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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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屿内,清啬果然早在竹屋前的院子里,备了茶水点心侯着了,他没有观音的能耐。所以,已然等了好一会。我们几人到的时候,正无聊的把玩竹叶片子。竹屿不比紫竹林清幽,这里生气更重些。林间也多是寻常动物,灵兽不多。一片的绿意黯然,林子地面总有破土而出的竹笋,少了分静穆多了些活力。清啬的小竹楼就安置在林子中间的空地上。
我们与他多少有些交集,又都是道家出生。所以少了顾及,来时就不于他客套,径自在位上坐了。他到是坦白的很,我们一落坐就开始讲事。这倒让我们少了些不必要的言语客气,对他的印象多了些好感。
“小狐狸孑粟,我受人之托将一件事转告与你。并托付你两个人,如今你们都到齐了。就一起听我讲个故事吧!”
清啬的样貌是个白发童颜的老者,我们都知道这不是他的本相。但是,我们也没见过他的本相,他以这种形态讲故事确实让我们有些打趣。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了,要从女娲补天开始说起。那时候,共工撞到不周山……,对了就是小狐狸出世的那一年。共工事后并未被处罚,反是逃去魔界,万年后成了魔。他曾在人间留下一对儿女,被他封住他们的神根,无法超脱世外。世世受轮回之苦,这还不止,他擅自窜改了他们的命运。百世的短命鬼,百世的穷鬼,经受世间一切磨难,苦的一塌糊涂。
共工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积压怨气。他要他的孩子们成为世间最强大的魔神,而这就需要收集怨气。这两个孩子经过百世的苦难,早就是怨气冲天了。所以,这一世已经是他们的最后一世,共工的封印几年后就会破除,倒时候神根一出。人间界甚至天界都得遭殃,共工是上古之神,能继续他的封印也只能是上古众神。可是,那些真正的大神都已经超脱在三十三天外了,天道是不能违背的。不然天道崩溃,就更糟糕了……。”
听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无殇找我的原因,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真正的神。后来的天神和神仙都是些血统较弱的传承者和修真人,离真正的神差了哪止千万。可是,这个世界还有两个人可以成为真正的上古大神,这就是我和凤凰木。那家伙的性格又不太牢靠,所以,无殇才找上了我。
“既然这样,事情就应该和孑粟有关,为何叫上我们?”鸣素疑问,虽然面色凝重却仍旧保持着很好的王者风范。“再怎么说,凤凰木比我们更适合点吧!”
“呵呵!凤凰王所说不错!”清啬搂了搂白长的胡子,笑mimi道。“凤凰木的原身是盘古身上的一块神印,千百年后落在人间,出生的比小狐狸还早些。但他的个人爱好实在有些独特……。”
“你若是想用我们来勾引他,做梦!”绯乐难得失了往日的傲气,手中喝水的杯子啪的一声摔在地上,满脸急噪。“他就是变态!”
“……!你瞎猜什么?”清啬一副小老头的摸样,对着他吹胡子瞪眼。“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天神都知道这事,却非得我来讲吗?因为要去勾引凤凰木的是我!”
“你?……!”
我们三人面色巨惊,同时却是一齐暴笑。只差没落在地上打滚,这老爷子够逗的。就他这尊摸样,我们如何想象凤凰木那家伙能看上他?
“你们笑吧,我的原貌哪是你们能比的。”
清啬赌气了,一阵清风荡过,那小老儿立刻被一绝世美男子代替。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男子,也是最帅气的男子。他的美一点都不柔媚,他的帅气伴随着清冷和孤寂,说不出的绝代风华。那身青绿穿在他身上,仿佛就该如此。我们不知不觉间,笑不出了。这样的男子,恐怕连凤凰木都不曾遇过吧!他就这么坐在我们身前,那么淡漠的笑着。而刚才的老头子,已经随风逝去。
“既然去勾引凤凰木的是你,那我们要做什么?”绯乐出乎意料的敏感,这问题鸣素也是要问的。只是一时竟没想到,而我也没有想到。
“你们是去人间的乱世帝王,你们要做的是人。你们要和共工的两个儿女起正面冲突。凤凰木和孑粟的情劫未过,担不了此任。他们负责保护你们,做为你们的力量存在。因为,那两个孩子还没觉醒之前还只不过是个人类,神不能和人类起正面冲突。无论他有没有罪,是不是罪大恶极!”
我们的神色无不是严肃的,风起风落。突然间,只剩了一片寂静。我们默默的坐了会,没有任何多余的语言,因为,这个担子我们谁也拒绝不了。因为,我们都有牵挂,我们都不想让这个世界冲满仇恨。所以,别无选择!也没有理由可以推脱!所以,其实,无殇没必要威胁我的!
“明天再去投胎吧!我先回家看看!”
这是鸣素走时的话,那时风中飘荡着股莫名的惆怅。
可是一天时间是很短暂的,绯乐也回家了。他家里的那数千桃树,还有那些刚出生的小桃精,这些都是他的牵挂。更别提鸣素了,他是王,他有成千上万的追随者。而我的牵挂,我是见不到了。他现在还在世间轮回,我很久没去找他了。那是我唯一的弟弟,我的狐狸弟弟。只是他犯了天条被天罚了,本来应该是原神尽散。可是,他是我弟弟,我唯一的亲人,所以我费了五百年收集了他散碎的魂魄。一点一点的缝合,然后亲自送他去投胎。
我告别清啬,独自回了天界。这是我五百年来第一次回来,我再次坐在天河边,望着云潮翻滚。望着一朵朵火莲花慢慢开放,望着采莲的仙女曼妙的舞姿。又一次,觉的无比的孤寂,胸中空落落的难受。
很快,金乌落在了西方的若木神树上,银河划过了半空。我一个人落莫的坐着,想着鸣素和绯乐现在该在做什么!想着自己还有些什么人需要去道别的!然,我最终孤独的迎来了清晨。
我没有等鸣素他们,提前到了地府。因为,我不想看见他们离别后面容上的憔悴,因为那让我的心更加的寂寞。可是,当我跳下轮回池的时候,我才狠狠的意识到,我忘了喝孟婆汤了。这恐怕是我最后悔的事,原本就恨透了这颗枯寂的心,如今却还要带着它入轮回。这是多么糟糕的事?
很快,我就没有了思绪,因为,昏迷了!
睁眼的那一刹那,入眼的是一簇血红的残阳。余光混着血水,染红了身前的大片海域。海水里浸泡着无数散碎的尸体,烂化出的恶臭,涨满岸上的空气。
这是哪?
我没投胎吗?
心中极度诡异,身体如同被巨力捻成了末,痛不欲生!
我在沙滩上艰难的扭动,试图用双腿站立。然,撑在沙地里的双手抽离,腿却未能独立站稳,身体失衡又跌回沙滩。骨架散了一般,无法仅用疼痛表达。
神志迷离间,不知道在黄昏下挣扎了多久。当冰冷的圆月取代了夕阳,当满天的星辰汇聚成璀璨的银河。终于,我站了起来,犹如走肉。低头,月辉下,依稀看的出身上的衣服红的狰狞。似本飘逸的白纱,在血水里浸泡的颜色。散发着,来自地狱的血气。这不是我的衣服,虽然,我的衣服也是红的,但是和这个很不一样。
看着那恶心的颜色,想吐,但腹中无物。只呕出混着胆汁的酸水。
盲目的在黑暗中挣扎摸索,直到第一道晨光,洒落在混满鲜血的沙滩上。
一阵铁骑踏风而来,急急在我面前顿停。我面无人色的呆立着,生命对我而言无足轻重。所以,尽管面对千军万马,我依然无法感受恐惧的滋味。
“臣等救驾来迟,请长公主责罚!”
“请长公主责罚!”
那大概是一支五千人的骑兵部队,他们黑压压的跪在我身前。身上的铠甲染着不知是谁的血色,他们刚从战场而来身上伤痕累累。这样的一群人,我如何责难?
风将他们身上的气息吹荡过我鼻间,我闻到了无数的怨气。他们并不愿救我,只是因职责所在,不得不来。我知道,这个躯体并不是我的,我恐怕是借尸还魂了。天道这般安排自然有它的道理,我不敢妄加揣测。
“起驾,回宫!”
我漠然的说出这几个字,望着他们惊异的眼神心中略有疑问。莫非,这还是个亡国公主的躯壳吗?
“公主,皇城昨日失守!末将该死,未能救驾到皇上,皇上在宫中驾崩了。”那是个高大英武的男人,有着一双深邃而高傲的眼睛。面上有道刀疤横切过鼻梁直没耳根,厚而紧拧的嘴唇让人觉稳健和勇猛。
“这里是哪!”我问。
“列国东海岸!”他在诡异我听到自己父亲死后依然冷漠的同时,又坚忠的回答我的话。这却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他身后的那些士兵跟的不是我这个公主,而是他。他们都深深信仰着他,在他们心里他绝对是神。
“离梦华山多远!”
“半日路程!”
“那我们去那!”
既然无处可归,那就回我老家吧!我的狐狸窝,虽然现在我已经是个人!R1152
竹屿内,清啬果然早在竹屋前的院子里,备了茶水点心侯着了,他没有观音的能耐。所以,已然等了好一会。我们几人到的时候,正无聊的把玩竹叶片子。竹屿不比紫竹林清幽,这里生气更重些。林间也多是寻常动物,灵兽不多。一片的绿意黯然,林子地面总有破土而出的竹笋,少了分静穆多了些活力。清啬的小竹楼就安置在林子中间的空地上。
我们与他多少有些交集,又都是道家出生。所以少了顾及,来时就不于他客套,径自在位上坐了。他到是坦白的很,我们一落坐就开始讲事。这倒让我们少了些不必要的言语客气,对他的印象多了些好感。
“小狐狸孑粟,我受人之托将一件事转告与你。并托付你两个人,如今你们都到齐了。就一起听我讲个故事吧!”
清啬的样貌是个白发童颜的老者,我们都知道这不是他的本相。但是,我们也没见过他的本相,他以这种形态讲故事确实让我们有些打趣。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了,要从女娲补天开始说起。那时候,共工撞到不周山……,对了就是小狐狸出世的那一年。共工事后并未被处罚,反是逃去魔界,万年后成了魔。他曾在人间留下一对儿女,被他封住他们的神根,无法超脱世外。世世受轮回之苦,这还不止,他擅自窜改了他们的命运。百世的短命鬼,百世的穷鬼,经受世间一切磨难,苦的一塌糊涂。
共工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积压怨气。他要他的孩子们成为世间最强大的魔神,而这就需要收集怨气。这两个孩子经过百世的苦难,早就是怨气冲天了。所以,这一世已经是他们的最后一世,共工的封印几年后就会破除,倒时候神根一出。人间界甚至天界都得遭殃,共工是上古之神,能继续他的封印也只能是上古众神。可是,那些真正的大神都已经超脱在三十三天外了,天道是不能违背的。不然天道崩溃,就更糟糕了……。”
听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无殇找我的原因,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真正的神。后来的天神和神仙都是些血统较弱的传承者和修真人,离真正的神差了哪止千万。可是,这个世界还有两个人可以成为真正的上古大神,这就是我和凤凰木。那家伙的性格又不太牢靠,所以,无殇才找上了我。
“既然这样,事情就应该和孑粟有关,为何叫上我们?”鸣素疑问,虽然面色凝重却仍旧保持着很好的王者风范。“再怎么说,凤凰木比我们更适合点吧!”
“呵呵!凤凰王所说不错!”清啬搂了搂白长的胡子,笑mimi道。“凤凰木的原身是盘古身上的一块神印,千百年后落在人间,出生的比小狐狸还早些。但他的个人爱好实在有些独特……。”
“你若是想用我们来勾引他,做梦!”绯乐难得失了往日的傲气,手中喝水的杯子啪的一声摔在地上,满脸急噪。“他就是变态!”
“……!你瞎猜什么?”清啬一副小老头的摸样,对着他吹胡子瞪眼。“你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天神都知道这事,却非得我来讲吗?因为要去勾引凤凰木的是我!”
“你?……!”
我们三人面色巨惊,同时却是一齐暴笑。只差没落在地上打滚,这老爷子够逗的。就他这尊摸样,我们如何想象凤凰木那家伙能看上他?
“你们笑吧,我的原貌哪是你们能比的。”
清啬赌气了,一阵清风荡过,那小老儿立刻被一绝世美男子代替。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男子,也是最帅气的男子。他的美一点都不柔媚,他的帅气伴随着清冷和孤寂,说不出的绝代风华。那身青绿穿在他身上,仿佛就该如此。我们不知不觉间,笑不出了。这样的男子,恐怕连凤凰木都不曾遇过吧!他就这么坐在我们身前,那么淡漠的笑着。而刚才的老头子,已经随风逝去。
“既然去勾引凤凰木的是你,那我们要做什么?”绯乐出乎意料的敏感,这问题鸣素也是要问的。只是一时竟没想到,而我也没有想到。
“你们是去人间的乱世帝王,你们要做的是人。你们要和共工的两个儿女起正面冲突。凤凰木和孑粟的情劫未过,担不了此任。他们负责保护你们,做为你们的力量存在。因为,那两个孩子还没觉醒之前还只不过是个人类,神不能和人类起正面冲突。无论他有没有罪,是不是罪大恶极!”
我们的神色无不是严肃的,风起风落。突然间,只剩了一片寂静。我们默默的坐了会,没有任何多余的语言,因为,这个担子我们谁也拒绝不了。因为,我们都有牵挂,我们都不想让这个世界冲满仇恨。所以,别无选择!也没有理由可以推脱!所以,其实,无殇没必要威胁我的!
“明天再去投胎吧!我先回家看看!”
这是鸣素走时的话,那时风中飘荡着股莫名的惆怅。
可是一天时间是很短暂的,绯乐也回家了。他家里的那数千桃树,还有那些刚出生的小桃精,这些都是他的牵挂。更别提鸣素了,他是王,他有成千上万的追随者。而我的牵挂,我是见不到了。他现在还在世间轮回,我很久没去找他了。那是我唯一的弟弟,我的狐狸弟弟。只是他犯了天条被天罚了,本来应该是原神尽散。可是,他是我弟弟,我唯一的亲人,所以我费了五百年收集了他散碎的魂魄。一点一点的缝合,然后亲自送他去投胎。
我告别清啬,独自回了天界。这是我五百年来第一次回来,我再次坐在天河边,望着云潮翻滚。望着一朵朵火莲花慢慢开放,望着采莲的仙女曼妙的舞姿。又一次,觉的无比的孤寂,胸中空落落的难受。
很快,金乌落在了西方的若木神树上,银河划过了半空。我一个人落莫的坐着,想着鸣素和绯乐现在该在做什么!想着自己还有些什么人需要去道别的!然,我最终孤独的迎来了清晨。
我没有等鸣素他们,提前到了地府。因为,我不想看见他们离别后面容上的憔悴,因为那让我的心更加的寂寞。可是,当我跳下轮回池的时候,我才狠狠的意识到,我忘了喝孟婆汤了。这恐怕是我最后悔的事,原本就恨透了这颗枯寂的心,如今却还要带着它入轮回。这是多么糟糕的事?
很快,我就没有了思绪,因为,昏迷了!
睁眼的那一刹那,入眼的是一簇血红的残阳。余光混着血水,染红了身前的大片海域。海水里浸泡着无数散碎的尸体,烂化出的恶臭,涨满岸上的空气。
这是哪?
我没投胎吗?
心中极度诡异,身体如同被巨力捻成了末,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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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志迷离间,不知道在黄昏下挣扎了多久。当冰冷的圆月取代了夕阳,当满天的星辰汇聚成璀璨的银河。终于,我站了起来,犹如走肉。低头,月辉下,依稀看的出身上的衣服红的狰狞。似本飘逸的白纱,在血水里浸泡的颜色。散发着,来自地狱的血气。这不是我的衣服,虽然,我的衣服也是红的,但是和这个很不一样。
看着那恶心的颜色,想吐,但腹中无物。只呕出混着胆汁的酸水。
盲目的在黑暗中挣扎摸索,直到第一道晨光,洒落在混满鲜血的沙滩上。
一阵铁骑踏风而来,急急在我面前顿停。我面无人色的呆立着,生命对我而言无足轻重。所以,尽管面对千军万马,我依然无法感受恐惧的滋味。
“臣等救驾来迟,请长公主责罚!”
“请长公主责罚!”
那大概是一支五千人的骑兵部队,他们黑压压的跪在我身前。身上的铠甲染着不知是谁的血色,他们刚从战场而来身上伤痕累累。这样的一群人,我如何责难?
风将他们身上的气息吹荡过我鼻间,我闻到了无数的怨气。他们并不愿救我,只是因职责所在,不得不来。我知道,这个躯体并不是我的,我恐怕是借尸还魂了。天道这般安排自然有它的道理,我不敢妄加揣测。
“起驾,回宫!”
我漠然的说出这几个字,望着他们惊异的眼神心中略有疑问。莫非,这还是个亡国公主的躯壳吗?
“公主,皇城昨日失守!末将该死,未能救驾到皇上,皇上在宫中驾崩了。”那是个高大英武的男人,有着一双深邃而高傲的眼睛。面上有道刀疤横切过鼻梁直没耳根,厚而紧拧的嘴唇让人觉稳健和勇猛。
“这里是哪!”我问。
“列国东海岸!”他在诡异我听到自己父亲死后依然冷漠的同时,又坚忠的回答我的话。这却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他身后的那些士兵跟的不是我这个公主,而是他。他们都深深信仰着他,在他们心里他绝对是神。
“离梦华山多远!”
“半日路程!”
“那我们去那!”
既然无处可归,那就回我老家吧!我的狐狸窝,虽然现在我已经是个人!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