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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一种经历谈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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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埋怨自己一事无成,活了二十几年,却没有最基本的生存能力。
记忆都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没有完整。回忆起来,总是感觉有些遗憾。又一想,也许正因为自己的性格唆使,才有了这些经历。
从八岁到十四岁,算是人生中做的最完整的六年。在一个小学里,完成了六年义务教育的前半段。
那是一个很小的学校,在一个僻静的巷子里。在我那个小城市里,知道的人也是不多。只是因为户口在那里,所以就到那里读书。我忘记了当初走进校门的情形,忘记了走进教室的感觉,那年我才八岁,怎么可能把一种感觉记得那么完整?
很小的操场,四周都是柳树环绕,校园角落里,有个小工厂,在我的记忆里,每天上课下课都的听那些机器轰鸣。不知道那家工厂生产什么,直到小学四年级,顺手牵羊的拿了一个轮子回家,被老妈狠狠的踹了一脚才知道,原来这是汽车轮子的工厂。
破旧的教室,我们四十几个人在一个教室里上课。很挤,一到夏天,我总是想骑在窗台上听课。我们这个学年只有我们一个班,所以每次考试我对七姑八姨报成绩,从来不是我在我们班多少名,都说我在我们学年多少多少名。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老妈总会补上一句:她们学年就一个班。
那个上课爱拖鞋的女老师。我坐在第一排,老师安排的。因为上课我总是东张西望,左顾右盼。老师无奈把我安排在眼皮子底下,好方便她呵斥我,方便她用教棍敲我的肩膀。
说真的,我真讨厌在夏天坐在第一座。她总是拖鞋。高跟鞋挂在脚上摇啊!摇啊!要拖就拖,摇什么啊?这是我对老师的第一印象。
而后,我才发现她还有个爱好,就是敲黑板。细细的手腕上戴里一对银手镯,一敲黑板就叮呤咣啷作响。夏天总是一身黄裙子,晃来晃去,很耀眼。冬天时总是唆使我们从家里拿煤球,为教室取暖。偶尔让学校附近的学生拿根葱,弄头蒜,好做午餐时备用。我就是受害者,拿的时候要忍耐老妈的指责,就知道老师老师,让你干吗你就干吗。
六年级的时候,我的学习很差,一是因为学校的工厂,二是因为老师的脚味,三是因为老师敲黑板时发出的声音,让我听力有了问题。我曾经这么以为,其实都是借口。还不是喜欢上学校大墙后面的河,没事抓个螃蟹小鱼虾之类的玩玩,我奉献的煤球和葱蒜起了作用,老师让我一三五去她家里在住,帮我补习功课。那是一个星期中最黑色的三天,要忍受黑暗的灯,为了省电,导致我现在多了双眼睛。要忍受在学校里就开始厌恶的语言,总是在我带着老师家的孩子拱进鸡窝拿鸡蛋,或是把老师家的孩子画成京剧脸谱的时候。要忍受老师家的饭菜,说真的,我开始理解老师的让我们赞助的原因。天天这个炒鸡蛋,那个炒鸡蛋的,肉哪去了?我那时还以为世界都在吃素呢。回家才知道,原来吃素只在那几天。
毕业了,我一点留恋的感觉也没有。只是感觉解放了,在十四岁那年,我体会到了全国大解放的欢喜。拿起书包在毕业典礼上消失了,连纪念照片都没拍,以一百米俩脚印的速度消失了。
顺理成章的进入了初中,又一所不为人知的小学校。操场可比小学的大多了。可能是跟人数和体积有关。我第一次在大楼里上课,感觉很舒服,不必在夏天想方设法靠近窗户,不必为拿煤球而被老妈责备。
教学素质尚且不说,单说老师,那叫一个凄惨。讲的时候,还是一味的敲黑板,这是老师的惯用招数。时不时的恐吓我们,不上课,出去!
我从第一座被安排到最后一座,还是个犄角旮旯。我知道老师的心态,眼不见为净。同学之间的相处似乎加深了,不只是玩耍而已。成双入对的男女生,老师用余光扫描着。
丢脸的市运会。我在初一的时候参加了全市运动会。我们学校的待遇和我在班里的一样。运动服都要自己预备,随便拿白纸写了编号就入场了。
这让我想起了小学老师,节俭为首要原则。学校的名次,根本就是在成绩板上看不见的,翻页的时候用力死盯才可以看得见。看着外校的学生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我也只能看着,总不能让我跑个1500米吧?总不能我去去跳高吧?我运动神经有问题,也许是操场太小,压抑的吧。
回校的路上,我真正感觉到了什么是重在参与,成绩不是第一位。这是自我安慰的最好借口。很高明,不过我还是不敢抬头挺胸的走出体育场。
在这个学校的最大收获,就是认识了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好朋友。但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她貌美如仙,一点也不夸张。我惨不忍睹,有时也有细小的自卑感,但毕竟长相不是决定一个人的最终答案,我很欣慰。
转学了,到一家私立的封闭学校。这里都是些有钱人的子女,有很好的环境,优越的师资,还有根本不相识的同学。
我来的原因,是家里无暇照顾我,而且父母天天开战,硝烟弥漫。我受不了火药味,受不了接近崩溃的感觉,我在老妈还没商量的情况下,爽快的同意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和老师把我安排在旮旯的感觉一样,眼不见为净。
这是一段终身难忘的经历,有时想起还是怀念到流泪。印象最深的是到校第一天的同桌。一个有严重远视,斜视加闪光的胖男孩。
他很高,坐在外面,我坐在里面。一上课的时候,我总是感觉,他稍微往我这一偏,我就能被挤扁。冬天的时候他总是把鼻涕的纸放错地方,塞进我的书桌里。也难怪,眼神不好,我又能怎样?揍他一顿?打不过他不说,还得被打。
经过我三番五次的申请,换座了。同桌是个爱看漫画的女孩,巧的是,我们在宿舍还是邻床。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们钻进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乱马1/2,吃着零食,直到寝室老师发现,罚我们顶脸盆为止。
在这里的生活是丰富的,我们总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举行风筝比赛,足球比赛,或是自己动手包饺子。除了吃以外,我一窍不通,都是充当拉拉队的角色,喊到喉咙生疼。
中学,情窦初开的年代。我在食堂里邂逅了他,一个隔壁班的男孩。总是喜欢在食堂里,和他相遇在洗手台,而后用余光看着他的侧面轮廓,心里激荡着,直到感觉有些眩晕。现在,每一次站在洗手台前,我总是楞在那,看着镜中的自己,看着旁边镜中的空无,一个人发呆。然后清醒,然后转身走开。经常忘记关水龙头,不得不回头。
他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因为我第一个爱的人是他,第一次把爱的感觉给了他。也许我太爱我自己,所以不舍得受伤害,所以不舍得他的身影在记忆里抹去。我知道我爱的只是爱他的那份爱,而不再是永,但我依然在看见身穿制服的十六七岁的男孩女孩时,会心伤,会黯然。
生物课上的糟老头,他总是口沫横飞的扫过我们的脸,带着烟渍的味道。
他总是走到我的面前就转身,然后叹气,记忆最深的是他送我的那句至理名言:“朽木不可雕也。”印象深刻,终身不忘。
那个化学课的老不死的,总是手拿试管,嘴里念叨着:震荡,震荡,这是震荡。这不是废话嘛!不是震荡还是震动啊!不学化学我都知道。他总是用眼角的余光描我,时不时的还夹我一眼。我怎么了我?不就是上课的时候,说说话,吃吃零食,看看课外书吗?除此之外我也没什么毛病。
一次生物课,他拿着一管不知道什么是东西的液体,又开始震荡,一不小心,也许是真的不小心,滴在了我的新鞋上。而后还毫无悔意的说:看见没有?这就是化学反应。白的变成了黄的。
然后课堂上哄笑了半天,我就是没镜子,要是有,我敢确定我的脸色是铁青的。
要说还的是老奶奶,我的历史老师。一个吸烟的老太太,性格特好,别管我上课什么样,就是喜欢我。
总是在上课被赶出教室的时候,陪我聊天,安排个政治课教育我。半是玩笑,半是认真,一般我都是虚心接受,点头哈腰。
一直到现在,我最喜欢的科目还是历史,不是喜欢历史到底有多吸引人,就是一拿起历史书的时候,就能想起那个夹着烟卷,慈眉善目的老太太。
毕业了,在2年后,我这次没像小学的时候那样,以一百米俩脚印的速度消失。也许是多了隔壁班牵绊自己的人,也许是最值得收藏的回忆。我在毕业典礼之后,漫步在操场上,蹲坐在花坛上,想着以前的事。想起在初三那年学回了吸烟,把同寝女孩的褥子燃着,看着她嚎啕大哭,把自己的褥子给了她,然后把馒头带进她的嘴里。想起再也听不见的那句“朽木不可雕也”想起那双变黄的运动鞋,想起了想不起的点点滴滴。
中考那天,我因为睡过了时间,没去考。考高中的机会失之交臂,其实也不然,我根本就考不上,这是定局。
不能就此完毕学业生涯,老妈把我送进了女子高中,那里是清一色女生,根本看不见“荤腥”学校的大墙外是大海,很美,前面是一片绿山,也很美,可是看着学校里的老师,我是一点恋景的心情都无。
带西德眼镜的老处女。我们的道德课老师,一个古怪的老女人。五十几岁了,还没结婚,我估计是打算把终身献给了教育事业。带着厚重的镜框和镜片,说话陈词滥调。她让我想起了修女,把一生献给了上帝,还无怨无悔。我们总是秘密议论她,是不是被年轻时候的男朋友抛弃了啊?是不是男朋友移情别恋了啊?诸如此类的无聊话题。
一次道德课上,后座的女生不慎把老师的眼镜弄坏了。只见她上窜下跳,嘴里嘟囔着:我戴了20年啊,从西德带回来的。
只听全班上下“哦”成一片,大伙猜疑是她旧男友送的。关于这些毫无根据的事,我们也只能在茶余饭后小论而已。要是被那个老师知道,至少要扒了我们一层皮。
在女子高中的日子不长,记忆也很浅,实在受不了那些变态老师的教育方式。什么形体啊!礼仪啊!一些根本派不上用场的无聊课程。我觉得退学是最好的解脱方法,去男女混合的学校看看。
由于我没有参加中考,只能上成人高中。这里的风景果然大不相同。虽然环境不是很好,不过接触要比女子学校多的多。
我被安排和一个长相酷似樱木花道的男孩一座。他很可爱,很单纯。喜打篮球之类的体育活动。他总是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塞糖果给我,糖果是甜甜的,有些暖,有他的手温,和他的热诚。
我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到了这里,我完全适应。我喜欢和他在下雨的时节,我坐在自行车的后面,轻搂他的腰,穿梭在城市之间。我们总是故意不打伞,被雨淋的湿透,然后绽放微笑,笑的很甜。
他是个安静的男孩,总是在某个放学的下午,把我拉到篮球场,让我一个人看他打篮球。在这段时间里,我很幸福,忘掉了很多不快乐。
暗恋他的女生有很多,但我不是其中的。我不知道是喜欢和他在一起,还是喜欢他的人,只知道现在这样很好,不需要表白,也不需要证明什么。
我提前半年毕业了,我在两个月里恶补功课,跟着高年级参加毕业考试。
我要证明我自己,不想为了那个没有底气,失之交臂的中考而困惑自己。
我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在我要上大学的前一个星期,我和他漫步在河边,看着他在我面前止步,流泪,涕不成声。我才知道原来他喜欢我,但我呢?我承认,我是个自私的人,有自私的灵魂。在成长的岁月里,我开始为了自己而活。所以我选择了一走了之,头也不回。
直到一年后,在同学口中得知,我走了以后他一直寡寡郁欢,而且手掌留下了难看的伤疤。说真的,我哭的一塌糊涂,为了那只为我温暖糖果的手心,为了那个笑容可拘的阳光男孩。但事过变迁,那些也只能算往事,就让一切在记忆里淡去吧。
进入大学的第一感觉,没有固定教室,没有固定的时间上课。一切看似很轻松,其实竞争全在无形里。学校在我所在省份很出名,而且学生的生活等很多方面都较时尚。我很喜欢这种氛围,有自己的空间,有自己的主见,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不必理会老师的感受。没人管你,没人督促你,什么都要靠自己。
学习外语,是家里的意思。我本人不大喜欢,因为自身的底子不是很好,有时根本听不懂课程。我是个随意的人,喜欢就去做,不喜欢就放弃。所以导致我在入学的第二年,自己辍学了。
看不惯上“夜班”的女同学,看不惯装成公子哥的自大男生。我通常对于这一类和其余的某些类不加理睬。
我总是一个人,走进教室,走出教室。还保持着历年来的习惯,上课吃吃零食,和旁边的男生或是女生有一搭没一搭的调侃。其实一下课就各奔东西,从来不曾相识,消磨时间而已。
总是让别人以为我很冷酷,很高傲。只是我这个人不善与和自己异类的人交流。上课铃声一响,我坐在最后一桌。下课铃声一响,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想背后有不少人说我古怪,或是稀奇吧。
在这里也交了两个朋友,一个是有德国男朋友的,一个是有日本男朋友的。
我,孤身一人。幸亏她们的男友经常不再身边,我就钻了空子,多了两个朋友。
去年的雨季,送走那个有德国男友的女友,走的时候大包小裹的,我送她去机场的时候,旁人也许以为我是拎行李的。累了满头的汗,也没把眼泪从另一个渠道流干。看着她幸福的笑着,我还能说什么?祝福吧!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要不是机场人多,我真想照她的屁股狠狠踹下去,让她来个狗吃屎,送她一句:有异性,没人性的东西!!
今年的第一场雪,送走了另一个朋友。是我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个朋友。
我们一起相处了两年。我教会了她坚强,而自己却越来越软弱。我告诉她要有自己的梦想,我却开始与梦想拉开距离。我说,以后再见面的时候,我们都真的长大了,可不要因为要相夫教子而忘记我啊!
她开玩笑的说,我还怕你忘记我呢。我以为真的可以和你相守一辈子。两个不婚主义的女人,在一起生活。
这话让她说的,好象我是同性恋似的。不就是舍不得这几年的感情吗?我还能说什么?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早晚都得有这一天。
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剪票,我决然的走了。没把她送进站台,也没说再见。
我害怕那样的场景,害怕分离的眼泪。毕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彼此的过客,无论时间的长短,都是擦肩而过。有人记得你,于是在某一天相遇在大街上,互相寒暄,也许还会流泪。有的人早就忘记你的存在,从你身边走过,头也不回。对于这样的人,我从不会上前主动搭讪,无用的行为,不记得我的人,就让他把我遗忘吧,扔在一个不被光顾的角落,放在想不起的旮旯。
我坐在广场上的木凳上,喝着干烈的红酒,听着广场播放的树的记忆。无味的咀嚼泛黄的回忆,味道全在回忆里,可是现今的感觉只是想得起,摸不到的一切。
雪还在下着,酒已饮尽,听见广场后面火车鸣笛的声响。知道朋友已开始登上新的路,我也是离开的时候了,从云或是那些不会再见面的人的心里离开。
把酒瓶丢在垃圾箱里,弹开燃烧着的烟蒂,任其随风熄灭。看着那个微光在半空中划过的弧度,而后落在远处,也许已经灭了,也许还在燃着。张开怀抱在空旷的广场上,拥抱自己,拥抱树的记忆,拥抱纷飞的飘雪,还有所有不堪和退色的回忆。
我总是埋怨自己一事无成,活了二十几年,却没有最基本的生存能力。
记忆都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没有完整。回忆起来,总是感觉有些遗憾。又一想,也许正因为自己的性格唆使,才有了这些经历。
从八岁到十四岁,算是人生中做的最完整的六年。在一个小学里,完成了六年义务教育的前半段。
那是一个很小的学校,在一个僻静的巷子里。在我那个小城市里,知道的人也是不多。只是因为户口在那里,所以就到那里读书。我忘记了当初走进校门的情形,忘记了走进教室的感觉,那年我才八岁,怎么可能把一种感觉记得那么完整?
很小的操场,四周都是柳树环绕,校园角落里,有个小工厂,在我的记忆里,每天上课下课都的听那些机器轰鸣。不知道那家工厂生产什么,直到小学四年级,顺手牵羊的拿了一个轮子回家,被老妈狠狠的踹了一脚才知道,原来这是汽车轮子的工厂。
破旧的教室,我们四十几个人在一个教室里上课。很挤,一到夏天,我总是想骑在窗台上听课。我们这个学年只有我们一个班,所以每次考试我对七姑八姨报成绩,从来不是我在我们班多少名,都说我在我们学年多少多少名。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老妈总会补上一句:她们学年就一个班。
那个上课爱拖鞋的女老师。我坐在第一排,老师安排的。因为上课我总是东张西望,左顾右盼。老师无奈把我安排在眼皮子底下,好方便她呵斥我,方便她用教棍敲我的肩膀。
说真的,我真讨厌在夏天坐在第一座。她总是拖鞋。高跟鞋挂在脚上摇啊!摇啊!要拖就拖,摇什么啊?这是我对老师的第一印象。
而后,我才发现她还有个爱好,就是敲黑板。细细的手腕上戴里一对银手镯,一敲黑板就叮呤咣啷作响。夏天总是一身黄裙子,晃来晃去,很耀眼。冬天时总是唆使我们从家里拿煤球,为教室取暖。偶尔让学校附近的学生拿根葱,弄头蒜,好做午餐时备用。我就是受害者,拿的时候要忍耐老妈的指责,就知道老师老师,让你干吗你就干吗。
六年级的时候,我的学习很差,一是因为学校的工厂,二是因为老师的脚味,三是因为老师敲黑板时发出的声音,让我听力有了问题。我曾经这么以为,其实都是借口。还不是喜欢上学校大墙后面的河,没事抓个螃蟹小鱼虾之类的玩玩,我奉献的煤球和葱蒜起了作用,老师让我一三五去她家里在住,帮我补习功课。那是一个星期中最黑色的三天,要忍受黑暗的灯,为了省电,导致我现在多了双眼睛。要忍受在学校里就开始厌恶的语言,总是在我带着老师家的孩子拱进鸡窝拿鸡蛋,或是把老师家的孩子画成京剧脸谱的时候。要忍受老师家的饭菜,说真的,我开始理解老师的让我们赞助的原因。天天这个炒鸡蛋,那个炒鸡蛋的,肉哪去了?我那时还以为世界都在吃素呢。回家才知道,原来吃素只在那几天。
毕业了,我一点留恋的感觉也没有。只是感觉解放了,在十四岁那年,我体会到了全国大解放的欢喜。拿起书包在毕业典礼上消失了,连纪念照片都没拍,以一百米俩脚印的速度消失了。
顺理成章的进入了初中,又一所不为人知的小学校。操场可比小学的大多了。可能是跟人数和体积有关。我第一次在大楼里上课,感觉很舒服,不必在夏天想方设法靠近窗户,不必为拿煤球而被老妈责备。
教学素质尚且不说,单说老师,那叫一个凄惨。讲的时候,还是一味的敲黑板,这是老师的惯用招数。时不时的恐吓我们,不上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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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校的路上,我真正感觉到了什么是重在参与,成绩不是第一位。这是自我安慰的最好借口。很高明,不过我还是不敢抬头挺胸的走出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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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段终身难忘的经历,有时想起还是怀念到流泪。印象最深的是到校第一天的同桌。一个有严重远视,斜视加闪光的胖男孩。
他很高,坐在外面,我坐在里面。一上课的时候,我总是感觉,他稍微往我这一偏,我就能被挤扁。冬天的时候他总是把鼻涕的纸放错地方,塞进我的书桌里。也难怪,眼神不好,我又能怎样?揍他一顿?打不过他不说,还得被打。
经过我三番五次的申请,换座了。同桌是个爱看漫画的女孩,巧的是,我们在宿舍还是邻床。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们钻进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乱马1/2,吃着零食,直到寝室老师发现,罚我们顶脸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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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因为我第一个爱的人是他,第一次把爱的感觉给了他。也许我太爱我自己,所以不舍得受伤害,所以不舍得他的身影在记忆里抹去。我知道我爱的只是爱他的那份爱,而不再是永,但我依然在看见身穿制服的十六七岁的男孩女孩时,会心伤,会黯然。
生物课上的糟老头,他总是口沫横飞的扫过我们的脸,带着烟渍的味道。
他总是走到我的面前就转身,然后叹气,记忆最深的是他送我的那句至理名言:“朽木不可雕也。”印象深刻,终身不忘。
那个化学课的老不死的,总是手拿试管,嘴里念叨着:震荡,震荡,这是震荡。这不是废话嘛!不是震荡还是震动啊!不学化学我都知道。他总是用眼角的余光描我,时不时的还夹我一眼。我怎么了我?不就是上课的时候,说说话,吃吃零食,看看课外书吗?除此之外我也没什么毛病。
一次生物课,他拿着一管不知道什么是东西的液体,又开始震荡,一不小心,也许是真的不小心,滴在了我的新鞋上。而后还毫无悔意的说:看见没有?这就是化学反应。白的变成了黄的。
然后课堂上哄笑了半天,我就是没镜子,要是有,我敢确定我的脸色是铁青的。
要说还的是老奶奶,我的历史老师。一个吸烟的老太太,性格特好,别管我上课什么样,就是喜欢我。
总是在上课被赶出教室的时候,陪我聊天,安排个政治课教育我。半是玩笑,半是认真,一般我都是虚心接受,点头哈腰。
一直到现在,我最喜欢的科目还是历史,不是喜欢历史到底有多吸引人,就是一拿起历史书的时候,就能想起那个夹着烟卷,慈眉善目的老太太。
毕业了,在2年后,我这次没像小学的时候那样,以一百米俩脚印的速度消失。也许是多了隔壁班牵绊自己的人,也许是最值得收藏的回忆。我在毕业典礼之后,漫步在操场上,蹲坐在花坛上,想着以前的事。想起在初三那年学回了吸烟,把同寝女孩的褥子燃着,看着她嚎啕大哭,把自己的褥子给了她,然后把馒头带进她的嘴里。想起再也听不见的那句“朽木不可雕也”想起那双变黄的运动鞋,想起了想不起的点点滴滴。
中考那天,我因为睡过了时间,没去考。考高中的机会失之交臂,其实也不然,我根本就考不上,这是定局。
不能就此完毕学业生涯,老妈把我送进了女子高中,那里是清一色女生,根本看不见“荤腥”学校的大墙外是大海,很美,前面是一片绿山,也很美,可是看着学校里的老师,我是一点恋景的心情都无。
带西德眼镜的老处女。我们的道德课老师,一个古怪的老女人。五十几岁了,还没结婚,我估计是打算把终身献给了教育事业。带着厚重的镜框和镜片,说话陈词滥调。她让我想起了修女,把一生献给了上帝,还无怨无悔。我们总是秘密议论她,是不是被年轻时候的男朋友抛弃了啊?是不是男朋友移情别恋了啊?诸如此类的无聊话题。
一次道德课上,后座的女生不慎把老师的眼镜弄坏了。只见她上窜下跳,嘴里嘟囔着:我戴了20年啊,从西德带回来的。
只听全班上下“哦”成一片,大伙猜疑是她旧男友送的。关于这些毫无根据的事,我们也只能在茶余饭后小论而已。要是被那个老师知道,至少要扒了我们一层皮。
在女子高中的日子不长,记忆也很浅,实在受不了那些变态老师的教育方式。什么形体啊!礼仪啊!一些根本派不上用场的无聊课程。我觉得退学是最好的解脱方法,去男女混合的学校看看。
由于我没有参加中考,只能上成人高中。这里的风景果然大不相同。虽然环境不是很好,不过接触要比女子学校多的多。
我被安排和一个长相酷似樱木花道的男孩一座。他很可爱,很单纯。喜打篮球之类的体育活动。他总是在我不开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塞糖果给我,糖果是甜甜的,有些暖,有他的手温,和他的热诚。
我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到了这里,我完全适应。我喜欢和他在下雨的时节,我坐在自行车的后面,轻搂他的腰,穿梭在城市之间。我们总是故意不打伞,被雨淋的湿透,然后绽放微笑,笑的很甜。
他是个安静的男孩,总是在某个放学的下午,把我拉到篮球场,让我一个人看他打篮球。在这段时间里,我很幸福,忘掉了很多不快乐。
暗恋他的女生有很多,但我不是其中的。我不知道是喜欢和他在一起,还是喜欢他的人,只知道现在这样很好,不需要表白,也不需要证明什么。
我提前半年毕业了,我在两个月里恶补功课,跟着高年级参加毕业考试。
我要证明我自己,不想为了那个没有底气,失之交臂的中考而困惑自己。
我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在我要上大学的前一个星期,我和他漫步在河边,看着他在我面前止步,流泪,涕不成声。我才知道原来他喜欢我,但我呢?我承认,我是个自私的人,有自私的灵魂。在成长的岁月里,我开始为了自己而活。所以我选择了一走了之,头也不回。
直到一年后,在同学口中得知,我走了以后他一直寡寡郁欢,而且手掌留下了难看的伤疤。说真的,我哭的一塌糊涂,为了那只为我温暖糖果的手心,为了那个笑容可拘的阳光男孩。但事过变迁,那些也只能算往事,就让一切在记忆里淡去吧。
进入大学的第一感觉,没有固定教室,没有固定的时间上课。一切看似很轻松,其实竞争全在无形里。学校在我所在省份很出名,而且学生的生活等很多方面都较时尚。我很喜欢这种氛围,有自己的空间,有自己的主见,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不必理会老师的感受。没人管你,没人督促你,什么都要靠自己。
学习外语,是家里的意思。我本人不大喜欢,因为自身的底子不是很好,有时根本听不懂课程。我是个随意的人,喜欢就去做,不喜欢就放弃。所以导致我在入学的第二年,自己辍学了。
看不惯上“夜班”的女同学,看不惯装成公子哥的自大男生。我通常对于这一类和其余的某些类不加理睬。
我总是一个人,走进教室,走出教室。还保持着历年来的习惯,上课吃吃零食,和旁边的男生或是女生有一搭没一搭的调侃。其实一下课就各奔东西,从来不曾相识,消磨时间而已。
总是让别人以为我很冷酷,很高傲。只是我这个人不善与和自己异类的人交流。上课铃声一响,我坐在最后一桌。下课铃声一响,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想背后有不少人说我古怪,或是稀奇吧。
在这里也交了两个朋友,一个是有德国男朋友的,一个是有日本男朋友的。
我,孤身一人。幸亏她们的男友经常不再身边,我就钻了空子,多了两个朋友。
去年的雨季,送走那个有德国男友的女友,走的时候大包小裹的,我送她去机场的时候,旁人也许以为我是拎行李的。累了满头的汗,也没把眼泪从另一个渠道流干。看着她幸福的笑着,我还能说什么?祝福吧!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要不是机场人多,我真想照她的屁股狠狠踹下去,让她来个狗吃屎,送她一句:有异性,没人性的东西!!
今年的第一场雪,送走了另一个朋友。是我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个朋友。
我们一起相处了两年。我教会了她坚强,而自己却越来越软弱。我告诉她要有自己的梦想,我却开始与梦想拉开距离。我说,以后再见面的时候,我们都真的长大了,可不要因为要相夫教子而忘记我啊!
她开玩笑的说,我还怕你忘记我呢。我以为真的可以和你相守一辈子。两个不婚主义的女人,在一起生活。
这话让她说的,好象我是同性恋似的。不就是舍不得这几年的感情吗?我还能说什么?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早晚都得有这一天。
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剪票,我决然的走了。没把她送进站台,也没说再见。
我害怕那样的场景,害怕分离的眼泪。毕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彼此的过客,无论时间的长短,都是擦肩而过。有人记得你,于是在某一天相遇在大街上,互相寒暄,也许还会流泪。有的人早就忘记你的存在,从你身边走过,头也不回。对于这样的人,我从不会上前主动搭讪,无用的行为,不记得我的人,就让他把我遗忘吧,扔在一个不被光顾的角落,放在想不起的旮旯。
我坐在广场上的木凳上,喝着干烈的红酒,听着广场播放的树的记忆。无味的咀嚼泛黄的回忆,味道全在回忆里,可是现今的感觉只是想得起,摸不到的一切。
雪还在下着,酒已饮尽,听见广场后面火车鸣笛的声响。知道朋友已开始登上新的路,我也是离开的时候了,从云或是那些不会再见面的人的心里离开。
把酒瓶丢在垃圾箱里,弹开燃烧着的烟蒂,任其随风熄灭。看着那个微光在半空中划过的弧度,而后落在远处,也许已经灭了,也许还在燃着。张开怀抱在空旷的广场上,拥抱自己,拥抱树的记忆,拥抱纷飞的飘雪,还有所有不堪和退色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