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中国功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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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一宣布比赛开始,约翰就跨前一步,一拳往楚歌的头上打去,楚歌的个头实在太矮了,约翰本来是想打他的眼睛或者太阳穴的,可是拳头往下斜击的感觉非常不好,所以他权衡再三,决定就打楚歌的脑袋,虽然人的头颅是很硬的,但是他装了骨刺的拳头依然可以轻易的透入,再说了,对面这小子一看就是菜鸟,就算是打头大概也很容易打死吧。
对于约翰来说,这是显示实力和捍卫名誉的一战,作为美国前八十公斤级拳王,他始终认为自己在黑市拳坛上是高人一等的,所以今天,他刚好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立威。
台下的观众忽然发现台上的两个选手在打假拳,因为台上那个小个子只是把手稍微抬了一抬,在虚空中做了个格挡动作,约翰就把那雷霆万钧的拳头收了回去。
约翰紧接着又出拳,然后楚歌又是举手随便挡了一下,约翰的拳头便又收了回去,细心的观众发现,约翰的拳头似乎并不是自己收回去的,而是被什么力量给弹回去的,那种忽然转向的状况十分冥想,有些隔得近的人,甚至还能听到拳头打在金属或者石头上面的声音。
约翰出拳八次,然后八次把拳头中途收回,下面的观众已经开始发现不对劲了,约翰的神情紧张起来,开始微微的喘气,楚歌还是站在那里,从开赛到现在,他脚下就没动过,只是两只手稍微举了举,再约翰打到第八拳的时候,楚歌干脆手都不举了,约翰那一拳在离他的头部还有五厘米的时候,十分自觉主动的把拳头收了回去。
当然,只有约翰知道,他是被一层无形的力量给弹回去的。
“天哪!你们看!约翰流血了!”一个富家女在下面尖叫起来。
是的,约翰的拳头上已经鲜血淋漓,他用尽全力攻了八拳,每一拳都遇到了强大的抵抗,反震的力量撼动他手套上的骨刺,再反作用于他的手掌,现在,他的虎口都已经震裂了。
“这是巫术,这是东方的巫术!”有人大叫起来:“啊,你瞧,你瞧,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了传说中的东方巫术!”这些观看黑市拳的人倒谈不上什么民族主义,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到世界上各种各样杀人的花样,而楚歌的表现,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很神奇。
“那个小子是巫师!你们还说他是菜鸟!”
“他好强!这是我第一次在黑市拳台上看到这种神秘的东方古术啊!”
唐果气坏了:“你们他妈的懂不懂啊?这是中国功夫,怎么可能是巫术呢?我葛大哥是中国武术界第一高手!”
只可惜,他的叫骂淹没在洪水般的惊讶和叹息之中。
约翰有点害怕了,围着楚歌开始转圈,楚歌也不理他,随便他转,约翰大概转了三四圈,终于趁转到楚歌身后的时候,忽的飞起一脚,踢向楚歌的裆部,在脚尖处,一段雪亮的刀片赫然弹了出来,全场惊呼起来,这确实是非常恶毒的一招。
“锵!”如中金石,约翰惨叫一声,抱着脚跳了起来,那截刀片仿佛是刺在了石头上,反而被石头压到了鞋子里面,正好平平的削过了约翰的脚指头,然后整个儿嵌了进去,所谓十指连心,约翰立刻疼得大叫起来。
“强啊!真强!”唐果羡慕的想道:“没想到葛大哥连那里都修炼过,恩,我要不要请他教我呢?这可是传说中的金枪不倒神功哦,比’伟哥’什么的好用多了。”
楚歌还是没有出手,只是冲着约翰笑了笑,说道:“Iwin,Youlose,ok?”这简单的英语他还是会说的。
观众忽然就沉寂下来,他们最讨厌看到的,就是两个拳手和平收场,他们想看到的,是血腥的快感,无论是楚歌杀掉约翰,还是约翰杀掉楚歌,都一样能满足他们的感官要求。
“不许认输!杀掉他!”
“打啊!继续打!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
“他妈的,你们这是在干什么?打假拳吗?”
“约翰,代表美国人民,把那个东方小子撕成碎片吧!”
“啊?”约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在黑市拳台上大概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战胜了对手却不杀掉对手,反而好言好语的要求对方认输,怎么办呢?约翰已经没有信心再打了,他现在的身体需要马上送医院,可是美国人骨子里的狂妄自大和身为前拳王的虚荣心,却不容许他认输,看着台下激动的人群,约翰站在那里站了足有半分钟,才摇了摇头:“No,Iwillwin!”
观众们立刻沸腾起来,继续疯狂的叫嚣,广播里的音乐强劲而狂野,楚歌无奈的看着眼前的大个子白人,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厌恶。
他知道,约翰手里肯定有很多条人命,约翰也绝对不算是个好人,自己即使杀掉他,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真的不想杀人,他得到能力以来,迄今为止,虽然看到过死人,却一次都没亲手杀过人,他不想破这个例。
很多事情,一旦破例,就很难再忍得住了,小到抽烟喝酒赌博,大到走私贩毒杀人,楚歌虽然不是大英雄,却也不想做大坏蛋。
楚歌叹了口气:“好吧,我虽然不杀你,却可以废了你。”
约翰已经恶狠狠的扑了上来,这一次,不止是两只拳头,而是整个身体都冲了上来,孤注一掷的一击。
楚歌站在那里,一动也没动,只是抬了抬手,发出了四道三倍强度的风刃。
约翰狠狠的撞在楚歌的中级防御结界上,然后狠狠的弹了出去,他飞在半空,四道风刃已经无声无息的割断了他的双臂和双腿上的经脉,他仿佛是一口被掏空的麻袋,落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这个人,至少在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
全场鸦雀无声。
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小子,似乎只是随便做了一下热身动作,就把不可一世的拳王,彻底变成了一个废人,这又是什么样的实力?
在黑市拳这么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场面上这样反常的安静,似乎还从来没有过,只因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个象楚歌这样的选手,他仿佛根本不适合打黑市拳,可是他一出手,却高明得让人无法理解。
楚歌怎么赢的?谁都不知道,一层无形的防御,几道无形的气劲,就解决了一个夺冠热门人物,不但是观众在震惊,就连所有参赛的选手,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惶恐。
就在这沉寂中,响起了一个刺耳夸张的声音:“哈哈哈哈哈哈,我压到冷门了,耶!中大奖了!我赢了两百万呢!”一个红头发的少年又蹦又跳的往庄家下注的地方冲去,这个人当然就是唐果。
刚刚那群哄笑他的家伙,现在看着他的眼光就多了些崇拜了,这尤其让唐果自我感觉良好。
等到裁判宣布楚歌胜利之后,楚歌走下台来,几乎已经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就连接着上去的两名选手,都被众人很自然的冷落了,广播里那个雄浑的声音还在介绍”接下来上场的选手是……”楚歌已经跟田龙和唐果一起嘻嘻哈哈的走了出去。
现在已经下午四点多了,今天不会再有比赛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师傅,明天你大概没比赛可打了,很多遇到你的人都会选择弃权的。”田龙如是说。
第二天一早,田龙带给楚歌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师傅,已经有人要杀你了,连我们真空炸弹都接到了一桩生意。”
这句话里有个潜台词,因为昨天众人是看着田龙跟楚歌一起出去的,虽然知道田龙身份的人寥寥无几,但是黑市拳的观众大部分都有点势力,仔细查查也能发现些蛛丝马迹,既然他们连有嫌疑的杀手组织都要雇佣,可见已经到了急病乱投医的地步,也可见他们想杀楚歌之心是多么迫切了。
说来说去,还是楚歌昨天太牛逼了。
所以,楚歌再进入比赛大厅的时候,身上就多了件防弹衣,据说还是最新产品,可以挡住几乎所有新式大口径的高威力手枪,这东西是田龙搞过来的,昨天楚歌的表现太好,已经成为了其他选手的眼中钉,为了避免楚歌很冤枉的被人暗杀掉,田龙让楚歌穿上了防弹衣。
至于头部嘛……呵呵,当楚歌带着个大头盔进入赛场的时候,所有不知情的人都大笑起来,居然引起了一阵轰动,很多人认为来自东方的”神奇小子”楚歌是个很有幽默细胞的小伙子。
“神奇小子”,这是楚歌在昨天的比赛中得到的绰号。
当然,也有很多人一脸阴沉的看着楚歌,他们从这出闹剧就能看出来,楚歌已经知道有人要暗杀他了。
当被暗杀的人知道自己成了猎物,那么杀手成功的可能就要小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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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老赤的《买断半条命》,写作风格很严肃,写作难度很大,可看性很高的一本新作。
裁判一宣布比赛开始,约翰就跨前一步,一拳往楚歌的头上打去,楚歌的个头实在太矮了,约翰本来是想打他的眼睛或者太阳穴的,可是拳头往下斜击的感觉非常不好,所以他权衡再三,决定就打楚歌的脑袋,虽然人的头颅是很硬的,但是他装了骨刺的拳头依然可以轻易的透入,再说了,对面这小子一看就是菜鸟,就算是打头大概也很容易打死吧。
对于约翰来说,这是显示实力和捍卫名誉的一战,作为美国前八十公斤级拳王,他始终认为自己在黑市拳坛上是高人一等的,所以今天,他刚好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立威。
台下的观众忽然发现台上的两个选手在打假拳,因为台上那个小个子只是把手稍微抬了一抬,在虚空中做了个格挡动作,约翰就把那雷霆万钧的拳头收了回去。
约翰紧接着又出拳,然后楚歌又是举手随便挡了一下,约翰的拳头便又收了回去,细心的观众发现,约翰的拳头似乎并不是自己收回去的,而是被什么力量给弹回去的,那种忽然转向的状况十分冥想,有些隔得近的人,甚至还能听到拳头打在金属或者石头上面的声音。
约翰出拳八次,然后八次把拳头中途收回,下面的观众已经开始发现不对劲了,约翰的神情紧张起来,开始微微的喘气,楚歌还是站在那里,从开赛到现在,他脚下就没动过,只是两只手稍微举了举,再约翰打到第八拳的时候,楚歌干脆手都不举了,约翰那一拳在离他的头部还有五厘米的时候,十分自觉主动的把拳头收了回去。
当然,只有约翰知道,他是被一层无形的力量给弹回去的。
“天哪!你们看!约翰流血了!”一个富家女在下面尖叫起来。
是的,约翰的拳头上已经鲜血淋漓,他用尽全力攻了八拳,每一拳都遇到了强大的抵抗,反震的力量撼动他手套上的骨刺,再反作用于他的手掌,现在,他的虎口都已经震裂了。
“这是巫术,这是东方的巫术!”有人大叫起来:“啊,你瞧,你瞧,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了传说中的东方巫术!”这些观看黑市拳的人倒谈不上什么民族主义,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到世界上各种各样杀人的花样,而楚歌的表现,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很神奇。
“那个小子是巫师!你们还说他是菜鸟!”
“他好强!这是我第一次在黑市拳台上看到这种神秘的东方古术啊!”
唐果气坏了:“你们他妈的懂不懂啊?这是中国功夫,怎么可能是巫术呢?我葛大哥是中国武术界第一高手!”
只可惜,他的叫骂淹没在洪水般的惊讶和叹息之中。
约翰有点害怕了,围着楚歌开始转圈,楚歌也不理他,随便他转,约翰大概转了三四圈,终于趁转到楚歌身后的时候,忽的飞起一脚,踢向楚歌的裆部,在脚尖处,一段雪亮的刀片赫然弹了出来,全场惊呼起来,这确实是非常恶毒的一招。
“锵!”如中金石,约翰惨叫一声,抱着脚跳了起来,那截刀片仿佛是刺在了石头上,反而被石头压到了鞋子里面,正好平平的削过了约翰的脚指头,然后整个儿嵌了进去,所谓十指连心,约翰立刻疼得大叫起来。
“强啊!真强!”唐果羡慕的想道:“没想到葛大哥连那里都修炼过,恩,我要不要请他教我呢?这可是传说中的金枪不倒神功哦,比’伟哥’什么的好用多了。”
楚歌还是没有出手,只是冲着约翰笑了笑,说道:“Iwin,Youlose,ok?”这简单的英语他还是会说的。
观众忽然就沉寂下来,他们最讨厌看到的,就是两个拳手和平收场,他们想看到的,是血腥的快感,无论是楚歌杀掉约翰,还是约翰杀掉楚歌,都一样能满足他们的感官要求。
“不许认输!杀掉他!”
“打啊!继续打!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
“他妈的,你们这是在干什么?打假拳吗?”
“约翰,代表美国人民,把那个东方小子撕成碎片吧!”
“啊?”约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在黑市拳台上大概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战胜了对手却不杀掉对手,反而好言好语的要求对方认输,怎么办呢?约翰已经没有信心再打了,他现在的身体需要马上送医院,可是美国人骨子里的狂妄自大和身为前拳王的虚荣心,却不容许他认输,看着台下激动的人群,约翰站在那里站了足有半分钟,才摇了摇头:“No,Iwillwin!”
观众们立刻沸腾起来,继续疯狂的叫嚣,广播里的音乐强劲而狂野,楚歌无奈的看着眼前的大个子白人,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厌恶。
他知道,约翰手里肯定有很多条人命,约翰也绝对不算是个好人,自己即使杀掉他,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真的不想杀人,他得到能力以来,迄今为止,虽然看到过死人,却一次都没亲手杀过人,他不想破这个例。
很多事情,一旦破例,就很难再忍得住了,小到抽烟喝酒赌博,大到走私贩毒杀人,楚歌虽然不是大英雄,却也不想做大坏蛋。
楚歌叹了口气:“好吧,我虽然不杀你,却可以废了你。”
约翰已经恶狠狠的扑了上来,这一次,不止是两只拳头,而是整个身体都冲了上来,孤注一掷的一击。
楚歌站在那里,一动也没动,只是抬了抬手,发出了四道三倍强度的风刃。
约翰狠狠的撞在楚歌的中级防御结界上,然后狠狠的弹了出去,他飞在半空,四道风刃已经无声无息的割断了他的双臂和双腿上的经脉,他仿佛是一口被掏空的麻袋,落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这个人,至少在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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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貌不扬的东方小子,似乎只是随便做了一下热身动作,就把不可一世的拳王,彻底变成了一个废人,这又是什么样的实力?
在黑市拳这么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场面上这样反常的安静,似乎还从来没有过,只因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个象楚歌这样的选手,他仿佛根本不适合打黑市拳,可是他一出手,却高明得让人无法理解。
楚歌怎么赢的?谁都不知道,一层无形的防御,几道无形的气劲,就解决了一个夺冠热门人物,不但是观众在震惊,就连所有参赛的选手,看到这一幕,都忍不住惶恐。
就在这沉寂中,响起了一个刺耳夸张的声音:“哈哈哈哈哈哈,我压到冷门了,耶!中大奖了!我赢了两百万呢!”一个红头发的少年又蹦又跳的往庄家下注的地方冲去,这个人当然就是唐果。
刚刚那群哄笑他的家伙,现在看着他的眼光就多了些崇拜了,这尤其让唐果自我感觉良好。
等到裁判宣布楚歌胜利之后,楚歌走下台来,几乎已经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就连接着上去的两名选手,都被众人很自然的冷落了,广播里那个雄浑的声音还在介绍”接下来上场的选手是……”楚歌已经跟田龙和唐果一起嘻嘻哈哈的走了出去。
现在已经下午四点多了,今天不会再有比赛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师傅,明天你大概没比赛可打了,很多遇到你的人都会选择弃权的。”田龙如是说。
第二天一早,田龙带给楚歌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师傅,已经有人要杀你了,连我们真空炸弹都接到了一桩生意。”
这句话里有个潜台词,因为昨天众人是看着田龙跟楚歌一起出去的,虽然知道田龙身份的人寥寥无几,但是黑市拳的观众大部分都有点势力,仔细查查也能发现些蛛丝马迹,既然他们连有嫌疑的杀手组织都要雇佣,可见已经到了急病乱投医的地步,也可见他们想杀楚歌之心是多么迫切了。
说来说去,还是楚歌昨天太牛逼了。
所以,楚歌再进入比赛大厅的时候,身上就多了件防弹衣,据说还是最新产品,可以挡住几乎所有新式大口径的高威力手枪,这东西是田龙搞过来的,昨天楚歌的表现太好,已经成为了其他选手的眼中钉,为了避免楚歌很冤枉的被人暗杀掉,田龙让楚歌穿上了防弹衣。
至于头部嘛……呵呵,当楚歌带着个大头盔进入赛场的时候,所有不知情的人都大笑起来,居然引起了一阵轰动,很多人认为来自东方的”神奇小子”楚歌是个很有幽默细胞的小伙子。
“神奇小子”,这是楚歌在昨天的比赛中得到的绰号。
当然,也有很多人一脸阴沉的看着楚歌,他们从这出闹剧就能看出来,楚歌已经知道有人要暗杀他了。
当被暗杀的人知道自己成了猎物,那么杀手成功的可能就要小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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