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章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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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这场鬼子攻城纯属闹剧,而洛醺和沈稼轩已经因此分别两地,她在香港,沈稼轩在上海。
等她费尽周折从香港再回上海,沈稼轩却去了香港找她们,她千辛万苦的打听到沈稼轩的行踪,再回香港找沈稼轩,沈稼轩又回了上海。
如此几个来回折腾,两个人面都没见到,洛醺最后回了上海,且决定老实呆着不再回香港,暗中打听沈稼轩的下落。
之所以说暗中,是担心沈稼轩曾经的显赫身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自己身边又老又小的,行事非常谨慎。
她也往半拉山的家里写了信询问沈稼轩是否回了那里,可是信发出后杳无信息,听说东北更乱了,她猜测沈家说不定已经再次迁徙去了别处,这样的世道,谁家不是七零八散,她也无可奈何。
于是,她唯有安心留在上海。
上海的喧嚣还在继续,高楼林立,店铺次第,摩登的女郎,落魄的乞丐,程亮的轿车,成排的塌车,随处看见的洋人,更有传教士和修女间或其中,熙来攘往,红尘滚滚。
同洛醺刚来时一个样子,上海没什么改变,变的是她,一年多的时间独当一面,照顾儿女赡养干爹,成熟了,稳重了,更从白老爷子那里学了一身医术,回来上海后自己开了家诊所,只瞧病不卖药,因为卖药太过耗费人力和物力,首先需要大的店面,而她没这个能力和精力,她只想用诊所来保证一家人的温饱,然后寻找沈稼轩。
当然,她的眼睛已经痊愈,美丽依旧,平添了一道淡淡的忧愁,思念丈夫。
诊所开在一条巷弄口,不甚繁华的地段,生意也还好,接待的大多是平民百姓,她虽然聪明好学,总归时日太短,所以坐堂的是白老爷子,她负责管理里里外外的杂物,假如病人的问题不太复杂,全由她来代替白老爷子看病,边看边学,实际与理论相结合,医术突飞猛进。
更因为她的美丽,诊所开业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那真是隔着窗户吹喇叭——名声在外了。
被一个美人问来问去看来看去,很多男人没病都能编排出病来,tui肚子抽筋了、咬了舌头、打了几个喷嚏、昨晚梦做的不好、走路绊倒、甚至多放了几个屁都过来问问洛醺。
总之人家给诊费,洛醺也就耐着xing子回答,赚了钱才能生活,才能留在富人天堂的上海,才能寻找沈稼轩。
这场分别一晃快两年
夏夜幽幽,洛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让皓暄把门板上好,打烊后赶紧洗手做饭,曾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现在八大菜系不敢说,家常饭菜已经驾轻就熟。
历练多了人也变得温婉,特别是看着高出自己一个脑袋的皓暄,曾经的少年突然变成青年,她是长辈,更需要持重。
女儿也过了三岁,开始随着哥哥读书识字,刁蛮劲仍旧没改,但凡洛醺关的严厉,她就哭着找爹爹,所以,洛醺也懒得管了,不想女儿一哭某个角落里的沈稼轩就犯心绞痛。
饭菜做好端上,白老爷子正打磨一根银针,这是他送给洛醺的礼物,一套完整的九针,都是他用心制作的。
“干爹,快洗手吃饭,我做了您最爱吃的回锅肉。”
回锅肉是东北风味,老爷子喜欢,还有烧酒,还有苞米面糊糊,还有大茬子饭,还有咸鸭蛋。
老爷子把银针放好,皓暄已经把水盆端到他面前,说来皓暄也在随着他学习医术,没有明确拜师是因为老爷子感觉自己是洛醺的师父,而洛醺是皓暄的娘,拜师这辈分有点乱,但皓暄对他非常敬重。
“要不,你叫我师公吧,算我收下你这个徒孙。”老爷子呵呵笑着挽起袖子。
“真的?”皓暄非常开心,把手巾递给洗完手的白老爷子。
老爷子认真道:“你醺娘总归是个女子,将来把我的医术发扬光大的,还得靠你这样的男孩子。”
洛醺正给他倒酒,听了这话撇嘴道:“都什么年代干爹你还重男轻女。”
白老爷子解释:“不是干爹重男轻女,而是女孩子出诊太不方便,你瞧瞧找你看病的那些臭男人,眼珠子都嵌入你身上拔不出来了,我这个气,所以明天开始皓暄随我坐堂,历练历练这孩子。”
皓暄高兴的再次:“真的?”他高兴的原因是,自己读书再多却无一技之长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医术不同,生而为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有了医术无论什么样的世道都能存活下去。
他说着赶忙把一双筷子双手捧着递给坐好的白老爷子。
哇!若萱哭了起来,因为每餐分配筷子这是她的任务,哥哥抢了她的风头她不依。
洛醺拍了下女儿的脑袋:“这也哭,若不是怕你爹心疼,我真想好好捶打你一顿。”
白老爷子急忙把筷子还给若萱:“来来,宝贝孙女拿给爷爷。”
若萱随即破涕为笑了,把筷子重新递到白老爷子手里,仍旧没脱离奶声奶气:“爷爷,吃饭。”
老爷子呵呵笑着:“好好,想我独来独往小的溜快一辈子,老了老了儿孙满堂,这是我悬壶济世半辈子赚来的福气。”
洛醺夹起一块肉放到老爷子碗里:“干爹,是我从小到大善良赚来的福气才对,没有你这身医术,从香港到上海,我们母子三人只怕要沦为乞丐了,您在我心里和那个叫洛天的人没什么区别,都是我的爹。”
白老爷子呷了口酒,开心道:“我可比不得你亲爹,他是做大事的人,听说官位一路飙升,现在更了不得,但是也更忙,所以他忙我才能白白捡了个女儿,还有孙子孙女,颐养天年,让他老洛眼馋去吧。”
提及父亲,洛醺倒是能经常听到他的名字,都是从某某方面悬赏买他的项上人头的,担心是一定,但也为父亲骄傲。
一直没有沈稼轩的消息,她心里堵的慌,也吃不下饭,想去喂女儿,小家伙推开她的手,嘟囔一句:“萱萱,自己吃。”
女儿这要强的个xing像极了沈稼轩,筷子都使不好,费力的夹起一点点菜叶,费力的塞进嘴里,就是不让洛醺喂。
“闺女,要不,咱也登报找女婿吧。”白老爷子建议。
“干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顾虑。”洛醺叹口气。
白老爷子摆摆手:“闺女你没明白干爹的话,我的意思,东北的胡子不是时兴用黑话对暗号吗,你也可以。”
黑话?暗号?洛醺若有所思。
皓暄突然醒悟过来:“醺娘,登报之时你就写一些你懂爹也懂的,她一准知道是你在找他。”
洛醺愣愣的呆了半晌,也终于被启发明白,一拍桌子:“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此时她甚至已经知道该怎么登报了。
大喜过望,一直没有胃口今晚竟然连吃两碗饭。
大二天大早即起g,让皓暄看着妹妹并陪同白老爷子坐诊,她一个人找到颇负盛名的“字林西报”此报发行量大,并且经常对时事问题发表看法,所以洛醺想,沈稼轩喜欢读书看报又关心时事的必然会购买,也就能看到自己登载的东西,也就知道自己在找他。
找了报社的相关负责人,人家问她登商业广告还是寻人启事。
洛醺想了想:“就是一首歌。”
对方颇感诧异,看她穿戴打扮虽不是穷人却也并非豪奢,闲着无聊登一首歌这却是为何?问她,她也不说明原因,总之自己花钱你们办事。
对方想想也对,管你是干什么用,给钱即可,这是报社的宗旨。
于是,她用了不菲的价格,购买了报纸角落的版面,登载了一首歌——
夜风敲击西窗的孤独
烛影抚过脸庞
寸寸相思成灰烬
柔雪落落伤
寒鸦哀啼在梦你的夜
孑然无法成双
声声道不尽心事
指尖冰冰凉
这首歌是她去奉天读书时,当时身为奉天市长的沈稼轩为了掩护洛秀才的同志方玉致,而与方玉致假结婚,她伤心yu绝离家出走,因为卢丹的关系而躲在歌舞酒楼“蝶恋花”的后台,那个歌后阮燕春因为吸入花粉倒了嗓子,她为了救场,也为了和沈稼轩告别而登台唱了这首歌。
这首歌她想沈稼轩一定记得,也明白自己的相思之苦。
因为是不起眼的一个角落版面,报纸临时挤出来没费力气,所以第二天这首没有署名甚至没有说明任何用途的歌词登载在报纸上,随着报纸走入千家万户,很多人还奇怪,不知这几句凄凄婉婉的话究竟是干什么所用,说是广告没有标题,后来大家一琢磨,一定是报纸空出这么点地方实在没什么可写的,就弄了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东西糊弄。
然而,这首不起眼的歌词却同时让两个人震惊,一个,当然是沈稼轩,一个,却是久未出现的孔至尊,当年洛醺唱这首歌的场地就是他开设的歌舞酒楼“蝶恋花”他当时在场,虽然没沈稼轩记得那么清晰,却也知道这与洛醺有关,而他,现在混到了上海,且是风生水起,他立即找到报社,询问这首歌词版面的购买者。rs!。
事实证明,这场鬼子攻城纯属闹剧,而洛醺和沈稼轩已经因此分别两地,她在香港,沈稼轩在上海。
等她费尽周折从香港再回上海,沈稼轩却去了香港找她们,她千辛万苦的打听到沈稼轩的行踪,再回香港找沈稼轩,沈稼轩又回了上海。
如此几个来回折腾,两个人面都没见到,洛醺最后回了上海,且决定老实呆着不再回香港,暗中打听沈稼轩的下落。
之所以说暗中,是担心沈稼轩曾经的显赫身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自己身边又老又小的,行事非常谨慎。
她也往半拉山的家里写了信询问沈稼轩是否回了那里,可是信发出后杳无信息,听说东北更乱了,她猜测沈家说不定已经再次迁徙去了别处,这样的世道,谁家不是七零八散,她也无可奈何。
于是,她唯有安心留在上海。
上海的喧嚣还在继续,高楼林立,店铺次第,摩登的女郎,落魄的乞丐,程亮的轿车,成排的塌车,随处看见的洋人,更有传教士和修女间或其中,熙来攘往,红尘滚滚。
同洛醺刚来时一个样子,上海没什么改变,变的是她,一年多的时间独当一面,照顾儿女赡养干爹,成熟了,稳重了,更从白老爷子那里学了一身医术,回来上海后自己开了家诊所,只瞧病不卖药,因为卖药太过耗费人力和物力,首先需要大的店面,而她没这个能力和精力,她只想用诊所来保证一家人的温饱,然后寻找沈稼轩。
当然,她的眼睛已经痊愈,美丽依旧,平添了一道淡淡的忧愁,思念丈夫。
诊所开在一条巷弄口,不甚繁华的地段,生意也还好,接待的大多是平民百姓,她虽然聪明好学,总归时日太短,所以坐堂的是白老爷子,她负责管理里里外外的杂物,假如病人的问题不太复杂,全由她来代替白老爷子看病,边看边学,实际与理论相结合,医术突飞猛进。
更因为她的美丽,诊所开业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那真是隔着窗户吹喇叭——名声在外了。
被一个美人问来问去看来看去,很多男人没病都能编排出病来,tui肚子抽筋了、咬了舌头、打了几个喷嚏、昨晚梦做的不好、走路绊倒、甚至多放了几个屁都过来问问洛醺。
总之人家给诊费,洛醺也就耐着xing子回答,赚了钱才能生活,才能留在富人天堂的上海,才能寻找沈稼轩。
这场分别一晃快两年
夏夜幽幽,洛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让皓暄把门板上好,打烊后赶紧洗手做饭,曾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现在八大菜系不敢说,家常饭菜已经驾轻就熟。
历练多了人也变得温婉,特别是看着高出自己一个脑袋的皓暄,曾经的少年突然变成青年,她是长辈,更需要持重。
女儿也过了三岁,开始随着哥哥读书识字,刁蛮劲仍旧没改,但凡洛醺关的严厉,她就哭着找爹爹,所以,洛醺也懒得管了,不想女儿一哭某个角落里的沈稼轩就犯心绞痛。
饭菜做好端上,白老爷子正打磨一根银针,这是他送给洛醺的礼物,一套完整的九针,都是他用心制作的。
“干爹,快洗手吃饭,我做了您最爱吃的回锅肉。”
回锅肉是东北风味,老爷子喜欢,还有烧酒,还有苞米面糊糊,还有大茬子饭,还有咸鸭蛋。
老爷子把银针放好,皓暄已经把水盆端到他面前,说来皓暄也在随着他学习医术,没有明确拜师是因为老爷子感觉自己是洛醺的师父,而洛醺是皓暄的娘,拜师这辈分有点乱,但皓暄对他非常敬重。
“要不,你叫我师公吧,算我收下你这个徒孙。”老爷子呵呵笑着挽起袖子。
“真的?”皓暄非常开心,把手巾递给洗完手的白老爷子。
老爷子认真道:“你醺娘总归是个女子,将来把我的医术发扬光大的,还得靠你这样的男孩子。”
洛醺正给他倒酒,听了这话撇嘴道:“都什么年代干爹你还重男轻女。”
白老爷子解释:“不是干爹重男轻女,而是女孩子出诊太不方便,你瞧瞧找你看病的那些臭男人,眼珠子都嵌入你身上拔不出来了,我这个气,所以明天开始皓暄随我坐堂,历练历练这孩子。”
皓暄高兴的再次:“真的?”他高兴的原因是,自己读书再多却无一技之长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医术不同,生而为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有了医术无论什么样的世道都能存活下去。
他说着赶忙把一双筷子双手捧着递给坐好的白老爷子。
哇!若萱哭了起来,因为每餐分配筷子这是她的任务,哥哥抢了她的风头她不依。
洛醺拍了下女儿的脑袋:“这也哭,若不是怕你爹心疼,我真想好好捶打你一顿。”
白老爷子急忙把筷子还给若萱:“来来,宝贝孙女拿给爷爷。”
若萱随即破涕为笑了,把筷子重新递到白老爷子手里,仍旧没脱离奶声奶气:“爷爷,吃饭。”
老爷子呵呵笑着:“好好,想我独来独往小的溜快一辈子,老了老了儿孙满堂,这是我悬壶济世半辈子赚来的福气。”
洛醺夹起一块肉放到老爷子碗里:“干爹,是我从小到大善良赚来的福气才对,没有你这身医术,从香港到上海,我们母子三人只怕要沦为乞丐了,您在我心里和那个叫洛天的人没什么区别,都是我的爹。”
白老爷子呷了口酒,开心道:“我可比不得你亲爹,他是做大事的人,听说官位一路飙升,现在更了不得,但是也更忙,所以他忙我才能白白捡了个女儿,还有孙子孙女,颐养天年,让他老洛眼馋去吧。”
提及父亲,洛醺倒是能经常听到他的名字,都是从某某方面悬赏买他的项上人头的,担心是一定,但也为父亲骄傲。
一直没有沈稼轩的消息,她心里堵的慌,也吃不下饭,想去喂女儿,小家伙推开她的手,嘟囔一句:“萱萱,自己吃。”
女儿这要强的个xing像极了沈稼轩,筷子都使不好,费力的夹起一点点菜叶,费力的塞进嘴里,就是不让洛醺喂。
“闺女,要不,咱也登报找女婿吧。”白老爷子建议。
“干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顾虑。”洛醺叹口气。
白老爷子摆摆手:“闺女你没明白干爹的话,我的意思,东北的胡子不是时兴用黑话对暗号吗,你也可以。”
黑话?暗号?洛醺若有所思。
皓暄突然醒悟过来:“醺娘,登报之时你就写一些你懂爹也懂的,她一准知道是你在找他。”
洛醺愣愣的呆了半晌,也终于被启发明白,一拍桌子:“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此时她甚至已经知道该怎么登报了。
大喜过望,一直没有胃口今晚竟然连吃两碗饭。
大二天大早即起g,让皓暄看着妹妹并陪同白老爷子坐诊,她一个人找到颇负盛名的“字林西报”此报发行量大,并且经常对时事问题发表看法,所以洛醺想,沈稼轩喜欢读书看报又关心时事的必然会购买,也就能看到自己登载的东西,也就知道自己在找他。
找了报社的相关负责人,人家问她登商业广告还是寻人启事。
洛醺想了想:“就是一首歌。”
对方颇感诧异,看她穿戴打扮虽不是穷人却也并非豪奢,闲着无聊登一首歌这却是为何?问她,她也不说明原因,总之自己花钱你们办事。
对方想想也对,管你是干什么用,给钱即可,这是报社的宗旨。
于是,她用了不菲的价格,购买了报纸角落的版面,登载了一首歌——
夜风敲击西窗的孤独
烛影抚过脸庞
寸寸相思成灰烬
柔雪落落伤
寒鸦哀啼在梦你的夜
孑然无法成双
声声道不尽心事
指尖冰冰凉
这首歌是她去奉天读书时,当时身为奉天市长的沈稼轩为了掩护洛秀才的同志方玉致,而与方玉致假结婚,她伤心yu绝离家出走,因为卢丹的关系而躲在歌舞酒楼“蝶恋花”的后台,那个歌后阮燕春因为吸入花粉倒了嗓子,她为了救场,也为了和沈稼轩告别而登台唱了这首歌。
这首歌她想沈稼轩一定记得,也明白自己的相思之苦。
因为是不起眼的一个角落版面,报纸临时挤出来没费力气,所以第二天这首没有署名甚至没有说明任何用途的歌词登载在报纸上,随着报纸走入千家万户,很多人还奇怪,不知这几句凄凄婉婉的话究竟是干什么所用,说是广告没有标题,后来大家一琢磨,一定是报纸空出这么点地方实在没什么可写的,就弄了这么一个稀奇古怪的东西糊弄。
然而,这首不起眼的歌词却同时让两个人震惊,一个,当然是沈稼轩,一个,却是久未出现的孔至尊,当年洛醺唱这首歌的场地就是他开设的歌舞酒楼“蝶恋花”他当时在场,虽然没沈稼轩记得那么清晰,却也知道这与洛醺有关,而他,现在混到了上海,且是风生水起,他立即找到报社,询问这首歌词版面的购买者。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