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赢氏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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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万法缘生,我万你个死人头啊,我告诉你啊,这小秃驴我可不会管.......”
化为金光普照的佛陀消失无踪,赢非对着天空嚷嚷不休,可回答他的只有那个骆驼脖子上的叮铃声,未了,这只骆驼踢了一脚那个金蝉丝般缠绕的金蝉子,便见其滚向了赢非的脚边。
赢非对这小秃驴金蝉子可谓是一肚子火,见此刻滚落到自己脚下,他顺起一脚,将之踢飞。
望着被自己踢飞的金蝉子,然后砰的一声,重重摔在沙地上,赢非觉得心情舒畅了一些。
“小秃驴,本少爷前世可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大少爷,谁敢骂我是傻子,现在吗,本少爷就让你长长记性。”
赢非嘴角露出非常不厚道的笑容,随即又跑向落在沙地上的就像裹着金色蚕丝的金蝉子,再飞起一脚,将他踢得老远。
“小秃驴,舒不舒服?”
还没完,在金蝉子一个完美的抛弧线落地后,赢非骂骂咧咧又跑上去,然后再将他踢的满地滚。
如此反复好几遍,他才似乎有些气消了。不过他没注意到,那头骆驼有双灵性的眼睛,看他的眼神,好像充满了一种崇拜的意味,仿佛他此刻肆无忌惮地虐着金蝉子,让它特别解气。
而那被金蝉丝裹覆着的金蝉子,这么被翻来覆去踢来踢去,一点动静都没有,但那双眼睛透过金蝉丝望着赢非,简直要吃人了。
“我操,小秃驴,瞪什么瞪?想打我?”
赢非本就大战狼群,筋疲力尽,这时这般玩虐着金蝉子后,他觉得更累了。
于是索性躺了下去,躺下去又觉得没枕头不舒服,然后就将金蝉子当枕头了。
这一躺,赢非许是真的太累了,不一会就进入了浅眠。
但又饥又渴,片刻后,他就醒了。然而当他醒来时,震惊了。
因为被他当作枕头的金蝉子已变成了一颗散发着灿烂金光的金蛋!
金蛋挺大,比赢非的头还要大。表面有璀璨纹路交织一起,仿佛流淌着难以想象的生命气息。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赢非刹那间愣在原地,不过随后他又想到了金蝉子的名字由来,“金蝉脱壳?难道要等这小秃驴再次金蝉脱壳?我这是到了什么霉啊,竟然遇上这么个怪物!”
站在原地,赢非望着金蛋怔怔出神,他有想过一走了之,但又想起他重生的经历,忽觉此时的金蝉子与他在霍魔山重生时有些相似,竟是起了一丝同命相连的心境,于是他抱起了金蛋。西荒这个沙漠不大,但若是靠两条腿走路,并且顺利的话,没有个五六天根本走不出。
赢非遇上沙尘暴耽搁了一天,后来又遇上沙狼与金蝉子又耽搁了一天。算算日子,他已经在沙漠上已经第七天了。
不过他再也不用为水和食物担心了,那头骆驼背上挂着的水袋,只要不用来洗澡,支持个半个月根本没问题,食物吗,当然就是那些沙狼肉了。还别说,沙狼肉烤着吃,比什么烤猪烤羊好吃多了。
一人一骆驼,外加那个挂在骆驼峰上的‘金蛋’,赢非俨然成了一名沙漠旅人。这些天,他都没洗脸,脸上全是风沙。
整整走了八天,即便都是坐在骆驼上,但也让赢非变得有些心浮气躁了,这么走下去,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天又要黑的时候,赢非发现脚下的沙地渐渐被散乱的乱石取代,眺望远方,终于看见了几座光秃秃的山峰。
.................................................
西荒的最西方,寸草不生,荒无人烟。
即使在几十年前,赢氏宗族的到来,也没让这块了无生气贫瘠荒凉的大地,有多少生机。
那一座天目崖,虽然远远看去有拔地通天之势,但就是因为这天目崖,才让这里变成了穷山恶水之地。
因为天目崖的山巅永恒的浮动着一团罡风,这团罡风中经常会降下一道道雷电,将本就贫瘠的大地切割的千疮百孔。
这里无疑是放逐流民的最佳选择之地,赢氏宗族很幸运的成为了第一批被放逐的流民。
但他们奇迹般活了下来,当然起初的那些年如果没有鬼方氏族的帮助,他们也断难生存下来。
而经过赢氏族人辛勤几十年,终于在天目崖南面的乱石坡,开垦出了一块可以种些米粮的土地,勉强能够自给自足。
夜色很深。
一位灰衣黑发的中年男子独自站在赢氏宗族的祠堂中,祠堂中供奉着赢氏列为祖先,是宗族的圣地。
除了嫡系子孙,没有人有资格能踏进祠堂。
祠堂上有诸多灵位,最中间的灵位上刻着先祖飞廉四字。
这黑发中年人,一头黑发不扎不束,飘飘逸逸,愣愣的看着飞廉的灵位,然后很仔细的整理了一下衣袍,随后恭恭敬敬的跪了下去,三叩九拜后,缓缓站起。
原来今日正是飞廉的祭日,所有嫡系族人在白天的时候,都虔诚的过来祭拜过,但这中年人却没有离开,一直在祠堂中没有走。
谁也不敢去打扰他。
因为他是赢氏宗族如今的族长——旁皋。
旁皋现如今已经一百多岁,但他是四十岁那年突破先天之镜,所以他的相貌看去就像个中年人。
天快要亮的时候,一位年过半百的老妇走进了祠堂,旁皋没有回头,但他知道来的人是谁,除了也活了百年多的,也是唯一的族妹,谁也不敢来打扰他。
旁皋的声音听不出悲喜,道:“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老妇看着旁皋,片刻后道:“今天是先祖的祭日,我睡不着。”
旁皋道:“那就陪我说会话吧。”
老妇微微点头,目光看着一排排灵位,随后目光落在最右边的一个灵位上,上面刻着——亡弟赢非之位!
老妇望着赢非的牌位,嘴角边似乎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道:“都死了百年,就连这牌位也显得别扭。”
旁皋一听老妇的话,也露出一丝笑意,道:“你当年是他的跟屁虫,沾了他的光,你小花娘的名声可是当时在朝歌是无人不晓,倒是我这个做大哥的,也许没有多少人记得。”
也许是回忆到当年之事,老妇笑意更浓,道:“那时族中都说他是上天派下来的灾星,一生下来克死了母亲,十岁之时克死了爷爷,十五岁随老祖出征,十六岁那年便是把自己也克死了。”
旁皋道:“这些流言蜚语亏你都还记得。不说他了,走,天也快亮了,随我到族中转转。”
老妇应了一声。
二人走出祠堂,凡是路上遇到他们的赢氏族人,无不是恭敬地弯腰行礼。不久后,二人来到一块开阔的平地,这个平地是赢氏宗族的演练场,此时,天刚亮,就有十几个族中小辈在修炼。
正在二人暗暗看着小辈们修炼之时,两名宗族护卫押着一个光着身子,只穿了一条白色里裤的老头穿过了演练场。
只听那老头边走边道:“你们放开我,我不是什么周朝奸细,我是这次宗族派遣到楚地购换米粮种子的奴仆。”
有护卫道:“你是我们宗族的奴仆,可你为何只穿一条里裤?我看你就是周朝派来的奸细。”
另一名护卫若有所思看着老头,随后咦道:“咦,这老头看起来的确面熟,哦,我想起来了,他曾侍奉过大族老........”
原来是赢镜回来了,但赢镜在族中身份低微,恰巧巡逻的护卫又不认识他,于是将他当作奸细抓了起来。
“什么万法缘生,我万你个死人头啊,我告诉你啊,这小秃驴我可不会管.......”
化为金光普照的佛陀消失无踪,赢非对着天空嚷嚷不休,可回答他的只有那个骆驼脖子上的叮铃声,未了,这只骆驼踢了一脚那个金蝉丝般缠绕的金蝉子,便见其滚向了赢非的脚边。
赢非对这小秃驴金蝉子可谓是一肚子火,见此刻滚落到自己脚下,他顺起一脚,将之踢飞。
望着被自己踢飞的金蝉子,然后砰的一声,重重摔在沙地上,赢非觉得心情舒畅了一些。
“小秃驴,本少爷前世可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大少爷,谁敢骂我是傻子,现在吗,本少爷就让你长长记性。”
赢非嘴角露出非常不厚道的笑容,随即又跑向落在沙地上的就像裹着金色蚕丝的金蝉子,再飞起一脚,将他踢得老远。
“小秃驴,舒不舒服?”
还没完,在金蝉子一个完美的抛弧线落地后,赢非骂骂咧咧又跑上去,然后再将他踢的满地滚。
如此反复好几遍,他才似乎有些气消了。不过他没注意到,那头骆驼有双灵性的眼睛,看他的眼神,好像充满了一种崇拜的意味,仿佛他此刻肆无忌惮地虐着金蝉子,让它特别解气。
而那被金蝉丝裹覆着的金蝉子,这么被翻来覆去踢来踢去,一点动静都没有,但那双眼睛透过金蝉丝望着赢非,简直要吃人了。
“我操,小秃驴,瞪什么瞪?想打我?”
赢非本就大战狼群,筋疲力尽,这时这般玩虐着金蝉子后,他觉得更累了。
于是索性躺了下去,躺下去又觉得没枕头不舒服,然后就将金蝉子当枕头了。
这一躺,赢非许是真的太累了,不一会就进入了浅眠。
但又饥又渴,片刻后,他就醒了。然而当他醒来时,震惊了。
因为被他当作枕头的金蝉子已变成了一颗散发着灿烂金光的金蛋!
金蛋挺大,比赢非的头还要大。表面有璀璨纹路交织一起,仿佛流淌着难以想象的生命气息。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赢非刹那间愣在原地,不过随后他又想到了金蝉子的名字由来,“金蝉脱壳?难道要等这小秃驴再次金蝉脱壳?我这是到了什么霉啊,竟然遇上这么个怪物!”
站在原地,赢非望着金蛋怔怔出神,他有想过一走了之,但又想起他重生的经历,忽觉此时的金蝉子与他在霍魔山重生时有些相似,竟是起了一丝同命相连的心境,于是他抱起了金蛋。西荒这个沙漠不大,但若是靠两条腿走路,并且顺利的话,没有个五六天根本走不出。
赢非遇上沙尘暴耽搁了一天,后来又遇上沙狼与金蝉子又耽搁了一天。算算日子,他已经在沙漠上已经第七天了。
不过他再也不用为水和食物担心了,那头骆驼背上挂着的水袋,只要不用来洗澡,支持个半个月根本没问题,食物吗,当然就是那些沙狼肉了。还别说,沙狼肉烤着吃,比什么烤猪烤羊好吃多了。
一人一骆驼,外加那个挂在骆驼峰上的‘金蛋’,赢非俨然成了一名沙漠旅人。这些天,他都没洗脸,脸上全是风沙。
整整走了八天,即便都是坐在骆驼上,但也让赢非变得有些心浮气躁了,这么走下去,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天又要黑的时候,赢非发现脚下的沙地渐渐被散乱的乱石取代,眺望远方,终于看见了几座光秃秃的山峰。
.................................................
西荒的最西方,寸草不生,荒无人烟。
即使在几十年前,赢氏宗族的到来,也没让这块了无生气贫瘠荒凉的大地,有多少生机。
那一座天目崖,虽然远远看去有拔地通天之势,但就是因为这天目崖,才让这里变成了穷山恶水之地。
因为天目崖的山巅永恒的浮动着一团罡风,这团罡风中经常会降下一道道雷电,将本就贫瘠的大地切割的千疮百孔。
这里无疑是放逐流民的最佳选择之地,赢氏宗族很幸运的成为了第一批被放逐的流民。
但他们奇迹般活了下来,当然起初的那些年如果没有鬼方氏族的帮助,他们也断难生存下来。
而经过赢氏族人辛勤几十年,终于在天目崖南面的乱石坡,开垦出了一块可以种些米粮的土地,勉强能够自给自足。
夜色很深。
一位灰衣黑发的中年男子独自站在赢氏宗族的祠堂中,祠堂中供奉着赢氏列为祖先,是宗族的圣地。
除了嫡系子孙,没有人有资格能踏进祠堂。
祠堂上有诸多灵位,最中间的灵位上刻着先祖飞廉四字。
这黑发中年人,一头黑发不扎不束,飘飘逸逸,愣愣的看着飞廉的灵位,然后很仔细的整理了一下衣袍,随后恭恭敬敬的跪了下去,三叩九拜后,缓缓站起。
原来今日正是飞廉的祭日,所有嫡系族人在白天的时候,都虔诚的过来祭拜过,但这中年人却没有离开,一直在祠堂中没有走。
谁也不敢去打扰他。
因为他是赢氏宗族如今的族长——旁皋。
旁皋现如今已经一百多岁,但他是四十岁那年突破先天之镜,所以他的相貌看去就像个中年人。
天快要亮的时候,一位年过半百的老妇走进了祠堂,旁皋没有回头,但他知道来的人是谁,除了也活了百年多的,也是唯一的族妹,谁也不敢来打扰他。
旁皋的声音听不出悲喜,道:“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老妇看着旁皋,片刻后道:“今天是先祖的祭日,我睡不着。”
旁皋道:“那就陪我说会话吧。”
老妇微微点头,目光看着一排排灵位,随后目光落在最右边的一个灵位上,上面刻着——亡弟赢非之位!
老妇望着赢非的牌位,嘴角边似乎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道:“都死了百年,就连这牌位也显得别扭。”
旁皋一听老妇的话,也露出一丝笑意,道:“你当年是他的跟屁虫,沾了他的光,你小花娘的名声可是当时在朝歌是无人不晓,倒是我这个做大哥的,也许没有多少人记得。”
也许是回忆到当年之事,老妇笑意更浓,道:“那时族中都说他是上天派下来的灾星,一生下来克死了母亲,十岁之时克死了爷爷,十五岁随老祖出征,十六岁那年便是把自己也克死了。”
旁皋道:“这些流言蜚语亏你都还记得。不说他了,走,天也快亮了,随我到族中转转。”
老妇应了一声。
二人走出祠堂,凡是路上遇到他们的赢氏族人,无不是恭敬地弯腰行礼。不久后,二人来到一块开阔的平地,这个平地是赢氏宗族的演练场,此时,天刚亮,就有十几个族中小辈在修炼。
正在二人暗暗看着小辈们修炼之时,两名宗族护卫押着一个光着身子,只穿了一条白色里裤的老头穿过了演练场。
只听那老头边走边道:“你们放开我,我不是什么周朝奸细,我是这次宗族派遣到楚地购换米粮种子的奴仆。”
有护卫道:“你是我们宗族的奴仆,可你为何只穿一条里裤?我看你就是周朝派来的奸细。”
另一名护卫若有所思看着老头,随后咦道:“咦,这老头看起来的确面熟,哦,我想起来了,他曾侍奉过大族老........”
原来是赢镜回来了,但赢镜在族中身份低微,恰巧巡逻的护卫又不认识他,于是将他当作奸细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