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第一章 胶州第一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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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胶州第一牛皮
「出了什么事?这里……」琴儿脸色铁青,怒冲冲的踢开营地栅栏闯了进去。
乌烟瘴气,横七竖八的杂物扔了一地,几枝长矛凌乱的插在地上,矛杆上赫然有干涸的血迹,就连赤焰曾经居住的精巧竹屋和四合大院也已满是污迹。
「琴儿。」兰默一把拉住生气的女孩,指了指那间砖瓦搭建起来的四合院子。
里面有人,竟然有人在赤焰的地盘上居住!
琴儿冷哼了声就要上前,兰默紧紧抓住她的胳膊,淡淡笑道:「对于这样的角色,用刀剑要比语言有效的多。火龙,给你十五分钟,我要让这些家伙后悔自己曾经出生。」
火龙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跳上马背大声呼喝着。
不多时,反应迟钝的占领者们终于发现有外人来访,乱烘烘的从各个角落钻了出来。
人不多,不过二十多人罢了。毕竟当年的赤焰只有八、九个人,院子虽然大,毕竟容不下太多住客。
「列阵!弩上弦……瞄准!」随着火龙的高声命令,五十名赤焰骠骑面无表情,举起重弩如石雕般,居高临下轻蔑的打量着自己的对手∣∣弱小的对手。
那二十多人纷乱了一阵,终于勉强从中推举了一个头目出来,抖抖索索的走上前颤声问道:「你、你们是谁……」
声音越来越小,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几乎已经不可听闻,因为他看到马车上那一蓬火焰的标记。
赤焰,赤焰佣兵团!
身为头目自然不能太没见识,他当然知道那仅凭八、九人之力就能在胶州的佣兵界杀出一条血路,进而成为胶州屈指可数的知名佣兵团。没有足够的实力是不可能办到的。
而现在,赤焰竟然多了五十名骑兵,五十名面无表情、一身浓烈杀气、令人胆寒的骠骑兵。
在骠骑兵身后,是一百名看不清面目的步兵战士。虽然看不出他们是什么来头,但头目可以肯定,那一百名身高、体重都相差无几,队形整齐、默然无声的战士,绝对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组织建制的。
有传闻说赤焰是皇室的秘密下属,看来这个传言的真实性很高啊……
「距离五十,平射准备!」
五十枝重弩齐唰唰的举起,马上的五十名泰西大汉脸上隐隐浮现的冷笑,让头目益发肯定∣∣他们真的会放箭,他们真的不在乎杀人的!
「等……等等!」性命攸关的时候,什么财富、面子都要放一边了。那头目连忙大声呼喝着高举双手奔前两步,告饶道:「别……别放箭啊!」
「这里是赤焰的营地,五分钟后,我不想看到任何不属于赤焰的东西∣∣包括你们∣∣还在我的视线中。」兰默淡淡说道:「另外,假如我不小心看到有人拿走属于赤焰的财产……」
兰默想了想,才轻描淡写的继续道:「那就用他的小命来抵偿吧。」
「是……是是是!」那伙人的首领连声应着,立刻回头吼道:「还愣着做什么?收拾东西,走人啦!」
很准时的,五分钟后,赤焰营地内便连一只不属于赤焰的耗子也没留下,撤退得干干净净。
「方东浪,你带魔偶部队扎营;火龙,四下侦察一下;大熊、二熊、三熊,你们三个和兰默去城里采购补给品。」琴儿看着满地的污迹,皱着眉头命令道。
「雷小雨、若若、琴儿姐,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吗?」兰默小声问道。
「我和若若是女孩子耶,你好意思让我们动手吗?」琴儿白了兰默一眼。
兰默看看雷小雨又看看琴儿,叹了一口气才回头嚷嚷道:「走吧笨牛,命苦啊,长得漂亮就是有这种好处……」
雷小雨苦着脸,看着兰默的背影发愣。很显然的,那个邪恶的小家伙把自己也列入长得漂亮的一类之中了。
对于当时的男人来说,这种「赞美」和当面搧人耳光其实没什么差别。可是兰默的确没有提到雷小雨的名字啊……
赤焰的驻地离胶州城并不是太远,片刻后,兰默和牛氏三熊便骑着马进入城中。
牛氏三熊太过笨重,骑在马上姿势笨拙难看,一进城到了人多的地方,这三个憨货就忍不住害羞而跳下马背,牵着马缓步而行。这么一来,仅靠双腿控制马的兰默,就像是带着三个保镖出门游玩的主人了。
兰默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购买赤焰营地重建的材料,并雇用足够的人手。当然,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将那头巨型蟾蜍的皮制成成品。
因此,兰默干脆的带着一袋金光闪闪的金币来到城中工匠聚集的一条街,以两倍的价格将整条街上的木匠、石匠、铁匠、削皮匠等等一并全包了。
在工匠们忙于工作的时候,兰默就在一旁无聊的摆弄着他们的工具。
兰默的记性非常好,在一旁看个几次之后,无论是石匠还是打铁功夫,他就能掌握其中的诀窍了,再说他在通州时,就曾经从他那上百位师父中学习过类似的技巧,现在只不过是复习而已。
兰默的举动纯粹是因为无聊,事实上现在他心里正策划着一个伟大的商业计划。
垄断,兰默想要做的是垄断。
首先,兰默看中的是屠宰场。
很显然的,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并没有大规模的屠宰场和配套的系列产业,但兰默就是要做那个走在前头的人。
这一行的利润并不高,但兰默是创造奇迹成习惯的家伙,他有把握创造利润。
首先,兰默打算直接与胶州城附近一百多个大小村镇的所有中富农订立契约,许诺每个月按固定数量从他们手中收购活猪、活牛、活羊。现在大多数村镇的猪羊都是自宰自吃,兰默相信他出的价钱,会让绝大多数的农户愿意出售自己的牲畜。
然后,兰默要做的便是设计一套全自动或半自动的屠宰、剥皮、分类流水线。当然,以兰默和方东浪这两个能制造机关魔俑的怪物的能耐,这一项工作并不困难。
那么,最后一个重点自然是将产品包装上市,经过必要的宣传广告后,兰默就可以等着收钱了。
想要让赤焰成为不仰人鼻息的佣兵团,唯一的方法便是掌握足够强大的力量,这包括武装的力量、金钱的力量、政治的力量等等。
在赤焰其他人忙着修建营地时,兰默一个人带着一袋金币直接闯进胶州城,找上了城内最高阶级的长官,胶州城知州大人所在的府邸。
也不知兰默用了什么方法,这个身无官职的年轻平民,竟然大摇大摆的在知州大人府上与知州大人亲切交谈、共享晚餐,直聊了大半夜才聊完。
兰默走出知州大人高大明亮的「寒舍」时,那一袋金灿灿的金币自然是不翼而飞了,而兰默怀里,则多了几张盖了官印的笺纸。
有了这几张纸,做起事情就方便多了。
兰默让五十名骠骑分散到胶州附近所有乡镇,以官方名义收购所有大型牲畜,之后再用方东浪特制的机关马车送入屠宰场。
屠宰场位于胶州城郊外不足一公里处,所有牲畜送进来后,便由粗壮的雇工将牠们捆好,腹部朝下扔上机器,由水力驱动的流水线便这样缓缓运转起来。
可怜的牲畜们所要做的就是乖乖等死,这台兰默亲自打造的屠戮机器,很显然的和笨笨的设计有共通之处。
先是将大家伙的后蹄倒挂,头朝下割喉放血,再将其放入扯皮机中,借助机械的力量将牛皮、猪皮扯下送到皮革车间。接下来便是用履带上的尖刀开膛,由工人们将内脏完整取出分类。
剩下的部分由大铡刀切去牛头、牛蹄,从中剖成两片,再由工人们将骨肉、内脏等细分包装。一头整猪或整牛就这样被分解成零件。
屠宰一头猪,平均不过是十六分钟的事,而工人们在动作熟练后,全套工作甚至可以在十分钟左右完成,整条流水线不间断的生产,可以保证每小时五十头的高效率。而分离的皮、肉、内脏,经过加工后,其售价要比农户自宰自吃要高上两倍不止,这就是兰默的利润来源。
说起来,这些机械原理几乎可以用简单来形容,除了用水力驱动的传送带和扯皮机需要兰默亲自动手外,剩下的部分都是由普通木匠和铁匠打造的。
但是在当时,兰默的屠宰场其设备之先进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
上等的精肉,兰默会尽快将它们用油纸包好送至城内最好的几家旅店和酒馆,以及少数有钱富人家中。
其实这些肉算不上是什么稀罕物,但是这些被兰默称为「刚刚宰杀完,新鲜肥嫩、血液未干的上等好肉」,在城里却很受欢迎,有钱有地位的人自然希望吃到自己嘴里的食材要比普通人高上一等,因此售价虽然居高不下,却仍然供不应求。
因此这些鲜肉的利润差不多有五分。相比之下,次一等的肉兰默留给赤焰自用,再次等的肉兰默则几乎是用成本价出售,占领了整个胶州城的生肉市场。
兰默一天便能搞定四百头猪或牛,单单肉类就能挣到五百金币的纯利润。
按照胶州城及附近城镇的消费能力,兰默平均每天就能有两百金币收入,而他的工人每人每天也能获得五个银币的高收入。
但这还不是全部,兰默从数据库中找到数种辛辣香料,经过电子脑的预测和实际实验,很快就发明出一系列风味独特的腌制品、卤制品。
那些牲畜内脏和部分生肉经过腌制后直接送往通州、越州和京都,平均每天也能为兰默创造一百金币的高昂利润。
但这仍不是最大宗的利润来源∣∣皮革,大量的皮革才是兰默起家致富的法宝。
一头成牛大约价值十到十五个金币,而一头牛皮只够削制一身上等皮甲和三身普通皮甲,剩下的边角料大约能做几双马靴,如此一来皮甲的成本差不多也在三个金币左右。
至于猪只,寻常人家是不会特意去剥皮的,他们通常会将猪皮连同猪肉一并吃掉。
但在兰默眼中,这些被当成最次等肉食吃掉的猪皮,却能变成和牛皮一样昂贵的皮甲。
于是每一天,兰默单单靠这些皮革就能有八百金币的净收入。至于销路,以琴儿和田雯雯的交情,再加上比普通皮甲低上近一半的成本,这些细节根本不用兰默浪费脑筋。
总而言之,兰默一个月的收入竟足足有三万金币!
整个锐锋商号越州分号,一个月下来纯利润也不到一万金币,兰默能拥有如此高的收益,自然会惹来某些人眼红。
胶州城内就有不少靠敲诈勒索起家的地下势力,他们大多拥有官家背景,一直以来保持着见小利而忘命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欺软怕硬的优良传统,短短半个月时间,看到这间兰记屠宰场每日吞吐的大量货物,终于是心动了。
可惜兰默也不是善与之辈。
某日,当二十多名大汉藉酒醉在兰记屠宰场门口闹事时,兰默只是冷淡的喊了一声杀,便把这二十名泼皮无赖吓得屎尿齐流,连滚带爬的逃得飞快。
不怪这些混混们胆小,无论是谁,看到一百名面无表情的重装步兵齐唰唰的朝自己冲过来时,难免会有撤退的冲动。
那可是一百个身高体型几乎一模一样,步伐整齐得像是练过一万遍踢正步,全身精致皮甲,一手大盾一手钉头锤,一行冲来锃锃作响的高大士兵啊。
赤焰也不特意去接什么委托任务了,有这么一大笔固定收入,赤焰的诸位都可以安心的去做他们爱做的事了。
比如琴子和雷小雨大多数时间都在继续修行他们的武技,牛氏三熊则很乐意的客串监工,在兰记屠宰场及附属的皮革车间、熟食车间游荡,方东浪就包下了屠宰场所有的管理工作,并将所有剩余时间用在人偶技术的研究上。
兰默也很大方的大笔一挥,便将兰记屠宰场的收入划了一半给方东浪。兰默说了,不管方东浪怎么用,一年之内他要看到成果,要看到更实用、更优秀的人偶。
五十名骠骑兵算是赤焰最忙碌的部队了,他们要做的事情很多。
五十骑分成十组,轮番在各个乡镇间游走、打探消息、发布采购信息……大半年下来,这五十名泰西人倒也和胶州附近的村民们混得烂熟,常在一起喝酒谈天,喝醉了便一起说说荤笑话,大家一阵狂笑各自散去。
在兰默的建议下,骠骑兵们用特制的药汁将发色全染成黑色,若不认真看,是很难看出这些全副武装的骠骑兵是异族人的。
大半年,这段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这期间进步最大的非方东浪莫属了,在兰默慷慨的资金支持下,方东浪的人偶制造水平可谓突飞猛进,称其为一代大师也不为过。
每天,方东浪处理完兰记的帐务后,便会回到人偶工场,组装、拆卸再重新组装,一百架机关魔俑在方东浪日复一日的更新下,已经从内到外焕然一新。
力量更强、反应更敏捷、速度更快,最重要的是,原本廉价的木料已经被更高强度、更轻、更耐磨的材料所替代,其中的机关在上百次的改进下更臻完美。
制造人偶的材料是兰默做出来的,方东浪也不明白这种被兰默称为高氮蛋白质阿尔法型聚合体的材料到底是什么东西,只知道这是兰默用某种散发着恶臭的液体浇铸出来的。
人偶的另一个关键便是它的控制核心,这也是兰默的强项。
事实上,要让方东浪明白兰默的想法并不容易,兰默的控制核心基本上是利用现代化的逻辑控制电路技术设计的,其中关键的内核却是用天鬼宗秘法役使的下阶灵体来代替。
这样一来,用灵体来模仿现代化人工智能,用逻辑电路式的阵法来将智慧传达给全身机关,新生的人偶便拥有了低等兽类的智力,而不至于太过死板。
方东浪的机关魔偶战士第一百二十四版最终型号,也就是被兰默起名为「赤焰之狼」的一百具最新型号刀斧手魔偶于焉成型。
拥有两倍于正常成年男子的力量,与人类近似的敏捷速度和粗浅的智力,它们身披由小块震旦之皮与普通猪皮制成的镶钉皮甲,一手持中型圆盾,一手持单手伐木斧,头顶上是维京风格的牛角头盔,脚下甚至还穿着一双耐磨的牛皮长筒靴。
如果没人指点,很难相信这些强壮整齐的战士竟然只是一群人偶。
它们拥有出色的战力、绝对服从、悍不畏死、容易维护……总之,这些大家伙绝对比士兵更适合当士兵,除了得支付一笔为数不少的维护费用之外。
也许有人会问,兽类的智力不是稍微低了点吗?没这回事,现代最先进的人工智能,也仅能达到比昆虫聪明一点的地步,人工智能与真正的智能不同,兽类的智力水平,已经足够人偶完美的掌握战斗技巧了。
至于交际、语言或更高明的学习能力,甚至音乐、绘画这样高级的智力活动,对我们可爱的人偶士兵来说,有必要吗?
野兽通常不会有繁复的武技,牠们的进攻路数也就那么几种,但野兽仍是可怕的。
「赤焰之狼」就像一群拥有合作默契的狼一样,简单而实用的三板斧、盾撞、冲锋、夹击,已经很够用了。
如果再考虑到兰默和方东浪这两个以狡猾著称的控制者,考虑到方东浪的幻术和兰默的诡计,这一支队伍已经很具威慑力了。
不过,兰默暂时是不打算太劳烦这些家伙,要知道,人偶可不是全自动的,它们也需要动力,而作为动力来源的晶石价值不菲∣∣通常一块晶石只够让一架人偶士兵全功率活动一小时,而晶石的能量虽然能自我补充,但速度慢得让人想哭。
所以,如果要让人偶士兵保持长时间的战斗力,就需要准备大量晶石,而这些昂贵的小东西不仅贵得吓人,还脆弱易碎、不易保存运输,因此兰默只打算让人偶当作威慑力量,并不打算频繁使用。
站成一排举举盾牌消耗不了多少能量,慢步向前推进也消耗不了多少能量,但是这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缓缓向你走来,那种沉重的压力,就足以让你心生投降念头。
这就是威慑。
当然,人偶士兵也能发挥强悍的战斗力,到了非动手不可的时候,这群疯狂的战士会用恐怖的实力让一切敌人胆寒。
「嗯,老方,你的进步很明显,这批人偶比起当初的木头家伙要优秀得多……当然,我指的是设计上。」这天,兰默坐在笨笨宽大的肩头上,笑着对身边的方东浪说。
方东浪有些羡慕的看着兰默。当然,他是不会舍得骑在优美华丽的财富身上的。
「我现在总算明白,当时你为什么坚持要我用最简单的材料制造最低廉的成品了。」方东浪回道:「那时候我的能力还不成熟,用昂贵的材料打造出强力魔偶只会让我飘飘然自以为是。当我一步步以自己力所能及的目标成长之后,再选用高性能材料制造出最出色的强力人偶,是你让我少走了很多冤枉路。」
兰默轻拍着笨笨,又说道:「其实你的人偶制造技术已经在我之上了,只是控制核心和人造材料的技术不如我,看来你还不能完全理解我那一套古怪的理论呀。」
方东浪笑了笑道:「不止是我吧,恐怕只有你这样的怪物能够听得懂你那一套繁杂的东西。说起来,这么一整套闻所未闻的体系,是你创造的吗?」
「当然不是,不过我不知道要怎么和你说……咦,那是谁?」
方东浪转过头,顺着兰默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正缓步向这边走来。
「是来游湖的吗?」方东浪低声道:「还是冲着我们来的?」
兰默笑笑道:「这里除了一个血肉横飞的屠宰场,还有什么好看的,谁都不会喜欢这里的血腥味的。」
「我习惯了。」方东浪耸耸肩道。
兰记屠宰场离赤焰的大本营约五百米远,处在下风处,满地的污水经过一级简单的净化后直接排入湖中,虽然不至于严重污染环境,但也会影响游客的情绪,一般人肯定不会来这里游湖的。
而皮革工场、人偶工场、肉品加工场因为气味和噪音的关系也建在这里,这么一来此地就更称不上什么风景宜人了。
迎面走来的男子一身粗布白衣朴素而洁净,腰间一柄长剑也普普通通,至多不过是五个金币……兰默突然想起他是谁了。
薛一。那个剑一般的男子,薛一。
「早啊。」兰默远远的打了个招呼。
「不早了。」薛一疑惑了下,回答道:「已经天亮很久了。」
「这人还真是不懂得客气啊。」兰默低声对方东浪说道。
「我也是这么想,他难道听不出来你是在和他打招呼吗?」
「看来这家伙基本上是不和人交流的,孤僻、自闭很严重的那种。」
「十之八九是,而且还是很危险的那种……像出鞘的剑。」
「不简单啊老方,有长进,嗯嗯,在我兰默的潜移默化下,你的眼力终于有了点小小的进步。」兰默笑着拍拍方东浪的肩道:「你看出来没有?薛一比上一次更强了。」
「是吗?我觉得上一次的薛一更教人害怕,那种冰冷的感觉比现在更盛十倍。」方东浪道。
「那是因为他还不懂得收敛。亢龙有悔,桡桡者易折,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兰默反问道。
「大概明白一点,你是说太过刚硬的东西容易被折断,龙飞至九天之上时,则无法更进一步,只能或迟疑不停,或力竭殒落。是这个意思吗?我好像在那里见过来着。」
「所以,当自身的体能到达极限的时候,武者应该要学会控制自己的力量,虚实相间,关键就在于这个悔字啊。就像太过脆硬的剑称不上是一柄好剑,要有一定的弹性才行。」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是就凭这一点,你就能认定薛一比从前强吗?」
「薛一的体能已经到达他的极限了,要想再有突破,就只能在剑意上下工夫。等到他能完全收敛他的剑气,像个普通人一般不引人注意的时候,他的剑法就算大成了。」兰默答道。
「那你岂不已经大成了,你站在普通人之中一定不会有人注意到你的。」
「傻孩子,你这是故意气我是不是!」兰默白了方东浪一眼,「他是越过体能极限之后有意识的收敛,而我离极限还差得老鼻子远,想让我和他比剑,下辈子吧!」
两人闲说着,薛一已然走近。果然,他身上那如剑般危险的气息已经比从前淡上许多,虽然让人惊觉,却不至于恐惧。
「怎么样,老薛,你的剑法快大成了吧,还差多少?」兰默笑嘻嘻的问。
「三年,再三年,我就能控制心中之剑,不让它释放出一丝杀气。」薛一回答。
「那你不在家里练剑,跑到我这里来做什么?想看我怎么杀猪取肉吗?」
「上一次与你交手,我获益良多,这一次,还望阁下再赐教。」薛一答道。
「你在开玩笑吧!」兰默仍笑着,回道:「我一分钟好几十个银币进帐,没空陪你练剑啊。」
薛一没有说话,他习惯用剑,而不是用嘴说话。长剑缓缓抽出鞘外,斜斜指向兰默的右脚。
兰默笑了起来,大摇大摆的走上前拍了拍薛一的肩,那刚抹完机油的黑爪子立刻在薛一的白衣上留下道污迹。
「很好,很好,薛一,你已经学会低调了,你终于将你的注意力从对手的要害放到不起眼的腿脚,看来这段时间你没有闲着啊。」兰默笑道。
薛一也笑了,他那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分外明亮。
「高手之间的对决,要害的防守总是最严密的。而手臂、腿脚虽然不是要害,却是运动量最大的部位,那里留下的伤口,将会随着对手的动作不断流血,如此一来对手要不放缓动作,要不流血过多,总之我就有更好的机会击败对手了。」薛一将剑收入鞘中,淡淡回道。
「天啊!天啊!」兰默夸张的大叫,「老方,你听见了吗?这根木头居然这么流利的说了这么长一段话耶!」
方东浪只是笑笑,他才没兰默这么不知死活,敢在薛一这个危险份子面前贫嘴。
「你真的想找个对手吗?」兰默偏着脑袋想了想,又道:「那好吧,反正我也闲着无聊呢,我去帮你叫人吧。」
「我去我去!」方东浪立刻自告奋勇,他对打架可一点兴趣都没有,尤其当对手是个技艺高超的剑客时。
不多时,琴儿便带着雷小雨和若若一干人出现在薛一的视线中。
「怎么样,这一次还是全部一齐上吗?」兰默笑吟吟的望着薛一。
薛一看了看赤焰骠骑手中的弩,又看了看那一百具全副武装的机关魔俑,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
「那这样好了,我们车轮战,雷小雨、琴儿姐你们第一波,若若和我第二波,牛氏三熊和方东浪第三波。」兰默拍拍手道:「开始吧!」(未完待续)
第一章胶州第一牛皮
「出了什么事?这里……」琴儿脸色铁青,怒冲冲的踢开营地栅栏闯了进去。
乌烟瘴气,横七竖八的杂物扔了一地,几枝长矛凌乱的插在地上,矛杆上赫然有干涸的血迹,就连赤焰曾经居住的精巧竹屋和四合大院也已满是污迹。
「琴儿。」兰默一把拉住生气的女孩,指了指那间砖瓦搭建起来的四合院子。
里面有人,竟然有人在赤焰的地盘上居住!
琴儿冷哼了声就要上前,兰默紧紧抓住她的胳膊,淡淡笑道:「对于这样的角色,用刀剑要比语言有效的多。火龙,给你十五分钟,我要让这些家伙后悔自己曾经出生。」
火龙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跳上马背大声呼喝着。
不多时,反应迟钝的占领者们终于发现有外人来访,乱烘烘的从各个角落钻了出来。
人不多,不过二十多人罢了。毕竟当年的赤焰只有八、九个人,院子虽然大,毕竟容不下太多住客。
「列阵!弩上弦……瞄准!」随着火龙的高声命令,五十名赤焰骠骑面无表情,举起重弩如石雕般,居高临下轻蔑的打量着自己的对手∣∣弱小的对手。
那二十多人纷乱了一阵,终于勉强从中推举了一个头目出来,抖抖索索的走上前颤声问道:「你、你们是谁……」
声音越来越小,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几乎已经不可听闻,因为他看到马车上那一蓬火焰的标记。
赤焰,赤焰佣兵团!
身为头目自然不能太没见识,他当然知道那仅凭八、九人之力就能在胶州的佣兵界杀出一条血路,进而成为胶州屈指可数的知名佣兵团。没有足够的实力是不可能办到的。
而现在,赤焰竟然多了五十名骑兵,五十名面无表情、一身浓烈杀气、令人胆寒的骠骑兵。
在骠骑兵身后,是一百名看不清面目的步兵战士。虽然看不出他们是什么来头,但头目可以肯定,那一百名身高、体重都相差无几,队形整齐、默然无声的战士,绝对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组织建制的。
有传闻说赤焰是皇室的秘密下属,看来这个传言的真实性很高啊……
「距离五十,平射准备!」
五十枝重弩齐唰唰的举起,马上的五十名泰西大汉脸上隐隐浮现的冷笑,让头目益发肯定∣∣他们真的会放箭,他们真的不在乎杀人的!
「等……等等!」性命攸关的时候,什么财富、面子都要放一边了。那头目连忙大声呼喝着高举双手奔前两步,告饶道:「别……别放箭啊!」
「这里是赤焰的营地,五分钟后,我不想看到任何不属于赤焰的东西∣∣包括你们∣∣还在我的视线中。」兰默淡淡说道:「另外,假如我不小心看到有人拿走属于赤焰的财产……」
兰默想了想,才轻描淡写的继续道:「那就用他的小命来抵偿吧。」
「是……是是是!」那伙人的首领连声应着,立刻回头吼道:「还愣着做什么?收拾东西,走人啦!」
很准时的,五分钟后,赤焰营地内便连一只不属于赤焰的耗子也没留下,撤退得干干净净。
「方东浪,你带魔偶部队扎营;火龙,四下侦察一下;大熊、二熊、三熊,你们三个和兰默去城里采购补给品。」琴儿看着满地的污迹,皱着眉头命令道。
「雷小雨、若若、琴儿姐,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吗?」兰默小声问道。
「我和若若是女孩子耶,你好意思让我们动手吗?」琴儿白了兰默一眼。
兰默看看雷小雨又看看琴儿,叹了一口气才回头嚷嚷道:「走吧笨牛,命苦啊,长得漂亮就是有这种好处……」
雷小雨苦着脸,看着兰默的背影发愣。很显然的,那个邪恶的小家伙把自己也列入长得漂亮的一类之中了。
对于当时的男人来说,这种「赞美」和当面搧人耳光其实没什么差别。可是兰默的确没有提到雷小雨的名字啊……
赤焰的驻地离胶州城并不是太远,片刻后,兰默和牛氏三熊便骑着马进入城中。
牛氏三熊太过笨重,骑在马上姿势笨拙难看,一进城到了人多的地方,这三个憨货就忍不住害羞而跳下马背,牵着马缓步而行。这么一来,仅靠双腿控制马的兰默,就像是带着三个保镖出门游玩的主人了。
兰默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购买赤焰营地重建的材料,并雇用足够的人手。当然,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将那头巨型蟾蜍的皮制成成品。
因此,兰默干脆的带着一袋金光闪闪的金币来到城中工匠聚集的一条街,以两倍的价格将整条街上的木匠、石匠、铁匠、削皮匠等等一并全包了。
在工匠们忙于工作的时候,兰默就在一旁无聊的摆弄着他们的工具。
兰默的记性非常好,在一旁看个几次之后,无论是石匠还是打铁功夫,他就能掌握其中的诀窍了,再说他在通州时,就曾经从他那上百位师父中学习过类似的技巧,现在只不过是复习而已。
兰默的举动纯粹是因为无聊,事实上现在他心里正策划着一个伟大的商业计划。
垄断,兰默想要做的是垄断。
首先,兰默看中的是屠宰场。
很显然的,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并没有大规模的屠宰场和配套的系列产业,但兰默就是要做那个走在前头的人。
这一行的利润并不高,但兰默是创造奇迹成习惯的家伙,他有把握创造利润。
首先,兰默打算直接与胶州城附近一百多个大小村镇的所有中富农订立契约,许诺每个月按固定数量从他们手中收购活猪、活牛、活羊。现在大多数村镇的猪羊都是自宰自吃,兰默相信他出的价钱,会让绝大多数的农户愿意出售自己的牲畜。
然后,兰默要做的便是设计一套全自动或半自动的屠宰、剥皮、分类流水线。当然,以兰默和方东浪这两个能制造机关魔俑的怪物的能耐,这一项工作并不困难。
那么,最后一个重点自然是将产品包装上市,经过必要的宣传广告后,兰默就可以等着收钱了。
想要让赤焰成为不仰人鼻息的佣兵团,唯一的方法便是掌握足够强大的力量,这包括武装的力量、金钱的力量、政治的力量等等。
在赤焰其他人忙着修建营地时,兰默一个人带着一袋金币直接闯进胶州城,找上了城内最高阶级的长官,胶州城知州大人所在的府邸。
也不知兰默用了什么方法,这个身无官职的年轻平民,竟然大摇大摆的在知州大人府上与知州大人亲切交谈、共享晚餐,直聊了大半夜才聊完。
兰默走出知州大人高大明亮的「寒舍」时,那一袋金灿灿的金币自然是不翼而飞了,而兰默怀里,则多了几张盖了官印的笺纸。
有了这几张纸,做起事情就方便多了。
兰默让五十名骠骑分散到胶州附近所有乡镇,以官方名义收购所有大型牲畜,之后再用方东浪特制的机关马车送入屠宰场。
屠宰场位于胶州城郊外不足一公里处,所有牲畜送进来后,便由粗壮的雇工将牠们捆好,腹部朝下扔上机器,由水力驱动的流水线便这样缓缓运转起来。
可怜的牲畜们所要做的就是乖乖等死,这台兰默亲自打造的屠戮机器,很显然的和笨笨的设计有共通之处。
先是将大家伙的后蹄倒挂,头朝下割喉放血,再将其放入扯皮机中,借助机械的力量将牛皮、猪皮扯下送到皮革车间。接下来便是用履带上的尖刀开膛,由工人们将内脏完整取出分类。
剩下的部分由大铡刀切去牛头、牛蹄,从中剖成两片,再由工人们将骨肉、内脏等细分包装。一头整猪或整牛就这样被分解成零件。
屠宰一头猪,平均不过是十六分钟的事,而工人们在动作熟练后,全套工作甚至可以在十分钟左右完成,整条流水线不间断的生产,可以保证每小时五十头的高效率。而分离的皮、肉、内脏,经过加工后,其售价要比农户自宰自吃要高上两倍不止,这就是兰默的利润来源。
说起来,这些机械原理几乎可以用简单来形容,除了用水力驱动的传送带和扯皮机需要兰默亲自动手外,剩下的部分都是由普通木匠和铁匠打造的。
但是在当时,兰默的屠宰场其设备之先进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
上等的精肉,兰默会尽快将它们用油纸包好送至城内最好的几家旅店和酒馆,以及少数有钱富人家中。
其实这些肉算不上是什么稀罕物,但是这些被兰默称为「刚刚宰杀完,新鲜肥嫩、血液未干的上等好肉」,在城里却很受欢迎,有钱有地位的人自然希望吃到自己嘴里的食材要比普通人高上一等,因此售价虽然居高不下,却仍然供不应求。
因此这些鲜肉的利润差不多有五分。相比之下,次一等的肉兰默留给赤焰自用,再次等的肉兰默则几乎是用成本价出售,占领了整个胶州城的生肉市场。
兰默一天便能搞定四百头猪或牛,单单肉类就能挣到五百金币的纯利润。
按照胶州城及附近城镇的消费能力,兰默平均每天就能有两百金币收入,而他的工人每人每天也能获得五个银币的高收入。
但这还不是全部,兰默从数据库中找到数种辛辣香料,经过电子脑的预测和实际实验,很快就发明出一系列风味独特的腌制品、卤制品。
那些牲畜内脏和部分生肉经过腌制后直接送往通州、越州和京都,平均每天也能为兰默创造一百金币的高昂利润。
但这仍不是最大宗的利润来源∣∣皮革,大量的皮革才是兰默起家致富的法宝。
一头成牛大约价值十到十五个金币,而一头牛皮只够削制一身上等皮甲和三身普通皮甲,剩下的边角料大约能做几双马靴,如此一来皮甲的成本差不多也在三个金币左右。
至于猪只,寻常人家是不会特意去剥皮的,他们通常会将猪皮连同猪肉一并吃掉。
但在兰默眼中,这些被当成最次等肉食吃掉的猪皮,却能变成和牛皮一样昂贵的皮甲。
于是每一天,兰默单单靠这些皮革就能有八百金币的净收入。至于销路,以琴儿和田雯雯的交情,再加上比普通皮甲低上近一半的成本,这些细节根本不用兰默浪费脑筋。
总而言之,兰默一个月的收入竟足足有三万金币!
整个锐锋商号越州分号,一个月下来纯利润也不到一万金币,兰默能拥有如此高的收益,自然会惹来某些人眼红。
胶州城内就有不少靠敲诈勒索起家的地下势力,他们大多拥有官家背景,一直以来保持着见小利而忘命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和欺软怕硬的优良传统,短短半个月时间,看到这间兰记屠宰场每日吞吐的大量货物,终于是心动了。
可惜兰默也不是善与之辈。
某日,当二十多名大汉藉酒醉在兰记屠宰场门口闹事时,兰默只是冷淡的喊了一声杀,便把这二十名泼皮无赖吓得屎尿齐流,连滚带爬的逃得飞快。
不怪这些混混们胆小,无论是谁,看到一百名面无表情的重装步兵齐唰唰的朝自己冲过来时,难免会有撤退的冲动。
那可是一百个身高体型几乎一模一样,步伐整齐得像是练过一万遍踢正步,全身精致皮甲,一手大盾一手钉头锤,一行冲来锃锃作响的高大士兵啊。
赤焰也不特意去接什么委托任务了,有这么一大笔固定收入,赤焰的诸位都可以安心的去做他们爱做的事了。
比如琴子和雷小雨大多数时间都在继续修行他们的武技,牛氏三熊则很乐意的客串监工,在兰记屠宰场及附属的皮革车间、熟食车间游荡,方东浪就包下了屠宰场所有的管理工作,并将所有剩余时间用在人偶技术的研究上。
兰默也很大方的大笔一挥,便将兰记屠宰场的收入划了一半给方东浪。兰默说了,不管方东浪怎么用,一年之内他要看到成果,要看到更实用、更优秀的人偶。
五十名骠骑兵算是赤焰最忙碌的部队了,他们要做的事情很多。
五十骑分成十组,轮番在各个乡镇间游走、打探消息、发布采购信息……大半年下来,这五十名泰西人倒也和胶州附近的村民们混得烂熟,常在一起喝酒谈天,喝醉了便一起说说荤笑话,大家一阵狂笑各自散去。
在兰默的建议下,骠骑兵们用特制的药汁将发色全染成黑色,若不认真看,是很难看出这些全副武装的骠骑兵是异族人的。
大半年,这段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这期间进步最大的非方东浪莫属了,在兰默慷慨的资金支持下,方东浪的人偶制造水平可谓突飞猛进,称其为一代大师也不为过。
每天,方东浪处理完兰记的帐务后,便会回到人偶工场,组装、拆卸再重新组装,一百架机关魔俑在方东浪日复一日的更新下,已经从内到外焕然一新。
力量更强、反应更敏捷、速度更快,最重要的是,原本廉价的木料已经被更高强度、更轻、更耐磨的材料所替代,其中的机关在上百次的改进下更臻完美。
制造人偶的材料是兰默做出来的,方东浪也不明白这种被兰默称为高氮蛋白质阿尔法型聚合体的材料到底是什么东西,只知道这是兰默用某种散发着恶臭的液体浇铸出来的。
人偶的另一个关键便是它的控制核心,这也是兰默的强项。
事实上,要让方东浪明白兰默的想法并不容易,兰默的控制核心基本上是利用现代化的逻辑控制电路技术设计的,其中关键的内核却是用天鬼宗秘法役使的下阶灵体来代替。
这样一来,用灵体来模仿现代化人工智能,用逻辑电路式的阵法来将智慧传达给全身机关,新生的人偶便拥有了低等兽类的智力,而不至于太过死板。
方东浪的机关魔偶战士第一百二十四版最终型号,也就是被兰默起名为「赤焰之狼」的一百具最新型号刀斧手魔偶于焉成型。
拥有两倍于正常成年男子的力量,与人类近似的敏捷速度和粗浅的智力,它们身披由小块震旦之皮与普通猪皮制成的镶钉皮甲,一手持中型圆盾,一手持单手伐木斧,头顶上是维京风格的牛角头盔,脚下甚至还穿着一双耐磨的牛皮长筒靴。
如果没人指点,很难相信这些强壮整齐的战士竟然只是一群人偶。
它们拥有出色的战力、绝对服从、悍不畏死、容易维护……总之,这些大家伙绝对比士兵更适合当士兵,除了得支付一笔为数不少的维护费用之外。
也许有人会问,兽类的智力不是稍微低了点吗?没这回事,现代最先进的人工智能,也仅能达到比昆虫聪明一点的地步,人工智能与真正的智能不同,兽类的智力水平,已经足够人偶完美的掌握战斗技巧了。
至于交际、语言或更高明的学习能力,甚至音乐、绘画这样高级的智力活动,对我们可爱的人偶士兵来说,有必要吗?
野兽通常不会有繁复的武技,牠们的进攻路数也就那么几种,但野兽仍是可怕的。
「赤焰之狼」就像一群拥有合作默契的狼一样,简单而实用的三板斧、盾撞、冲锋、夹击,已经很够用了。
如果再考虑到兰默和方东浪这两个以狡猾著称的控制者,考虑到方东浪的幻术和兰默的诡计,这一支队伍已经很具威慑力了。
不过,兰默暂时是不打算太劳烦这些家伙,要知道,人偶可不是全自动的,它们也需要动力,而作为动力来源的晶石价值不菲∣∣通常一块晶石只够让一架人偶士兵全功率活动一小时,而晶石的能量虽然能自我补充,但速度慢得让人想哭。
所以,如果要让人偶士兵保持长时间的战斗力,就需要准备大量晶石,而这些昂贵的小东西不仅贵得吓人,还脆弱易碎、不易保存运输,因此兰默只打算让人偶当作威慑力量,并不打算频繁使用。
站成一排举举盾牌消耗不了多少能量,慢步向前推进也消耗不了多少能量,但是这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缓缓向你走来,那种沉重的压力,就足以让你心生投降念头。
这就是威慑。
当然,人偶士兵也能发挥强悍的战斗力,到了非动手不可的时候,这群疯狂的战士会用恐怖的实力让一切敌人胆寒。
「嗯,老方,你的进步很明显,这批人偶比起当初的木头家伙要优秀得多……当然,我指的是设计上。」这天,兰默坐在笨笨宽大的肩头上,笑着对身边的方东浪说。
方东浪有些羡慕的看着兰默。当然,他是不会舍得骑在优美华丽的财富身上的。
「我现在总算明白,当时你为什么坚持要我用最简单的材料制造最低廉的成品了。」方东浪回道:「那时候我的能力还不成熟,用昂贵的材料打造出强力魔偶只会让我飘飘然自以为是。当我一步步以自己力所能及的目标成长之后,再选用高性能材料制造出最出色的强力人偶,是你让我少走了很多冤枉路。」
兰默轻拍着笨笨,又说道:「其实你的人偶制造技术已经在我之上了,只是控制核心和人造材料的技术不如我,看来你还不能完全理解我那一套古怪的理论呀。」
方东浪笑了笑道:「不止是我吧,恐怕只有你这样的怪物能够听得懂你那一套繁杂的东西。说起来,这么一整套闻所未闻的体系,是你创造的吗?」
「当然不是,不过我不知道要怎么和你说……咦,那是谁?」
方东浪转过头,顺着兰默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正缓步向这边走来。
「是来游湖的吗?」方东浪低声道:「还是冲着我们来的?」
兰默笑笑道:「这里除了一个血肉横飞的屠宰场,还有什么好看的,谁都不会喜欢这里的血腥味的。」
「我习惯了。」方东浪耸耸肩道。
兰记屠宰场离赤焰的大本营约五百米远,处在下风处,满地的污水经过一级简单的净化后直接排入湖中,虽然不至于严重污染环境,但也会影响游客的情绪,一般人肯定不会来这里游湖的。
而皮革工场、人偶工场、肉品加工场因为气味和噪音的关系也建在这里,这么一来此地就更称不上什么风景宜人了。
迎面走来的男子一身粗布白衣朴素而洁净,腰间一柄长剑也普普通通,至多不过是五个金币……兰默突然想起他是谁了。
薛一。那个剑一般的男子,薛一。
「早啊。」兰默远远的打了个招呼。
「不早了。」薛一疑惑了下,回答道:「已经天亮很久了。」
「这人还真是不懂得客气啊。」兰默低声对方东浪说道。
「我也是这么想,他难道听不出来你是在和他打招呼吗?」
「看来这家伙基本上是不和人交流的,孤僻、自闭很严重的那种。」
「十之八九是,而且还是很危险的那种……像出鞘的剑。」
「不简单啊老方,有长进,嗯嗯,在我兰默的潜移默化下,你的眼力终于有了点小小的进步。」兰默笑着拍拍方东浪的肩道:「你看出来没有?薛一比上一次更强了。」
「是吗?我觉得上一次的薛一更教人害怕,那种冰冷的感觉比现在更盛十倍。」方东浪道。
「那是因为他还不懂得收敛。亢龙有悔,桡桡者易折,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兰默反问道。
「大概明白一点,你是说太过刚硬的东西容易被折断,龙飞至九天之上时,则无法更进一步,只能或迟疑不停,或力竭殒落。是这个意思吗?我好像在那里见过来着。」
「所以,当自身的体能到达极限的时候,武者应该要学会控制自己的力量,虚实相间,关键就在于这个悔字啊。就像太过脆硬的剑称不上是一柄好剑,要有一定的弹性才行。」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是就凭这一点,你就能认定薛一比从前强吗?」
「薛一的体能已经到达他的极限了,要想再有突破,就只能在剑意上下工夫。等到他能完全收敛他的剑气,像个普通人一般不引人注意的时候,他的剑法就算大成了。」兰默答道。
「那你岂不已经大成了,你站在普通人之中一定不会有人注意到你的。」
「傻孩子,你这是故意气我是不是!」兰默白了方东浪一眼,「他是越过体能极限之后有意识的收敛,而我离极限还差得老鼻子远,想让我和他比剑,下辈子吧!」
两人闲说着,薛一已然走近。果然,他身上那如剑般危险的气息已经比从前淡上许多,虽然让人惊觉,却不至于恐惧。
「怎么样,老薛,你的剑法快大成了吧,还差多少?」兰默笑嘻嘻的问。
「三年,再三年,我就能控制心中之剑,不让它释放出一丝杀气。」薛一回答。
「那你不在家里练剑,跑到我这里来做什么?想看我怎么杀猪取肉吗?」
「上一次与你交手,我获益良多,这一次,还望阁下再赐教。」薛一答道。
「你在开玩笑吧!」兰默仍笑着,回道:「我一分钟好几十个银币进帐,没空陪你练剑啊。」
薛一没有说话,他习惯用剑,而不是用嘴说话。长剑缓缓抽出鞘外,斜斜指向兰默的右脚。
兰默笑了起来,大摇大摆的走上前拍了拍薛一的肩,那刚抹完机油的黑爪子立刻在薛一的白衣上留下道污迹。
「很好,很好,薛一,你已经学会低调了,你终于将你的注意力从对手的要害放到不起眼的腿脚,看来这段时间你没有闲着啊。」兰默笑道。
薛一也笑了,他那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分外明亮。
「高手之间的对决,要害的防守总是最严密的。而手臂、腿脚虽然不是要害,却是运动量最大的部位,那里留下的伤口,将会随着对手的动作不断流血,如此一来对手要不放缓动作,要不流血过多,总之我就有更好的机会击败对手了。」薛一将剑收入鞘中,淡淡回道。
「天啊!天啊!」兰默夸张的大叫,「老方,你听见了吗?这根木头居然这么流利的说了这么长一段话耶!」
方东浪只是笑笑,他才没兰默这么不知死活,敢在薛一这个危险份子面前贫嘴。
「你真的想找个对手吗?」兰默偏着脑袋想了想,又道:「那好吧,反正我也闲着无聊呢,我去帮你叫人吧。」
「我去我去!」方东浪立刻自告奋勇,他对打架可一点兴趣都没有,尤其当对手是个技艺高超的剑客时。
不多时,琴儿便带着雷小雨和若若一干人出现在薛一的视线中。
「怎么样,这一次还是全部一齐上吗?」兰默笑吟吟的望着薛一。
薛一看了看赤焰骠骑手中的弩,又看了看那一百具全副武装的机关魔俑,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
「那这样好了,我们车轮战,雷小雨、琴儿姐你们第一波,若若和我第二波,牛氏三熊和方东浪第三波。」兰默拍拍手道:「开始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