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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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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星期过去了,时逢九月,正是各学校开学的时期。

    诗嫚的父母结束假期,又飞回美国,凯骏和诗嫚自然也回到大宅里住;诗嫚顺利申请到艺术大学的学分班就读,因为行动不便,她去上课时都会有护士陪伴。

    身为t大新生的若曦,也开始了大学生活,她对一切都感到十分新鲜。

    每天一大早,若曦依然先准备好早餐,当凯骏和诗嫚开始用餐,她就以害怕迟到为由,急忙出门上课去了。

    事实上,她知道诗嫚不喜欢她跟他们一起用餐。凯骏有一次要她跟他们一起吃过早餐再出门,诗嫚却语气讽刺地说:“凯骏,你对下人真好,像我们家可是不准下人一起坐下来用餐的。”

    若曦脸色顿时刷白,当凯骏气得想说重话时,诗嫚马上又变脸,一脸无辜地道:“人家只想跟你一起用餐嘛,我不喜欢旁边有第三者破坏气氛啊!”这话让凯骏想替若曦出头的话又吞下去,他的确没有合适的身分替若曦说话,太过关照她,反而容易让她惹祸上身。

    从那次之后,若曦都是把早餐装在便当盒,带到学校吃。由于凯骏的别墅位于郊区,因此她都骑机车上学。

    她很喜欢到学校上课,因为待在家里,只有她和诗嫚两个人,总有窒息的感觉,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诗熳不喜欢她,不过话说回来,她也不喜欢看到凯骏和诗嫚卿卿我我的样子。

    她在大学里结交了几个感情不错的女同学,能够暂时忘掉很多事,当个单纯快乐的大学生。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到一个月,却因为另一个人的闯入有了改变

    星期六早上,若曦除了准备早餐外,还要到庭院去剪玫瑰花,插在大花瓶里,这是每周三和周六必做的工作。

    叮咚!突然,门铃声响了。

    这么早会是谁?是凯骏的客人吗?

    “你好,请问你找哪位?”她拿起对讲机问道。

    “你好,我找章若曦小姐。”

    这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熟?若曦心里疑惑,却又一时想不起是谁。“我就是,”她傻傻地接道。“你是”

    “若曦啊!是我,我是富华啊!倪富华啊!你可别说忘了我喔!”

    倪富华和她同年龄,是她小时候的玩伴,在父亲的丧礼上,他还从头到尾在一旁陪着她。

    “富华?”

    她连忙按下大门开关,带着满脸笑容跑出去,果然看见童年玩伴站在门口

    “富华,你怎么来了?”

    “想你,所以就来啦!”他又露出顽皮的笑容。

    “快进来吧!”她请他入内,却看到他身后还拖着行李。

    一进屋里,倪富华马上四处张望

    “哇噻!你住的房子好大喔!”他大声嚷嚷。“竟然还有电梯?”

    “嘘!安静点,主人和主人的未婚妻还在睡觉呢!”她小声解释。“这才不是我的房子,我只是寄人篱下,在这里当女管家。”

    “可是你住得很好,也吃得很好耶!”他惊讶地看着桌上那一桌丰富的早餐,连餐具都是进口的,这家人铁定是有钱人中的有钱人。“看来你真的遇到贵人了!当初你爸爸过世后,我很想帮你,可是我的能力有限”

    “我明白。我不会怪任何人,幸好遇见了少爷,他帮助了我,不然我肯定没有办法上大学的。”她对凯骏心怀感激,

    “什么?你的主人也出钱让你念大学啊?”富华羡慕极了。

    “是啊!”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幸运的。

    “你的生活过得真不赖,他是谁?做什么的?”

    “好像是自己开公司吧!是制鞋工厂,他是老板。”

    “原来”

    一阵东聊西扯后,若曦才忽然想到要问:“富华,你怎么会来找我?”

    “我是来投靠你的!”

    “投靠我?”若曦顿时傻眼。

    “是啊!我要找工作。”富华油腔滑调地说:“在红夜村那种乡下地方哪找得到什么好工作啊!我高职毕业后一直想来台北发展,不知道有什么工作可以做,只好来找老朋友帮忙喽!若曦,请你多提拔提拔!拜托你了!”

    “我”心肠软的若曦不知如何回答,同乡好友这样拜托,她怎么能拒绝?“我想我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问问少爷吧!”

    左右为难之后,若曦还是选择帮助富华。她打算厚着脸皮请凯骏哥帮忙。

    “他是你的贵人,铁定也是个大善人,他一定会帮我找到工作的!”

    “那你在这里等着,等会儿他们就会起床下楼,我先上楼去帮诗嫚姐准备好轮椅。”她交代富华不要乱碰屋里的东西,连忙上楼去了。

    若曦上楼后没多久,凯骏便下楼来了。

    每个星期六对凯骏而言,都是值得期待的日子。因为他和若曦都休假,他可以在起床后就看到她的倩影,这一天,他的神情总是特别愉悦。

    今天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赛车衬衫,褪色的合身牛仔裤紧紧包裹住他平坦的小肮、结实的臀部和修长的双腿,让他更是充满自信与男性气概。

    才一走下楼,他就看到富华。他的眼力和记忆力向来相当不错,他认得他,在丧礼上他一直陪在若曦身边。

    “早安,你一定就是若曦嘴里的少爷了!”富华马上自然熟地自我介绍起来:“我是若曦的好朋友,我叫倪富华,请庄老板多多指教!”他特别强调“好”这个字眼。

    凯骏微微扯开嘴角,客气地说道:“原来是若曦的朋友啊!欢迎。”

    既然是若曦的朋友,他当然会以礼相待,凯骏谨慎地暗中打量着倪富华,他的皮肤黝黑,看起来是个好动健谈的大男孩,但是凯骏敏锐地感觉到这小子似乎有点夸大不实,好大喜功,是个不怎么脚踏实地的人。

    这时,若曦推着坐在轮椅上的诗嫚,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诗嫚发现有客人,而且是她不认识的人,看他穿着普通,推断不会是凯骏的朋友,向来趾高气昂的她,马上以不屑的口气说道

    “若曦,这是你的朋友吧?”

    “是的。”富华抢先开口,很懂得拍马屁。“这么美丽的小姐,想必就是庄老板心爱的未婚妻喽?你好,我叫倪富华。”

    美丽的小姐:心爱的未婚妻这两句话让诗嫚心花怒放,对富华的敌意也降低很多。

    “我想”诗嫚故意问道:“你是若曦的男朋友吧?”

    一旁的凯骏顿时觉得心脏紧缩,突然很害怕会听到他不想听的答案。

    “哈哈!”富华嘻皮笑脸地道:“宾果!我和若曦算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除了我以外,我想不出还有谁有资格当若曦的男友。”

    “你别乱说啦!”这个玩笑开大了,若曦连忙否认。“我们才没有交往!”

    她心中早已有人进驻,虽然那个人早有未婚妻,但是她没打算要换对象,因为她对他的情感早巳无法收回

    “咦?你怎么这么说?”富华没有看到若曦的脸色,继续大声说着:“若曦,从小到大每次有人欺负你,都是我保护你耶!现在你长大了要交男朋友,除了我以外还有谁更适合?”

    “别胡说!”她急着澄清。“我还在念书,不想这么早交男朋”

    “这样啊!”诗嫚却打断若曦的话,甚至露出难得的笑容。“真高兴认识你,若曦的小男友。”

    太好了!倪富华这种乡下土包子的样子,正好配上若曦,两人真是一对!

    碍于自己的身分,若曦不再多解释什么,只能频频给富华好几个白眼,却让一旁的凯骏误以为是羞怯地打情骂俏,他的心情顿时低落不已。

    诗嫚笑嘻嘻地招呼富华:“富华,你还没用餐吧?先坐下来—起吃吧!”

    等大家都上桌了,若曦依然站在一旁服侍大家的需要。

    难得地,诗嫚竟然出声说道:“既然你的朋友来了,你就懂一点礼貌,跟我们一起坐下用餐吧!”

    “是。”若曦微微一愣,服从地坐下来。

    “天啊!我好久没有尝到若曦的手艺了,真是太棒了!”富华一点都不怕生,用餐间,都是他滔滔不绝的声音

    “庄老板,王小姐,你们真是幸运!在我们家乡,若曦是赫赫有名的烹饪高手,谁知道这位高手竟然到你们家来了,害我都没口福了。”

    若曦调味简单的广东粥却有着鲜美的滋味,让富华连续吃了好几碗。

    诗嫚听来却很不以为然,这么清淡难吃的粥,她才不觉得哪里好吃,果然是一些平民百姓,没吃过真正的美食。

    凯骏则意外地沉默。

    没多久,诗嫚竟然还和富华聊了起来

    “富华,你从家乡来找若曦,有什么事情吗?”

    “这个凭良心讲,”他别扭了一下子,倒也提起勇气直言:“我高职毕业了,在家乡根本找不到工作,只好到台北来,在台北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来投靠若曦,看她能不能帮我找个工作。”

    诗嫚低下头,眼里露出厌恶的光芒,但是没人注意到。

    般什么!把凯骏这里当成收容所吗?

    可是,尽管她讨厌富华的穷酸味,却不得不利用他。唯有让富华留下来,撮合他和若曦,若曦才不会抢走她的凯骏。

    一旁,若曦也腼腆地开口对凯骏说道

    “对不起,少爷,我想问问看,你公司有缺人手吗?可以替富华安插个工作吗?”

    “是啊!凯骏,”这时令人跌破眼镜的是,诗嫚居然也替富华说起话来了。“人家刚毕业,也需要找工作,况且他又是若曦的朋友,这种认真有为的年轻人,你当然要帮助人家啊!况且有富华在,若曦假日就有伴了,也比较不会孤单。”

    凯骏—派气定神闲,没有人看得出他心中的狂风暴雨。

    他面无表情地询问道:“富华,你会做什么?”

    “我”富华想了老半天,才尴尬地说:“我不太会念书,不过,我会修车,也会开车”

    “那好吧!”凯骏很干脆地道:“反正家里也缺一位司机,老王以后要载诗嫚上下课,你就做我的司机,送我上下班好了。”

    他会答应帮忙,全都是为了若曦,只要是她的要求,他一定会想办法为她达成。

    “真的吗?太好了!”富华开心到不行。

    若曦也替富华高兴,更感谢凯骏的好心。“谢谢少爷,谢谢少爷!”

    不过,她又想到另一个问题,马上又转头问富华:“富华,你打算要住哪里呢?”

    凯骏一听,忍耐力已濒临极限,他绝对无法容许他和若曦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马上开口做下决定

    “这很好安排,我工厂有宿舍,你就暂时住在那里吧!”

    “谢谢少爷!”富华和若曦两人异口同声地道谢。

    “就这么说定了!”诗嫚露出微笑,言不由衷地说:“这样的安排真好,凯骏。”

    虽然她要利用富华,可是诗嫚也不要多一个外人住在这里,这间别墅是属于她和凯骏的两人世界,现阶段也许无法赶若曦走,但若曦离开是迟早的事,只要等她的双腿能够站起来

    另一方面,凯骏看着若曦和富华谈笑风生,气氛亲密,简直无法控制妒火的窜生。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去在意若曦的举手投足,目前的他没资格对她有任何承诺,何况他的角色只是哥哥。

    然而,若曦却是不容忽视的存在,每当她一出现,就会吸引他的目光和所有的注意力。

    盎华不断的逗若曦开心,好几次若曦被他的笑话逗得发出清脆笑声,那笑声重重地击打着凯骏的心。

    诗嫚在一边加油添醋地说:“凯骏,你瞧!若曦的小男朋友一来,她就这么开心,看来你留住盎华是对的!”

    凯骏什么话也没说,从他没有表情的脸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难道,他注定只能默默地守候她?他的感情终究没有出口,若曦、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对她的爱

    寂静的清晨,富华一大早就骑机车到庄家上班,诗嫚总会故意叫富华一起吃早餐,就算是短短的二十分钟,她也要制造富华和若曦的相处时间。

    早餐后,富华就载着凯骏出门上班了,若曦赶紧洗好碗盘,赶着上课,诗嫚则有护士随行,在司机老王的载送下也去修习艺术课程。

    盎华是个颇有心机的人,他伺机接近凯骏和诗嫚,想要攀关系,可是凯骏总是一脸冷峻,不假辞色,于是富华又将目标转向诗嫚,正好诗嫚也别有心机,偶尔也会和富华聊上两句,这对高傲的她来说,已经是破天荒的改变了!

    周末的晚上,富华载凯骏下班回家。

    现在凯骏对公司的业务逐渐上手,比较少加班,就算加班,也尽量不选周五晚上。

    一进门,他马上就闻到厨房里传来饭菜香,下了课就赶回来烹煮晚餐的若曦,手里正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

    盎华马上贴心地走上前帮忙。“若曦,我来替你拿吧!”

    “谢谢你。”她上上下下瞧着富华,歪着头促狭地说:“哇!你穿西装又打领带,好帅呢!”

    若曦现在还挺喜欢看到富华出现,因为她发现只要有富华在场,诗嫚对她的态度就会比较好,也因为富华,她现在居然可以跟凯骏哥和诗嫚一起同桌用餐了。

    凯骏却冷着脸,说了句:“我上楼换衣服!”便掉头离去。

    “少爷,”若曦对着凯骏喊:“等一下就可以开饭了喔!我上去请诗嫚姐下楼。”

    若曦上楼时,诗嫚正在二楼作画,她在一旁乖乖地等了好一会儿,才推着诗嫚下楼。

    没多久,大家都齐聚在饭桌前,诗嫚看到凯骏,满心欢快地说:“凯骏,对不起,让你等我吃饭,因为我刚刚画得兴致正浓,所以耽误了你们的吃饭时间。”

    “没关系,反正我没那么饿,你画什么?”

    诗嫚就等他问,马上兴致勃勃拿起画本对他献宝。“这是我画的,好不好看?”

    “我看看。”一翻开,他看到了一张自己的画像。

    画里的男人面容俊逸,眼瞳黑得发亮,高傲的表情很传神,诗嫚把他的神态掌握得很好。

    “画得好漂亮啊!”富华嘴巴甜得像抹蜜似的。“从这画里就看得出来,诗嫚小姐真的很爱老板!”

    凯骏冷冷的瞥了富华一眼,冰冷的眼神让富华心底发毛,他连忙住口,不知道自己讲错什么话,一直以来,他感觉老板对他不太满意,他什么地方做错了吗?

    “诗嫚,我很喜欢,谢谢。”凯骏默默收下了画。

    诗嫚害羞地低下头,花了一个下午的心力,得到凯骏这一句谢谢,已经足够了。

    一旁的若曦不禁自卑地撇过头,诗嫚姐真是多才多艺,人长得美又会画画,而她什么都不会,她好羡慕诗嫚姐能画出凯骏哥的神采。

    “富华,”吃饭时,若曦对富华求救。“我有事想问你”她决定把难题丢给富华,因为凯骏哥这次帮不上忙。

    “什么事?”

    “我们学校星期六晚上要举办迎新舞会,我该不该去?给我个意见吧!”

    “当然要去啊!”“可是,我不想去。”

    “为什么不想去?”富华像个老爸一样叨念道:“你不去的话,会被同学说你孤僻、不合群,到时还会被排挤,没朋友喔!”

    若曦嘟起嘴巴,小声地说:“可是我没有礼服,也没有舞伴”

    盎华斜眼看她,吊儿郎当地说:“你这个说法太令我伤心了!你没看到眼前就有帅哥等着当你的舞伴吗?”

    “你愿意当我的舞伴?”若曦瞪大眼睛问道。

    “我当然百分之百愿意!”他还张开双臂,摆出夸张的表情,引人发笑。

    “可是,我没有裙子可以穿。”若曦又皱起眉,她几乎只穿牛仔裤,连条裙子都没有。

    诗嫚在一旁听得仔细,认为这是既可以撮合这两人,又可以让她和凯骏单独相处的好机会,马上大方地说:“这有什么问题,我看你身材跟我差不多,我借你一件就是,等会儿吃完饭后,你自己去我的房间看,喜欢哪一件就拿走吧!”

    若曦受宠若惊。诗嫚竟然对她这么好,还要借她礼服?

    一直以来,诗嫚姐对她说话都涸铺薄,除了凯骏在场时,诗嫚姐才有笑容,现在竟然又主动帮她?若曦心里浮起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这顿饭,凯骏从头到尾一语不发。富华和若曦的愉快相处,让他的心有着被撕裂的感觉

    吃完饭后,有富华在一旁帮忙,若曦很快就切好水果,也洗完碗筷,诗嫚还催促她上楼去挑衣服。

    这段时间,凯骏一直盯着电视新闻,此刻唯有转移注意力,才能让他不会感到痛苦。

    二十分钟后,若曦下楼了。凯骏才回头一望,马上被震撼住了。

    她身穿一袭玫瑰红的丝质洋装,低胸上衣和袖口缀着云朵般的手工蕾丝,展现不同以往的风情。她一双美眸充满媚惑,更让人心醉神迷。

    “哇!真是太漂亮了!”富华在后面大叫起来,也让凯骏从震惊中回神。

    盎华赞叹着:“能做你的男伴,真是我的荣幸啊!”诗嫚也频频点头。“很好看,就穿这件吧!等会儿我上楼去取一些珠宝首饰让你搭配,这样会更加高贵。”

    “诗嫚姐,你对我真好!”若曦低下头,轻轻地说道。

    “这是应该的。”诗嫚眼神闪烁。

    凯骏的忍耐力已经到达极限,他没有说任何评语,只是跨大步上楼,抛下一句:“我还有公事要处理,先上楼了。”

    若曦带着落寞地看着他的背影,其实她最想要的就是听到他的赞美,他却一句话也不说

    回到书房,凯骏的神情显得恍惚,迟迟无法平静。

    他满脑子都是若曦美丽的模样,缠绕不去。

    他深藏在心底那股对她的感情,已经有如即将爆发的火山,随时就要倾泄而出

    隔天晚上,就是若曦学校的迎新舞会。

    若曦婉驹骗骏要出借宾士房车的好意,她从不敢幻想自己是灰姑娘,于是和富华两人骑着摩托车前往舞会场地。

    他们出门后,凯骏伥然若失地凝视窗外,漆黑的夜空只有稀少的星光闪烁着,彷佛和他的孤单相呼应。

    他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却对若曦念念不忘。或许这就是若曦独待的魅力,她让很多人都喜欢上她,也为她心动包括他。

    他喜欢的并只不是那可爱的容貌,还有那颗坚强、独立的心,她那秀外慧中,内外兼备的完美,都让他深深着迷。

    现在,他无法为她做什么,还放任富华成为她的护花使者,真是没用!

    未来,难道他要眼睁睁看着她嫁人?

    不!他做不到

    “凯骏,要不要看这部片子?这是最新的dvd喔!”

    诗嫚的叫唤打断了凯骏的沉思。

    “好啊。”凯骏回过神,走到沙发边坐下。

    “凯骏,”诗嫚缓缓贴近他身边。“我好爱你”她最喜欢和凯骏独处了,尤其是跟他一起坐着看电视,她可以倚靠着他,完全拥有他。

    诗嫚拾起头亲吻他,他淡淡笑了一下,没有拒绝,却没有热情回应。

    诗嫚有些不安地将身子贴进他的怀中,她从来没有听过他说他爱她。这桩婚事,一直都是她主动、强硬地付出,他曾经拒绝过她,就是那一次,她崩溃地跑出门,发生车祸,双脚受伤而暂时失去行动能力。她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是却甘之如饴。因为,他因此而留了下来。

    “专心看电影吧!”他推开她,替她覆盖好被子,随后两人沈静地观赏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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