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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章 老板,我要一份火腿披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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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宇扫过笔记本上写下的词汇,点点头:“如果你是亚圣,最执念的地方是哪?”
墨染讪讪一笑,把脏东西赶出脑海,梦梵分明就是在耍她。
江宇是谁,琴岛的帝王,子民数十万,传说故事比肩神明,做事怎么会如此荒唐。
她有些跟不上主人跳脱的思维,认真想了许久,犹豫道:“主人,你想听正史还是疯话。”
江宇淡然笑道:“随便说说。”
“我就当是听个故事。”
墨染仿佛换了个人,胆怯褪去,满身书卷气。
“亚圣周游列国,颠沛一生,最后在家乡教书度过残生,不励志,也看不到希望。”
“他最执念的自然是四大诸侯国。”
“在有生之年,却始终未得到任何国君的重用,一直徘徊在政治舞台的边缘。”
“这是正史。”
江宇不是很满意,范围太空:“疯话呢?”
墨染声音小了很多,轻声道:“主人,亚圣也是人,努力一生看不到希望也会迷茫。”
“或许会和我这种小人物一样,觉得选错了路,如果亚圣没有读书,选择经商或者做个屠夫会不会更开心些。”
“人生识字忧患始。”
江宇在笔记本上又加了几个词,说道:“疯话有血有肉,正史太假太空,亚圣也是人。”
“不算太无稽。”
没有听到嘲讽,墨染反而不适应,试探道:“主人,你不会觉得我脑子有病吗?”
“上学时我在课堂上说过一次,被老师同学笑了很久。”
江宇合上笔记本,笑容温暖:“脑子有病是优点。”
“太正常的人不适合末世。”
墨染勾起嘴角,发自内心的笑,她开始庆幸自己还没有泯然众人。
她真的很喜欢很喜欢那些绝美文章。
江宇放下座椅,让墨染过来后座,说道:“读几首你最喜欢的诗词,我不说话不能停。”
这...
小丫头大脑宕机。
救命,聊得好好的,怎么说飙车就飙车。
不需要磨合下吗?!
诗词断断续续,嗓音沙哑颤抖,配合音惑异能,悦耳动听。
墨染从《蝶恋花》读到《浣溪沙》,诗词篆刻在本能中,大脑一片空白还是一字不差。
梦梵说过的话再次响在耳边,刚才她还在质疑老师的龌龊,现在想来,自己真的好单纯。
有了这段记忆,以后这些诗词还怎么坦然读出口。
......
齐省西南一角,周城市内。
周城是座很小的城市,城里最多的就是煤矿,零零年前后很繁华。
后来核能普及,煤炭逐渐退出主流能源舞台,周城也随之衰落。
月殒后,核电站尽数被辐射摧毁,煤炭再次成为主要燃料,小城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仅限于矿区。
城中心,商业街角落。
末世前此处是整座城最繁华的地方,开着数百家店铺,现在早已荒废。
太阳高挂,正是中午饭点,商业街上空无一人,连丧尸都零零散散,饿的皮包骨。
砰!砰!砰!
几只丧尸重重砸在地上,脖子切口平整。
随后,街角走出一个女孩,衣服精致干净,走得近了看清女孩的脸,清纯中透着一种妖异感。
五官唯美妖气,却不是小狐妖然然那种魅惑,味道淡很多。
女孩轻轻一笑,气质慵懒疏离。
她四处张望着街道,不时打量下店铺上面挂着的招牌,走了很久,突然看到什么,瞳孔有了光芒。
“找到了!”
顺着女孩视线看去,招牌只剩一半,第一个字是‘金’,第二个字只剩半边,应该是个‘麦’字。
女孩站在卷帘门前,皱着眉头,考虑要不要敲门,他若是不在怎么办?
他若是还在,又该怎么办?
自己现在这副模样是不是不太好,他怎么可能认得出来,毕竟离开了那么久。
低头看不到脚尖,变化确实很大。
女孩感觉脸颊发烫,从怀里取出贴身放着的小荷包,紧紧捂在胸口。
小荷包很漂亮,亮丝编织,绣着一朵牡丹,女孩轻轻打开,里面塞着艾草,味道很好闻。
除去艾草,还有一张纸,叠的整整齐齐,红痕穿透纸张,和女孩脸蛋同样艳丽。
心跳的好快。
当当当!
女孩深吸一口气,还是鼓起勇气敲响房门,声音引来丧尸围攻。
虚影闪过,十几只丧尸四分五裂,女孩再次敲响房门。
当当当!
果然没人吗?
也是,异变到现在差不多三年,他那么善良,心软的要死,圣母都不足以形容。
怎么可能活下来。
女孩抬手划过门锁,缓缓抬起卷帘门,里面一片狼藉,不知被猎杀队洗劫过多少次。
正对面墙上海报全是甜点面包,显然这里曾经是一家甜品店。
门口地面上、墙壁上均匀涂抹着丧尸血肉,早已干涸许久,可以有效遮盖人类自身味道。
不是猎杀留下的痕迹,是很刻意的涂抹,有明显的界限。
女孩表情缓和许多,说明曾经有幸存者住过。
“老板,我要一份火腿披萨。”
女孩声音在房间里回荡,没有家具,回声久久不停,语气很失落。
“没有吗?”
“卖剩的也好...”
“北寻,你在吗?”
“小贝回家了。”
记忆涌入脑海,在店门口,她会吃到破掉的肉松小贝,爆开的泡芙,不小心压扁的小块披萨。
有一次无聊,她躲在窗外偷看,亲眼看到北寻偷偷按碎一颗泡芙。
老板发现后生气的训他,北寻低头道歉,看到她在外面偷窥还对着她笑。
北寻是个十足小气的家伙,自己不舍得花钱给她买东西吃,就霍霍店里的点心。
这些小事就算了,重要的是比起泡芙,她其实更喜欢吃热狗和披萨好不好。
北寻一点也不懂她。
吱嘎!吱嘎!
踩在木质楼梯上,小贝向二楼走去,推开门,刺鼻的酸臭味让她皱起眉头。
穿过走廊,眼前景象让她开心起来,他还在!
凌乱肮脏的被褥,吃剩一半的干饼,碗里残汤散发着不友好的气味。
小贝拿起干饼,掰下边角仔细查看,触感湿润,看不到霉菌,没有酸腐味道,时间并不长。
角落里,地上散落着点点痕迹。
女孩低下身子嗅了嗅,脸颊微红,忍不住勾起嘴角。
可疑的腥臭味道,很好闻。
江宇扫过笔记本上写下的词汇,点点头:“如果你是亚圣,最执念的地方是哪?”
墨染讪讪一笑,把脏东西赶出脑海,梦梵分明就是在耍她。
江宇是谁,琴岛的帝王,子民数十万,传说故事比肩神明,做事怎么会如此荒唐。
她有些跟不上主人跳脱的思维,认真想了许久,犹豫道:“主人,你想听正史还是疯话。”
江宇淡然笑道:“随便说说。”
“我就当是听个故事。”
墨染仿佛换了个人,胆怯褪去,满身书卷气。
“亚圣周游列国,颠沛一生,最后在家乡教书度过残生,不励志,也看不到希望。”
“他最执念的自然是四大诸侯国。”
“在有生之年,却始终未得到任何国君的重用,一直徘徊在政治舞台的边缘。”
“这是正史。”
江宇不是很满意,范围太空:“疯话呢?”
墨染声音小了很多,轻声道:“主人,亚圣也是人,努力一生看不到希望也会迷茫。”
“或许会和我这种小人物一样,觉得选错了路,如果亚圣没有读书,选择经商或者做个屠夫会不会更开心些。”
“人生识字忧患始。”
江宇在笔记本上又加了几个词,说道:“疯话有血有肉,正史太假太空,亚圣也是人。”
“不算太无稽。”
没有听到嘲讽,墨染反而不适应,试探道:“主人,你不会觉得我脑子有病吗?”
“上学时我在课堂上说过一次,被老师同学笑了很久。”
江宇合上笔记本,笑容温暖:“脑子有病是优点。”
“太正常的人不适合末世。”
墨染勾起嘴角,发自内心的笑,她开始庆幸自己还没有泯然众人。
她真的很喜欢很喜欢那些绝美文章。
江宇放下座椅,让墨染过来后座,说道:“读几首你最喜欢的诗词,我不说话不能停。”
这...
小丫头大脑宕机。
救命,聊得好好的,怎么说飙车就飙车。
不需要磨合下吗?!
诗词断断续续,嗓音沙哑颤抖,配合音惑异能,悦耳动听。
墨染从《蝶恋花》读到《浣溪沙》,诗词篆刻在本能中,大脑一片空白还是一字不差。
梦梵说过的话再次响在耳边,刚才她还在质疑老师的龌龊,现在想来,自己真的好单纯。
有了这段记忆,以后这些诗词还怎么坦然读出口。
......
齐省西南一角,周城市内。
周城是座很小的城市,城里最多的就是煤矿,零零年前后很繁华。
后来核能普及,煤炭逐渐退出主流能源舞台,周城也随之衰落。
月殒后,核电站尽数被辐射摧毁,煤炭再次成为主要燃料,小城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仅限于矿区。
城中心,商业街角落。
末世前此处是整座城最繁华的地方,开着数百家店铺,现在早已荒废。
太阳高挂,正是中午饭点,商业街上空无一人,连丧尸都零零散散,饿的皮包骨。
砰!砰!砰!
几只丧尸重重砸在地上,脖子切口平整。
随后,街角走出一个女孩,衣服精致干净,走得近了看清女孩的脸,清纯中透着一种妖异感。
五官唯美妖气,却不是小狐妖然然那种魅惑,味道淡很多。
女孩轻轻一笑,气质慵懒疏离。
她四处张望着街道,不时打量下店铺上面挂着的招牌,走了很久,突然看到什么,瞳孔有了光芒。
“找到了!”
顺着女孩视线看去,招牌只剩一半,第一个字是‘金’,第二个字只剩半边,应该是个‘麦’字。
女孩站在卷帘门前,皱着眉头,考虑要不要敲门,他若是不在怎么办?
他若是还在,又该怎么办?
自己现在这副模样是不是不太好,他怎么可能认得出来,毕竟离开了那么久。
低头看不到脚尖,变化确实很大。
女孩感觉脸颊发烫,从怀里取出贴身放着的小荷包,紧紧捂在胸口。
小荷包很漂亮,亮丝编织,绣着一朵牡丹,女孩轻轻打开,里面塞着艾草,味道很好闻。
除去艾草,还有一张纸,叠的整整齐齐,红痕穿透纸张,和女孩脸蛋同样艳丽。
心跳的好快。
当当当!
女孩深吸一口气,还是鼓起勇气敲响房门,声音引来丧尸围攻。
虚影闪过,十几只丧尸四分五裂,女孩再次敲响房门。
当当当!
果然没人吗?
也是,异变到现在差不多三年,他那么善良,心软的要死,圣母都不足以形容。
怎么可能活下来。
女孩抬手划过门锁,缓缓抬起卷帘门,里面一片狼藉,不知被猎杀队洗劫过多少次。
正对面墙上海报全是甜点面包,显然这里曾经是一家甜品店。
门口地面上、墙壁上均匀涂抹着丧尸血肉,早已干涸许久,可以有效遮盖人类自身味道。
不是猎杀留下的痕迹,是很刻意的涂抹,有明显的界限。
女孩表情缓和许多,说明曾经有幸存者住过。
“老板,我要一份火腿披萨。”
女孩声音在房间里回荡,没有家具,回声久久不停,语气很失落。
“没有吗?”
“卖剩的也好...”
“北寻,你在吗?”
“小贝回家了。”
记忆涌入脑海,在店门口,她会吃到破掉的肉松小贝,爆开的泡芙,不小心压扁的小块披萨。
有一次无聊,她躲在窗外偷看,亲眼看到北寻偷偷按碎一颗泡芙。
老板发现后生气的训他,北寻低头道歉,看到她在外面偷窥还对着她笑。
北寻是个十足小气的家伙,自己不舍得花钱给她买东西吃,就霍霍店里的点心。
这些小事就算了,重要的是比起泡芙,她其实更喜欢吃热狗和披萨好不好。
北寻一点也不懂她。
吱嘎!吱嘎!
踩在木质楼梯上,小贝向二楼走去,推开门,刺鼻的酸臭味让她皱起眉头。
穿过走廊,眼前景象让她开心起来,他还在!
凌乱肮脏的被褥,吃剩一半的干饼,碗里残汤散发着不友好的气味。
小贝拿起干饼,掰下边角仔细查看,触感湿润,看不到霉菌,没有酸腐味道,时间并不长。
角落里,地上散落着点点痕迹。
女孩低下身子嗅了嗅,脸颊微红,忍不住勾起嘴角。
可疑的腥臭味道,很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