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话冒牌药师的手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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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血将我送到避暑山庄附近一个小树林边平坦的石板路上放下,然后不知道隐身到哪个角落去了。
看不见他反而轻松,我快乐地哼着小调在树林的小道上行走,看看御花园没有的野花,戏弄受惊的蝴蝶,至于恶心的毛毛虫本小姐一点也不怕,但它有碍观瞻的外表实在很刺激本小姐的视觉神经,若它敢出现在我面前,本小姐一定三两下让它入土为安,为花草树木成长贡献一份微小的肥料。
哇,好久没有自由自在呼吸到皇宫之外的空气了,舒畅啊!
我一手把玩着白玉腰带上的双蝶璎珞,一手轻摇团扇,两鬓的头随着脚步前后晃动,偶尔透过书页缝隙照下的阳光令海浪钻石珠摇曳出七彩的光辉。
“呜”
正待高歌一曲,一声微弱的呻吟从树上传来,我本能地抬起头,下一秒我就后悔了,因为树上坐了一个身穿黑衣头戴面罩的男人。
是杀手。
我很想转身当作没看到,虽然我不认为黎血会让他有机会对我做出什么不利的举动,但万一他们的打斗惊动了附近的人,有人跑去报官的话,基于此处居住的都是群了不得的人,一定会惊动京城守军,被认出我是女皇的话,本小姐刚刚开始的“微服私访”就要夭折了。
可惜对方在我抬头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我的视线了,他看我的目光闪过一丝惊讶,随后眼中毫不掩饰地流露出笑意。
“哟,丫头,又见面了,最近过得怎么样?”
好听的低沉嗓音,似曾相识的口气。
“老头,又是你?”
我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低头果然在他位置正下方的落叶上看到几滴新鲜的血液:“你又受伤了?想进避暑山庄行刺吗?”
“啊呀,是啊,为了不迷路特地去调查避暑山庄的地形,没想到在那里碰到几个同行,莫名其妙地被攻击,大概是怕我抢了任务的酬金,真不幸。”
同行?是正在进行“清扫”的暗部吧,几个暗部一起出手居然也被他逃了,真走运。
“在这里碰到你实在太好了,上一次你给我治疗的伤口恢复得不错。”他从树上跳下落到我面前“这次又要有劳了。”
“你就不怕我也像他们一样吗?”
暗部没把你干掉,你还敢叫他们顶头上司的我来给你治疗,无知有时候会要命的。
他放松地靠着一棵树坐下,无所谓地笑笑,说:“死在你手里也好过被不认识的人杀死,你一定会记得我。”
“做杀手也怕被遗忘吗?”
“啊,怕没人给我上香让我做鬼也饿肚子嘛。”他口气依然戏谑,眼神略一黯淡。
“想被人记住啊”我不觉苦笑,恐怕我到死都只能是“寒雪衣”谁又会记住我曾是“归海淑人”呢?
对了,归海家也许有人会记住吧,他们当然会记住我这个傀儡女皇的身份以便要挟我,而我为了自己必须他们灭掉,自从暗部出现之后,我就已经推不掉“寒雪衣”的角色了。
“好吧,如果你不怕死,就把自己交给我治疗。”
他不在意地解开自己的衣服,露出几道不小的伤口,其中腹部的贯穿最为严重,黑色的血一直往外涌出,看来他是碰上“绝命”的暗部,作为暗杀部队,他们的武器上都带有见血封喉的剧毒,普通人早死了,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活下来真是上辈子烧足了高香。
“我躲过了要害部位没伤到内脏,可惜对方武器上淬有剧毒,这不是江湖上常见的毒,如你所见,胸前伤口的肉我自己割掉了,腹部比较麻烦不能将伤口割除,我只好用内力阻止毒的扩散,丫头,你若没有解毒的办法,那就找个地方把我埋了吧,没有坟墓会变成孤魂野鬼的,我不想自己成为法师的赚钱工具。”他说得轻松,但语气中的颤抖泄露了他的害怕。
没有人能够不在意死亡“生物”之所以为生物,是因为它们自存在时起就为了“生”拼命地在命运的齿轮下挣扎求存,呼吸着维持生命的空气,为了获得继续存活的能量而吞噬其他生命,争斗繁衍斗志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后代,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生命
我也不例外,因此我在救他,任由他继续以杀我为目标,以及杀了他,永绝后患之间理所当然地倾向后者。
也许我应该趁着治疗的时候做点手脚
“呐,丫头,我的名字是夜殇,无字碑的话我怕自己的魂会找不到家。”他的声音越虚弱,勉强抬起头对上我,说“丫头,我上次的提议,你再考虑一下吧,你不适合血腥,药师也好,什么都好,当个普通人,离开江湖这个是非之地,平静快乐地过日子”
回家?哪里是我的家?我的家不在这个世界!对我而言的是非之地是权利斗争的中心啊,如今我早已没有回头路了
“夜殇,做笔交易如何,你放弃这次任务,我救你。”
“好。”
他回答得这么干脆,会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猜到我的身份,故意受伤好从我手里骗暗部的解药,可惜我身上也没那东西,暗部的毒药大多是暗部专属药师特制的,每个暗部身上只配备一份对应的解药,如果是我中毒的话,我身边的每一个暗部都会把他的解药给我。
所以,我要用的是另一种治疗方法——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外科手术。
好歹本小姐也在医学院混了几年,以本小姐的强人气自然是朋友多多,少不了有几个外科的尖子生,平常逛街吃饭的时候总能听他们说一些外科方面的知识,只不过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动手操作罢了,危险是必然的,可是夜殇现在的样子不动手术还是死,也就不差我这么一点危险。
你说让我叫黎血拿解药给夜殇?
那你自己疯本小姐不奉陪,不说暗部是不能暴露的,暗部的毒都是专家自制,我若是拿出解药不就证明我和攻击夜殇的人是一伙的了吗,若是被现我是女皇我以后还怎么安生,本小姐现在就已经够忙了,还没疯到浪费脑细胞给自己增添生命危险。
我从头上取出几根针,解下左手的护腕摊开,里面有一排锋利的手术刀,话说本小姐这纤细的手臂怎能能拿大刀呢,本小姐也没耍过剑,弓箭不方便随身携带,但本小姐不随身带点防身的利器实在不放心,思前想后,又薄又小又轻巧的手术刀就成了我的最佳选择,基于本小姐一直以来安全无忧,今天是我第一次使用它们,用得不好别见怪,有误伤也是在所难免的,忍忍就好哦。
然后我又拣了一些干柴生火,用火给手术刀和针消毒,也将空气中的细菌数量减少,尽量避免伤口感染的可能。
在这里我想说,没酒精当消毒水真***不方便,本小姐养尊处优,多少年没这么热过了,太阳那么大居然要本小姐在火堆边当烧烤,本小姐现在要告诉大家——一时脑热的同情心绝对是要不得的!
麻醉剂就别想了,我不是药剂师,搞不出那东西,待会我要把他腹部的伤口割开,疼痛会使肌肉收缩,肠子流出来很妨碍手术啊!
好在夜殇自己懂点穴也很信任我的样子,居然接过我的针就自己刺进脖子后面,用穴道麻醉。
至于生理盐水,我只好用夜殇随身带的食盐混水,估摸着是那个比例,将就一下地用吧。
最重要的是血液的问题,手术最常出现的就是伤患治疗中途失血过多而死,古代还没明输血,我只好让夜殇先给自己点穴止血,能撑多久就是他自己的命了。
“把你的命交给我吧。”
只在显微镜下搞研究的本小姐第一次给人动手术,你要有死的觉悟啊。
黎血将我送到避暑山庄附近一个小树林边平坦的石板路上放下,然后不知道隐身到哪个角落去了。
看不见他反而轻松,我快乐地哼着小调在树林的小道上行走,看看御花园没有的野花,戏弄受惊的蝴蝶,至于恶心的毛毛虫本小姐一点也不怕,但它有碍观瞻的外表实在很刺激本小姐的视觉神经,若它敢出现在我面前,本小姐一定三两下让它入土为安,为花草树木成长贡献一份微小的肥料。
哇,好久没有自由自在呼吸到皇宫之外的空气了,舒畅啊!
我一手把玩着白玉腰带上的双蝶璎珞,一手轻摇团扇,两鬓的头随着脚步前后晃动,偶尔透过书页缝隙照下的阳光令海浪钻石珠摇曳出七彩的光辉。
“呜”
正待高歌一曲,一声微弱的呻吟从树上传来,我本能地抬起头,下一秒我就后悔了,因为树上坐了一个身穿黑衣头戴面罩的男人。
是杀手。
我很想转身当作没看到,虽然我不认为黎血会让他有机会对我做出什么不利的举动,但万一他们的打斗惊动了附近的人,有人跑去报官的话,基于此处居住的都是群了不得的人,一定会惊动京城守军,被认出我是女皇的话,本小姐刚刚开始的“微服私访”就要夭折了。
可惜对方在我抬头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我的视线了,他看我的目光闪过一丝惊讶,随后眼中毫不掩饰地流露出笑意。
“哟,丫头,又见面了,最近过得怎么样?”
好听的低沉嗓音,似曾相识的口气。
“老头,又是你?”
我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低头果然在他位置正下方的落叶上看到几滴新鲜的血液:“你又受伤了?想进避暑山庄行刺吗?”
“啊呀,是啊,为了不迷路特地去调查避暑山庄的地形,没想到在那里碰到几个同行,莫名其妙地被攻击,大概是怕我抢了任务的酬金,真不幸。”
同行?是正在进行“清扫”的暗部吧,几个暗部一起出手居然也被他逃了,真走运。
“在这里碰到你实在太好了,上一次你给我治疗的伤口恢复得不错。”他从树上跳下落到我面前“这次又要有劳了。”
“你就不怕我也像他们一样吗?”
暗部没把你干掉,你还敢叫他们顶头上司的我来给你治疗,无知有时候会要命的。
他放松地靠着一棵树坐下,无所谓地笑笑,说:“死在你手里也好过被不认识的人杀死,你一定会记得我。”
“做杀手也怕被遗忘吗?”
“啊,怕没人给我上香让我做鬼也饿肚子嘛。”他口气依然戏谑,眼神略一黯淡。
“想被人记住啊”我不觉苦笑,恐怕我到死都只能是“寒雪衣”谁又会记住我曾是“归海淑人”呢?
对了,归海家也许有人会记住吧,他们当然会记住我这个傀儡女皇的身份以便要挟我,而我为了自己必须他们灭掉,自从暗部出现之后,我就已经推不掉“寒雪衣”的角色了。
“好吧,如果你不怕死,就把自己交给我治疗。”
他不在意地解开自己的衣服,露出几道不小的伤口,其中腹部的贯穿最为严重,黑色的血一直往外涌出,看来他是碰上“绝命”的暗部,作为暗杀部队,他们的武器上都带有见血封喉的剧毒,普通人早死了,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活下来真是上辈子烧足了高香。
“我躲过了要害部位没伤到内脏,可惜对方武器上淬有剧毒,这不是江湖上常见的毒,如你所见,胸前伤口的肉我自己割掉了,腹部比较麻烦不能将伤口割除,我只好用内力阻止毒的扩散,丫头,你若没有解毒的办法,那就找个地方把我埋了吧,没有坟墓会变成孤魂野鬼的,我不想自己成为法师的赚钱工具。”他说得轻松,但语气中的颤抖泄露了他的害怕。
没有人能够不在意死亡“生物”之所以为生物,是因为它们自存在时起就为了“生”拼命地在命运的齿轮下挣扎求存,呼吸着维持生命的空气,为了获得继续存活的能量而吞噬其他生命,争斗繁衍斗志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后代,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生命
我也不例外,因此我在救他,任由他继续以杀我为目标,以及杀了他,永绝后患之间理所当然地倾向后者。
也许我应该趁着治疗的时候做点手脚
“呐,丫头,我的名字是夜殇,无字碑的话我怕自己的魂会找不到家。”他的声音越虚弱,勉强抬起头对上我,说“丫头,我上次的提议,你再考虑一下吧,你不适合血腥,药师也好,什么都好,当个普通人,离开江湖这个是非之地,平静快乐地过日子”
回家?哪里是我的家?我的家不在这个世界!对我而言的是非之地是权利斗争的中心啊,如今我早已没有回头路了
“夜殇,做笔交易如何,你放弃这次任务,我救你。”
“好。”
他回答得这么干脆,会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猜到我的身份,故意受伤好从我手里骗暗部的解药,可惜我身上也没那东西,暗部的毒药大多是暗部专属药师特制的,每个暗部身上只配备一份对应的解药,如果是我中毒的话,我身边的每一个暗部都会把他的解药给我。
所以,我要用的是另一种治疗方法——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外科手术。
好歹本小姐也在医学院混了几年,以本小姐的强人气自然是朋友多多,少不了有几个外科的尖子生,平常逛街吃饭的时候总能听他们说一些外科方面的知识,只不过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动手操作罢了,危险是必然的,可是夜殇现在的样子不动手术还是死,也就不差我这么一点危险。
你说让我叫黎血拿解药给夜殇?
那你自己疯本小姐不奉陪,不说暗部是不能暴露的,暗部的毒都是专家自制,我若是拿出解药不就证明我和攻击夜殇的人是一伙的了吗,若是被现我是女皇我以后还怎么安生,本小姐现在就已经够忙了,还没疯到浪费脑细胞给自己增添生命危险。
我从头上取出几根针,解下左手的护腕摊开,里面有一排锋利的手术刀,话说本小姐这纤细的手臂怎能能拿大刀呢,本小姐也没耍过剑,弓箭不方便随身携带,但本小姐不随身带点防身的利器实在不放心,思前想后,又薄又小又轻巧的手术刀就成了我的最佳选择,基于本小姐一直以来安全无忧,今天是我第一次使用它们,用得不好别见怪,有误伤也是在所难免的,忍忍就好哦。
然后我又拣了一些干柴生火,用火给手术刀和针消毒,也将空气中的细菌数量减少,尽量避免伤口感染的可能。
在这里我想说,没酒精当消毒水真***不方便,本小姐养尊处优,多少年没这么热过了,太阳那么大居然要本小姐在火堆边当烧烤,本小姐现在要告诉大家——一时脑热的同情心绝对是要不得的!
麻醉剂就别想了,我不是药剂师,搞不出那东西,待会我要把他腹部的伤口割开,疼痛会使肌肉收缩,肠子流出来很妨碍手术啊!
好在夜殇自己懂点穴也很信任我的样子,居然接过我的针就自己刺进脖子后面,用穴道麻醉。
至于生理盐水,我只好用夜殇随身带的食盐混水,估摸着是那个比例,将就一下地用吧。
最重要的是血液的问题,手术最常出现的就是伤患治疗中途失血过多而死,古代还没明输血,我只好让夜殇先给自己点穴止血,能撑多久就是他自己的命了。
“把你的命交给我吧。”
只在显微镜下搞研究的本小姐第一次给人动手术,你要有死的觉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