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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对爱玛来说是个黑暗的日子。眼前愁云密布,笼罩一切,气氛沉郁;痛苦钻进心灵深处,低声哀号,就像冬天的风,在荒凉的古堡里呼啸。
像那次从沃比萨尔回来时一样,对舞还在脑子里旋转,直感到郁悒、沮丧、绝望、麻木。莱昂还浮现在她眼前,显得更高大,更英俊,更可爱,也更模糊。他虽然走了,但并没有离开她,还待在她身边,房子的四壁似乎留下了他的身影。她的眼睛盯住他踩过的地毯、他坐过的椅子,不愿意掉开。外面那条河依然流淌不息,滑溜溜的河岸间,细浪潺潺。多少次,他们曾踏着青苔覆盖的卵石,款款漫步,一边谛听清波的絮语。多么温煦的阳光沐浴着他们!还有下午,两个人单独待在花园深处的树荫下,多么销魂!莱昂坐在干树枝钉的凳子上,光着头,高声朗诵;从草原徐徐吹来的清风,翻动着书页,抚弄着棚架上的旱金莲……啊!他走了,她生活中唯一的魅力,幸福唯一的希望!这幸福本已来到她身边,她怎么竟没有抓住!当幸福要跑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双膝下跪,伸出双手,挽留住它呢?爱玛诅咒自己没爱上莱昂;她现在特别渴念他的嘴唇,恨不得追上他,扑进他怀里,对他说:“是我呀,我是你的!”但事先想到这样做困难重重,她便退缩了。她很懊恼,但越懊恼,欲望越强烈。
从此,她的烦恼有了一个集中点,就是回忆莱昂。这回忆光芒闪烁,比俄罗斯草原上旅人留在雪地上的篝火还明亮。
然而,不知道是柴火不足,还是柴火堆得太多,火越燃越小。人不在眼前,爱情便慢慢熄灭;日子久了,怀念也渐渐淡漠。
于是,爱玛重新经历了在道斯特那种恶劣的日子,而且她认为自己现在比那时不幸得多,因为她尝够了烦愁的滋味,而且肯定这烦愁没有尽头。
爱玛举止轻浮(这是永维镇的太太们的评价),但并不见得快活,嘴角总是闭得紧紧的,使得脸上也现出了皱纹,就像老姑娘和失意的野心家一样。她面无血色,像纸一样苍白,鼻子上皮肤朝鼻孔抽缩,一双眼睛看人时一点神色也没有。她发现鬓角有三根灰白头发,便大谈自己老了。
她常头晕,有一天甚至咯出一口血,夏尔急得坐立不安。
星期三,永维镇逢集。
一大早,广场上就挤满了大车,全都车尾着地,车辕朝天,一辆挨一辆,从教堂到客店,沿店铺摆了长长的一溜。药店里总是人头攒动,大家不断往里挤,其中有买药的,但更多是看病的。奥梅先生在四乡很有名,他那把握十足的样子使乡下人信服,在他们心目中,他比所有医生都高明。
爱玛倚窗而立,观看熙来攘往的乡巴佬,正看得有趣,瞥见一位穿绿绒大衣的绅士,戴一双黄手套,裹着厚厚的护腿,向医生家走来,后面跟着一个农民,低着头,满腹心事的模样。
“我可以见先生吗?”绅士向正在门口与费丽丝黛闲聊的朱斯丹询问道。
他把朱斯丹当成了医生家的男仆,随即补充一句:
“请告诉他,拉于谢特的罗多尔夫·布朗热先生求见。”
来人在姓名之前特意强调地名,并非想炫耀他是庄园主,而是让人家一听就知道他是谁。拉于谢特是距永维镇不远的一座庄园,其中的古堡和两个农庄是新近买下来的。农场的地自己耕种,但也不让农活过分捆住手脚。他是单身汉,据说每年的收入起码有一万五千里弗尔!
夏尔来到客厅。布朗热先生向他介绍自己的仆人,说他想放放血,因为他浑身上下痒得厉害。
“放放血我就清爽啦!”不管别人怎样劝阻,这个仆人总这样回答。
包法利吩咐拿来一卷绷带和一个脸盆,请朱斯丹将脸盆端住,对那个已经脸色发白的乡下人说:
“不要害怕,朋友。”
“不,我不怕,”那人说道,“动手吧。”
他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伸出粗壮的胳膊。柳叶刀一拉,血便涌出来,溅到镜子上。
布朗热先生打发走了他的雇工,叫他安下心来,既然他的愿望已经得到满足。
“他的愿望倒是使我有机会结识你。”
布朗热先生对夏尔说这句话的时候注视着爱玛。
然后,他在桌子角上放三法郎,漫不经心地欠欠身子,就走了。
不一会儿,他就到了河对岸(这是他返回拉于谢特的必经之路),爱玛目送他在草原的白杨树下走着,步子渐渐放慢,就像在想什么心事。
“她非常可爱!”布朗热自言自语道,“这位医生太太非常可爱!雪白的牙齿,乌黑的眼睛,娇小的脚,身材赶得上巴黎女子。乖乖,从什么地方冒出了这样一个女子?那个笨小子从哪儿把她搞来的?”
罗多尔夫·布朗热先生现年三十四岁,性情粗暴,聪明机敏,交了许多女人,是风月场中的老手。他觉得爱玛长得俊俏,就禁不住想她,也想她的丈夫。
“我觉得他是笨蛋一个。她看来已对他感到厌倦。瞧他指甲脏兮兮的,胡子拉碴,准三天没刮。他成天在外头东奔西跑治病,而她待在家里补袜子。那该有多无聊!一定盼望住到城里去,天天晚上跳波尔卡舞!这娇小的女子真可怜!她准眼巴巴渴望爱情,就像案板上的鱼儿渴望水一样!三句调情的话,她准会深深爱上你,我敢肯定!一定温柔!迷人!……是的,不过事后如何甩掉呢?”
想望中的快乐遇到了障碍,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情妇,两下比较起来。他的情妇是他供养的一个卢昂女戏子。一想到记忆中她那副模样,他就觉得腻味。
“啊!包法利夫人比她漂亮多了,”他想道,“尤其娇嫩得多。维尔吉妮显然开始发胖啦。她那样令人生厌,玩也玩得没味儿,而且吃长臂虾吃成了瘾!”
田野里见不到人,罗多尔夫只听到杂草拂拭皮鞋有节奏的沙沙声,还有躲藏在远处荞麦地里蟋蟀的鸣叫。他眼前浮现出爱玛的倩影,仍是刚才见到的装束,但他把她脱得精光。
“啊!我一定要把她弄到手!”他叫起来,抡起手杖敲碎面前的一个土块。
他立刻开始琢磨行动方略,暗自问道:
“在什么地方幽会呢?用什么方法?她的孩子与她形影不离,还有女用人、邻居、丈夫,麻烦事一大堆。咳!这太费时间啦!”
过了片刻,他又想道:
“她那双眼睛像锥子似的,简直要穿透你的心,还有那苍白的脸色……我就喜欢脸色苍白的女人!”
到了阿尔盖山冈上,他已拿定主意:
“现在就是要找机会啦。对啦,我不时送去几只野味、家禽什么的,必要的话,就去放血。彼此成了朋友之后,就邀请他们上我家来……啊,有啦!”他灵机一动,又想道,“农业评比会不是快举行了吗?她肯定会去,我就能见到她,不就行了吗?大胆进攻吧,万无一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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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对爱玛来说是个黑暗的日子。眼前愁云密布,笼罩一切,气氛沉郁;痛苦钻进心灵深处,低声哀号,就像冬天的风,在荒凉的古堡里呼啸。
像那次从沃比萨尔回来时一样,对舞还在脑子里旋转,直感到郁悒、沮丧、绝望、麻木。莱昂还浮现在她眼前,显得更高大,更英俊,更可爱,也更模糊。他虽然走了,但并没有离开她,还待在她身边,房子的四壁似乎留下了他的身影。她的眼睛盯住他踩过的地毯、他坐过的椅子,不愿意掉开。外面那条河依然流淌不息,滑溜溜的河岸间,细浪潺潺。多少次,他们曾踏着青苔覆盖的卵石,款款漫步,一边谛听清波的絮语。多么温煦的阳光沐浴着他们!还有下午,两个人单独待在花园深处的树荫下,多么销魂!莱昂坐在干树枝钉的凳子上,光着头,高声朗诵;从草原徐徐吹来的清风,翻动着书页,抚弄着棚架上的旱金莲……啊!他走了,她生活中唯一的魅力,幸福唯一的希望!这幸福本已来到她身边,她怎么竟没有抓住!当幸福要跑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双膝下跪,伸出双手,挽留住它呢?爱玛诅咒自己没爱上莱昂;她现在特别渴念他的嘴唇,恨不得追上他,扑进他怀里,对他说:“是我呀,我是你的!”但事先想到这样做困难重重,她便退缩了。她很懊恼,但越懊恼,欲望越强烈。
从此,她的烦恼有了一个集中点,就是回忆莱昂。这回忆光芒闪烁,比俄罗斯草原上旅人留在雪地上的篝火还明亮。
然而,不知道是柴火不足,还是柴火堆得太多,火越燃越小。人不在眼前,爱情便慢慢熄灭;日子久了,怀念也渐渐淡漠。
于是,爱玛重新经历了在道斯特那种恶劣的日子,而且她认为自己现在比那时不幸得多,因为她尝够了烦愁的滋味,而且肯定这烦愁没有尽头。
爱玛举止轻浮(这是永维镇的太太们的评价),但并不见得快活,嘴角总是闭得紧紧的,使得脸上也现出了皱纹,就像老姑娘和失意的野心家一样。她面无血色,像纸一样苍白,鼻子上皮肤朝鼻孔抽缩,一双眼睛看人时一点神色也没有。她发现鬓角有三根灰白头发,便大谈自己老了。
她常头晕,有一天甚至咯出一口血,夏尔急得坐立不安。
星期三,永维镇逢集。
一大早,广场上就挤满了大车,全都车尾着地,车辕朝天,一辆挨一辆,从教堂到客店,沿店铺摆了长长的一溜。药店里总是人头攒动,大家不断往里挤,其中有买药的,但更多是看病的。奥梅先生在四乡很有名,他那把握十足的样子使乡下人信服,在他们心目中,他比所有医生都高明。
爱玛倚窗而立,观看熙来攘往的乡巴佬,正看得有趣,瞥见一位穿绿绒大衣的绅士,戴一双黄手套,裹着厚厚的护腿,向医生家走来,后面跟着一个农民,低着头,满腹心事的模样。
“我可以见先生吗?”绅士向正在门口与费丽丝黛闲聊的朱斯丹询问道。
他把朱斯丹当成了医生家的男仆,随即补充一句:
“请告诉他,拉于谢特的罗多尔夫·布朗热先生求见。”
来人在姓名之前特意强调地名,并非想炫耀他是庄园主,而是让人家一听就知道他是谁。拉于谢特是距永维镇不远的一座庄园,其中的古堡和两个农庄是新近买下来的。农场的地自己耕种,但也不让农活过分捆住手脚。他是单身汉,据说每年的收入起码有一万五千里弗尔!
夏尔来到客厅。布朗热先生向他介绍自己的仆人,说他想放放血,因为他浑身上下痒得厉害。
“放放血我就清爽啦!”不管别人怎样劝阻,这个仆人总这样回答。
包法利吩咐拿来一卷绷带和一个脸盆,请朱斯丹将脸盆端住,对那个已经脸色发白的乡下人说:
“不要害怕,朋友。”
“不,我不怕,”那人说道,“动手吧。”
他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伸出粗壮的胳膊。柳叶刀一拉,血便涌出来,溅到镜子上。
布朗热先生打发走了他的雇工,叫他安下心来,既然他的愿望已经得到满足。
“他的愿望倒是使我有机会结识你。”
布朗热先生对夏尔说这句话的时候注视着爱玛。
然后,他在桌子角上放三法郎,漫不经心地欠欠身子,就走了。
不一会儿,他就到了河对岸(这是他返回拉于谢特的必经之路),爱玛目送他在草原的白杨树下走着,步子渐渐放慢,就像在想什么心事。
“她非常可爱!”布朗热自言自语道,“这位医生太太非常可爱!雪白的牙齿,乌黑的眼睛,娇小的脚,身材赶得上巴黎女子。乖乖,从什么地方冒出了这样一个女子?那个笨小子从哪儿把她搞来的?”
罗多尔夫·布朗热先生现年三十四岁,性情粗暴,聪明机敏,交了许多女人,是风月场中的老手。他觉得爱玛长得俊俏,就禁不住想她,也想她的丈夫。
“我觉得他是笨蛋一个。她看来已对他感到厌倦。瞧他指甲脏兮兮的,胡子拉碴,准三天没刮。他成天在外头东奔西跑治病,而她待在家里补袜子。那该有多无聊!一定盼望住到城里去,天天晚上跳波尔卡舞!这娇小的女子真可怜!她准眼巴巴渴望爱情,就像案板上的鱼儿渴望水一样!三句调情的话,她准会深深爱上你,我敢肯定!一定温柔!迷人!……是的,不过事后如何甩掉呢?”
想望中的快乐遇到了障碍,他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情妇,两下比较起来。他的情妇是他供养的一个卢昂女戏子。一想到记忆中她那副模样,他就觉得腻味。
“啊!包法利夫人比她漂亮多了,”他想道,“尤其娇嫩得多。维尔吉妮显然开始发胖啦。她那样令人生厌,玩也玩得没味儿,而且吃长臂虾吃成了瘾!”
田野里见不到人,罗多尔夫只听到杂草拂拭皮鞋有节奏的沙沙声,还有躲藏在远处荞麦地里蟋蟀的鸣叫。他眼前浮现出爱玛的倩影,仍是刚才见到的装束,但他把她脱得精光。
“啊!我一定要把她弄到手!”他叫起来,抡起手杖敲碎面前的一个土块。
他立刻开始琢磨行动方略,暗自问道:
“在什么地方幽会呢?用什么方法?她的孩子与她形影不离,还有女用人、邻居、丈夫,麻烦事一大堆。咳!这太费时间啦!”
过了片刻,他又想道:
“她那双眼睛像锥子似的,简直要穿透你的心,还有那苍白的脸色……我就喜欢脸色苍白的女人!”
到了阿尔盖山冈上,他已拿定主意:
“现在就是要找机会啦。对啦,我不时送去几只野味、家禽什么的,必要的话,就去放血。彼此成了朋友之后,就邀请他们上我家来……啊,有啦!”他灵机一动,又想道,“农业评比会不是快举行了吗?她肯定会去,我就能见到她,不就行了吗?大胆进攻吧,万无一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