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记独角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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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明是爱那个人的,但你不知道要怎么表达,你只好反过来,用放弃来表达你的爱,你说再见,就这样两个字,一辈子
wind:我欠你一个拥抱
我叫wind,我刚从上海来到香港。35岁,单身,之前我是香港公司驻上海的代表。三个月前,我申请调回香港总部。
现在是下班时间,我不想回住所,回去了也是一个人。还有一个小时警卫才会来关门,我容许自己想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
公司在27楼,我有时抬头向外望,有时会看到飞机在头顶的狭窄天空呼啸而过,我没有恐高症,有时也会往下眺望,往下眺望的时候我会想起moon说过:你总是高高在上。
我总是高高在上。
办公台的抽屉里有一只小乌龟,我知道它还活着,但它总是静悄悄的,永远沉默,也许它患了自闭症,我想不出一只乌龟有什么好焦虑或自卑的。我不喜欢它,但这是moon托人带给我的。一个堂堂大公司的职员竟然在办公室养乌龟,要是传到客户的耳朵里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意和声誉?
我是一个色盲。我所能看到的只有黑白两色,城市是黑白之城,街道是黑白街道,我的屋子也是黑白屋子,了无生趣,空落落。
在香港工作就像罗拉快跑,每个人都有上着紧紧的发条,开始的时候,总感觉自己不能再拧了,再拧就要崩溃。后来慢慢好一些,我的肋手索菲娅,四年来给过我许多无私的帮助,无论是在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圣经里说,女人是男人身体里的一根肋骨。泰戈尔说:当你在黑暗之中找不到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来当作火把燃烧,照着自己向前走。索菲娅甘愿把自己当做火把,四年来从不对我要求什么。我是知道她的。我有深深的羞愧,我是个自私的男人,四年都不能给她一个承诺,因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我要给她安全感和给她未来的那个人。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到moon说她要和我在一起。她骂我无情无趣,把她孤伶伶地丢在那里。这个女孩,任性,像孩子一样,想哭就哭,想闹就闹。可爱,但是不可以爱。这是我离开她的原因,我是大人,大人有大人的事情要做。我是聪明的,但你要知道,过于聪明的人都是孤独的。我的工作让我有许多的机会接触美女,是真的美女,她们大多都是模特。我也有过女朋友,成为她们生命里难以忽略的爱情挫折。但没有一个人像moon那样,身上永远带着倔强和不屑,还有种种关于暴力的像征,那一些日子,她简直就是一个直逼我灵魂极限的妖精,让我节节败退,溃不成军,落荒而逃。出逃的那天,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往窗外看了一眼,我知道我的以后又多了一个不可能忘记的人。
你看到我活得多姿多彩,其实我孤苦伶仃。
今天早晨,我打开卫生间,出现在镜子里,看到眼角有两条细纹,像有手指轻轻划过,很浅,我还来不及分析是什么时候长出的,索菲娅就打来电话,观塘那边有事情要办。我有司机,但我不坐车,我坐地铁,moon说过,如果你搭乘地铁,永远会有新奇的发现。于是我从尖沙咀搭乘地铁去观塘,在地铁出口不远处的翠乐楼,我就看到了那个女子。
我看到一个拉着皮箱的女子,像极moon,我觉得她应该是moon,她永远只会穿我分得清的黑白衣服,有时“罗纳尔朵”有时“露里娃”有时“姿丹妮”人群这中她长发,黑大衣,靴子,她最喜欢靴子,据说这是自我保护的隐喻。
难道是她来了。当我艰难的拔开密密麻麻的麻木人群,跑到对面却没有看到她。是我看错了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来?我转头向子弹一样射来射去的车流里寻觅,啊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摸着有些发冷的胸口,我如何才能让你知道,一个人不能和另一个人在一起有许多的理由,就像一个男人为了逃避自己所爱的人四处躲避一样。我如何才能让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小孩。
blue:请带我回家
我叫blue。三个月前我从北京来到昆明。25岁。我一个人。在学校我学的是商业管理,但我毕业后所做的事情与我所学的专业相差甚远。我喜欢jazz,最喜欢milesdavis,喜欢他把爵士和摇滚融合起来,这样听上去很酷,喜欢louisarmstrong,他苍老的嗓音听上去很温暖。
离开北京的那天,北京还在下着沙,我把衣服装进一口巨大的箱子,取出银行里所有的集蓄,然后坐在地板上给他的手机发短信:你等着,我来看你。旁边是空的啤酒罐,不多不少。6个。
6!
我为一个男人到过6个城市,我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也从一场沧凉漂到另一场苍凉。我看过恩雅的文字,她说: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的触动,就会有细细的疼痛。但我不会,我是没有根的,我在同一个不肯承认不肯停留的男人恋爱,他在不同的城市奔波,我在不同的城市追逐,我记得最初他在我耳边说过的话,他说vivian。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是印度语言里“我爱你”的意思。
我为了vivian而追逐,我追逐只是为了知道,了解,明白他到底爱我不爱?
六年,答案显而易见。当初河边青青草,如今漠漠原上风!就这样经过流年。
我知道我给他发完知信他又会从那个城市消失。我喝下最后一口啤酒我笑笑,去了我也找不到。
我来昆明是因为这里不冷,四季如春,花开不败。温暖。
银海公寓十五楼。那天搬进去的时候。房东不在,同样是房客的女孩在,她跟我打招呼;“海,我叫moon”她不张扬,也不冷寂。一下子就喜欢上这样的女孩。电视里正在放花样年华:
“那是一种难堪的相对
她一直羞低着头
给他一个接近的机会
他没有勇气接近
她掉转身,走了。”
若是等一等,结局也就两样了。
她说你坐,我给你倒水,擦身而过的时候,闻到她身上的气味,我说阿迪达斯男用香水?她说你的嗅觉真是敏锐,我用来纪念一个逃跑的男人,他的身上就是这种气味。
我不常见到她。她朝九晚五,而我昼伏夜出。她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下了。而每一天我起来,客厅里必定会有一束新鲜的向日葵,证明她曾经回来过。
我睡眠的时间很少,有时五六个小时就够,醒来我就上网,好多次总能看到一个叫wind的男人。每一次都进来和所有人说同样的话:你在吗?我想和你说说话。我说你每次进来都这样问,你要找谁啊?他就消失了。第二次我又对他说,我有许多的时间,我可以帮你找啊,他又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对我缺乏信任,这没什么,在网上,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即使隔了一台银屏,仍是害怕说真话。我叹了口气。进了一个电影网站看天空之城,这是一部催泪弹,让我的眼泪不停的流啊流,幸好,这个世界上没有盛眼泪的容器,否则,我们的悲伤就永远没有能够释放的一天。
是的,我流泪因为我悲伤。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我常常在夜里怀念我那一场场因为追逐带来的错失。六年后我变成一个冷暖自知的女子,茕茕孑立,无人知悉。
如果你是个温暖的男子,能不能,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回头,对我注目,对我说:我带你回家。
我害怕被孤伶伶的抛下,哪怕在自己最爱城市的街头。
我害怕一辈子孤单,一辈子就这么孤单。
moon:那天,你终于离我而去
我叫moon,24岁,没有男朋友,有n多个男性朋友。
三个月前,有个在上海的混蛋给我寄飞机票。所以我从昆明来到上海。来到上海我把这个叫陈昶的混蛋弄得几乎疯掉。
其实陈昶不是混蛋,他是个非常高明的电脑黑客。他从台湾来,认识他的时候他是根竹竿来着,两年不见他竟长得像头大猪。
他经常会破解别人的电子信箱密码去看别人的邮件。我问他是怎么干的,他说人地址查到别人的电话号码,再由电话号码查上网账号,有账号就可以进入别人的界面,接管别人的电脑。
所以,他知道我所有的秘密,比如我千里迢迢从昆明来到上海,并不是为了他;比如我写在电脑里的日记里记着我曾吸食过大麻。因为我听说抽了大麻就什么话都敢说了,事实是我抽了大麻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痛苦的睡死在床上的而某人的飞机起飞时间已到。上海的机场设计得不像昆明的机场那样人性化,我就是在那里喊死也没有人会回应我。
我逼着陈昶进入某人的电脑,不管我怎么样哭闹这个混蛋只会说一句话:不要逼我。
后来干脆什么话都不说,失踪了。电脑屏保整天有一行字窜来窜去:不要逼我,会疯掉的。
当我把陈昶的杯子一个接一个的摔完之后,我才惊异的发现原来我是有暴力倾向的。
我知道男人都怕我这样的女子。
我不喝酒,但身上总有酒的味道,所以某人说:你是酒样女人,让人沉醉;我喜欢锦衣夜行,但白天只穿黑白衣服,因为某人是色盲。
“你该走了,以后不要再来。”那天某人粗暴的将我推出他的房门外,哐当一声关上门。
“你这个胆小鬼!”我对着他的门大喊,我不确定他是否有听见。
后来他又跑下来给我披上风衣,他说:你打车回去,明天我就到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了。
每当我趴在床上想到这里,就会大哭不已。
他是聪明的男人,明白擦身而过才不会发生碰撞的危险。但我不能一笑而过,他不会明白。我能记住他一辈子,他是我那天吸食了大麻难受得磕破了额头留下的印记。
我时常会梦到他,我已经熟悉了他身上的味道,我知道他用海飞丝和沙宣洗发水,用浪奇洗衣液,用高露洁和狮王牙膏,用滴露和zest沐浴露;还知道他用刺激神经的“阿迪达斯”香水,一如我和他的爱情,逃不过起伏跌宕的命运。
我什么都失去了,不论是爱我或我爱的人。但是我高兴。
我终于可以不追逐与被追逐。
终于可以不一次又一次的把希望放在下一个十字路口。
我终于
可以
停下脚步。
我追于可以停下追逐的脚步。
你明明是爱那个人的,但你不知道要怎么表达,你只好反过来,用放弃来表达你的爱,你说再见,就这样两个字,一辈子
wind:我欠你一个拥抱
我叫wind,我刚从上海来到香港。35岁,单身,之前我是香港公司驻上海的代表。三个月前,我申请调回香港总部。
现在是下班时间,我不想回住所,回去了也是一个人。还有一个小时警卫才会来关门,我容许自己想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
公司在27楼,我有时抬头向外望,有时会看到飞机在头顶的狭窄天空呼啸而过,我没有恐高症,有时也会往下眺望,往下眺望的时候我会想起moon说过:你总是高高在上。
我总是高高在上。
办公台的抽屉里有一只小乌龟,我知道它还活着,但它总是静悄悄的,永远沉默,也许它患了自闭症,我想不出一只乌龟有什么好焦虑或自卑的。我不喜欢它,但这是moon托人带给我的。一个堂堂大公司的职员竟然在办公室养乌龟,要是传到客户的耳朵里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意和声誉?
我是一个色盲。我所能看到的只有黑白两色,城市是黑白之城,街道是黑白街道,我的屋子也是黑白屋子,了无生趣,空落落。
在香港工作就像罗拉快跑,每个人都有上着紧紧的发条,开始的时候,总感觉自己不能再拧了,再拧就要崩溃。后来慢慢好一些,我的肋手索菲娅,四年来给过我许多无私的帮助,无论是在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圣经里说,女人是男人身体里的一根肋骨。泰戈尔说:当你在黑暗之中找不到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来当作火把燃烧,照着自己向前走。索菲娅甘愿把自己当做火把,四年来从不对我要求什么。我是知道她的。我有深深的羞愧,我是个自私的男人,四年都不能给她一个承诺,因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我要给她安全感和给她未来的那个人。昨天晚上做了个梦,梦到moon说她要和我在一起。她骂我无情无趣,把她孤伶伶地丢在那里。这个女孩,任性,像孩子一样,想哭就哭,想闹就闹。可爱,但是不可以爱。这是我离开她的原因,我是大人,大人有大人的事情要做。我是聪明的,但你要知道,过于聪明的人都是孤独的。我的工作让我有许多的机会接触美女,是真的美女,她们大多都是模特。我也有过女朋友,成为她们生命里难以忽略的爱情挫折。但没有一个人像moon那样,身上永远带着倔强和不屑,还有种种关于暴力的像征,那一些日子,她简直就是一个直逼我灵魂极限的妖精,让我节节败退,溃不成军,落荒而逃。出逃的那天,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往窗外看了一眼,我知道我的以后又多了一个不可能忘记的人。
你看到我活得多姿多彩,其实我孤苦伶仃。
今天早晨,我打开卫生间,出现在镜子里,看到眼角有两条细纹,像有手指轻轻划过,很浅,我还来不及分析是什么时候长出的,索菲娅就打来电话,观塘那边有事情要办。我有司机,但我不坐车,我坐地铁,moon说过,如果你搭乘地铁,永远会有新奇的发现。于是我从尖沙咀搭乘地铁去观塘,在地铁出口不远处的翠乐楼,我就看到了那个女子。
我看到一个拉着皮箱的女子,像极moon,我觉得她应该是moon,她永远只会穿我分得清的黑白衣服,有时“罗纳尔朵”有时“露里娃”有时“姿丹妮”人群这中她长发,黑大衣,靴子,她最喜欢靴子,据说这是自我保护的隐喻。
难道是她来了。当我艰难的拔开密密麻麻的麻木人群,跑到对面却没有看到她。是我看错了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来?我转头向子弹一样射来射去的车流里寻觅,啊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摸着有些发冷的胸口,我如何才能让你知道,一个人不能和另一个人在一起有许多的理由,就像一个男人为了逃避自己所爱的人四处躲避一样。我如何才能让你知道:我是爱你的,小孩。
blue:请带我回家
我叫blue。三个月前我从北京来到昆明。25岁。我一个人。在学校我学的是商业管理,但我毕业后所做的事情与我所学的专业相差甚远。我喜欢jazz,最喜欢milesdavis,喜欢他把爵士和摇滚融合起来,这样听上去很酷,喜欢louisarmstrong,他苍老的嗓音听上去很温暖。
离开北京的那天,北京还在下着沙,我把衣服装进一口巨大的箱子,取出银行里所有的集蓄,然后坐在地板上给他的手机发短信:你等着,我来看你。旁边是空的啤酒罐,不多不少。6个。
6!
我为一个男人到过6个城市,我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也从一场沧凉漂到另一场苍凉。我看过恩雅的文字,她说:每个人都是有根的,长在脚底下,轻轻的触动,就会有细细的疼痛。但我不会,我是没有根的,我在同一个不肯承认不肯停留的男人恋爱,他在不同的城市奔波,我在不同的城市追逐,我记得最初他在我耳边说过的话,他说vivian。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是印度语言里“我爱你”的意思。
我为了vivian而追逐,我追逐只是为了知道,了解,明白他到底爱我不爱?
六年,答案显而易见。当初河边青青草,如今漠漠原上风!就这样经过流年。
我知道我给他发完知信他又会从那个城市消失。我喝下最后一口啤酒我笑笑,去了我也找不到。
我来昆明是因为这里不冷,四季如春,花开不败。温暖。
银海公寓十五楼。那天搬进去的时候。房东不在,同样是房客的女孩在,她跟我打招呼;“海,我叫moon”她不张扬,也不冷寂。一下子就喜欢上这样的女孩。电视里正在放花样年华:
“那是一种难堪的相对
她一直羞低着头
给他一个接近的机会
他没有勇气接近
她掉转身,走了。”
若是等一等,结局也就两样了。
她说你坐,我给你倒水,擦身而过的时候,闻到她身上的气味,我说阿迪达斯男用香水?她说你的嗅觉真是敏锐,我用来纪念一个逃跑的男人,他的身上就是这种气味。
我不常见到她。她朝九晚五,而我昼伏夜出。她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下了。而每一天我起来,客厅里必定会有一束新鲜的向日葵,证明她曾经回来过。
我睡眠的时间很少,有时五六个小时就够,醒来我就上网,好多次总能看到一个叫wind的男人。每一次都进来和所有人说同样的话:你在吗?我想和你说说话。我说你每次进来都这样问,你要找谁啊?他就消失了。第二次我又对他说,我有许多的时间,我可以帮你找啊,他又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对我缺乏信任,这没什么,在网上,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即使隔了一台银屏,仍是害怕说真话。我叹了口气。进了一个电影网站看天空之城,这是一部催泪弹,让我的眼泪不停的流啊流,幸好,这个世界上没有盛眼泪的容器,否则,我们的悲伤就永远没有能够释放的一天。
是的,我流泪因为我悲伤。我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我常常在夜里怀念我那一场场因为追逐带来的错失。六年后我变成一个冷暖自知的女子,茕茕孑立,无人知悉。
如果你是个温暖的男子,能不能,在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回头,对我注目,对我说:我带你回家。
我害怕被孤伶伶的抛下,哪怕在自己最爱城市的街头。
我害怕一辈子孤单,一辈子就这么孤单。
moon:那天,你终于离我而去
我叫moon,24岁,没有男朋友,有n多个男性朋友。
三个月前,有个在上海的混蛋给我寄飞机票。所以我从昆明来到上海。来到上海我把这个叫陈昶的混蛋弄得几乎疯掉。
其实陈昶不是混蛋,他是个非常高明的电脑黑客。他从台湾来,认识他的时候他是根竹竿来着,两年不见他竟长得像头大猪。
他经常会破解别人的电子信箱密码去看别人的邮件。我问他是怎么干的,他说人地址查到别人的电话号码,再由电话号码查上网账号,有账号就可以进入别人的界面,接管别人的电脑。
所以,他知道我所有的秘密,比如我千里迢迢从昆明来到上海,并不是为了他;比如我写在电脑里的日记里记着我曾吸食过大麻。因为我听说抽了大麻就什么话都敢说了,事实是我抽了大麻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痛苦的睡死在床上的而某人的飞机起飞时间已到。上海的机场设计得不像昆明的机场那样人性化,我就是在那里喊死也没有人会回应我。
我逼着陈昶进入某人的电脑,不管我怎么样哭闹这个混蛋只会说一句话:不要逼我。
后来干脆什么话都不说,失踪了。电脑屏保整天有一行字窜来窜去:不要逼我,会疯掉的。
当我把陈昶的杯子一个接一个的摔完之后,我才惊异的发现原来我是有暴力倾向的。
我知道男人都怕我这样的女子。
我不喝酒,但身上总有酒的味道,所以某人说:你是酒样女人,让人沉醉;我喜欢锦衣夜行,但白天只穿黑白衣服,因为某人是色盲。
“你该走了,以后不要再来。”那天某人粗暴的将我推出他的房门外,哐当一声关上门。
“你这个胆小鬼!”我对着他的门大喊,我不确定他是否有听见。
后来他又跑下来给我披上风衣,他说:你打车回去,明天我就到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了。
每当我趴在床上想到这里,就会大哭不已。
他是聪明的男人,明白擦身而过才不会发生碰撞的危险。但我不能一笑而过,他不会明白。我能记住他一辈子,他是我那天吸食了大麻难受得磕破了额头留下的印记。
我时常会梦到他,我已经熟悉了他身上的味道,我知道他用海飞丝和沙宣洗发水,用浪奇洗衣液,用高露洁和狮王牙膏,用滴露和zest沐浴露;还知道他用刺激神经的“阿迪达斯”香水,一如我和他的爱情,逃不过起伏跌宕的命运。
我什么都失去了,不论是爱我或我爱的人。但是我高兴。
我终于可以不追逐与被追逐。
终于可以不一次又一次的把希望放在下一个十字路口。
我终于
可以
停下脚步。
我追于可以停下追逐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