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人死如灯灭(求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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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樱在洗澡。
轩一在外面一边等一边放风。
如果一个人全身都是血污,那肯定要洗很长的时间才能洗干净。
如果那个人是一个女人,洗的时间肯定要比很长时间更长一点。
可是如果那个女人一边洗一边哭,那么轩一真的不知道她要洗多长时间才算完。
轩一在外面等了很久,比他洗的最长的一次澡还要长好几倍的时间,轩一想了一会,决定再等一下。
他们已经离开了那片战场很远,即使是轩一自己,也很难沿着痕迹追过来。
赵星铎跑了,当轩一一枪把谢君豪崩了之后。他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可是他不知道,就算他不跑,轩一也舍不得给他第二枪。
因为这枪一共只有三发子弹。
一发干掉一个法相境当然不赔,但是如果去杀区区一个致知境,这赔本的生意轩一绝对不会去干。
枪便是当初鸠三递过来的那个银色的金属盒子。
当他离开钱梨兄妹在远处潜伏好之后,便从背包中取出盒子打开,然后将其中的零件一个一个重新拼装好。
其实此时他大可以一走了之,但是最终本着牧羊犬的职业操守,他决定在那里多等上一等。
他没有看,只是竖起耳朵聆听。
格物七境,感知,初识,入画,不惑,洞天,巅峰,圆满。
他独得圆满。
也是正因为如此,他才敢以格物之境来到这法相满地走,致知不如狗的地方。
洞天境他另辟的蹊径是五感强化,而到了巅峰境,五感的继续强化让他的感知超乎了任何的动物,所以当他聆听的时候,远处的声音历历在耳。
原本钱梨兄妹被发现之后他就应该走,他对钱梨所说的让他多多拖延,本意就是让他为自己拖延出逃走的时间。
可是对方做到了,他却不想走了。
他告诉自己,如果他们说出自己的名字,那么他便立刻逃走,比最快的兔子跑的还快。
可是他们没有说,轩一便不能走。
他只好架起大枪,在远处瞄准谢君豪的脑袋。
可是他不能开枪,开枪钱梨便必死无疑,因为那个电圈会因为失去控制而爆裂,里面的人便会被烤熟。
他手中的枪唤做电磁迅雷枪,主要是科技司的那群死宅不起五个字的名字就感觉不舒服斯基,其实通常来说叫它电磁枪就够了。
这把枪不用火药,不依赖魔法,只依靠闪电的力量加速,子弹在出膛的那一瞬间可以达到十倍音速,几乎是目前人类所能制造的最强单兵科技武器,如果说这把枪真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太贵了。
它的造价堪比一件顶级的人境灵器,子弹更必须使用特制的钢钉配合能量晶石使用,枪贵倒算了,关键是子弹奇贵无比,以科技司的能力,成品率尚且不到三个百分点,所以就算偶尔配发下来,所给的子弹都是论个位数计算的。
至于平时的训练那就是更加抠门了,基本是一个月只让打一次靶,你这个月脱靶了,下个月就别想摸这把抢了,所以到目前为止,轩一是唯一一个枪枪命中从未脱靶的测试员,以至于后来它几乎成了自己的专属用枪。
当然,使用还是需要上面批准,这次是因为要保护主子,才会特地给他批一把使用。
但贵总归有贵的道理,这把枪用来打法相境,基本上一打一个准,甚至说那些疏于防备的洞玄境,也往往能一枪毙命,甚至轩一自己猜测即使是那些洞玄之上的近神之人,被此枪偷袭也往往讨不得好去。
可是这把枪再厉害,它也不过是一把狙击枪罢了。
轩一必须保证隐藏自己,距离五百米以外,并且目标要保持稳定让他可以瞄准才有效果,像兰流焰当初直接冲到面前暂且不提,就算目标在空中挪移战斗的情况,这把狙击枪也很难建功。
可谓是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的一把武器。
所以当时轩一一直在忍耐着,等待着谢君豪解除电圈的那一瞬间。
可是他一直都没有等到这个机会,那两个人却都要死了。
他只能开枪。
钱梨死后,钱樱还想将他火化,一边带走他的骨灰,轩一告诉她,火化很慢,而且还要点很大的火,如果你想那么快死,就不妨试一试。
钱樱没有办法,只好割走钱梨的一缕头发带走,剩下的都由轩一处理。
正如钱梨所说的,轩一继承了钱梨的所有遗物,包括他的长弓与剑,那把弓没有射出一次,如今主人却已经死了,让轩一不由有些伤感。
于是他拉开弓射了一箭,一箭射碎谢君豪残余的尸体。
他小心地将两个人的尸体全部掩埋,并且搜走了谢君豪身上的全部物品。
只是以谢君豪的身份,他的身上依然没有储物装备,或许赵星铎身上有,轩一不由有点后悔没有杀了那个男孩。
所以谢君豪身上的东西并不多,但万幸全是精品。
轩一将谢君豪的东西单独装好,作为给那个还没有见面的主子的礼物,毕竟他没有征得允许就擅自开了一枪,哪怕杀了一个法相境,还是过于唐突,准备一些礼物赔罪总是好的。
两个人的积分自然早就提取出来了,只消用那张卷轴化作的木牌往死人的血里稍微一蘸,这个人就算从测试十人中除名,而他的积分也便算在了自己的名下。
他拿了谢君豪的积分,而钱梨的积分,在轩一的指点下,由钱樱收取。
当初他让钱樱自己来杀死钱梨,其实就是一个投名状。
如果钱樱没有勇气与意志这样做,他便会毫不犹豫地将钱樱杀死,以免她拖累自己,毕竟当初他想和这对兄妹合作,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有钱梨。
钱梨说他是个好人,轩一始终认为自己不算。
像钱梨和兰流焰这种,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好人。
如果钱梨能够活下去的话,他将来一定会有很大的成就,毕竟能够知行合一的人,这个世界太少了,而钱梨毫无疑问算上一个。
但是他死了,便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人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这是一个如此简单的道理,这个世界却没有谁比轩一更了解了。
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死。
这样想着,轩一望向钱樱洗澡的地方,淡淡说道:“你洗太长时间了。”
钱樱在里面咬了咬嘴唇,开口道:“我这就出去。”
这个时候,远方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
钱樱在洗澡。
轩一在外面一边等一边放风。
如果一个人全身都是血污,那肯定要洗很长的时间才能洗干净。
如果那个人是一个女人,洗的时间肯定要比很长时间更长一点。
可是如果那个女人一边洗一边哭,那么轩一真的不知道她要洗多长时间才算完。
轩一在外面等了很久,比他洗的最长的一次澡还要长好几倍的时间,轩一想了一会,决定再等一下。
他们已经离开了那片战场很远,即使是轩一自己,也很难沿着痕迹追过来。
赵星铎跑了,当轩一一枪把谢君豪崩了之后。他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可是他不知道,就算他不跑,轩一也舍不得给他第二枪。
因为这枪一共只有三发子弹。
一发干掉一个法相境当然不赔,但是如果去杀区区一个致知境,这赔本的生意轩一绝对不会去干。
枪便是当初鸠三递过来的那个银色的金属盒子。
当他离开钱梨兄妹在远处潜伏好之后,便从背包中取出盒子打开,然后将其中的零件一个一个重新拼装好。
其实此时他大可以一走了之,但是最终本着牧羊犬的职业操守,他决定在那里多等上一等。
他没有看,只是竖起耳朵聆听。
格物七境,感知,初识,入画,不惑,洞天,巅峰,圆满。
他独得圆满。
也是正因为如此,他才敢以格物之境来到这法相满地走,致知不如狗的地方。
洞天境他另辟的蹊径是五感强化,而到了巅峰境,五感的继续强化让他的感知超乎了任何的动物,所以当他聆听的时候,远处的声音历历在耳。
原本钱梨兄妹被发现之后他就应该走,他对钱梨所说的让他多多拖延,本意就是让他为自己拖延出逃走的时间。
可是对方做到了,他却不想走了。
他告诉自己,如果他们说出自己的名字,那么他便立刻逃走,比最快的兔子跑的还快。
可是他们没有说,轩一便不能走。
他只好架起大枪,在远处瞄准谢君豪的脑袋。
可是他不能开枪,开枪钱梨便必死无疑,因为那个电圈会因为失去控制而爆裂,里面的人便会被烤熟。
他手中的枪唤做电磁迅雷枪,主要是科技司的那群死宅不起五个字的名字就感觉不舒服斯基,其实通常来说叫它电磁枪就够了。
这把枪不用火药,不依赖魔法,只依靠闪电的力量加速,子弹在出膛的那一瞬间可以达到十倍音速,几乎是目前人类所能制造的最强单兵科技武器,如果说这把枪真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太贵了。
它的造价堪比一件顶级的人境灵器,子弹更必须使用特制的钢钉配合能量晶石使用,枪贵倒算了,关键是子弹奇贵无比,以科技司的能力,成品率尚且不到三个百分点,所以就算偶尔配发下来,所给的子弹都是论个位数计算的。
至于平时的训练那就是更加抠门了,基本是一个月只让打一次靶,你这个月脱靶了,下个月就别想摸这把抢了,所以到目前为止,轩一是唯一一个枪枪命中从未脱靶的测试员,以至于后来它几乎成了自己的专属用枪。
当然,使用还是需要上面批准,这次是因为要保护主子,才会特地给他批一把使用。
但贵总归有贵的道理,这把枪用来打法相境,基本上一打一个准,甚至说那些疏于防备的洞玄境,也往往能一枪毙命,甚至轩一自己猜测即使是那些洞玄之上的近神之人,被此枪偷袭也往往讨不得好去。
可是这把枪再厉害,它也不过是一把狙击枪罢了。
轩一必须保证隐藏自己,距离五百米以外,并且目标要保持稳定让他可以瞄准才有效果,像兰流焰当初直接冲到面前暂且不提,就算目标在空中挪移战斗的情况,这把狙击枪也很难建功。
可谓是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的一把武器。
所以当时轩一一直在忍耐着,等待着谢君豪解除电圈的那一瞬间。
可是他一直都没有等到这个机会,那两个人却都要死了。
他只能开枪。
钱梨死后,钱樱还想将他火化,一边带走他的骨灰,轩一告诉她,火化很慢,而且还要点很大的火,如果你想那么快死,就不妨试一试。
钱樱没有办法,只好割走钱梨的一缕头发带走,剩下的都由轩一处理。
正如钱梨所说的,轩一继承了钱梨的所有遗物,包括他的长弓与剑,那把弓没有射出一次,如今主人却已经死了,让轩一不由有些伤感。
于是他拉开弓射了一箭,一箭射碎谢君豪残余的尸体。
他小心地将两个人的尸体全部掩埋,并且搜走了谢君豪身上的全部物品。
只是以谢君豪的身份,他的身上依然没有储物装备,或许赵星铎身上有,轩一不由有点后悔没有杀了那个男孩。
所以谢君豪身上的东西并不多,但万幸全是精品。
轩一将谢君豪的东西单独装好,作为给那个还没有见面的主子的礼物,毕竟他没有征得允许就擅自开了一枪,哪怕杀了一个法相境,还是过于唐突,准备一些礼物赔罪总是好的。
两个人的积分自然早就提取出来了,只消用那张卷轴化作的木牌往死人的血里稍微一蘸,这个人就算从测试十人中除名,而他的积分也便算在了自己的名下。
他拿了谢君豪的积分,而钱梨的积分,在轩一的指点下,由钱樱收取。
当初他让钱樱自己来杀死钱梨,其实就是一个投名状。
如果钱樱没有勇气与意志这样做,他便会毫不犹豫地将钱樱杀死,以免她拖累自己,毕竟当初他想和这对兄妹合作,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有钱梨。
钱梨说他是个好人,轩一始终认为自己不算。
像钱梨和兰流焰这种,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好人。
如果钱梨能够活下去的话,他将来一定会有很大的成就,毕竟能够知行合一的人,这个世界太少了,而钱梨毫无疑问算上一个。
但是他死了,便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人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这是一个如此简单的道理,这个世界却没有谁比轩一更了解了。
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死。
这样想着,轩一望向钱樱洗澡的地方,淡淡说道:“你洗太长时间了。”
钱樱在里面咬了咬嘴唇,开口道:“我这就出去。”
这个时候,远方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