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迷失的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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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而李越等三人聚在一起却真的就成了三个“臭皮匠”,还是顶不过一个诸葛亮那种。这里明明是音乐俱乐部,偏偏这三货完全每个音乐人的样子,阿历克斯依旧跟个饿死鬼一样埋头大吃、满嘴是油。而李越和斯塔曼则靠着椅背闭眼小旽。
看上去就像是一头怎么吃也吃不饱的猪和两个精神不好的老头子聚在一起般。俱乐部里面其他几个会员偶尔都会朝他们这里投来逗趣的目光。
不久,贾维斯领着一个留着满脸络腮胡的白人大汉走到了李越等三人的位置边,轻声道:“三位……醒醒?”
斯塔曼和李越并没有睡着,仅仅只是闭眼小旽而已,听到贾维斯的声音后两人立马就睁开了双眼,至于阿历克斯,这货瞥了一眼贾维斯以及其身旁的白人大汉后又低下了头继续吃。
“贾维斯,有什么事吗?”斯塔曼问了问贾维斯,随后面带微笑将目光投向了贾维斯旁边那名白人大汉:“这位是……?”
“哦!这位就是我跟你介绍的哪位鼓手!”贾维斯将白人大汉引荐给了李越等三人,同时还想他们介绍了这白人大汉的名字:“他叫罗恩!因为他的架子鼓除了技术性强之外还敲得很有气势,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给他取了个外号——虎王!大家都叫他虎王罗恩!”
“你好,罗恩!先前贾维斯就向我详细讲述了有关于你的事,还说你是一位非常出色的鼓手!我相信贾维斯不会骗我,你一定很出色!欢迎你加入我们的乐队。”斯塔曼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颇具风度的朝着白人大汉罗恩伸出了手。
谁知道那名叫罗恩的白人大汉却完全不给斯塔曼面子,虽然他也是一脸笑意但说起话来却十分让人膈应:“抱歉,我只是听贾维斯说有个很不错的乐队,所以我才过来看看。你们叫什么乐队来着?圆寂乐队?真是个复杂的名字,我差点儿没记住。总之……我还没决定好要加入你们乐队呢,要知道,其他俱乐部也有不少乐队缺好鼓手,我还不能下定决定加入你们,毕竟你们……”
“毕竟我们是个刚组建的乐队,在那之前,我们几个成员也都是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对吗?”阿历克斯似乎很不爽罗恩说话的语气,接过话茬来后他停止了进食,但脸上的寒意却十分凌然。
就连一直没说话的李越,心中都稍有不忿了。因为罗恩在说话时那股子高高在上的态度真的是令人不舒服。偏偏那货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始终一副鼻子朝天看不起人的嚣张样子。
手伸在半空中,斯塔曼并没有与罗恩握上手。俱乐部经理贾维斯见状尴尬的笑了笑,站出来打圆场道:“圆寂乐队的各位,你们别介意啊!罗恩就是这样一个率直的人。你也知道的,有些人他并不坏,只是性子比较直,罗恩是个大男人,脾气就这样!”
“哈!没关系!其实我也觉得罗恩先生说的很有道理,毕竟我们是一只新组建的乐队嘛,也没什么名气。确实需要考虑一下加不加入我们。”斯塔曼性子不骄不躁,伸回手后却依旧保持着绅士风度,礼仪十足。
倒是阿历克斯,他那冷眼紧盯罗恩的样子就似随时都要起身择人而噬一般,李越见状已经做好了随时拉住他的准备,毕竟阿历克斯的脾气很燥,斯塔曼也说过他喜欢打架之类的不良举动,李越还就怕他突然搞事情。
“哈哈,这位朋友还真是有自知之明!不知你是你们乐队中的什么人物?我想我若是要加入你们的话,还是要先了解一下的。”斯塔曼全程都是礼仪十足,罗恩也就不好再说些什么让人不高兴的话,也好在他没有继续作死,否则阿历克斯怕是真的会跳起来和这厮PK。
“罗恩先生你叫我斯塔曼就好,我是乐队的创建者、主音吉他手。我旁边的这位是李,他是中英混血儿,乐队主唱。最后这位是我堂弟,阿历克斯,在乐队中担任贝斯手。还有个家伙没来,他叫皮特,是位专业的乐队经纪人,在业内还是有些名气的。”
挨个儿将乐队成员向罗恩介绍完之后,斯塔曼又客气道:“罗恩先生,现在我们乐队就差一个鼓手,而且我们的宗旨就是要做就做到最好!所以我们也不希望拿一个普通的鼓手来滥竽充数,我想你应该会是我们乐队所欠缺、所希望拥有的那种能够掌控节奏的、带动节奏的鼓手!”
“嗯,听起来你们乐队似乎还不错,竟然刚成立就已经配起了专业的经纪人,但是……我想我们是不是该先一起演出一下,这样我也好看看你们的水平,毕竟……嘴皮子上再怎么说也不如手底下见真章嘛!”罗恩伸手摩挲着下巴上的胡须,虽然看样子他似乎对于加入乐队一事起了兴趣,但说话时依旧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特别是他审视李越的目光,那眼光中带着一种特别的意味,虽然隐藏得很深……
歧视!
可即便罗恩再怎么想隐藏,但从小就和黑人胖子拉文没少受到肤色歧视的李越怎能辨别不出他眼中的意味?而这更让李越心里不舒服了起来,若不是斯塔曼,他保不齐真会爆发,顺便拉上阿历克斯揍这个叫罗恩的家伙一顿。
不过罗恩毕竟没有对李越言行有针对,甚至整个过程里他都没谈论过李越,所以斯塔曼自然无法感受到其对李越的那种无形之歧视,所以对于罗恩的提议斯塔曼还是满怀笑意的应下了:“好!俱乐部里有各种乐器配备!咱们四个这就随便演奏一曲,试试看能不能有共鸣?”
俱乐部经理本来以为罗恩那高高在上的态度会导致和圆寂乐队这边不欢而散,不想双方竟然还真的谈拢了,当即笑道:“你们要表演我举双手赞成!乐器免费提供,随便用!只是你们要演奏什么歌曲呢?”
“《迷失的黑帆》!”贾维斯话音刚落,罗恩就似早有准备一般,说出了要演奏的歌曲名。
而斯塔曼、李越以及阿历克斯三人闻言俱都略带讶异的相互对视了一眼。无他,只因为《迷失的黑帆》这首歌实在是太出名了!即便李越的前世没有这首歌存在,但重生后他也是没少听这首歌,可以这么讲,《迷失的黑发》这首歌在整个欧美都是家喻户晓的存在,而且还是一首难度非常高的歌!
这是一首典型的蓝调摇滚歌曲,虽然于1968年这个时间段,蓝调摇滚这种布鲁斯乐和摇滚乐的集合体迄今为止都还未在乐界发展为一种被完全认可的流派,但这却并不妨碍《迷失的黑帆》征服所有布鲁斯爱好者和摇滚爱好者。
整首歌除了令人难忘的旋律之外,节奏感便是最重要的一点。而架子鼓,便是摇滚乐的节奏精髓所在,所以这首歌难度高,高就高在架子鼓上,在这个世界,衡量一个鼓手厉不厉害,基本上来说《迷失的黑帆》这首歌就是最好的标准。
同时,正因为这首歌的鼓太过于出众,所以其他乐器多少会有被压住的势头。而罗恩选择这首歌,多少也有些出风头,给圆寂乐队下马威的势头?如果他真是这样想的话,李越倒是安心了。
《迷失的黑帆》这首歌虽然整个乐曲过程几乎都是鼓在带动节奏,包括最后还有着一段精彩的架子鼓独奏收尾,但歌曲中间却有一段吉他独奏用来过渡,如果罗恩真想利用这首歌来压住圆寂乐队其他人的势头,那估计他十有八九会失败了。
毕竟……斯塔曼这厮虽然和和气气的,但吉他功底却是真的变态啊!
(架子鼓-启动独奏0:07 S)
(架子鼓-独奏收尾0:13 S)
推荐一首七十年代初的老歌——《rod roll》,演唱者是led zeppelin。这首歌就是典型的鼓手带动节奏,驾驭歌曲速度。即便是吉他在这首歌中都只能做拖动节奏的副手,而且这首歌在开头和结尾都是由一段精彩的架子鼓独奏启动。
当然,毕竟是老歌了,那个年代的录音设备不是很好,而且还是摇滚类型,歌曲多少有些燥,喜欢安静类型歌曲的朋友就不用去听了。
另外,圆寂乐队就是个摇滚乐队,但摇滚乐也有安静抒情的歌曲,这里推荐一首皇后乐队的《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都说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而李越等三人聚在一起却真的就成了三个“臭皮匠”,还是顶不过一个诸葛亮那种。这里明明是音乐俱乐部,偏偏这三货完全每个音乐人的样子,阿历克斯依旧跟个饿死鬼一样埋头大吃、满嘴是油。而李越和斯塔曼则靠着椅背闭眼小旽。
看上去就像是一头怎么吃也吃不饱的猪和两个精神不好的老头子聚在一起般。俱乐部里面其他几个会员偶尔都会朝他们这里投来逗趣的目光。
不久,贾维斯领着一个留着满脸络腮胡的白人大汉走到了李越等三人的位置边,轻声道:“三位……醒醒?”
斯塔曼和李越并没有睡着,仅仅只是闭眼小旽而已,听到贾维斯的声音后两人立马就睁开了双眼,至于阿历克斯,这货瞥了一眼贾维斯以及其身旁的白人大汉后又低下了头继续吃。
“贾维斯,有什么事吗?”斯塔曼问了问贾维斯,随后面带微笑将目光投向了贾维斯旁边那名白人大汉:“这位是……?”
“哦!这位就是我跟你介绍的哪位鼓手!”贾维斯将白人大汉引荐给了李越等三人,同时还想他们介绍了这白人大汉的名字:“他叫罗恩!因为他的架子鼓除了技术性强之外还敲得很有气势,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给他取了个外号——虎王!大家都叫他虎王罗恩!”
“你好,罗恩!先前贾维斯就向我详细讲述了有关于你的事,还说你是一位非常出色的鼓手!我相信贾维斯不会骗我,你一定很出色!欢迎你加入我们的乐队。”斯塔曼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颇具风度的朝着白人大汉罗恩伸出了手。
谁知道那名叫罗恩的白人大汉却完全不给斯塔曼面子,虽然他也是一脸笑意但说起话来却十分让人膈应:“抱歉,我只是听贾维斯说有个很不错的乐队,所以我才过来看看。你们叫什么乐队来着?圆寂乐队?真是个复杂的名字,我差点儿没记住。总之……我还没决定好要加入你们乐队呢,要知道,其他俱乐部也有不少乐队缺好鼓手,我还不能下定决定加入你们,毕竟你们……”
“毕竟我们是个刚组建的乐队,在那之前,我们几个成员也都是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对吗?”阿历克斯似乎很不爽罗恩说话的语气,接过话茬来后他停止了进食,但脸上的寒意却十分凌然。
就连一直没说话的李越,心中都稍有不忿了。因为罗恩在说话时那股子高高在上的态度真的是令人不舒服。偏偏那货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始终一副鼻子朝天看不起人的嚣张样子。
手伸在半空中,斯塔曼并没有与罗恩握上手。俱乐部经理贾维斯见状尴尬的笑了笑,站出来打圆场道:“圆寂乐队的各位,你们别介意啊!罗恩就是这样一个率直的人。你也知道的,有些人他并不坏,只是性子比较直,罗恩是个大男人,脾气就这样!”
“哈!没关系!其实我也觉得罗恩先生说的很有道理,毕竟我们是一只新组建的乐队嘛,也没什么名气。确实需要考虑一下加不加入我们。”斯塔曼性子不骄不躁,伸回手后却依旧保持着绅士风度,礼仪十足。
倒是阿历克斯,他那冷眼紧盯罗恩的样子就似随时都要起身择人而噬一般,李越见状已经做好了随时拉住他的准备,毕竟阿历克斯的脾气很燥,斯塔曼也说过他喜欢打架之类的不良举动,李越还就怕他突然搞事情。
“哈哈,这位朋友还真是有自知之明!不知你是你们乐队中的什么人物?我想我若是要加入你们的话,还是要先了解一下的。”斯塔曼全程都是礼仪十足,罗恩也就不好再说些什么让人不高兴的话,也好在他没有继续作死,否则阿历克斯怕是真的会跳起来和这厮PK。
“罗恩先生你叫我斯塔曼就好,我是乐队的创建者、主音吉他手。我旁边的这位是李,他是中英混血儿,乐队主唱。最后这位是我堂弟,阿历克斯,在乐队中担任贝斯手。还有个家伙没来,他叫皮特,是位专业的乐队经纪人,在业内还是有些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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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听起来你们乐队似乎还不错,竟然刚成立就已经配起了专业的经纪人,但是……我想我们是不是该先一起演出一下,这样我也好看看你们的水平,毕竟……嘴皮子上再怎么说也不如手底下见真章嘛!”罗恩伸手摩挲着下巴上的胡须,虽然看样子他似乎对于加入乐队一事起了兴趣,但说话时依旧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特别是他审视李越的目光,那眼光中带着一种特别的意味,虽然隐藏得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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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便罗恩再怎么想隐藏,但从小就和黑人胖子拉文没少受到肤色歧视的李越怎能辨别不出他眼中的意味?而这更让李越心里不舒服了起来,若不是斯塔曼,他保不齐真会爆发,顺便拉上阿历克斯揍这个叫罗恩的家伙一顿。
不过罗恩毕竟没有对李越言行有针对,甚至整个过程里他都没谈论过李越,所以斯塔曼自然无法感受到其对李越的那种无形之歧视,所以对于罗恩的提议斯塔曼还是满怀笑意的应下了:“好!俱乐部里有各种乐器配备!咱们四个这就随便演奏一曲,试试看能不能有共鸣?”
俱乐部经理本来以为罗恩那高高在上的态度会导致和圆寂乐队这边不欢而散,不想双方竟然还真的谈拢了,当即笑道:“你们要表演我举双手赞成!乐器免费提供,随便用!只是你们要演奏什么歌曲呢?”
“《迷失的黑帆》!”贾维斯话音刚落,罗恩就似早有准备一般,说出了要演奏的歌曲名。
而斯塔曼、李越以及阿历克斯三人闻言俱都略带讶异的相互对视了一眼。无他,只因为《迷失的黑帆》这首歌实在是太出名了!即便李越的前世没有这首歌存在,但重生后他也是没少听这首歌,可以这么讲,《迷失的黑发》这首歌在整个欧美都是家喻户晓的存在,而且还是一首难度非常高的歌!
这是一首典型的蓝调摇滚歌曲,虽然于1968年这个时间段,蓝调摇滚这种布鲁斯乐和摇滚乐的集合体迄今为止都还未在乐界发展为一种被完全认可的流派,但这却并不妨碍《迷失的黑帆》征服所有布鲁斯爱好者和摇滚爱好者。
整首歌除了令人难忘的旋律之外,节奏感便是最重要的一点。而架子鼓,便是摇滚乐的节奏精髓所在,所以这首歌难度高,高就高在架子鼓上,在这个世界,衡量一个鼓手厉不厉害,基本上来说《迷失的黑帆》这首歌就是最好的标准。
同时,正因为这首歌的鼓太过于出众,所以其他乐器多少会有被压住的势头。而罗恩选择这首歌,多少也有些出风头,给圆寂乐队下马威的势头?如果他真是这样想的话,李越倒是安心了。
《迷失的黑帆》这首歌虽然整个乐曲过程几乎都是鼓在带动节奏,包括最后还有着一段精彩的架子鼓独奏收尾,但歌曲中间却有一段吉他独奏用来过渡,如果罗恩真想利用这首歌来压住圆寂乐队其他人的势头,那估计他十有八九会失败了。
毕竟……斯塔曼这厮虽然和和气气的,但吉他功底却是真的变态啊!
(架子鼓-启动独奏0:07 S)
(架子鼓-独奏收尾0:13 S)
推荐一首七十年代初的老歌——《rod roll》,演唱者是led zeppelin。这首歌就是典型的鼓手带动节奏,驾驭歌曲速度。即便是吉他在这首歌中都只能做拖动节奏的副手,而且这首歌在开头和结尾都是由一段精彩的架子鼓独奏启动。
当然,毕竟是老歌了,那个年代的录音设备不是很好,而且还是摇滚类型,歌曲多少有些燥,喜欢安静类型歌曲的朋友就不用去听了。
另外,圆寂乐队就是个摇滚乐队,但摇滚乐也有安静抒情的歌曲,这里推荐一首皇后乐队的《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