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如梦云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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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我坐在竹椅上看雨,香香却向老婆婆要了个水桶,不顾老婆婆的诧异目光,匆匆地把那床单给洗干净了,然后红着脸坐到我身旁来。这大约还是香香第一次亲自动手洗衣物吧,也够难为她了,好在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这洗衣么,看也该看会了。
我微笑着吟哦道:“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诗未背完,手臂上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啊”地叫了出来,赶紧配合道:“香香,你手法奇准,正掐在我的要命穴。”
香香噗哧笑出声来,却说:“岩哥,你刚才怎么不多喝点鸡汤?你得好好补补才是。”
我汗了一下,然后深情地拉着香香的手,正色道:“有佳人如此,李某愿为佳人精尽人亡。”
然后我的“要命穴”又暴痛了一下,我正待叫声“啊”以配合一下香香的掐功,却听背后“啊”的一声惊呼,却是那老妇人的声音,她见义勇为,替我叫了出来。
香香飞也似地挣开了我的手。我讪讪地回过头去,却见那老婆婆快步走到堂房的观音菩萨像前,双手合十,不停地念叨着:“菩萨,弟子眼睛和耳朵不好,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罪过罪过,我什么都没看见……”
我郁闷了一下,想必老太太把我们两人当玻璃了,我于是走上前去,在老妇人耳旁轻声说:“大娘,她是我娘子,你老人家误会了。”
老婆婆一惊,走过来瞧了香香半晌,展颜笑道:“我真是老眼昏花了,这么一个大美人,我竟没瞧出来。嗯,好,好,才子佳人,面相很配,天生一对。”
香香红晕满脸,口中却道:“老婆婆,你学过面相之术?我和他……真的很配么?”
老婆婆又回头打量了我一番,煞有介事地说:“老太婆这点面相之术,在这鼓山还是颇有些名声的。依我看来,你二人确实很相配,姻缘早已注定。不过,这公子面相很硬,恐有克妻的征兆,姑娘你要小心。”
香香顿时忧心忡忡地问道:“老婆婆,请问有什么办法化解吗?”
“当然有。”老婆婆肯定地回答道:“给这位公子多娶几房便是。”
我乐得哈哈大笑,香香却狠狠瞪了我一眼,扭过身去继续看雨。
老婆婆对我煞了煞眼睛,我愣了一下,随即心领神会地从袖中掏出一大锭银子,塞在老婆婆手里。老婆婆大约本来只是想卖个好,不料得了这么大一笔收入,她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揣着银子,乐滋滋地走了,看她轻车熟路的眼神,恐怕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了。
我坐在香香面前,得意地说:“老婆……”
话没说完,就见到香香诧异的眼神,我顿时一愣,立即改口:“老婆婆说的话,可很有几分道理。看来我此生是命犯桃花,唉,命苦啊……”
香香咬着嘴唇说:“哼,美得你……不过……我倒也怕你克我,不如就遂了你的愿吧。我瞧红娘子姐姐对你也挺有意思,她年纪比我大,我就委屈一下,让她做正室吧。”
我心中一惊,世上有这么慷慨的女人吗?何况香香还是长公主,做什么偏房啊?这是在试探我的真心吧?我赶紧摇头道:“香香,我跟你开玩笑的。我和红娘子没那回事,而且,我这心里既然有了你,就再也放不下别人……”这话我虽是随口说出,但说着说着就当真了,并暗下了“忠贞不二”的决心。我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怎么花心,只要有人肯真心对我,我必真心回报,并不愿当那处处逢源的种马。
香香满意地一笑,却仍说:“岩哥,你真好,只是老婆婆的那话,却也不能不信。”
我摇头道:“这都是迷信思想,当不得真。”
香香却沉吟道:“岩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呢。”
我默然。迷信这东西,却也说不准。现代科学虽然发达,却也不能解释万物,凡是解释不了的,就斥之为迷信。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诞生之初,不是被排斥为异端学说吗?UFO频频在世界各地出现,不是也被科学家斥之为人类幻想吗?这鬼神之说更是迷信的首选论据,但经历了穿越事件,我真的还能无视鬼神的存在吗?
我摇了摇头,抛开这些无聊的思想,望着那雨中的青山出神,雨已渐停,雾却起来了。云动雾来,只一瞬间,便是满山的云雾在悠悠飘荡着,我们是在半山腰,可是山谷已不可见,可以见到的除了云雾还是云雾。鼓山的雾奇就奇在她好象是有生命力的,忽而象一阵雨,一丝丝一缕缕的向你直落而来,忽而又象斗大的雪块,慢悠悠地飘来,什么都象,就是不太象雾。一阵凉风拂过,雾就变了,瞬间积成一副副图画,她先是隐隐组合成一匹奔驰的骏马,待要细看,又是一阵风拂过,雾早就卷成了一棵劲松。然后风起四方,雾也就四方游走,东边的向东边飘去组成一副山水画,西边的在西方形成一座寺庙,人也如在梦幻中游走,惊叹着大自然的神奇。
然后一阵大风卷过,雾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不管你看够没看够。天空象什么事都没有过的一样,又开始放晴。也许这就是变幻莫测的人生的写照吧。这鼓山的雾就象这世间婀娜多姿的女子,她们急速的变化,就象人生一幕幕的景色掠过,没有停留,却更显其蕴味。我忽然想起了《笑傲江湖》中莫大先生那套“百变千幻云雾十三式”了,也许正有了这样变幻无方、如梦如歌似的云雾,才有了金庸的奇妙想象。
香香满足地望着这美景,叹道:“世上再也没有第二座山,有这么美的云雾,这么迷人的景。”
我有意卖弄自己的学识:“山越高,雾才越浓越美。这鼓山还不够高,世上最高的山,是那珠穆朗玛峰,那里终年云雾缭绕,冰天雪地,美不胜收,有……二千多丈高,是这世上,最接近苍天的地方。那里的人死后,不埋在地下,却把遗体放在高山顶上,献给上天。”
我准备说点恐怖的事,让香香吓得扑到我怀里来。香香却听得一点都不害怕,脸上还露出向往的神情,追问道:“真的么?不埋在土里,难道真有神灵把人收走不成?那可真是太好了,不用费事就能升天了。咱们都说入土为安,想不到却落了下乘。”
我汗了一下,只好说出实情:“哪有那么神啊?你看,秃鹫是他们心中的神鸟,所以他们会将人的遗体留给秃鹫啄食,让神鸟们将人的肉体带上万里苍穹,认为这样就能脱离肉体凡胎,灵魂直升天境。”
香香的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竟痴痴地说:“岩哥,若是我哪天死了,你把我带到那座最高的山峰,把我献给神鸟,好么?”
我吃了一大惊,几乎要从椅上跳了起来:“蠢婆,你说这些丧气的话干什么?毛病啊?”
香香仍是用痴痴的眼神望着我,轻声道:“岩哥,蠢婆是什么意思?”
我没好气地说:“就是傻瓜。你呀,真是个小傻瓜。”蠢婆是我家乡的话,虽然带着贬义,但一般只对亲密的人说,类似于小傻瓜的意思,我心中一急,就不知不觉地带出了一句家乡话。
香香却轻笑起来:“我呀,就是愿意做你的小傻瓜。岩哥,你倒是答应我啊。”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一百岁老死时,我就拄着拐棍,拼了老命去爬那座二千多丈的高山,把你献给神鸟,然后把我自己献给……一个年轻貌美的藏族姑娘。”我耐不住她缠,只好胡口答应下来。
香香哧地一声笑:“那时你都一百多岁了,还献给什么年轻姑娘,只怕……有心无力了。”说到这里,她脸上微微一红,大约想起了刚才的旖ni风光。
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微笑道:“我苦练武功,永保童颜,一百多岁时,还是壮年小伙呢,上山能打死虎,下山能踢死牛……”
我们正谈笑风生,亲随们见雨停了,便过来接我们了,我和香香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鼓山。路上,香香遗憾地说:“听说这响堂山里有很多凿在鼓山腰部的石窟,都是千年之前能工巧匠们开凿的,石洞幽深之极,在洞中谈笑拂袖便能发出铿锵之声,才有了响堂山石窟的名称。可惜天色已晚,竟不能一见这千古奇景。”
我不在意地笑道:“别发愁,下次我带你再来旧地重游便是。”
我总是喜欢许下诺言,不管以后能否实现。在那个时空里,我也曾对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许下过好几个诺言,但从未实现过一个,此时想起颇有些怅然,人生很多风景,错过了,就无法再回头。但是,我仍然喜欢许诺,因为,那意味着未来,意味着希望,而有希望和未来,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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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描写雾的部分内容,改编自我2002年发表在《榕树下》的一篇文章,当年我的笔名为“极品芝麻官”,特此声明,以免万一被误会,呵呵。)(未完待续)
饭后,我坐在竹椅上看雨,香香却向老婆婆要了个水桶,不顾老婆婆的诧异目光,匆匆地把那床单给洗干净了,然后红着脸坐到我身旁来。这大约还是香香第一次亲自动手洗衣物吧,也够难为她了,好在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这洗衣么,看也该看会了。
我微笑着吟哦道:“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诗未背完,手臂上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啊”地叫了出来,赶紧配合道:“香香,你手法奇准,正掐在我的要命穴。”
香香噗哧笑出声来,却说:“岩哥,你刚才怎么不多喝点鸡汤?你得好好补补才是。”
我汗了一下,然后深情地拉着香香的手,正色道:“有佳人如此,李某愿为佳人精尽人亡。”
然后我的“要命穴”又暴痛了一下,我正待叫声“啊”以配合一下香香的掐功,却听背后“啊”的一声惊呼,却是那老妇人的声音,她见义勇为,替我叫了出来。
香香飞也似地挣开了我的手。我讪讪地回过头去,却见那老婆婆快步走到堂房的观音菩萨像前,双手合十,不停地念叨着:“菩萨,弟子眼睛和耳朵不好,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罪过罪过,我什么都没看见……”
我郁闷了一下,想必老太太把我们两人当玻璃了,我于是走上前去,在老妇人耳旁轻声说:“大娘,她是我娘子,你老人家误会了。”
老婆婆一惊,走过来瞧了香香半晌,展颜笑道:“我真是老眼昏花了,这么一个大美人,我竟没瞧出来。嗯,好,好,才子佳人,面相很配,天生一对。”
香香红晕满脸,口中却道:“老婆婆,你学过面相之术?我和他……真的很配么?”
老婆婆又回头打量了我一番,煞有介事地说:“老太婆这点面相之术,在这鼓山还是颇有些名声的。依我看来,你二人确实很相配,姻缘早已注定。不过,这公子面相很硬,恐有克妻的征兆,姑娘你要小心。”
香香顿时忧心忡忡地问道:“老婆婆,请问有什么办法化解吗?”
“当然有。”老婆婆肯定地回答道:“给这位公子多娶几房便是。”
我乐得哈哈大笑,香香却狠狠瞪了我一眼,扭过身去继续看雨。
老婆婆对我煞了煞眼睛,我愣了一下,随即心领神会地从袖中掏出一大锭银子,塞在老婆婆手里。老婆婆大约本来只是想卖个好,不料得了这么大一笔收入,她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揣着银子,乐滋滋地走了,看她轻车熟路的眼神,恐怕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了。
我坐在香香面前,得意地说:“老婆……”
话没说完,就见到香香诧异的眼神,我顿时一愣,立即改口:“老婆婆说的话,可很有几分道理。看来我此生是命犯桃花,唉,命苦啊……”
香香咬着嘴唇说:“哼,美得你……不过……我倒也怕你克我,不如就遂了你的愿吧。我瞧红娘子姐姐对你也挺有意思,她年纪比我大,我就委屈一下,让她做正室吧。”
我心中一惊,世上有这么慷慨的女人吗?何况香香还是长公主,做什么偏房啊?这是在试探我的真心吧?我赶紧摇头道:“香香,我跟你开玩笑的。我和红娘子没那回事,而且,我这心里既然有了你,就再也放不下别人……”这话我虽是随口说出,但说着说着就当真了,并暗下了“忠贞不二”的决心。我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怎么花心,只要有人肯真心对我,我必真心回报,并不愿当那处处逢源的种马。
香香满意地一笑,却仍说:“岩哥,你真好,只是老婆婆的那话,却也不能不信。”
我摇头道:“这都是迷信思想,当不得真。”
香香却沉吟道:“岩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呢。”
我默然。迷信这东西,却也说不准。现代科学虽然发达,却也不能解释万物,凡是解释不了的,就斥之为迷信。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诞生之初,不是被排斥为异端学说吗?UFO频频在世界各地出现,不是也被科学家斥之为人类幻想吗?这鬼神之说更是迷信的首选论据,但经历了穿越事件,我真的还能无视鬼神的存在吗?
我摇了摇头,抛开这些无聊的思想,望着那雨中的青山出神,雨已渐停,雾却起来了。云动雾来,只一瞬间,便是满山的云雾在悠悠飘荡着,我们是在半山腰,可是山谷已不可见,可以见到的除了云雾还是云雾。鼓山的雾奇就奇在她好象是有生命力的,忽而象一阵雨,一丝丝一缕缕的向你直落而来,忽而又象斗大的雪块,慢悠悠地飘来,什么都象,就是不太象雾。一阵凉风拂过,雾就变了,瞬间积成一副副图画,她先是隐隐组合成一匹奔驰的骏马,待要细看,又是一阵风拂过,雾早就卷成了一棵劲松。然后风起四方,雾也就四方游走,东边的向东边飘去组成一副山水画,西边的在西方形成一座寺庙,人也如在梦幻中游走,惊叹着大自然的神奇。
然后一阵大风卷过,雾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不管你看够没看够。天空象什么事都没有过的一样,又开始放晴。也许这就是变幻莫测的人生的写照吧。这鼓山的雾就象这世间婀娜多姿的女子,她们急速的变化,就象人生一幕幕的景色掠过,没有停留,却更显其蕴味。我忽然想起了《笑傲江湖》中莫大先生那套“百变千幻云雾十三式”了,也许正有了这样变幻无方、如梦如歌似的云雾,才有了金庸的奇妙想象。
香香满足地望着这美景,叹道:“世上再也没有第二座山,有这么美的云雾,这么迷人的景。”
我有意卖弄自己的学识:“山越高,雾才越浓越美。这鼓山还不够高,世上最高的山,是那珠穆朗玛峰,那里终年云雾缭绕,冰天雪地,美不胜收,有……二千多丈高,是这世上,最接近苍天的地方。那里的人死后,不埋在地下,却把遗体放在高山顶上,献给上天。”
我准备说点恐怖的事,让香香吓得扑到我怀里来。香香却听得一点都不害怕,脸上还露出向往的神情,追问道:“真的么?不埋在土里,难道真有神灵把人收走不成?那可真是太好了,不用费事就能升天了。咱们都说入土为安,想不到却落了下乘。”
我汗了一下,只好说出实情:“哪有那么神啊?你看,秃鹫是他们心中的神鸟,所以他们会将人的遗体留给秃鹫啄食,让神鸟们将人的肉体带上万里苍穹,认为这样就能脱离肉体凡胎,灵魂直升天境。”
香香的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竟痴痴地说:“岩哥,若是我哪天死了,你把我带到那座最高的山峰,把我献给神鸟,好么?”
我吃了一大惊,几乎要从椅上跳了起来:“蠢婆,你说这些丧气的话干什么?毛病啊?”
香香仍是用痴痴的眼神望着我,轻声道:“岩哥,蠢婆是什么意思?”
我没好气地说:“就是傻瓜。你呀,真是个小傻瓜。”蠢婆是我家乡的话,虽然带着贬义,但一般只对亲密的人说,类似于小傻瓜的意思,我心中一急,就不知不觉地带出了一句家乡话。
香香却轻笑起来:“我呀,就是愿意做你的小傻瓜。岩哥,你倒是答应我啊。”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一百岁老死时,我就拄着拐棍,拼了老命去爬那座二千多丈的高山,把你献给神鸟,然后把我自己献给……一个年轻貌美的藏族姑娘。”我耐不住她缠,只好胡口答应下来。
香香哧地一声笑:“那时你都一百多岁了,还献给什么年轻姑娘,只怕……有心无力了。”说到这里,她脸上微微一红,大约想起了刚才的旖ni风光。
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微笑道:“我苦练武功,永保童颜,一百多岁时,还是壮年小伙呢,上山能打死虎,下山能踢死牛……”
我们正谈笑风生,亲随们见雨停了,便过来接我们了,我和香香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鼓山。路上,香香遗憾地说:“听说这响堂山里有很多凿在鼓山腰部的石窟,都是千年之前能工巧匠们开凿的,石洞幽深之极,在洞中谈笑拂袖便能发出铿锵之声,才有了响堂山石窟的名称。可惜天色已晚,竟不能一见这千古奇景。”
我不在意地笑道:“别发愁,下次我带你再来旧地重游便是。”
我总是喜欢许下诺言,不管以后能否实现。在那个时空里,我也曾对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许下过好几个诺言,但从未实现过一个,此时想起颇有些怅然,人生很多风景,错过了,就无法再回头。但是,我仍然喜欢许诺,因为,那意味着未来,意味着希望,而有希望和未来,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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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描写雾的部分内容,改编自我2002年发表在《榕树下》的一篇文章,当年我的笔名为“极品芝麻官”,特此声明,以免万一被误会,呵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