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红砖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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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红砖大房子
对现在的克洛德来说,父亲莫尔桑对爷爷苛责的言语和抱怨毫无意义,谁也不能指望一个从小到大,长到二十五六岁还没离开过白鹿镇方圆百里范围的年轻农夫有多大的见识。
事实上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饥饿和穷困时刻在威胁着生存的农夫,他是不会想到什么爵位,赐字,官职之类这些和他毫无关联的虚无飘渺的赏赐,只有面包,房子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才是他眼里最大的财富。
要知道他的爷爷哈斯比在这之前见过最大的一笔钱是酒馆老板手里的几枚银币,打过交道的最大官员老爷是白鹿镇封地男爵的收税官和管家,而且时不时的要挨上几鞭子。
所以他向王子殿下请求要那幢罗锝曼公馆时已经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同时还做好了再挨一顿鞭子的准备。在年轻的哈斯比的眼里,这幢霍戈式建筑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经常远远的眼巴巴的看着那些趾高气扬高人一等的贵族老爷和花枝招展的夫人小姐们坐着华丽的马车出入于这所公馆,欢声笑语和音乐声不时的从里面飘荡出来。
那时的小哈斯比认为这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里面就是他父母所说的天堂,不愁吃不愁穿,更不用害怕寒冷的冬季的来临。而长大后他的愿望是去那所红砖大房子里做个杂役,可惜的是封地男爵从不在小镇上招收仆人。
卡尔加特王子答应了哈斯比的请求,这对哈斯比来说犹如天籁之音,他激动的几乎就当场昏了过去。
王子说到做到,马上下令守备的士兵们离开了这座镇上最豪华的公馆,只带走了缴获的武器和一些文件,连封地男爵家族遗留下的那些财物都留给了哈斯比。
哈斯比一个人梦游般的游荡在这座心目中最神圣的宫殿里,银制的餐具和烛台,水晶酒杯和水晶灯,镀金的门把手和墙上油画的金像框,天鹅绒窗帘和羊毛地毯,以及桌上摆着的一个箱子里盛满的金币和银币,这一切的一切,从今天起都属于他一个人的了……
卡尔加特王子在白鹿镇只停留了三天就匆匆带着他的武装队伍离去,为王国的复兴而奋战。哈斯比没跟着队伍走,一是他腰间的伤势未愈,二是他根本舍不得离开自己刚获得的红砖大房子,也不放心托付给人看管。
“如果你们的爷爷眼光能放远一些而不是呆在镇上做一头看家犬的话,那么跟着卡尔加特王子到处征战说不定我们家族会在王都拥有一座贵族庄园,还会获得爵位赐封,再也不用呆在这个小镇上了。”
莫尔桑先生对子女说这话的时候忘了一个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他的父亲能在长达三年多的王国内战中幸运的生存下来。要知道王子收编的白鹿镇石头哨岗的火枪守备营四百八十四人和在镇上招收的二十八名新兵,在内战前期王子吃败战的时候近乎全员战死。到王子登上王位的时候还活着的不过十一人,不过这些幸存者都被赐封了爵位,最差的也是勋爵,还被赐予了家族庄园。
当后来这些幸存者衣锦还乡探亲访友的时候轰动了白鹿镇和西南三郡。人们只记得这些幸存者所获得的荣耀和财富,却忘了那些战死在沙场的累累白骨和他们家人的泪水。
莫尔桑先生同样是如此,没经历过战场的人只会对军事高谈阔论,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残酷。他认为他的父亲是个懦夫和无能之辈,满足于眼前小小的财富而浪费了命运给予他改变人生的最好时机,使菲尔德家族只能呆在白鹿镇而不能更进一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克洛德的爷爷哈斯比是个老实的农夫,更是一个好人。当他获得王子嘉奖成为罗得曼公馆,也就是镇上那座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的新主人的消息传扬开之后,白鹿镇上几乎所有的人们都来拜访他,奉承他,赞美他,以至在哈斯比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他成了白鹿镇第一勇士,是他一个人冲进了公馆消灭了几百名凶恶的敌人……
由于父母早亡,所以哈斯比很欢迎这些亲朋好友和街坊邻居们的拜访,每次他都热情款待设宴相请。就如他小时候所幻想的那样,红砖大房子里充满了欢乐,美酒和烤肉……
于是哈斯比的财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少了大半,而且家里的银制餐具和水晶酒杯也一个个不翼而飞。当某一天哈斯比巡视自己的房子时,才发现那些房间的羊毛地毯都不见了,画像被人拆了,金像框不见了踪影。甚至连很多窗户上的天鹅绒窗帘布都被人剪去了一大半,还有那些镀金的门把手和黄铜门锁也没了,只留下一个个黑窟窿……
哈斯比愣了半天,这才恍然大悟,开始闭门谢客,同时将家里值钱的玩意都收藏了起来。
红砖大房子对哈斯比来说实在是太大了,除了最上面并排的四个阁楼外,下面第三和第二层每层都有四个套间,每个套间都有三个房间加各自的盥洗室和卫生间,而第一层则是一个大厅和一个餐厅,两个厨房,三个杂物间和仓库,还有四个仆役房和一个公用的卫生间。
这对哈斯比来说,光是清洁整个房子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花上三天两夜的时间他都不可能把整幢房子打扫一遍。可是没人打理的红砖大房子又衰败的很快,这才一年多的时间,房子看上去就有些破旧了,墙角长满了青苔,有几个窗台都爬上了藤蔓,还有屋顶上的木瓦没人油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漏水……
经历了财产大幅缩水事件之后,吃一堑长一智的哈斯比开始有些多疑,他不愿雇请帮佣前来打扫,生怕自己的财产再次失窃。思来想去之后他决定找个老婆,和自己一起看守这个家。于是他把目标放在了磨坊主的独生女儿莫莉.米勒的身上。
面对白鹿镇第一勇士,年轻的新晋富豪哈斯比的撩拨,胖乎乎大屁股大胸脯的莫莉很轻易的上了勾,十九岁的女孩正是爱幻想的年龄,哈斯比就是莫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磨坊主卡门托.米勒是镇上少有的几个看不上哈斯比的人,认为哈斯比只是个幸运的暴发户,他希望能找个上门女婿在将来他过世之后继承他的磨坊,给自己的宝贝独生女儿以衣食无忧的生活。
所以磨坊主一口拒绝了哈斯比拜托酒馆老板向他女儿求婚的提议,他说哈斯比不是个实诚和勇敢的人,如果哈斯比真是白鹿镇第一勇士的话,那这时候应该去参加卡尔加特王子的队伍,血战沙场,而不是在这里守着他的红砖大房子。
另外哈斯比这段时间的风评很差,人们说他变得小气又吝啬,磨坊主担心自己的宝贝女儿嫁过去会成为女仆一般,整天忙着打扫红砖大房子,受苦受累……
这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但当磨坊主回到磨坊,在青花石磨盘旁边的麦秸堆上发现光溜溜的哈斯比和自己的女儿时,他就明白一切都晚了,面团已经进了烤炉烘成了面包,他再不情愿也只能祝福自己的女儿找到真爱,否则这事传扬出去他和女儿就成了镇上的笑话了。
在月神殿牧师的主持下,磨坊主的女儿莫莉.米勒成了红砖大房子的女主人。磨坊主很快就发现自己的担忧成了现实,女儿穿着女仆装在红砖大房子里整天忙个不休。
“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算你有再多的钱可只有出没有入总有一天会消耗一空的。而且你们还没有孩子,等莫莉生了孩子那家庭的花费会更大,你必须要有一个挣钱的工作来保证将来你们的日子能过的下去。”磨坊主苦口婆心的对自己的女婿说。
哈斯比想了半天:“要不我去买些田地?”
磨坊主鄙视的看着他:“你认为自己现在还拿得起锄头?”
哈斯比很羞愧,享过福的他现在确实无法再忍受去过那风餐露宿的农夫生活了。
“要不我去你那帮忙?”哈斯比对自己的岳父说。
“不用了,我现在还干得动,起码还可以干十几年。”磨坊主很生气:“你这个木头脑袋,金币放在你前面都不知道去捡的吗?想想你的红砖大房子,你就没什么感想吗?”
“房子,房子怎么啦?”哈斯比马上警惕起来。
“我没打你的红砖大房子的主意。”磨坊主连忙撇清自己:“不用紧张,我的意思是说,你的房子那么多的房间,对你和莫莉两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你就没想过利用这些房间来为自己挣钱吗?”
“挣钱?用这些房间怎么挣钱?”哈斯比很疑惑。
“唉……”磨坊主长叹,自己这个女婿的脑袋实在是不开窍,干脆直接跟他说明白:“我的意思是说,哈斯比,你可以用你的红砖大房子开设一个高级旅馆。你想想,这房子原本是罗得曼封地男爵的公馆,一向很有名气。当年在这房子里出入的都是上流人物,大家对这房子里面的一切都觉得很好奇。
如果你将这所房子改成一个高级旅馆的话,那么一定会有很多人幕名而来,他们也想体验一下男爵的日常生活是怎么样的。那么到时候你坐在家里也可以轻轻松松的把钱给挣了,每一个上门的旅客都象一个给你送金银币的钱包。将来等你老了干不动的时候你还可以把这个高级旅馆留给你的子孙,这可是一份百年都能传承下去的产业。”
哈斯比动心了,他的岳父给他描述了一个很有钱途的伟大事业,尤其是最后磨坊主的那句劝告:“相信我,哈斯比,你不会为此后悔的。等你百年之后,你的子孙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于是,哈斯比决定采纳磨坊主的建议,将自己心爱的红砖大房子改建成一所高级旅馆……
第三章红砖大房子
对现在的克洛德来说,父亲莫尔桑对爷爷苛责的言语和抱怨毫无意义,谁也不能指望一个从小到大,长到二十五六岁还没离开过白鹿镇方圆百里范围的年轻农夫有多大的见识。
事实上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饥饿和穷困时刻在威胁着生存的农夫,他是不会想到什么爵位,赐字,官职之类这些和他毫无关联的虚无飘渺的赏赐,只有面包,房子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才是他眼里最大的财富。
要知道他的爷爷哈斯比在这之前见过最大的一笔钱是酒馆老板手里的几枚银币,打过交道的最大官员老爷是白鹿镇封地男爵的收税官和管家,而且时不时的要挨上几鞭子。
所以他向王子殿下请求要那幢罗锝曼公馆时已经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同时还做好了再挨一顿鞭子的准备。在年轻的哈斯比的眼里,这幢霍戈式建筑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经常远远的眼巴巴的看着那些趾高气扬高人一等的贵族老爷和花枝招展的夫人小姐们坐着华丽的马车出入于这所公馆,欢声笑语和音乐声不时的从里面飘荡出来。
那时的小哈斯比认为这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里面就是他父母所说的天堂,不愁吃不愁穿,更不用害怕寒冷的冬季的来临。而长大后他的愿望是去那所红砖大房子里做个杂役,可惜的是封地男爵从不在小镇上招收仆人。
卡尔加特王子答应了哈斯比的请求,这对哈斯比来说犹如天籁之音,他激动的几乎就当场昏了过去。
王子说到做到,马上下令守备的士兵们离开了这座镇上最豪华的公馆,只带走了缴获的武器和一些文件,连封地男爵家族遗留下的那些财物都留给了哈斯比。
哈斯比一个人梦游般的游荡在这座心目中最神圣的宫殿里,银制的餐具和烛台,水晶酒杯和水晶灯,镀金的门把手和墙上油画的金像框,天鹅绒窗帘和羊毛地毯,以及桌上摆着的一个箱子里盛满的金币和银币,这一切的一切,从今天起都属于他一个人的了……
卡尔加特王子在白鹿镇只停留了三天就匆匆带着他的武装队伍离去,为王国的复兴而奋战。哈斯比没跟着队伍走,一是他腰间的伤势未愈,二是他根本舍不得离开自己刚获得的红砖大房子,也不放心托付给人看管。
“如果你们的爷爷眼光能放远一些而不是呆在镇上做一头看家犬的话,那么跟着卡尔加特王子到处征战说不定我们家族会在王都拥有一座贵族庄园,还会获得爵位赐封,再也不用呆在这个小镇上了。”
莫尔桑先生对子女说这话的时候忘了一个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他的父亲能在长达三年多的王国内战中幸运的生存下来。要知道王子收编的白鹿镇石头哨岗的火枪守备营四百八十四人和在镇上招收的二十八名新兵,在内战前期王子吃败战的时候近乎全员战死。到王子登上王位的时候还活着的不过十一人,不过这些幸存者都被赐封了爵位,最差的也是勋爵,还被赐予了家族庄园。
当后来这些幸存者衣锦还乡探亲访友的时候轰动了白鹿镇和西南三郡。人们只记得这些幸存者所获得的荣耀和财富,却忘了那些战死在沙场的累累白骨和他们家人的泪水。
莫尔桑先生同样是如此,没经历过战场的人只会对军事高谈阔论,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残酷。他认为他的父亲是个懦夫和无能之辈,满足于眼前小小的财富而浪费了命运给予他改变人生的最好时机,使菲尔德家族只能呆在白鹿镇而不能更进一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克洛德的爷爷哈斯比是个老实的农夫,更是一个好人。当他获得王子嘉奖成为罗得曼公馆,也就是镇上那座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的新主人的消息传扬开之后,白鹿镇上几乎所有的人们都来拜访他,奉承他,赞美他,以至在哈斯比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他成了白鹿镇第一勇士,是他一个人冲进了公馆消灭了几百名凶恶的敌人……
由于父母早亡,所以哈斯比很欢迎这些亲朋好友和街坊邻居们的拜访,每次他都热情款待设宴相请。就如他小时候所幻想的那样,红砖大房子里充满了欢乐,美酒和烤肉……
于是哈斯比的财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少了大半,而且家里的银制餐具和水晶酒杯也一个个不翼而飞。当某一天哈斯比巡视自己的房子时,才发现那些房间的羊毛地毯都不见了,画像被人拆了,金像框不见了踪影。甚至连很多窗户上的天鹅绒窗帘布都被人剪去了一大半,还有那些镀金的门把手和黄铜门锁也没了,只留下一个个黑窟窿……
哈斯比愣了半天,这才恍然大悟,开始闭门谢客,同时将家里值钱的玩意都收藏了起来。
红砖大房子对哈斯比来说实在是太大了,除了最上面并排的四个阁楼外,下面第三和第二层每层都有四个套间,每个套间都有三个房间加各自的盥洗室和卫生间,而第一层则是一个大厅和一个餐厅,两个厨房,三个杂物间和仓库,还有四个仆役房和一个公用的卫生间。
这对哈斯比来说,光是清洁整个房子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花上三天两夜的时间他都不可能把整幢房子打扫一遍。可是没人打理的红砖大房子又衰败的很快,这才一年多的时间,房子看上去就有些破旧了,墙角长满了青苔,有几个窗台都爬上了藤蔓,还有屋顶上的木瓦没人油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漏水……
经历了财产大幅缩水事件之后,吃一堑长一智的哈斯比开始有些多疑,他不愿雇请帮佣前来打扫,生怕自己的财产再次失窃。思来想去之后他决定找个老婆,和自己一起看守这个家。于是他把目标放在了磨坊主的独生女儿莫莉.米勒的身上。
面对白鹿镇第一勇士,年轻的新晋富豪哈斯比的撩拨,胖乎乎大屁股大胸脯的莫莉很轻易的上了勾,十九岁的女孩正是爱幻想的年龄,哈斯比就是莫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磨坊主卡门托.米勒是镇上少有的几个看不上哈斯比的人,认为哈斯比只是个幸运的暴发户,他希望能找个上门女婿在将来他过世之后继承他的磨坊,给自己的宝贝独生女儿以衣食无忧的生活。
所以磨坊主一口拒绝了哈斯比拜托酒馆老板向他女儿求婚的提议,他说哈斯比不是个实诚和勇敢的人,如果哈斯比真是白鹿镇第一勇士的话,那这时候应该去参加卡尔加特王子的队伍,血战沙场,而不是在这里守着他的红砖大房子。
另外哈斯比这段时间的风评很差,人们说他变得小气又吝啬,磨坊主担心自己的宝贝女儿嫁过去会成为女仆一般,整天忙着打扫红砖大房子,受苦受累……
这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但当磨坊主回到磨坊,在青花石磨盘旁边的麦秸堆上发现光溜溜的哈斯比和自己的女儿时,他就明白一切都晚了,面团已经进了烤炉烘成了面包,他再不情愿也只能祝福自己的女儿找到真爱,否则这事传扬出去他和女儿就成了镇上的笑话了。
在月神殿牧师的主持下,磨坊主的女儿莫莉.米勒成了红砖大房子的女主人。磨坊主很快就发现自己的担忧成了现实,女儿穿着女仆装在红砖大房子里整天忙个不休。
“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算你有再多的钱可只有出没有入总有一天会消耗一空的。而且你们还没有孩子,等莫莉生了孩子那家庭的花费会更大,你必须要有一个挣钱的工作来保证将来你们的日子能过的下去。”磨坊主苦口婆心的对自己的女婿说。
哈斯比想了半天:“要不我去买些田地?”
磨坊主鄙视的看着他:“你认为自己现在还拿得起锄头?”
哈斯比很羞愧,享过福的他现在确实无法再忍受去过那风餐露宿的农夫生活了。
“要不我去你那帮忙?”哈斯比对自己的岳父说。
“不用了,我现在还干得动,起码还可以干十几年。”磨坊主很生气:“你这个木头脑袋,金币放在你前面都不知道去捡的吗?想想你的红砖大房子,你就没什么感想吗?”
“房子,房子怎么啦?”哈斯比马上警惕起来。
“我没打你的红砖大房子的主意。”磨坊主连忙撇清自己:“不用紧张,我的意思是说,你的房子那么多的房间,对你和莫莉两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你就没想过利用这些房间来为自己挣钱吗?”
“挣钱?用这些房间怎么挣钱?”哈斯比很疑惑。
“唉……”磨坊主长叹,自己这个女婿的脑袋实在是不开窍,干脆直接跟他说明白:“我的意思是说,哈斯比,你可以用你的红砖大房子开设一个高级旅馆。你想想,这房子原本是罗得曼封地男爵的公馆,一向很有名气。当年在这房子里出入的都是上流人物,大家对这房子里面的一切都觉得很好奇。
如果你将这所房子改成一个高级旅馆的话,那么一定会有很多人幕名而来,他们也想体验一下男爵的日常生活是怎么样的。那么到时候你坐在家里也可以轻轻松松的把钱给挣了,每一个上门的旅客都象一个给你送金银币的钱包。将来等你老了干不动的时候你还可以把这个高级旅馆留给你的子孙,这可是一份百年都能传承下去的产业。”
哈斯比动心了,他的岳父给他描述了一个很有钱途的伟大事业,尤其是最后磨坊主的那句劝告:“相信我,哈斯比,你不会为此后悔的。等你百年之后,你的子孙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于是,哈斯比决定采纳磨坊主的建议,将自己心爱的红砖大房子改建成一所高级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