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路遇金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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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黎没想到刚来昌城,就有人成心刁难。
可笑的是,这人还姓染。
她嘴角噙笑,抬眼细细打量他。
这人四十岁上下,铜铃大眼,皮肤黝黑。一把花白的胡须纠结在下颚上,略显地有些邋遢。
只是身材高大,生得膀大腰圆,到有些为将的气派。
前世,她没见过这人。
因她赶到时,昌城已破,这人早死在城头的乱箭中,连尸体都被匈奴人一把火烧成了灰。
见她光盯着自己看,却不说话,染海成的胡子抖了抖。“王妃,这城头是男人的地方,今儿安王爷也没随你一道过来。您在这呆久了,难免落人口舌。不如趁早把虎符交给本将,您快些回京享福去!”
“呵!”染黎怒极反笑,转脸冷冷地扫了一眼城头所有守备。“染海成,你好大的口气!本王妃的东西,岂是你想吞就吞的?”
说罢,再不理会面色铁青的染海成,打眼望向城外的匈奴营地。
虽然隔着二十多里,但昌城外是一马平川大草原,那一个个白色的军帐十分明显。观之数量,起码已经集结了二十万匈奴兵。
她知道,再过七日,匈奴各部的游兵就到齐了,将汇聚成五十万狼虎之军。
“王妃!”染海成忍着心里的怒气,冷冷地看着她。“如今边疆事急,您不该任性而为!皇上让您将骠骑营领来昌城,也必定是交给末将守卫昌城之用。若您不明事理,就别怪末将不客气!”
“哈!”染黎笑了,只是笑意不达眼底,她满是嘲讽地看向染海成。目光森冷,隐隐有杀气盘旋。“这些话,应该是本王妃对你说的。就你这猪脑袋,如何能在匈奴五十万大军下,守住昌城?奉劝你今日就把兵符交出,回家种田吧!如此,或许你还能保条小命!”
“安王妃!”染黎的话让他倍觉羞辱,愤怒地眯着眼睛盯着她,目中寒光闪烁,竟是动了杀心了。他咬牙切齿地说道:“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外人面前敬你是个王妃,但天下谁人不知,安王是一个白痴。若是你再不交出虎符,本将军这便上报朝廷,告你扰乱军务。”
染黎仿佛看白痴一样,扫了他一眼,面上忽然勾起一抹媚笑。“本来,看在你姓染的份上,想饶你一命,既然你自己作死,本王妃就不打算手软了。骠骑营?那可是皇上的直系私兵,你以为,他们会听命于你一个四品守将?人家骠骑营的统领大将,可是正三品!”
话罢,染黎转身下了城头,全不理会染海成满脸羞愤。
从一名小卒手里牵过自己的马匹,染黎心中倍觉好笑。这染海成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大着嗓门说安王是个白痴!虽然这是真话,但这话若传进了昭元帝耳里,后果如何,染黎已经懒地去想了。
昭元帝不是昏君,自有一套消息网,这昌城乃边关重地,探子自也少不了。
不过,山高皇帝远,等昭元帝得到消息发怒,匈奴人也该攻城了。所以,现下,还是得先去大草原里,拖延匈奴各部军队集结。
至于染海成,总有法子收拾他。明的不行,大不了来暗的。
这般想着,便一路打马赶回城南郊区。
昌城并不繁荣,但因着常年和北方蛮族交易,倒卖粮食和矿物,也不会太贫困。除了风沙大些,大体来说,还是一处不错的城池。
横穿街市时,怕伤到人,染黎放慢了马步。
高壮的黑色马儿走在石板路上,染黎今日着了一身绯红劲装,一头细辩马尾绑在脑后。红于黑的鲜明对比,引来了昌城群众的围观。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这些臭虫仿佛无处不在!
当染黎骑着大黑马走到街市中段的时候,十几个穿得花花绿绿的男人,笑呵呵地拦住了去路。
一个穿着红色锦袍的胖子,看着马上的染黎笑呵呵地说道:“哎呦!这是哪家楼子里的姑娘啊?额上的花细是跟胭脂楼里的惠儿姑娘学的?喳喳,飒爽中平添了一股柔媚,真真是好味道。今儿,爷做东,请姑娘在前面飘香酒楼吃个酒如何?”
不等染黎拒绝,那胖子又说了:“在下昌城首富之子,金元宝。看看,今天爷穿了一身红袍子,你也穿了一身红衣。这就是缘分啊!”
骑在马上,染黎觉得有些稀奇,她两辈子加起来,头一次,被人当街**啊!
这事该怎么处理?
初次体验,有些摸不着门路。按照说书人讲的,这时应该有人从天而降来个英雄救美。
可是,等了半天,染黎也没等到人,叹了口气,决定将这些吃饱了撑着的家伙,揍一顿了事。
“哎!我说姑娘,快下马啊!那飘香酒楼里的包间可是要预定的,去晚了就只能坐大厅了!”金元宝急色的催促着,一双色眯眯的眼睛直勾勾的在染黎身上游移。
看着他一身如水波一样抖动的肥肉,染黎深吸了口气,她忽然觉地用拳头揍他,太恶心自己了。
于是,面色一紧,冷冷地望着他。“要么让开,要么被马蹄踩死,你自己选!”
金元宝一听,瞬间气的憋红了脸。“你特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有马了不起?老子也有,还是百里挑一的汗血宝马。”说完,回头对身边的一个小厮吼道:“还不快去把爷追风牵来!”
本来,染黎真打算让座下的大黑马,一蹄子将金元宝踢飞了事。
但一听说有汗血宝马,不由又来了兴致。
汗血宝马她见过几匹,大都是皇家马场里的宝贝。他们染家,也就染老太爷有过一匹。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据说那马儿最后马蹄受了不可治愈的重伤,跳崖自绝了。为此,染老太爷还不吃不喝,伤心了好些日子!
若这胖子真有汗血宝马,她自然稀罕,兴许还会花些金银买下来。
这时,金元宝的小厮,从飘香酒楼的马厩里,牵出一匹枣红色的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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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黎没想到刚来昌城,就有人成心刁难。
可笑的是,这人还姓染。
她嘴角噙笑,抬眼细细打量他。
这人四十岁上下,铜铃大眼,皮肤黝黑。一把花白的胡须纠结在下颚上,略显地有些邋遢。
只是身材高大,生得膀大腰圆,到有些为将的气派。
前世,她没见过这人。
因她赶到时,昌城已破,这人早死在城头的乱箭中,连尸体都被匈奴人一把火烧成了灰。
见她光盯着自己看,却不说话,染海成的胡子抖了抖。“王妃,这城头是男人的地方,今儿安王爷也没随你一道过来。您在这呆久了,难免落人口舌。不如趁早把虎符交给本将,您快些回京享福去!”
“呵!”染黎怒极反笑,转脸冷冷地扫了一眼城头所有守备。“染海成,你好大的口气!本王妃的东西,岂是你想吞就吞的?”
说罢,再不理会面色铁青的染海成,打眼望向城外的匈奴营地。
虽然隔着二十多里,但昌城外是一马平川大草原,那一个个白色的军帐十分明显。观之数量,起码已经集结了二十万匈奴兵。
她知道,再过七日,匈奴各部的游兵就到齐了,将汇聚成五十万狼虎之军。
“王妃!”染海成忍着心里的怒气,冷冷地看着她。“如今边疆事急,您不该任性而为!皇上让您将骠骑营领来昌城,也必定是交给末将守卫昌城之用。若您不明事理,就别怪末将不客气!”
“哈!”染黎笑了,只是笑意不达眼底,她满是嘲讽地看向染海成。目光森冷,隐隐有杀气盘旋。“这些话,应该是本王妃对你说的。就你这猪脑袋,如何能在匈奴五十万大军下,守住昌城?奉劝你今日就把兵符交出,回家种田吧!如此,或许你还能保条小命!”
“安王妃!”染黎的话让他倍觉羞辱,愤怒地眯着眼睛盯着她,目中寒光闪烁,竟是动了杀心了。他咬牙切齿地说道:“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外人面前敬你是个王妃,但天下谁人不知,安王是一个白痴。若是你再不交出虎符,本将军这便上报朝廷,告你扰乱军务。”
染黎仿佛看白痴一样,扫了他一眼,面上忽然勾起一抹媚笑。“本来,看在你姓染的份上,想饶你一命,既然你自己作死,本王妃就不打算手软了。骠骑营?那可是皇上的直系私兵,你以为,他们会听命于你一个四品守将?人家骠骑营的统领大将,可是正三品!”
话罢,染黎转身下了城头,全不理会染海成满脸羞愤。
从一名小卒手里牵过自己的马匹,染黎心中倍觉好笑。这染海成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大着嗓门说安王是个白痴!虽然这是真话,但这话若传进了昭元帝耳里,后果如何,染黎已经懒地去想了。
昭元帝不是昏君,自有一套消息网,这昌城乃边关重地,探子自也少不了。
不过,山高皇帝远,等昭元帝得到消息发怒,匈奴人也该攻城了。所以,现下,还是得先去大草原里,拖延匈奴各部军队集结。
至于染海成,总有法子收拾他。明的不行,大不了来暗的。
这般想着,便一路打马赶回城南郊区。
昌城并不繁荣,但因着常年和北方蛮族交易,倒卖粮食和矿物,也不会太贫困。除了风沙大些,大体来说,还是一处不错的城池。
横穿街市时,怕伤到人,染黎放慢了马步。
高壮的黑色马儿走在石板路上,染黎今日着了一身绯红劲装,一头细辩马尾绑在脑后。红于黑的鲜明对比,引来了昌城群众的围观。
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这些臭虫仿佛无处不在!
当染黎骑着大黑马走到街市中段的时候,十几个穿得花花绿绿的男人,笑呵呵地拦住了去路。
一个穿着红色锦袍的胖子,看着马上的染黎笑呵呵地说道:“哎呦!这是哪家楼子里的姑娘啊?额上的花细是跟胭脂楼里的惠儿姑娘学的?喳喳,飒爽中平添了一股柔媚,真真是好味道。今儿,爷做东,请姑娘在前面飘香酒楼吃个酒如何?”
不等染黎拒绝,那胖子又说了:“在下昌城首富之子,金元宝。看看,今天爷穿了一身红袍子,你也穿了一身红衣。这就是缘分啊!”
骑在马上,染黎觉得有些稀奇,她两辈子加起来,头一次,被人当街**啊!
这事该怎么处理?
初次体验,有些摸不着门路。按照说书人讲的,这时应该有人从天而降来个英雄救美。
可是,等了半天,染黎也没等到人,叹了口气,决定将这些吃饱了撑着的家伙,揍一顿了事。
“哎!我说姑娘,快下马啊!那飘香酒楼里的包间可是要预定的,去晚了就只能坐大厅了!”金元宝急色的催促着,一双色眯眯的眼睛直勾勾的在染黎身上游移。
看着他一身如水波一样抖动的肥肉,染黎深吸了口气,她忽然觉地用拳头揍他,太恶心自己了。
于是,面色一紧,冷冷地望着他。“要么让开,要么被马蹄踩死,你自己选!”
金元宝一听,瞬间气的憋红了脸。“你特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有马了不起?老子也有,还是百里挑一的汗血宝马。”说完,回头对身边的一个小厮吼道:“还不快去把爷追风牵来!”
本来,染黎真打算让座下的大黑马,一蹄子将金元宝踢飞了事。
但一听说有汗血宝马,不由又来了兴致。
汗血宝马她见过几匹,大都是皇家马场里的宝贝。他们染家,也就染老太爷有过一匹。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据说那马儿最后马蹄受了不可治愈的重伤,跳崖自绝了。为此,染老太爷还不吃不喝,伤心了好些日子!
若这胖子真有汗血宝马,她自然稀罕,兴许还会花些金银买下来。
这时,金元宝的小厮,从飘香酒楼的马厩里,牵出一匹枣红色的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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