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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番外·长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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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早刚打的, 新鲜的!”

    我蹙眉,连忙补充, “你不是喜欢烤这些……来着吗?”

    常封看了看野兔野鸡,又看了看我, 竟噗嗤一声笑了。

    我顿觉窘迫,跺脚低低吼道:“有甚可笑的!”

    “不不不……”男人笑了一会儿才止住,眼眸弯弯地说,“在下觉得,樱桃姑娘甚是可爱得紧。”

    在此之前,从未有人说过我可爱。

    待我的形容,大抵不过美貌, 狠毒, 果断,残忍之类,我觉这些甚好,夜凝宫女护法不需要其他词汇。

    我微微蹙眉, 道:“何出此言?”

    常封摇摇首, 示意手中的兔鸡,道:“在下谢过樱桃姑娘了。”

    我甚是从善如流答道:“不必谢。”丝毫未觉有何不妥。

    常封道:“那今晚樱桃姑娘也赏脸过来罢。”

    “作甚?”

    “一起吃。”

    “……”

    在夜凝宫的日子,有时很快,有时又很慢。

    我守在那个男人身边,仰慕那个男人的荣光,不知多少年。

    应许有许多年了。长到身边认识的城里少女嫁为人妇,长到她的孩子会围着小院疯闹。

    直到有一天在南苏城内, 我执行任务后看见宫主与一名素衣少女坐在路边的馄饨摊上,少女吃得很是欢畅粗鲁。

    我看宫主看她的眼神时,愣了一愣,心中凉凉的泛开了奇异滋味,说不上是难受还是低落。

    少女面目苍白,生得不见得何其倾城美貌,大抵也只是小家碧玉一型。

    她离开的时候脚步声息奇特,想来是会身手的。

    回宫后我便将此事与常封说了。

    常封听了只是淡笑。

    我眯眼瞧他神色,说:“你知她是谁?”

    常封不否认,“有幸可知。”

    我心里一紧,刚想问是谁,又忍住了。

    细细思量,这些与我无甚关系,我仰慕那个人,能陪伴在他身边已经足以。我从未奢望到能够――

    能够与之并肩。

    我只有有些不甘那个女人何德何能能够配上宫主多看一眼。

    “宫主并不喜女色,”他又在打磨手中的木雕,那是一只飞鹰,大鹏展翅,栩栩如生,煞是威风,“即便青灯姑娘是名少年,宫主同样也会将其重视。”

    我有些呆,直直站着,常封抬起头笑道:“有些感情,无非性别。所以请勿将青灯姑娘拿世间女子的量尺来度量她。”

    “你怎么也替她说话?”

    我有些不快,也不知为何不快。

    常封笑笑,不再多言,我低下头,也无甚想继续的,便各干各的了。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

    究竟是多少我不知,待我而言日子还是一样,守在宫主身边,做宫主吩咐的事儿,一日一日没有变,只是宫主变了。

    他心里有了人,或许一开始起他那个唯一的位置便是留给那单单一人的。

    然后天下也变了,风起云涌,各家纷争,究竟谁是作俑者已经不重要,他们要的是谁能笑到最后。

    直到又过了许久,他们成亲了。

    那夜全城设宴,万人空巷,灯火通明,烟花烂漫。

    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宴摆在夜凝宫内,许多人都在笑闹,划拳耍酒疯,聊着宫主夫人与宫主大人之间的八卦,说来那宫主夫人原来在十几年前,已经与那个男人颇有渊源。

    多么作弊。

    我心想。

    明明……明明我也是这般的。

    他们还疯传今日一位算命先生扑算的前世今生,说那什宫主乃上古魔君,而宫主夫人,是天上的一位小仙娥,魔君收了小仙娥做妾,而那位小仙娥实则是殒灭神族的后代。

    最后那仙娥死去,他将她葬在魔族城外,从此以后,身边再无女人。

    旖旎凄美的故事,适合传颂。

    我沉默地在疯闹的人群中坐在桌前吃菜,饱了便喝酒,一杯一杯地喝,婚礼开了夜凝宫地窖酒坛,十八年的红海棠,色泽醇厚,入口回味。

    直到后来过了子时,人依旧在闹,倒也消停了一些,零零散散有人回去了,我也默默回去。

    风一吹,酒劲就上来了。

    我慢慢地走,有些摇晃,走会儿抬头望眼月亮,今夜月色明亮,想来宫主与夫人势必好梦。

    待我低下头,便有些愣了。

    “你怎么……在这里?”

    我微微蹙眉,看着院子里的男人。

    院子里开了一株白桐花,本是夏,隐隐蝉鸣,却因山势颇高气候澈凉,一些上季的花儿倒还开着。

    他转过身,手里拿着一座刻了一半的木雕,那似乎是个小人,夜里他的眼睛黑黑的,他眨了眨眼,便笑道。

    “樱桃,这是在下的住处。”

    “胡说,这明明是我的……”我头晕,不知有些恼,一边捂着头走进院子一边摆手,“你赶紧出去,我要睡了。”

    常封还是笑眯眯瞧着我,似是好脾气都道:“你醉了,在下送你回去罢。”

    “你才醉了,你全家都醉了。”我瞪了他一眼,摇摇晃晃往屋里走,没看清台阶,身子一滑摔了下去。

    我本觉我可以站稳,可偏偏没有力气,眼见着就要摔在地上,我依是恍惚的,直到撞上一具温暖厚实的躯体。

    “樱桃。”

    他的声音落在我耳边,热热的,有些痒。

    “我没醉。”我执拗地说,“这是我的院子,是你擅自闯进来的。”

    “是是,是我闯进来的。”

    他摸了摸我的后背,手很温暖。

    我脸埋在他胸膛前,呆了一会儿,说:“他不记得了。”

    “嗯。”

    “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我闭上眼睛,不知为何委屈而不甘心,我为夜凝宫护法,自当冷静透事。

    我分得清憧憬与爱慕。

    可我还是会难受。

    我闭上眼,攥住男人的衣襟,低低絮絮地说。

    那年我还年少,一年海城祭典,我与其他三位姐妹被领头带到无妄城守夜。

    毕竟是日后出类拔萃的护城者,我们自当事先好好见识一番。

    “那一晚,我的那些同伴在我用食的碗中下了毒。”

    并非是何等离奇剧毒,只是一般能催人至死的毒药。

    “我当时负责的地域正是夜凝宫附近,我毒发从藏身的树顶掉下来时,他刚好路过。”

    那个时候,他还是一身红衣的少年,眼神冷漠,嘴角一丝笑意,他说,小姑娘,你可不是每回这么幸运能碰上我这样的人的。

    那时我从痛苦中醒来,看着夜色中少年英俊端华的脸,他黑色的眸子里有一种莫名的东西,想让我去追随。

    我心说,日后,我想跟着他。

    “他记得顾青灯,却不记得以前他救过我……”

    我哽咽了,脸颊在常封的胸前蹭蹭,似有些要哭的意思,常封只是沉默,任由着我。

    我最终还是没哭。

    他成亲了,如何念想也好,我也都该断掉。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他与那个女人日后相伴一生,真正的相伴厮守。

    我不羡慕,却心空。

    第二日我醒在我自个儿的床上。

    我瞧瞧自己,衣着完好,鞋袜到是被人脱了,我支起身子,忽然发觉手中握着东西。

    我看去,掌心是一枚木雕小人,肥肥的身子,穿着罗裙,圆圆的脑袋,眼睛大大,嘴巴小小,梳着垂髻,发间一支金步摇,正是我最惯常梳起的发饰。

    我嘴角抽了一抽。

    这是……我?

    我去了常封院子。

    常封在练剑,我鲜少见他练剑,他剑法卓绝这些年我早已领教,但我觉,身为夜凝宫护法这是自然,也未过多说些什么。

    我站在一边等他练完,他边擦汗边走来时,我毫不留情直截了当将小木人举在他面前,盯着他说:“这是什么?”

    常封在阳光下笑起来,眼睛也眯起,“樱桃。”

    “……我有这么胖么。”

    “这样在下觉得甚是可爱。”

    “……”

    我微微蹙眉,对他这词汇感到甚是不习惯。

    一只手伸来,轻轻摸摸我的眉宇,“莫皱眉头,以后生了皱纹莫怪在下没说。”

    我忍不住将眉头蹙得更深些,将我刻成这等土肥圆的模样便算了,还管我皱眉头。

    我刚想开口,眼前落下阴影,在光线切割下格外明显。

    我怔了怔,他离我极近,我刚想抬头,便感觉有两片柔软贴上我的眉。

    还有他的气息,和宫主不一样。

    这一瞬间,我觉我恍惚了那么一会儿,紧接着脑门便有些裂了,却偏偏没有躲开。

    他低着头唇瓣在我额间轻轻蹭着,片刻后抬起,瞧了瞧我的脸,微笑道:“你看,松了眉头模样美了许多罢?”

    我哑口无言,直直瞪着他,眼睛睁的大大的。

    常封又笑道:“我们一起去看止水罢。”

    语气温柔,不容置喙。

    面前这个男人,有点陌生。

    我只能点头。

    去给止水扫墓的路上,我开始思考我自己。

    今年便是是我入夜凝宫的第九年。

    诚然,我是个老女人了。

    所以即便未有过情郎之类,到了这个年纪,常封的意思我还是很是清明的。

    第九年。

    这意味着,我认识了他九年,每一日,都是这么近的走过。

    止水的墓在山高头,站在那儿可以望见很美的景致,将无妄城尽收眼底。

    风掠过,墓碑上藏蓝头巾猎猎飘动。

    我和常封在墓前默默站了一会儿。

    “我父亲是个木匠,当地颇有名气。”

    常封忽然开口。

    “我学他的手艺学到九岁时,他死了,这时我才知,我的父亲真名为常容清。”

    我眨了眨眼睛,扭头望他,眼中有了些震惊。

    常容清……

    “是,”他笑笑,“剑圣常容清。”

    他又停了一会儿,才道,“他死后他的师弟将我收入门下,再日后,我去了夜凝宫。”

    “为什么?”

    我问,“夜凝乃魔宫。”

    “是,可杀我父亲的并非魔宫,而我在中原无法活下去。”他耸耸肩,“想让我死的人太多,这儿反而少一些,所以我来了。”

    他说至此,没有再说,我没有再问。

    宫主成亲后半年,少宫主出生了。

    又是全城欢庆,王安生总管甚是欣慰,眼角多出一丝泪光了。

    自宫主成亲后我甚爱饮酒,这一次宴会又饮得多了,没醉,只是红着脸晕乎乎地跳到屋顶吹风。

    没吹一会儿便有人来叨扰。

    我不看都知是谁。

    一件带有温度的长衣披在肩头,耳边是他的声音,“夜里风大,莫着凉。”

    我低下头,记忆中只说了一句。

    “我们是护法,”然后我咽咽喉咙,说完下半句,“我入宫那年,我看着止水抱着玫羚的尸体走出去的。”

    我们是护法。

    止水活着的时候,曾说,对我们而言,相爱是一种奢侈,倘若失去,宁愿后悔也不愿心痛。

    他死了,玫羚死了,骨瓷也死了。

    新的护法前不久来报道。

    我不知下一个是谁,是我,还是常封。

    在夜凝宫我活了九年,却不知明天能不能顺利度过。

    念此我不知哪来的勇气――亦或者是饮酒过多神经搭错。我攥住常封的衣领,抬头,轻轻吻上他的嘴角。

    即便在许多年以后,我都晓得,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大胆的事。

    比杀人,比哭泣,比饮醉,更为大胆。

    他是男人,我是女人,年纪不小,没有配偶。

    即便发生了如何,此时此刻只算得上我不知廉耻,不守自爱,身为未婚女子,按中原习俗,大抵是该浸猪笼的。

    可这又如何,有多少次任务我是从地狱深处爬来的,我为何要去遵守那些伦理道义。

    在这一点上,我连顾青灯都比不上。

    她再弱小,也知挣扎坚强。即便无用,又有多少人能做到。

    那一夜很旖旎,我记不清,隐约是痛,也不知究竟是不是痛了。

    第二日清晨身子没力气,我叫人送来碗冲喜汤,毫不避讳,常封披着衣裳坐在一旁看我,神情莫测。

    他注视我将热腾腾的汤一饮而尽。

    我不是小女孩,我没有傻到指望他能够阻拦我的地步,他比我更清楚,比我更理性。

    我觉这般足矣。

    我分得清何为憧憬和为爱慕,所以与他我不后悔,即便日后意外死去,我也能对自己说,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所以并不遗憾。

    之后两个月,我都没有见到他,准确地说,我在躲他。

    这段时日恰好是夜凝宫的清闲期,也未有一起活动的任务。宫主忙于公务与少宫主之间,无暇管我们这些下属的风流八卦事。

    谣言飞传,我一道鞭子甩下,便彻底静了,无人敢吭声。

    流言又如何,我是夜凝宫护法,是无妄城武艺最为高强的女子,我不惧任何,敢作敢当。

    可我又不知为何要躲他。

    直到我身子不适,三天内连吐了两番,这才觉不对,心冰凉冰凉的。乔装打扮一番出了宫,在城里头一条小巷内寻了家大夫瞧。

    大夫一摸脉,神色微妙看了看我,上下打量一番,这才笑道:“姑娘,恭喜有喜。”

    他措辞“姑娘”,而并非“夫人”,其中含义几分嘲讽。

    我心中咯噔一响,心彻底凉了。

    也是……那晚他在我身体里……释放了那么多次。

    显然,我不可要这个孩子。同时这绝对不能让他晓得。

    我低下头,这才看见自己的手指在发抖,明明我在第一次杀人都没有抖过的。

    我跟们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屋子,走出巷子的,眼前有些恍惚。

    忽然间我停下脚步,愣愣望着巷子口。

    常封立于那里,一身黑衣,一如我初见他的模样,身后却是午间阳光,温暖照人。

    我呆了一呆,想逃,双腿却灌铅似的,没有来由的心虚心慌。

    我不知为何会心虚心慌,瞧了他半晌,他只是立着,如一尊石像,一瞬不瞬注视我。

    我咽了好久的喉咙,才挺直了背,哽着脖子抬起下巴,骄傲的样子,扭过头说:“我喝过汤了。”

    “嗯。”他静静应,“我提前叫人换了药,你喝的是保胎汤。”

    我惊住了,傻傻站在原地,有些天旋地转,“……为什么?”

    他迈开步子,踏着阳光一步一步朝我走来,“我朝宫主递交了申请。”

    我没反应过来,他已经站在我面前,握住我的手放在他心口上。

    “樱桃,我要引退了。”

    我不可置信抬头看他。

    他……不做护法了?

    常封笑笑说:“日后我住在城里南边,闲暇颇多,你把孩子生下来就好,我来养。”

    我蹙蹙眉。

    “不喜欢?”他伸手揉揉我的眉头,无奈笑着说,“要不我在上交一份申请,你来养,我陪你可好?”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你在我身边九年。

    我怎可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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