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小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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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要是想要,咱们可以让铺子里的掌柜的去买一些去,反正现在北边也挺安全的。”叶四娘说道。
“不用,不用,以后再说,现在把这些旧的都用了,没的放在库里霉烂了。”
“那好,我就不替娘省着了,我想给舅母和舅舅他们都做一身,您看如何?”
“好,你大舅和大舅母没有白疼你。”付氏笑道。
正当付氏还在说从北边来的皮子越来越少后,叶四娘的小舅舅付仕松竟然回来了!
他可是离家好几年了,付氏一听说他回来了,就赶紧带上孩子们去了付家。
如今既然已经分家,这出去自然不用再禀报老太太。很是方便的很。
叶四娘想着表哥付永信还在老家没有回来呢,这小舅舅回来了,不会还没有见到面,就又走了吧。
小舅舅这人是潇洒,不过对于自己的孩子来说,就有些不公平了。
等在付家见到了小舅舅,叶四娘还以为能见到一个斯斯文文的游山玩水的文人呢,结果却见到了一个大胡子,都看不清脸了。
但是看到娘动情的喊着小舅舅,叶四娘就知道这个大胡子就是自己的小舅舅无疑了。
小舅舅也看到了叶承修和叶四娘,就笑着说道:“这是承修和四娘吧,都这么大了,我走的时候,才这么一点儿,四娘都还不会说话呢。”
大舅母夏氏就说道:“你也知道你走了很长时间啊,还舍得回来。”
大舅母夏氏一直跟他们的母亲一样,所以付仕松就有些愧疚,“本来说是出去就看一看,结果越走越远,到了后来,就直接去了最北边了,那边一年四季大部分都是大雪,大雪封山,就停到了那里,我的一个友人又生了病,这一耽搁,就现在才回来。”
大舅母忙问道:“那你没有事儿吧,怎么去那么远?”
“没事儿,没事儿,我现在挺好的,不过那些地方特别冷,看看,我要不是留着一把胡子,脸都要冻坏了。”
大家听他这么一说,都忍不住笑起来,感情这大胡子还是有御寒的功能那。
不过这次小舅舅回来,还真的带了不少好东西回来,至少这北边的皮子就不少,付仕松给付氏就送了很多,反正他带回来的多。
弄得大家都因为他要开皮子店了。
“那边还有一种紫貂,不过极难得,都是在深山沼泽地里出没,要是得了皮子,那真的是全紫色的,好看得很,但是能集齐做一身衣服的紫貂皮,就很不容易,一般都是拿那个做一做衣服上的领子。我这边只有两条,大嫂一条,大姐一条,二妹那边,只能是雪貂皮了。”
夏氏忙说道:“我就不要了,直接给二妹吧。”这么难得的。
付仕松忙道:“二妹是小的,雪貂皮也是很珍贵的,就是给她,她如今也穿不出来。”
程姨妈嫁的是秀才,一个秀才娘子是不能穿紫貂皮的。当然,私底下穿,也没有人说什么。不过在付仕松的心里,大嫂就跟自己的娘一样,而付氏是自己的姐姐,这些都是自己尊敬的,二妹小一些,用雪貂就不错了。
尤其当年二妹死活要嫁给程秀才,让家里很是为难,他对二妹就有些不满。
何况,他自己带来的东西,想送什么就送什么,不要就算了。
男人在这些小细节方面都不怎么在意的。
觉得自己只要送了东西,那就是好的。
而因为付仕松的回家,叶士英就和付仕林一起回到这边,舅婿三个很是畅饮了一番。
夏氏对付氏叹道:“不知道二弟这次回来,还走不走?他都这个年纪了,永信都要娶亲了,再走,就赶不上永信娶媳妇了。”
付氏道:“我劝一劝他,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如今永信都没有见着呢,怎么着也得要看着永信定亲娶媳妇。”
其实付仕松的学问也很好,如果去考,至少一个举人都不在话下,但是他却不热衷这个,这些年都一直在外面,夏氏担心小叔子一直一个人也不好,就说道:“看他这个年纪,也是能续弦的,我倒是想再给他找个人照顾他。”
付氏忙摇头,说道:“仕松的性子,我了解,我看他不会同意的,从弟妹过世后,他就没有这方面的心思了,您看他,身边连个丫鬟都没有,以前我们还能说,找个人帮着照顾永信,那时候他都不答应,这时候永信都要娶媳妇了,更是不会续娶了。”
这倒也是,付氏又说道:“大嫂,就别操心这个事儿了,就让他自己这么着吧,说多了还觉得我们烦,到时候又跑了。”
而那边付仕松却跟大哥和姐夫说了自己以后的想法,“你想回老家开书院?”付仕林说道。
“对,大哥,这几年下来,我也想明白了,既然我不像做官,那么我就做先生吧,好歹我这学问也不是白学的,至少也能教几个学生。”
付仕松虽然没有付仕林的名声大,但是学问真的不错,不管是书还是画,都有人追捧。要是开书院绝对能有所建树的。
叶二老爷听了说道:“大舅兄,我觉得仕松的想法不错,教育育人本身就是个功在千秋的事情,且没有党派之争,以后也能桃李满天下。”
付仕林点头,他如今在内阁,可以说位高权重,也不需要自己的弟弟再锦上添花了,且办书院,那是名声在外的好事儿,很受世人的尊重。弟弟在老家办也好,至少老家那边也有地有房子,以前说不定还有老家的人刁难,但是如今自己是内阁大学士,老家的人谁敢动用他们家的东西?
远离了京城的政治是非,这也是付家的一条后路。
“好,你有此想法,当哥哥的自然支持,需要什么,都说出来,不过既然要办书院了,那绝对不能半途而废,说不定,以后你的书院,就是我的养老之所了。”
办书院,是最清流不过的一个事儿了。他也不怕弟弟被政党给揪住错处了。
老老实实的教书,总比这到处乱跑要强。
付仕松得到哥哥的支持,自然是高兴,别的话没有说,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把这个事儿给办好,争取成为付家的一个骄傲。
而叶二老爷也说了,需要什么都开口,如果他到时候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也会去广定府看看书院办的如何了。
付氏回去后,从自家老爷那边听说了弟弟要办书院的事儿,就说道:“这办书院也不是个容易的事儿。”什么都要操心,也不知道仕松能不能办成。
叶二老爷劝道:“我看仕松这次回来,比以前要老成多了,何况是在广定府。他能回来说这个事儿,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与其让他不知道干什么的去远处不归家,不如就让他把书院办起来,其实,仕松这结识的都是名流,不说别的,学识也比一般人强,很多人都会慕名而去。我觉得他一定能够办成,且说不定以后就是广定府的一个金字招牌。”
“何况,他如今都是要娶儿媳妇的人了,咱们再管上管下的,他也不能成熟起来,何不放手让他自己去干一番事业去呢?”
付氏听了说道:“老爷说的是,是我想的太多了。”
其实让付仕松去办书院,那绝对是风险很小的事情,付氏只是觉得这弟弟才回来,就又要分开了。
不过想着出嫁从夫,以前自己跟着丈夫在外地,还不是娘家的人都没有见着几面?
叶承修对小舅舅办书院的事儿,是举双手赞成的,这绝对是流芳千古的好事儿。先生可是很神圣的职业,成为一个书院的先生,那绝对是让人尊敬的!
要不是他年纪已经大了,读书读的都差不多了,绝对会跟着小舅舅去书院读书的。
而对于小舅舅要回老家办书院的事儿,叶四娘也是及其赞成,这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啊。
和现代那种办私立学校,主要是为了赚钱不一样,这办书院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教育育人,有时候遇到那种天分高,勤奋的学子,那书院宁可不要束修,也会让人去读书的。
贫寒学子也能进去,只要你有读书的天分,有那种打动人的品格。
况且,付家绝对不缺钱,小舅舅不是那种为了钱才办书院的人,精神寄托大于物质追求。
“那是不是永信表哥就能跟着小舅舅一起念书了?”叶四娘问道。
“很有可能,要是明年永信考中了秀才,那下半年就是乡试,说不定他要试一试,但是这中间肯定是要在小舅舅的书院读书的。只希望永信争气啊,有个秀才的名头,到时候去书院的人才会多。”
这也是招生策略嘛,不过叶四娘想着永信表哥这次要吃苦了,毕竟他可是小舅舅的亲儿子,如果他都读书读不好,那么真的是不能让人信服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真的是第四更,是祝大家一路顺风,平平安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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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要是想要,咱们可以让铺子里的掌柜的去买一些去,反正现在北边也挺安全的。”叶四娘说道。
“不用,不用,以后再说,现在把这些旧的都用了,没的放在库里霉烂了。”
“那好,我就不替娘省着了,我想给舅母和舅舅他们都做一身,您看如何?”
“好,你大舅和大舅母没有白疼你。”付氏笑道。
正当付氏还在说从北边来的皮子越来越少后,叶四娘的小舅舅付仕松竟然回来了!
他可是离家好几年了,付氏一听说他回来了,就赶紧带上孩子们去了付家。
如今既然已经分家,这出去自然不用再禀报老太太。很是方便的很。
叶四娘想着表哥付永信还在老家没有回来呢,这小舅舅回来了,不会还没有见到面,就又走了吧。
小舅舅这人是潇洒,不过对于自己的孩子来说,就有些不公平了。
等在付家见到了小舅舅,叶四娘还以为能见到一个斯斯文文的游山玩水的文人呢,结果却见到了一个大胡子,都看不清脸了。
但是看到娘动情的喊着小舅舅,叶四娘就知道这个大胡子就是自己的小舅舅无疑了。
小舅舅也看到了叶承修和叶四娘,就笑着说道:“这是承修和四娘吧,都这么大了,我走的时候,才这么一点儿,四娘都还不会说话呢。”
大舅母夏氏就说道:“你也知道你走了很长时间啊,还舍得回来。”
大舅母夏氏一直跟他们的母亲一样,所以付仕松就有些愧疚,“本来说是出去就看一看,结果越走越远,到了后来,就直接去了最北边了,那边一年四季大部分都是大雪,大雪封山,就停到了那里,我的一个友人又生了病,这一耽搁,就现在才回来。”
大舅母忙问道:“那你没有事儿吧,怎么去那么远?”
“没事儿,没事儿,我现在挺好的,不过那些地方特别冷,看看,我要不是留着一把胡子,脸都要冻坏了。”
大家听他这么一说,都忍不住笑起来,感情这大胡子还是有御寒的功能那。
不过这次小舅舅回来,还真的带了不少好东西回来,至少这北边的皮子就不少,付仕松给付氏就送了很多,反正他带回来的多。
弄得大家都因为他要开皮子店了。
“那边还有一种紫貂,不过极难得,都是在深山沼泽地里出没,要是得了皮子,那真的是全紫色的,好看得很,但是能集齐做一身衣服的紫貂皮,就很不容易,一般都是拿那个做一做衣服上的领子。我这边只有两条,大嫂一条,大姐一条,二妹那边,只能是雪貂皮了。”
夏氏忙说道:“我就不要了,直接给二妹吧。”这么难得的。
付仕松忙道:“二妹是小的,雪貂皮也是很珍贵的,就是给她,她如今也穿不出来。”
程姨妈嫁的是秀才,一个秀才娘子是不能穿紫貂皮的。当然,私底下穿,也没有人说什么。不过在付仕松的心里,大嫂就跟自己的娘一样,而付氏是自己的姐姐,这些都是自己尊敬的,二妹小一些,用雪貂就不错了。
尤其当年二妹死活要嫁给程秀才,让家里很是为难,他对二妹就有些不满。
何况,他自己带来的东西,想送什么就送什么,不要就算了。
男人在这些小细节方面都不怎么在意的。
觉得自己只要送了东西,那就是好的。
而因为付仕松的回家,叶士英就和付仕林一起回到这边,舅婿三个很是畅饮了一番。
夏氏对付氏叹道:“不知道二弟这次回来,还走不走?他都这个年纪了,永信都要娶亲了,再走,就赶不上永信娶媳妇了。”
付氏道:“我劝一劝他,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如今永信都没有见着呢,怎么着也得要看着永信定亲娶媳妇。”
其实付仕松的学问也很好,如果去考,至少一个举人都不在话下,但是他却不热衷这个,这些年都一直在外面,夏氏担心小叔子一直一个人也不好,就说道:“看他这个年纪,也是能续弦的,我倒是想再给他找个人照顾他。”
付氏忙摇头,说道:“仕松的性子,我了解,我看他不会同意的,从弟妹过世后,他就没有这方面的心思了,您看他,身边连个丫鬟都没有,以前我们还能说,找个人帮着照顾永信,那时候他都不答应,这时候永信都要娶媳妇了,更是不会续娶了。”
这倒也是,付氏又说道:“大嫂,就别操心这个事儿了,就让他自己这么着吧,说多了还觉得我们烦,到时候又跑了。”
而那边付仕松却跟大哥和姐夫说了自己以后的想法,“你想回老家开书院?”付仕林说道。
“对,大哥,这几年下来,我也想明白了,既然我不像做官,那么我就做先生吧,好歹我这学问也不是白学的,至少也能教几个学生。”
付仕松虽然没有付仕林的名声大,但是学问真的不错,不管是书还是画,都有人追捧。要是开书院绝对能有所建树的。
叶二老爷听了说道:“大舅兄,我觉得仕松的想法不错,教育育人本身就是个功在千秋的事情,且没有党派之争,以后也能桃李满天下。”
付仕林点头,他如今在内阁,可以说位高权重,也不需要自己的弟弟再锦上添花了,且办书院,那是名声在外的好事儿,很受世人的尊重。弟弟在老家办也好,至少老家那边也有地有房子,以前说不定还有老家的人刁难,但是如今自己是内阁大学士,老家的人谁敢动用他们家的东西?
远离了京城的政治是非,这也是付家的一条后路。
“好,你有此想法,当哥哥的自然支持,需要什么,都说出来,不过既然要办书院了,那绝对不能半途而废,说不定,以后你的书院,就是我的养老之所了。”
办书院,是最清流不过的一个事儿了。他也不怕弟弟被政党给揪住错处了。
老老实实的教书,总比这到处乱跑要强。
付仕松得到哥哥的支持,自然是高兴,别的话没有说,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把这个事儿给办好,争取成为付家的一个骄傲。
而叶二老爷也说了,需要什么都开口,如果他到时候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也会去广定府看看书院办的如何了。
付氏回去后,从自家老爷那边听说了弟弟要办书院的事儿,就说道:“这办书院也不是个容易的事儿。”什么都要操心,也不知道仕松能不能办成。
叶二老爷劝道:“我看仕松这次回来,比以前要老成多了,何况是在广定府。他能回来说这个事儿,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与其让他不知道干什么的去远处不归家,不如就让他把书院办起来,其实,仕松这结识的都是名流,不说别的,学识也比一般人强,很多人都会慕名而去。我觉得他一定能够办成,且说不定以后就是广定府的一个金字招牌。”
“何况,他如今都是要娶儿媳妇的人了,咱们再管上管下的,他也不能成熟起来,何不放手让他自己去干一番事业去呢?”
付氏听了说道:“老爷说的是,是我想的太多了。”
其实让付仕松去办书院,那绝对是风险很小的事情,付氏只是觉得这弟弟才回来,就又要分开了。
不过想着出嫁从夫,以前自己跟着丈夫在外地,还不是娘家的人都没有见着几面?
叶承修对小舅舅办书院的事儿,是举双手赞成的,这绝对是流芳千古的好事儿。先生可是很神圣的职业,成为一个书院的先生,那绝对是让人尊敬的!
要不是他年纪已经大了,读书读的都差不多了,绝对会跟着小舅舅去书院读书的。
而对于小舅舅要回老家办书院的事儿,叶四娘也是及其赞成,这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啊。
和现代那种办私立学校,主要是为了赚钱不一样,这办书院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教育育人,有时候遇到那种天分高,勤奋的学子,那书院宁可不要束修,也会让人去读书的。
贫寒学子也能进去,只要你有读书的天分,有那种打动人的品格。
况且,付家绝对不缺钱,小舅舅不是那种为了钱才办书院的人,精神寄托大于物质追求。
“那是不是永信表哥就能跟着小舅舅一起念书了?”叶四娘问道。
“很有可能,要是明年永信考中了秀才,那下半年就是乡试,说不定他要试一试,但是这中间肯定是要在小舅舅的书院读书的。只希望永信争气啊,有个秀才的名头,到时候去书院的人才会多。”
这也是招生策略嘛,不过叶四娘想着永信表哥这次要吃苦了,毕竟他可是小舅舅的亲儿子,如果他都读书读不好,那么真的是不能让人信服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真的是第四更,是祝大家一路顺风,平平安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