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生日宴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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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标志他很熟悉,那是警察系统高层的一个极隐晦的标志,在他几十年的警察生涯中,还只看到过两次,那两次都是遇到了极棘手的案件,后来上级都是示意他不要插手,再然后,那些案件在不久之后就莫名其妙的被破了,至于到底是谁出的手,谁办的案,他一点都不知道,但是从此以后,他就知道,在自己上面,还有些很神秘的很神通广大的同僚,是专门负责办那些非常棘手、非常怪异的案件的,只要他们插手,就没有搞不定的事情,同样,只要他们插手,这事无论闹得多大,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了。
现在看到这个标志,显然可以肯定,即便这H市真的闹出天大的事来,都没有自己的责任了。
出了这口气,他才看到了纸条上密密麻麻的人名,还有最后那句话:“近日H市虽风云聚会,但李局长只管安心,他们另有事情。”落款是非常清瘦的三个字:蓝飞扬。
“蓝飞扬蓝飞扬……”李局长皱了半天眉头,忽然猛的一拍手,站了起来:“我靠,想起来了,江大师上次好象提过这个人的!”
江大师是中国武术界的泰山北斗,也是H市最有名望势力的人,既然是他提过的人,那就没什么问题了,李局长笑眯眯的伸手到怀里取了一根烟,到这时候,才算真的高枕无忧了。
而现在,导致李局长肝火上升失眠三夜的罪魁祸首楚歌,正一本正经的整了整衣领,拉了拉衣角,再甩甩头,努力让自己显得更精神一些,然后摸了摸怀里的礼品盒子,昂头走进了锦江饭店的大门。
今天已经是周五了,蓝色的生日就在今天。这件事情楚歌时时刻刻都记在心里的,一点也不敢忘记。
一个男孩如果把一个女孩的生日记得很牢,并且经常在提醒自己不要忘记,那么是不是说明他对她已经有感情了?
这个问题谁都不知道答案,但是楚歌心里很清楚,自己心里目前确实只记得两个女孩的生日,一个是楚叶,一个就是蓝色。而现在,他揣着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期待,想象着蓝色看到礼物之后高兴的样子,就觉得说不出的开心。
生日宴会的地方在三楼,锦江饭店的三楼是专门辟出来供有钱人开party的,作为全H市最高档的饭店,整个三楼的布局极端的奢华和贵族化,楚歌虽然到这吃过几次饭,但是从来没来过三楼,这一登上楼梯,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他以为所谓的生日宴会,也无非是几个好朋友一起吃顿饭,喝点酒,然后最多唱唱歌,就可以了,可是入目的场景,却让他立刻想起了自己无聊时看过的那些偶像剧。
偶像剧有个特点,里面的主角个个家里都是巨富,所以整个剧情都是在华衣美食、音乐悠扬中完成的,配上俊男美女,才够资格称为”偶像剧”。而现在楚歌眼前的场景,正好就是华衣美食,音乐悠扬。
萨克斯的音乐飘荡在大厅里,整个大厅一眼望去,至少也有接近两百个平方,到处摆满了酒杯和点心,有各式各样的男男女女一堆一堆簇拥在一起小声的交谈着,他们的手里都端着一杯或红或黄或绿的酒,晶莹的酒杯、灿烂的酒汁,映衬得每个人都格外的风度翩翩。
楚歌稍微瞄了一眼架子上的点心,居然自己见都没见过,再往那边看看,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正小心翼翼的在那摆着酒杯,看来是想把酒杯摆成金字塔形,这也是楚歌只在电视上见过却没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的举动。
“喂,你怎么上来了?今天这里已经包下来了,下去下去。”一个声音很杀风景的在楚歌耳边响起,楚歌的一只脚还搭在楼梯上,愕然转头,就看到了站在后面的那个人。
嗯,看这个人的打扮就知道他是站在这里守门的,楚歌撇撇嘴,心想:“你一个守门的凶什么凶,老子是来做客的。”
“哈,你还瞪我,瞪什么瞪,要你下去没听到吗?”那家伙怒了:“这里可是锦江饭店,你穿得这样衣冠不整的,不许进去。”
“我日,锦江饭店又怎么了?”楚歌就纳闷了,上两次到这来吃饭还没今天穿得这么正式呢,不也进来了,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嗯,这套西服虽然袖口有点破,边上也开了道岔,但是总的来说还不错嘛,看起来不说英俊潇洒,至少也和民国时期那些穿中山装的军阀头头有得一拼吧?
“我穿得很差吗?”楚歌问:“这套衣服还是我好不容易才从柜子里翻出来的呢,都两年没穿过了。”他说的倒是真话,他一贯喜欢休闲,又从来不注意个人仪表问题,这套衣服自从买了之后就没怎么穿过,还是有一年冬天实在没衣服穿了才找出来穿了四个月,穿烂之后才脱下来。
“切,你说差不差。”那家伙倒是个识货之人:“先生,不瞒你说,你这套衣服我一看就知道是在城西的黄牛路批发市场买的,估计也就五十块钱的样子,对不?你再看看里面,他们穿的衣服最便宜的恐怕也得七八千,能比吗?”
“确实不能比啊,”楚歌倒乐了:“嘿,你真识货,我这件衣服买的时候正好五十块,哈哈,好啦,不跟你扯啦,你让开,我要进去了。”
“不许进去!”那家伙大概是被楚歌夸了一句,态度也没那么凶了:“里面在开party啊,你进去干什么?”
“可是……我就是来参加party的呀。”楚歌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类型的party,在他看来,越是奢侈风光的宴会就越是没有真感情,还是几个人围着一张大桌子抢菜吃的感觉最有意思,但是既然来了,当然要进去了,否则蓝色是会生气的。
“啊?”守门的家伙一愣,立刻笑起来:“好了好了,快下去吧,哥们你还挺幽默的,我不跟你开玩笑,我还要接待客人呢。”
“我真是来做客的,”楚歌把手里的请柬递了过去:“你看。”
守门的家伙嘴巴半天没合拢,看了楚歌半天,才忽然凑过头来,压低了嗓子:“喂,朋友,我今天就不抓你了,你跟我老实说,这张请柬哪来的?”
“我靠,真的是我的!”楚歌被他搞郁闷了:“难道我就这么不像是来做客的?”
“那当然,你看你贼眉鼠眼,獐头鼠目,一看就知道是个骗子,嘿,不过你放心,老哥我也不是个死脑筋,你不就是想进去吃点好东西,然后偷点钱吗?让你进去也行,”那家伙嘿嘿笑着,倒真有点”贼眉鼠眼獐头鼠目”的意思了:“要不这样吧,兄弟,你进去是可以,但是你得告诉我你这请柬哪来的,嗯,还有,这张请柬你得给我,行不行?”
“莫名其妙!”楚歌把请柬往他手里一塞,一步就跨了进去:“拿去拿去,这东西屁用没有。”
“切,果然没见识吧,我就说你是骗子嘛,”那家伙倒不罢休了,一把拉住楚歌,给他解释起来:“喏,你看你看,这烫金的帖子可不是为了好看哦,这上面镀的可是真金呢!”
“真的吗?”楚歌也来了兴趣:“发请柬还有镀真金的?”
“那当然,那些有钱人都是这么干的,哥们在这站岗站了四年了,这种事情见得多了,”那家伙更吃定楚歌是个冒牌货了:“今天哥们给你长知识啦,以后要记得哦,这东西也是可以偷的,真的很值钱的。”
楚歌简直哭笑不得,看着这位貌似凶恶的门卫大哥现在变得一脸的委琐,悄悄的感叹人不可貌像,眼里忽然闪过一个熟悉的人影,顿时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大叫起来:“蓝色,蓝色,我在这里!”
他这一叫,门卫大哥吓了一跳,立刻松手,飞快的把请柬塞到了自己的衣服里面。
今天的蓝色也是穿着一袭长裙,不过跟前两次穿长裙相比,这次显然是刻意打扮过,除了淡黄色的裙子外,黑亮的头发上还戴着一个晶莹闪亮的发坠,几颗眼泪形状的吊坠轻巧的在空气中微微晃荡,映着灯光,闪出一缕缕夺目的光芒,雪白与乌黑配合得天衣无缝,看得楚歌的眼睛都直了。
在楚歌叫喊之前,蓝色正安安静静的倚在一张长条的台子边上,手里拿着一杯酒,五根雪白如玉的手指以一个无比曼妙的姿势撑开,固定在酒杯上,单是那一个单面的侧影,就看得楚歌心里砰的一跳,此刻听到楚歌的声音,惊喜的转过头来,楚歌触目之下,只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几乎立刻就要把持不住了。
所谓灯下看美女,越看越欢喜,在几千年前的古人就知道了这个道理,灯光越是昏黄,看到的美人就越美,这个大厅里的灯光正好就是走的暧昧温暖的风格,虽然亮着上百盏灯,却几乎没有一盏是纯粹的白光,各种颜色的灯光交织迷离,楚歌便在这七彩的光线中看到了蓝色那张漂亮得无懈可击的脸蛋。那一瞬间,楚歌只来得及悄悄的骂了一句:“他妈的怎么像个妖精!”就彻底失去了思考能力。
“喂,小子,别大呼小叫哦,哥们是要担责任的,”门卫大哥藏好了请柬,胆子又大起来,看楚歌正在那发呆,就热心的拍拍他的肩膀:“喂喂,别发呆啊,你以为这是韦小宝看到了阿柯呀?别在这恶心人啦!”
话说到这就戛然而止,因为今天宴会的主角,我们的蓝家二小姐蓝色,立刻就做了件很破坏淑女形象的事情,把手里的酒杯顺手塞给了正在她旁边滔滔不绝的某男手里,然后提着长裙大踏步跑了过来。
那个标志他很熟悉,那是警察系统高层的一个极隐晦的标志,在他几十年的警察生涯中,还只看到过两次,那两次都是遇到了极棘手的案件,后来上级都是示意他不要插手,再然后,那些案件在不久之后就莫名其妙的被破了,至于到底是谁出的手,谁办的案,他一点都不知道,但是从此以后,他就知道,在自己上面,还有些很神秘的很神通广大的同僚,是专门负责办那些非常棘手、非常怪异的案件的,只要他们插手,就没有搞不定的事情,同样,只要他们插手,这事无论闹得多大,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了。
现在看到这个标志,显然可以肯定,即便这H市真的闹出天大的事来,都没有自己的责任了。
出了这口气,他才看到了纸条上密密麻麻的人名,还有最后那句话:“近日H市虽风云聚会,但李局长只管安心,他们另有事情。”落款是非常清瘦的三个字:蓝飞扬。
“蓝飞扬蓝飞扬……”李局长皱了半天眉头,忽然猛的一拍手,站了起来:“我靠,想起来了,江大师上次好象提过这个人的!”
江大师是中国武术界的泰山北斗,也是H市最有名望势力的人,既然是他提过的人,那就没什么问题了,李局长笑眯眯的伸手到怀里取了一根烟,到这时候,才算真的高枕无忧了。
而现在,导致李局长肝火上升失眠三夜的罪魁祸首楚歌,正一本正经的整了整衣领,拉了拉衣角,再甩甩头,努力让自己显得更精神一些,然后摸了摸怀里的礼品盒子,昂头走进了锦江饭店的大门。
今天已经是周五了,蓝色的生日就在今天。这件事情楚歌时时刻刻都记在心里的,一点也不敢忘记。
一个男孩如果把一个女孩的生日记得很牢,并且经常在提醒自己不要忘记,那么是不是说明他对她已经有感情了?
这个问题谁都不知道答案,但是楚歌心里很清楚,自己心里目前确实只记得两个女孩的生日,一个是楚叶,一个就是蓝色。而现在,他揣着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期待,想象着蓝色看到礼物之后高兴的样子,就觉得说不出的开心。
生日宴会的地方在三楼,锦江饭店的三楼是专门辟出来供有钱人开party的,作为全H市最高档的饭店,整个三楼的布局极端的奢华和贵族化,楚歌虽然到这吃过几次饭,但是从来没来过三楼,这一登上楼梯,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他以为所谓的生日宴会,也无非是几个好朋友一起吃顿饭,喝点酒,然后最多唱唱歌,就可以了,可是入目的场景,却让他立刻想起了自己无聊时看过的那些偶像剧。
偶像剧有个特点,里面的主角个个家里都是巨富,所以整个剧情都是在华衣美食、音乐悠扬中完成的,配上俊男美女,才够资格称为”偶像剧”。而现在楚歌眼前的场景,正好就是华衣美食,音乐悠扬。
萨克斯的音乐飘荡在大厅里,整个大厅一眼望去,至少也有接近两百个平方,到处摆满了酒杯和点心,有各式各样的男男女女一堆一堆簇拥在一起小声的交谈着,他们的手里都端着一杯或红或黄或绿的酒,晶莹的酒杯、灿烂的酒汁,映衬得每个人都格外的风度翩翩。
楚歌稍微瞄了一眼架子上的点心,居然自己见都没见过,再往那边看看,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正小心翼翼的在那摆着酒杯,看来是想把酒杯摆成金字塔形,这也是楚歌只在电视上见过却没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的举动。
“喂,你怎么上来了?今天这里已经包下来了,下去下去。”一个声音很杀风景的在楚歌耳边响起,楚歌的一只脚还搭在楼梯上,愕然转头,就看到了站在后面的那个人。
嗯,看这个人的打扮就知道他是站在这里守门的,楚歌撇撇嘴,心想:“你一个守门的凶什么凶,老子是来做客的。”
“哈,你还瞪我,瞪什么瞪,要你下去没听到吗?”那家伙怒了:“这里可是锦江饭店,你穿得这样衣冠不整的,不许进去。”
“我日,锦江饭店又怎么了?”楚歌就纳闷了,上两次到这来吃饭还没今天穿得这么正式呢,不也进来了,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嗯,这套西服虽然袖口有点破,边上也开了道岔,但是总的来说还不错嘛,看起来不说英俊潇洒,至少也和民国时期那些穿中山装的军阀头头有得一拼吧?
“我穿得很差吗?”楚歌问:“这套衣服还是我好不容易才从柜子里翻出来的呢,都两年没穿过了。”他说的倒是真话,他一贯喜欢休闲,又从来不注意个人仪表问题,这套衣服自从买了之后就没怎么穿过,还是有一年冬天实在没衣服穿了才找出来穿了四个月,穿烂之后才脱下来。
“切,你说差不差。”那家伙倒是个识货之人:“先生,不瞒你说,你这套衣服我一看就知道是在城西的黄牛路批发市场买的,估计也就五十块钱的样子,对不?你再看看里面,他们穿的衣服最便宜的恐怕也得七八千,能比吗?”
“确实不能比啊,”楚歌倒乐了:“嘿,你真识货,我这件衣服买的时候正好五十块,哈哈,好啦,不跟你扯啦,你让开,我要进去了。”
“不许进去!”那家伙大概是被楚歌夸了一句,态度也没那么凶了:“里面在开party啊,你进去干什么?”
“可是……我就是来参加party的呀。”楚歌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类型的party,在他看来,越是奢侈风光的宴会就越是没有真感情,还是几个人围着一张大桌子抢菜吃的感觉最有意思,但是既然来了,当然要进去了,否则蓝色是会生气的。
“啊?”守门的家伙一愣,立刻笑起来:“好了好了,快下去吧,哥们你还挺幽默的,我不跟你开玩笑,我还要接待客人呢。”
“我真是来做客的,”楚歌把手里的请柬递了过去:“你看。”
守门的家伙嘴巴半天没合拢,看了楚歌半天,才忽然凑过头来,压低了嗓子:“喂,朋友,我今天就不抓你了,你跟我老实说,这张请柬哪来的?”
“我靠,真的是我的!”楚歌被他搞郁闷了:“难道我就这么不像是来做客的?”
“那当然,你看你贼眉鼠眼,獐头鼠目,一看就知道是个骗子,嘿,不过你放心,老哥我也不是个死脑筋,你不就是想进去吃点好东西,然后偷点钱吗?让你进去也行,”那家伙嘿嘿笑着,倒真有点”贼眉鼠眼獐头鼠目”的意思了:“要不这样吧,兄弟,你进去是可以,但是你得告诉我你这请柬哪来的,嗯,还有,这张请柬你得给我,行不行?”
“莫名其妙!”楚歌把请柬往他手里一塞,一步就跨了进去:“拿去拿去,这东西屁用没有。”
“切,果然没见识吧,我就说你是骗子嘛,”那家伙倒不罢休了,一把拉住楚歌,给他解释起来:“喏,你看你看,这烫金的帖子可不是为了好看哦,这上面镀的可是真金呢!”
“真的吗?”楚歌也来了兴趣:“发请柬还有镀真金的?”
“那当然,那些有钱人都是这么干的,哥们在这站岗站了四年了,这种事情见得多了,”那家伙更吃定楚歌是个冒牌货了:“今天哥们给你长知识啦,以后要记得哦,这东西也是可以偷的,真的很值钱的。”
楚歌简直哭笑不得,看着这位貌似凶恶的门卫大哥现在变得一脸的委琐,悄悄的感叹人不可貌像,眼里忽然闪过一个熟悉的人影,顿时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大叫起来:“蓝色,蓝色,我在这里!”
他这一叫,门卫大哥吓了一跳,立刻松手,飞快的把请柬塞到了自己的衣服里面。
今天的蓝色也是穿着一袭长裙,不过跟前两次穿长裙相比,这次显然是刻意打扮过,除了淡黄色的裙子外,黑亮的头发上还戴着一个晶莹闪亮的发坠,几颗眼泪形状的吊坠轻巧的在空气中微微晃荡,映着灯光,闪出一缕缕夺目的光芒,雪白与乌黑配合得天衣无缝,看得楚歌的眼睛都直了。
在楚歌叫喊之前,蓝色正安安静静的倚在一张长条的台子边上,手里拿着一杯酒,五根雪白如玉的手指以一个无比曼妙的姿势撑开,固定在酒杯上,单是那一个单面的侧影,就看得楚歌心里砰的一跳,此刻听到楚歌的声音,惊喜的转过头来,楚歌触目之下,只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几乎立刻就要把持不住了。
所谓灯下看美女,越看越欢喜,在几千年前的古人就知道了这个道理,灯光越是昏黄,看到的美人就越美,这个大厅里的灯光正好就是走的暧昧温暖的风格,虽然亮着上百盏灯,却几乎没有一盏是纯粹的白光,各种颜色的灯光交织迷离,楚歌便在这七彩的光线中看到了蓝色那张漂亮得无懈可击的脸蛋。那一瞬间,楚歌只来得及悄悄的骂了一句:“他妈的怎么像个妖精!”就彻底失去了思考能力。
“喂,小子,别大呼小叫哦,哥们是要担责任的,”门卫大哥藏好了请柬,胆子又大起来,看楚歌正在那发呆,就热心的拍拍他的肩膀:“喂喂,别发呆啊,你以为这是韦小宝看到了阿柯呀?别在这恶心人啦!”
话说到这就戛然而止,因为今天宴会的主角,我们的蓝家二小姐蓝色,立刻就做了件很破坏淑女形象的事情,把手里的酒杯顺手塞给了正在她旁边滔滔不绝的某男手里,然后提着长裙大踏步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