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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第 1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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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她想得出神之际, 霍随风突然抬眼望向她。

    深眸幽潭,闪动得仿若星辰大海, 被他凝神看着,吴笑笑被看得呼吸一滞,心跳骤然加快,突然明白了何谓一眼万年的感觉。

    她生平就是感情上的慢热, 诸如一见钟情的事情,似乎是永远不可能发生在她的身上, 就算是与曾凡也是日久天长在一处生出的温情。

    若是明知无望的情感, 她是最谨慎的人, 绝不会让自己倾注半分。而她与霍随风的这段,原本就是万岁的乱点鸳鸯谱,二人最好的结局便是温情相守,互相视作亲人般敬重便罢了。

    可是最近不知为何,这小子总是有意无意用男色撩她,最可恨的是, 她一不小心, 还有一股子酥麻被人撩到之感。让笑娘有种不足为外人所道的困顿羞愧。

    不过霍随风倒是觉得笑娘半咬着嘴唇,懊恼看着自己的神情可爱极了, 只走过来,将银制的杯子递给她,顺便刮了刮她的鼻尖问:“脑子里又专营什么无用的?”

    笑娘自然不会对他说,你最近愈加秀色可餐,我被你的眼神撩了。于是自别过头去, 大口喝下一口了骆驼奶,再不自然地将目光调转向别处。

    霍随风一脸宠溺地看着她,毕竟是快要娶进门的媳妇了,怎看都看不够。

    不过这边是沙漠绿洲,伊人顾怜,炽焰城那边却真是急得直冒火了。

    如今霍岩雷连连受挫,若不是得了神女的帮扶,差点就要被霍随风那孽种直接打趴下。

    可是虽然打了几场胜仗,却并未伤及霍随风三郡筋骨,而且听闻那霍随风的未婚妻竟然大行节俭之风,看起来是准备耗下去的意思。

    幸好公孙琴献出的计策,看准万岁并不想漠北做大的心思,走了朝中重臣的门路,请万岁出面,说和他叔侄二人的争端。

    如今,万岁出面,漠北争端就此要被和稀泥,霍岩霆觉得心里有了底气,决定趁着朝中派来的使节在时,给大侄子好好安排一场下马威,以解心头之恨。

    没想到弓弦还没有拉开呢,那边却给他这个当叔叔好好排布了个下马威。

    算一算,这都多少天了?就是不见霍随风露面,竟然随便打发人说什么身有不适?

    他倒是要看看,霍随风有多大的狗胆子,敢晾晒朝中的使臣!

    想到这,他便给身边的使臣萧月河倒了一杯香茶。

    “我们漠北霍家养出这么个满身反骨的子孙,怠慢了特使,我这个当叔叔的,要代他向您说一声不是了。”

    萧月河的养气功夫显然比漠北王要好些,虽则被崇正郡王晾晒了几日,却不见恼意,只手握着鎏金雕花的拐杖扶手,含蓄地勾了勾嘴角:“郡王年轻有为,自是忙了些,我倒是不急。”

    霍岩雷原本是借了萧月河的名义,拱起特使的火气,好给霍随风上一上眼药。可是没想到,这位瘸腿的特使却是一副波澜不兴的死样子。

    这便叫他心内有些没底。

    待得回去召了公孙琴来,问询起此事时,公孙琴却道:“满朝的文武,再也没有比萧月河更合适的。听闻他与霍随风关系不大顺畅,以前在朝堂上也有互相倾轧之时,而且萧家的大半兵马,都被万岁调拨给了霍随风。此番万岁却让萧家人来调和漠北争端,显然是有制衡之意。”

    别人或许不知,可是公孙琴却知,在上一世里,这两个人可是不共戴天的生死宿敌。而笑娘更是萧月河的一把利器,专门用这毒娘子来捅霍随风的刀子。

    现在世事变幻,让她摸不着头绪,可有一点倒是没有什么大变化,那就是霍随风与萧月河依旧关系不睦。

    而萧月河到底成了瘸子,也让公孙琴心安了些。毕竟每个人各有命数,萧月河命里就该由此疾,怎么避都避不开。

    霍郎既然记得前尘,不知他看到了萧月河时,能否想起笑娘曾经做过的种种不堪?

    想到这,公孙琴还真是满怀期待——褚笑娘,无论你这一世给霍郎施了什么蛊,我都要你最后显出原形,露出你歹毒的一面!

    就这样,炽焰城的一干人等伸长脖子又等了三日后,霍随风一行人终于走走停停,入了炽焰城境内。

    虽然大秦还在国丧期,但是漠北乃边境之地,加上混居了许多外族边民,都是不大守礼的。

    除非你是朝廷命官,不然婚丧嫁娶一律不禁。所以街市上还有成亲的队伍,在浩浩荡荡往城外的草甸子上赶。

    那里一般会搭建起帐篷,点燃篝火,亲友们围着新人喜帐载歌载舞。笑娘坐在马车里好奇地看着那穿着各色衣袍的迎亲队伍,突然想起洪萍说,此地有听账的习俗,新郎倌若是不行,恐怕要被人耻笑一辈子,顿觉此地民风的彪悍。

    她心内暗暗提醒着自己,轮到她的婚礼上,别的还好,这类子民俗当免则免。

    不一会,马车行驶到了举行宴席的听水阁前。

    门前除了一众仆役和霍岩雷的大儿子霍功和他的夫人外,并无太多人相迎。

    算起来,霍岩雷是霍随风的叔公,岂有叔公出门迎子侄的道理?而萧月河作为朝中特使,加之漠北后腿疾复发,是真的不方便,便无什么像样的人来迎接霍随风。

    霍随风倒是不在乎这类细枝末节的下马威,只淡淡看着迎过来的堂哥霍功。

    霍随风的母亲生子比较晚,所以霍功反而比他大了三岁。只是身在漠北养尊处优,加之牛羊吃得太多,不过才二十出头的年岁,肚腩已经腆出来了。

    霍功从了漠北风俗,在下巴处蓄了胡须,还掺假须、抹头油打了小辫子,一说话,那辫子就一撅一撅的。

    他自诩漠北风流的贵公子,穿衣打扮无不精致,可是看到多年未见的堂弟霍随风翻身下马时,心里酸了一下。

    这些日子,他心仪着父王麾下的那个公孙琴姑娘,想要纳之,可是公孙姑娘不为所动,直言不嫁。

    他辗转打听了一番,听闻这位姑娘曾经寄居在郡王府,似乎总是给那霍随风送吃食,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最后让她父亲强嫁了出去,这才愤然逃婚的。

    如今看到这霍随风,长得竟然这般俊美高大,举手投足间皆是让人移不开眼的从容优雅。他顿时明白,这所谓的不嫁恐怕是看不上别人呢!

    而霍功的夫人郑氏看向小叔时,也有些直眼睛,心道外逃的霍家孩子竟是这般的风流人物?这叫霍功心气越发不顺,冷冷咳嗽一声,提醒着夫人的失态。

    不过霍功再一想,心里便平衡些了。他娶的郑氏,漠北名流之女,如今成婚三载,年不过十九。

    可听闻这霍随风流落中原,为了讨好他的那个义父,竟然娶了个大了五六岁的老姑娘。

    也不知那女子是要丑成什么样子,才拖延得那么大了都嫁不出去!一个男人,竟然吃起软饭来,就算长得再昂扬英挺,也非真汉子!

    就在霍随风下马后,便举步来到了马车旁,伸手搀扶着马车里的人下车。

    只见从马车的绸缎布帘里伸出一只纤细莹白的手轻轻搭在了霍随风的手臂上,那纤美的手腕上挂着个羊脂玉的镯子,指尖染着深色的丹蔻。

    别的不说,单是这手便美极了。接下来众人便看到一位身披白色细貂斗篷的窈窕女子从马车里走出来了。

    她云鬓高挽,带了同样用白貂皮制成的宽幅抹额,遮掩了额头和耳朵,又不会压住发髻,一圈细细的绒毛更衬得脸儿小了。再看那眉眼,不光是明媚精致,也不知胭脂水粉是怎么涂抹的,并不见其他妇人那般的刻意,却是水豆腐般娇嫩,两颊散出自然的红晕。

    再看她披风里露出的生色的高领子,领口扣的是别致的花扣,一袭长裙行走间,在绣花鞋上泛着小朵的浪花。

    这位不光是个难得的美人,而且甚会打扮,品味亦是不俗。

    这下子轮到霍功直眼,心里的酸意如刚开凿的井,怎么也止不住了。

    难怪霍随风看不上公孙琴,有这等子的倾国美色在前,怎么看能看上一般的庸脂俗粉?

    只是……这位惠敏县主真的比霍随风大?看上去怎么年纪还很小的娇嫩样子?

    当霍随风携着褚笑娘走来后,久未谋面的堂兄弟之间,是勉强不算失礼的互相问候,而郑氏与笑娘倒是很热情的寒暄起来。

    毕竟此番和谈,是漠北占了下风。男人们的脸皮金贵,不好立刻屈尊降纡,但是妇人们便不同的,可以假作不知霍家的恩怨,活络一下气氛。这也是这番宴会,各自携了家眷而来的用意。

    而霍功也终于勉强收回了打量笑娘的露骨眼神,请崇正郡王与县主入内一叙。

    当笑娘入了大厅后,直眼的汉子便换了人。

    萧月河不知自己多少次在梦中梦见伊人倩影。直到今日再见,却发现自己脑海里一直徘徊不去的那个女子,竟然又变得娇媚了许多。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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