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随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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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闻大姓为盗劫,悬赏格购捕。半岁余,悉就执,亦俱引伏。而大姓恨盗甚,以多金赂狱卒,百计苦之,至足不蹑地,肋不到席。束缚不使如厕,裤中蛆虫,蠕蠕嘬股髀;唯不绝饮食,使勿速死而已。
盗恨大姓甚,私计;强劫得财,律不分首从斩;轮奸妇女,律亦不分首从斩;二罪从一科断,均归一斩;万无加至磔裂理。乃于庭鞠时,自供遍奸其妇女。官虽不据以录供,而众口坚之,众耳共闻,迄不能灭此语。不善大姓者又从而附会。盖盗已论死足蔽罪,而不惜多金,又百计苦之,其衔恨次骨,正以此人言籍籍,亦无从而辩此疑,遂大为门户玷,悔已无及。选自阅微草堂笔记
自译;小时候听说过某大户人家被强盗抢劫,出钱赏格,招人逮捕。过了半年多,将全部盗贼缉拿归案;审讯中盗贼已承认全部犯罪事实。但这大户人家对盗贼恨得咬牙切齿,用很多钱财收买狱卒,千方百计的去整他们,以至使他们达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站立时不让他们的双脚踏到地上,睡卧时不让他们的腰部肋骨接触到席子,用绳子把他们捆绑不让他们上厕所,致使粪便都拉在裤裆里,长满了蛆虫,爬上爬下,在他们的伤口上叮咬吮吸。只是不断绝他们的饮食,不让他们很快死去。
经如此这般的长期折磨,这伙盗贼们对这大户人家恨之入骨,他们私下里计议;抢劫财物,按法律规定,不分首恶从犯都判斩刑;轮奸妇女按法律规定,也不论首恶从犯都判斩刑。如果是两种罪行都犯了,合并科刑,也都不过是斩刑,绝对不至于把刑加重到分尸的程度。于是在开庭审讯的时候,他们都自动供认对这大户人家的妇女进行过轮奸。审讯的官员虽然都不信以为真,不把他们的口供录下来作为依据,可他们众口一辞,都坚决承认犯了这个罪,在场旁听的人也都听得清清楚楚,要想把这话隐瞒掩饰掉,已根本不可能。与这大户人家合不来的又从中加油添醋,夸大其辞。
自言;本来这伙盗贼已经依法判处死刑就足以抵罪了,可这大户人家却不惜多花银钱,想方设法以极不人道的方式去报复他们,使这伙盗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心情逆反,进行反扑。因此招来了乱七八糟不堪入耳的说法,想加以辨白已经于事无补,以至使这大户人家名誉遭到莫大的侮辱,再后悔已经来不及喽。
在旧社会,一般的所谓强盗,特别是对那些大户人家进行抢劫财物的强盗,多数都是为生活所迫,出于无奈的良苦百姓们。当案发被逮进监狱受到加倍的残酷折磨后“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进行反击,使之“人言籍籍”“遂大为门户玷”让这大户人家落了个花钱虐囚反被污的不齿下场。
自语;据记载,万恶的旧社会经常发生虐囚这样的事,当今幸福文明发达的新社会也会经常发生虐囚这样的事吗?答案模糊;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会正在继续着。不过,在媒体上我们轻易的听不见,看不到罢了。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于清风阁
小时闻大姓为盗劫,悬赏格购捕。半岁余,悉就执,亦俱引伏。而大姓恨盗甚,以多金赂狱卒,百计苦之,至足不蹑地,肋不到席。束缚不使如厕,裤中蛆虫,蠕蠕嘬股髀;唯不绝饮食,使勿速死而已。
盗恨大姓甚,私计;强劫得财,律不分首从斩;轮奸妇女,律亦不分首从斩;二罪从一科断,均归一斩;万无加至磔裂理。乃于庭鞠时,自供遍奸其妇女。官虽不据以录供,而众口坚之,众耳共闻,迄不能灭此语。不善大姓者又从而附会。盖盗已论死足蔽罪,而不惜多金,又百计苦之,其衔恨次骨,正以此人言籍籍,亦无从而辩此疑,遂大为门户玷,悔已无及。选自阅微草堂笔记
自译;小时候听说过某大户人家被强盗抢劫,出钱赏格,招人逮捕。过了半年多,将全部盗贼缉拿归案;审讯中盗贼已承认全部犯罪事实。但这大户人家对盗贼恨得咬牙切齿,用很多钱财收买狱卒,千方百计的去整他们,以至使他们达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站立时不让他们的双脚踏到地上,睡卧时不让他们的腰部肋骨接触到席子,用绳子把他们捆绑不让他们上厕所,致使粪便都拉在裤裆里,长满了蛆虫,爬上爬下,在他们的伤口上叮咬吮吸。只是不断绝他们的饮食,不让他们很快死去。
经如此这般的长期折磨,这伙盗贼们对这大户人家恨之入骨,他们私下里计议;抢劫财物,按法律规定,不分首恶从犯都判斩刑;轮奸妇女按法律规定,也不论首恶从犯都判斩刑。如果是两种罪行都犯了,合并科刑,也都不过是斩刑,绝对不至于把刑加重到分尸的程度。于是在开庭审讯的时候,他们都自动供认对这大户人家的妇女进行过轮奸。审讯的官员虽然都不信以为真,不把他们的口供录下来作为依据,可他们众口一辞,都坚决承认犯了这个罪,在场旁听的人也都听得清清楚楚,要想把这话隐瞒掩饰掉,已根本不可能。与这大户人家合不来的又从中加油添醋,夸大其辞。
自言;本来这伙盗贼已经依法判处死刑就足以抵罪了,可这大户人家却不惜多花银钱,想方设法以极不人道的方式去报复他们,使这伙盗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心情逆反,进行反扑。因此招来了乱七八糟不堪入耳的说法,想加以辨白已经于事无补,以至使这大户人家名誉遭到莫大的侮辱,再后悔已经来不及喽。
在旧社会,一般的所谓强盗,特别是对那些大户人家进行抢劫财物的强盗,多数都是为生活所迫,出于无奈的良苦百姓们。当案发被逮进监狱受到加倍的残酷折磨后“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进行反击,使之“人言籍籍”“遂大为门户玷”让这大户人家落了个花钱虐囚反被污的不齿下场。
自语;据记载,万恶的旧社会经常发生虐囚这样的事,当今幸福文明发达的新社会也会经常发生虐囚这样的事吗?答案模糊;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会正在继续着。不过,在媒体上我们轻易的听不见,看不到罢了。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于清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