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为什么有人说人的本性都是一个“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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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恋爱中的人是脆弱和愚蠢的。是的,爱情使人智商下降,它是一个甜蜜的陷阱,让人沉醉其间不能自拔。有一个朋友不久前给我打来电话,诉说自己的痛苦:他喜欢上了一个舞蹈教师,每晚一起跳舞,肌肤的接触让他以为自己已经坠入爱河。于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足勇气,给人家发了一条求爱的短信,结果反而被对方贬损一通。他痛不欲生,甚至产生回复短信谩骂报复的念头。有意思的是,在起了报复心的同时,他居然把对方的手机短信读给所有的朋友,非要挖掘出暗含的意思,因为他总感觉对方也喜欢他。我也听了这条短信,说实话,说的什么,就是什么意思,不是每个人都爱玩并会玩文字游戏。挖掘别人的话中话,是中国人群体心理的一大特点。
单方面的吸引是最难受的。你被某个人深深吸引了,但是他或她却不接招,甚至对你都没有印象,你想用“吸引力法则”把他或她吸引来,又打了退堂鼓:“吸引力法则”真能帮我把心上人吸引来吗?其实,满世界的俊男美女,不是说你想吸引来谁,就可以吸引来谁的。这时候任凭你如何使用“吸引力法则”,你也无法改变单相思的事实。爱情是不能勉强的,强扭的瓜也不甜。
但是也有很多情况,是你被人家的魅力吸引了,而你的直觉告诉你,对方也对你有好感,至少不排斥,不介意继续深交,这时候你就可以实施“吸引力法则”了。恋爱中的人,直觉是很准确的,尤其是对某个人是否在乎你,是否和你来电。当你对某个人产生了爱意,他或她也对你有初步的好感,你明确你想得到他或她,然后就要在脑海中想象着对方对你的接收,想象着你们二人共浴爱河,或者金色的沙滩上漫步,或者在热带丛林中接吻,或者在花前月下诉说衷肠……甚至你要在入睡前默念他或她的名字,那么你在无形中就会产生吸引对方的能量,越发拉近和对方的距离。根据有关人士对于神咒的解释,某个人的名字,你集中精神每念一遍,他或她就会多闪现你的形象一次,这是一种感应。
但是偏偏大多数人在对某人产生爱意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先想到被对方冷酷拒绝的场面,甚至会提前感受到失恋的痛苦,那么这样一来势必会导致对方对你的反感。
比如有一个朋友朱先生在某高校进修MBA课程,喜欢上了执教的邵女士。邵女士其实对他也挺有好感,但是二人还停留在师生的关系上,没有达到要约会的程度。朱先生夜夜想着邵女士,夜夜难以入眠,不由得想象着得不到邵女士的痛苦,于是乎居然给邵女士发去一封短信:“你好!也许你不知道,你害得我天天想着你,睡不着,而且很是痛苦。你看我该怎么办?”邵女士看了短信以后,本来对朱先生的好感立即荡然无存,觉得二人还不是很熟悉,朱先生就莫名其妙地把自己的失眠和痛苦归罪在她的身上,无形中给了她莫名其妙的压力和责任,于是她没好气地回复短信说:“我不希望课堂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关系往来。如果你痛苦,你可以到一个不会给你造成痛苦的老师的课堂。”
我曾经有一个同事,他平时对我非常关照,工作中他会无私地帮助我写文件,准备PPT演讲稿,或者是给国外客户或者同行发传真,中午他有时候会替我去食堂排队打饭,有的时候我忙起来没工夫去食堂,他就会帮我把饭带上来,还会把我的饭盒给刷了。下雪的时候他还会陪我走到地铁站。久而久之,我对他产生了好感。我想,放着这么爱你的一个男人你不要,你还想要谁?所以我答应和他约会,他先带我去了长城饭店的西餐厅,一顿饭就花了将近九百元人民币,但是他并不心疼。在这之后,他就开始变了,本来做同事的时候还很好,但是一旦决定进一步交往,他就开始查我的手机短信,有一次甚至趁我不在办公室的时候进入我的电子邮箱看我的邮件。我非常生气。我觉得那是他对我的不信任。我跟谁通电话,通邮件,都需要让他知道,我受不了,这种状况是不健康的,所以决定不再深交。
——外企职员王蕾
人世间对等的爱是极少的,两个人互相都喜欢对方,而且互相爱慕对方的程度是一样强烈,这是非常之罕见的。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倘若一见钟情,二人彼此爱得死去活来,那该是多少世的缘分铸就的!两个人的磁场又该是多么完美地契合!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一男一女通过我相识,二人都是离异过的,而且各有一个小女儿。男的是个医生,貌不惊人,但是很会讨女人喜欢;女的也不算是天生丽质,但是很会讨男人喜欢。二人见面后就开始彼此暗送秋波,直到若干年二人结婚以后在外面看到他们,仍然像当初一样互相凝望,每三分钟两个人都要深情款款地对视,可以想象,如果他们在自己家里,更不知晓又该是多么缠绵悱恻、如胶似漆了。
可惜的是,绝大部分情况,都是一方喜欢另一方多一些,或者一方喜欢另一方,但对方并不喜欢他或她——倘若是这样的话,必然会有一方痛苦,因为他或她的爱和付出,没有得到他或她认为应有的回报而痛苦。
陷入爱情的人就是贱的。我就不明不白地爱上了他,为了他牺牲了一切,忍受了一切。我跟着他移居到了加拿大,在这里赌场是合法的,一次跟朋友来玩二十一点,他赢了一大笔钱,从此他上了瘾,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赌徒,每个月都把自己薪水赌个精光,还输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最近三个月天天晚上不回家,偶尔回来就把我当成一个保姆,或者是泄欲的工具。我很清楚他不爱我,因为他经常躲到外面接手机电话,外面肯定有人,但是我还是下不了决心离开他,因为我就是贱,我就是爱他。你说我能怎么办?我很痛苦。但是如果离开他我会更痛苦,所以还是选择保持现状,默默承受着一切。我只能自己去做得更好来感化他,把他重新吸引到我身边来。
——移居加拿大的网友芳心欲碎
恋爱过的人们都知道爱欲会带来痛苦。爱别人是痛苦的,被爱也会痛苦。被你爱的人离去了你会痛苦,而爱你的人突然变心了你也会痛苦。既然人们知道爱会带来痛苦,又为什么对它趋之若鹜呢?有人说,因爱欲而带来的痛苦也是一种幸福。那种焦急、犹豫、彷徨、牵挂、恍惚……还有片刻间的飘飘欲仙、欣喜若狂,还有两情相悦、肌肤之亲,等等,都给人带来无比的快感。绝大多数人一生中最向往的仍然是爱欲,因为爱欲可以让人抛弃对名利的追求——人们追求名利,归根结底是受力比多的驱使,来吸引异性,所以一旦得到所爱,就会将那些表面的事物抛之脑后。
人如果陷入情爱,等于自寻烦恼,但是人又是奇怪的动物,越痛苦,则陷得越深,因为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所以有人说,人的本性都是贱的。比如,你爱上某一人,给他或她发了五条手机短信,但是都没有回复,你一定会坐立不安、心神不宁,甚至会痛苦、懊恼、怨恨……但是如果你不喜欢某一人,对他或她没有感觉,你即便给他或她发了二十条短信,对方没有回复,你也不会太往心里去。这就说明,爱欲是痛苦的来源。而情爱是自私的爱,不是博爱,不是“爱人如己”的那种无条件的。如果你对某个人的爱,不是自私的、带有占有欲、排他性的爱,而是无私的爱、真挚的爱,你的磁场就会通畅很多,会逐渐和对方的磁场相容,从而感召对方。对方也只有真正感觉到你的爱才会给予你回馈,尽管这种回馈有可能只是陷于报恩。
佛陀语录:
沉溺在爱欲的人,宛如兔子困在牢笼里那般惊恐,为束缚和执著所缠绑,长期受苦痛的折磨。
解决爱欲痛苦的方式,就是学佛、学《圣经》——我个人觉悟出二者必须都要学习和敬畏。学习圣人的智慧,不一定非要自己去做和尚或修女,而是明白爱欲和痛苦的因果关系,从而破迷开悟,跳出来看待问题。学佛是为了学般若,知道人的姻缘的来龙去脉,世事无常,这样就会明白很多事情的原本真相和因果,对万事怀有理性和清醒的姿态。而学《圣经》,热爱神,热爱耶稣,则让你潜移默化地将为了私欲的爱升华为一种崇高的人性之爱,会让你从儿女私情中脱离出来并成为一个独立于世俗的、有明确生活目标的人。我觉得,个人的精神改造,不可以有分别之心,厚此薄彼、妄自评论,而要以海纳百川的宽大的胸怀和放眼世界的开阔眼界,在茫茫苦海中寻找一切能够照亮宇宙人生真谛的智慧的灯塔。(未完待续)
有人说恋爱中的人是脆弱和愚蠢的。是的,爱情使人智商下降,它是一个甜蜜的陷阱,让人沉醉其间不能自拔。有一个朋友不久前给我打来电话,诉说自己的痛苦:他喜欢上了一个舞蹈教师,每晚一起跳舞,肌肤的接触让他以为自己已经坠入爱河。于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足勇气,给人家发了一条求爱的短信,结果反而被对方贬损一通。他痛不欲生,甚至产生回复短信谩骂报复的念头。有意思的是,在起了报复心的同时,他居然把对方的手机短信读给所有的朋友,非要挖掘出暗含的意思,因为他总感觉对方也喜欢他。我也听了这条短信,说实话,说的什么,就是什么意思,不是每个人都爱玩并会玩文字游戏。挖掘别人的话中话,是中国人群体心理的一大特点。
单方面的吸引是最难受的。你被某个人深深吸引了,但是他或她却不接招,甚至对你都没有印象,你想用“吸引力法则”把他或她吸引来,又打了退堂鼓:“吸引力法则”真能帮我把心上人吸引来吗?其实,满世界的俊男美女,不是说你想吸引来谁,就可以吸引来谁的。这时候任凭你如何使用“吸引力法则”,你也无法改变单相思的事实。爱情是不能勉强的,强扭的瓜也不甜。
但是也有很多情况,是你被人家的魅力吸引了,而你的直觉告诉你,对方也对你有好感,至少不排斥,不介意继续深交,这时候你就可以实施“吸引力法则”了。恋爱中的人,直觉是很准确的,尤其是对某个人是否在乎你,是否和你来电。当你对某个人产生了爱意,他或她也对你有初步的好感,你明确你想得到他或她,然后就要在脑海中想象着对方对你的接收,想象着你们二人共浴爱河,或者金色的沙滩上漫步,或者在热带丛林中接吻,或者在花前月下诉说衷肠……甚至你要在入睡前默念他或她的名字,那么你在无形中就会产生吸引对方的能量,越发拉近和对方的距离。根据有关人士对于神咒的解释,某个人的名字,你集中精神每念一遍,他或她就会多闪现你的形象一次,这是一种感应。
但是偏偏大多数人在对某人产生爱意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先想到被对方冷酷拒绝的场面,甚至会提前感受到失恋的痛苦,那么这样一来势必会导致对方对你的反感。
比如有一个朋友朱先生在某高校进修MBA课程,喜欢上了执教的邵女士。邵女士其实对他也挺有好感,但是二人还停留在师生的关系上,没有达到要约会的程度。朱先生夜夜想着邵女士,夜夜难以入眠,不由得想象着得不到邵女士的痛苦,于是乎居然给邵女士发去一封短信:“你好!也许你不知道,你害得我天天想着你,睡不着,而且很是痛苦。你看我该怎么办?”邵女士看了短信以后,本来对朱先生的好感立即荡然无存,觉得二人还不是很熟悉,朱先生就莫名其妙地把自己的失眠和痛苦归罪在她的身上,无形中给了她莫名其妙的压力和责任,于是她没好气地回复短信说:“我不希望课堂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关系往来。如果你痛苦,你可以到一个不会给你造成痛苦的老师的课堂。”
我曾经有一个同事,他平时对我非常关照,工作中他会无私地帮助我写文件,准备PPT演讲稿,或者是给国外客户或者同行发传真,中午他有时候会替我去食堂排队打饭,有的时候我忙起来没工夫去食堂,他就会帮我把饭带上来,还会把我的饭盒给刷了。下雪的时候他还会陪我走到地铁站。久而久之,我对他产生了好感。我想,放着这么爱你的一个男人你不要,你还想要谁?所以我答应和他约会,他先带我去了长城饭店的西餐厅,一顿饭就花了将近九百元人民币,但是他并不心疼。在这之后,他就开始变了,本来做同事的时候还很好,但是一旦决定进一步交往,他就开始查我的手机短信,有一次甚至趁我不在办公室的时候进入我的电子邮箱看我的邮件。我非常生气。我觉得那是他对我的不信任。我跟谁通电话,通邮件,都需要让他知道,我受不了,这种状况是不健康的,所以决定不再深交。
——外企职员王蕾
人世间对等的爱是极少的,两个人互相都喜欢对方,而且互相爱慕对方的程度是一样强烈,这是非常之罕见的。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倘若一见钟情,二人彼此爱得死去活来,那该是多少世的缘分铸就的!两个人的磁场又该是多么完美地契合!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一男一女通过我相识,二人都是离异过的,而且各有一个小女儿。男的是个医生,貌不惊人,但是很会讨女人喜欢;女的也不算是天生丽质,但是很会讨男人喜欢。二人见面后就开始彼此暗送秋波,直到若干年二人结婚以后在外面看到他们,仍然像当初一样互相凝望,每三分钟两个人都要深情款款地对视,可以想象,如果他们在自己家里,更不知晓又该是多么缠绵悱恻、如胶似漆了。
可惜的是,绝大部分情况,都是一方喜欢另一方多一些,或者一方喜欢另一方,但对方并不喜欢他或她——倘若是这样的话,必然会有一方痛苦,因为他或她的爱和付出,没有得到他或她认为应有的回报而痛苦。
陷入爱情的人就是贱的。我就不明不白地爱上了他,为了他牺牲了一切,忍受了一切。我跟着他移居到了加拿大,在这里赌场是合法的,一次跟朋友来玩二十一点,他赢了一大笔钱,从此他上了瘾,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赌徒,每个月都把自己薪水赌个精光,还输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最近三个月天天晚上不回家,偶尔回来就把我当成一个保姆,或者是泄欲的工具。我很清楚他不爱我,因为他经常躲到外面接手机电话,外面肯定有人,但是我还是下不了决心离开他,因为我就是贱,我就是爱他。你说我能怎么办?我很痛苦。但是如果离开他我会更痛苦,所以还是选择保持现状,默默承受着一切。我只能自己去做得更好来感化他,把他重新吸引到我身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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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果陷入情爱,等于自寻烦恼,但是人又是奇怪的动物,越痛苦,则陷得越深,因为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所以有人说,人的本性都是贱的。比如,你爱上某一人,给他或她发了五条手机短信,但是都没有回复,你一定会坐立不安、心神不宁,甚至会痛苦、懊恼、怨恨……但是如果你不喜欢某一人,对他或她没有感觉,你即便给他或她发了二十条短信,对方没有回复,你也不会太往心里去。这就说明,爱欲是痛苦的来源。而情爱是自私的爱,不是博爱,不是“爱人如己”的那种无条件的。如果你对某个人的爱,不是自私的、带有占有欲、排他性的爱,而是无私的爱、真挚的爱,你的磁场就会通畅很多,会逐渐和对方的磁场相容,从而感召对方。对方也只有真正感觉到你的爱才会给予你回馈,尽管这种回馈有可能只是陷于报恩。
佛陀语录:
沉溺在爱欲的人,宛如兔子困在牢笼里那般惊恐,为束缚和执著所缠绑,长期受苦痛的折磨。
解决爱欲痛苦的方式,就是学佛、学《圣经》——我个人觉悟出二者必须都要学习和敬畏。学习圣人的智慧,不一定非要自己去做和尚或修女,而是明白爱欲和痛苦的因果关系,从而破迷开悟,跳出来看待问题。学佛是为了学般若,知道人的姻缘的来龙去脉,世事无常,这样就会明白很多事情的原本真相和因果,对万事怀有理性和清醒的姿态。而学《圣经》,热爱神,热爱耶稣,则让你潜移默化地将为了私欲的爱升华为一种崇高的人性之爱,会让你从儿女私情中脱离出来并成为一个独立于世俗的、有明确生活目标的人。我觉得,个人的精神改造,不可以有分别之心,厚此薄彼、妄自评论,而要以海纳百川的宽大的胸怀和放眼世界的开阔眼界,在茫茫苦海中寻找一切能够照亮宇宙人生真谛的智慧的灯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