血咒?早知中咒者终身受命于自己的主人,更是不得反叛,否则会遭受蚀骨之痛,直至死亡。
倘若主人命丧,他即使有再好的武艺也会因为血咒随主人而去。
当日她从后山纵下,不知何故曲风竟然没有追赶,更没派人搜山,否则她命再大也逃不过啊。
翌日清晨,她转醒时,身上伤痕累累,所幸没有骨折,跌跌撞撞走出大山,由于浑身的污泥将身上的血迹掩盖,街上行人皆把她当成乞丐,纷纷掩鼻侧目,路上遭尽白眼,偶尔几个好心人扔给她几个铜板也匆匆离去。所幸也因此避过赫堡的视线,离开楚城。
一路下来,她不知逃到多少个地方,换过多少身份,只可惜赫堡的情报网实在太广,她逃无可逃。
若非她从未用过真容示人,今日哪还能活着站在这里。
她曾暗暗发誓,今日所受会要那个人百倍偿还!这是他欠她的,无论用什么手段,她都会讨回!
忍受了几次锥心蚀骨之痛,她方才明白,这原来不是伤口牵扯的疼痛,而是血咒的作用。
三个月的逃亡生涯,她都几乎忘记自己经历过多少次这样的疼痛,一次比一次剧烈,一次比一次更加难以忍受。只是当时因为受伤太多而麻木了,如今好不容易躲掉追杀,这才知道血咒已经开始发作,只待心力蚀尽,自己的生命也走到尽头了吧?
看了看手中稍有损毁的人皮面具,如今影的身份是不能再用了。只是用了十几年的容貌,她也舍不得就这么丢弃,小心地收藏起来,待有早一日收集到足够的原料再修补一番。
摸了摸熟悉又陌生的面孔,黎漫心中一阵感叹,这样的容貌究竟该不该现世?
怔怔地盯着庙门外潺潺小雨,辰夏早已不在庙中,今日三月三,罗城一年一度的花魁节。
罗城是西敏最有名的水乡花城,城中四季常青,花红柳绿,更是养出水灵灵的女子,传闻当今皇后便是这罗城女子。
花魁节是罗城一年中最热闹的节日,无论晴天雨日,整座城都沉浸在一片融融欢乐中。
三月三,正是桃花盛开得最艳的季节,然而罗城还有一种花,孤芳美丽,洁白高贵,那就是千叶雪。
花如其名,它像是由一千片洁白细小的花瓣组成,层层叠叠,高洁傲岸,只生长在罗城百花峰顶,一年只绽放一次,美得令人心颤。
这千叶雪便是罗城恒久不变的花魁……百花魁首。
花有了魁主,尽出美人的罗城怎么能没有美人花魁呢,这花魁节便是选出罗城最美花魁,罗城人传言,当今皇后便是二十年前罗城花魁,天姿高雅,美丽芬芳。(未完待续)
黎漫小心撕去贴在伤口上的衣片,嘶啦,已经被染得血肉模糊的衣裳终于脱了下来,却也连带着撕下几块血肉,她额上的冷汗涔涔冒出,却愣是没有哼一声。苏辰夏的眼睛红了,此时他再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在黎漫的授意下,在她白色的中衣上撕下一块浸了水替她细细擦拭。
她已经疼得抬不起手了。
破碗里的水一碗接一碗的换,她身上的血迹逐渐被拭去,伤口显露出来。
苏辰夏一阵抽气,前面的伤口比较少,可整个后背几乎血肉模糊,他的眼泪一下子滚落下来,不小心滴在她背上,咸涩的泪溶入她的血肉,她蓦地大口地抽着气,他慌忙擦着泪,更加小心地擦着,生怕再将她弄疼。
她就这么光果着上半身坐在他面前,苏辰夏毕竟已有十四,正是青涩懵懂的季节,对于男女之事自然懂得,一张脸虽然爆红,但在瞧见她背上的血色,最后一丝悸动也消失了。
他的眼不时被泪模糊了,他自己经常被同城的乞丐欺负,打得遍体鳞伤,所以经常上山采些止血的草放在破庙里,这回算是派上用场了。
将草捣成碎末敷在她的后背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整个背都僵了,他才意识到,这么冷的天,她一直光果着让他处理伤口。
敷好了药草,他又从她丢弃的白色中衣上撕了几条比较干净的布裹在她背后,这才将那件给她买来的新衣穿上。
回过头看向她时,苏辰夏吓了一跳,就在他处理背后伤口的同时,她也用水擦净了脸。
好美的人啊!苏辰夏呆傻了,怔怔地盯着那张脸回不了神。
柳叶双眉因为疼痛而稍稍蹙着,一双眸子此时闭着,忍受着撕心裂肺的疼痛。挺翘的鼻梁冒出一颗颗细小的冷汗,唇如玫瑰,却失了血色,可是怎么看都还是那般耀眼夺目。
即使,她身上穿的是粗布麻衣,依然醒目。
泪还挂在眼角,美人睁开眼,一双秋泓水眸隐约泛着痛楚,在看到苏辰夏时,露出几许不满:“只是受伤而已,又不是死了,哭什么!不要像个娘们哭哭啼啼,让我瞧不起你!”
虽然她嘴里这么说,苏辰夏还是瞥见她眼底一闪而过的暖色。
不声不响地擦去眼角湿意,“明天我再去山上采些新鲜的草药。”
三日后,她背上的伤痕终于开始慢慢结痂,由于衣裳粗糙,贴着后背摩挲产生一阵阵揪心的疼痛。
黎漫看了看自己的处境,不由自嘲,自己竟然会沦落到当乞丐的地步。
昨日随辰夏到罗城看了看,她心里已经有了目标,当务之急是赚到足够的银两,否则自己的伤口再得不到好的处理可能会恶化,由其心底传来一阵阵蚀骨的疼让她脸上不时冒起冷汗。
难道是血咒?早知中咒者终身受命于自己的主人,更是不得反叛,否则会遭受蚀骨之痛,直至死亡。
倘若主人命丧,他即使有再好的武艺也会因为血咒随主人而去。
当日她从后山纵下,不知何故曲风竟然没有追赶,更没派人搜山,否则她命再大也逃不过啊。
翌日清晨,她转醒时,身上伤痕累累,所幸没有骨折,跌跌撞撞走出大山,由于浑身的污泥将身上的血迹掩盖,街上行人皆把她当成乞丐,纷纷掩鼻侧目,路上遭尽白眼,偶尔几个好心人扔给她几个铜板也匆匆离去。所幸也因此避过赫堡的视线,离开楚城。
一路下来,她不知逃到多少个地方,换过多少身份,只可惜赫堡的情报网实在太广,她逃无可逃。
若非她从未用过真容示人,今日哪还能活着站在这里。
她曾暗暗发誓,今日所受会要那个人百倍偿还!这是他欠她的,无论用什么手段,她都会讨回!
忍受了几次锥心蚀骨之痛,她方才明白,这原来不是伤口牵扯的疼痛,而是血咒的作用。
三个月的逃亡生涯,她都几乎忘记自己经历过多少次这样的疼痛,一次比一次剧烈,一次比一次更加难以忍受。只是当时因为受伤太多而麻木了,如今好不容易躲掉追杀,这才知道血咒已经开始发作,只待心力蚀尽,自己的生命也走到尽头了吧?
看了看手中稍有损毁的人皮面具,如今影的身份是不能再用了。只是用了十几年的容貌,她也舍不得就这么丢弃,小心地收藏起来,待有早一日收集到足够的原料再修补一番。
摸了摸熟悉又陌生的面孔,黎漫心中一阵感叹,这样的容貌究竟该不该现世?
怔怔地盯着庙门外潺潺小雨,辰夏早已不在庙中,今日三月三,罗城一年一度的花魁节。
罗城是西敏最有名的水乡花城,城中四季常青,花红柳绿,更是养出水灵灵的女子,传闻当今皇后便是这罗城女子。
花魁节是罗城一年中最热闹的节日,无论晴天雨日,整座城都沉浸在一片融融欢乐中。
三月三,正是桃花盛开得最艳的季节,然而罗城还有一种花,孤芳美丽,洁白高贵,那就是千叶雪。
花如其名,它像是由一千片洁白细小的花瓣组成,层层叠叠,高洁傲岸,只生长在罗城百花峰顶,一年只绽放一次,美得令人心颤。
这千叶雪便是罗城恒久不变的花魁……百花魁首。
花有了魁主,尽出美人的罗城怎么能没有美人花魁呢,这花魁节便是选出罗城最美花魁,罗城人传言,当今皇后便是二十年前罗城花魁,天姿高雅,美丽芬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